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7世纪英国革命(1 / 2)
长期以来,英国君主以贵族作为自己统治的基础,而贵族则把国王视为他们的代言人,等级君主制的格局形成于13世纪初期,一直维系到15世纪末。由于旧的军事领地贵族在红白玫瑰战争中被消灭殆尽,因此都铎王朝得以从社会中间等级中提拔出一批新的贵族,让他们成为新建立的官僚机制的中坚力量,这些人作为英国历史上所谓的新贵族,构成了都铎专制统治重要的阶级基础。无论都铎之前还是都铎之后,议会传统一直是不可背离的:等级君主制时期,议会是贵族们抗衡国王的场所;都铎君主专制时期,议会被看作是民族的象征、“公议”的代表,专制君主利用议会,议会在专制统治的框架内逐渐成熟,慢慢地以为自己就是人民的代言人。斯图亚特入主英格兰之后,继任国王开始破坏都铎传统,挑战议会在英格兰根深蒂固的权利,从内部撕裂了统治集团。期间,议会成为反对国王的中心,贵族则一分两半,整个国家濒临内战的边缘,最后只有诉诸内战或革命来解决宪法危机。
在1640年4-5月召开的短期议会上,查理一世由于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军费,便轻率地解散了议会,这一粗暴行径却使他在随后出现的宪政危机中彻底丧失了获取议会支持的希望。此时,苏格兰军队已越过苏英边界,击败英军,轻而易举地攻占了英格兰北部的诺森伯兰郡(Northumberl and)、德拉姆郡(ty Durham)等,在毫无抵抗的情况下长驱直入,直抵港口城市纽卡斯尔(Newcastle)。查理在“贵族大议事会”(Great cil of Peers)的敦促下与苏格兰人签订《里彭条约》(Treaty of Ripon),承诺英王政府向苏格兰支付两笔战争赔款,一是苏格兰军队占领诺森伯兰、德拉姆和纽卡斯尔的开支,每天850镑,直到在伦敦召开新一届议会最终批准该条约为止;二是在苏军撤出英格兰之前,向他们支付作战费用。为了筹集战争赔款,同时也是为了缓解来自各方的压力,查理不得不下令召集新的议会。由于选举是在群情激愤的情况下进行的,王党候选人几乎在所有地方都落选了,而原参加短期议会的439名议员中有294名再次当选,其中包括皮姆、汉普顿等反对派领袖。1640年11月,新议会召开了。由于这届议会会期漫长,一直延续到1653年,遂成为英国历史上有名的“长期议会”(Long Parliament)。
长期议会召开后,通过了一系列不利于斯图亚特王朝统治的决议:首先,它否决了查理征收军费的诏令,宣布造船税、强制封爵、恢复古代森林法的行为均属非法。其次,它一方面通过《三年法》(Triennial Act),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会期至少50天;另一方面,又规定本届议会若不经过该议会自身的同意,永远不得解散。这些规定当然是自相矛盾的,但从法律上阻止了查理任意解散议会、实行无议会统治的可能性。再次,它取消了象征着君主暴政的国王特权法庭,如星室法庭、上诉法庭(Court of Appeal)、北方事务委员会、威尔士边区事务委员会等,确认了1628年《权利请愿书》中提出的未经法庭判决任何人不得被任意逮捕的权利,并释放了被查理逮捕的人,包括激进派领导人约翰·李尔本、威廉·普林等。最后,它迫使查理逮捕那些曾经积极帮助他推行个人统治的人,如劳德大主教、斯特拉福伯爵、掌玺大臣约翰·芬奇爵士、国务大臣弗朗西斯·温德班克爵士(Sir Francis Windebank),以及六个主教、几名神学家,还有六个法官。后来,这些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劳德和斯特拉福先后被处死。
