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商初风云(1 / 2)
成汤不敢废夏社
夏桀败亡之后,成汤取而代之,被中原地区诸方国、部落尊奉为“天下共主”。新王朝的开国庆典在郑亳(郑州商城)举行,《逸周书·殷祝》中说有三千诸侯齐聚郑亳,拥戴成汤登上王位。成汤把玉玺放在王位的左侧,而后无比谦逊地退下,想把王位让给其他的诸侯。
能安天下的,除了成汤还有谁?三千诸侯没有一个敢对王位动念头。
成汤君临天下已是众望所归,于是成汤与三千诸侯相约:“阴胜阳,即谓之变,而天弗施。雌胜雄,即谓之乱,而人弗行。”——阴胜阳,这叫变,一变就受到上天的抛弃;雌胜雄,这叫乱,一乱就受到百姓的抛弃。
顺天命尽人意,这是成汤的治国理念。
新王朝建立之后,绝大多数夏朝遗民视成汤为“救世主”,将自己从夏桀的桎梏之中解放出来。但是如何处置夏朝遗民,成汤却很纠结,甚至准备将夏社迁到其他的地方去。
社是什么?
社,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土地崇拜,在中原地区的华夏族开始流行。上古时期,人们将祭祀、供奉的物品撒在地面上,或埋入地里。而后垒起土丘,作为祭祀土地神的固定场所,久而久之,土丘或固定场所就成为土地神的象征或载体,这就是“社”。
社通常与稷合称社稷,社稷供奉的主神有两种说法。《左传》中说社祭祀的是句龙,稷祭祀的是两个人神(柱、弃)。句龙,是共工氏之子,又称后土。柱是烈山氏之子,弃是周人的始祖。《孝经》中说社为土神,稷为谷神。无论哪种说法,社祭祀的都是土神,稷祭祀的都是农神。
社稷之神,是一个王朝、一个国家的保护神。成汤灭夏之后,忧心夏王朝死灰复燃,所以要将历代夏王祭祀的“社”迁走,在精神领域上将夏朝遗民的“国家意识”“宗族意识”连根拔除,使之心甘情愿成为殷商王朝的子民。
成汤迁夏社的根本动机,就是要实行祭祀改制,废除夏朝旧体制中的社稷之神,彻底完成革命的任务。
但是夏朝供奉的社神是句龙或者后土,是共工氏的后裔,也与殷商民族有渊源关系。所以成汤终究还是没有废除夏社,原因是找不到比句龙更适合的社神。也有人认为,夏社是历代夏王敬神敬祖的宗庙、祭坛,是国家的象征,神圣不可侵犯。成汤之所以不敢废去夏社,是因为夏后氏之先祖大禹对华夏族的贡献功高盖世,后世无人能及,只好保存夏社,以安抚夏朝遗民,收拢天下人心。
蜕变与延续
夏朝遗民对成汤此举感恩戴德,视之为慈父圣君。《吕氏春秋·慎大览》中说:“汤立为天子,夏民大说,如得慈亲,朝不易位,农不去畴,商不变肆,亲郼如夏。”郼(yī),就是指殷商。后人也以衣、郼来称呼殷商。
这说明,成汤革命之后,虽然改朝易代了,但是夏民依然安居乐业,过着舒坦的日子,甚至比活在桀的统治之下还要美好。
史传文献上的记载,也在考古上得到了印证。
二里头遗址三、四期之间,是夏商易代的分界。二里头四期(约公元前1565年至公元前1530年),已与早商文化相接轨,甚至进入商代纪年范围。
二里头四期是三期的蜕变与延续。蜕变主要表现在陶器组合及风格上的变化,这反映了社会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
从最常见的炊煮器来看,二里头三期以前的炊器以口沿饰花绳纹的圆腹罐为代表,但在二里头四期这样的炊器不见踪影了。二里头文化早期的器物大都是砂质罐形鼎,在二里头文化四期逐渐被淘汰,与此同时泥质盆形鼎的数量猛增。具备早商二里岗文化风格的圈底、卷沿、袋足等器物,也逐渐取代了二里头文化前三期的平底器物。陶器纹饰中,新出现夔(kuí)龙纹,以及典型商文化中细而直的绳纹。
人们吃饭常用的食器中,二里头二、三期盛行的三足盘在四期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形态不一、数量不断增加的簋。簋在代表早商文化的二里岗文化遗址中,数量巨大,形态稳定,制作考究,成为早商文化中最具特色的器物。可见,曾经是皇皇夏都的二里头遗址,从四期开始,逐渐过渡到商文化。
