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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醉乡(一 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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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夜里,西尔族长就赶着召集本部长老,把自己徐大眼关于驱逐索头奚部落的胜败分析重复了一遍。几位长老均已睡下,半夜被人拖出帐篷后一一个个怨气冲天。待听完了苏啜西尔的转述,又听闻这些话居然出自于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异族少年之口,抱怨声立刻被欢呼与惊叹声所取代。都说是长生天眷顾白天鹅的子孙,非但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送来了吉兆,而且还送来了一个百年难遇的智者。

“西尔,他们打算在我部住多久,你问过么?”额托长老最沉稳,第一个从兴奋中缓过神来,关心起两个少年的去留问题。

“我曾经试探了几次,听娥茹说他们两个没有具体安排!”苏啜西尔郑重地回答。如果有可能,他希望两个少年在自家部落停留的时间越久越好。如果他们能变成自己的家人,那就是长生天除了妻子之外赐给自己的最大恩惠了。

“这几天我仔细观察过,他们两个都不是商贩。银狼的护卫身上多少还有些生意人的样子,那智慧像月牙湖般深的少年却根本不怎么在乎钱财。他们来我部,恐怕是为了避祸!”另一个长老苏啜博哥有些担忧,皱着眉头说道。

月牙湖是部落附近一个非常大的湖泊,湖面呈深蓝色,四季温度如一。没有人能知道此湖到底有多深,也没有人知道湖底通向哪里。

“是啊,凡极美之物,都需要极大的福气才能拥有!如果长生天没赐给苏啜部那么大的福,我们接纳了他们反而是接纳了祸患!”几个长老从兴奋中冷静下来,开始附和伯哥的观点。

苏啜人的祖先们曾经说过,太精致的东西都是福祸并生。从中原来的两个少年就像两块未经雕琢的璞玉,表面粗励,内部却蕴藏着逼人的光华。这么精美的宝物,带来的不一定全部是吉祥的征兆。

“我记得二十年前晚晴来咱们部落的时候,长老您也说过同样的话。但是,这二十年她给部落带来了什么,我想大伙都能看到!”苏啜西尔皱了皱眉头,低声反驳。

“是啊,西尔族长当年说得对。他们在草原外发生过什么,那是草原外的事情。来到了我们的部落,就要看是否给能给部落带来甘泉和春风!”众长老们齐声附和。“当年如果不是西尔立排众意把陈姓女子留了下来,咱们怎么能学会如何腌制肉食,如何能知道如何储藏那些夏天才能见到的菜蔬。这些年,从女人的缝制的衣服到部落里围栏外边抵挡野兽的鹿角,哪一样好主意不是她出的!”

苏啜西尔听着众人的恭维,脸上慢慢显出几分得意。当年他极力挽留陈晚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贪恋对方的气质和容貌。但现在谁都不能否认,他的见识比当时的长老们高了一些。假设没有他当初的坚持,也就没有苏啜部今天的兴旺。

“西尔,我并不是怀疑他们的身份。长生天在上,我,苏啜部的伯克只是担忧,这样的幸运不可能长久地属于苏啜部!”伯克长老见自己被众人孤立,指天发誓。

“伯克,我从没怀疑过你的智慧!”西尔见伯克的神情有些着急,低声解释道。在霫族部落里,族长的命令是否能得到有效执行,与各位长老的支持密不可分,所以他不能也不想与任何长老把关系弄僵。

“他们该来时来,该走时自然会走。这是长生天赐给我部的福缘,可遇,却不能奢望永远占有!”伯克点点头,缓缓地说道。

“你想提醒我们,关键还要靠自己。这是睿智之言,我们大伙都不会忘记。但是,长生天借两个少年给赐给咱们的机会,咱们也要牢牢把握!”西尔点头,对伯克的话表示同意。

众长老见西尔族长在兴奋中还保持着独立和清醒,自然都非常高兴。很快,大伙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倾部落所能满足两位少年的需求,尽力把让长生天赐给的好运多停留些时日。同时,部落加快壮大自己的速度,不奢求永远保持好运。

事实证明,长老们商讨了半宿得出来的意见前半部分纯属多余。热情苏啜部牧民听说银狼将留在部落里过冬,早就毫无保留对两个少年敞开了胸怀。送别的商队之后,不用西尔族长动员,立刻有人拿了白毡,扯了绳子,前来帮两个少年搭帐篷。

西尔族长征得长老们的同意,在紧邻自己家的毡包群的部族核心之地划出了两亩见方的一片区域来,算作徐、李两个少年的“宅基”。没等两个少年推脱,得到了长老私下授意的阿思兰、杜尔等年青人早已把木桩打了下去。

草原上生存条件恶劣,能活着长到二十岁的霫族男子个个身体都很强壮。他们平日以放牧、打猎为生,因此每个人的力气都极大。在阿思兰的指挥调度下,不到一上午功夫,两个又大,又厚,通体雪白的毡包就已经建好。为了体现客人身份的尊贵,西尔族长又特地命人拿来了熟好的黄羊皮,把毡包外壁的底部位置围了一圈皮边。经此不惜血本的装饰,两个并排而立的毡包立刻就像日出时分的两朵白云般明亮了起来。

“谢,谢谢诸位兄弟。谢谢西尔族长!”李旭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新家一步步完工,心中的感激不知道该如何来表达。经过前两天与霫人的交易,新毡子和黄羊皮的价格他清清楚楚。但卖蜀锦赚来的银子大部分已经托付给九叔带回了中原,此刻手中剩下的那几个银铃当,绝对支付不起毡帐半堵墙壁的造价。

“你们一个给部落带来的好运,另一个给部落带来的智慧。所以,这两个毡包,是苏啜部的一点心意。希望中原来的客人喜欢我们倾尽全力提供的住所,肯在这里多逗留一段时间!”西尔族长的话说得礼貌而又客气,即使经过了翻译,依然让少年感受到了其中的真挚。

