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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旷野(一 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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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眼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脸上却依旧带着从容的微笑,低声问道:“二位还没告知你们的中原名字呢?阿茹和陶可脱丝我都记得,只是说起来却不像你们说得那样好听!”

问罢,心里竞隐隐生出了几分期盼之意。

没等娥茹开口,心直口快的蓝衫少女抢先答道:“是娥茹和陶阔脱丝,在我们突厥话里,她的名字是金莲花,我的名字是蓝羽鸟!”

随着少女的绘声绘色的解释,徐大眼和李旭知道了娥茹和陶阔脱丝的含义。金莲花是草原深处常见的一种野花。花苞不大,开起来却非常美丽。特别是衬托在层层碧绿的草海之间,就像宝石一样鲜艳夺目。而蓝羽鸟是传说中类似于孔雀的一种鸟,羽毛颜色绚丽,体形婀娜,出现的地方则意味着风调雨顺,草场兴旺。而她们的汉人名字亦由此而来,黄衫少女的名字叫醉菊,蓝衫少女的名字叫碎蓝。

“晴姨她一定画得一手好画!”徐大眼听完了少女的介绍,非常肯定地推测。

“咦,你怎么知道?”蓝衫少女惊诧地问。黄衫少女则瞪大了眼睛,双目中充满了钦佩之意。

看到醉菊眼中的柔光,徐大眼有些得意,微笑着解释道:“能把名字取得这么有画意的人,心中能没有画境么?你们这位晴姨,恐怕是丹青高手呢!”

“是啊,晴姨连风在吹过草上的痕迹,都能画得出来!”少女碎蓝佩服地讲。

大伙同是少年人,有了共同话题后,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少女碎蓝又讲了几个晴姨初露丹青,技惊四座的趣闻,突然话题一转,带着几分自豪的表情问道:“我们两人自小跟晴姨学写字、画画,按你们中原人的规矩,应该算晴姨的弟子罢?”

“应该是嫡系弟子,衣钵传人!”徐大眼带着几分恭维的口吻回答。大隋先帝重学,国内除了太远的蛮荒之所外,几乎在每个郡县都设立了官办的学堂。在这些学堂里,由朝廷出资聘请教师,官府负责为学子提供食宿。李旭和他都曾受惠于此政,想起来感触颇深。

县学普及后,每个学生都有数个老师,每个老师亦有数个学生。但其中可称为彼此称为师父弟子的,却聊聊无己。而一旦以这个称呼相称,则意味着老师准备把毕生所学倾囊相授给某个学生。而该学生则终身视老师为父辈,永不背弃。

“什么是衣钵传人?”少女们却听不懂徐大眼的恭维话,瞪大了眼睛追问。

“从字面上讲就是她把自己的衣服饭碗都交给了你,可以理解为你接受了她赖以谋生的技艺!”徐大眼苦笑着回答,心中暗骂自己糊涂。与两个异族少女掉文,纯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把赖以谋生的技艺传给了我?”蓝衫少女眨着眼睛想了想,依然不明白其中内涵,“难道教会了别人,自己就一定要捱饿么?所以一定要用衣服和饭碗来比喻?”

“我们中原人多,如果一门手艺谁都会了,就赚不到钱了。就像你们草原上的皮货,越多越不值钱!”李旭找了个形象了例子来解释。

碎蓝轻轻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手,叹道:“我明白了。好在晴姨不靠卖画活着!”想了笑,又微笑着补充:“可是,有谁的画技能达到晴姨那种地步?她要真肯为人画像,恐怕出五百张生皮一幅,人们都抢着买!”

霫人习惯以物易物,至今没有太完整的钱币概念。商贩们今天用生皮来交易大多数货物,所以少女也用生皮来比喻师门画技的精湛程度。

“晴姨的画技那么高,那你们两人岂不是名师出高徒!”徐大眼言不由衷地恭维,心里却愈发吃惊。学画一途,颇为艰难。除非是天纵之才,生下来就带着生花妙笔的。否则从开始落笔着墨学起,到能在瞬间捕捉住人的面貌神态,没十年苦功难以达到。并且画画不比习字,不能用树枝沾了水在石版上修其神韵。所以光是每年浪费的纸张钱,就是一笔非常不菲的开销。少女口中的晴姨画技如此高超,恐怕更不会是被拐卖到草原的普通民女了。

“晴姨的画技当然高了,不过我们两个都没学会。你们汉人卖的纸太贵,而羊皮又不像纸那样容易着墨!”蓝衫少女撅着嘴巴,有些悻然地回答。

帮家族做生意的经验告诉徐大眼,少女说得是实情。纸张虽薄,重量却很惊人。半尺见方的一摞纸,往往比同等厚度的砖头还沉得多。并且那东西在草原上鲜有人用,商贩们嫌其出货慢,压在手里又怕火怕潮。所以千里迢迢往草原上贩纸卖,没有二十倍的赚头,根本不值得一干。

想到这儿,徐大眼拍着胸脯承诺:“明年春天,我一定让人运一批上好的纸过来,专门送给你们学画!“

他生于富豪之家,掷千金博美人一笑的豪气都能拿得出来,这点纸张的价钱自然没看在眼里。两个霫族少女却是喜出望外,看着徐大眼,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色:“真的?你不赚钱了么?”

“愿车马衣轻裘…..!”徐大眼引用了半句论语,用力把下半句憋回了肚子内。这是子路当年对孔子言志时说过的话,“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蔽之而无憾!”读书的时候,徐大眼最喜欢的就是子路这种坦诚豪放的性格,不知不觉间,行为举止都受了他的影响。但跟两个少女说这些话肯定不合适,第一,对方不是他的朋友。第二,说完后,少女肯定又要追问他的马车藏在什么地方。

倒是李旭实在,上前半步,低声向两位少女解释道:“纸在我们中原不像草原上这么贵。大伙不愿意带,主要因为这边很少有人买。如果卖纸的人不把价钱提得很高,他一定会赔本。”

“我不会让朋友吃亏,如果你明年给我带两驮纸来,我套一头跑得最快的马驹送给你!”名为碎蓝的少女最是豪爽,拍了拍李旭的后背,说道。

一拍之下,李旭又是满脸通红。两个少女大乐,都道汉人的男子居然比霫族的女子还腼腆。嘻嘻哈哈间,四人越混越熟,不知不觉已经笑闹着走到了苏啜部营地的最深处。

霫人部落中,族长的地位尊崇无比,但族长的家却丝毫不比普通族人家奢华。唯一能把苏啜西尔家的毡包与其他族人区别开来的标志是,在他家的十几个毡包的外围竖立着一圈没涂过漆的木栅栏,而别人家的毡包群外则连栅栏都没有。

两个霫族少女和晴姨的毡包,就在栅栏内,与族长苏啜西尔家的其他未成年子女和一干妻子的毡包混在一处。所有的毡包都是用白色毛毡包裹,顶部镶嵌了一片银色绸缎。只是因为风吹日晒,那白毡和绸缎早已失去原有的光泽,变得白中泛黄,仿佛上面浮了一层尘土。

“最里边那个毡包就是晴姨住的,咱们偷偷溜进去,定能吓她一大跳!”蓝衫少女指着栅栏围出的院落后排一个外表看上去相对干净些的毡包,拉起李旭的胳膊就向里边拽。

两个少年却说什么不肯与她胡闹,站在了栅栏外,请姐妹两个先进去通禀。少女扯了几次,见李旭和徐大眼无论如何不肯让步,只好嘟着嘴巴,殃殃地去了。

这一去,却是半柱香功夫才转回来。蓝衫少女自己觉得在客人面前失了颜面,有些不高兴的解释道:“晴姨可真罗嗦,又是派人禀报父亲,又是命人刷洗茶具。那平日煮茶的铜壶,居然被她洗了三回…….”

黄衫少女比妹妹性子沉稳,先向徐、李二人道了声歉,然后制止兀自喋喋不休小妹,替主人邀请远客入内用茶。

那晴姨虽然不是两位少女的生母,论辈分却是她母亲的姐妹。所以徐、李二人进了毡包,即以中原人晚辈晋见长辈之礼问候。那屋中女子早已盛装相待,猛然见了家乡礼节,赶紧起身答谢。言谈举止落落大方,嗓音却渐渐哑了。

徐大眼偷偷相望,只见一个身穿汉家衣衫的****站在自己与李旭面前。从肤色上看,该女子年龄应该还不到四十。只是两鬓早已被霜染了,斑白中带着几分憔悴。

“二位贵客请上座,我这里很少有客人来,所以不得不花些时间准备!”妇人调整了一下情绪,用略带一些江南腔的中原话说道。

“是晚辈仓卒来打扰,还请长者见谅!”李旭和徐大眼再次拱手告罪,然后才按宾主次序落了座。若是在中原,他们这么晚了来见一个中年妇人,对方肯定不肯准许入内。所以蓝衫少女口中所说的麻烦,在徐、李二人眼中却是再正常不过的礼节。虽然耽误了些功夫,心中却倍感亲切。

少妇微微点头,对少年人知书达理的行为以示嘉许。然后随便问了几句旅途是否劳顿以及在霫族部落住得是否习惯的客气话,再次站起身,双手捧出了两个精致的天青色磁瓶来。

两个少女自从客人入帐后就不再说话,她们从来没见过汉人之间宾主相见的礼节,乍看之下,大为好奇。待看到少妇取出从来不肯给人动的天青磁瓶,心中更是惊诧,两双大眼睛亮亮地瞪了溜圆。

此刻,被少妇事先擦洗得甑明瓦亮,盛了水放于木炭火之上的铜壶已经隐约有声。少妇抱着磁瓶走过去,拎住半边裙脚蹲了,然后把磁瓶于距离炭盆稍远的地方摆正。接着又慢慢地站起来,从柜子上取了一柄非常干净的银勺,在两个磁瓶其中之一舀出小半勺雪花一样白的精盐,打开铜壶盖子,轻轻放进了水里。

