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吴钩(一 上)(1 / 2)
雨,瓢泼般下个不停。
旭子带着骑兵们脱离与瓦岗军的接触,快速后撤。在与程知节、吴黑闼等人的纠缠过程中,他们已经丧尽了速度优势。因此不得不跑开一段距离,重新组织攻击队形。
程知节没有指挥步卒追赶骑兵,作为一个百战之将,他知道用两条腿的人与四条腿的战马比速度不现实。在谢映登的配合下,瓦岗内军的步卒再次结成了防御阵型,盾牌与长槊向前,横刀居中,弓箭手缀后。雍丘营、内黄、韦城、酸枣各营亦踏步跟上,在他们侧翼牢牢立住阵脚。
一些已经六神无主的残兵也在匡城营的组织下缓缓归列,他们的目光依旧犹疑不定,但站在瓦岗内军身后,却多少有了几分安全感,不再漫无目的奔逃。
“呜――呜呜――呜呜!”伴着漫天风雷,号角宛若虎啸,呼唤着人马的勇气。瓦岗军汇聚,站稳,坚如磐石。
“呜――呜呜――呜呜!”龙吟般的角声也在郡兵之间响起。听到同伴的召唤,一些失去战马的骑手从地面上捡起长槊,徒步靠向李旭身边。一些身受轻伤的将士咬着牙,在主将身后依照平素的训练的队形站稳,锐利如刚出鞘的横刀。
雨如流瀑,风如狂歌,萧萧风雨下,横刀与磐石遥遥相对。
只要有一个手势,天地间就又将开始新一轮殊死博杀。但双方将领却谁也没有抢先下令进攻,两军遥遥对峙着,任雨水洗净盔甲和槊锋上的血,将仇恨的目光彼此隔开。
“咱们是否先来一轮突厥的驰射,试探试探瓦岗军的反应?”校尉张江不甘心就这样放敌人溜走,靠到旭子身边,低声建议。
对付缺乏重甲护身的义军,羽箭是最有效的武器。但今天,他的建议显然缺乏可行性。没等旭子开口,亲兵队正周醒立刻反驳道:“这么大的雨,箭能飞得起来么?”
“咱们的羽箭飞不起来,瓦岗军队的弓箭手也是在虚张声势!”罗士信的见解更全面,同时考虑了天气对敌我双方的影响。瓦岗军虽然在程知节、谢映登、李公逸等人的倾力协作下重新稳定了阵脚,但其士气已丧。如果郡兵再能像先前那样来一次有效的突破,未必不能将敌军彻底击溃!
骑兵冲锋时最怕的就是对方的羽箭压制,这种天气里,瓦岗军粗劣的短弓未必有多少还能正常使用。
无数双热切地目光看向了李旭,令他们失望的是,平素英勇过人的李将军居然轻轻地摇了摇头。
旭子没有赞同任何人的建议。尽管他知道此刻只要自己挥刀向前,身后的弟兄们决不会退缩。但他的目光一直盯着正前方,那里还有上万残兵,包括三千多名训练有素瓦岗内军。而身后的所有亲兵和步卒加到一处,已经不到九百。
他可以带人冲过去,将瓦岗军的战旗再次砍倒。但砍倒对方的战旗后,究竟还有多少弟兄能活着,他心里没有任何把握。
齐郡的弟兄本来就不多,战死一个少一个。而瓦岗军却可以快速从流民和乱匪中补充,不出四个月即能恢复元气。
雨,鞭子般抽打在众人的身上,将燃烧的热血慢慢浇冷。
忽然,对面的瓦岗军阵型动了一下,先是后军,然后是左右两翼,然后是中军,依序向远方退去。程知节和谢映登带着五百余人走在了最后,一边行军,一边向李旭这边张望。
目送着敌人渐行渐远,李旭紧紧地闭住了嘴巴。直到对方全部消失在雨中,他始终没有说一个字。
“唉!”罗士信不甘心地发出一声长叹,将马槊重重地倒戳在泥浆中。暗红色的泥水猛然溅开,染脏了旭子半边护腿。李旭冲着他笑了笑,没有说话,而是轻轻地兜转了马头。
他们在雨中收拢好战死同伴的尸体,扶起在泥浆中挣扎呻吟的重伤袍泽,用战马驮着,缓缓退向距离这里最近的原武城。那个弹丸小县距离运河不足十里,弟兄们可以暂时安身。
天在后半夜开始放晴,被雨洗过的星光看上去非常柔媚。即便照在原武城破旧垛口上,也于朦胧中平添几分宁静。
接管了原武城防务后的旭子无法休息,强打着精神在城头巡视。朝廷方面对这些弹丸小城的安危非常不重视,基本上没派任何正式官兵驻扎。守城的士卒都是县令王至诚从百姓中强征来的,战斗力和胆气都低到了极点。听说傍晚时分入城的郡兵曾经和瓦岗军打了一仗,有一半士卒都消失踪影。率领他们的县尉的动作也同样麻利,没等李旭找到自己,便将官印挂在了房梁上。
唯恐瓦岗军尾随来袭的百姓们都紧关了自家大门,早早地熄灭了灯火。连喜欢在夜里冲旅人咆哮的狗儿都被自家主人关进了屋子内,唯恐其不小心吠错了对象,给自家惹祸上身。整座城市在慌乱之后就彻底沉寂下来,只有蛐蛐声伴随着隐隐传来的婴儿夜啼。而那些夜啼夜很快被强行捂住,消失,像地面上曾经的积水以及瓦岗军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李,李将军,瓦,瓦岗军冒险来报复么?”原武县的父母官拿不出像县尉大人那样挂印而去的果决,只好小心翼翼地跟在李旭身后,不停地探对方口风。
他不相信这不到千人的残军真的击败了瓦岗群寇。虽然在民间传说中眼前的将领拥有着不败之名。可以一千五百骑兵与数万瓦岗军周旋,能全身而退已经是奇迹了,怎可能打得对方率先撤离战场。
这种战绩王至诚从来没听说过,所以他非常理解地将其归结为大隋官军爱惜颜面的习惯中。如果运河畔的遭遇战是瓦岗军胜了,原武城便岌岌可危。届时李将军可以骑着战马逃走,他这个县令却不得不面对被骑兵们引来的无妄之灾。
“应该不会,他们损失非常重。我们在此地不做久留,得到张通守的消息后,立刻就撤走!”旭子慢慢回过头,冲着惊魂未定的县令大人笑了笑,许诺。“瓦岗军在战场上遗弃了很多辎重,雨太大,我们都没去收拾。明天一早县令大人可以派人去帮忙,包括这几天大伙的开销,你都可以从缴获中扣除!”
见旭子说得认真,王至诚立刻红了脸,“我不是想赶大伙走,李将军能光临小县,我欢迎还来不及。受伤的弟兄们您尽管放心,我已经召集了本地最好的郎中给他们医治。等大伙痊愈了,小县另外赠送一份盘缠,让他们找将军报到!”
“王县令高义!”李旭笑了笑,客气道。“向朝廷写战报的时候,我会将贵县的义举如实上报。相信陛下得知瓦岗军被击败的消息,也会非常高兴!”
王至诚的眼睛立刻瞪得滚圆,嘴巴也大大地张开,“多谢李将军。但,但将军不怕朝廷核实么?如果被人发现虚报战功的话……”
“明天一早,你可以派人跟我去清点战果!”李旭双眉立刻竖了起来,低声喝道。
“那,那是,本县一定,一定尽力帮忙!”王县令的回答慌不及待。“李将军真的击败了瓦岗贼?”没等旭子将厌恶的目光从其脸上移开,此人又低声追问,“先前,先前,先前的几位将军可是总等到他们走了,才会及时,及时赶到战场的!”
“信不信由你!”旭子忍无可忍,丢下一句话,大步向敌楼走去。张江带着十几名士执槊而立,见到主将走近,他们都骄傲地挺直了肩膀。
支撑敌楼的立柱已经都掉了漆,火光照亮木头发朽后的颜色。几知夜蛾飞扑过来,不顾一切奔向插在城头上的火把。瞬息之间,它们便被烤焦了翅膀,流星般栽下城头,于半空中划出一道道凄厉的焰尾。
而其余的飞蛾无视同伴的结局,陆续向火把上撞。一只只化作流星坠落,一只只震翅而来,前仆后继。
“具体伤亡数字报上来了么?能战的弟兄们还剩多少?”李旭用手搭住垛口,望着远处漆黑的旷野,低声询问。
“算上轻伤号,还剩下八百伍拾七人。四百二十四人当场战死了,还有六十几个重伤号,不知道是否救得回来。”张江走上前,以一种悲愤的声音回答。
“阳武那边还没有消息么,张老将军和秦将军怎么样了?”旭子的心猛然抽搐了一下,强稳住身体问。
这次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只有火把跳动的声音,在他背后“突,突,突”没完没了地响。
白天的战斗中所受的几处轻伤有点儿疼,但不算什么大麻烦。类似这样的伤口旭子曾经受过多次了,早就习以为常。他现在担忧的是阳武方面,如果猜测没错的话,在大伙与瓦岗军厮杀的同时,阳武方向肯定出现了另一伙山贼。而那个带队的头领十有**是徐茂功,曾经与他同生共死的好朋友。
“有万余弟兄和秦将军在呢,张大人应该没事儿!”看到自家主将忧心忡忡,周醒笑着靠上前安慰。
“徐茂功用兵能力远在李密之上!”李旭叹了口气,幽幽地回答。
没有徐茂功的瓦岗军,无论战斗力和应变能力都比先前差了不止一筹。旭子不知道自己是该为此庆幸,还是为此难过。上苍垂怜,没让他与徐茂功拔出刀来面对面一决生死,但上苍却安排了徐茂功去对付张须陀,对旭子而言,敌我双方无论谁出现意外,都是最大的悲哀。
“所以他不会像李密这样,总喜欢冒一些没有把握的风险!”周醒的见解向来很独到,这次几乎是一语中地。李密的指挥风格就像赌博,大胜与大败仅在毫厘之间。徐茂功用兵却谨慎周详,没有把握将对手一击致命时,他绝不会轻易露出牙齿。
“你说得没错,徐茂功用兵素来稳健!”旭子松了口气,眉毛却又轻轻地皱成了一团,“你对李密和徐茂功二人观察得很仔细,以前听说过他们么?”