“谢谢族长,在此期间,任何对部落有好处的事,我们两个都会竭尽全力去做,就像在为自己的家人做事一样!”徐大眼以霫人的方式施礼,答谢。

“我想,苏啜部的夜空将因为你们的出现而明亮!”西尔手按肩膀,还了半礼,然后大笑着离开了忙碌的人群。徐大眼的答复让他非常开心,有这个睿智少年的倾力辅佐,雪化之前,他将为本部赢来最大的荣耀。

不需要太久,有半年时间,白天鹅就可以凌空展开自己的翅膀。

族长苏啜西尔一走,年青的牧人们立刻活跃了起来。有人开始跟李旭搭话,羞羞答答地邀请对方看在今天出力的情面上,抽时间带着圣狼到自己的毡包中喝一碗奶茶,给毡包中增添些福气。有人则跟徐大眼套交情,问他能否传授一些汉人的智慧。至于徐大眼到底拥有什么智慧,牧人们也不清楚。但是他们清楚地知道,几乎所有部落长老在提及徐大眼时,都要在他的名字前加一个前缀,“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在苏啜部少年的记忆中,近二十年来从没有人获得过如此赞誉。

虽然彼此之间十句里边九句话需要用手比划着来沟通,但笑容是没有族群界限的。很快,年青人们就混熟了,一边愉快地哼着牧歌,一边完成了毡包内部的布置。

杜尔家里富足,所以他赠了一套油漆还没脱落的木箱子给李旭做家具。阿思兰的老婆手巧,捧来了几块表面上刺了花的羊毛地毯。其他的几个年青人则视自己的家境,或送地毡,或送锅、碗。李旭和徐大眼连连推辞,众牧人却突然“听不懂”他们的手语,把两人推在一旁,径自将礼物放在毡包中合适的位置。

“对于新加入部落的英雄,霫人必须让他们活得和自己一样舒适!”娥茹低声向徐大眼解释霫族的传统。两位少年是否符合英雄的标准,长老们早已得出了结论。如果他们坚持不接受牧人的礼物,反而显得是瞧不起对方,认为对方的礼物不配摆在自己的毡包内。

“可,可我们没任何东西可回报他们!”李旭红着脸说道。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他非常高兴。但平白受了人家这么多好处,又令他心里感到非常不安。

“你可以用美酒答谢他们,霫人不会拒绝主人家的邀请!”陶阔脱丝悄悄地嘀咕了几句,“至于酒,晴姨说她那里还有几坛子沙枣精酿,如果你们用上好的白纸交换,她不介意先赊帐!”

两个少年立刻欢呼起来,无论任何民族,酒都是男人们最好的交流工具。在商队南返前,徐大眼已经托人带了书信,请自己的家族明年开春后无论如何要运一批上好的纸张来苏啜部。晴姨肯用存放了多年的沙枣酒赊借,是笔求之不得的好买卖。

当即,李旭就牵了牲口,跟着陶阔脱丝去族长家中搬酒。众牧人听说有晴姨亲手酿的沙枣酒可喝,心情更是愉快。有人立刻骑着马去野外拖自己家的肥羊,有人则快速回家取来夏天收集的干蘑菇、黄花等物。家境富裕的杜尔和他的妻子则贡献了一小罐香料和精盐,众人收拾好了毡包,立刻在李旭和徐大眼的家门前支起火堆,唱起歌来。

这一餐啃掉了两头羊,喝光了五个坛子沙枣酒和十几皮口袋马奶才算尽兴。从此,阿思蓝、杜尔、萼跌泰、拔细弥等苏啜部的年青俊杰就跟徐、李二人交上了朋友。大伙白天在一起比赛骑术,晚上轮番在各家毡包中喝几碗马奶酒,日子过得分外逍遥快活。

三天后,临近各部纷纷有年青的牧人赶着牲口,拖着毡子,在苏啜部外围扎营。苏啜西尔等人对自己部众宣称,各部年青人是过来参加围猎的,请族人们不必惊慌。暗地里,却开始着手按行军打仗的结构,把牧人们组织成捕猎队,每百人为一队分头到指定的区域射杀黄羊,借此训练牧人们相互之间的配合。

徐大眼立刻大显身手,各队人马之间如何传递消息,如何相互照应,如何辨识不属于本部族但职位在于自己之上的军官,都经由他的手一一整饬。在个别军事应用方面,霫人原来就有自己的习惯,徐大眼经过与苏啜西尔核心人物的辩论、推演,参照中原的军队为标准,取其中更合理的推广到捕猎队中。

比起徐大眼整训军队的忙碌,部族交给李旭的工作就简单多了。他只需要每天早晨在牧人们开始训练时陪着小狼甘罗在队伍前转一圈,就算为部落立了大功。甘罗好似天生就是当神棍的料,每当与李旭并肩出现于牧人们的面前时,总是能摆出一幅落落大方的姿态。所以,每天早上,当一人一狼走出营寨,四野里总是响起如山地裂般的欢呼声:“附离,附离!”

附离,在霫族语言中即是狼,又代表着侍卫。李旭既然被族长们介绍为银狼的侍卫,所以没几天功夫,他就拥有了同样的一个霫族名字,附离。而对于徐大眼,从族长西尔到普通牧人,都学着晴姨,非常尊敬地称他为先生。

为了答谢两位少年对部族的贡献,苏啜西尔不断把牧人们捕获来的猎物转赠给二人。并且通过长老们的合议,从部落的共同物资中调了十几匹马,五头母牛和七十余只羊归属于二人名下。按霫族规矩,这些牲畜不用两个少年自己管理,每天自然有部落中的青年轮番出役,把整个部落中的牲畜赶到野外去放养。至于将来收获的牛奶,羊羔之类,则由负责辎重管理的长老伯克统计,累加到二人的财产当中。

如此一来,两个少年登时跃入了部落中的富裕阶层。与人喝酒时更放得开,不时还能回赠一些礼物表示自己对主人的感谢。但是,阿思蓝等人似乎早就达成了默契,无论二人赠送什么,第二天大伙肯定会将加倍的礼物赠还回来。一来二去,反倒吓得李旭不敢再充大方了。

