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红了耳朵的少年(1 / 2)
深夜,窗外漆黑宁静,响着息息簌簌的知了声,一声声清脆悦耳,像是哄着枝叶入睡。
寄秋倚在床边,看着坐在编织椅上昏昏欲睡的少年,
“林叔,你上来睡吧。”
最后还是没有去医院,寄秋被疼得昏过去后醒过来,攥着他的手让他别去医院,她于这个世界还是个虚幻无名的人,连身份证都没有,去医院都没办法挂号。
他皱着眉心应下,抱着她回到了瓦房,用消毒水给她的伤口消毒后,将肾炎草敷在她裂开的伤口处。
之后他又用金银花、黄柏、连翘和她认不出的草药熬制了一碗中药。
寄秋此刻无比庆幸她林叔懂中医。
伤口是绽裂开皮肉的刀伤,寄秋在警队训练时习惯了受伤,疼痛缓和过后,也没有当回事。
可当看着眼前喂过来黑糊糊的汤汁时,整个小脸都皱成了一块。
屋内炉子里冒着冉冉雾气,响着蒸汽声。
“林叔,我能不喝吗?”寄秋皱紧眉心,眼眶泛出泪光。
她天生不怕咽大颗的胶囊,就是怕苦药怕的不行,这汤水黑蒙蒙的一看就苦得胃里翻腾。
林知行将她鬓角的发丝拂落,轻声哄她,
“不苦。”
“没有传统中药那么苦。”
“真的?”寄秋问。
“嗯。”
听他再三保证,寄秋才弱弱地接过药碗,药汁入喉咙,还是苦得嗓子发痒,恶心感直冲额心。
刚想停下来喘口气,就被他扶住了碗底,
“一口气喝完,不然会更苦。”
“好吧。”寄秋皱着眉心仰面喝尽,忽地想起什么,拍拍他落在棉被的手。
心有灵犀般的,他掌心展开,里头躺着先前她送给的彩虹糖果。
寄秋拿起来,含进嘴里。
好家伙。她宁愿吞一千颗糖甜齁死自己,都不肯尝一口苦药了。
深夜寂静,窗外暗光倾泻进床边,落下斑驳的影子。
寄秋靠着枕头,看向床边的少年,
“林叔,之前在卫生间的那个人,不是李牧?”
“嗯,他叫郑屹。”
“郑屹?正义?寓意那么好,心肠却那么黑,真是白瞎了这好名字。”寄秋冷声道。
她默了许久,所以纪诗口中的李牧都还没出现?
不过十八岁的少年,到底是怎样猖狂的人,能在学校里横行霸道。
夜里寄秋睁着眼看着天花板,木板上印着点点斑驳的月光,落下深色的黑点,她眼睛随之而动。
嗓音在漆黑里静悄悄的,“知行。”
他听见声响,埋在臂弯的脸抬起,看向睁着眼睛瞳孔清亮的女孩,
“嗯,还不睡吗?”
以为是她半夜口渴了,动了动唇想询问。
听见她温软的声音落入耳畔,
“我昏过去之前,感觉额心一股湿软的触感……是你的眼泪吗?”
屋内很安静,寄秋恍若能听到钟表在墙上的嗒哒声,一点一滴地颤在心头。
“不是。”
“是我吻了你。”他嗓音落在夜里清冷中,透着一丝温柔。
“……”
这谁顶得住。
寄秋仿若听见自己震快的心跳声,心虚地将棉被覆住整张脸,
“林叔,晚安。”
“晚安。”
他隐在黑暗里,耳垂一点点地逐渐泛红。
.
修养将近十天,伤口终于结痂,林知行才准许她出门。
寄秋一落地就朝着图书馆走去,进公安局的事不能再拖了,可眼下她上哪儿去弄身份证和学历证。
回到溪水街时天色渐暗,寄秋看着路边忽明忽暗的路灯,忽地一道光从脑海闪过。
“说起来,寄秋和你年轻时长得真像。”
她和二姨长得像,不如去找二姨碰碰运气,虽然她觉得二姨性子烈,不一定会愿意借她身份证,走一步看一步吧。
寄秋余光扫过身旁墙壁,总觉得这长巷墙壁略显空洞。
刚踏出巷子里,寄秋就被一道清冽的声音喊住,
“您好,您是叫寄秋吗?”