从二里头遗址1号宫殿旁的灰坑中,挖出来的除了典型的夏文化器物,还包含了早商文化和岳石文化因素的陶器。岳石文化的器物主要是夹砂褐陶的鬲、罐和半月形双孔石刀等。可见,夏朝灭亡之后,二里头遗址1号宫殿被摧毁,随着商族及其盟友东夷的蜂拥而入,二里头遗址也被“文化侵占”了。
贵族们使用的酒器中,最能代表二里头文化的盉、觚等数量锐减。酒器通常也具备礼器性质,是贵族身份的象征。酒器数量的减少,说明夏朝旧贵族的衰微,他们四处逃散,从斟鄩城中消失。
兵器中,对二里头遗址出土的器物进行统计,结果显示在二里头三、四期时,石镞、骨镞、蚌镞等远程射击类兵器的数量剧增,象征军事指挥权的玉钺也增多,并新冒出数量众多的近战砍杀类兵器,诸如戈(包括石、玉、铜戈)、石矛、铜战斧等。这说明在二里头三、四期之际,族群间矛盾激化,社会动荡,战争频仍,所以需要打造各色各类的兵器。
除了器物方面,二里头在整个城市的布局及大型建筑物上,也发生了变化。
形成于二里头二期的四条纵横交错的“井”字形大道,到了二里头四期还在使用。但是城中最宏伟的1号宫殿、4号基址东庑逐渐废弃。1号宫殿毁掉之后,上面堆积着二里头四期的灰坑、陶窑和小型墓葬。陶窑出现在1号宫殿废墟靠近西侧的内廊处,打破宫殿的夯土台基,保存较好,陶窑烧火坑内发现了30多个四期陶片。可见,曾经作为夏朝统治者的宫殿——“夏后氏世室”,在二里头三、四期之际遭到毁弃,只剩下残垣断壁,沦为寻常百姓的生活区,甚至墓葬区。
另外,从二里头四期晚段开始,宫城内开始进驻平民的墓葬,贵族与平民,还有奴隶,各个阶层的墓葬鱼龙混杂,这意味着王朝已经崩溃,井然有序的统治不复存在了。曾经高高在上的贵族,不得不与他们鄙夷的平民甚至奴隶为伍了。
这些都是改朝换代带来的影响,是成汤革命在考古学上的反映。最迟在二里头四期偏晚阶段,整个遗址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考古学家称之为外来陶器因素。这些外来陶器的器形、风格,与其来源地(主要是东方的商族、东夷族)保持高度一致,明显是外来移民迁徙至二里头遗址时,长期居住留下的。这无疑与成汤与东夷结盟,伐桀灭夏的事件息息相关。
二里头四期除了蜕变,也有延续。
宫城城墙、2号基址、2号基址的主殿台,还有1号宫殿群中的7号基址、8号基址,都没有被摧毁,一直使用到二里头四期晚段以后,此时夏朝已经灭亡。围垣设施、铸铜作坊、绿松石制造作坊和祭祀场所等,也在二里头四期正常使用。
2号基址所属建筑被认为是夏朝的社稷或者宗庙,却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印证了《史记》中记载的成汤“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
最令人意外的是,在二里头四期,宫殿区的范围甚至有所扩大。至少新建了三处大型夯土建筑,在2号宫殿以北新建6号宫殿以及一段围墙。新建的6号宫殿,面积达2500平方米,是一处复合式的大型庭院建筑物,由北殿、西庑和东、南围墙及庭院组成。在6号宫殿以西又新建了11号宫殿。宫城与围垣作坊区之间的大道东侧,也新建了10号宫殿,属于长方形的中型建筑物。
由此可见,《吕氏春秋·慎大览》中有关夏民“朝不易位,农不去畴,商不变肆,亲郼如夏”的记载,基本属实。
这归功于灭夏之后,成汤实行开明包容的统治政策。成汤大行仁政,以安天下,让饱经战乱之苦的百姓获得喘息的机会,重新过上了无忧无虑的日子。
虽然时代变了,但是只要人心不变,一切就美好如旧。
然而,夏人毕竟是异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为了监视夏朝遗民,防止他们作乱,成汤在斟鄩以东建造了一座城池,这就是偃师商城。
偃师二里头遗址与偃师商城遗址相距约7千米,偃师商城遗址与郑州商城遗址相距83千米,同为夏商之际郑洛区的三大古城遗址,犹如三颗璀璨的明珠,交相辉映。
这三大古城遗址,都是什么性质的城市?
