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空言自强,稍有变态,即不免为所震撼,洵可忧也”(2 / 2)
在法国驻华代办罗淑亚的威胁下,他听从崇厚的意见,将府县官奏参革职,交部治罪。他自己也知道做得很不妥当,给曾纪泽的信中说:“吾此举内负疚于神明,外得罪于清议,远近皆将唾骂,而大局仍未必能曲全。”“吾目花头晕,心胆俱裂,不料老年遭此大难。”“余自来津,诸事惟崇公之言是听,挚甫等皆咎余不应随人作计,名裂而无救于身之败。”
到了六月底,崇厚看到曾国藩身体不行,腹泻如故,又加上呕吐,头昏毛病也时常发作,就奏请朝廷加派了两名大员来津会办,一名是朝内的毛昶熙(字旭初),另一名是江苏巡抚丁日昌(小名雨生)。那时曾国藩已命令道府抓获11人,丁日昌一到天津就说:“大约如此大案,总须缉获四五十人,分别斩绞军流。”只有这样,外国人认为中国政府有“弹压百姓之威权”,他们的安全有了保障,才不至于联合起来对付清廷。后来曾国藩、丁日昌等陆续抓了八十多人,又听从罗淑亚的无理要求,释放了罪犯王三、安三和武兰珍等。但是这次教案,丰大业等是在群众气愤之下,被大家你一拳、他一脚打死的,在几千人中要找出谁是主犯,哪能有确凿的证据?于是只有严刑逼供,熬不过酷刑的则屈打成招。曾国藩也承认:“拿犯八十余人,坚不吐供,其认供可以正法者不过七八人,余皆无供无证,将来不免驱之就戮。既无以对百姓,又无以谢清议。”
当时除了天津“人心汹汹”外,全国人民看到清政府对内采取高压手段,迫害无辜,也都义愤填膺,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朝廷中也有一些人反对妥协投降,如内阁中书李如松说:“天津人民是为保护官吏而击毙洋人的。”起因是“教匪迷拐幼孩,继因丰大业向官长开枪……斯时,民知卫官而不知畏夷,知效忠于国家而不知自恤罪戾”。李如松是属于极端守旧派的人物,他还以为可以“乘此机会,尽毁在京夷馆,尽戮在京夷酋”。这就出轨了。但是他替天津老百姓说的几句话,还是对的。
醇亲王奕也是反对向外国人妥协投降的。慈禧太后使了两面手法:骨子里是要按奕和曾国藩的办法,镇压群众反西方侵略的运动;一方面也要做出点姿态,以安抚百姓和朝中的抵抗派,包括守旧派。六月底,朝廷下旨说:“此后如洋人仍有要挟恫吓之语,曾国藩务当力持正论,据理驳斥,庶可以折敌焰而张国威。”同时做出姿态,在各地加强军事戒备。曾国藩趁此将李鸿章和他统率的淮军从陕西调回直隶,因为他从李鸿章信中,知道他不愿参与西北边事,回津加强兵力,也可防止民变。他仍然坚持对洋人妥协,回奏说:“中国目前之力,断难遽启兵端,惟有委曲求全之一法。”他给曾纪泽的信也说:“已抓获十一人,或可以平洋人之气。”
李鸿章到直隶后,对曾国藩严惩无辜人民以平洋人之气的办法,完全赞成。听说已抓获了一批人抵罪,十分高兴,得意扬扬地说:“已有可正法者十余人,议罪二十余人,固觉喜出望外。”
同时,总理衙门也去函给左宗棠,征询对天津教案的意见。他和曾国藩、丁日昌、李鸿章的态度截然不同,回信首先指明不必害怕事态扩大,他认为外国人一般是通过威胁政府官员去压制老百姓,如群众起来闹事,他们会慎重考虑,不至遽尔挑起战争。他说:“泰西各国与中国构衅,类皆挟持大吏以钤束华民,至拂舆情,犯众怒,则亦有所不敢。”他指出事件的起因是丰大业首先向中国官员开枪,咎在法国,老百姓闹事是事出有因。如果只是索取点赔偿,可以允许。但反对以无辜百姓的性命抵偿。
他说:“法国教主,多半匪徒,其安分不妄为者实不多见。”“津郡事变之起,由迷拐激成,百姓群起与之为难。虽受迷无据,而幼孩百许童贞女尸从何而来?王三虽不承招,武兰珍则生供俱在,不得谓无其人无其事也。百姓之哄起,事出仓卒,非官司授意使然。丰领事且以洋枪拟崇大臣、天津令,从人已受伤矣;其时欲为弹压,亦乌从弹压之?愚见法使所称四层,如志在索赔了结,固无不可通融;若索民命抵偿,则不宜轻为允许。一则津郡民风强悍,操之过蹙,必起事端。万一如该公使所言,激成变乱,中国萧墙之忧,各国岂独无池鱼之虑?且津民哄然而起,事出有因,义忿所形,非乱民可比。正宜养其锋锐,修我戈矛,隐示以凛然不可犯之形,徐去其迫。未可以仓率不知准何之人论抵,致失人和。彼如以必欲抵偿为言,则事起仓卒,莫得主名,在我本为有词。倘更滥及无辜,怨毒益深,即彼亦多不利。各国以通商为利,以众怒为畏,亦必自知设法转圜,无须别作计较也。”