“附离,过几天大伙整队出去打猎,你参加么?”某天酒后,阿思蓝带着几分醉意问道。

“去,不过我的骑射之术太差,肯定会让你们失望!”李旭爽快的回答,经过十余天交往,他的突厥语有了长足进步。受周围霫族青壮的影响,个人的性格也慢慢豪放起来。

箭法差,这是李旭无法否认的事实。九叔离开后,他曾经尝试着借助九叔传授的口诀来快速提高自己的射艺。结果上了马背才知道,口诀这东西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艰难异常。

骑在马上放箭不比站在地上弯弓,首先要过的就是在马背上坐稳这一关。用手拉着缰绳,双腿夹着马镫飞奔,李旭在中原时就可以做得到。但双手同时与坐骑失去联络,单凭膝盖和脚跟与战马交流的方式他却从来没尝试过。所以每每拉开弓,坐骑就再不听指挥。不是跑向了靶子反面,就是把李旭摔下了马背。总之,对着固定靶,百射之中他也难以蒙中一箭。更甭说像九叔那样信手而发,每发必中了。甚至经常是弓箭离弦后再不知去向,想要回收都找不到其踪影。

好在霫部的羽箭储备充足,并且全是为了骑射而制。看在他每天都早早起来鼓舞士气的面子上,控制辎重的伯克长老传下话来,附离学射,想用多少支箭就多少支箭。所以李旭上午领一百支箭出门,晚上只归还五十支,也没人跟他计较。

“没关系,只要你与甘罗同行,咱们带回的猎物肯定是各队人马中最多的!”阿思蓝非常信任地说道。这是李旭留在部落的第十天,加上他先前作为商人的那五天,一共是半个月光景。十二天前,在陪同李旭参加招待诸位长老的酒宴后,阿思蓝拥抱了自己的妻子。而本月妻子没有见红,这说明又一个小生命已经在妻子的腹中生根发芽。

长生天恩赐下来的幸运是否与自己那天替甘罗说话有关,阿思蓝不敢猜测。但他相信,只要跟在甘罗身边,就不断会有好运落在自己的毡包中。

“出发前,我会尽力提高自己的箭术!至少把射出去的箭全找回来!”李旭笑着承诺。

承诺归承诺,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总是相差太远。李旭第一次出猎的日子很快到了,他与阿思蓝、杜尔、徐大眼、甘罗一队,带着尾巴般甩也甩不掉的陶阔脱丝,在外边飞奔了一整天,捕获了七头黄羊,三只狐狸,还有整整一袋子肥肥大大的沙鸡。除了他自己以外,队伍中无论男女几乎每个人都有斩获。而他非但毫无所得,还多次在疾驰中掉下了马背。其中一次左腿挂在了马镫间,被坐骑拖出去二十几步远,差点把众人给吓死在当场。

“附离,你以后还是不要骑在马上放箭了吧!”傍晚,按晴姨传授的方法用盐水给李旭擦拭伤口的陶阔脱丝有些心疼地祈求道。听晴姨说,汉人男子以读书多为荣,而不是像霫人这边比弓马娴熟,所以陶阔脱丝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好朋友是否能打到猎物。

“我曾经答应给你射一头雕呢?”李旭笑着伸出手,摸了摸陶阔脱丝白中带金的头发。在中原,他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女人生长着如此一头漂亮的银丝。这不是老妪头上那种憔悴的白,而是从发梢到发根都迸射着生命的光泽。

“去,去,摔死活该!”陶阔脱丝突然冷了脸,恶狠狠地将沾了盐水的净布按在了李旭被战马石头擦出无数伤痕的小腿上。

“哎呀!”李旭疼得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想欲发做,看看对方那幅怒气冲冲的模样,终归还是决定息事宁人。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圣人之言,诚不我欺焉!”吃了大亏的李旭摇头晃脑地说道。

“圣人死了一千年了!”陶阔脱丝知道李旭嘴里肯定叨念的不是什么好话,用自己能想出来的最犀利语言回敬道。

李旭连连摇头,不跟这蛮族女子一般见识。晚上睡觉时,被小腿上传来的痛楚疼得辗转难眠,眼前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陶阔脱丝生气时的模样。

“她为什么发那么大的火?”李旭奇怪地想。转眼心中又涌起这样一句评价,“不过,她发火的样子也挺好看的……”

无论腿上的伤有多疼,李旭还是决定把自己的射术先炼好。九叔说过,自己不能总是让别人来保护。眼下在霫部,徐大眼和西尔族长都会照顾自己。将来回了中原,茂功兄要去博取功名,自己总不能跟在他身后当累赘。况且九叔说过,射箭没有秘诀,只是手熟而已。

他在骑射上肯下功夫,阿思蓝和杜尔也毫不吝啬地将自己学射时的一些感悟传授给他。身体和坐骑如何协调,弓箭瞄准目标时怎样配合马背的起伏等。这些都是需要用实践去感悟的道理,每个人的悟性不同,得出的经验也不一样。所以在书本上的口诀中根本不会总结,也不能靠死记硬背来掌握。

有了这些高手的指点,李旭慢慢对弓箭、战马和身边的风有了感觉。每箭出手,不再在是毫无目的乱飞,而是落在了与靶子相同的方向。偶尔运气好蒙对了,也能一箭把红心穿个透。这是他的绝活,别人想箭透重靶,即便有他那么大的膂力,也没他手中那把大隋在国力最鼎盛时期打造的骑弓。

他是少年人心性,见到自己已经可以射中固定靶子,就忍不住想再出门打一次猎,洗刷上一回被丢下马背的耻辱。顺便让陶阔脱丝这小女子瞧瞧,自己不是光凭着甘罗的面子在她部落里白吃白喝。几个霫部青壮正啃秋天留下来的肉干啃得嘴巴寡淡,一经李旭提起,立刻纷纷响应。

为了多收获一些猎物,阿思蓝特意选了一个雪晴后的上午。地面上有了一层雪,等于给野兽布置下了无数天然陷阱。特别是野兔、黄羊这类蹄子较小的生物,它们的脚踩不住雪,奔跑的速度连平时的三成都不到。对于李旭这种刚掌握了射固定靶子的庸手,雪后打猎,有斩获的概率大增。