“要煮茶么?”李旭心中暗自惊诧。自从进了毡帐,美艳少妇的一举一动都给了非常舒适的感觉。如果把两个少女比作草原上的湖水的话,眼前这个美艳少妇就是江南的一杆修竹,举手投足,都可以用“落落大方,仪态万千”八个字来概括。(注1)

***回转身来,冲客人略带歉意的笑笑,以示对方稍等。然后就把心思转注于铜壶上。待壶中的水声稍大,揭开壶盖,用另一把银勺撇净水面上的细碎泡沫。接着,再次盖住了铜壶。

顷刻之后,壶中水沸声如落珠。***再度掀开壶盖,此番却不撇水,而是用一把大铜勺将沸水舀出两大勺来,倒入事先预备好的磁碗内。随即,用一根竹夹子在水中轻轻搅拌,边搅,边用银勺从另一根天青色瓷瓶内舀了些细如碎米般的茶末,缓缓投入沸水之内。

此时毡包里已经是茶香四溢,不用喝,便已醺然。两个霫族少女从来没见过有人这么耐心地去对付一壶茶,瞪大眼睛,小嘴都张成了半圆形。

对于少年少女的惊艳,美妇却浑然不觉。一心一意地搅着茶水,待茶水“腾波鼓浪”时,方才停止了搅动,把先前舀出的两大勺水又重新加了进去,盖好铜壶盖子,把炭火拨得弱了,将养茶味。

当壶中的水再次发出淡淡的气泡声,少妇缓缓起身,提了铜壶,在每个客人面前的细磁盏内倒了大半,然后给自己也倒了半盏,轻轻地把铜壶放下,举盏于眉间相邀。

不消说一个字,四名少年同时举盏相还。如此煮茶,作用已经不是解渴。座中四名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自幼被家族当成希望来培养的豪门子弟,其他三人只是机械地随着妇人品茶、请茶的动作而举盏,随着妇人落盏的动作而直腰,只觉得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暗含节律,美如临风而抒臂,根本忘记了去品口中茶水是何滋味!

蓝衫少女还好,她平素就对少妇非常崇拜,对方无论做出什么高贵迷人的举止来都觉得是应该。黄衫少女心中则既是羡慕,又是赞叹,隐隐的还涌起几分忌妒滋味。她自幼多受对方照看,两三年前亦如妹妹一样对晴姨崇拜异常。待年龄稍长,懂得了些人世间的事情,心中就慢慢开始为自己的生母愤愤不平起来。

霫族诸部男丁寥落,所以男人同时可以娶几个妻子。他父亲身为一族之长,做不到突厥王爷那样妻妾成群,身后也曾经有十余个夫人在。诸多妻子中,包括两个少女的母亲在内,或比晴姨年长,或比晴姨年幼,却任谁也没有晴姨受宠。

黄衫女子平素只觉得汉人女子与草原女子不同,盛开的时间晚,所以容颜保留得也长久。今天看了从未看到过的茶艺,心中只觉得如果自己是个男人,也一定要把晴姨揽在怀中好好保护,不敢让她受到半分委屈。自己作为女人尚且心生此念,更何况父亲这样一个草原上的英雄。

所以,黄衫女子暗自发誓,日后一定要从晴姨手中把这套煮茶动作学过来。这样自己嫁于临近部落的族长后,无论将来年龄再大,也没人能把丈夫从手中抢走。

“这女子绝不会是出身风尘!任何青楼培养不出这种气质!”偷眼看了看几个同伴魂不守舍的样子,徐大眼心中暗自感慨。两晋之后,汉家衣冠南渡,带走了大量北方财富,同时把秦汉以来数百年间积累下的书籍、音乐、礼仪和风俗习惯席卷到了南方。两晋士族最讲究洒脱,饮茶之道随着巨豪之家的凝练,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程序和动作。美貌少妇按汉人待客之道,敬以亲手煮茶之礼。给众人看的只是最后一道工序,前面还有烤、冷、捣、筛四道工序没有示人。如果把全套功夫做足了,再用上白陶细瓯替换掉那铜壶,估计半个月之内众人不会再看一眼大铜壶粗煮的奶茶,哪怕那铜壶里放得是最昂贵的茶饼。

但那女子在众人面前演示茶艺却绝不是为了卖弄,纯粹是她自幼受此熏陶,认为这些是应该用以招待贵客礼节。所以,无论她怎么做,旁观者如李旭、娥茹、陶阔脱丝三人都觉得亲切自然。而看在徐大眼双目中,却更坚定了自己的推测。

那铜壶本来就不大,须臾之间,一壶水分完。陈姓女子谦虚的几句,意思是准备不足,并非有心怠慢远客。而受了如此重礼相待的徐、李二人哪里还能生出半分怪罪之心,连连致谢,直抱得胳膊都开始酸了,才算答谢完毕。

那蓝衫少女一改平素的急性子,破例没有催促晴姨早点为自己和姐姐量衣服。直到美妇人撤走了茶具,取来了尺子和细绳,才如梦方醒地站了起来,低声向李旭问道:“你,你们中原人平日都这样喝茶么?真好看,像是在跳舞一样,让人不知不觉就沉醉进去!”

“平,平时我很少喝茶。只,只喜欢喝酒!”李旭又开始结巴起来。他想实话实说自己这样喝茶是第一次,又怕会让美貌夫人觉得脸上无光。只好给了少女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美貌妇人的举动让李旭有些自惭形悔,觉得同样是汉人,自己与妇人相较,就像顽铁与美玉比肩。殊不知,大隋朝皇家身上就带着鲜卑血统,从君王到臣子的举止都偏向粗旷豪迈。这种江南豪门饮茶之道,非但在北方百姓之家不常见,就是放到杨素、宇文化及这些公卿之家,也未必能做得如此高雅耐看。

“对,我忘了你是个酒鬼!”蓝衫少女大声说道。李旭一晚上连干数袋马**酒的壮举早就在部落里传了个遍,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有狼为伴的中原少男酒量超群,即便是部落最强壮的猎人,论喝酒都比不过他。

李旭笑了笑,不敢应声。那天晚上惊艳后醉倒,是他平生最尴尬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一个少女睡着时落荒而逃的举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惭愧异常。

在别人面前失了风头,找一个比自己弱的人扯平是女孩子常有的心理。蓝衫少女没意识到自己是在欺负人,眉头微皱,继续奚落道:“喝完了酒还不会走路,身体比死骆驼还重!”

李旭的脸再次红到了耳朵根儿,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当天是少女把自己搀扶回了帐篷。这样一来,自己当晚的行为岂不更是过分?据这几天从张三等人口中打探到的底细,如果胡人女子夜晚钻进了你的帐篷,你不做任何事情,她们非但不怪,还会对你表示尊敬。但落荒而逃者能不能赢得尊敬,过去没有人这么干过,所以张老三等人也不知道。

“酒乃豪杰之伴,能饮也是好的。竹林七贤若无酒,也不会写出那么妙的文章!”美貌妇人笑着开口,替李旭解围。

竹林七贤是谁,蓝衫少女不知道。见晴姨为李旭说话,认定七贤都是汉人中的大英雄。狠狠瞪了他一眼,不再找茬。

美貌少妇历尽风霜,对这些年青人的心思看得非常透。善意地笑了笑,请李旭和徐大眼先静坐稍待。然后拉着两个少女到旁边另一个帐篷去量衣服尺寸。一会儿功夫,三个女子有说有笑地走了回来,彼此间如同胞姐妹般亲密。

徐大眼和李旭出门把蜀锦扛进毡包,依照少妇的吩咐裁了六块。三个女子每人两块,谁也不比别人少。待两个少女开始用银铃付帐的时候,晴姨的惊诧地瞪圆眼睛,不由自主地问道:“蜀锦在中原很贵么?大隋朝治下疲敝如此?”

“不,不是很贵的!”李旭如同作贼被人当场抓住般,羞愧得无地自容。他的本意是给三个女子算半价。话没等说出口就被两个少女堵了回去。如今把银铃已经拿到手里了,想更改价格都已经来不及。

“哈,原来你在奇货可居!”蓝衫少女终于用对了一个中原成语,瞪着眼睛向李旭喝道:“晴姨还说你是个正人君子,原来你只是表面上老实。说,你赚了我们两倍还是三倍的好处?是不是一直打算这么赚下去?”

非但李旭,徐大眼的脸也红到了脚后跟儿。利用霫人对蜀锦价格不了解的机会大换银子,这主意完全出自他一人之手,李旭纯属依计而行,根本不应该负任何责任。按中原的银子与铜钱的比价,他与李旭卖的蜀锦利润足有十几倍。少女以三倍涨价者为恶棍,若是知道面前两个人赚了那么多,岂不当场要把李旭捏死?

徐大眼红着脸上前一步,刚想站出来把所有错误揽在一个人身上,却见那晴姨轻轻点了点蓝衫少女的额头,笑着数落道:“他们千里迢迢而来,一路上艰险异常。甭说是赚两倍,就是赚十倍,也是应得的收益。如果做生意不赚钱,人家还来咱部落做什么?”