最初,人们对二里头遗址怀有争议,有的说是夏朝的都城斟鄩,有的说是成汤的都城西亳。说二里头遗址是西亳的,认定依据是大型建筑基址,但并未强调夏商文化之间的差异性。随着二里头遗址的进一步发掘,人们已经渐渐接受它就是夏都斟鄩。1983年,偃师商城新发现之后,主张二里头遗址是西亳的改弦易辙,转而认定偃师商城才是汤都西亳。
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由此成了人们争论的焦点,对这两座早商城市的地位及性质产生分歧,演绎了一出热络的“早商双城记”。
早商双城定位之争
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是商汤时期营建的两座大城市,对它们的定位有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偃师商城是汤都西亳,郑州商城是商王中丁所迁的隞(áo)都。第二种说法,郑州商城是成汤最早的都城,也就是亳都;偃师商城则是太甲的桐宫,或者偃师商城是成汤之别都、商朝初期的军事重镇。第三种说法,早商时期存在“两京制”,偃师商城、郑州商城都是商朝初期的都城,只不过使用时间不同而已。
三种说法都是真知灼见,不分伯仲。
郑州商城位于河南郑州旧城区一带,有三重城垣,从内到外依次是宫城、内城和外城。
宫城位于内城的东北部,略呈长方形,东西长约800米,南北宽约500米,总面积达37万平方米。宫城内发现数十处大型夯土基址,都位于高台之上。
内城城垣除北城墙东段略呈东南向西北倾斜外,其余城墙基本上是东西或南北走向。其中东墙长1700米,西墙长1870米,南墙长1700米,北墙长1690米,总周长约6960米,面积约300万平方米。郑州商城的内城城门和街道布局称为“六门三街式”,即东西城墙各开两个门,南北城墙各开一个门,两个城门之间都有一条主街。内城中基本上没有发现下层平民的生活遗迹,说明是贵族阶层的居住区。
郑州商城遗址
在内城东北部有一个社祭遗迹,背靠北城墙、南临宗庙区,位于一片平坦的高地上,这个社祭遗迹有可能就是文献记载的周代亳社的前身。范宁注《穀梁传·哀公四年》云:“亳即殷也。殷都于亳,故因谓之亳社。”亳社是祭祀殷商民族先祖的场所。内城西城墙和南城墙外侧约600至1100米处,就郑州商城的外郭城,可分为东、中、西三段,呈半圆形围绕在内城南面。
偃师商城坐落在洛河北岸稍稍隆起的一个高丘上,略呈长方形,由宫城、小城和大城组成。街道布局上,小城是“四门十字街式”,大城是“六门三街式”。
偃师商城遗址
偃师商城的大城外形像一把菜刀,南部较窄,形似刀柄。大城的东城墙长约1640米,西城墙长约1710米,北城墙长约1240米,南城墙长约740米,面积约190万平方米。大城城墙外侧12米处,有一条护城河,宽20米,深6米。
大城内的西南部是小城,略呈长方形,南北长约1100米,东西宽约740米,面积约81万平方米,占据大城面积四成多。小城套在大城中。小城的西墙与南墙被包夹在大城城墙之中,小城北墙的中段和西墙的中段向内凹进,小城东墙的中段向外凸出,呈现出凹凸曲折状。
小城内还有一座宫城,略呈方形,其中北墙长200米,东墙长180米,南墙长190米,西墙长185米,墙高3米,面积约4.5万平方米。偃师商城宫殿区已发现十座建筑基址,集中于宫城南半部。宫殿群北面是专门的祭祀区,祭祀区以北是王宫的池渠遗址。小城的西南隅则是被称为“府库”的建筑群,整个“府库”包含96座房子。
偃师商城的年代通常分为三期七段,与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的年代关系如下表。
偃师商城年代对照表
谁比谁更早
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哪一个建造的时间更早?