“跟着将军您这么久了,总得有些长进吧!”周醒楞了楞,旋即露出一张憨厚的笑脸,回答。
“贫嘴!你替我在城墙上站一夜,我下去伸个懒腰!”李旭笑着捶了自己的亲兵队正一拳,骂道。说罢,转身走向了城墙边的马道。
马道已经年久失修,不断有衰草从残砖之间生出来,试图绊人个跟头。亲兵们跑上前打起灯笼,以免李旭走在上面摔倒,但旭子的步履却比他们想象中稳健得多,几乎凭着直觉绕开了每一个坑,径直向下走去。
回临时官邸的这段道路,旭子走得很轻松。周醒的提示无比正确,以徐茂功的谨慎,如果目的只为了阻挡援军的话,他不会轻易和张须陀硬撼。当运河边的战斗已经结束的消息过去后,瓦岗军便会迅速撤走。而张须陀也不会轻易追杀,双方主帅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把麾下弟兄们的命看得非常重。
更让他倍感轻松的是刚才拳头砸在周醒身上那一瞬间传回来的感觉。他捶到了一块块硬梆梆的肌肉,只有全身戒备的人才会出现类似反应。“把大伙行踪透漏给瓦岗的人不是二丫!”旭子咧了咧嘴,让火光照亮自己年青的脸。
今晚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记忆中被出卖却毫无知觉的恶梦已经去远。他微笑着打马走过寂静的街道,走过荡漾着星光的水洼,来到自己的临时住所前,却发现罗士信等人全都没睡,正笑吟吟地于灯下等着自己。
“有军情?”李旭楞了一下,惊问。
“有一个人半夜来找你,说是你的老朋友!”罗士信迎上前,满脸幸灾乐祸。打了一场恶仗,又在雨中急行了半个多时辰,此人居然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累。提到‘朋友’两个字,两个眼睛立刻放出光来,仿佛刚刚做梦娶了媳妇开心。
“朋友?”李旭的眉头警觉地向上跳了跳。他不知道谁会在这个纷乱的时刻冒着生命危险来找自己,也吃不准自己和哪个的交情如此深。
“可能是个骗子,要么便是细作!”旭子几乎出于本能地推测。李密挨了一顿打,却依旧没死心。还想用那一套天命之说来忽悠自己。“碰到这种招摇撞骗的家伙,打出去便是,兵荒马乱的,怎么会有朋友冒死寻来!”
“我可不敢打他,此人来头大得很!”罗士信一边命人给李旭取来酒水和霄夜,一边絮絮烦烦地说道。“我让人把他安排到了西跨院,有四个弟兄正在看着他。可辛苦了弟兄们了,打仗都没这么累!”仿佛成心要看笑话般,介绍完了,他亦不告辞,就在李旭对面笑嘻嘻地坐着,等待此间主人的下一步动作。
“让人把他领进来吧,我看看是哪里来的朋友!”李旭素来拿罗士信这厚脸皮没办法,喝了半碗酒后,吩咐。
“李将军有令,赶快把贵客给他请来!”罗士信闻言,立刻走到门口大声喊。外边响起了一串乱纷纷的答应声,其中夹杂着断断续续的哄笑。没等旭子将碗中酒抿干净,哄又响了起来,然后是一串湿鞋子冒水的脚步声,紧跟着,门帘被亲卫高高地挑开,一股汗酸味道和铜臭味道同时涌进了屋内。
刹那间,李旭明白罗士信的笑容为何那样诡异了。来者是地地道道的契丹富豪打扮,六月底热死蚂蚁的天气,他身上却斜斜地捂着半张狗熊皮。黑色得熊皮之下,不知道是黄羊还是骆驼,红褐色的软硬皮子一层层从腰间直缠到膝盖。膝盖之下是双高腰靴子,显然在来路上进了水,每移动一步,都发出刺耳“咕滋”声。
“尊贵的朋友,契丹大王殿前大梅禄合卜谰奉王妃之命,前来中原答谢你当年的恩情。请尊贵的上座,受我羽林部二十万部众一拜!”来人见到李旭,快速先前走了几步,手扶左胸,深深的躬下腰去。
周围的笑声更加响亮,即便是严正如李旭,也忍不住莞尔。来人打扮太古怪了,简直就像故意在出丑。不知道出于什么习俗,他头顶正前方的毛发全部剔光,躬身时,刚好露出青幽幽的头皮。若是全部头发都剔掉也好,此人偏偏又于后脑勺和左右耳边各留了一条小辫子。每条辫子上又用金丝绑满了猫眼、玛瑙、羊脂、红玉。躬身时,三条辫子来回摇曳,颤颤巍巍,晃得人眼花缭乱。
“你叫合卜谰?”不知道被来客身上的酸臭味道熏的,还是被珠光宝气给晃得,旭子的眼神有些茫然。记忆中,他对这个名字依稀还有些印象。但此人决不是什么朋友,至于契丹羽林部,更是听都没听说过。
“李将军仁义慈祥,救我羽林部王妃得脱苦海啊。我羽林部众啊,一千年也不会遗忘……”没等旭子发问,来客咿咿呀呀地唱了起来,调子婉转悠长,字字句句中仿佛都包含着深深的情义。
罗士信等人都捂住了鼻子和嘴巴,显然,他们已经观赏过了来客的歌舞。之所以坚持着再次欣赏一遍,不过是要看李旭到底如何应对。
“李将军不爱美色,对王妃丝毫未犯。李将军不贪财宝,将所有家产都交给了王妃。草原上一年又一年啊,母羊生下了小羊,母马生下了小马。一百串铜钱变成了千串万串,王妃翘首以盼,李将军却不见踪影…….”来客不顾众人的感受,继续吟哦。只是如此深情的调子被这浑身散发着酸臭味道的男人唱起来,实在有令人身上起鸡皮疙瘩。
笑容一点点在旭子脸上凝固,来人不是骗子,他唱得全是事实。是旭子不愿想起来,又无法忘记的过往。
当年在离开苏啜部前,他将所有财产交给了阿芸打理,并且让苏啜西尔亲口承认了阿芸的自由。来人是阿芸的属下,是来报恩的,同时亦将多年前的往事重新塞回他的记忆。
“行了,你别唱了!阿芸现在在哪里,她怎么又成了王妃!”旭子突然摆了摆手,改用突厥语说道。
长歌瞬间停顿了下来,除了来客外,所有看热闹的人都瞪大了眼睛。他们不清楚李旭说些什么,但能看出那是一种异族的语言,而擅祷善颂的客人也刚好能听得懂。
“尊贵的客人,您真的还记得苏啜部的阿芸!”来客用流利的契丹语回答,抬起头,露出一双狡猾的眼睛。“当年她蒙您的恩典获得了自由,不久便被族人接走,嫁给了草原东部最大的英雄羽林劐。她为羽林部带去了汉人的店铺,汉人的活物,汉人的种庄稼方法,让我们羽林部由此而繁荣!”
“阿芸嫁到了契丹部落?你是合卜谰?骗了我的战马和珠宝的合卜谰,潘占阳!”旭子全然想起来了,冲上前,用力抓住对方的脖领子,用汉语大叫。
是潘占阳,当年与大眼和自己一道放火烧了突厥营地的潘占阳。刹那间,仿佛岁月倒流,旭子心底百味交杂。
当年大眼和他在潘占阳的帮助下一把火烧了阿史那却禺的营地,逃出来后,潘占阳不愿与两个罪魁祸首同行,骗了两匹马和一部分盘缠东去。这个人甚为机灵,肯定从蛛丝马迹中推测出索头奚部某个重要人物流落于苏啜。而契丹和奚人号称同族,从潘占阳口中得知阿芸的下落,定然会派人去迎。
接下来的发展可想而知。苏啜部的阿芸做了契丹人的王妃,潘占阳刚好凭着一段离奇的经历得到王妃的青睐。这小子一肚子花花心肠,有在契丹王帐下混个高位不太难。而旭子留在苏啜部的那个小杂货店,想必也被恢复了自由身的阿芸搬迁到了羽林部。所以出塞的行商们于苏啜部之外又多了一个销货点,羽林部也随着和中原人的交流慢慢走向繁荣……
李旭的手臂在颤抖,说话的声音也在颤抖。“阿芸去了契丹,张季和王可望呢,他们在哪?”已经很久没有塞外的消息了,他以为自己将这段经历全部遗忘。可今天才发现,那些记忆居然如此新鲜,仿佛一切就发生在昨日。
他很想问一问陶阔脱丝,却强忍着将这个名字压在了心头。五年多了,陶阔脱丝早就嫁了吧,不知道她的笑容,是否依然如当日般灿烂?
这个人居然骗过李将军的战马?看热闹的将士们本能地将手伸向了腰刀,然而,他们从旭子的表情上却没看得半点恼怒。相反,此刻洋溢于李将军满脸的,不仅是他乡遇故交的兴奋,还有,还有许许多多难以掩饰的遗憾。
“李将军,李将军您手下留情。合卜谰,不,潘占阳快被你勒死了!”浑身散发着恶臭的客人穿着粗气,断断续续地抗议。
“死了活该,谁叫你骗我的战马和珠宝!”李旭笑着啐了一句,用力把潘占阳掼到了胡凳上。
“长生天作证,我当年只是借,没想着不还。您现在是我们羽林部除了大汗之外最富有的人,名下有一千匹骏马、三大群羊,还有四百多匹骆驼。王可望和张季还在苏啜部,经营着您名下另一处财产,除了店铺外,也有几百匹马,上千头羊。王妃说只要找到你,她随时派人把两个部中的财货搬到一起,给你送到中原来!所以,那两匹马,几块破石头,想必你也不会再找我讨还了!”潘占阳坐正身子,嬉皮笑脸地回答。
“呸,你今天连本带利一定得还清楚,否则,休想走出我的帅帐!”李旭用力拍了一下桌子,喝道。
“那可不行,我为了找你,已经走遍了半个中原!光靴子都磨碎了好几双!”潘占阳捂住腰间的牛皮荷包,大声抗议。
“恭喜李将军发财!我等暂且回避,不打扰将军和人对帐!”罗士信笑着向周围同伴使了个眼色,带领大伙告退。自从旭子来到齐郡,很少有人见他笑得像今晚这般开心过。这种快乐的情绪也感染了许多人,大伙脚步都变得轻松,头上的星光也分为明媚。
“李将军居然会说契丹语!”走了几步后,一名侍卫敬佩地说道。
“那是突厥话,李将军当年曾奉命去突厥买马,当然能说几句突厥话!”罗士信大声回答,心里由衷地为自己的同伴而自豪。“据说当年他只有十四岁,几千里路一个人走下来,毫发无伤!”
他又想起了自己十四岁的时候,胆大包天地闯入张须陀面前,报名杀贼。“当初,仲坚和我一个年龄!”罗士信心里默默地想着往事,不觉笑容满脸。
潘占阳是个自来熟,没等旭子发问,已经竹筒倒豆子般将分别后的经历说了个大概。事实果然与旭子所料差不多,此人逃到契丹时,该部族正在与霫人各部为了索头奚被灭族的事情纠缠不休。徐大眼挂冠而去后,苏啜部失去了一个重要智囊,所以再也保持不了咄咄逼人的态势。急于立功的潘占阳趁机向契丹羽棱部的族长建议,放弃一部分根本不可能得到的补偿,转而要求对方释放目前还幸存的索头奚贵胄子弟。
有这些贵胄子弟在手,将来契丹部落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对索头水和月牙湖附近的草场提出染指要求。这种中原人于数百年前已经抛弃了的套路在草原上显然还有效果。契丹各部的长老们约略商议了一下,便采纳了潘占阳的建议。于是,第二年开春后,奚族的阿芸和一部分俘虏作为契丹族与霫族和解的见证,被送到了危难时刻从从没施加过援手的契丹人手中。
“然后你就因功受赏,成了羽陵部的大梅禄了?”旭子将亲兵新取来的酒碗摆在潘占阳面前,亲手给对方斟了一碗,笑问。
“哪那么容易,开始不过是一个小打杂,是阿芸先做了契丹人的王妃,我才有了靠山,步步高升。”潘占阳用手指沾了些酒,习惯性地四下洒了几滴,然后一饮而尽。
“也倒是,梅禄在草原上是个大官儿!”看到潘占阳几乎完全变成了一个草原人,旭子脸上的笑容又轻松了不少,“相当于当朝户部尚书呢,想必你这几年肥得很!”
