第三章 社会分层(2 / 2)
注:(1)本表取自Peter Mathias,The First industrial Nation:an eic history of Britain,1700-1914,Londohuen and Co.,1983,p.24.(2)国民总收入为44735800英镑;国民总支出为43150600英镑;能够增加国民收入的人口为2675520人;减少国民收入的人口,即表中用楷体标出的5类人口,也是格雷戈里·金认为的贫困线以下人口,为2825000人。
那么,约曼农是如何消失的呢?部分约曼农向小店主、手艺人等新兴职业集团作水平流动,是约曼农消失的第一个原因。约曼农以农耕为生,从土地获取利益,但他们又常常兼顾小商业和手工业,一旦其工商业收入在维持生计中起了更重要的作用,人们就不再认为他们是约曼农,而认为他们是面包师、呢绒商、工匠等等。约曼农消失的第二个原因是内部分化以及被社会其他阶层吸纳。约曼农本来就有“大”、“小”之分,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比如据米尔德里德·坎贝尔估计,小约曼农年收入为40-50英镑,大约曼农年收入达到100-200英镑,肯特郡个别约曼农年收入甚至有1000-1500英镑。而兰开郡彭德尔林区(Pendle Forest)17世纪财产目录分析表明,有45%的农夫财产清单总值超过50英镑,而14%的约曼农低于50英镑,有一半约曼农的财产清单总值超过100英镑,农夫最高者也达到了87英镑。这样,富裕的约曼农向乡绅流动,较穷的约曼农则流动到地位相对低的层次上去,于是在垂直流动与水平流动的共同作用下,17世纪初仍然是英格兰社会一大阶层的约曼农群体逐渐消失了,到世纪之末它已经不存在。第三个原因是农业商品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人口增长和物价上涨,市场经济带来各种机遇也带来许多压力,由于约曼农早已不是自给自足的农民,他们的命运与商品经济有密切的联系,不同的人对这些变化会作出不同的反应,于是就造成不同的结果。在英格兰,发财快的约曼农一般是经营大块土地的自由持有农,他们不会因地租上涨而受太大的影响,对市场价格的变化也有比较强的应对能力,这些人最终变成充满进取心的小农业资本家,有些人甚至变成了小乡绅。经营土地较小的约曼农就没有这么幸运,他们可能在社会等级的阶梯上向下流动,沦落为农夫、茅舍农和工资劳动者。
从16世纪宗教改革,到17世纪革命,这一个世纪见证了“乡绅的兴起”。这里所谓的乡绅,主要指土地阶级中地位低于贵族的小地主,也就是都铎和斯图亚特时期社会地位在贵族之下、约曼农之上的那个特定阶层,尤其指借助于宗教改革和农业改良而发迹的那些人。在牛津郡斯温布鲁克(Swinbrook)的埃德蒙·福特普莱斯爵士(Sir Edmuipce)的墓志铭上,人们可以看到这样的铭文:“埃德蒙无愧于他的身份地位和家族荣耀。他为公私事务呕心沥血,他热爱上帝、严谨朴素、克己奉公、公平正义。他善待上下,忠诚笃信”。上述铭文反映了乡绅的人生观,也表现了时人对乡绅的素质要求。斯图亚特时代法学家约翰·塞尔登(John Selden)说过,在其他国家,缙绅以特权著称,而在英格兰,乡绅是受到尊敬并在王室花名册上有名的人。另有同时代评论家认为,乡绅并非贵族,但有司法权。英国逻辑学家威廉·坦普尔爵士(Sir William Temple)说“权力随土地产生”,威廉·哈里森则认为“无须从事劳动而悠闲地以土地为生”是乡绅的标志。上述诸看法表明,在16-17世纪的英格兰,乡绅是占有地产、具有司法权又有舒适生活条件的人,他们在王室纹章局登记备案,被绅士群体所认同。