闻此言,两个少年如蒙大赦般松了口气,,把感激的目光投向了晴姨。美貌少妇却歉然地对他们笑了笑,仿佛在承认是自己多嘴给他们添了麻烦。然后打开毡包内的一个小柜子,逐一解出数个银铃,按与少女同样的价格支付了蜀锦费用。

“不,不要这么多了?”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真诚地说道。人贵在知足,自己第一次出塞,路上虽然受了些磨难,收获却是预想的十几倍。这个结果已经令他非常满足,不想给眼前几个女人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

“拿着吧,如果不是需要钱用,谁会在冬天来临时还跑这么远的路呢?”晴姨非常通情达理地说道,看看李旭红红的面孔,笑了笑,反倒开始低声安慰起他来:“做生意不比读书,不能硬不起心肠。看你这个样子,肯定是第一次跑买卖。慢慢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嗯!”李旭轻轻点头。接触虽然不多,眼前这个女子却如家中长辈般让他心里感到很亲切。想想自己还要在霫部逗留一段时间,有的是机会还这个人情。所以感激地冲妇人笑了笑,把银铃仔细地收进了腰间的钱袋。

有了蜀锦,少女的心思立刻集中到了衣服上。看看天色已黑,徐、李二人赶紧起身告辞。美貌少妇也不多留二人久座,一手挽着一个少女,起身送了出来。

“难得有中原人来我们部落,今天说了好一会家乡话,心里舒畅得很呢!”临别之前,少妇看了看头顶穹庐般的天空,柔声说道。

“晴姨若是喜欢,明天他们收了摊子,我再把他们带来饮茶可好?”黄衫少女食髓知味,带着几分祈求的口吻询问。

“他们明天收了摊,应该整理回中原的行装了吧!”晴姨想了想,把探询的目光看向了徐、李二人。

“如果族长大人准许,我们可能会留在部落里过冬!”李旭诚实地回答。如果有机会,他愿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眼前少妇做些能令对方开心的事情。为了今天她几次替自己解围,也为了再次领略喝茶时那种韵味。

“李旭,你,你真的要留下?”蓝衫少女第一个跳了起来,拉着李旭的手臂问道。这个汉家伢子贪婪是贪婪了些,腼腆是腼腆了些。但按照晴姨给的解释,他做了一切都事出有因。包括那天夜里偷偷溜走,在晴姨口中,都是中原人中君子才会做的行为。

其实,具体在帐篷中会发生什么?少女自己也不懂。她第一次学大人的行为就出师不利,懊恼固然懊恼,心中对李旭的好奇心反而更胜。眼前这个汉人伢子和族中日日追着自己的少年很不一样,具体区别在哪里,少女自己也迷迷糊糊。只觉得如果李旭多留一天,她就可以多挖掘到许多乐趣。

“我,我还没跟族长大人提及此事,不知道他是否允许!”李旭的胳膊被少女拉惯了,多少也有了经验,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感到害羞。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很认真的答案。

“你能留下来,父亲和长老们高兴还来不及!”蓝衫少女一开心,嘴里留不下任何秘密。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拥有一头狼为同伴,特别是毛色罕见的狼,如金灰色或者银灰色,会被视为好运的象征。霫族目前依附于突厥,虽然以天鹅为图腾,信仰上也受到了突厥人很大影响。族长和几个长老连日来想的就是如何让小狼甘罗多留在部落些日子,一直没机会跟李旭提,却没想到李旭自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

“好吧,明天我亲手做几样小菜,请你们的父亲和你们的朋友来吃!”见少女开心的模样,晴姨抿着嘴笑了笑,双目流波,仿佛瞬间年青了二十几岁。

当年,自己也与眼前少女般心无纤尘,而当日那个少年,木呐之处比李旭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自己的哥哥,比眼前这个叫徐世绩的人还聪明,目光还明亮。

二十多年过去了,一切却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注1:此处描写煮茶场景,参见唐代人陆羽写的《茶经》。为对比中原文化与草原文化的差异,略做夸张。

待李旭与徐大眼回到自己的营地,九叔诸人早以等得发急。原来,霫人诸部虽然同为一族,除了战争或一年中几个有数的重要日子外,很少有这么多部众聚集在一处。此番市易,方圆五百余里的几个部落都有青壮和长老前来苏啜部借住,这可是部落平时求都求不来的好机会,所以,作为主人的苏啜部难免要盛情招待一回。

高兴之余,热情的族长苏啜西尔并没忘记了是谁给他带来了欢乐,所以再次送来几头活羊,数袋酸马奶,并派遣一名德高忘众的族长前来陪商贩们饮酒。同时,极力邀请商队的头领孙九、张三和两个少年出席为招待各族长老而专门设下的晚宴。

李旭和徐大眼迟迟未归,怕主人等得心急,孙九与张三本欲先去。无奈族长苏啜西尔的派来的传信人坚持要求客人务必带上小狼甘罗出席。而自从来到苏啜部后,日日有骨头有肉可吃,小狼甘罗已经渐渐长出了尖牙。平素众商贩喂它吃肉时来者不拒,想带了他走却是门儿都没有。无论孙九用什么好处引诱,就是不肯随之同行。张三叔等得实在有些不耐烦,寻了根绳子准备绑在狼脖子上硬牵了去,却被小狼甘罗跃起来,凌空一口差点咬到咽喉上。

张老三在外人面前失了脸,气急败坏地寻了根马鞭欲惩罚甘罗。小狼却不肯受教,摆出一幅准备拼命的架势,前腿伏低,后腿紧绷,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呜嘶鸣声。无论张三手中得鞭子挥舞,目光,就是不肯立刻他的脖颈。如是以来,反而吓得张老三不敢轻易动手。

“它是狼,不是狗!”一直看张三叔与甘罗折腾的苏啜部信使阿思蓝用突厥语说道。“你现在欺负它小,等它长大了,随时会记起今日的屈辱!”

这里是霫部,突厥人的附庸。狼在这里向来被认为是高贵无比的生物。直接找张弓箭来把甘罗射死的心愿肯定办不到。张三叔没办法,只好丢下鞭子,骂骂咧咧地数落小狼的主人缺德,带了这么一条狼崽子却不知道驯养。小狼甘罗却听不懂骂人话,见张三叔扔了马鞭,给了对方一个不屑的眼神后,得意洋洋席地而坐,那模样,活象一个打了胜仗回来的部落英雄。

好不容易逮到了李旭,张三叔不免板了脸,冲上去好一顿教训。这些天李旭被他已经呵斥习惯了,外人面前,也不出言顶撞。直到张三叔骂得口渴了停下来喝水时,才淡淡地答道:“是小侄无礼,不该让九叔担心。但族长家的女儿邀请送蜀锦去她的毡帐,我和徐兄不得不去,所以才回来晚些!”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么?想必咱们走岔开了。早知道你们在族长家,我也不在此干等。你们跑两个来回,真实抱歉,抱歉!”阿思蓝笑着说道。提起陶阔脱丝,他脸上即绽放起又是爱怜,又是无奈的笑容。想必在平日里,他也没少在这个精灵古怪的少女手上吃亏。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还有晚晴姨母!”李旭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他一直没弄清楚部落里对酋长的女人敬称是什么。如中原般称其为汗妃,恐怕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西尔族长还没有自立为汗的可能。

“是晴姨,她也从中原来,想必很高兴见到本部落的面孔!”阿思蓝立刻换了幅尊敬地姿态,非常理解地说道。

听闻李旭去为族长的妻子和女儿做事,张三叔少不得把肚子里的怒火暂时压了下去。这番出塞虽然经历了些波折,可大伙的收益也是以往的三倍。这么热情又善良的苏啜部,大伙肯定还指望着多跑几次。所以能搭上族长家这条关系,对商队来说无疑有很多好处。这样一想,李旭非但没有过错,反而对大伙有功了。况且自从进入部落以来,这倒霉小子一直受到那个什么什么丝的青睐,一旦他真的时来运转做了族长的乘龙快婿。此时得罪了他,岂不是如同得罪了一头小狼,等它长大时要日日盯着你的喉咙看么?

想到这,张三叔脸又换上了初次相遇时在李旭父母面前那幅敦厚的长者面孔,拍拍李旭的肩膀,温和地说道:“咳,你是为了族长家做事,怎么不早说呢?我和九叔是怕你年少贪玩,遇上什么风险。草原这么大,一旦迷失了方向,让我怎么跟你父亲交代?赶快去洗把脸,换身体面衣服!人家十几个部落的长老都在等着,咱们不能以客欺主!”

李旭和徐大眼跟着两个少女一同离开的情形早有商贩们知会过张三叔,可当时他却没将少女的身份与族长家联系在一处。加上见李旭赚了很多银子,又被霫人待为上宾,心生忌妒,所以才那么嚣张。待从阿思蓝口中证实那个叫什么什么丝的野丫头居然是族长的女儿后,猛然想起第一天酒席上苏啜西尔曾经亲口告诉过大伙那是她女儿的话来。心中立升悔意,前倨后恭,态度转化之快,让徐大眼这从小受过训练的人都自愧不如。两个少年心中鄙夷着张三,以尽快速度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走出帐篷,准备出门赴宴。

到底是年青人的身体经得住折腾,经过了几天的休息,徐、李两人已经不复是路途中那幅憔悴模样。待换上了一身读书人穿的长衫,收拾好了头发,则愈发显得精神利落。徐大眼出身于巨豪之家,无论他混迹在什么样的人群中,举手投足间那种淡定从容气质是掩饰也掩饰不起来的。而李旭虽然外表上虽然没徐大眼看上去那样风流倜傥,读书读得多了,身上难免带着些儒雅韵味。平素大伙还不甚觉得他英俊,待听说他今天赚了大把的银子,又被霫人族长赏识,猛然多看了他几眼,立刻发现他的与众不同之处来。

商贩们都爱面子,见两个少年风度翩翩,自觉他们以这番模样代表大伙去“会晤”诸酋,甚长自己人威风。所以忍不住纷纷凑上前,为二人的打扮先行喝上一声彩。时隔近一个月后,李旭再度受到众人关注,心中已经不像在“有间客栈”时那么热。信口谦虚了几句,便向大伙介绍说自己与徐大眼畏惧回程路上风雪,准备向族长提出请求留在此地过冬。并依照徐大眼刚才在换衣服时的嘱咐,向众人承诺道:“如若族长允许我和徐兄留下。明晚散集,凡大伙没能及时出手的货物,我们两个将以在中原时双倍的价钱收购。如果诸位叔伯们不嫌吃亏,届时自管前来交易!”