众人向西尔族长请示后,高高兴兴地出了营寨。放眼望去,只见远处的丘陵,近处的草场全被积雪所覆盖,整个世界仿佛都被铺了一层厚厚的白毡般整洁。而头上浅灰色的天空则刚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穹庐,把雪白的毡子和毡子上的部落倒扣于其下。

正因为头上有些薄薄的云,所以积雪反射回来的阳光才不那么刺眼。天地间一片干净,人的目力也能在雪地上看得更远。小狼甘罗早就按耐不住,长嚎一声,率先冲了出去。李旭、徐大眼等人纵马跟上,风一般卷过了雪野。

被大雪清洗过后的空气呼吸起来带着股甜甜的味道,虽然冷,但是很长人的精神。四周的景色很美,配上刚刚长出银色硬毛的小狼,还有一群年青的猎人,姹紫嫣红的少女,风物已经可以拿来入画。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年青人的手中没有任何猎物。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射技差,从出了营寨门那一刻到跑得甘罗开始吐舌头喘息为止,没有任何猎物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内。

“肯能是最近总围猎,把部落周围的野兽都吓跑了!”娥茹轻轻地拧了拧鼻子,脸上的笑容如初雪后的阳光般亮丽。

“几千人轮番出猎,胆子再大的野兽也会赶紧搬家!”徐大眼开了一个并不十分高明的玩笑。有娥茹在的时候,他的智慧总是快速地衰退。有时表现出来的“愚笨”程度甚至已经可以和李旭相提并论。

“不如大伙走远些,去月牙湖边碰碰运气。那个湖冬天不结冰,天冷的时候总是有野兽去找湖边找草根啃!”苏啜杜尔大声建议。这么多人空手而归,肯定会被族人偷偷笑话。况且自家的干肉已经不多了,胡乱杀羊的话,则会被家中老人骂做糟蹋东西。

“那边距离咱们的营寨已经有了距离,一旦遇到索头奚人,未免有些麻烦!”一行人中以阿思蓝年龄最长,他的主张也最持重。

陶阔脱丝、杜尔等人都不说话了,纷纷把目光集中在徐大眼脸上。此人是部族中公认的智者,他的建议在全队中最有影响。

徐大眼看到了众人目光中的期盼,特别是李旭,这位好兄弟想必憋了很长时间要洗刷上回落马之耻。回头再看看温婉体贴的娥茹,心中渐渐发软,想了想,犹豫着说道:“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他们的营地与月牙湖的距离是咱们的数倍。即使和冒雪出来打猎的奚人在湖畔相遇,双方互相不知道对方底细,理智的人不会轻易挑起事端!”

“也好,咱们就去月牙湖,尽量在天黑前向回赶。帕黛又怀孕了,我刚好去在湖边收集些星星铁,等将来孩子出生时替他打把弯刀!”阿思蓝略一沉吟,爽快地回答。

妻子怀孕的时机好,如果生下一个男孩,希望他像先生一样聪明,像附离兄弟一般好运。又要做父亲的阿思蓝的眼神和听说妻子第一次怀孕时同样炙烈。

草原上恶劣多变的气候导致部族的人丁素来不旺,所以女人受孕生孩子在牧民眼里是比结婚和给老人祝寿还重要的头等大喜。众人听说阿思蓝的妻子怀孕,纷纷围上去向他表示祝贺。恭贺完了,又嗔怪他不早点儿告诉大伙,否则这么冷的天他肯定应该留在家中照顾妻子,谁还敢厚着脸皮拉他出来射猎!

“才二十几天的事儿?还不妨碍她行动呢。况且帕黛的身子骨向来结实,早期多活动活动,将来生孩子也少忍些苦!”阿思蓝摆摆手,满脸幸福地回答。

“才二十几天,怪不得没看见帕黛姐姐肚子大起来。阿思蓝,你怎么知道才二十几天,难道你已经让额托长老看过了么?”陶阔脱思拍着手,瞪大了眼睛问。额托长老是整个部族中年龄最长的智者,苏啜部祭祀、看病、给牲口配药等所有复杂且神秘的工作都由他来负责。阿思蓝说自己妻子怀孕二十几天,在少女眼里,这想必是额托长老与长生天沟通后得出的结论。

“这个?没麻烦额托长老,我算出来的!”阿思蓝被问得有些尴尬,不住地开始挠头皮。

“你怎么算出来的?”陶阔脱丝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勾了起来,两只眼睛等得比徐茂功的双眼还大。

“哈哈!”杜尔、萼跌泰、拔细弥三人不可遏制地狂笑了起来,边笑,边要求阿思蓝务必要认认真真回答这个问题。

“阿思蓝,你怎么算出来的?不要藏私,赶快教教大伙怎么算!”杜尔一边捂着肚子,一边促狭地向阿思蓝挤眉弄眼。

“长生天哪!”阿思蓝被问得直想撞墙。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解释道:“这个,这个有点难。等你长大一些,自然就懂了!”

“好像你比我大挺多似的!”陶阔脱丝唾了一口,脸上飘起了一朵红云。从众人的表情中她猜道自己肯定犯了一个极其幼稚的错误。否则杜尔等人脸上的笑容不会那么诡异。这个表情她记忆颇深,当娥茹姐姐听说她去钻客人帐篷,却把附离吓得落荒而逃时,脸上的笑容与此别无二致。

想到那天早晨自己在姐妹面前的尴尬,陶阔脱丝的“怒火”就被勾了起来。转过头去欲找李旭的麻烦,却发现那个昏头昏脑的少年和徐大眼两个正纠缠着娥茹,不停地向其请教关于星星铁的问题。

“星星铁就是长生天赐给牧人的铁石呗,这你都不懂,真笨!”陶阔脱丝没好气地插了一句。

“夫子博学,小子谨受教!”李旭双手在胸前合抱,摆出一幅少年书生接受智者指点的架势。这是他通过多日实践总结出来对付陶阔脱丝的绝招。只要他把书生的穷酸劲头摆出来,再拽上几句文,蛮族丫头肯定会落荒而逃。