考古挖掘显示,偃师商城的城墙夯土内发现有光面的鬲足根,它的形状与二里头四期的鬲足根相仿,说明偃师商城的城墙修筑时,二里头四期文化就已经存在,所以偃师商城修建的年代应不早于二里头四期,而城墙夯土内也没有发现比二里头四期更晚的遗物。根据这个来判断,偃师商城城墙的始建年代不迟于二里头四期晚段,早于二里岗下层一期,但绝对修建于公元前1600年之后,大约在公元前1580年前后。
郑州商城的外郭城始建于二里岗下层早段,内城始建于二里岗下层之前的洛达庙期晚段(二里头文化四期)或者南关外期,绝对年代大致在公元前1630年至公元前1610年之间,所以应该比偃师商城更早,早十数年左右。
这里以偃师商城年代的分期为基准,对两座早商城市的修建与发展过程进行比较。
一期早段(约公元前1600年至公元前1580年),偃师商城始建期,相当于夏朝灭亡前夕,成汤开始营建偃师商城的宫城,最先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是1、4、7、9、10号宫室。同时在这些宫室以北修建祭祀场和池苑,其中池苑包括水池和水渠,祭祀场面积约3100平方米,四周有夯土围墙,出入门道设在南围墙内。
这个时期偃师商城的宫城布局如下,祭祀场以南自北向南分布着10、9、7号宫室,构成一个三进院落式的建筑群。10号宫室位于最北端,或是一期时期的寝宫。
紧邻9号宫室东缘的是1号宫室,由于开西门,所以被认为是9号宫室的附属建筑物。1号宫室东边,则是4号宫室。
此时,郑州商城内城中最早的宫室和城墙,已经在南关外期就建立起来了,在这之前是一个相当规模的村落,可能就是《尸子》与清华简中的汤丘。成汤利用汤丘村落,修筑一个方形小城,建筑程序与郑州大师姑二里头城的筑法相似。
成汤之所以要在这里修筑城邑,是因为有众多的商族定居于此,包括来自今豫北、冀南地区的下七垣文化先民,还有部分岳石文化先民。成汤有足够的理由筑建一座城市,以作为灭夏之后的政治中心。
一期晚段(约公元前1580年至公元前1560年),郑州商城出现外郭城,但内城宫室建筑还不是很多,面积不过3万平方米。此时偃师商城的小城城垣也开始修筑。
二期早段(约公元前1560年至公元前1530年),是偃师商城大规模的扩改建期。在小城城垣的基础上扩建了大城城垣,削去小城城垣两侧的部分夯土。新建的大城城垣包在小城城垣的两侧,使之直接叠压在小城城垣之上,出现了环城和顺城道路。从年代上看,偃师大城应该建造于商王太甲或太庚期间。
随着大城城垣的修筑,宫城面貌也焕然一新。除了1、4、7号宫室继续使用之外,9号宫室向西扩展,改建为更加宽敞的2号宫室,宫城西城垣一部分也随之相应西移。2号宫室东西长60米,南北宽13米,规模较大,南北两侧都留有连接殿堂与庭院的上下台阶,与改建之前的9号宫室,或同属于明堂之类的建筑物。明堂是古代君主举行朝会、发布诏令的殿堂。
在疑似明堂的2号宫室北面,紧贴着祭祀场南侧新建了8号宫室。8号宫室没有廊庑,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单体长排型建筑物,可能是二期和三期两个时期的寝宫。在4号宫室之南新建了6号宫室,6号宫室将原宫城南城墙改用为南庑基址。至此,一个完整的偃师商城轮廓展现在世人面前。
这个时期,偃师商城的宫城布局如下:靠西一侧自北而南是8、2、7号三个宫室,也构成一个三进院落的建筑群;靠东一侧自北而南是4、6号两个宫室,6号宫室被认为是庖厨建筑。居中的是1号宫室,可能也是庖厨建筑。
二期晚段(约公元前1530年至公元前1500年),是偃师商城再次改建期,偃师商城一期时的水池四壁本来是泥质的,在此时改用石头修砌。1号宫室已被废弃,宫城的南、西城墙被突破,又新建了一段宫城西城墙。
这个时期是郑州商城的繁荣阶段,也是宫室遗迹最丰富的时期。内城和外城已经修筑完毕,并投入使用。城内东北部的宫殿区夯土台基增多,出现多座大型夯土建筑基址。