“肥个屁,不过是一个帮着算术记帐的管家。整个部落也没咱们中原一个郡人多,下面还分成无数个小部落,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整体打打杀杀,从年头打闹年尾,族长从来不管。”潘占阳将用力搬住自己的毡靴,将双腿盘在了胡凳上。
一股刺鼻的汗臭味道立刻充满了整个屋子,熏得旭子直想逃走。“你刚才不是说二十万众么?现在怎么又突然其人数又少了许多?”他一边低头用酒味遮挡,一边追问。
“那是整个部族的人数,他们那里,族长根本做不到一言九鼎。话说出来,也就是身边那万把人肯听!”潘占阳耸了耸肩,回答。
他听出了旭子话里的盘查意味,但在这兵荒马乱的时候,怪不得别人对自己的行踪起疑。“契丹分为八大部,每个部落有一个汗。一个大部落中还有无数个部落,下面的埃斤、特勤、小汗一大堆。像羽陵部这样的,号称二十万众。真的和人打仗,能凑起一万兵都很困难!”
随着他断断续续的介绍,李旭在心中勾勒出了契丹诸部的大致轮廓。契丹人的血脉传承自柔然鲜卑,契丹两个字在柔然话中原意为镔铁。柔然鲜卑败于北魏后,分裂为数个部落。然后与许多草原同出一辙,某个曾经由天狼哺乳的英雄受到长生天的启示,自立成族。他的子孙后来建立契丹八部,名称分别为悉万丹、何大何、伏弗郁、羽陵、匹吉、黎、土六于、日连。
阿芸到了契丹后,因为其身上流淌着索头奚长老的血脉,所以身份一下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几大部族争相下聘,为了今后可能赚到的“嫁妆”争吵不休。大伙决定比武解决争端,最后羽陵部的大汗羽陵元力克群雄,如愿抱得美人归。
“那羽林元想必也是个英雄,阿芸嫁了他,也算有了安身之所!”听到故人的离奇经历,李旭对潘占阳的感觉又亲近了些,感慨地说道。
“英雄倒是英雄,但娶了阿芸,却是他赚了便宜。虽然索头水和月牙湖附近的两块草场一时还讨不到手,但这几年来,阿芸帮着他将部族经营得越发兴旺!眼见着就快成契丹第一大部了,羡慕得无数人直流口水!”潘占阳从凳子上跳下,一边活动着坐麻了的腿脚,一边炫耀。
“你如果坐不惯,尽管坐在地上!”旭子被他身上的气味熏得头昏脑涨,将鼻子栽于酒碗中,抗议。“别来回晃,也尽量别向我身边凑,大热天的,你捂这么多皮子在身上,不怕起痱子么?”
“热?”潘占阳尴尬地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打扮,然后咧了咧嘴,回答:“习惯了,在我们那,大伙一年四季都这么穿。如果不是见到你,我都忘了自己是个中原人。”
说罢,他将胡凳推开,端着酒碗坐到了地上,一边喝,一边断断续续地解释,“况且,况且这么穿也方便。中原的各地官吏见了我这身打扮,从来不敢为难。就连截道的土匪,听说我是不远万里来向大隋朝贡的,都笑着收起了刀子!”
“所以,你就一路从塞上骗到了我这里!”李旭也盘膝盖坐到了地上,笑着替潘占阳补充。
“不是骗,我的确带来羽棱部给大隋的国书。契丹人被突厥人欺负得狠了,所以欲向大隋称臣,换取中原的物力支持!”潘占阳摇了摇头,回答。
如果那样,倒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李旭猛然将身体坐直,脸上的表情也瞬间变得郑重。他记得当年自己从塞外归来时,突厥人已经对中原有所图谋。如果不是中原豪杰误打误撞烧了阿史那却禺的连营,恐怕第一次东征失败的那个秋天,塞上已经烽火连天。
眼下中原大乱,烽烟四起,因此一个位于突厥人侧翼的外援更为重要。将这个外援用好了,可以有效拖延突厥人的入侵时间。并且有机会大大消弱突厥人,永远断东北侧的边患。
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决不是什么彬彬有礼,心平气和地攀交情。只有互相下绊子,捅刀子,彼此抓住对方的痛处,让大伙都看到潜在的威胁,才会坐下来,维持短暂的“友谊”。如果一厢情愿地把对方当作是善良诚实的东郭先生,那最后的结局只有躺地挨捶,根本没任何还手余地。
大隋朝已经吃过很多亏了,这次,他不应该再于同样的事情上犯错。
“你去了东都了么?皇上怎么回答你?”想到这,他不再于潘占阳说闲话,带着几分急切的口吻追问。
“我到了东都,朝廷听说有塞外野人前来归化,自然高兴至极!”潘占阳的表情却有些悻悻然,语气气里也充满了失望,“陛下厚赐了和我同来的契丹人,光给契丹诸部的回礼就装了三大船。但关于联手对付突厥的事情,他老人家却没答应。说大隋是天朝上国,不会用阴谋诡计对付臣属!”
都什么时候了,满朝文武居然还在做着天朝上国的美梦。难道他们没张眼睛,看不到外敌虎视眈眈么?听完潘占阳的话,旭子急得直捶地,“你没跟皇上说突厥人已经在塞外厉兵秣马了么?裴大人呢,他难道也不识别好歹?”
在旭子心目中,黄门侍郎裴矩虽然贪婪,却是个非常有远见的人。当年此人曾经为大隋经营西域,拓地千里。后又屡献奇计对付突厥,最终令突厥与大隋签署了城下之盟。如今,他的老对手突厥又开始蠢蠢欲动了,照理裴大人应该有所察觉才是?怎么他也和众人一样,看到天赐的良机却白白放过?
“你说那位裴大人,是裴矩大人吧?”潘占阳在鼻孔里冷笑了一声,回答,“他不应该姓赔,而应该姓赚!我等给大隋皇帝陛下带得礼物,有一半进了他的私库。见过皇帝后,陛下的恩赐又被他讨走了两成。这样他还不知足,拉着我问契丹的物产几何,什么时候能再来大隋朝贡?!!”
“既然图了你的礼物,那他该更帮你才对?你没跟他讨价还价一番么?”李旭的眉头皱成了一个大疙瘩。大隋朝目前这种情况,恐怕不贪的官员凤毛麟角。连皇帝陛下授人官职都索要礼物,其他人中饱私囊,也只能算是小过。但这一切的前提都在其为国而谋的情况下,如果其贪了钱,依然不肯做些分内之事,则其行为的确令人无法容忍了。
“怎么没有,我答应他,如果玉成此事,今后每次朝贡都有他一份。结果没等双方把价钱敲定,突厥的使者又拜访了他。然后,他便不再肯帮忙!”潘占阳不住苦笑,显然对自己的父母之邦充满了失望。
因为突厥人出的钱多,所以皇帝陛下身边的宠臣就把国家的利益给卖了。这就是他了解到了事实,虽然令人难堪,却无法掩饰。
“这群没长眼睛的蛆虫!”旭子气得攥起拳头,捶地不止。内忧外患之下,大隋的士大夫们,传承了百年、自诩血脉高贵的世家大族们,居然还只顾埋着头为自家狂捞!难道他们就不能抬头看看,楚歌已经响撤四野了么?难道把这个国家捞垮了,贪倒了,他们有不玉石俱焚的把握么?
没人能给他这个答案。“武将的职责是守护!”张须陀的话瞬间在耳边响起来,这次却无法令他恢复理智,“然后呢,然后你就甘心空手而归了?”
“然后我就再没机会见你们的皇帝陛下了!”潘占阳的言辞里不再称咱们,显然对大隋已经彻底绝望。“然后我就让其他人先回塞外,自己四下打听你的消息。后来听说你到了齐郡,我就走水路往齐郡。半道听说张大人调任荥阳通守,我又眼巴巴地追过来。没等到荥阳,就听人说有一位李将军今晚入了城!”
一时间,二人都失去了交谈的兴趣,只是在地上闷闷地坐着,一碗碗地饮酒。他们都不再是多年前逃难到塞外的少年了,一个穿着厚厚的熊皮袍子,一个穿着四品武将的常服。但对于自己的国家,他们却依然像多年前一样无能为力。无能为力地看着她像成熟的桃子般一点点烂掉,除了心痛之外,想不出任何可以让其重新焕发活力的办法。
这些喝闷酒简直是一种折磨,喝得越多,心中的郁结也是越深。“唉!”半晌,潘占阳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再度开口,“我这次来找你…..”
“塞外的收益是吧,先在你们部落寄放着吧。说不定哪天我会亲自去取!”李旭摆摆手,打断了对方的话。兵荒马乱的,他可不能保证自己还能分出精力去保护那些身外之物。易县那边不缺吃穿,历城那边也有二丫和管家打理。与其把大笔的财货运回中原来惹流寇窥视,不如暂时寄放在塞外,至少那里还能保证片刻安宁。
“我也觉得先放在羽棱部好一些,但王妃非叫我找到你,跟你说明一下。”潘占阳有些醉了,不小心洒了半碗酒在皮袍子上。他惋惜地看了看滚动的酒珠,又给自己倒满,以近乎嘟囔的声音抱怨,“她一直念着你的恩德,所以没找到你的话,不准我回去覆命!你当年不会已经收她入房了吧,对了,你是她的主人,做这些事情也没人能说什么!”
“别胡说,小心你家可汗割了你的舌头。我当年逃命还来不及,哪顾得上找女人!”旭子气得扔下酒碗,低喝。
在喜欢胡言乱语方面,潘占阳倒是一点都没变。并且现在胆子更大,连自家王妃的隐私都敢乱猜。
“每个部落的风俗不一样。契丹人对成亲之前发生的事情根本不看重。即便成亲后,被人抢了老婆,连肚子里的孩子一并抢回来的事情也屡见不鲜。他们认为打仗是男人的事情,男人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责任不能让女人来背!”潘占阳撇了撇嘴,回答。
“那也不要胡言乱语伤人名节。她现在毕竟已经是王妃,很容易受到别人忌妒。”
“忌妒,别人得有忌妒的本钱!”潘占阳翻着白眼反驳,“若你们仅有主仆之义,她为何对你念念不忘。其实你这个人除了有人死心眼外,根本没什么其他好处!”
“每个人都有所坚持,你也未必例外!”旭子眼里被潘占阳气得苦笑不得,大声回答。有人记挂的感觉令人心里很舒坦,但除了舒坦外,又勾起了他记忆中的许多往事。“你在草原上还听说些什么吗?比如突厥和苏啜部之类的事情?”