弹劾斯特拉福的议案是由皮姆提议、下院立案、上院受理的。下院以一项在英国法制史上前所未有的罪名“累积叛国罪”(Cumutive Treason)起诉,斯特拉福则以“没有法律就无所谓犯罪”为辩词,反驳来自下院的指控。他说:“议员先生们……如果你们的敌人出来作证,如果敌人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根据事情的后果和罗织的罪名把你们的言论、意图和所处的环境定为叛国的罪状,那么你们本人、你们的财产和后代就会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请先生们考虑一下,这些危险的做法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呢?”由于弹劾缺乏足够的证据,而且没有适当的法律可以援引,由80位上院贵族充当法官的案件审理无法作出人们期待的裁决。值此之际,成千上万的伦敦市民竟然一连两天包围议会,他们高声喊叫,表示支持议会,并强烈要求处死斯特拉福。在这种情况下,下院以《剥夺公权法》(Bill of Atainder)取代“累积叛国罪”提出诉告;一位经验丰富的莱斯特郡(Leicestershire)议员亚瑟·哈斯勒利格爵士(Sir Arthur Haselrig)提议:议会可以用决议的形式判定被告有罪,因为在他身上体现出专制暴政的意图。此后,形势果然发生逆转,下院以204票对59票的绝对优势通过该案,判处斯特拉福死刑;但上院却质疑下院滥用立法权,指责承审官不依法办事。可是大众的政治热情已被激发出来,如同冲出闸门的洪水不可阻挡。在各方的压力下,上院最终以26票对19票的表决结果,通过禠夺斯特拉福公权案。曾经在约翰·汉普顿拒绝交纳船税案中担任辩护律师的奥利弗·圣约翰爵士(Sir Oliver St.John),从法律与革命的关系的角度提出议会判决的正当性。他说:议会的唯一出发点是人民的利益;作为从国王到乞丐的所有英国人的代表,议会可以不受现有法律的束缚,有权根据形势的需要制定新法律。他还生动地比喻说:“打碎狐狸和狼的脑袋从来就不算是残忍或者不合理的行为,因为它们是猛兽。”查理虽然有心拯救自己的宠臣,但他的一切努力都徒劳无益,最终不得不在议会法案上签字。
随后,下院激进议员把关注点从世俗领域转移到宗教领域,他们希望通过废除主教制,进一步限制王权,并扩大议会权力。在皮姆的鼓动和指使下,由15000名伦敦市民签名的《根枝请愿书》(Root and Branch Petition)送达议会,它构成了《根枝法案》(Root and Branch Bill)的基础。1641年5月,由奥利弗·圣约翰起草的《根枝法案》被引入议会,其中提出将主教制度“连根带枝”地予以废除。可是议会在讨论该议案时却发生了意见分歧,虽然很少有人捍卫主教制度,但是很多人愿意保留礼拜仪式。议会中出现了以卢修斯·卡里(Lucius Cary)和爱德华·海德(Edward Hyde)为首的王党。王党又称“骑士党”(Cavaliers),因他们仿效中世纪骑士戴假发、佩长剑的式样而得名。他们的对手议会党被称为“圆颅党”(Roundheads),这个名称与一些清教徒把自己的头发剪得很短有关。激进的议会派(Parliamentarians)谴责主教制堕落,企图回归罗马的统辖;他们强烈要求彻底改革英国教会,“连根带枝”地拔除主教、主牧、教士大会等天主教色彩浓厚的制度。经过激烈的辩论,《主教排除法》(Bishops Exclusion Act)于12月获通过,并于次年2月生效,主教因此被逐出议会上院。几年以后,即1646年10月,议会又通过条例废除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大主教和主教,并将他们的土地和财产转归革命中形成的新政权使用,从而达到了《根枝法案》的主要目标。