其中一座基址东西长65米,南北宽13.6米,属于《周礼·考工记》中记载的殷商“四阿重屋”。所谓的“四阿重屋”,就是指四坡顶、两重檐——在四坡屋盖的檐下,再设一周保护夯土台基的防雨披檐。
此时郑州商城的手工业也兴旺起来,位于内城南墙约700米处的南关外铸铜作坊、内城北城墙中部外侧约300米的紫荆山北制骨作坊,以及位于西城墙北段外侧700米处的铭功路制陶作坊,都开始使用,同时还出现了铜器墓。内城和内外城之间遍布各类遗存,表明这个阶段郑州商城的居民数量急剧增加。
众多的祭祀遗址被发现,完全符合郑州商城作为早商时期王都的地位。其中位于郑州商城东北隅的一处祭石遗迹,颇为引人注目。该遗迹共发掘出排列有序埋在地下的6块石头,围绕着6块埋石的北侧、东侧和南侧,则有排列有序的2个烧土坑、8个殉狗坑,殉狗百余只。殉狗坑内还埋有3具人骨架,证明这些死者都是奴隶。这种用6块石头做成的“祭坛”,就是文献记载中的“社祀”。《水经注·穀水》引《礼》曰:“天子建国,左庙右社,以石为主。”说的就是这种石头祭坛。《淮南子·齐俗训》中记载,殷商王朝的“社”是用石头堆砌而成的,高诱说,石头就是社主。这些记载与郑州商城内发现的石头祭坛互为印证。
用冰冷生硬的石头作为祭祀的社主,这是非常罕见的。郑州商城的祭石遗址以六块埋石为“社主”,不是一般的祭祀遗址,而是“亳社”的所在地。祭石遗址的8个殉狗坑,显然是围绕着中间最大的埋石而挖筑的。埋犬是殷商民族常见的祭祀方式,如有条卜辞中记载:“辛巳卜,贞:埋三犬、燎五犬、五豕、卯四牛?一月。”
从这8个殉狗坑中狗骨架的姿态看,有些狗腿似被捆缚着,并有挣扎的样子,可见这些狗是被活着埋祭于此的。殉狗坑的近侧发现有14座单人墓葬,有的随葬陶豆柄和陶爵,甚至玉柄形饰。所以墓主人不是奴隶,可能是《周礼·秋官》记载中的“犬人”。
“犬人”掌管犬牲事务,祭祀时负责供应体格健全、毛色纯正的犬牲,用来伏祭和埋祭。另外,在殉狗坑中还出土了一件扭成一个圆团的夔纹形薄金片装饰品,呈金色黄壳,净重18.5克,是郑州商代二里岗遗址中仅有的一件金器。当时商朝统治阶层祭祀社神仪式之隆重,由此可见一斑。
三期早段(约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1490年),是偃师商城三度改建期。6号宫室改建为5号宫室,7号宫室改建为3号宫室,并新建了一座西庑。改建后的3号宫室占地面积约7600平方米,其中庭院面积有5200平方米。但这个时期偃师商城开始呈现出衰败之势。
三期中段(约公元前1490年至公元前1475年),是偃师商城加速衰败期。衰败表现在,祭祀区没有发现比这个时期更晚的祭祀遗迹,池苑区的水池已经干枯,堆满了包含有大量宫殿建筑的墙体残块。府库成了废墟,小城城垣可能在此时被毁平。使用了百余年的4号宫室,被认为是宗庙,但在这时候也被废弃了。
偃师商城衰败的原因是殷商统治者的离去,这可能跟商王中丁迁隞相关。中丁迁隞,是商朝中期的开端,所以偃师商城的废弃,标志着早商文化结束、中商文化开始。
此废彼兴,偃师商城衰败下去了,郑州商城却进入鼎盛时期。
郑州商城早期的宫室仍在使用,在城内东北部又新建、改建了多处大型宫室,使得宫殿区的面积进一步扩大。此外,宫殿区内还建有大型石砌蓄水池、石砌供水管道、木结构框架的水井等,形成完备的供水系统。原有的铸铜、制陶和制骨等手工作坊继续使用,还在北城垣外新建了一座铸铜作坊。同时,在内城发现多个铜器墓,内城西垣北段外也发现了铜器窖藏坑,说明这个时期青铜冶铸业非常发达。
三期晚段(约公元前1475年至公元前1460年),是偃师商城完全沉寂期。商城彻底沦为普通的聚落,仅存零星的灰坑。
与此同时,郑州商城也进入了衰落期。内城的宫殿区还有夯土建筑遗存,内城西垣南段外侧发现了铜器窖藏坑,内城外也有铜器墓。说明在这个时期,郑州商城仍有商王室和贵族在此活动,但也开始趋于衰落。南关外和北城垣外的两处铸铜作坊,至迟在此期偏晚废弃。
