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市与乡村(1 / 2)
就16-17世纪而言,人们普遍认为都铎时期是传统社会的黄金时代,而彼得·拉斯勒特(Peter Laslett)则把17世纪称为“传统社会正在逝去的时代”。其实,16-17世纪的英国既是农业社会的巅峰,也是工业文明孕育的开启。16世纪,都铎王朝国力鼎盛、群星璀璨,同时却伴随着贫苦流民的声声哀号与农民起义的风起云涌,都铎君主为应对贫困而不断出台济贫法,有识之士为应对人口爆炸而鼓吹进行农业改革。17世纪,当1603年詹姆士一世风尘仆仆地赶到伦敦即位时,人们曾祈祷他能像伊丽莎白女王一样和平奋进、民族至上。尽管都铎君主辜负了国人对他们的期待,把英国变成一个动荡的国家;但英国的17世纪辉煌并不亚于16世纪,已经进入现代社会的转型期。它的乡村是一派农业改良的气象,社会流动生生不息,社会呈现高度的分层,城市和手工业正在发展,风俗改革与大众文化蓬勃变化。
伦敦是英国民族国家的中心。6-7世纪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时期,伦敦只有1万——1.2万人口。9世纪它惨遭维京人(Vikings)的劫掠。11世纪,伦敦作为正在统一的英格兰的最大城市、最重要的商贸中心和政治中心,得到再度发展的机会,尽管此时它面临着原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首都、威塞克斯王国的中心城市温切斯特的竞争。“忏悔者”爱德华(Edward the fessor,1002-1066)重建威斯敏斯特修道院(Westminster Abbey)和特别行政区,使之成为离伦敦老城十分靠近的王室居住地。1066年圣诞节,威廉一世(Wiliam the queror,c.1028-1087)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加冕,此后他用石材建立了伦敦塔,这是英格兰第一座诺曼底城堡。1097年,威廉二世(William II of Engnd,c.1056-1100)开始兴建威斯敏斯特大厅,使之成为新王宫。12世纪时,英格兰国王把国库从温切斯特搬到威斯敏斯特,一直在王国各地游走的王堂(Curia Regis,King''s Court),也开始以威斯敏斯特为据点,形成了稳定的政府机构雏形。随着威斯敏斯特作为政治中心的发展,伦敦作为英格兰独一无二的首都地位,最终得以确立。从1100年到1300年,伦敦人口从1.8万人发展到10万人,但在14世纪中叶横扫欧洲的黑死病的侵袭下,这里的人口减少近三分之一,并在1381年又受到沃特·泰勒(Wat Tyler)起义的冲击。
伦敦的发展,与英格兰羊毛业和纺织工业的兴起密不可分。都铎王朝早期,走私船从伦敦出发,把英国纯色羊毛布运往低地国家(Low tries),然后通过安特卫普(Antwerp),转运到富裕的意大利等地中海沿岸国家和阿尔卑斯山周边的富裕国家。亨利八世时期,伦敦人口是诺威奇的5倍,1600年时则是诺威奇的12-14倍。1565年,尼德兰重新对英国船只开放,促进了伦敦商业活动的大发展,伦敦交易所(Royal Exge)正是在这个时期建立的。此后在重商主义的指导下,随着东印度公司(East India Trading pany)等垄断机构的建立、对新世界商业贸易的蓬勃开展,伦敦变成大西洋沿岸和北海的重要港口,其人口规模已从1530年时5万人,发展到1605年时22.5万人。然而从占地面积看,伦敦城直到都铎王朝结束时,其结构仍然紧凑、小巧。
1665-1666年伦敦受到大瘟疫的洗劫,丧失了10万人,占伦敦总人口的五分之一。1666年,从布丁巷(Pudding Lane)燃起的伦敦大火在全城蔓延,烧毁了其中绝大多数木质建筑,重建工作至少花费了十多年。其中,由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Sir Christopher M.Wren)设计的圣保罗大教堂(St.Paul''s Cathedral),直到1708年才竣工。尽管如此,伦敦仍然是英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1600-1650年间,英国的人口没有太大增长,但是伦敦人口却增长一倍,总数达到了40万之众。伊丽莎白统治初期,伦敦只是英格兰的时尚和政治中心,但一个世纪后,它已发展成为世界贸易的中心和全球金融的枢纽。毫无疑问,经过16-17世纪的发展,伦敦已是欧洲的第一大都市,而同一时期英格兰的其他城市的发展却受到阻碍。