众商贩闻此言,心中更是欢喜。大伙下午时见李旭所带的蜀锦赚了至少十倍的利,心中还忌妒得发狂,暗暗诅咒两个贪心的小兔崽晚上睡觉时笑掉下巴。此刻见徐、李两个仗义,说话的口气虽然还是酸溜溜的,心里的隔阂却不再那么深了。

谁都能看得出来,苏啜部对李旭和他的小狼颇为欢迎。留他还唯恐留不住,他想常住,主人又怎可能拒绝?如是一来,部落中就相当于有了个地商,大伙明天临散集时,也不至为手中剩余的些许货物如何处理而发愁了。

为了下一次还可能有钱赚,如中原那般在散集时压价甩货的行为肯定是要不得的。否则明年商队再次前来,觉得在上一次买卖中吃了亏的牧人肯定要等到散集前才肯与商贩们交易。草原上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只要牧人们喜欢,他们等到明年春天来临都等得起。可商贩们却必须赶在寒冬来临前南返,晚走一天,路上的危险就多上一分。

“旭倌,末如你就在此做个地商。与你父亲一个中原,一个塞外,两头倒腾大买卖。这带货的事情么,就包在我们身上!反正大伙来来回回,也不在乎队伍中多几头骡子!”王麻子的头脑最聪明,非常“热心”地替李旭张罗道。

“对,我早就说过么,旭子人实在,运气旺。有了他在,大伙跟着时来运转!”杜疤瘌脸上的疤瘌颤抖着,绽放得跟狗尾巴花般娇艳。北行前,他仗着自己力气大,带得货最多最杂。第一天集市,茶叶、绸缎、漆器等草原上的紧俏物资已经被他脱手了大半。但其他的一些杂七杂八的货物,却因为价格高,在草原上用途不广泛而乏人问津。所以,李旭和徐大眼最后以双倍价格为保底的承诺,自然令杜疤瘌喜出望外。至于他日日念在口中那个倒霉催的小王八蛋到底是谁,李旭不追究,杜疤瘌自己也乐得把往事全部忘掉。

“旭,旭倌。你,你打算用什,什么跟我们交割。皮,皮子么?”李旭临上马前,一路上除了孙九外骂李旭骂得最少李结巴拉着他的马缰绳,结结巴巴地问道。

李旭手中赚了大把银子,这个消息早在商贩们中间传开了。但银子在中原甚为值钱,按今天的出货速度,到了明天散集时,结巴叔手中剩下的那点儿尾货恐怕连半串银链子都值不上。如果李旭能用皮革支付,则意味着他又占了人家便宜。因为皮革此时在中原正紧俏,运回去后大伙还能再赚上一大笔。

“李叔尽可放心,徐兄带了很多铜钱来!”李旭低下头,笑着向结巴叔解释。不过是一句承诺,还没到手的恩惠,大伙对他的态度已经是冰火两重天。徐大眼说人无论生在塞外也好,江南也罢,没什么差别,关键是切莫做一个穷人。此话端的不差。看着疤瘌叔松开缰绳时那幅讨好的笑容,世态炎凉的滋味,少年人心中尽知。

李旭笑着,笑着,心中再度泛起了一分苦涩。用力拍了拍马屁股,加快速度向已经走远的九叔等人追去。

小狼甘罗在马背后跳跃,奔跑,身影如同一道白亮的闪电般在重重毡帐间中掠过。

注1:地商。在某地有固定店铺的商人,与行商之间的区别是,他们不在各地之间奔走,并且手中的本钱也略足些,有可能收购行商手中的货物或替对方代售。

秋末冬初,正是草原大肆淘汰牲口的季节,肉不值钱。所以平素总有人拿着带了大块瘦肉的骨头,到商贩们寄宿的毡包群中来看小狼甘罗。有了充足了食物,甘罗的身体渐渐发育出了狼形。银灰色的绒毛之间也开始长出些粗大光滑的硬豪来,虽然还很稀落,但是一根根白里透亮,如纯银打就的一般耀眼。

月亮已经从草丛中爬出来,如水月光照在狼豪身上,愈发衬托出甘罗的毛色。它闪电般在毡包间穿梭,跑得高兴,却吓得牧民们的坐骑腿脚发软,唏溜溜直打响鼻。而此刻坐骑的主人们正围拢在一个个刚刚燃起的火堆旁饮酒狂欢,听见马嘶声,纷纷回头,刚好看到甘罗御风而驰的英姿。

霫族人受突厥文化影响很深,视狼为草原上的王者。突厥诸部中最尊贵的阿史那氏的羊毛大纛上绣的就是一头金狼。所以,很多牧人来苏啜部的心愿之一就是在买卖货物的同时顺道看一看信使口中所说的银狼,沾一下这明月之子的福气。此刻在月光下见了甘罗那一身银子般的毛色,众牧人不但不为其惊扰了自己的坐骑而发怒,反倒大声地喝起彩来。

小狼甘罗从未睁眼时就跟着李旭,对人类的声音早已习惯。听见了众人喝彩,也不惧怕,偶尔还停下来向声音来源处看上两眼,随即又张开四条腿快速追着李旭远去。众牧人见它顾盼之间甚有王者之姿,更是羡慕异常,纷纷说有银狼光临,苏啜部必然年年六畜兴旺。坐在一旁陪同客人饮酒的苏啜部牧人则带着满心的欢喜接受其他各部同胞的道贺,仿佛甘罗真的是降生于他们部落而不是由商贩带来的一般。

李旭心疼甘罗,跑了没多远便带住了坐骑,把甘罗拎上马,抱在了怀中。第一次以这么快的速度撒腿飞奔,小狼也的确有些累了,坐在主人的怀中伸出红红的舌头,随着胸口的起伏不断地喘着粗气。这憨态可掬的样子更加惹人怜爱,一人一狼刚进入上次苏啜部招待商贩们用的中央大帐,立刻成了众目关注所在。

苏啜西尔早以从晴姨派来的女奴嘴里知道李旭来迟的原因,所以一直和各部长老在耐心等待。众长老见果真有一头银灰色的野狼被人所养,又惊又羡,纷纷凑上前抚摩狼毛以求好运。有李旭在,甘罗虽然极不情愿,不住伸爪子蹬腿,也只好收敛起野性,任由长老们的黑手在自己头上摸来摸去。热闹了好一阵子,长老们才想起大伙是为了赴宴而来,纷纷向主人告罪。此地主人苏啜西尔也不着恼,笑着拍拍手,吩咐部众上酒上菜。

霫族人菜色简单,依旧是上次招待九叔等人同样的水煮全羊。李旭年龄依旧是座中最小,所以长老把第一块羊背肉还是切给了他。有了上一次的演练,李旭早已对一切习俗烂熟于心。恭敬地切羊回敬,就像一个土生土长的霫族少年般,把所有自己应该做的礼仪做了个足。

其他诸部长老见到此景,心中的惊诧不亚于第一眼看到了甘罗。都暗道眼前魁梧少年恐怕是长生天特意赐下来给苏啜部的,否则怎么会对霫族礼节这般熟悉。

开吃之前,照例由娥茹和陶阔脱丝带着一队少女上前为客人唱祝酒歌。李旭这回有了经验,接过陶阔脱丝举来的铜碗不再一饮而尽,而是换了众人相同的姿势小口慢品,边品边仔细听那祝酒辞。

听了半晌,他也没听懂几个突厥字。一不留神,手中的铜碗却又见了底。蓝衫少女的眼中跳出一缕轻笑,一边唱着,一边接了李旭手中的铜碗,再次为他斟满。李旭被她笑得心里发慌,第二碗的节奏没控制住,歌声尚未停歇,碗中却又没了酒。蓝衫少女见他喝得甘甜,脸上笑意更浓,也不劝阻,继续给他把酒碗斟满。这回李旭终于控制好了节拍,待到歌声萦萦扰扰散尽,才意犹未尽地将学着霫族人的样子碗口朝下而放,照例是一滴没有落下。

马**酒不浓,劲头却狠霸道。即便是霫族壮汉,在不佐菜的情况下连喝三碗,脚步也会虚浮。而李旭自幼喝着舅舅张宝生密酿的酒浆长大,那酒经过几番收水,劲力尚在马**之上。所以三碗马奶落肚,他根本不会有什么醉意。况且年青人脸儿嫩,无意有心之间他总想着于少女面前逞英雄。如是一来,更是不会把熏然之态写在脸上。

自从九叔等人入得帐后,诸部长老的目光就几乎没在小狼身上离开过。看到小狼,必然就会看到小狼身边的李旭。见他喝酒犹如饮水,乍舌不止。连同看向苏啜部族长的目光,也随着增加了几分敬佩。

没等诸位长老的目光从李旭身上收回来,徐大眼的举止又吸引了他们的视线。只见这个面带微笑,举止大方得体的英俊少男居然站起身,用插在羊背上的短刀挨个给每个餐盘上切了一块肉。每刀切下去,深浅恰到好处,连同最外边已经烂熟的肥膘到最里边还带着血水的三分熟的贴骨肉,一层不落,令每块肉上面都包含了从最肥最厚到最嫩最鲜数个层次。

按照霫族传统,一家人团聚时,座中辈分最小,年龄却最大的后生晚辈要负责为所有人切肉。只要众人面前任何一个盘子空着,他都不可以坐下进食。此礼乃是霫族酒席中的末节,普通宴会根本没人注意。况且霫人聚会,座中人数太多,如果认真去执行此礼,切肉的人恐怕要饿着肚子坚持到最后。所以大伙都不去计较,天长日久,也就渐渐把这个传统给忘记了。却万万没有料到,在一个外族少男身上又看到了这祖辈传下来的礼数。