从两座早商城市的进程发展来看,它们大体同时兴建,同时废弃。但是偃师商城的出现略晚,废弃略早,都在十年左右。
都城和陪都
郑州商城是成汤的亳都,也就是郑亳。这在文献上有记载,考古资料也支持。郑亳是伐桀灭夏的统帅部,所以要比偃师商城更早出现。
《左传·襄公十一年》中记载:“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杜预注:“亳城,郑地。”说明亳在郑国境内。出土文物印证了杜预的说法。在郑州商城的白家庄附近曾经四次发现陶文:第一次在1956年,发现带字陶器11件,其中刻有“亳”字的9件;第二次在1981年,发现带字陶器20余件,大部分为“亳”单字;第三次在1986年,发现带字陶器16件,能释辨出“亳”字的10件。总之,发现的陶文“亳”字占总数八成以上,实证了郑州商城就是成汤的亳都,即郑亳。
偃师商城是西亳,可能是成汤的陪都、离宫。
认为偃师商城是西亳的,主要依据是史传文献的记载,如《汉书·地理志》中记载:“尸乡,殷汤所都也。”春秋时期偃师叫尸乡,但班固并未将尸乡称为亳。最早将亳与偃师联系起来的是东汉的郑玄,他在注解《尚书·书序》时说了一句话:“亳,今河南偃师,县有汤亭。”到了西晋时期,《帝王世纪》一书正式将偃师称为西亳。后来的唐代《括地志》沿袭这些说法,指出亳都故城在洛州偃师县西十四里,本为帝喾之墟,商汤之都城,并说偃师县以东六里有汤冢,在桐宫附近。所以有人认为,偃师商城就是后来伊尹放太甲的桐宫。
偃师商城也有可能是商初的军事重镇。
从偃师商城的小城建筑特征来看,小城的城墙基础处理草率,城墙建造相对简单,城墙走向非直线,呈凹凸曲折状,体现设计者的军事防御意图。应是受到了筑城条件的限制,譬如时间紧迫,人力、物力相对短缺,或客观条件不允许从容筑城等。所以偃师商城可能是成汤在灭夏之后,为了镇抚夏朝遗民,巩固统治而修建的。
对这两座早商城市的基本情况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在规模上,郑州商城远远大于偃师商城。郑州商城在建城之初就有了3平方千米的内城和规模更大的外城,而偃师商城小城仅0.81平方千米,大城约2平方千米。在青铜冶铸上,郑州商城发现了为数众多的有青铜礼器的墓葬、窖藏坑,以及铸铜手工作坊,而偃师商城仅有个别墓葬随葬少量的青铜礼器。在建造特征上,偃师商城几乎平地起筑,城垣宽厚,有意设计出多处拐折,而且城门狭小,城内建有“府库”,都显现出浓厚的战备意图,这与郑州商城的全面繁盛形成鲜明的对比。
因而,可以这么说,郑州商城在城市规模上比偃师商城大得多,更适合作为一个泱泱王朝的都城,应当是成汤的主都郑亳,是殷商王朝的政治经济中心、宗教文化中心。
偃师商城规模较小,不适宜当作都城,但是具备更强烈的军事色彩,承担监视、镇抚夏朝遗民的重责,兼具仓储转运功能,所以可视为成汤的陪都西亳,也就是后来伊尹放太甲的桐宫。
新王朝的危机与应对
3600年前,郑亳(郑州商城)的明堂上,成汤和他最亲密的战友,更准确地说是“盟友”——伊尹,以及仲虺、咎单、女鸠等辅臣们,坐在一起,共同描绘着新王朝的未来蓝图。而成汤的某个悍将,率领一支军队,坐守西边80千米处的西亳(偃师商城),密切注视着夏朝遗民的一举一动。
然而,这个刚刚破壳而出的新王朝,正面临一场空前的大危机。
夏商替代之际,七年大旱,庄稼颗粒无收,百姓困苦不堪。更由于连年征战,民生凋敝,百废待兴。尽管夏桀的统治已被推翻,但是夏朝末年的乱象一直持续到成汤初年,整个中原地区都陷入混乱与失序之中。
上博楚简《容成氏》中是如此描述夏商易代之际的社会情况的:“于是乎天下之兵大起,于是乎亡宗戮族残群焉服。当是时,强弱不辞让,众寡不听讼,天地四时之事不修。”由于夏桀威严扫地,从中原共主的神坛上跌落下来,导致诸侯纷争,天下大乱。成汤兴九州之师,征战四方,烽火连天。中原社会极其动荡,各部落相互戕杀,已到了灭族绝祀乃止的残忍地步。诸侯以强劫弱,以众暴寡,天地之道尽失。