16世纪以来,国家管理机能的扩大、修道院的解散和土地市场的活跃为乡绅的兴起创造了条件,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乡绅家庭数量的增加,超过了同期人口增长的速度。在约克郡,1558年有乡绅家庭557户,1603年上升为641户,1642年为679户;在萨默塞特郡,1502-1623年乡绅的家庭增加了三倍;在沃里克郡,1500年有乡绅家庭155户,1642年为288户。当然也有乡绅家庭数量减少的地区,如在16、17世纪之交,兰开郡乡绅家庭从763户减少到662户;亨廷顿郡小乡绅家庭,从1613年的60户减少到1684年的53户。但总趋势是乡绅家庭数量在增长,据威尔逊爵士统计,1600年英格兰有500家骑士、1.6万家准骑士和乡绅;格雷戈里·金在17世纪末的统计为780家从男爵、620家骑士、3000-3500家准骑士和1.2万——2万家乡绅。赖特森说,1611年詹姆士一世首次册封200家从男爵,1641年出于财政需要扩大到400多家;而1688年金的统计为800家左右。
乡绅的兴起,不仅表现为数量的扩大,在土地为中心的财富占有方面也更加突出。根据1436年的国家税收评估登记表以及1688年的统计表,1436-1688年间,乡绅占有土地的面积从占全国的25%上升到接近一半。阿兰·艾维里特对1640年肯特郡的研究表明,从男爵、骑士和乡绅占有该郡财富总量的32%,而贵族只占有5%的财富。从实际收入看,1642年约克郡共有679家乡绅,其中362家(占总户数53.3%)年收入低于250英镑,244家(占总户数为35.9%)在250-999英镑之间,73家(占总户数10.8%)超过1000英镑。同一时期,肯特郡教区乡绅的年收入为200英镑左右,最富裕的上层家庭则达到1万英镑。
时人认为,根据财产占有和社会地位,士绅阶层可以区分为骑士、准骑士和乡绅三个类别。在权势方面,上层乡绅构成郡级统治集团,其经济利益并不限于一个地区;下层乡绅很少担任官职,但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其经济利益限制在一个村庄或一个教区内。尽管如此,三个亚群体在价值观念上的认同不可忽视,虽然教区乡绅和郡县乡绅处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但他们在家庭与亲属、邻里与门客、庇护与服从等价值观念方面,以及自愿担任公职、热衷公共事务方面的特点,则没有很大区别。共同的文化特征使人们感觉到,在16-17世纪的英格兰,的确存在一种“地主”的共同观念,由于追求土地财富和社会地位,乡绅在政治方面产生了共同的信念,这就是英格兰社会以地产作为身份地位的重要标识,因而热情地参与各级政治管理。同时,乡绅共同性又因为共同的道德标准和文化习俗而得到加强,这些与乡绅家庭的教育背景和生活方式密切相关。查理一世时期的诗人布莱斯维特(Richard Brathwait)认为,德行和教养因出身高贵和悠闲生活而获得,“绅士凭着对天国的希望,为王国和公共社会服务的热忱,虔诚的宗教行为和优雅的生活方式,坚定地立足于自己的土地上。”
16-17世纪,乡绅在英格兰兴起了大建乡村豪宅的热潮。从历史上看,11-15世纪时,贵族建造厅堂组合式宅邸和古城堡;到16世纪,他们的建筑理念和建筑风格发生变化:在功能上,从以军事防御为主,转变为以居家生活为主;在心理上,从相互模仿到别具一格;在风格上,从追求高耸,到喜欢广袤。都铎时期,随着乡绅的兴起,乡村出现大量的豪宅,取代中世纪城堡,成为大兴土木的新成果。这些庄严、美丽、宜居的新式建筑,是都铎时代与斯图亚特早期社会宁静的产物,更是乡绅的尊严与威仪的外在标志。16世纪下半叶,乡绅建造一种不设防的私人府邸,占地面积大,加上花园可达上千公顷。乡绅大兴土木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1538-1553年,都铎君主为筹集军费和争取支持,一次又一次大规模地出售教会土地,使英格兰大约四分之一的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有些归属于都铎新贵,有些落到了发迹乡绅的手里,地主们因此获得了大建豪宅的地产资源。