“嗯。”寄秋抬眸,望见来人的面容,瞳孔一怔,
“李爷爷……不是,你和我之前见过的一个老人家长得很像。”
眼前的男人三十岁左右的容貌,身着西装笔挺,气度凌然端庄,像是从书香世家里浸润出来知节懂礼的贵公子。
他也确实同的长相般谦逊有礼,
“没关系,我是通过琴婶知晓你的,就是菜场卖肉的老板娘,您记得吗?”
寄秋思索片刻,点头,“记得,怎么了?”
总觉他正色的面容似有重要的事同她说。
“这附近两百米就有一间茶馆,您方便同我去茶馆一趟吗?我们坐下来谈。”
“好。”寄秋应道。
临近五月,樱花逐渐凋零,树梢只剩零落光秃的绿叶,时间在指缝间流逝。
两人在茶馆进门处,靠近玻璃窗的位置落座,点了两杯龙井茶。
透过窗倒映出少女纯媚的脸庞,她低垂着眼,摩挲着杯檐。
男人正襟危坐,嗓音诚恳道,
“是这样的,我父亲,叫李语堂。”
寄秋眸光一颤,难怪她觉得他的长相万分熟悉,原来是当时在街边遇见的老人家。
“我有一个小侄女,长得像个小精灵似的很讨人喜欢,只是在六岁的时候因白血病去世了。”
“老人家几年后夜也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什么都不记得,也把我们都忘了……”
“却唯独记得他唯一的孙女。”
“他时常念着孙女的名字,有时候看着同她模样相近的女孩,老人就像孩子一样凑近了张望。”
寄秋听着他轻缓的声音,心中泛过一丝颤动。
她能感受到老人家对孙女浓烈的想念。
“我想在他将世间一切都忘记之前,让他再看一看孙女成年的样子。”
顿了顿,男人温声道,
“当然我知道您的时间很要紧,身为警察定然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我在巷口等了你近一周,才等到你。”
她这几天养伤,一直待在屋里没出门,画了许多走失孩子的肖像,想等进公安局后,将画像交给周局。
她眼下正忙着进公安,以及证件的事。
见她面色犹豫,男人继续道,“我这边会给您两千的酬劳,你看够吗,会先支付您一半的定金。”
寄秋本想拒绝酬劳,想将画送给老人家,可眼下她身无分文,在林叔家白吃白喝,他每日写功课到很晚,还得忙着兼职,不像有父母的家庭能有经济依靠,日子过得极为艰难。
并且她进了公安局后也得等一个月才能有工资,这之前的一个月还需要钱生活,她不想再从林叔身上索取了。
思及此,寄秋开口的话咽进了喉咙,试探道,
“如果我说需要五千呢?”
男人倒是很爽朗,生怕她拒绝道,“没问题。”
寄秋端详他,看得出来他只要画像,钱不是问题,从其衣着谈吐也能看出他家境的殷实。
寄秋不过是探一下他的家底。
“嗯,我答应你,不过就按一开始说的两千,就行。”寄秋道。
在这个年代,一个月两千足够温饱。
男人展开笑容,额首,“好。”
“一周内完成可以吗?”寄秋问。
“可以,月底是老爷子的生日。”
“好,我会尽快的。”
桌前的茶水饮尽,他将照片和现金一并递给了她,寄秋感慨于他的直率,她出现于这个年代,是个来路不明的人,他也能直接交付一半定金。
想着没忍住地问了出来。
“听同行的太公说,你是一名警察。”
“我看过你的画,其价值不输于当代知名的画家,两千实际上也是我报少了。”男人道,
“并且,这幅画很有意义,无法用价格衡量。”
寄秋接过一沓现金,在现代都用扫码支付,俨然见一叠红钞,还有些震颤。
忽感满身情怀,终究抵不过柴米油盐。
不过,总归来路正当,她还是安心下来。
“画像完成之后,我们在哪儿见面?”
“我在溪水街214号,之后可以来这里找我。”寄秋温和道。
“好的。”
离开茶馆之后,寄秋去了一趟电子产品专营商铺。
买了一支录音笔。
林知行的事还没完,她必须将伤害过他的人绳之以法。
沿街一排商铺开着,街角清风拂过,带起一串‘叮铃铃’的响声,悦耳如夏日风铃。
透过玻璃窗,能看见里头琳琅满目的精致礼品,屋内像个森林木屋。
寄秋思索片刻,走进店内,收银台前正周杰伦的《星晴》,音乐轻快悠然——
“手牵手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 望着天,
看星星 一颗两颗三颗四颗 连成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