果然,陶阔脱丝见李旭突然变成了一个小学究的样子,所有的怒气瞬间都被冻结在了体内。双目瞪大,牙根恨得直痒痒,可就是想不出一句好的应对之词来。

“月牙湖边地气暖,雪向来是随下随化。刚被雪水洗过后,石头的本来颜色容易露出来,所以今天正是找星星铁的好时机!大伙走快些,一起帮阿思蓝找一找!”杜尔见陶阔脱丝气得连眼睛都红了,连忙将话题向别处岔。

阿思蓝正在纳闷陶阔脱丝的脸为什么一瞬间改变了颜色,见杜尔突然打马先走,猛然想起了最近传遍了半个部落的关于附离的笑话,知道自己那句“等你长大”闯了祸,吐吐舌头,纵马去追杜尔。

见其他几个人逃走,陶阔脱丝心中更觉尴尬。有心用马鞭给那个气人的笨家伙在头上来一记,又怕出手重了,他从此再也不肯理睬自己。想着想着,委屈得双眼都迷离了起来。

“我们霫人逐水草而居,不会总驻扎在同一个营地。所以,祖辈没有留下关于开矿的智慧,牧人们也没有时间去开采铁矿!”娥茹看看眼前如小猫小狗嘶咬般胡闹的少年,笑着提了提马缰绳,隔在了他们两个之间。

“阿思兰现在开始积攒星星铁,到了帕黛姐姐给他生儿子那天,估计差不多刚好能打一把弯刀。草原上的男人有一把好刀,就像老鹰长出了翅膀!咱们加快些,别被阿思蓝他们落下!”

这就是阿思蓝想去寻找星星铁的原因了。牧民们不会开矿,所有铁器要么从中原买来,要么就靠放牧时收集散落在草原上的铁石。那种被霫人祖先称作星星铁的黑色石头虽然个头小,凑几十块才能打出一把弯刀。但打出来的刀剑质量却是极佳,刀刃比用贩来的铁材打造的弯刀锋利,刀身的韧性也更好。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小东西实在可遇不可求,很多牧人在草原上游逛上一整年,也未必能拣到足够打一把弯刀的材料。

一行人笑笑闹闹奔出七十余里,马和人都跑了一身汗,却也不觉得困乏。跑着跑着,耳畔的马蹄声渐渐被流水声所取代,众人知道,月牙湖就在眼前了。

那是一个极其美丽的湖泊,无论是孤陋寡闻的李旭还是见多识广的徐大眼,在第一眼看到湖面的瞬间,都不觉张开嘴巴,轻轻地发出了一声赞叹。

美,不是一般的美。上游的河水千里冰封,下游的河面白雪皑皑,唯独这方圆二十余里的湖面,如同一颗蓝色的宝石般卧在了万里雪原之间。寒风吹过,水面上烟斜雾横,萦萦扰扰,仿佛有仙人在碧波间焚香弄弦。

李旭跳下马背,三步并做两步冲到湖岸边,伸手在烟波上抄了一把。一阵透骨的奇寒立刻钻入了他的骨髓。

“啊,真凉!”一直做着触摸温水准备的李旭甩了甩手指,跳了起来。

“笨,这水只是比雪暖些,所以才看着有烟冒出来。若是夏天丢个野果子进去,片刻后捞出来就能冰牙!”陶阔脱丝看到李旭上当,又开心了起来,用马鞭指点着湖水介绍。

“壮哉,奇哉!不来塞外,不知道天地间有此盛境!”徐大眼闭上眼睛,在马背上张开了双臂。此行不虚,非但长了见识,给多年苦学的兵法找到了实践机会。还认识了几个好朋友,见到了从没见过的风景。

行万里路犹如读万卷书,古人诚不我欺。只有见了这空旷的田野,才会激起人心中的豪情。也只有在这万里冰雪中,才让人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心中的梦想。徐大眼挥舞着双臂,身上笑容里带出了几分年少轻狂。

“如果是夏天时来看,这里更漂亮。四处都是野花,连湖里的鱼都想跳出来闻一闻花的味道。如果到了晚上,天上的星星和水里的星星几乎是紧挨着,不细看,根本分不清楚谁是谁的倒影!”娥茹见客人如此欣赏草原风物,带着几分自豪的口吻介绍。

这片湖水曾经给少女留下了无数美好回忆,去年夏天,就是在这个湖边,自己认识了纯淤部的巴可若,他是临近十几个霫部最年青的族长。整个夏天的风都很醉人,头顶上星星也格外明亮。

“明年开了春,他就会抬着酒水来迎娶我到他的毡帐中!”少女的目光里对未来充满期盼。回头看看徐大眼,期盼中又夹杂进了几分迷茫。

“如果去年夏天在湖边也遇到了徐兄,我会选择谁的帐篷呢?”少女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里乱乱的,仿佛有一头小鹿在跳,脸上的表情也跟着不自然了起来。

“徐兄的箭射得不比巴可若差,马骑得不比巴可若慢。每一句话在徐兄嘴里说出来,都有不同的味道!”娥茹又偷偷看了看临风抒怀的徐大眼,尽力把心中纷繁复杂的想法压了下去。

“我展芳华,君行在远。我剪红烛,君来已迟……”眼前的烟波中缓缓浮现了晴姨曾经画过的一幅牧野春景,那风中摇曳的金莲花,给人的感觉总仿佛在倾诉着几声遗憾。当年的她不知道那其中的遗憾是什么,而现在,娥茹知道自己什么都懂了。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慢慢地开始羡慕起妹妹和附离的年少与懵懂来。明年夏天,整个湖边的星光都属于他们两个,而自己,会将最诚挚的祝福送给他们,还有徐兄。

“这有野驴的粪,还热乎着呢?”一句大煞风景的喊声打断了所有人心中的美梦。众人闻声望去,只见杜尔用两根木棍挑着一个鸡蛋大小黑绿色的粪团,兴高采烈地向大伙跑来。

“贪心鬼杜尔,今晚不洗三遍手不准抓肉吃!”陶阔脱丝大声喝骂。寒风中,杜尔手上那团肮脏的东西还冒着白烟,除了这个贪心鬼之外,没人闻不到驴粪的臭味。

“我去看看蹄子印!”阿思蓝高兴地跑到杜尔拣粪的方位,仔细检视附近的河滩。月牙湖水四季恒温,河滩附近的雪早已融化。杜尔跑来的地方,几滩雪水、泥浆与野兽的粪便混杂在一起,要多肮脏有多肮脏。可阿丝蓝丝毫不顾忌,趴在驴粪堆旁仔细观察了好半天才直起腰来向大伙喊道:“是很大的一群野驴,大约半个时辰前在湖边喝过水。我们绕着湖向西撵,很快就能追上它们!”