“哈哈,难得请到这么多贵人来我部,真是让苏啜部的帐篷都开始放红光。诸位长老请随意,千万不要客气!”苏啜西尔见到此景,心花怒放,率先端起了面前的餐盘。

恐怕是这少年误打误撞。诸部长老暗想,端起餐盘,风卷残云般将眼前肉块吃尽。待他们逐一把餐盘放下,却发现徐大眼手中的短刀,又按照餐盘放落的顺序把新的肉块送到了面前。

这恐怕就不是误打误撞了。诸长老借着相互敬酒的机会,用目光互相沟通。他们哪里晓得,就在半柱香时间之前,徐大眼对此礼还一无所知。先前商贩们与苏啜部的酒席上,因为众人根本不是一家,所以也没人执着此礼。但是在方才众人的目光被李旭喝酒豪爽姿态所吸引的关键时刻,娥茹把他父亲的要求偷偷传达给了徐大眼。

能做到部族长老位置上的都是些人精,近十年来,苏啜部日日兴旺发达的景象就在他们眼前明摆着。而作为各部族共同首领执失拔汗的本部,却在一日日走下坡路。特别是最近三年来,执失拔年老失智,昏招百出,更让霫族诸部在与周边其他民族如诸奚、室韦、契丹人在游牧区域发生冲突时,缕缕吃亏。

畜牧民族的收益远不如农耕民族稳定。部落在草场争夺中吃了亏,往往就意味着牲畜量的减少。而牲畜量的减少,必然影响到对治下牧民的吸引力。长此以往,则意味着一个部落在草原上慢慢消亡。

执失拔不能为了众部族的利益做主,各部落就不得不自己想办法。而与强大的部落结成盟友,是诸部自保的关键手段之一。所以方圆数百里最强大的苏啜部以商队来临之名邀请附近各部来交易,立刻让许多活了近六十年的老鼻子嗅到了机会的味道。

“我们霫族诸部本来就是一家,彼此游牧的地域虽然有点远,但谁也不能否认我们就是兄弟!”须臾沉默之后,舍脱部长老沙哥端起酒碗,向众人邀请道。

“为流在我们体内的天鹅之血干杯!”苏啜西尔等的就是这句话,端起酒碗来,向客人们致敬。

“干杯,为了白天鹅的后人能在草原上挥动翅膀!”坐在徐大眼附近,必识部长老那弥叶举杯附和。

众长老纷纷举杯,一边饮酒,一遍哼起了霫族人的古老歌谣。

“白天鹅挥动翅膀,世上就没有它们飞不过去的高山。白天鹅排成人字,没有风雨可以阻挡他们翱翔…….”这些歌词已经很久没有人提起了。今天猛然吟唱起来,却让许多年过半百的老人觉得心中热血彭湃。

对于突厥语,徐大眼一句也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对众人此刻神情的理解。有了那个身份神秘的晴姨在背后指点,苏啜部在食物储藏,皮革缝制技艺方面的进步很快。草原上食物和衣服就意味着人口,人口就意味着实力。本来就有了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如今预示着好运的银狼又突然随着商队在苏啜部现身,这个机会不被苏啜西尔抓住才怪。

李旭和孙九等人对突厥语懂得也有限,况且主人唱得是霫族古歌,根本与突厥语不搭界。看着众长老唱得如醉如痴,特别是苏啜部的长老唱着唱着居然老泪满脸,心中亦被那苍凉中带着几分雄壮的歌词所感动,用手臂拍打着膝盖跟着歌曲的节律哼哼起来。

有贵客捧场,众霫人唱得更加卖力。反复吟叹了熟遍,方把歌声停下。伺候在帐外的女子们再度入内把众人的酒碗斟满,不用主人举碗,众长老自己就干了起来。

苏啜西尔点点头,用目光示意少女们留在席前为继续为长老斟酒。娥茹和陶阔脱丝领命,带着众少女在客人们的身后席地而坐。每一个少女服侍一名贵客,见到酒碗空了立刻替他们斟满。

“苏啜西尔,你部,福气!”酒酣耳热,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大着舌头说道。这句话简单,李旭完全能听得懂。但长老接下来的话,就让李旭觉得不着边际了。

“她们,女儿,十二个,嘻!”必识那弥叶伸着两个大巴掌,摆了摆发现不够数,把两条盘坐在羊皮上的腿也伸了开来。“十二个女儿,嫁给十二个英雄。十二个英雄,你苏啜部永远不怕有野兽窥探自己的牧场!”

十二个女儿,十二个英雄,李旭傻傻地替老汉数数玩儿,其他的话一句也没弄懂。他坐在他另一侧的孙九则暗暗皱眉。如果是在中原,没事提人家的女儿多,可就等于嘲弄对方开了瓦场,纯属没事找揍了。(注1)

苏啜西尔听到了这句话,却丝毫不以为杵。举起酒碗喝了一大口,笑着回应道,“苏啜部的西尔有十二个女儿,九个出嫁了,分别嫁给了九个部落的英雄。三个没出嫁,将来也能觅到英雄夫婿。西尔的弟弟附离却有五个儿子,娶到了附近五个部落最漂亮的女子为妻。苏啜部和诸位白天鹅的后人血脉相连,永远不会背离!”

“我的儿子就是哥哥的儿子,哥哥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我们生来就是兄弟,死后也不会分离!”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听到此言后,端起酒碗附和哥哥。

“西尔将来如果有儿子,肯定会成为我们苏啜部的头领。附离会成为侄子手中的剑,黑夜中的灯。如果长生天不肯赐给西尔儿子,在他蒙受长生天的召唤后,我们会拥戴附离为首领。相信他会善待西尔的妻子、女儿,让他们衣食无缺,每天脸上都有笑容!”苏啜部长老额托笑着说道。丝毫不在客人面前避讳谈及部落中头领位置交接的安排。草原上人的生命普遍短暂,寻常男人活到五十已经算长寿。况且男子一生当中要经历无数次争战和仇杀,年少而夭是很寻常的事情。如果一个部落的首领继承权问题解决得好,则意味着部落的长治久安。这是个涉及到整个部族利益的大问题,苏啜西尔想回避也回避不了。

“今天我们在诸位贵客面前对着长生天立誓,作为白天鹅的嫡传后人,我们苏啜部不会自己折断自己的翅膀。”西尔和附离两兄弟相对而饮,目光中充满了坦荡。

这种洒脱的举动让舍脱部长老沙哥大为感慨,陪着主人喝了一碗后,赞道:“白天鹅的后人如果想飞跃高山,必须排成阵列!没有最强壮的雄天鹅作为领军,没有最机警的老天鹅在休息时担当警卫,他们就会丧命于猎人的罗网和羽箭之下!”

舍脱沙哥的儿子娶了苏啜西尔的长女,因此两个部落关系走得最近。此时他以舍脱部长老的身份把这句话说出来,显然已经不止是在称赞西尔、附离二人兄弟同心了。

除了几个中原客人外,在座诸长老都自认为是白天鹅的子孙。苏啜兄弟二人当着这么多人面约定了本部族的首领继承权,又自称白天鹅的嫡传血脉,其中用意根本不需要去猜测。但现在就默认苏啜部有南边诸霫首领的资格恐怕为时尚早。执失拔汗年老智衰,但他的部族却依然是所有霫族部落中人数最多的一个。

“执失拔当年被大伙公推为汗,是因为他曾替我们驱逐了前来争夺草场的契丹人。”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嘟嘟囔囔地说道。仿佛因为喝得太多了,他的口齿非常不利索。整个人的身体也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倒在身下的羊皮垫子上睡着。

“我听说一个奚人部落迁徙到了必识部世代相传的草场边上。请问那弥叶长老,你的草场够两个部落分享么?”苏啜西尔的涵养相当好,根本不理会长老话语里的挑衅味道,反而关心起别人的生存来。

那弥叶长老的脸开始红了,身体的摇晃幅度瞬间减轻。想了片刻,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回答苏啜西尔的问题。

“我听说这是个上万人的大部落。明年春天,他们愿意回到自己的家乡么?”苏啜西尔见对方不回答,继续笑着追问。

那弥叶长长叹了口气,说道:“我已经向执失拔汗求援了。但他说那伙奚人是被突厥人强行从索头水源头赶走的。阿史那家的人命令他们迁走,却没给他们指定目的地!”

诸长老都跟着叹息起来,今天苏啜西尔即便不提此事,大伙喝多了后也会发出抱怨。突厥人为了扩张,强行夺走了一个奚族部落的草场。而这个奚族部落,却仗着人数众多,开始向霫人的牧场渗透。

霫族诸部人丁都不旺,即便是苏啜部这种最兴盛的部落,也只有四千余众。除去老人、小孩,能上马舞刀者并不满千。而其他部落的武力更是弱小,能凑出三百骑兵的,已经是其中强者。

“明年开了春,咱们一同送索头奚部离开,大伙愿意跟我一同去么?”苏啜西尔并未随着众人的叹息而长叹,举起酒碗,向众人敬道。

这碗酒不好饮,所以客人很难下定决心来回答主人的热情。西尔首领建议大伙送奚人走,必然不会是摆了酒席给对方饯行。为了自己部众的生存,不容他心存慈悲。可一旦追随苏啜西尔出了兵,无论结果是胜是败,大伙都等于从此与他结成了生死同盟。执失拔如果不肯让出宝冠,恐怕在将来某一天,白天鹅们为了领头的位置必然以喙相见。(注2)

注1:开瓦场。古代中原人生了儿子,称为弄璋。生了女儿,称为弄瓦。如果家中女儿多男儿少,就被会笑做开瓦场,意思是就有生女儿的本事。

注2:喙,鸟嘴。以天鹅为图腾的部族以喙相见,即意味着同族开战。

苏啜西尔见诸位长老不肯响应自己,脸上的笑容慢慢有些变冷。收起酒碗,他自己抿了一口,摇头叹道:“我一直以为,长生天让银狼在霫人的草原上现身,给大伙带来的是幸运的预示。却万万没想到,白天鹅的子孙们早就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即便狐狸在自己身边搭了窝,也只顾着自个儿低着头孵蛋!大伙随意吧,反正索头奚一时半会儿不会把马放到苏啜部的帐篷边上来!”