1641年8-11月,在皮姆的提议下,议会草拟204条《大抗议书》(Grand Remonstrance),其中列举了查理统治以来国家遭受的一切灾难,涉及外交、财政、法律与宗教等各个方面,但它并没有把种种诟病都归咎于查理,而是强调了主教、天主教徒、王党、廷臣和顾问们所起的消极作用。尽管如此,抗议书还是浸透着反教权主义、反专制主义的精神,如要求政府对议会负责,国王只能从议会所信任的人中选择官员;废除封建特权,自由发展工商业;废除主教制,改革礼拜仪式,建立长老会制等。值得注意的是,它第一次提出了君主立宪的主张,以取代现有的君主制。由于议会派和王党严重对立,到11月22日夜,下院才以11票的微弱多数(159:148)通过《大抗议书》。对此,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well)豪情激扬地说:“如果大抗议书被否决的话,我将把我所有的一切都变卖掉,并永远不再见到英国。”
12月1日《大抗议书》送交国王,查理采取拖延的办法不予回应。一个多月后,他接受宠臣乔治·迪格比(Gee Digby)的建议,于1642年元月4日率领亲兵卫士等三四百人,去议会所在地抓捕皮姆、汉普顿等五名反对派议员。这个做法是前所未有的,且被认为非法。五名议员得到报信,便事先逃脱,躲进了伦敦商业区。几天以后,他们在民团的护送下像英雄一般回到威斯敏斯特宫(Pace of Westminster)。这件事使查理的威望受到严重打击,他失去了政治上的公信力。对于议会的步步紧逼,查理根本无力抗拒,皮姆等清教领袖则以胜利者的姿态、以国王的名义发号施令。查理感到既无权、又无势,甚至他和他的家人以及随从的安全都失去了保障,于是准备离开伦敦,去组织一支军队,用武力镇压不听话的议会派。元月10日查理退出伦敦,然后慢慢朝北方退去。随他而去的是议会中将近一半的议员,他们组成王党中的中坚力量。8月22日,查理在诺丁汉城堡岩石(Castle Rock)上举起皇家的旗帜,宣布议会叛乱,正式向人民宣战。就这样,英王亲手引发了英国现代史上的暴力革命——英国内战或革命。
英国革命的核心问题是争夺国家最高主权——主权属于国王,还是属于议会?这是一场由政治对立引发的内战,也是自玫瑰战争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场武力冲突。战争爆发时,议会和王党的地域分界和宗教分野都非常清楚。从地理上看,王党力量主要分布在北部、西部地区,议会力量则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南部地区。一般来说,东部和南部地区经济更加发达,农业生产条件比较好,商业、手工业也更加集中;而北部和西部地区则恰好相反。但这种情况并不绝对,北部、西部也有很富裕的工商业市镇,南部、东部也有贫穷的农村。一个地区究竟归附议会还是追随国王,往往取决于当地士绅(gentry)的政治倾向。当时,贵族和乡绅对地方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他们的意愿决定一个地方的政治态度。进而,有些地方既不支持议会也不支持国王,对双方的争斗持中立态度,这也取决于当地士绅的选择。从宗教上看,凡支持国教的人都站在国王及王党一边,不从国教的清教徒则站在议会反对派一边。这种信仰上的划分,使英国革命形成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宗教热情与各自的政治主张紧密结合在一起,因此有人把这场革命说成是“清教革命”(Puritan Revolution)。但议会阵营其实又有不同的宗教态度,长老会派在教义和组织结构方面都接近大陆的加尔文派,他们要求废除主教制,主张由选举出来的“长老”(Presbyter)来管理教会;在政治上,他们比较倾向于寡头治国,精英政治更符合他们的政治理想。