众人欢呼一声,立刻翻身上马。李旭把甘罗从马背上的褡裢中释放出来,让它追着坐骑前行。甘罗身体虽然小,却不肯跟在战马屁股后,四条小细腿张开,嗖地一下就窜了出去。

“这回咱们可捞到了!”杜尔丢下手中的驴粪团,一边从马鞍后解下弓箭,一边大叫。野驴是一种体形极大的生物,成年公驴身子能长到十尺长,七尺宽,五百多斤重。远远看去,个头大过家养的骡子。那畜生逐水草而居,喜欢吃野葱和怪柳,因而肉质鲜嫩却无膻味。在这一点上,任何家养的牲畜,无论是没干过活的公牛的还是不满三个月的羊羔,都没法与野驴相比。

“小心些,别碰它们的正面!”阿丝蓝在疾驰当中还不忘了向大伙提醒。野驴虽然是食草的劣货,但性子比马暴躁得多。如果惊了群,迎面向你冲过来了,再结实的身子骨禁不起驴群一撞。

“知道了,大伙加把劲儿,射一头最壮实的给帕黛补养身体!”萼跌泰的兴奋地回答声顺着风传出老远。

一刻钟之后,驴群出现在大伙的正前方。这是一个由五十多头成员组成的野驴小家族,所有野驴的背部都呈土黄色,尾巴上带着青黑色的一捋毛。听到有猎人的马蹄声传来,负责警戒的雄野驴立刻发出嘶鸣声示警。正在啃吃草根的驴群听到警讯,随即在头驴的带领下撒开了乳白色的四条长腿。

“加速,尾随追击,把驴群赶散掉!”阿思蓝大声命令。一马当先向驴群冲了过去,杜尔不甘心被伙伴拔了头俦,狠狠夹了夹马肚子,大声嚎叫着追在了阿思蓝的身侧。

“甘罗,追那个报信的!”李旭一边弯弓,一边命令。小狼甘罗却不理睬他的呼喝,瞬间将奔跑速度提高了一倍,闪电般斜着扑向了驴群正中央。

捕猎是它的与生俱来的本能,比任何有经验的猎人都高明得多。野驴逃命时,成年雄性居前,成年雌性断后,夹在队伍正中间的往往是出生不到一年,还没有完全断奶的幼驴。它们的逃命经验和胆量都不及成年驴,只要被敌手冲击,肯定会脱离大队。

野驴的体形虽然大,却对狼有天生的畏惧感。见甘罗冲了进来,立刻有两头马驹大小,从前腿根儿到尾巴尖儿还带着条褐色分界线的幼驴逃离了大队。甘罗自驴群中轻轻一纵身,在母驴双蹄踏在自己身上之前的瞬间跃离了驴群。然后侧着身体兜了半个弧,将两头小驴逼向了李旭的坐骑。

李旭、徐大眼、陶阔脱丝、娥茹立刻围拢过来,四个人组成一个小圈子将两头幼驴困在了中央。几枝羽箭落下后,受了重创的幼年野驴哀鸣一声,倒在了湖畔的泥地里。甘罗向猎物投下了不屑的一瞥后,纵身再度追向了驴群。

“啊吆,它还嫌这驴子个头小,不够塞牙缝的!”徐大眼大笑着跳下马背。每头幼驴都中了三、四箭,所以也无法区分猎物到底归谁。只是有些人投机取巧,每箭都不偏不倚地从驴肚子部位插了进去。

“茂功兄收集猎物,我去帮帮阿思蓝他们!”李旭心虚,偷偷地伸了下舌头,拔马便走。他已经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没自己那两箭,切掉脖子部分后,四个人可以收获两张完好的驴皮。多了自己那两箭,驴皮上就多了两个大窟窿,再也不值钱了。

没等他再次追上驴群,阿思蓝等人已经策马回转。并排走在前头的杜尔和拔细弥二人非常吃力地拎着一头野驴,个头看上去差不多有小牛犊大。而阿思蓝和萼跌泰两个则共了一骑,另一匹马完全让给了猎物。马背上那头野驴看上去就像李旭求学时骑的青花骡子般大小,压得战马不断打响鼻抗议。

“嗷——―”小狼甘罗迎风发出一声长嚎。几滴驴血从它嘴边滴下,落在雪地上,绽开两团耀眼的红。

“圣狼就是圣狼,我和萼尔泰把这头畜生逼出了队伍,还没等用箭射它。圣狼已经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它的喉咙!”阿思蓝连声赞叹甘罗的勇敢。草原上故老相传,银狼出现的地方会带来收获和好运,今天他亲眼见证了此言非虚。如果没有甘罗,野驴不可能那么快被惊散了群。虽然猎物的生命最终还是由自己一箭而结束,但刚刚长出牙齿的狼崽已经敢攻击身体大过它十倍的野驴,这是任何牧犬不可能拥有的勇气。

“还不是倚仗阿思蓝兄弟的猎技高明,它么……?”李旭笑着看了一眼甘罗,想用一句狗仗人势来评价。猛然间又想起了小东西是部族眼里的圣物,强忍着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

