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路灯下的二姐夫(6)(1 / 2)
从娜姐家回来,二姐夫两口子心力交瘁,倒在床上开始补觉。
迷蒙之间,二姐夫又回到了通往娜姐家小区的路口。
天是黑的,街上无人,路灯闪着孤寂的光。
路灯下,牛牛和他的妈妈站着冲他微笑。
二姐夫清晰地意识到,我这是在做梦!但是,并没有摆脱梦境。
“叔叔,我和妈妈去看了爸爸。”牛牛笑着说。
二姐夫的脸色变了变,看向牛牛妈问:“你没对他做什么吧?”
“本来是想的!可我看到他现在的妻子和孩子,就放弃了!就让痛苦在我们这里结束吧。”女人淡淡地说。
“很好!”二姐夫认真地点了点头。
“叔叔,我知道有个小男孩叫壮壮,他站在路灯下的样子跟我好像啊!”牛牛说。
“他是可怜的孩子!”二姐夫说。
牛牛接着说:“昨晚的事我们都看到了。我跟着牛牛,看他跑到河边想跳下去,就拉住了他。后来,有条叫乐乐的小狗跑过来一直陪着他,他就不那么伤心了。乐乐让我转告你,你们把他忘了,他为了追男孩跑得太远,不记得回家的路了,让你赶紧去找他!去晚了,他就变成狗肉火锅了!”
听了牛牛的话,二姐夫一下子从梦里惊醒了。对呀!光顾着娜姐一家子的事儿了,把乐乐给忘了!从壮壮跑开之后,乐乐就不见了踪影,只是一直在安慰娜姐没有注意。
“老婆,别睡了!乐乐,乐乐,我们把乐乐给忘了!”二姐夫推醒了二姐。
“哎呀!”二姐叫了起来。“你个败家老爷们儿,乐乐要是丢了,我就跟你离婚!”
二姐夫带着二姐,按照梦里的提示,从离娜姐家最近的河边开始找,足足走了快十公里,才在河边的带状公园里找到了乐乐和壮壮。从而,结束了老李和张兰的寻子苦旅。
在把壮壮交给张兰之前,二姐夫对他说:“孩子,现实太残酷,世界很危险,既然来了,就得面对!逃避不是男人所为。人的一生有许多事情是可以选择的,唯独有什么样的父母,生什么样的子女,是无法选择的。但是,你可以选择怎样面对。也许你现在不懂,不过不要紧,记住就行了!”
“我会记住的。遛狗大叔!”壮壮说。
“我是律师,我姓白,江湖人称二姐夫!”二姐夫说完又觉得不妥,补充道:“你这么大的孩子,应给叫我二姨夫!”
一个月后,娜姐和老李离婚了。
老李说,之前瞒着娜姐是因为孩子小,现在孩子大了;为了另一个还小的孩子,他只得对不起娜姐了。
娜姐说,滚!
张兰没有和老李结婚过日子,而是与一直喜欢她的男人结婚了。
据说,壮壮和这个继父的关系很好。
对于张兰没有和老李在一起,二姐比较奇怪。
二姐夫却抚掌叫好!二姐问其原因,二姐夫如是说:老张跟娜姐结婚、生子后又和张兰在一起,本身就说明他并不在意与娜姐的感情。老张和张兰保持了十年的男女关系,孩子都生了,却只要求张兰隐藏在暗处,不给她家庭和名分,说明他只是贪图张兰年轻的身体。隐瞒、离婚的借口都是孩子。而且,从行动上看好像也是这样。实际上,他不过是用对孩子的“责任”来掩饰他对两个女人都没有真感情,也没有负责任的事实罢了。这种以“责任”为前提和条件的婚姻,根本不包括也不会产生爱情。张兰应该是醒悟了!
两年后的夏天,午夜时分。
二姐夫站在一盏路灯下。路灯的光晕昏黄,只能照亮几米方圆,周围一片漆黑。
我是律师,我姓白,江湖人称二姐夫!二姐夫知道我是谁。但是,“我在哪?”“发生了什么?”这两个问题,他回答不了。
就在二姐夫全心全意思考问题的时候,身后有人拍他的肩膀。
二姐夫打了个激灵,下意识回头看。身后是一个美女,一个很漂亮的美女,大眼睛、锥子脸、黑长直、小吊带、齐逼裙,大白腿。而且,这个美女还有点儿眼熟。
“大叔,迷路了?”美女俏皮地眨着眼睛。
“你是……?”二姐夫在头脑里拼命回想,到底在哪里见过这女的。
“大叔,你忘了?我是雷锋啊!”美女捂嘴笑了一下。
就这一句话,让二姐夫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他知道为啥看着美女眼熟了。这就是两年前骗他进黑巷子,想把他抓走割腰子的那个漂亮女孩儿。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疯狂报复热心市民!头条的标题在二姐夫的脑子里闪过,随后又被他否定了。就那个团伙,进了看守所就是上脚镣的待遇,一审都是中级法院,能有个死缓的都是奇迹;能够离开高墙的只能他们的尸体。怎么可能逃脱法律制裁?想到这里,二姐夫松了口气。然后,他想到了另一个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接受了法律制裁后,除了他们的尸体可以离开高墙大院,还有某种东西也可以离开!那就是……想到这里,二姐夫猛吸了一口气,把自己呛得一阵咳嗽。
二姐夫咳得弓背弯腰,女孩儿伸手给他拍了几下才把气喘匀了。
见二姐夫气息平复,女孩儿柔声说道:“大叔,你别怕!我找你没恶意的。就是想问你几个问题?”
“什么问题?”二姐夫反问。
“你觉得我漂亮吗?”女孩儿说。
“漂亮!”二姐夫答。
“你想不想和我上床?”女孩儿接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