“独立派”无论在宗教倾向还是在政治倾向方面都更加激进,他们认为各地的教众都可以自由组成独立的宗教团体,不承认全国性的宗教权威,由此而被称为独立派。相应地,在政治制度上,他们倾向于主张废除君主制,甚至不承认贵族统治的合理性。在宗教上,由于提倡各自独立的组织形式和礼拜活动,所以独立派内部分成很多宗派,有些派别相对温和,比如浸礼派(Baptists)、公理派(gregationalists)、教友派(Quakers)等,他们有相对安静、理性的宗教仪式;有些派别则异常激进,比如“第五王国派”(Fifth Monarchists)和“震颤派”(Shakers),这些派别相信上帝将派遣救世主来拯救每一个人,世界也将在毁灭中得到再生。他们在政治上也很激烈,希望彻底摧毁现有的制度,建立人人平等的新秩序。这样又出现一个比独立派更加激进的派别“平等派”(Levellers),他们的理想是建立民主政治,人人都参加国家的治理。事实上,政治理想和宗教倾向相对应的特点看起来很奇特,有点令人费解,不过这种现象其实又不难理解,因为在英国革命中,宗教倾向对各政治派别而言扮演了意识形态的角色。
这种情况又造成英国革命的另一个特点,即政治分裂并不显示阶级的分野,两个阵营在社会结构方面没有太大区别,即双方队伍中都有贵族,有乡绅,也有富商和小商人,还有小土地所有者和手工工匠,又有佃农。进而,各社会集团在两个阵营中所占的比例也大体相当,并且与整个英国的社会结构基本吻合,这种情况使内战中阶级的分野十分模糊,很难用阶级的概念来判断双方的属性。有一种说法认为17世纪英国革命一场是“资产阶级革命”,英国史学界曾就这个问题展开过长期的讨论。这种看法的最大缺点就在于,根本说不出谁是真正的资产阶级,如果不存在资产阶级,那么“资产阶级革命”一说又如何成立呢?现在一般认为,资产阶级在当时还没有出现,因此资产阶级革命说当然就受到了挑战。
内战爆发不久,议会就集结了大量武装力量,包括5000名骑兵和25000名步兵,并控制了海军、重要港口和贸易航线。议会军由埃塞克斯伯爵罗伯特·德弗罗将军出任总司令,他曾参加三十年战争中保卫巴拉丁的英军远征行动。查理在对议会宣战时,只有800名骑兵和300名步兵,但到1642年9月底,已分别增加到2000人和6000人,再过几星期,其数量又激增一倍多。1643-1645年间,英格兰十分之一的成年男性参加了军队。
1642年10月23日两军在沃里克郡(Warwickshire)南部边山(Edge Hill)附近发生第一场激战,虽然不分胜负,但双方共有约5000名士兵战死沙场。边山战役后,查理进入泰晤士河谷地区的主要城市牛津(Oxford),从此这里就成为他的大本营。11月,王军解除议会军对约克的威胁,并占领英格兰北部五郡。1643年5月,王军又在康沃尔郡(wall)的斯特拉顿(Stratton,wall)战斗中击败议会军,并向威尔士进军。到秋天,拉尔夫·霍普顿爵士(Sir Ralph Hopton)从西部、卡文迪什(William dish)从北部、查理本人从牛津三个不同的方向全面进军伦敦,造成议会控制下的东南部形势趋紧。幸亏首都市民奋起抵抗,议会军的险恶处境才得以缓和。这时,王军已控制了英格兰的大部分,国王眼看成功在即。而议会虽坐拥许多有利条件,却在战争初期遭到一连串败绩,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方面,战争是由查理挑起的,议会仓促应战,拼凑起来的队伍战斗力不强,整体实力不如王军。虽说议会军在数量上占有优势,装备方面也比王军强得多,但他们缺乏训练,没有作战经验。王军的主要优势在骑兵,骑兵指挥官是查理的外甥、莱茵选侯之子鲁珀特亲王(Prince Rupert of the Rhine)。这是一位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将军,他曾参加大陆反西班牙的尼德兰战争和反哈布斯堡家族的三十年战争。另一方面,议会军内部混乱,战略目标模糊,没有统一的指挥中心。相反,查理作为一国之君,拥有天然的统帅权。君主的至上地位是议会军强大的心理障碍,他们对拿起武器对抗国王的正当性心存怀疑,以至于东部联军指挥官曼彻斯特伯爵爱德华·蒙塔古(Edward Montagu,Earl of Maer)就这样说过:如果我们打败国王99次,他仍然是国王,他的后代也都是国王;但如果国王只打败我们一次,那么我们就统统都要被绞死。在这种心理障碍的影响下,议会军放不开手脚,也不敢打败国王。