他的意见合乎情理,既保护下人民利益,又捍卫了国家主权。他分析法国人并不至于轻易起兵。但是奕和曾国藩等主意早已拿定,听不进这些,曾国藩还对左宗棠不应乱抓乱杀人民的意见进行反驳,说:“以为津民义忿,不可查拿;府县无辜,不应讯究者,皆局外无识之浮议。稍达事理,无不深悉其谬。”又说:“天津枉杀教士,外国疑天津可杀二十,其他口岸就能杀四十;今日可杀二十,异日即可杀二百。洋人在中华几无可以容身之地。”他替洋人设想,做出毫无根据的推理,并以此作为处理外事的根据。因为害怕洋人“忽来攻战,则吾将获大戾”,虽然已抓了八十余人,他认为,认供可以正法者只六七人,为数还太少,洋人未必肯结案,因此不能“拘守常例,要变通办理”,于是昼夜抓人,严刑拷打,最后结案共得正法之犯20人(后来实际处死17人),军徒各犯25人。张光藻、刘杰发往黑龙江充军,另赔偿法国46万两银、俄国3万两。他自认比较满意,说:“办理不为不重,不惟足对法国,亦堪遍告诸邦。”
天津教案结束后,全国民情沸腾,认为是屈辱外交。天津人民原以为曾国藩此来,将一反崇厚所为,备兵抗法,至是大失所望。一些被冤屈的犯人家属纷纷去京告御状,当然不会有任何结果。
左宗棠得知教案办理情况后,很为不满,在给友人信中批评了曾国藩,说:“曾侯相平日于夷情又少讲求,何能不为所撼!……彼张皇夷情,挟以为重,与严索抵偿,重赔恤费者,独何心欤?”“数年以来,空言自强,稍有变态,即不免为所震撼,洵可忧也!”
曾国藩是六月初到津的,八月底结案,在津共三个月。案子办完,虽然自觉“足对法国和诸邦”,但究竟内心有愧,给兄弟的信中一再表示:“内愧方寸,外干清议。”“心绪不免悒悒。”他旋奉诏调任两江总督,自己已不愿去,说:“余目疾不能服官。”“趁此尽可引退,何必再到江南画蛇添足。”到任后也不高兴,想起“昔年所办之事,又有大不妥如水师者,贻人讥议。用是寸心焦灼,了无乐趣。境颇顺而心不适”。一年半后,同治十一年(1872年)二月,于南京任所去世,终年62岁。
曾国藩办理天津教案,但他事前事后还经常自责,“外惭清议,内疚神明”,表明他还是有良心、爱国的人,他明知威力之下,主要原因是他对国家民族的力量失去了信心,害怕得罪洋人,大动干戈,惹出一场“大祸”。他的健康状况很差,体力脑力都已极度衰退,无力应付这样的大案,也是一项重要原因。他责怪崇厚误导于他,给曾纪泽信中一再说:“诸事唯崇公之言是听……名裂而无救于身之败。”“以前为崇公所误,失之太柔,以后当自主也。”将责任全推给崇厚,也不是实事求是。固然崇厚是一名昏庸腐朽的满族大臣,后来又成为大卖国贼,在天津教案上出了许多坏主意,但终究要怪曾国藩自己心中无主,“失之太柔”。他的声望地位远远超过崇厚,但他一贯害怕有皇室撑腰的满族大臣。几年前,曾国荃曾奏劾官文,他听了俨如大祸临头,赶紧去信责备。
在这方面,左宗棠和他截然不同。左宗棠也知道满族大臣不宜得罪,曾向孝威说:“与旗员闹口舌是吃亏事。”但在涉及国家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却不相让。他曾与穆图善争论,并奏请将其部队遣撤,又曾奏参成禄几次,直至成禄被拿问。
左宗棠和曾国藩年轻时是好友,在太平军后期与胡林翼三人一德一心,形成坚固的湘军联盟;联盟瓦解后,又互相维护。曾国藩死后,左宗棠十分悲痛,写了一副“同心若金,攻错若石”的著名挽联,表明他们的生死之交。但是,他们二人在性格、志趣、能力、生活经历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在对待列强侵略的态度上,也有所不同,对天津教案出现分歧,后来在“海防塞防之争”上,也有不同意见。
左宗棠与李鸿章的争议就更严重了。历史学家在评价这一段历史时说:“在清政府中央和地方的当权派中,敢于正面提出办理天津教案应持的爱国立场,事后又敢于谴责曾国藩的投降外交,批判曾国藩等办理洋务运动是‘空言自强’的,只有左宗棠一人。”(董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