费希尔(Frederick Jack Fisher)教授指出,17世纪下半叶英国的对外贸易,从出口导向转变为进口导向,主要是再度出口方面的商业贸易。在这种对外贸易的模式中,英国转口贸易的对象即欧洲国家起了消费导向的作用,而伦敦就是这种转口贸易的中转站。当时,沿着泰晤士河谷,以及在其他地区,出现了与伦敦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如纽卡斯尔向伦敦提供燃料,谢菲尔德(Sheffield)的刀片是伦敦刃具业的基础,遥远的兰开郡也为伦敦钟表业的发展提供了一部分条件。同时,由于伦敦附近食品价格和劳动力价格上扬,以及伦敦附近的燃料和材料耗尽,原来分布在伦敦附近的对劳动力附加值和原材料要求较高的冶铁等工业,开始向英格兰北部和西部转移。这样伦敦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受到地区发展专业化的推动,反过来也推动英国民族国家经济的一体化。另一方面,在整个17世纪,不断膨胀的伦敦既是英国财富的中心,也是拥挤不堪、混乱肮脏和充满危险的地方。1603、1625和1636年,这里先后三次发生流行病,并且发生过火药阴谋案、大瘟疫和大火灾这样一些天灾人祸。根据同时代人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的记载,由于大瘟疫的缘故,伦敦城的每个人都在谈论死亡,喧嚣之声犹如海涛;安东尼·伍德(Anthony Wood)记载说,瘟疫和火灾加在一起,使这个城市陷入贫困交加、愤懑起伏、饱受磨难和濒于崩溃的境地。然而,火灾后很快就进行了重建,在大火烧毁的86座教堂中,有51座是由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会员雷恩爵士负责重建的。新建的圣保罗大教堂,以雄伟庄严的气势震慑世人,而现代伦敦城的轮廓,就是在火灾后废墟上形成的。
这一时期,尤其是17世纪,伦敦人生活在喧嚣吵闹、熙熙攘攘的快速发展中。1650年,英国第一家咖啡馆在伦敦开业,它取代英格兰传统的交际场所教堂与酒吧,成为伦敦人社交会晤的新型空间,不久后,其他市镇也相继模仿。1660年,皇家学会在查理二世的祝福下成立,把艾萨克·牛顿爵士(Sir Isaaewton)这一类杰出人物吸引到首都,欧洲大陆国家也纷纷仿效。1694年,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nd)在借鉴荷兰人经验的基础上在伦敦成立,它使英国的公共借贷经常化成为可能,并为政府的财政活动提供了稳定的基础。后来亚当·斯密(Adam Smith)写道:英格兰银行不是作为一个普通银行,而是作为国家的大蒸汽机在起作用。
尽管如此,16-17世纪伦敦的大发展却是在牺牲其他城镇的利益并以乡村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那时,“大伦敦、小城镇、广阔的乡村”成为英格兰经济与人文地理的特征。之所以说伦敦是庞然大物,就在于它吞噬了其他大大小小的城镇,尤其是那些港口城市。17世纪初,刚刚登上英格兰王位的詹姆士一世抱怨说,“不久的将来,伦敦就会成为整个英格兰”。事实证明,詹姆士的说法并非言过其实。到17世纪中叶,巴黎拥有35万居民,是法国、也是欧洲大陆最大的城市,鲁昂(Rouen)和里昂(Lyon)是法国的第二、第三大城市,分别有10万和8万人。在欧洲大陆,人口超过25万的城市有5个,超过5万的城镇有100多个,这样的比例相对平衡。而在1640-1660年,伦敦人口超过50万,相比之下,英格兰的第二“大城市”纽卡斯尔、布里斯托尔和诺威奇却只有2.5万人,伦敦的人口比英格兰其他50个城镇的人口总和还要多。16世纪,英国出口贸易的很大部分必须取道于伦敦;17世纪,英国新兴的转口贸易也集中到伦敦,它把殖民地进口的原料如糖和烟草等,经过加工运往欧洲大陆。17世纪初,每20个英格兰人中有一人住在伦敦;17世纪40年代,每10个英格兰人中就有一人居住在伦敦,每6个英格兰人中会有一人部分时间居住在伦敦;而到1690年,在英国最富有的人中,有一百个是最有钱的伦敦人。在海外贸易及随之兴起的早期银行业的发展方面,伦敦对其他城市的发展所产生的钳制作用,在漫长岁月中才渐渐得到缓解。