聪明的甘罗却仿佛已经从李旭目光中猜到了他想说什么,呜咽了几声,不依不饶地去用鼻子蹭李旭的坐骑。那坐骑见了小狼的血口,吓得连蹦带跳,差点儿把李旭摔下马背去。

“好了,好了,甘罗,咱们别闹了。”李旭怕坐骑受惊踢伤了狼崽,赶紧求饶。甘罗得意地横了它一眼,晃晃脑袋,转身去找陶阔脱思要吃食。

李旭摇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自从来到苏啜部,他和甘罗的主从地位完全调了个。在霫人眼里,银狼是长生天派来的圣物,而他只是长生天暗中安排给银狼的侍卫,身份要比甘罗低得多。至于在蛮族丫头陶阔脱丝眼中,他和甘罗的地位更不能并提。

八个人打了四头野驴,今天的收获已经出乎预料,所以大伙也不贪多,先在湖边找了几块可以避风的大石头暂时驻扎下来,然后从幼驴身上割了块肉给甘罗充饥。而人吃不得生肉,又找不到干柴,只好就着积雪啃几口又冷又硬的奶豆腐欺骗肠胃。

待所有人缓过了点儿力气,阿思蓝和杜尔立刻开始着手分割猎物。此地距离部落甚远,把整头野驴拉回去炫耀的主意肯定行不通。趁着猎物还没被寒风冻僵,把驴皮驴肉割下来放在马背上带走是大伙唯一的选择。而带不完的脑袋、骨头和内脏,就只能便宜附近的那些猛兽了。

“今天晚上到我的毡包里喝酒,大伙谁也不准推辞!”杜尔用血淋淋的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累出来的汗,大声宣布。

“脏鬼杜尔,你洗过手了吗,就去割肉?”陶阔脱丝皱着眉头追问。

“肯定――没洗,今天我用手抓过的第一块肉做了记号,让我老婆煮了直接放在你碗里!”杜尔伸着红红的手指,故意逗陶阔脱丝生气。

少女做了一个恶心的表情,转身走了开去。杜尔终于击败了一次小魔头,心中大乐。一边手脚麻利地割着肉,一边哼起了歌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过了一会儿,阿思蓝、李旭等人也加入了合唱。徐大眼人聪明,最近半个月又日日与长老们交流,突厥语进步神速,很快也跟着曲调哼哼了起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众人正唱得高兴,突然,缩卷在李旭腿上取暖的小狼甘罗竖起了耳朵,轻轻跳到了雪地上。

“有人!”阿思蓝以最快速度收起短刀,抓住了身边的弓箭。大伙顺着甘罗的目光向远望去,看见四百多步之外出现了两个黑影。是两个身体很结实牧人,没有坐骑,双手高高扬着向湖边走来。

“好心的兄弟,这里是月牙湖么?”走在前方的那个黑影见众人戒备心很强,停住脚步,大声喊道。

跟在他身后的另一个人也停住了脚步,身体与自己的同伴微微错开,掌心向前张大,以示自己没有携带武器,更没可能有敌意。

“是月牙湖,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我们霫族的草场?”阿思蓝见来人说的是突厥语,上前几步挡住甘罗,用突厥语回答道。

“我们是住在索头河边的奚人,你们的好朋友。我们失去了家园后出来打猎,没想到却迷了路!”黑影笑着回答,话语里充满苦涩。云层后阳光很暗,所以李旭无法分辩他的长相。只是观察到他与另一个同伴都穿着黑色的皮袄,黑色的靴子,在雪地中好像两块木炭一样扎眼。

“这里是月牙湖,骑马向北跑一刻钟就是我们的营地了。你们如果迷了路,可以去我的毡包喝碗奶茶!”阿思蓝把箭尖向下垂了垂,不再指向对方,回答的话语里却充满了警惕。

事实上,由此地向北狂奔两个时辰都未必能跑到部落,他这样说,只是为了防止奚人起什么歹心。而对方听了他的话,却好像很感动的样子,长叹着说道:“失去了家园的奚人还能喝到朋友的奶茶,小兄弟,我谢谢你了。不过我要抓紧时间回到部落,否则家中的老人会担心他们的儿子!”

说完,慢慢地转过身,踏着积雪,向自己来的方向走去。

“走稳些,雪天路滑!”徐大眼冲着奚人的背影,用突厥语热情地喊。没等对方的身影消失,就匆忙转过身来,向大伙低声命令:“把剩下的驴肉扔掉,咱们赶紧上马回家!”

“扔掉,为什么?他们就两个人,还没骑马!”杜尔抬起一张充满惊诧的面孔,低声追问。

“他们始终没走进咱们的弓箭射程。这么冷的天从奚部营地走到这,还没骑马,野驴也没这个耐力。”阿思蓝一边检查战马的肚带,一边急切地解释。

“两个人都穿黑衣,连样式都毫厘不差。这可能是凑巧么?”李旭在旁边追加了一句,抱起甘罗,以最麻利的动作跳上了坐骑。

其他几个牧人听阿思蓝如此一说,不敢怠慢,将还没割干净的驴肉连同驴皮一骨脑扔下,紧了一下马肚带后,飞身跳上马背。

杜尔和拔细弥在前,阿思蓝和萼跌泰断后,把李旭、徐大眼和两个少女夹在中间,慢慢开始加速。一行人刚刚跑出五、六里,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小兄弟,等等,我去你的帐篷讨碗茶喝!”方才那个问路的声音在远方大声喊道。

此人好强的中气,李旭惊诧地想。知道来人肯定不是普通牧民,头也不回,拍打着坐骑飞奔。

八个人的坐骑都算不上什么良驹,先前打猎时有跑得疲惫,即便扔掉了所有驴肉,奔跑的速度还是很快就慢了下来。而身后的“客人”却越追越近,在奔跑中不但能听见马蹄和呼喊声,偶尔风大,连他们的喝骂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男人断后,女人抱着甘罗回营地报信。通知族长,有大队人马来袭!”徐大眼见追兵越来越近,沉着脸命令。

他的话在众人中素来就有威望,六个男人闻此言,一同带住了马头。抄弓在手,侧过身体,把箭尖指向身后方。

远远地,有一块黑色的云压了过了,那是追兵的皮衣在被雪光照出的颜色。来人只有二十几个,却带了将近七十匹马。一路上随时可以更换坐骑,难怪他们能越追越近。

“都,都怪我提议要来月牙湖!”杜尔的牙齿打着哆嗦,后悔不迭。他们几个既是李旭和徐大眼的朋友,同时也担负了保卫两个少年的使命。额脱长老曾多次暗中叮嘱,无论如何不能让贵客遇到危险。大伙千小心,万小心,却没想到打猎时会遇到大队的奚人。

“如果咱们不来月牙湖,今夜他们就会马踏咱们的营地!”李旭鼓起全身勇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在发抖。“二十几个人,一百多匹马,这分明大队人马派出来的斥候!”