为扭转战场上的不利局面,议会尝试与苏格兰结盟反对查理。其实,英国革命是以苏格兰反抗为导火线的,现在他们与苏格兰结盟也符合逻辑。1643年8月双方签订了长老会色彩十分浓厚的《神圣同盟与誓约》(Solemn League and ant),据此,苏格兰人答应出兵英格兰,以武力帮助英国议会;英方则承诺向苏方提供每月3万镑军费,并在苏格兰、英格兰与爱尔兰组建统一的教会——长老会。为了执行盟约,双方建立“两王国委员会”,以便在战争中协同行动。对于这个同盟,英苏各有所需,正如苏格兰牧师罗伯特·贝利(Robert Baillie)所说:“英格兰人追求的是建立一个世俗的同盟,我们的目的却是建立一个宗教同盟。”当议会与苏格兰结盟时,查理则把目光投向了爱尔兰的天主教。当时天主教徒发动叛乱,尽管性质是反对英国统治的,但由于查理的阿米尼乌式国教高教派理念与天主教之间存在着某种互通关系,这就给双方的结盟提供了基础。9月15日,爱尔兰总督奥蒙德伯爵(Earl of Ormonde)奉查理之命与爱尔兰天主教联盟(Catholifederation)签署协定,双方实行停火。由此,查理从爱尔兰前线抽回10个团的兵力投入战斗,“不仅原来在爱尔兰服役的许多英国兵为他效劳,而且大批爱尔兰人也参加了他的军队。”
尽管如此,王军却逐渐失去战场上的主动权。1644年初,苏格兰2.1万名士兵渡过特威德河(Tweed)赴英参战,有效地牵制了英格兰北方的王党军队。7月2日,英苏联军与王军之间展开马斯顿荒原战役(Battle of Marston Moor),这是内战爆发以来规模最大、最残酷的一场战争,也是第一次内战的转折点。从晚上7点到10点,在约克郡西部广阔无垠的马斯顿荒野上,双方经过三个小时的鏖战,联军战胜了由鲁珀特王子和纽卡斯尔侯爵(Marquess of Newcastle)指挥的王军,缴获16尊大炮、100面旗帜、6000支毛瑟枪,歼敌3000人,俘获1600人。此后,议会控制了战争的走向。
在马斯顿荒原大战中奥利弗·克伦威尔脱颖而出。克伦威尔是亨廷顿郡(Huntingdonshire)一个新教乡绅,亨利八世的重臣托马斯·克伦威尔是他的舅太公。按奥利弗自己的说法,他“是个绅士,虽生活并不格外好,但也不是卑微之辈。"18岁那年进入剑桥大学,他在清教思想影响下成为坚定的清教徒。1628年他开始进入下院,先后参加过“短期议会”和“长期议会”。战争爆发后,他回家乡组建了一支80人的骑兵队,这些人都是宗教信仰虔诚的普通农民,后来竟成为赫赫有名的“铁骑军”(Ironsides)的核心。克伦威尔具有非常清晰的军事理念,他曾说过:宁愿要一个有坚定宗教信仰、懂得为上帝而战的普通人担任军官,也不要没有信仰、不懂为谁而战的贵族来指挥军队。他治军极严,要求士兵在战斗中英勇顽强,不怕牺牲,为上帝的事业献出自己的生命。不仅清教是他的意识形态基础,而且他的军队也有极高的思想觉悟,都自觉地为“自由”的事业冲锋陷阵,由此凝聚了极强的战斗力。在与王军的交战中,克伦威尔“显露出在那些勇敢的骑士和‘跃马扬威前进’的乡绅中极为罕见的指挥骑兵队的本领”。后来,王军统帅鲁珀特送给他一个“老铁骑”(Old Ironsides)的绰号,“铁骑军”的名称也由此而来。1644年1月,他被任命为东部联军的副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