这句话说得极重,很多部族长老都坐不住了。直起身子大声反驳:“我们怎么会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大伙不是不敢迎战,只是对外作战素来由执失拔汗率领。他不吹起号角,咱们怎么能擅自竖起大旗?”

“执失拔汗?请问诸位,执失部距离这里有多远,你们计算过么?”苏啜西尔从牙缝间挤出几声冷笑,质问道。

“太弥河南,新开河北,从这里骑快马要跑上两整天!”激动得面红耳赤的长老们顺口回答。为了沟通与其他霫族各部的感情,执失拔汗每年夏天都会在自己的部落里召开盛会,邀请各部落长老去狂欢。在坐的各位长老每个人都去执失拔部赴过不下十次宴,对路程远近一清二楚。

“那诸位凭什么认为执失拔要管距离他本部数百里之外的事情呢。最近几年,他又何曾管过距离执失部数百里外的事情?我们南边诸部丢了自己的草场,与执失部到底有什么害处?”苏啜西尔目光炯炯,问的问题一个比一个犀利。

诸位长老又不吭气了,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执失拔汗年老昏聩,所以治下诸部早就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如果下重手收拾这些不服从自己命令的诸部落,执失拔汗顾忌颇多,也没这个实力。可借着北迁的奚人之手把潜在的汗位争夺者全消灭掉,却不需要执失拔汗动用任何力量。他只要把各部的求援信使敷衍掉,不出两年时间,恢复过元气来的奚族部落肯定不会再愿意和此地原来的主人共享一片草场。

草原上,一个部落踏着邻居的尸骨崛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每块草场可供养的牲畜就那么多,外人的羊多吃一口草,本族的羊就少吃一口。

无论是张三还是李旭,对突厥语的熟练程度都没达到可以完全听明白诸位长老所讨论的问题的地步。看着一个个年龄都不算小的老人举起酒碗又放下,放下酒碗又端起来,边喝边嚷嚷,说话的速度又快,语调又尖,还以为对方喝酒时就是这个习惯,所以也不跟诸位长老搀和,自己端着酒碗,就着羊肉,细嚼慢品。

而孙九和徐大眼两个脸上的表情却渐渐凝重。他们二人一个是老江湖,经验丰富。一个是少男老成,心思剔透。边听边猜,早已把座中的争执猜了个大概。

“不好,把旭子留在这里过冬恐怕是失策!”孙九心中暗道。想给李旭提个醒,却又碍着李旭身后还有个听得懂中原话的机灵鬼,只好一遍遍给李旭使眼色。而李旭本来就不是什么机敏孩子,此刻偏偏又被杯中之物把心神分去了大半。孙九这边已经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扔到他怀里,他依然什么都没看见。

“少年人,我听说你的货物脱手很快,明天散了集后,是趁雪未大时带着银狼赶回中原呢?还是在附近游玩几天?”那弥叶长老不愿意与苏啜西尔闹得太僵,借故把话题岔到了客人身上。好像是为了照顾李旭对突厥语的理解能力,问话中的每一个词汇,他都说得极慢。

“旭子,你可想清楚啊。甘罗吃这里的羊肉吃惯了,将来可未必肯跟你回中原!”九叔终于逮到了一个机会,认真地用汉语提醒。说完后,为了照顾主人的情绪,他又用突厥语重复了一遍,每个词都一摸一样,但在说两句话的语气和表情却大相径庭。

“我?”李旭楞了一下,这正是他打算在酒宴后向西尔族长提出的要求,却没想到身为客人的自己尚未开口,已经有他人主动问了起来。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事先已经同意自己留在苏啜部的九叔,出于某种原因又隐隐透出了反对之意。

正在李旭费劲心思琢磨着怎样回答才能两全其美的时候,耳边又传来了一句悦耳的中原话:“长老是问你,今年是否和甘罗留在我部落过冬?”

紧接着,陶阔脱丝上前半步,坐在李旭身边,将自己刚才说的话又用突厥语向众人重复,继而把目光转向李旭,满眼都是期待。

九叔为什么改变了注意?李旭皱着眉头想。不留在苏啜部而跟着商队返回中原,不等于辜负了事先自己做出的所有牺牲么?商贩这个行业在大隋地位低下,一旦进入,就永远无法回头。如果自己抛弃学业只是为了赚几块银子,又怎对得起对自己寄与厚望的父亲、舅舅和杨老夫子?

他把目光尽力从陶阔脱丝的眼神中离开,看向比自己有办法的徐大眼。却发现徐大眼在低头饮酒,根本不打算替自己出谋划策。

事到如今,李旭也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再度举起酒碗,一边向苏啜西尔等人敬酒,一边用简单的突厥词汇解释:“冬天,路上冷。我,徐兄,还有小狼,留在部落,避寒。族长,接纳,不接纳!”

“如此尊贵的客人肯留在我部,苏啜部上下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不同意你的请求呢?”苏啜西尔放声大笑,将酒碗向李旭和徐大眼高高举起,郑重承诺:“贵客但请放心。你们和银狼留在我苏啜部,我部定保得你们平平安安!”

李旭双手捧碗过眉,向主人表达了自己的谢意。然后回过头来,用中原话对着孙九解释:“九叔,如果甘罗喜欢这里,将来它就自己留在苏啜部好了。反正我也没打算养它一辈子!毕竟它是一头狼,而不是家养的狗!”

话音刚落,嘴快的陶阔脱丝已经黄莺出谷般,原文一字不差地翻译成了突厥语,说给了座中所有人。

“好吧,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向来对李旭关爱有加的孙九突然间仿佛对他极其失望,叹了口气,用极低的声音回答。

事已至此,孙九还能说些什么呢?他的突厥语比其他几个同伴稍佳,在苏啜西尔突然提起北迁的奚族部落时候,已经意识到事态的反展有些不对劲儿。索头水附近的奚部是商队此番出塞的首选目标,大伙一直纳闷那些奚人为什么赶在寒冬到来之前突然搬了家,此时却从苏啜西尔和诸位长老的对话中得到了答案。

突厥人扩张,把一部分奚人从他们的家园赶走。奚人迁徙,来到了霫族诸部的传统草场。苏啜西尔本来就打算整合周围诸部,借迎战入侵者之功窥探大汗的宝冠。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只差一个能号令诸部的旗帜。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旭却抱着小狼甘罗,在冥冥中某个神灵的指引下,一步一步把机会给部落送上门来。

事情的确已经不可逆转,就在陶阔脱丝把李旭的回答翻译成突厥语,转达到众人耳朵里的同时,整个毡帐内就沸腾了起来。

那头银狼不是路过,而是极有可能永远留在苏啜部!每个霫族长老都听见了这个令人头晕目眩的答案。无数人暗自后悔,恨自己这些天为什么不多派几拨牧人四下游荡,抢在苏啜部之前把商队接到自己的地界。

一个崛起的部落,再加上一头草原上诸多民族都公认的圣兽意味着什么,答案是唯一的,不需要解释。从这一刻起,他们已经没有可能再拒绝苏啜西尔提出的,合诸部之力驱赶索头奚的要求。否则,哪天苏啜部的老狐狸额托借着狼口传下诸神的指示来,今天反对苏啜西尔提议的部族,将成为苏啜部崛起路上的第一块踏脚石。

“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块肉,我们也会先让客人吃饱。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顶毡帐,我们的客人也不会挨冻。如果苏啜部还有一个能战的勇士,就不会让敌人人能举着刀站在贵客面前!”苏啜部长老额托突然激动起来,高举双手,冲着西北方大声立誓。那几句突厥语说得缓慢而虔诚,仿佛整个草原都在听着他的誓言。

几个苏啜部的重要人物见长老立誓,紧跟着向西北方举起了双手。“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片肉…….”

看看如痴如狂的霫人,转头再看看两个陷入局中而茫然无知的少年,孙九暗自叹了口气。他突然有些相信王麻子的话了,自己带着两个少年出塞是一个巨大的错误。眼前这个傻头傻脑的少年人不是灾星,却是一颗不折不扣的火种。

而此刻的苏啜部正如一个风干了几十年的枯草堆,火种溅落于其上后,结局已经不是任何人所能控制。

在宴会的后半段,宾主之间突然变得特别投缘起来。几个年过半百的长老居然一边互相灌着酒,一边攀扯起亲戚关系。几个部落之间原本距离就不算远,又都同属于白天鹅的后代,几百年来互相之间通婚不断。长老们彼此之间的血缘么,自然也牵扯不断了!

一会叔叔拥抱外甥,一会舅舅看见了侄儿,越喝关系说热络。一直喝到了后半夜,贵宾们才纷纷尽了兴。令人李旭惊诧的是,喝了这么多的酒,他们居然还记得安排落雪后一同围猎。并纷纷承诺各部派出最年青,弓箭最娴熟的好手,前来苏啜部听候西尔统一调遣。

“你们在冬天打猎需要这么多人参加么?”听完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有些不解地问。在中原的时候,他也跟着大人上过几次山,每次出动七八个人已经算兴师动众。比起刚才各部落承诺的人数来,那简直就是小孩子的泥巴碗,根本不能摆到台面上来。

“围猎,不是简单的射猎。冬天黄羊跑得慢,四下围上去,可以连窝端。最多一次,我们部落曾经打过两千多只。阿思蓝的老婆就是在那年给他生的儿子!”陶阔脱丝打着哈欠姿势看起来也很美。为什么要这么多人一起打猎,她其实也不理解。但在李旭面前,少女总是想表现得聪明睿智一些,以免给这个中原伢子看扁了去。

“嗯!”李旭稀里糊涂回应。阿思蓝的老婆给他生儿子与多打了几头黄羊有什么必然联系,他实在弄不懂。但陶阔脱丝既然这么解释,他也只好囫囵吞枣地听着。

“打猎,你去么?”陶阔脱丝见酒席前不再有什么值得翻译的话题,索然无趣地问。

“我,想去,只怕大伙不愿意带我!”李旭脸又开始发红,讪讪地说道。

“腿在生你自己身上,你不会自己跟了去。况且你又不是不会骑马,不会射箭!”陶阔脱丝眉头微蹙,瞪大眼睛批评。

“我,我射不准!平时,平时读书,很少在马背上射箭!”李旭被少女瞪得心里发慌,嘟嘟囔囔地解释。

“叫阿思蓝教你,他可是咱们部落最好的弓箭手!曾经射下过低飞的大雁!”少女见李旭脸红,赶紧笑着安慰。

她是一番好心,反而激起了李旭心中的傲气。一股莫名其妙的怒意突然涌上了心头,烧得李旭直想与人打架。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冷笑道:“射大雁有什么了不起,手熟而已。我没练过箭,自然射不准。如果日日练习,说不定连大雕都射下来!”