那么,为什么伦敦在都铎和斯图亚特两朝能获得如此巨大的发展呢?这与英国人口在16-17世纪的变化密切相关。“如果说这个时期是英国历史上的黄金时代,这主要是因为从1500年到伊丽莎白去世英国人口的迅速增长并没有超过资源所能容忍的程度,尤其是没有超过粮食的供给限度,因此没有导致马尔萨斯理论中的人口危机。饥荒和疾病无疑严重破坏和影响了都铎王朝的经济发展,但是并没有像14世纪那样彻底地摧毁都铎王朝的经济基础。更有积极意义的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劳动力和社会需求的增长刺激了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的商品化过程,促进了城市和贸易的复兴和发展,……使得英国人尤其是伦敦人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
前工业社会经济的复兴过程,基本上是人口重新增长的过程。在亨利七世开启都铎王朝之前的一个世纪中,与其他西欧国家尤其是法国相比,英国不但人口稀少、发展缓慢、交通闭塞、社会落后,而且在治愈14世纪黑死病创伤的速度上,较之于法国、德国、瑞典和意大利,也都要缓慢。从黑死病发生到亨利八世在位,英国人口增长基本上停滞不前。1525年之后,其人口增长的曲线走出低谷,从1525年的226万增长到1601年的410万。此间,甚至出现了1525-1541年的“人口爆炸”和1551-1561年小幅回荡。同时,威尔士人口从1500年的21万,上升到1603年的38万;苏格兰和爱尔兰的人口,到1603年也达到150万;而到17世纪中叶,英格兰人口将近530万,又一次达到新的高峰。整个不列颠的人口,从1600年的600万,增长到17世纪中叶的770万。此后,英国的人口增长基本上稳定下来。当然,由于1700年以前英国的人口是通过后来的历史学家和人口学家推测得来的,并不确定;所以,表1从不同的资料整理出来的人口增长情况,只能供参考。尽管如此,“大伦敦和广阔的乡村”这种现象在社会结构与人口结构上仍然彰显无余。
表1 1300-1665年大不列颠人口统计(单位:万人)
作者整理,资料来源:肯尼思·O.摩根主编:《牛津英国通史》,王觉非等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240-241页、第307页;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Great Pgue of London"(st modified on21March2013at11:21);"London"(st modified on21March2013at19:33).
历史是人类创造的,而人类创造历史的过程,客观上受到山脉、沼泽、荒地、河川、海岸、气候等自然环境的制约,人们正是在特定的物质条件和外部环境中发挥自身的潜力而创造历史的。英国著名诗人威廉·考珀(William Cowper)写道:“上帝创造了乡村,而人类创造了城镇”。不过在农业文明的末期,16-17世纪,绝大多数英格兰人尚未完全脱离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s,1588-1679)所说的“恶劣、野蛮和贫穷”的生活环境。16世纪下半叶,曾经作为王国政治重心和国库重地的温切斯特城,已经有好几个世纪在走下坡路,而宗教改革后一度没落的林肯(Lin)、约克和诺威奇又获得了新的职能:约克是北方事务委员会所在地,诺威奇是新式呢绒业生产中心,林肯作为大主教驻地仍然不可小视。另外,纽卡斯尔、曼彻斯特(Maer)等新兴城市正在发展,前者是煤炭交易港口,后者则是发展最快、人口最多的“外省城市”。尽管如此,除了庞大的伦敦,英国的城市无论是郡县首府还是地方经济中心,其生活方式和城市景观都大同小异:一方面,城市中心人口稠密,“不同社会等级的人毗邻而居,形形色色的社会活动在教堂与市场、住宅与货栈、商店与妓院之间进行着”;另一方面,这里仍然具有浓郁的乡村气息,菜圃果园比比皆是,牛羊猪鸡沿街游荡。都铎王朝时期各种各样的职业、行业、个体经营、家庭手工业已在乡村兴起;除了伦敦市区外,大多数城镇居民还种菜养禽、酿造啤酒。