他期待着一个详细的消息,但潘占阳显然没理解他想问些什么,所以干脆拣自己所知道的对最关键的情报提供。“现在的可汗是启民可汗的儿子,名叫咄吉,号称始毕可汗。气度很是恢弘,整个草原几乎都匍匐于其号令之下。对大隋他早有难窥之心,只是近几年老天屡降大雪,突厥本部的粮草和战马凑不齐整,所以将战事一拖再拖!”
“唉!”旭子又沮丧地叹了口气,心里更加失望。这些情报对他一点用处没有。如果强行写奏折上去,只会落下勾结外番的口实,起不到任何提醒朝廷做防备的效果。“却禺呢,他还活着么?后来没在草原上发了疯般找你?”
“却禺这老家伙啊,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当年本想趁着始毕可汗初立,汗位不稳时建些功勋,以便顺利夺位。谁料数十万石粮草被我等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净。他拉不下这个脸来,所以找借口说你当时勾结了很多马贼,甚至几度冲破了他的围追堵截。可越这样说,越显得他实力差。结果我到了契丹第二年,就听说他失了权。现在仅仅作个伯克,跟在始毕可汗身边听吆喝罢了!”
“恐怕他说得是实话!”旭子举起酒碗,苦笑了连声,“的确有很多人跟我一起冲破了他的堵截,但那些人不是我勾结的。实际上,当晚放火的也不只咱们三个人!”
当年参与放火的还有刘弘基、张亮、牛进达、吴黑闼。现在除了刘弘基外,其余人都站到了他的对立面。就在当天下午,大伙在于阵前准备一决生死。这些话,旭子很想找人聊一聊,但潘占阳显然不是个合适的人选。
“看来这人到哪里都不能说实话!”听旭子说当晚放火的的确还有其他人,潘占阳先是楞一下,然后快速总结。“我说呢,咱们三个,怎么可能放起那么大的火。原来还有人暗中帮忙。不过无所谓了,人家始毕可汗就是为了要寻错吞并他的部众。所以无论这火是三个人放的,还是三百人放的,其实都一样。即便当时没起火,估计始毕可汗也能抓住却禺别的短处。反正要收拾他,有错没错不过是个借口而已!”
“却禺的部众被始毕吞并了!”旭子的手一抖,也泼了半碗酒在身上。不顾形象狼狈,他胡乱用衣袖擦了擦,颤抖着声音追问,“那,那骨托鲁呢,启民可汗的侄儿,与却禺交情颇深的那个?”
“你说的是阿史那骨托鲁啊,他现在得意着呢。却禺被逼得交了权,原来的地盘都归了骨托鲁管。他现在号称骨托鲁汗,地位仅仅比始毕汗的弟弟咄苾差一点。他的可墩据说出自苏啜部,和咱家王妃是手帕交,每年夏天都会到部落里来住几天。有她在背后撑腰,咱家王妃的地位在羽棱部牢不可破。几个其他部送来的女人忌妒得眼睛发绿,就是分不了半分宠走!”潘占阳摇头晃脑,洋洋得意,根本没看见旭子的眼神突然间又由明亮转为黯淡。
“原来如此!”李旭笑了笑,淡淡地道。年少的梦全部结束了,陶阔脱丝嫁给了骨托鲁,从而为其部族和阿芸赢得了富贵平安。她当年的选择没有什么错,她要的那些,都是自己给不了的。草原上的鹰,也只有和草原上的鹰比翼才能幸福。
有股涓涓细流在旭子心头流淌,他知道自己有些醉了,但他还希望自己能更醉一些。多年来,那个把“露水夫妻”当作诗情画意的小女孩的身影在其心里一直徘徊,舞动,每每想起,便是一股深深的酒意。
“我还见到过你的狼,叫甘罗对不对?”潘占阳见旭子转眼间醉态可掬,端着酒碗靠过来,与他手中的酒碗碰了碰,问道。
“是叫甘罗,它现在过得开心吗?”旭子将碗中酒一干而尽,利落地向对方亮了一个陶底。
“它又不是人,我怎么能看出它开心不开心!”潘占阳也干了一碗酒,大声嘲笑,“要不我说你这个人愚呢,居然关心一头狼的心情。不过你放心好了,它现在地位可是崇高得很,走到哪里,都被当作神仙一样。寻常人要是冒犯了它,不用它发威,就会被部民们活活给打死!”
“那倒好。它的毛色怎样样,还是银亮银亮的?除了你们的王妃,还有谁能靠她近?”旭子不再跟客人碰碗,开始独自慢慢品。像个吝啬的酒鬼般,仔细品尝着碗中每一滴的滋味。
甘罗身边,一定是陶阔脱丝。有甘罗在,她的地位就会很崇高。这是当年自己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能得到今天的效果,的确令人很欣慰,很欣慰。酒碗的倒影中,李旭看见了自己满脸的卷曲的胡子,“恐怕甘罗现在见了我,也认不出来的吧!”他咧着嘴,自问,自答,“应该不会,它应该记得我的味道!”
“你身上现在全是血腥味!跟原来一点都不像!”潘占阳不合时宜地打击了一句。随即,又笑着补充,“不过我也没好哪去,全身都是羊膻味儿。”
“是么?”旭子低下头,冲自己的胸前嗅了嗅。他只闻到了浓郁的酒香,其他味道根本分辩不出来。
“别闻了,你天天杀人,早就习惯了。就像我看见你们皱眉头,明知道你们嫌我身上膻味重,自己其实什么也闻不到!”
“我们都不复是当年!”旭子想了想,慢慢总结。
“我们当然不再是当年。谁还想像当年一样,到处躲着怕被官府捉去填沟渠!”潘占阳大声附和,表达的意思却和旭子完全不一样。当年的他,并没有在背后留下什么遗憾,所以更享受今天的生活。“不过甘罗未必会忘记你,此物极其有灵性。整个草原上,除了我家王妃和骨托鲁的可墩,其他人都根本无法靠近。”他用手在半空奋力比划着,仿佛在介绍一个草原少年,“这么高,像一头小马驹。毛还是银亮银亮的,一丝掺杂都没有。”
“跑起来像一道闪电!”旭子轻笑,总结。
“对,就像一道闪电!你形容得真贴切!”
‘其实更像一道流星!’旭子微笑着,在心中暗想。
当年的草原上,曾经流星若雨。
“那些日子,现在想起来真像在做梦!”潘占阳换了个半卧的姿势,懒洋洋地总结。酒和霄夜的双重作用终于使得他感觉到了一些热,伸手将领口处的皮毛缝隙拉大了些,露出肥厚但很粗糙的皮肤。
那是被草原上的罡风吹出来的粗糙,再厚的皮革也无法令其恢复原来的颜色。“你看上去像个发了财的马贼!”旭子用手推了他一把,笑道。“我让人给你烧些水洗洗吧,去去乏,顺便去去这身老泥!”
“木桶里扑腾不开,我习惯了在‘泡子’里洗。天就像一口倒扣下来的大锅,四野没有人,想泡多久就泡多久。不像这里,水很多,但找不到个僻静地方!”潘占阳摇头,拒绝。脸上的神态越来越像个未开化的胡人。也许是酒喝得太多了,他说话渐渐放肆,“如果想找女人,也不用费劲下什么聘,请什么媒。吹个口哨,她就乖乖地跟着你走。天上的星星就是蜡烛,地上的草比床还软!”
“色鬼,你就不怕草丛里钻出条蛇来!”旭子见对方说得越来越不像话,笑着骂道,“你可完完全全变成胡人了,一点不像读过圣贤书的样子!”
“圣贤书,读了有用么?”潘占阳举着酒碗,忿忿不平。“小时候,家里人告诉我好好读书,将来能谋个好前程,吃穿不愁。结果等我十年寒窗熬完了,朝廷,他奶奶的朝廷又不按时开科了。百万大军去东征,回来一半都不到。好在当年我跑得及时,否则现在就是辽东一捧土!”
“也不全是这样!”旭子不打算赞同他的意见,“你看,我不是好好活着么。”
“像你这样能活着回来,还能获得功名的有几个!”潘占阳情绪变得有些激动,放下酒碗,嚷嚷。“十个里有一个么?还是百个里有一个?他奶奶的狗屁朝廷,如果当年他不把大伙逼得走投无路,你我会去那鸟不拉屎的塞外么?他奶奶的狗屁朝廷,如果他给大伙一条活路,会有那么多人造反么?”
旭子没法回答对方的质问,像他这样出身寒微,却能取得战功,顺利升迁的,在大隋朝十万人中也找不出一个。有才华的人得不到出头,昏庸者身居高位,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但朝廷毕竟给了他一个机会,虽然只是一条小小的缝隙,他毕竟像个草根般从缝隙中艰难地探出了头,看到了石块上面的阳光。
“有时候我更愿当个胡人!”潘占阳手掌在空中比比划划,为自己的说辞壮声势,“你看胡人野蛮吧,一个部落之内的男人也打来打去。但他们重英雄,你有本事将别人全打翻了,自然能得到应有的尊敬。咱们大隋呢,整个都是为世家开的。只要你不是那几大姓的人,有多大本事都没用。原来还有个科考,让底下人看到些希望。这几年科考也懒得开了,说什么唯才是举。狗屁,有才没才怎么衡量,还不是他们几家说得算!”
大隋朝选才渠道不通畅,旭子无法否认。但他依然不愿听别人指摘朝廷的错,特别是潘占阳这样一个身穿胡族服饰的人。“这几年不是乱么,估计过些年就好了。从魏晋形成的传统,本朝一时也难以扭转得来!”
“将来会好?我怎么看不到。”潘占阳的头摇得像波浪鼓,“政令出于世家,他们会给自己找麻烦?依我之见,他们巴不得别人永远不出头!如果这些掌握了权柄的家伙懂得为国而谋,那也算。偏偏他们遇到什么事情都把自家的利益摆在社稷安危和百姓福芷前头!”
“唉!”旭子叹了口气,不再辩解。潘占阳说得都是事实,旭子自己也能看得见。他无法改变,所以只好选择麻木。
“世家当政,乃是大隋痼疾!拖得时间越长,越会病入膏胱!”见旭子闭口不言,潘占阳越说思路越清晰,“底下人看不到出头的希望,只好扯旗造反。你知道我在路上看到了多少家反旗么,几乎每个郡县都有。可到了东都,裴大人和虞大人还叮嘱我,不准向你们的皇上说实话。跟我交代说如果陛下问起来,就回答‘天下太平,百年盛世!’”
慢慢地,有几颗汗珠从旭子头上渗出来,被烛光照得晶亮。独孤林回京师之前,大伙在一起曾提过几个权臣串通起来蒙蔽皇上的事情。他本希望独孤林回去后,会用地方上发生的事实将杨广从太平盛世的美梦中唤醒。但从潘占阳口中听来,杨广显然还在梦游。不知道是独孤林没有机会接近他,还是他自己赖着不愿意恢复神智。
“你对皇上怎么说,难道你就不想说几句实话?”抱着一线希望,旭子低声问道。这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就像个乞丐,趴在地上等着一次施舍。
“你们的皇上根本没问。我看出来了,他根本不在乎。”潘占阳的回答里带着和李旭心中同样的失望。“仲坚,我今天大胆问你一句!”他翻转身,用胳膊支撑着脑袋,目光与李旭的目光相接,“大隋朝快完蛋了,你真的要为他殉葬么?”