其二,16世纪英国经历了一场建筑材料的革命,以前所需要的砖块要从荷兰进口,现在本土已能制造;同时,玻璃制造业和制铁业也在英国兴起,大面积的铁框玻璃窗墙,取代阴暗厚重的古堡墙壁,带来了建筑风格的重大革新。那些修筑于16-17世纪的乡绅豪宅,已经成为这个岛国的特色之一,并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一方面,豪宅是经济和社会管理中心,豪宅的主人往往管理着成百上千顷土地,依靠土地租金维持豪宅的存在。宅邸内大都设有财务室以收取租金、保管账册;档案室用来珍藏地产契约、法律文件和家谱文书。17世纪后半期,乡村宅邸大都建有毗连的作坊,生产食物和饮料,供家人、亲属、仆役们消费。另一方面,小贵族的乡村宅邸成为他们显示权威的展台,这些建筑的规模和风格,尤其是内部装潢与外部设施,足以给人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那时,英国贵族的奢华排场在乡村而不在伦敦,这与巴黎王宫的灯红酒绿不一样,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1737-1794)指出,法国的贵族在城市挥霍财富,英国的贵族在乡间展示权威。法国人德·索尔热也说:“奇怪的现象是许多英国贵族拥有巨大财富,在城市的生活却十分俭朴。他们宣称在乡下花掉更多金钱,大宴宾客、豢养犬马、培植花卉、尽享安逸,奢华的生活像一个小小的国王”。
17世纪英国建筑业的辉煌,以古典主义(Cssicism)建筑师伊尼戈·琼斯(Inigo Jones)为代表。他曾两度前往意大利学习,带回了帕拉迪奥式建筑风格(Paldianism),今天仍然矗立在英伦大地的赫特福德宅邸(Hertford Mansion)、格林威治宫(Greenwich Pace)、伦敦白厅等,就是琼斯的传世杰作。在建筑学上,琼斯爱好简单的块状结构,喜欢各向度间简单的比例关系。他认为房屋在高度与宽度相等、长度是宽度的两倍时,最能给人愉悦感。在威尔特郡(Wiltshire)的威尔顿宫(Wilton Pace),琼斯按照这个理念设计出单立方间和双立方间,使其扬名英伦。
乡村贵族出于政治目的而建造大型豪宅,主要集中在两个高潮期:一是1570-1615年间,伊丽莎白和詹姆士一世的重臣为接待国王巡访,而建筑豪宅;二是17世纪80年代到18世纪30年代,建筑豪宅的主要是辉格党人。在政党政治起步阶段,私宅宴客是政客们营造政治势力的常见手段。因此,德文郡伯爵(Earl of Devonshire)建造了查兹沃斯宅邸(Chatsworth Mansion)和霍顿庄园(Houghton Hall),18世纪的首相罗伯特·沃尔波尔爵士(Sir Robert ole)曾在这里大宴宾客,举国上下的政坛盟友云集于此,郡内乡绅也来凑热闹,霍顿庄园甚至被戏称为小“议会”。即使没有政治需要,新发家的中小贵族也要建造漂亮的私人宅邸,传记作家罗杰·诺思(Roger North)说,凡拥有自己事业的英国绅士,都渴望有一座宽敞明亮的私人宅邸。
乡绅建筑豪宅时,首先要关心外观壮丽,从16世纪起,贵族宅邸大都建在小山包上,从远处看去蔚为壮观,从里往外看,也是将山下美景尽收眼底。都铎时代的塔楼式大门,取代了中世纪城堡的防御性大门;进入门内,逶迤而上的楼梯,把人带到由高大立柱装饰的古典式门廊,从而大大提升了造访者的敬畏感。随后,高大的门厅映入眼帘,这是宅邸的主体,它像剧院舞台那样,能够举行大型社交活动,承载着主人的盛情和客人的敬意。主人寝室的两侧是阁楼、地下室,然后是仆人的住房和工作坊,体现着等级意识。除此之外,辅助性的建筑设施,如畜棚、酿酒坊、奶品房、鸽舍、谷仓等,也必不可少。这样看来,豪宅就是一个小社会。17世纪后期,英国社会攀比之风盛行,豪宅既是贵族、乡绅炫耀尊荣的场所,也是社会分层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