“就你么?”少女瞪大眼睛,哭笑不得地问。大雕是空中之王,尽管双翼展开的长度足有七尺宽,当它飞在空中的时候,从地面上看去却只有酒碗大小。那样的高度,非但弓箭不能及,就连部落里防卫敌人进攻的强弩,射到一半也会自己掉下来。

李旭哪里知道传说中的射雕英雄,实际上只是一种夸张说法。除非那头雕正巧扑下来攻击猎物,否则以它飞行的速度和高度,即便是古之养叔重生也只有对空兴叹的份儿。见少女满脸不相信,低声发誓道:“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亲手射一头雕来送给你!”

“为什么要送给我?”少女顿时晕生双颊,不再笑李旭吹牛,反而关心起那根本不可能得到了礼物来。

对啊,为什么呢?李旭也奇怪自己怎么无端想起送人礼物。努力皱了皱眉头,终于想出了一个答案来。“这,送你就送你了,反正那东西未必好吃,又不能带回中原去!”

“你!”少女脸上的羞涩瞬间又变成了恼怒,趁人不注意,伸出手,狠狠地在李旭身上掐了一把。然后掉过头去,再也不肯与他说话。

李旭被掐得呲牙咧嘴,又不敢叫出声来。只好红着脸,一遍喝酒,一边在肚子里骂道:“没有教养的胡人,手上居然这么有力气,哎――嘶!”

这回掐他的却是徐大眼,李旭被掐得回转心神,才发现原来酒宴已经接近尾声,攀扯完了亲戚关系的长老们正在向主人致谢。

糊里糊涂地举起酒碗,糊里糊涂地与苏啜西尔喝了今夜最后一碗酒,又糊里糊涂地听了部落长老额托许多带着感谢意味的赞美之词,李旭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出了大帐。借着月光,他看到九叔脸色阴沉得厉害,想跟对方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必须留在草原上的理由,机会又被张三叔给抢了走。喝酒素来没德的张老三上了马后,随即趴在马鞍上人事不醒。慌得李旭不得不跳下坐骑,一手牵了张三叔的马缰绳,一手拉了自家的牲口,慢慢向商贩们的营地前进。

“唉!”孙九见少年人依旧像原来一样热诚厚道,满肚子埋怨话反而说不出来了。叹了口气,拍打着李旭的肩膀说道:“本来答应你父亲带你到草原上躲避兵役,唉,有些事情可能是命里注定,躲也躲不掉!你不愿意吃大隋朝的军粮,可苏啜部的羊肉也不是都白送!”

“怎么回事啊?九叔,难得苏啜部要打仗么?”李旭放慢了脚步,茫然地问。

草原上夜风很大,吹得浮云在半空中飞快游走。阴晴不定的月光下,九叔的脸色也如天空中云层般起伏不停。过了好一会儿,老人的脸色才渐渐晴朗起来,叹了口气,幽幽地问:“旭子,你难道没听见他们张口闭口不离奚族!”

“我只听懂了几个词。奚族,索头水,鸭子什么的,好像他们开始喝得不太愉快,后来却又攀起了亲戚!”李旭有些不好意思地承认。他的突厥语不算太差,但霫部长老说的突厥话里却带着浓浓的本族腔调,让他实在无法听懂。

“也难怪,你毕竟还小,不懂着酒席上的套路!”孙九摇摇头,说道。“你今晚其实帮了苏啜西尔一个大忙,若是当时不答应留下,恐怕各部长老们也不会突然间对苏啜族那么热络!嗨,也许这都是命,冥冥中注定了的事,人想改变也改变不了!”

李旭听得更加糊涂了,从九叔的话里推断,好心霫族之所以面临战争,与自己有着莫大的联系。而在酒席上,自己除了如预先与九叔商量好的那样,向西尔族长提出了在苏啜部借住一段时间的请求外,几乎没跟其他霫族人说过一句话。莫不成自己真的背负着某种命运,随随便便一个请求便可以打破草原上的均衡?

“银狼是很多部族公认的圣物,这些长老能给苏啜部面子,甘罗占了很大关系!”实在不忍心看到同伴想得太辛苦,徐大眼低声向李旭解释。“居住在索头河畔的奚人被突厥人威胁,不得不迁徙到了这附近。而他们的到来,又威胁到了霫族诸部的安全。苏啜西尔想借着这次开集的机会,跟几个部落达成协议,联手驱逐索头奚部。但他的威望不够,各部长老不愿意跟着他冒险!”

徐大眼不懂一句突厥话,分析起前因后果来却让九叔这个突厥语比较熟练的老江湖频频点头。看了看若有所思的李旭,他继续说道:“霫族各部虽然归附于突厥,但他们自己有自己的可汗。如果没有可汗的同意,各部就追随苏啜西尔出兵,则意味着公开挑战可汗的权威。即使打了胜仗也会受到责难!”

“但他们最后还是都答应出兵了,所以派族中青壮来苏啜部,借围猎之名演练战术!”李旭终于明白了一点,结合从陶阔脱丝口中听来的一点消息,总结道。

“围猎之法,本来就暗合骑兵配合之术。”九叔跟着总结了一句,继续摇头,仿佛喝多酒头晕一般。“他们本来不想答应,所以那弥叶长老套你的话,问你什么时候回中原。借此暗示甘罗不属于苏啜部,不会给永远给他们带来好运。而你这孩子,唉!非但说要留在这里过冬,还许诺将来如果甘罗愿意,就把它永远送给苏啜部!胡人最信这些怪力乱神,有银狼庇佑,他们的胆子就壮了起来…..”

原来如此,李旭狠狠地用马缰绳抽了自己一下。他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自己稀里糊涂的一句话居然成就了一个霫部联盟。令人气愤的是,从苏啜西尔到那弥叶,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傻子使。而自己居然这么笨,毫不犹豫地就给人做了嫁衣。

“你也不用着恼,咱们本来就打算留在这,也不算上了人家的当!”徐大眼见李旭满脸愤怒之色,低声劝道。

“就你小子坏,看着旭子上了人家的当,还故意不给他提醒!”九叔抬手在徐大眼头上敲了个爆凿,气哼哼地骂道。“这下如意了不是,霫人打仗,你刚好在背后出主意,拿他们的小命演练你学的兵法。旭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

“九叔,九叔!”徐大眼见孙九把矛头指向了自己,吓得连作了几个揖,陪着笑脸解释道:“怎么会有风险呢?我敢保证,即使他们的长老被人杀了,霫人都不敢让仲坚兄弟被人碰掉一根寒毛。您老想想,没了仲坚,谁替他们照看甘罗啊!”

“那倒也是!”孙九想了想,心中火气渐消。如果部落之间的战争威胁不到李旭的安全,自己也不必那么着急,反正草原上的冲突年年不断,等明年他们消停下来,自己再把旭子接走就是。

想到这,老人长出了一口气,低声叮嘱道:“茂功啊,你比旭子年龄大,见识又多,记得多照顾照顾他。毕竟你们都是中原人,一起来的塞外!”

猛然间听老人叫自己的表字,徐大眼极不适应。抬头看看孙九满脸关切之意,感动地说道:“九叔,仲坚对我有救命之恩,徐某虽然不提,却也不是忘恩负义之辈!您放心好了,我们兄弟两个一定会平平安安地等你下次来贩货。况且这一战,霫部联军必胜无疑!”

“就你聪明!”孙九低声笑着骂了一句,转过身去,又开始叮嘱李旭要与徐大眼互相照应,兄弟同心,别让塞外胡儿看了中原人的笑话。林林总总,比一个父亲还尽职。

来时路上,商贩们均是冷言冷语,只有孙九始终把两个少年当作自己的孩子来保护。少年人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客气话,对孙九的感激却铭刻于心。临别在即,一老两小心中都涌起几分不舍之意。互相叮嘱着今后的注意事项,直到进了营地,才依依不舍地分头去休息。

第二天,商贩们开始有计划地用手中货物向霫族人换牲畜。难得赚一次厚利,诸商贩都尽量挑选岁口小,身材高大的骏马,以图驮皮货回到中原后,把马也卖个好价钱。而李旭却依照了徐大眼的叮嘱,选了两匹骨架很壮,却跑不起速度来的驽马,打算由它们替自己拉皮货回家乡。

众商贩善意地提醒他,驽马将来不容易出手。徐大眼笑着用驽马能多驮货为理由搪塞。汉人伢子实在,不挑肥拣瘦的消息传开后,霫人们更相信徐、李二人的信誉,跟他们两个交易时也更加爽快。大约在巳时光景,娥茹和陶阔脱丝又拉了一堆各族长老家的女儿前来裁蜀锦。所以还不到正午,李旭和徐大眼手中的货就卖了个干干净净。

兄弟两个收了货摊,又跑去孙九那里帮忙,陶阔脱丝娥茹自然也跟过去凑热闹。几个英俊清秀的年青人看上去就令人赏心悦目,自然招徕的主顾也多些。没多长时间,孙九的货囊也清空了。老人非常高兴地收拾干净摊位,却不肯先走,反而拉着两个少年去给王麻子、杜疤瘌等人帮忙。

“他们这些人没良心,帮也白帮!”李旭心里很不情愿地嘀咕。九叔却看穿了他的心思,拍着他的肩膀,低声指点道:“后二十年看子敬父。你帮了他们,他们自然会念你父亲的人情。你已经长大了,做事就不能光为自己考虑。出门在外,谁人背后没有一个家呢!”