然而《容成氏》中说,中原地区的这种失序与混乱,成汤应负有责任,甚至是乱象的始作俑者。
成汤为推翻夏桀的统治,假托夏桀之名收取重税,聚敛百姓之财,目的是让夏桀成为万民公敌,点燃百姓的怒火,烧到夏桀的身上去。于是就连“喑、聋、跛、眇、瘿(yǐng)、偻”等老弱病残者,也豁出命来,揭竿而起,反抗夏桀的暴政。
新王朝在战争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来了,如何收拾残局,让成汤日夜寝食难安。于是成汤向元勋伊尹求教治世良策,以重振民生,拯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清华简《尹诰》中记载,成汤与伊尹在灭夏之后,共商治天下之策。
《尹诰》的第一句话是:“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意思是说,成汤与伊尹恪守双方既定的盟约,齐心协力,终于革命成功。伊尹认为,夏桀败亡的教训是自绝其民,导致众叛亲离。君若不爱民,民何必爱君?所以没有谁愿意为桀保卫斟鄩,结果夏王朝被成汤迅速消灭。新王朝要想长治久安,必须吸取夏桀的前车之鉴。
伊尹告诫成汤:“应当与民同心,为民而行,如此才能让天下归心。”
成汤问伊尹:“我怎么做到天下归心?”
伊尹建议:“将夏桀搜刮而来的民膏民脂,赏赐给部众,然后善言劝导。”
于是成汤把功臣们都召到亳,大行赐赏。《容成氏》中说,在论功封爵时,成汤“乃立伊尹以为佐”。这里的佐并非后世所指的国相,也不是卜辞中的尹或宰。
根据《吕氏春秋·慎大览》和清华简《尹至》的记载,在伐桀灭夏之时,成汤为了争取伊尹势力的支持,与伊尹结盟,并立下盟誓。双方盟誓的内容不详,但应当包含了灭夏之后两人联合执政。所以成汤立伊尹为佐,让他做自己的副手,共治天下。
为此,成汤授予伊尹超乎寻常的军政大权,让他便宜行事,以兑现双方在盟誓中的约定,形成了类似于古希腊、古罗马的贵族寡头联合执政。所以佐相当于一个国家的副元首,政治地位高于国相。
伊尹恩威并施,率领一支军队,芟平各地暴乱,同时也给百姓一定的实惠。百姓这才稍稍安心,于是成汤“得众而王天下”,理直气壮地成了中原共主。
成汤与伊尹的惠民措施主要是赈灾安民。成汤以大巫师的身份在桑山之林举行祷雨仪式,祈求天神降雨。桑是商族的社树,桑山之林就是桑林之社。桑山之林在哪里?历史上有好多个地方,河南郑州上街区的桑园村、河南商丘的南亳、安徽亳州的汤陵、河南巩义市的墨云山等,都有可能。
祈祷时,要献祭贡品。贞人占卜之后说:“应当用活人来祭神。”成汤不愿意滥杀无辜,他向天神谢罪:“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 然后“剪其发、磨其手”,意思就是剪下自己的头发和指甲,以代替自己,献祭于神。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头发是精血的载体、生命的象征,是最好的肉身替代品。成汤自剪头发和指甲,等于把自己的生命献给神灵,所以获得了百姓的拥护。《吕氏春秋》中记载,成汤祷告之后,“民乃甚悦,雨乃大至”。
伊尹则采取了具体的赈灾行动,切实有效地帮助难民走出困境。
《氾胜之书》中云:“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伊尹教会百姓用粪便做肥料,浇灌土地,让庄稼丰收,大力发展农耕,从根本上解决救灾问题。
而后伊尹发展商业,流通货物,以赈灾民。《皇王大纪》中记载:“伊尹言于王,发庄山之金铸币,通有无于四方,以赈救之,民是以不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