“胡说!”旭子用力拍了一下地面,借力站起,大声反驳。“大隋朝不会亡,大隋,大隋朝还,还有重振的机会!”因为站得太猛,他的头有些晕,晃了晃,用手臂扶住了墙面。
这是他曾经为之流过血,洒过泪的大隋,怎么可能轻易亡国呢?况且乱世到来对大伙有什么好处,少数人可以趁机谋个出身,大多数人却要赔掉身家性命。
“突厥人在外厉兵秣马,为政者却丝毫没有察觉。世家大族眼中有家无国,根本不管朝廷会不会垮掉。底下百姓活不下去,流离失所。得不到出头之日的豪杰纷纷扯旗造反,与官军拼个你死我活。这样的朝廷,难道还能久长么?”潘占阳也坐直了身体,有条不紊地分析。他在仰视李旭,但目光里没有丝毫尊敬。
“你已经见过了徐茂功!”旭子用墙壁支撑住自己的疲倦的脊背,“在来我这里之前,你去过瓦岗寨,对否?”他笑了起来,双眼中慢慢射出一丝寒意。“别说谎骗我,趁着我还把你当朋友。否则……”不用继续,黑刀已经是最好的回答。
“我的确见到了徐茂功。但不是主动去找他,而是找你的路上被瓦岗军给捉上了山。他当时很忙,根本没跟我多说话。只是留我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派人将我送下了山。”潘占阳将身体向后挪了挪,低声解释。旭子身上的杀气太重,压抑得人无法呼吸。但有些话他必须说清楚,否则误会将永远藏在心里。
“你不是说穿着这身衣服,山贼也会以礼相待么?”李旭将黑刀挂回墙上,冷笑着问。
“瓦岗军的确也没慢待我。发现我是个胡人后,他们就将我献给了李密。然后我遇到了徐茂功,被他认了出来。李密和茂功一道问了我些塞外的情况,问得比朝廷中那些大臣们还仔细。看得出来,他们对天下大势的了解比朝廷要清楚许多!”
提起对手,旭子打心底感到厌恶,“你觉得他们能取代朝廷,然后就想替他们做说客,对不对。但李密到底懂什么,除了装神弄鬼外,他和朝廷中的权臣有什么两样?你可以说他看到了朝廷的痼疾而造反,但他造反之后呢,提出了任何解决办法么?除了破坏,劫掠,将天下搅得越来越乱外,他还做过些什么!”
潘占阳又向后挪了挪,直到自我感觉安全了,才慢慢回答。“李密的确不是个能成大业的人。但他很懂得借势。纵横捭阖在群豪间,游刃有余。就凭这一点,你就不可能尽快剿灭他。除了他和茂功之外,北方还有很多豪杰,未必有安天下的本领,但他们在一起,将大隋颠覆掉,却是几年之内的事!”
几年的部落大梅禄不是白当的,他现在阅人的本领和分析时局的眼光比朝廷上的尸位素餐者强得多。大隋将乱,群雄并起,这是一个灾难,也是一个天赐良机。
“你不止见过瓦岗军首领。你也不光是为了找我而流落到中原!”旭子轻轻摇头,嘴角处浮上几分冷笑。他终于明白潘占阳的任务了,恨不得一刀将其杀死,“你来中原,主要目的是为了窥探。如果中原还保持着强大,你们契丹羽棱部就拒绝和突厥同流合污。如果中原衰落了,你们就要响应突厥人的召唤,对不对?”
他缓步上前,盯住潘占阳的眼睛。从对方游移的目光中,挖掘出真相。这个人曾经期盼过他,但绝没有机会再欺骗他第二次。
“我,我主要还是找你。但你说得也没错,契丹诸部势弱,必须找强者来投靠!我提醒过大隋朝廷,要他们防备突厥人狼子野心,但没人肯相信我的话!我已经尽到了责任,我……”潘占阳被旭子的目光逼得头皮发乍,不得不站起来,将手搭在了身边的兵器架上。他背后的兵器架上是旭子的长槊,很少用,但一直擦拭得极其干净。
“所以,你就准备勾结突厥,把大隋父母之邦给卖了。”旭子上前一步,用手指着潘占阳的鼻子怒喝,“大隋的确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他毕竟是咱们中原人的大隋。你的父母兄弟都在这儿,你朋友亲戚也在这儿,把它给卖了,你能分到什么好处!是名垂千古,还是升官发财?你就不怕将来自己的儿孙问起来,你年青时的作为么?你就不怕夜深人静时,面对自己的良心么?”
多日的压抑终于在这一刻爆发,他追问声一句接着一句,震得窗户嗡嗡直响。在咄咄逼人的目光注视下,潘占阳满脸是汗,用兵器架支撑着身体,喃喃回答:“大隋朝廷无半点治国之才,大隋百姓已经流离失所。”
“那都不能成为你出卖他的理由!”旭子摇摇头,声音不大,却异常坚定。“大隋的缺陷,永远不能成为你出卖他的理由。你在塞外久了,知道他们如何对待被征服者。男人全部杀死,女人和小孩都作为奴隶。房子焚毁,财产搬空,农田全变成牧场。对中原来说,那绝对是灾难,而不会是幸运!”
“我没有出卖大隋,契丹诸部还没决定如何做,但突厥人在两年内一定会入寇!我左右不了羽棱部的选择,也左右不了其他契丹部落的选择!”潘占阳擦了把汗,低声辩解道。
“但你可以左右自己的行为!无论穿着熊皮还是狼皮,你骨子里依旧是个中原人!”看到被潘占阳用汗水打湿的槊杆,旭子目光稍微柔和,语气却依旧激烈。
“我没说自己不是,所以我希望中原尽早有一个英雄出来力挽狂澜!”潘占阳从旭子的目光中推测出自己从生死之间跑了个来回,抓住瞬息即逝的机会,信誓旦旦的保证。“否则我也不会在中原耽搁这么久。我可以把你的意思带给王妃,和他一道劝羽棱部尽量不要响应突厥人的号召。但能拖延多长时间,我没有任何把握!”
“混乱肯定会结束。在此之前,我会守好自己的家!”旭子笑了笑,从潘占阳面前缓步退开。在他的印象中,潘占阳不是个非常有担当的家伙。所以能逼对方做到这一步,已经达到了极限。“坐下继续喝酒吧,咱中原绵延了这么多年,不会轻易被一场小病击垮!”
“这就是你一直为朝廷四处灭火的理由!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觉得你愚,现在发现,当初的判断一点都没错!”潘占阳侧着身子坐下,小心翼翼地开了个玩笑。“留给中原的时间不多,你们那个皇帝,明显也是个听不进忠告的人!”
“中原英雄很多。不尽是李密、王薄之流!”旭子摇摇头,将目光投向窗外。二人的对话中,都默契地用‘中原’两个字代替了大隋。旭子先前心里没这么清楚,经过与潘占阳一场交锋,他目光已经变得不再迷茫。
中原的英雄很多,不只是只想趁火打劫的王薄,只会破坏的李密,以及那些自觉看清楚了天下大局,急着跳出来捞取好处的儒生和跳梁小丑。这片土地上还有张须陀、还有罗艺、周法尚,还有,还有旭子自己。
“武将的职责是守护!”这一刻,旭子终于明白了张须陀的原话。
第二天,旭子起了个大早,从敌楼中唤出周醒,带着他和几个精心挑选出来的亲兵一道送潘占阳北去。“你们几个送潘大人到契丹,路过蓟县时将这封信交给虎贲将军罗艺麾下的鹰扬郎将步兵,就说是故人有事相求。到了契丹后,诸事听从潘大人安排,一切以他的号令为尊!”
“将军命我也去塞外?”周醒用力揉了把眼睛,以证实自己不是在做梦。一天一夜没合眼,他脸上的表情非常疲倦,实在不像个有精神赶路的模样。“我,我更愿意在将军跟前护卫!”
“这事儿比护卫我还重要,到了契丹后你就会明白其中原委。那里有我一大笔家产,具体怎么用,打点谁,去了之后潘大人会跟你交代。”旭子拍了拍对方肩膀,语重心长。“此事若成,乃社稷之福。所以必须有个稳妥人去我才放心。路上尽量不要耽搁,我在荥阳等着你的回音!”
一去一回,即便不耽搁也得小半年。周醒心里一百二十个不情愿,但军令难违,只得将信郑重地收好。“那我速去速回,将军到时候别忘了我!”
“跟我去部落住上几天,保证你到时候都不想回中原。你家将军乃塞上首富,到时候咱们两个尽情地替他花,没十年八载地花不完。”潘占阳见周醒精神不振,笑着开导。
回过头来,他又对李旭建议道:“不过你这招未必管用,有道是嫁出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始毕可汗的确很在乎他这位后母兼可墩,但义成公主已经嫁到了突厥十七、八年,先嫁父后嫁子,像个**般来回转手,心中对大隋恐怕只有恨!”
这是旭子和他昨天连夜商讨出来的缓兵之计。先帝在位时,曾经于开皇十八年嫁宗室之女于启民可汗,号之为义成公主。启民可汗死后,按照突厥人的传统,义成公主又转嫁给了自己继子,新任可汗始毕。旭子没有办法令朝廷相信潘占阳的示警,只好请求对方花钱去买通突厥贵族,想办法与义成公主联络。再由义成出面影响始毕可汗的决策,尽量为大隋赢得准备时间。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也知道其中艰难,可这是眼下我唯一能做的。”李旭叹了口气,回答。玩这种阴谋诡计,宇文士及和徐茂功都要比他在行得多。可那两个人一个忙着为家族抢兵权,一个忙着替土匪打江山,都无暇他顾。所以只能由他这个最不擅长谋划的人来张罗。
沉吟了一下,旭子又补充道:“我想公主殿下也需要一个外援,自己的娘家被人砸烂了,对她的地位没任何好处!”
“那倒是,后宫之争,不比两军阵前危险少。背后的靠山越硬,在男人面前头抬得越高!”潘占阳近几年目睹阿芸如何在羽棱部站稳脚跟,所以对女人之间争宠争荣的角逐甚是了解。“只要中原有力量与塞外抗衡,义成公主的地位就牢不可破。反之,倒是一损俱损的结局。看不出你这愚人,肚子里还有这多弯弯绕!”