“嗯!”李旭感激地答应着,慢慢走向了杜疤瘌的摊位。对方那一脸疤瘌依然让他不舒服,心中的责任感却迫使他尽最大的可能露出笑容。

杜疤瘌带来的货既多又杂,所以脱手也最慢。当最后一个可能买货的牧人转头离开后,其他商贩早已收摊。杜疤瘌虽然肉痛,也不得不按事先说好的价格把货物转让给了李旭和徐大眼。怕两个少年刁难他,在交割的时候说尽了拜年话,左一句菩萨心肠,右一句福星高照,哄得两个少年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直到徐大眼从马背上的钱袋里如数点出了肉好,杜疤瘌才收起了一直涎着的笑脸,认认真真地数起铜钱来。

“旭倌,疤瘌叔脾气差,但不是故意冲撞你。路上得罪之处…..”杜疤瘌一边收拾着铜钱,一边试探着表达自己的歉意。

“疤瘌叔,你是长辈。小辈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您说说也是应该的!”李旭笑着把道歉的话栏了回去。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变得世故了起来,懂得了怎么与杜疤瘌这种人打交道。

论及人交往的经验,徐大眼远比李旭多得多。特别是在晴姨专门为两个少年而设的家宴上,他的言谈举止愈发显得洒脱自然。

同一幅笑脸,从晴姨角度上看,就是亲切而不失尊敬。在两个少女眼里,则如兄长般慈祥中带着期许。坐在他的对面,从苏啜西尔眼中,则分明看到了一个阳刚且睿智的昂扬男子。

李旭就在这方面的修养就差得太远了,自从进了门,陶阔脱丝关于甘罗身世的问题就弄得他头大如斗。女孩们好不容易被晴姨亲手烹制的小菜堵住了嘴巴,苏啜西尔又举起酒爵,感谢起他昨晚酒席上应对得体,帮了部落的大忙。

“我爹说昨晚有人故意与他为难,多亏了你仗义援手!”陶阔脱丝不知道什么时候忘记了昨天晚上的不快,再次替李旭担当起翻译来。

“晚辈本来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当时不过是实话实说,不敢居功!”李旭用右手握住青磁酒爵,左手盖在右手之上,捧杯回应。

这样喝酒远远没坐在毡包中大碗狂灌来得痛快,李旭只觉得浑身别扭,连爵中的酒都跟着变了味道。据陶阔脱丝介绍,那酒是晴姨用高山泉水和草原上的一种叫沙枣的野果酿造,两种材料都得之不易,每年才能得十几坛。若不是贵客光临,大伙根本没机会喝到。但是此物给李旭的真实感觉却是,远不及马**爽利。

本来该最不适应汉礼的西尔族长却喝得斯斯文文,仿佛与昨天晚上一边大碗喝酒一边与人斗智的那个西尔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如果不是他说不出一句完整的汉语来,李旭还以为自己又遇到了一个流落到草原的汉家读书人。

“感谢,应该。君一言,兴我部!”苏啜西尔尽自己最大所能从记忆深处找到了几个中原词汇,举盏再次向李旭道谢。他丝毫不觉得妻子烹制的小菜过于精致,一整盘还不够自己大手一抓。心中反而很得意能拥有这样一位美丽且聪明的妻子,让自己与其他部落头领截然不同。这种优越感是他万丈雄心的起点,也是他敢于和现任可汗争夺王冠的动力来源。

“前辈过奖了!”李旭赶紧推谢。一言以兴邦,这份称赞他可实在担当不起。

“那弥叶胆小狡诈,不敢与我一同出战,却找了借口来搞破坏。如果不是你承诺留在我部过冬,并答应让甘罗长大后自己选择居住在哪里,诸部联合驱逐索头奚的大事就要坏于他手。所以,此盏我必须敬你!”知道自己的汉语说得不够利落,西尔族长也不再逞能,举起盏,大声用突厥话说道。

听了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还待推辞,却看到了徐大眼的握酒的手在轻轻地向上举。他知道对方心中必然有更深远打算,只好硬着头皮把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

“如此,晚辈愿与前辈同饮!祝西尔族长马到成功!”

西尔族长高兴地与李旭同饮,看向少年的目光愈发慈祥。眼中的这两个少年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宝贝,如果有机会,他希望能把两个少年永远留在部落内。哪怕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再赔上两份丰厚的嫁妆也心甘情愿。二十一年前,自己留住了妻子,从此使得整个部族保持了近二十年的兴旺繁荣。即便前几年闹白灾(雪灾),在妻子的暗中指点下,部落的牲口数量也没大幅度减少。

汉人的部落延续的千年,他们的生存智慧远远比草原上的人丰富。如果这两个少年能如妻子那样为自己尽心谋划,白天鹅的翅膀下还愁没有大风么?

“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到你。哪怕是一时赶不走那些入侵的奚人!”族长放下酒盏,郑重承诺。汉人智谋虽然高,在刀箭方面的技艺就差草原男儿太远了。所以,在出征前他会安排足够的人手留在部落中以保护李旭和徐大眼的安全。

“此战,西尔族长必胜无疑!”一直微笑着没说话的徐大眼突然开口,语出则震惊四座。

“为何?”两个少女,还有苏啜西尔用不同的语言问道。赶走奚人的战争是必须的,否则大伙的草场就会被对方渐渐蚕食光。但迁徙来的那个奚部据说有万余人口,而诸霫部能上马弯弓的战士加在一处也凑不够三千人。

“你们这些男人啊,能少说些打打杀杀的事情么?”晴姨微笑着摇头,精心准备的家宴变成了丈夫的英雄宴,这让她多少有些不满。

“男人不会打仗,怎么保护自己的女人!”苏啜西尔骄傲地晃了晃满头铜铃,笑着回应。

晴姨不再说话了,看向丈夫的目光中充满温柔。眼前这个男人虽然没有中原男子那般文采风流,肩膀却足够宽,足够结实。这么多年来,她已经深刻感觉到了那双臂膀所带来的安全感。所以,对于当年自己的选择,她永远不会感到后悔。

“对于此地的气候,索头奚有咱们熟悉么?对于附近的地形,索头奚能熟悉过族长您么?拥一万众却狗一般被突厥人从自己的家园赶走而不敢还手,这样的部族会有勇气挡住您的战马么?”

论起兵势,徐大眼立刻没有了谦谦君子之态,当仁不让地说道。

这几句话两个少女能听懂,却翻译不准确。晴姨亲口向丈夫翻译过后,看向徐大眼的目光除了惊诧外,又涌起了几分嘉许。

“这个少年不简单,只可惜苏啜部太小,留不住他。”已经习惯了为丈夫谋划的陈晚晴暗暗地想。

“既然如此,何时可一战!”苏啜西尔知道自己真的拣了宝贝,兴奋得双目放光,一直在刻意保持的汉家礼节瞬间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族长请教先生我部什么时候可以出战?”晴姨换了幅严肃面孔,恭恭敬敬地向徐大眼翻译丈夫的话。

“未阅诸部之兵,不可轻言。”向来精细的徐大眼第一次没留意到晴姨所执的礼节,大声回答。

“先生是怕诸部之兵仓卒集结,号令难以统一么?我霫族男子自幼熟悉号角,向来是集结起来就可上阵!”晴姨将徐大眼的话转述给丈夫,然后再次将丈夫的答话一字不落地翻译给徐大眼。

此时,摆在桌子上的精致小菜反倒没人顾得欣赏了。青瓷酒爵也失了宠,孤零零地立在小几上,半晌无人触及。两个少女第一次见中原人与父亲以这般速度对答,在好奇心驱使下听得聚精会神。而李旭却猛然想起了自己背诵过的笔记。

那是杨夫子追随越公征战时留下的笔记,非常繁琐,李旭当年纯粹是为了讨好先生收自己为弟子,才不得不背熟了它。笔记中有一个战例与此非常相似,当时越公杨素和诸位谋士的对答与眼前徐大眼与苏啜西尔的问答也非常相同,两相比较,杨夫子记录中许多曾经令人不解的地方居然霍然开朗。

“若将使兵能如手使臂,最好的战机就在明年冬雪将化之时!”徐大眼自信地推断道。“今年冬天,索头奚若有冒犯,族长定要先示弱,必要时还应主动送上牛羊给对方,以示无冒犯之心。待兵出,则如闪电裂空,一经激发,永不回收!”

“族长请教先生,能否不战而令其自走!”

“先战,后才能待之以礼。之后若能将其众分散收之于诸部。少杀伤而多活人,善莫大焉!”徐大眼的这一句回答甚合李旭之心。

虽然西尔和自己的好朋友所言的是杀伐,却能在这句话里看出他们的善良,李旭一厢情愿地想道。他却不晓得徐大眼口中的“少杀伤”,与他所理解的“多活人”根本搭不上任何关系。霫族诸部人口匮乏,如果能把远道迁徙来的索头奚部击溃后,分散收容进各部落。则霫族各部从此再不担心对方报复,并且同时壮大了自己的规模。

作为草场争夺者,西尔不能允许远道而来的奚族于他的部落旁边牧马。但若是把这些人“同化”为自己族中的仆役,他愿意张开怀抱接纳对方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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