当时,英国社会主要由数千个小小的农村共同体组成,小城镇和屈指可数的“城市”只是星星点点地散布在广袤的乡村社会中。英国社会的人文地理,虽然由村庄、城镇、教区、郡县共同构成,它们作为各级社会单元,都有各自的完备性;但乡村与教区始终是为数最多,也是最为基层的社会组织。村庄与庄园、牧场与农场,不仅是地理学和行政学的单位,而且也是地方社会的基础。在乡村,人们分享着共同的关系,关注着共同的事物,使用着共同的方言,有着共同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法权义务,这些都对地方意识的产生起着作用。地方意识不仅是民众认同的向心力,而且是英国社会中强烈的地方忠诚性的成因。在16-17世纪的英国,地方主义既是一种社会经验,也是一种思维模式。当然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在不同的具体目的下,地方主义的意义又各不相同。同时,各个层次、形形色色的地方社会,终究被包裹在民族国家这个统一体的框架内。这种状况在广袤的乡村也得到充分的体现,正如地方史专家阿兰·艾维里特(A)所指出的那样,即便全国性的精英,即那些在议会有席位的绅士(gentility),也在乡间邻居中择偶婚配。直到1640年,约克郡绅士中只有20户在伦敦有住宅。当然,乡村的地域差异也很大,1640年,肯特郡的绅士家庭有90%来自于本郡中世纪的自由持有农(freeholders),或都铎时代的约曼农;汉普顿郡只有50%的绅士家庭起源于本郡;而白金汉郡和拉特兰郡(Rutl andshire),1522年每10个村庄中只有一个乡居绅士,1680年三分之二的村庄有一个以上的乡居绅士。在盛行敞田制(Open Field System)和以谷物种植为主的村庄,乡居绅士的庄园大院是社会治理的中心,在庄园作用弱小的畜牧地区,存在着大量的约曼农场主,却很难找到乡居绅士。
若以农业经济模式进行观察,16-17世纪的英格兰可以分为下列两种类型:(1)农田区或者纯粹农业种植区,如英格兰东南部,农业生产中已部分出现了向资本主义农场过渡的迹象,其社会共同体主要是以教堂和庄园为中心的村落或者村落群,社会结构由互惠的邻里关系、稳定的传统习俗、自治的乡绅管理紧密地束缚着。(2)畜牧奶肉生产区,主要分布在草原和森林地带,在这类地区,每个教区在地理上覆盖着更大的地域,居民居住在分散的、孤零零的茅舍中,远离绅士和教区牧师的监督,民众在行为和观念上都更为自由,村社也无力阻止外来移民的迁入,农牧产品商品化和农村手工业的发展,对牧区居民和外来居民都有强烈的吸引力。
15世纪末到17世纪初,英格兰乡村社会的生活景观,基本上是一幅自给自足的画面:农民饲养家畜、拥有宅边地,一方面为自己提供食物,另一方面也把小量剩余产品拿到市镇,去交换自己无法生产但必不可少的物品。牲畜把粪便排泄于自家的耕地或休耕地,使土地肥力自然增长,冬天圈养时则形成畜粪堆肥,春天开犁前把这些自然发酵的农家肥运往田地。在大西洋暖流的影响下,英格兰的天气多是连绵细雨,而无酷暑寒冬,这既有利于谷物的种植,又有利于牧草的生长,更有利于牛、羊、猪、鸡的繁殖。那时,宅边种菜植果、家里养猪喂鸡的现象十分普遍,奶蛋菜蔬自给自足是寻常事,养羊取毛则是赚钱的经济作业。家庭毛纺织业在工业革命前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投入大、产出少,以至于普通农民一生只穿两三件羊毛衣裤。而且,只有大地主才有财力和人力去喂养大批的羊群和马匹。为了保持土地的肥力,不仅需要在土地上放牧牲口和喂养家禽,把人畜粪便和植物肥料铺洒在土壤上,还需要在同一块土地上轮换种植小麦、燕麦、黑麦、大麦以及其他作物,以便让土壤经常保持适合植物生长的养分。那时,人们对于细菌和水处理一无所知,由于饮水本身不安全,啤酒就成为通常的饮料,男女老少都大量饮用啤酒。种植大麦主要为了酿造啤酒,有时用来制作粥类食品;燕麦、黑麦和小麦主要用于制作面包和其他食品,有时也用其颗粒制作浓汤,而这种由时令蔬菜、大量麦粒和些许肉末烹制的浓汤却是穷人的主食。
在农场和村庄,居民大都有自家园地以种植蔬菜,农民大都用自己种植的饲料或制作奶酪剩下的奶渣、碎屑等养猪,到秋天用橡树果实催肥,然后宰杀。农户也喂养鸡鸭,为自己提供禽蛋、禽肉。夏天家禽在广阔天地自觅食物,冬季则需要人工喂食。饲养奶牛能提供牛奶与牛肉、畜皮与畜力,养羊则主要为获取羊皮、羊肉、羊奶及羊毛。在英国,饲养家畜家禽的主要困难在于冬季缺乏足够的饲料,在中世纪晚期,寒冬是压力重重、危机四伏的季节,地里寸草不生,屋里则储粮不多,一家人和各种家养动物不得不靠少量的粮草来维持生命。初冬,人们要把家畜、家禽宰杀或出售,以应付冬季粮食和饲料的短缺。为了熬过漫长的冬日,人们要腌制肉类、储存干菜,用畜皮制造各种御寒衣物。整个冬季人们都依靠谷类、薯类、腌肉和咸鱼为生,以及少得可怜的蔬菜,如洋葱和卷心菜,鲜奶和奶酪则十分稀少。冬季享用新鲜蔬菜是一种奢侈,奶和肉的产量与其他季节无法相比。早春时节,人们仍然要依靠单调乏味、十分有限的食品来度日;如果遇到天灾人祸、收成减产,冬天就更加难挨了。为了尽可能填饱肚子,农民很少有足够的种子储备以满足来年春天种植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