“好了,抓紧时间走吧。别在路上耽搁。”李旭笑着捶了潘占阳一拳,顺手将马缰绳塞给了他。“若是你办事不肯尽心,我将来一定会到塞上找你。你们的王妃大人可是欠了我一个人情,我要她把你交出来……”
“那我就跟大汗说你垂涎他妃子的美色!”潘占阳跳上坐骑,用力抖了抖缰绳。十几匹骏马快速张开四蹄,带着他的随从和周醒等人远去。跑上山坡,穿过柳林,把城市甩在了背后。
“人吃亏多了,总会学些乖!”旭子回转身,拉着黑马慢慢向城门走。周醒十有**是瓦岗军派来的细作,但没有切实的证据就杀了他,未免让弟兄们心冷。并且这个人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出了麻烦,自己脸上也没什么光彩。
而派他去塞外,就等于不动声色地掐了瓦岗军一条眼线。等他完成任务后从塞上赶回来,估计荥阳周围的战斗也见出分晓了。他再想给徐大眼通风报信,已经无法挽回残局。
想到徐茂功,旭子猛然又回忆起了昨天战斗中几个细节。运河东岸的生死之战中,李密并没有让徐大眼跟在他身边。而在李密受伤后,程知节也没有倾全力赶来相救。种种怪异现象说明瓦岗军原班兵马和李密收拢来的江湖豪杰之间隔阂很大。如果善加利用的话,也许能收到出人预料的效果。
他一边想着心事,一边心不在焉的向把守城门的士兵还礼。今天的原武城已经从恐慌中恢复了平静,所以路上开始有商贩和短工挑着担子行走。一些小孩在路边耍石子玩,其中几个胆子大的甚至想过摸摸黑风的棕毛。顽童的母亲则快速跑上前,高高地扬起手中的捶衣棒。
所有这些琐事旭子都没太注意,他专注于设想如何避免与大眼在疆场上正面角逐,不是畏惧,而是不忍。“如果大眼肯弃暗投明就好了,我可以用性命为其担保!”在内心深处,旭子奢侈地想。然后他重重地拍了自己一巴掌,将不可能实现的好梦打碎。
“仲坚打自己耳光干什么,后悔错过了一场因缘么?”罗士信的声音从侧面传过来,带着几分调侃。
“昨天睡得晚,所以有些困!”旭子摇摇头,笑着回答。“你没去和县令大人一道带领民夫打扫战场么?还是他仍然不肯相信瓦岗军败了。”
想起胆小的县令大人的种种作为,亲兵们脸上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而罗士信接下来说的话则让每个人的笑容更浓。“叔宝已经到了,带着五千步卒。张大人护送着咱们留下阳武的辎重殿后,下午过来会师!”
“张大人那边没遭遇瓦岗军?还是彻底将其击败了?”李旭精神一振,高兴地追问。
张须陀能这么快赶来,显然与瓦岗军没发生大的战斗。周醒的推测应该是对的,徐茂功舍不得让麾下喽啰妄自送命。张须陀在事态不明的情况下也保持了其一贯的谨慎。
罗士信点点头,给了旭子一个肯定的答案。“张须陀大人根本没遇到瓦岗军。有几个蟊贼在阳武附近骚扰,但大人刚要挥师迎战,他们就自行退了。大人昨天本打算直接赶过来,但咱们的信使先一步把消息送到了,所以兵马就在阳武城修整了小半夜。”
“叔宝担心瓦岗军去而复来,今早带领一部分弟兄在四更天启程,你刚从北门送客人离开,他就进了南门。县令大人见来了这么多兵马,心神大定。主动把打扫战场的活揽在了身上,说让咱们好好休息,他要尽守土之责。”罗士信一边笑,一边向旭子介绍全部经过。
“他倒是变得够快!”想想县令王志诚昨天夜里那恨不得让郡兵们立刻拔营的态度,旭子笑着骂了一句。
“当然动作麻利了。县城平安,你又答应分一部战功给他。凭着这份保境安民之功,他再想办法打点一下,还愁得不到升迁么?”罗士信耸耸肩膀,对官场上见风使舵的行为甚是不屑。
“这不是张大人吩咐的么?文人不能得罪,否则他们一旦找起你麻烦来,比土匪还难缠!”旭子也耸耸肩膀,解释。
花花轿子人抬人,这是张须陀大人留下来的传统。有了地方文官的帮忙,郡兵的日常事务也容易处理得多。所以看不起归看不起,罗士信倒不吝啬旭子分出去那些许功劳。“我是看不上他那热切劲儿,生怕你赖帐似的。他也不打听一下,跟在咱们弟兄身边,今后还怕没有功劳分?”
“那倒也是!”李旭信口回应。“估计他和齐郡那边联系不多!”
“不提他。”罗士信今天心情好得出奇,笑着把话题岔开。“还有名贵客跟叔宝一道过来找你。是你的故交,我已经把他安排到你的临时住处。叔宝带人去张罗酒菜,咱们今天中午好好庆贺庆贺!”
“我的故交?”李旭楞了楞,追问。
早晨刚送走了一个,他不明白还有什么人会接踵而来。罗士信却对李旭交往一些来历怪异的朋友早就习已为常,点点头,幸灾乐祸地补充,“当然了,人家可是千里迢迢来的。赶快进院子去看吧,保证比昨天晚上那个招人待见!”
说话间,目的地已到,他伸手推开院门,将旭子推了进去。
县令大人临时给安排的住所显然被人以极快的速度收拾过,从里到外透着非同寻常。最明显的是与门正对的照壁,居然刚刚用白垩重新涂过,还正在向下滚灰浆。而三面院墙下,还有几个工匠正在忙着补缺口,青砖翠瓦堆了一摞。
旭子诧异地皱其了眉头,回头看罗士信,不知道对方因何弄出这么大动作。“咱们不是立刻要西进么,你叫人弄这些干什么?”
“进去你就明白了,我这可不是为了你!”罗士信猝狭地笑了笑,强调。
就在此时,正房的门“吱呀!”一声打开,有灿烂的阳光从门口映了出来。。
“轰!”地一下,仿佛有一个太阳在顶门上炸开,旭子呆立在了当场。那高挑的身材、那明朗的笑容,那眉,那眼,除了头发的颜色不一样外,几乎是另一个陶阔脱丝俏生生地站在了眼前。
旭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在颤。一股柔和而坚韧地痛就在此时从他心头涌起,涌遍全身,涌进每一处毛孔和每一寸皮肤。不是陶阔脱丝,他知道,只要稍做仔细,他就能看出中原人和塞外人在血脉上的根本差异。可那幅略带些俏皮又充满了期盼的表情又像极了陶阔脱丝。不,比陶阔脱丝柔,比陶阔脱丝硬,虽然眼角处多了几分疲惫,但眉宇间亦多了几分坚强。
“你,你是萁儿吧!”半晌,旭子终于回转过心神来,用略带着一些颤抖的声音问道。这不是正常的打招呼方式,因此引得罗士信等人发出一片哄笑。听到众人的笑声,门口迎出来的女孩如受惊的小鹿般跳了起来,转身向屋内逃去。
难道我猜错了么?李旭艰难地咽了口吐沫,厚着脸皮用目光四下寻求答案。罗士信笑呵呵地推了他一把,“看什么,进屋,进屋。没看人家未叫丫鬟关门么?”
“还有丫鬟?”旭子更楞,木然地向前走了两步,心里又觉得这样冒失地闯进去实在不妥,想要退开,罗士信却等得不耐烦了,用力将他向前一推,就手将门重重地拉紧。
“咣当!”老旧的木门在背后关严,“别笑了,走了,走了!”罗士信扯着嗓子在外边喊。来到大门口,看到几个修墙的泥水匠还在忙碌,重新折回来,一手拎起一个,“你们也先出去,这墙明天再修。弟兄看好了啊,别让闲杂人等打扰咱们李将军!”
“诺!”院子外,亲兵们大声吼了一嗓子。然后,笑声越来越低,越来越静,渐渐袅然。背贴在门板上的旭子听着嘈杂声远去,硬着头皮走向了内堂。来的人肯定是唐公府的萁儿,很早以前武士彟就向他通报了这一动向。据信中所言,唐公李渊对此事反应几乎可用‘气急败坏’四个字来形容,几度修书给远在京师的婉儿以及留在东都的族人,命大伙勿必将萁儿截住,押到太原去“严惩!”。只是萁儿离家后即杳无音信,谁也不知道其究竟跑到了哪里。
“她居然能绕着圈子找到这弹丸之地来!”旭子摇摇头,将纷乱的思绪从身体里赶走。他缓缓向前踱了几步,伸手掀开了刚换上的门帘。内堂里有两个妙龄少女,一个身穿淡粉色的曲裾,另一个则是全身湖兰。听到门口的呼吸声,淡粉色的少女快速抬头向这边看了看,然后将目光又逃也似的避开去。两颊之上亦在瞬间飞起一片嫩红,被窗纱滤过的晨光一照,恰似盛开的桃花。
身着湖兰曲裾的少女见了旭子,也立刻变得手足无措。“我去给小姐煮茶!”她向旭子蹲了蹲身,然后猫一般从旭子胳膊底下钻了过去。屋子中的沉寂被其慌乱的举止被打破,气氛却愈发尴尬。旭子一脚门里,一脚门外,进也不是退亦不是。坐在胡凳上的少女则将头垂得更低,一双笑脸红得几乎能拧出血来。
“你累……..”经历了诧异,失望和尴尬后,旭子开口问候。才吐出两个字,淡粉色的少女也瞬间抬头,两眼亮如秋水。微微张开的双唇之间,分明说得是同样的字句。
二人同时闭上了嘴巴,等待对方的下文。屋子里刹那又恢复了寂静,两道目光在半空中相遇,避开,避开,相遇,待旭子再次稳住心神时,对方早就又将头深深地垂下。
“她是来投奔我的!”
“他就是爹娘为我选的郎君!”
这一刻,他们彼此心中都知道对方的身份,也明白彼此在一起后的结局应该是什么。但却谁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头。就这样静静地对着,任阳光爬上窗棱,在从最高的一个窗格照落。
“你是萁儿小姐吧,从弘化到这,一路上辛苦么?”终于,旭子恢复了正常,像一个兄长般关切地问。
“你怎么知道我从弘化来?”李萁儿抬起头,瞪圆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地问。“你怎么能第一眼就认出我,我跟张将军根本没有说自己是谁?”娇羞的感觉散去后,小丫头嘴很麻利。但其很快便发觉了自己的语病,一抹潮红顿时又飞上脖颈。自己离家私奔,父亲知晓后肯定会修书找对方要人。来龙去脉,人家又怎么会不清楚?
“我收到几个朋友的信,说唐公府的四小姐去长安看望姐姐,路上不小心与带路的家丁走散了。朋友托我帮忙打听,如果遇到了,就给家里回个话!免得爷娘担心。”李旭的回答果然不出萁儿所料,但更委婉小心,几乎字字经过斟酌。
“我到长安后曾经托人给家里送过一封信。在齐郡又送了一封!”听对方提及骨肉亲情,李萁儿鼓了鼓嘴巴,带着几分气恼回答。“如不是刚好跟你错开,我已经安顿下来了,不需要家里再四处找我!”
“你已经到过齐郡了?”李旭被对方的话吓了一跳,冲口问道。从齐郡到原武,一路上几乎乱匪如麻。这段路,即便是寻常男人也不敢轻易走,李萁儿只带着一个丫鬟便千里迢迢追来,胆子也着实够大。
“当然,没到过齐郡怎么知道你调往了荥阳。我还到了你的家,见过了你家中那位姐姐。”联想到最后两个字的隐含意思,李萁儿不由自主将头又垂了下去,“她人很好,告诉我你去征剿瓦岗贼。她对我很客气……..”
“客客气气地就把你给卖了!”旭子苦笑了一下,心中暗道。不用细想,他也明白二丫存着什么心思。给李萁儿指一条通往瓦岗山的捷径,把一头傻羊送入虎口。过后把责任向山贼身上一推,自己手上干干净净。
但跟萁儿,他偏不能把话明说。“路上不太平,你一个姑娘家实在是辛苦了!”一向笨嘴拙舌的他想不出太多安慰话,尽量放缓了语气问候。
“不辛苦,我知道自己的目标在那里,就不辛苦!”李萁儿把头慢慢抬起来,两眼中波光如水。
“你到我这里来。”旭子的被对方的目光看得心里哆嗦了一下,想说的话顷刻间忘了一半,“我,我当然荣幸之致。但,但唐公他,他会同意么?”
流淌在他脸上的波光瞬间凝结,然后慢慢黯淡,“阿爷当然不答应,但我,我还能回去么?”
这是一句带着几分决然的反问。答案双方都心知肚明。大隋民间虽然胡风甚盛,但未出嫁的女儿突然离家投奔了某个男人,也被视作极为羞耻之事。如果萁儿在与旭子没相遇之前就被其家人截回去,对外还有说辞敷衍。如今人已经进了旭子的家,便等于名分定了,即便被对方无情拒绝,也决不可能回头。
“我不是,不是那个意思!”李旭被萁儿黯淡下去的目光压抑得难受,慌乱地解释道。就这么接受了对方,皇上能答应么?杨广事先已经派文公公打过招呼,娶正妻必须经过朝廷批准。这是大隋朝律法中明文规定的,根本没回旋余地。
李萁儿没有抬头,双目间泫然欲滴,“你是不是嫌我是庶出,配不上你的身份?我,我从十三岁便准备嫁给你,从那时就开始每天练武,骑马射箭。我以为你是个大英雄,不会在乎那些世俗规矩,我千里迢迢来找你,好几天就睡在草丛中……..”
她委屈得说不出话来了,眼泪成串地向下掉。明知道这样失态可能更让人瞧不起,却无论如何难以忍住。
见到对方哭得梨花带雨般模样,李旭更加不知所措。“我,我几时说过嫌你!”他双手在空中徒劳地挥舞,低声咆哮,“我,我只是不,不太适应。况且,况且我以前根本没见过你,更不知道你家人准备将你许给我!”
“你真的不嫌我是庶出?”李萁儿只选择了自己想听到的话,收起眼泪,追问。
“我,我出身很寒微。怎么会嫌弃和自己命运相同的人!”看到对方满眼的期待,李旭不忍伤害她,低声回答。
“那就好。我还以为,以为你跟府里的幕僚想得一样,必须娶一个正出的女子。我,我不会让你失望。我射箭很准,马也骑得很好。女红、烹饪也能拿得出手!”李萁儿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唯恐对方反悔般,将自己的优点逐一介绍。
“此事,此事还有点其他麻烦。”旭子觉得自己的脑袋登时又大了一圈,对方的眼泪如六月的雨,来得及时,收得也干脆。自己想找一个既不惹她再哭,又能将问题解释清楚的捷径,却是难上加难。
“你没见过我,我却在十三岁便见过你。那时你骑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上,身后带着很多骑兵。我和姐姐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你一点点,一点点去远…….”萁儿不了解李旭的难处,用手托着下巴,做梦般回忆。
那是在辽东,旭子临危受命去迎接大军西返。在萁儿的记忆中,姐姐说此人将来会是自己的夫君。那天有一万多将士远行,一万多将士,都遮不住此人的身影。
刹那间,旭子就像被人当胸猛砸了一拳,痛得几乎直不起腰。“你和你姐姐一道见过我?”强忍住来自心底的激荡,他用颤抖的声音追问。少年时的往事未必没有遗憾,只是旭子从来不愿意去想。然而在这一刻,李萁不经意的一句话却勾起了他心中的所有回忆。
他一直以为自己领兵东征时,婉儿正开开心心准备嫁衣,丝毫不关心自己的生死。却没想到在头也不回远去之的瞬间,背后还曾有一道关注的目光。
蓝天、碧野、萧萧马嘶。一道目光里充满期待,但懵懵懂懂的少年却始终没有回头。
我丢下了么?旭子在心中自问。我守住自己的承诺么,他看见烈火中,婉儿走到自己面前盈盈一拜。“仲坚兄,我就知道你不会丢下我!”
手心处传来一阵更剧烈的痛感,让旭子慢慢清醒。他知道自己不小心将指甲攥进了肉里,他感谢这份来之不易的清醒。视野中,萁儿的笑脸慢慢又恢复清晰,带着几分调皮与无知,粉红色的少女吐了吐舌头,笑着回答:“当然了,我和姐姐一直看着你没了影子,才回了怀远。那时候起,人家就准备嫁给你,人家……..”她红着脸再次低头,声音细不可闻。
‘可我全都不知道啊!’旭子在心中呐喊。他挺直身躯,脸上努力堆满微笑,“你们姐妹近些年过得还好吧?世民和建成兄近况怎么样?我记得你姐夫是柴郡公,一个非常有名的豪杰!”
“不能算非常好,也不能算不好。阿爷去了弘化,我们也跟着去了。然后姐姐出嫁,哥哥们忙着帮阿爷处理公务,我一个人除了练武就是学习烹饪女红,没意思得紧!”萁儿听见旭子关心起自己的生活,心里有些甜,脸上的羞涩也融解了不少。毕竟未经世事,她觉察不出旭子追问的重点,只是自顾絮絮地说,就像一个依赖着大人的孩子。
在李萁儿的描述中,建成依旧是唐公的左膀右臂。而世民也已经长大,可以帮父亲分担很多责任。两兄弟偶有争执,但兄谦弟恭,反而给家里增添了很多温馨。至于姐夫柴绍,她语气中明显透着不满,“姐夫的确是个豪杰,在整个京师都负有侠名。各地豪杰交了一堆,如果不是他刻意为难,这次我早就找到了你!根本不用在路上耽误这么多时日!”
“那是他关心你,怕你出事!”旭子笑了笑,安慰。一个侠名满天下的豪杰必然有胸怀包容下婉儿的任性,这是值得欣慰的消息。虽然想起这些,他能心里有一丝明显的忌妒。
“才不是呢,他是为了讨好阿爷!”萁儿见旭子替柴绍说好话,抬起头来,鼻子不满地皱成了一个圈。“他派了一堆人给我找麻烦,害得我离不开京师。后来是姐姐出面,才把我给送了出来!”
“你姐姐送你?”旭子又是一惊,皱着眉头问。婉儿依旧像原来那样胆大包天,萁儿带着个婢女就离家远行,可以算年少无知。而婉儿已经嫁做人妇多年了,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对家族的危害。可明知道危害还这么做,她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
“当然了,姐姐一直送我出了潼关,一路上,那些假扮强盗拦路的家伙被我们姐妹两个联手打得满地找牙!”提起姐姐的仗义,萁儿笑得更开心,得意洋洋地汇报。
她很高兴能和李旭找到共同的话题,但有一件事,她永远不会告诉旭子。那就是姐姐曾经对她说过,想做的事情就尽力去做,不要留待将来后悔。“有时候,姐姐真羡慕你是庶出呢,不用为家族背负那么多的责任!”临别前,婉儿曾经叹息着道。
“那是别人不敢用强伤了你们姐妹。”眼前浮现一干江湖豪杰被两个小女子欺负得惨样,旭子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真要动手,他们未必就输了。想必见你们姐妹一心来……”说到这,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唐突了,赶紧闭住了嘴巴。
“我就是一心要来找你。凭什么三年前问都不问我,便准备让我嫁你。三年后又突然改了口,同样问都不问我的心思。”萁儿接过李旭的话,气鼓鼓地说道。
三年多,在少女的梦里,她一次次把眼前的大个子勾勒。如今真的见到了本人,比梦中所勾勒图画还多了三分老成,三分风霜。虽然没有姐夫柴绍那样气宇轩昂,却比远比姐夫柴绍厚重可靠。萁儿相信这是个值得以终身相托的男人,也庆幸自己的选择。
面颊再度被心事所羞红,她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旭子,声音坚定无比,“你别笑我傻,三年前,我本来不想嫁你。但看了你在万马军中的模样,就再忘不掉你的影子。现在,无论别人说什么,我,我都非你不嫁…….”
到最后,她的声音几乎细不可闻,却听得旭子两耳轰鸣不止。“萁儿,当初的事情,唐公考虑不周。你千里迢迢的来,我很高兴,也很感激。但咱们不能成亲,……..”他艰难地将目光从李萁的眼睛上移开,艰难地寻找着说辞。能被人倾心相恋,是一件令人非常开心的事。如果退回三年前,有人像萁儿这样当面吐露心扉,他心里定会涌起轩然大波,进而会毫不犹豫地接受对方。可现在,他能给予的仅仅是感动。
但旭子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懵懂少年了,他已经在经历了数次风波后,逐渐走向成熟。事业上如此,感情上亦如此。
“你刚才,刚才还说不介意我是庶出的!你,你怎么能出尔反尔?”李萁猛地跳了起来,眼泪滚滚而落。
“我的确不嫌你是庶出啊。你别哭,你听我把话说完!”旭子最见不得女人眼泪,慌忙说道。“第一,咱们本事同族,同姓成亲,会被世人所不容……..”
“人家和你才不是同族,我曾祖姓大野,根本就不姓李。姐姐说过,家谱上那些都是为了光耀门楣的,算不得数!”不等李旭把话说完,萁儿跺着脚抗议。“你要怕人说闲话,我随娘的姓好了。反正阿爷已经说了,只要如果我不肯回家,他就再不认我这个女儿。呜呜,呜呜…….”
“那怎么成!”旭子也有些急了,大声阻止。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把骨肉亲情看得极重。如果害得唐公真的不认李萁这个女儿,他将一生也过意不去。“你先在这休息,我明天就派人送你去太原。罗士信他们都可以作证,我们之前清清白白,什么都没发生过!”
“罗士信不能作证!”李萁儿用力抹了一把泪,大喊,“人家已经跟秦叔宝和罗士信说了,我是你未过门的妻子,不放心你一个认出征在外,才大老远寻来的!况且,我已经跟你进了一个房间这么久,出去后无论说什么,也不会有人再相信了。”
‘好一个千里寻夫!’李旭被萁儿说的哭笑不得。他终于明白罗士信刚才为什么将所有人轰走了。妻子不辞辛劳千里迢迢地寻来,关上门后两口子之间发生的事情可想而知。这个该死的罗士信,该动心思的时候他发傻,该发傻的时候他的心眼儿比谁都多。
罗士信唯恐天下不乱,秦叔宝有心成人之美。再加上眼前一个落泪不止的萁儿,旭子感到自己的头如笆斗般大。“你先别哭,容我再想想办法。你一个未出阁的女孩家,此事的确比较麻烦。要不,要不你先住这儿,我再找间院子去住。这事儿对我来说太突然,你得容我想想…….”
也许是因为委屈,也许是因为眼前人太过令自己失望,李萁儿哭得如梨花带雨。“想什么,你根本想不到我为你受了多少苦,你一点儿都不懂得珍惜。呜呜,从弘化到这几千里,你以为那么容易么?呜呜,你那个美妾巴不得将我向虎口里送,连指的路都是错的,要不是人家多少会些武艺,呜呜…….”
“原来你知道!”旭子楞住了,没想到萁儿明明知道二丫给她指的是条死路,还不顾一切地追过来。这就像飞蛾投火,根本没考虑到扑上去的后果。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向下沉,同时,脊背上汗淋淋的,就像刚刚被浇过一桶冷水。
“我当然知道!”萁儿抽抽鼻子,回答。“这种事情,我家里发生得还少么?我如果连这点小麻烦都对付不了,怎么配得上你。反正,反正我已经来了,你休想,休想赶我走!”
这份情太重了,重得旭子简直无法承担,如果当初,如果当初自己有对方一半果决,跟陶阔脱丝也好,跟婉儿也罢,结局都不会如此遗憾。“萁儿,我不能害得你父女反目!”换了个婉转些的口气,他低声道。“父母对我们有养育之恩,如果一个人连骨肉亲情都不顾,那就,那就连禽兽都不如了!”
“是阿爷说他不认我,我又不会不认他。阿娘说过,等过几年,过今年咱们有了娃儿,抱着回去,阿爷的气,自然,自然就消了……..”她再顾不上女孩子的矜持,红着脸,目光如倒映着桃花的潭水。
从来没有女子像萁儿这么大胆过,一瞬间,旭子的脸腾地一下也涨了个通红,说话的语气更加不坚定,“还有皇上,朝廷规定,官员之间的联姻,需要向朝廷请示的!”
“如果朝廷不反对,你就肯娶我么?”李萁儿的目光突然一亮,仰起带着泪的脸追问。
“这,这个得先请示朝廷。”旭子只剩下了最后一点说辞,并且很牵强。他已经经历过人事,所以被萁儿脸上的火烤得有些口干。喉咙不断地抖动,目光也避在一旁,不敢与萁儿相对。
“朝廷不喜欢阿爷,所以绝对不会允许你做了他的女婿!”萁儿擦干眼泪,叹息声让人打心底发软。
毕竟是世家的女儿死,虽然为庶出,对朝廷上的风云看得也比寻常人透。但既然已经离开了家,她根本就没再想过回头,“姐姐提醒过我这个麻烦,我知道如何解决!我宁愿不做你的正妻,和石家姐姐一样。朝廷规定你娶妻必须请示,却不管你纳谁为妾!”
她抬头看着李旭,脸上表情义无反顾。旭子无法回避那热哄哄火辣辣的眼神,只好把头转过来,认认真真地与她探讨,“娶妾的确没有人干涉,但那样太委屈了你,也辱没了你的身份。”
他还想劝对方冷静,但嘴里的话越来越像在表白,“我只是一个四品武将,除了把子力气外,什么也没有。未必能让你风风光光,也未必能保证你一辈子衣食无缺…….”
“我只要你对我好。”萁儿上前一步,伸手环住了旭子的腰。十指交叉,双臂搂得紧紧。这是她自己争来的,决不放手。“我只要你对我好,我看了你三年,相信自己不会看错。”她呼吸着旭子胸前浓烈的男子汉气味,声音如醉如痴,“即便你将来负了我,我至少完成了自己的心愿,所以,所以永远也不会后悔!”
“所以,永远也不会后悔!”旭子彻底僵住了,不敢挣脱,也不敢移动。半晌,他才缓缓地合拢胳膊,环住怀里柔软的腰,沉甸甸地,像环着世间至宝。
他感觉到自己一点点在融化,与怀中的人慢慢融化到一处。温暖,平和,宁静,满足。虽然然他们彼此只交谈了不到半个时辰,虽然旭子明白自己将因此遇到无数麻烦。
所谓爱,就是在最恰当的时候遇到最适合你的那个人,不能早,也不能太迟。
“在朝廷还管得着你之前,我不做你的正妻。”半晌后,怀中人抬起头来,低声道。“但你也不能再娶正妻。除了我,谁也不能娶!”
她竖起丹凤眼,丝毫不容拒绝。
旭子慢慢走出自家小院,转身轻轻掩上了有些破旧的木门。
萁儿已经睡着了,了结心事后的她先是唧唧咯咯地向旭子讲了一会儿路上的“有趣”经历,然后就开始不住地打哈欠。那些在她嘴里的的趣事,对于比她大上许多的旭子而言不过都是些略带孩子气的胡闹,有时甚至是没有必要的冒险。但旭子没有插言,微笑着做了一个很好的听众,直到萁儿自己支撑不住,侧着身子倒在了床上,才替她拉下了纱帘,摆正了枕头。
“她为我受了很多苦!”旭子心中暗道。所以,无论萁儿在路上闯了哪些祸,他都不应该指责。因为那些对同龄女孩子不异于磨难的经历,对于他和萁儿来说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有此,足以弥补相互之间了解不足。
院门附近没有闲人,几名亲兵堵在巷子口,差不多把整条巷子都给封死了。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罗士信正在吐沫星子四溅地跟闻讯赶来道贺的吴玉麟胡侃,见到李旭出门,二人同时迎了上来。
“这么快就出门了,你不跟嫂子多聊一会儿!”罗士信上上下下打量着旭子,话语里隐约带着一点调侃。
“对啊,有罗士信替你把大门,这种好事你平时求都求不到。弟妹呢,安顿好了么?”与大伙已经混得很熟的吴玉麟笑着帮腔。
“她们主仆都睡了,千里迢迢地跑了好几个月,很辛苦!”旭子笑了笑,低声回答。既然已经决定接纳萁儿,他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况且突然间从天上掉下来这么大的喜事,由着几个朋友的性子热闹一下也是应该。
“老吴你是没眼福喽,年龄和辈分在那摆着,不能闹着看弟妹吧。至于俺么,好歹比仲坚小那么十几天,平素厚着脸皮找嫂子讨几口酒喝,还不至于被人用大棒子打出门!”罗士信故意叹息了一声,矛头明着对吴玉麟,暗里依旧指向旭子。
“去,俺老吴是个文官,岂能向你这粗痞一样没出息。仲坚和弟妹都是个知书达理的,怎会不主动前来拜见众位兄长呢!”吴玉麟的语风也很强健,一边数落着罗士信,一边提出自己的要求。
被人夹枪带棒打击了一通,罗士信立刻奋起反抗,“瞧,到底是读书人,干什么事情都能讲出一套大道理。怎么着,仲坚,今天中午咱们是出去吃酒,还是在你家里吃?”
“出去吃吧,家里还没收拾好。改天,我再摆了家宴请诸位上门!”旭子陪了个笑脸,建议。
三人笑着转身,还没等挪动脚步,远远地又看见秦叔宝和校尉张江两个并肩走了过来。二人身后,还跟着十几名亲兵。有的抬着箱柜桌椅,有的拎着锅碗瓢盆,还有人抬着一口刚杀过洗净的大肥猪,十几样青翠可人的蔬菜。
“既然弟妹来了,咱们好歹也得给你布置个窝。”没等旭子从惊诧中缓过神儿,秦叔宝将拎在手中的一串酒篓放下,笑着解释。“人家千里迢迢,不辞辛苦。我觉得咱们也不能过于慢待了,原武这地方虽小,好在守着运河,居家过日子的东西一样不缺!”
“谢谢秦二哥,谢谢诸位兄弟!”李旭连连作揖,感动得不知道说些什么好。秦叔宝等人把桌椅菜蔬都给买来了,再将大伙向外推显然非常失礼。可贸然将大伙领入门,又未免太难为了萁儿。“我们还没有正式成亲!”他红着脸向秦叔宝解释,“定亲时她年龄还小,后来我忙着四处争战,就把婚期给耽搁了!”
“也就是你李仲坚,这么好的媳妇也忍得住。要是我老罗,早就八抬大轿抬回家里去了。早进门一天是一天,免得别人家惦记!”听旭子说二人还没正是成亲,罗士信笑着捶了他一拳,打趣。
“也就你罗士信,只要见到漂亮女人就向家里藏!”秦叔宝替李旭报答不平。“说说,你已经娶了多少个媳妇了,自己还算得过来么?”
“咱不是罗家的独苗么?”罗士信挠了挠头皮,讪笑着回答。他人长得玉树临风,家境又富裕,所以从十五岁开始娶妾,到现在家里的女人已经接近半打。而很多人家的女子又爱其生得俊,巴不得爹娘将自己许进罗家。因此,罗士信屁股后跟着一堆风流债,每每被有专情之称的秦叔宝抓住痛脚。
“原来士信竟不输于潘安。王县令的房子送错了,应该也给士信预备一个大宅院才对。否则,咱们出征一年半载,士信领回来的女人都没地方藏!”吴玉麟见到罗士信受窘,也凑上前痛打落水狗。
众人轰然大笑了起来,放弃李旭,转而向罗士信讨教经验。扃得罗士信连连作揖,“别胡扯,别胡扯。今天是仲坚的好日子,你们放着正主不找,找我老罗作甚。况且俺家里的女人多,却都是些拿不出手的。不像仲坚这个,既能养在家里,又能并肩策马打仗!”
“是啊,没想到弟妹武艺那么好,这兵荒马乱的年月,竟然能平平安安的找到这里!”众人的注意力成功被罗士信转移,纷纷赞叹其李旭的好命来。
正当大伙忙着逞口舌之快的时候,门“吱呀”一声被从里边打开。换了一身婢女装束的翠儿笑着冲众人施礼,然后转头向李旭说道:“启禀老爷,少奶奶说她已经煮好了茶,可以请客人入内品尝了。如果几位贵客不嫌弃的话,她今天中午会亲自下厨做几样小菜,谢秦爷和罗爷看顾之恩!”
“我等求之不得!”秦叔宝等人听了这句话,哪还肯再跟李旭客气。跟在翠儿身后,乱哄哄进了小院。大伙七手八脚,将正堂布置收拾干净,摆好了桌案。也不讲究地位尊卑,像胡人那样团团地围了三大桌,眼巴巴地等着新人献茶。
通往内宅的门被轻轻地退开,一个身穿淡蓝色曲裾,满脸笑容的少妇缓缓走了出来。新烧滚的茶香瞬间溢了满屋,众人的眼睛同时也被笑容所溢满。
“好一个爽快利落的美娇娘!”纵使阅尽花丛,罗士信依然在心中暗暗赞叹。在此之前,他曾经见过李萁儿一面,当时萁儿风尘仆仆,所以看上去虽然美丽,却不像现在这般光彩照人。而现在的她脸孔和眼角明显地被幸福感所充满,一颦一笑,都散发着少女所特有的青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