“啊!”两声惊叫同时从马头方向响了起来。李旭转过头去,看见娥茹和陶阔脱丝两个手挽弓箭,根本没有听徐大眼的安排率先去逃命。

“你们怎么还不走?”徐大眼看见两个少女把马头的方向都调了过来,眼睛中立刻喷出了火光。

“霫人不会丢下自己的朋友独自逃命!”娥茹和陶阔脱丝大声回答。弯弓的手一直在哆嗦,说话的语气却无比坚定。

“滚,别在这妨碍我们。回部落去,要不然全部落的男人都会因为你们两个而死!”向来脾气温和的李旭突然竖起眼睛,大喝道。猛然间意识到甘罗还在自己的马背上,他一把抄起褡裢,把小狼连同褡裢恶狠狠的掼到了陶阔脱丝的胸前,“滚回去通知西尔族长,有大队人马前来偷袭!”

陶阔脱丝和甘罗都没见到过李旭如此凶悍模样,毫无防备之下,震惊得发不出声音来。娥茹的头脑转得快,看看远方快速飞过来黑云,立刻明白了徐大眼和李旭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拨转马头,顺手拉起妹妹的马缰绳,以最快速度向营地方向逃去。

“六个人,分三波轮射!附离和杜尔射第一轮。拔细弥、萼跌泰射第二轮,我和阿思蓝射第三轮。三射之后,我们快速离开,边跑边射回头箭!”徐茂功板着脸,如将军临阵般冷静地命令。

“汉家伢子,你敢叫我滚,等打完了这仗我跟你没完!”陶阔脱丝的哭骂声逆着风,远远地传了过来。

“但愿我能活着!”李旭苦笑,慢慢张弓,把箭尖与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敌人对成直线。

注1:星星铁,即散落在草原上的铁陨石。工业时代前,草原上的刀剑享有盛誉。并非因为草原民族的冶炼技术高明,而是因为矿石本身质量比较好。同时也由于数量问题,无法保证兵器的生产规模。

注2:蒙古野驴,俗称野骡子。目前仅存于内外蒙古边境。体长两米,高一米五左右,体重在二百六十公斤上下。皮毛深棕,四肢内侧和上部呈灰白色。因奔跑速度很快,耐力强而免于绝种。

那伙追兵虽然对李旭等人志在必得,却也没失去应有的冷静。见前面的人突然停下来弯弓搭箭,也纷纷在距离对方一百五十步之外带住了马头。骑弓的射程比步弓短,一百五十步已经是非常安全的距离。虽然草原和中原都曾经出现过能在三百步外用箭取人性命的骑射好手,但那些人都是千年一遇的英雄。在奚人眼里,对面四个牧人和两个半大毛孩子显然不在此列。

“小兄弟,我们没有恶意。只是依约去你的毡包里喝茶!你们不是说营地就在月牙湖附近么,为什么还要向远处跑!”带队的奚人斥候头目正是曾经在月牙湖畔和李旭等人打过招呼那个。眼下身份被人瞧破,却依旧摆出一幅和颜悦色的姿态。

“无耻的奚人,不要当我们和你一样傻,明知道前面是陷阱还乖乖往里跳?”杜尔破口大骂。最近常见徐大眼帮助部落练兵,他已经知道斥候在一支军队中的职责是什么。徐大眼在为诸霫联军挑选斥候时提出的条件十分苛刻,凡军中能担任斥候的,不但要选骑射精良,而且要心狠手辣。斥候在探路途中遇到大股敌军,要不战而走。遇到敌方的百姓或者哨探,则需要全部杀光,以这种凶残手段保护自己一方的行踪。

从索头水流浪到附近的奚人部落既然派出了如此多的斥候探路,说明他们的大队人马肯定就在不远处。所以他们的行踪是无论如何不能被路人泄漏出去的,所谓喝茶,不过是想以最小代价将众人拿下。几个牧人自知今天活着回家的机会微乎其微,心里反而不像开始时那么害怕了。此刻听杜尔骂得痛快,也跟着扯开嗓子大骂了起来。

草原民族平时和人交流少,词汇并不丰富,所以骂人的花样也不多。翻来覆去不过是数落奚人没有胆子,被突厥人像狗一样踢出了家园,不敢报复,却疯了般找其他部落乱咬而已。

那带队的奚人从对方的骂人话中得知自己的身份已经被人识破,也不着恼。慢条斯理地整顿了一下队形,待杜尔骂得没词儿了,才笑着回应了一句:“既然知道我们是为了打仗而来,你们还逃什么。投降吧,看在你等机灵的份上,我承诺不杀你们。我们有二十八个人而你们只有四个男人两个小孩儿,怎么打你们都不会获胜。至于那两个女人,你以为拖延上这么一小会儿,我就追不上她们了么?”

说完,他用手指了指身后空着鞍子的战马,示意阿思蓝等人看清楚,自己一方有足够的马匹接力而行。而两个霫族女人跑得再快也有人困马乏的时候。

“附离,给他一箭!”徐大眼低声命令。对方的气焰实在嚣张,让李旭这能远射的人射他一箭,无论中与不中,都足以让此人不再敢小瞧自己这边的抵抗能力。

李旭早就恨得牙根痒痒。他少年心性,思虑不周。此时根本没考虑到霫人诸部厉兵秣马,为的就是去偷袭索头奚部。一颗心里只是想着对面那个奚人斥候头目开始怎么欺骗自己,事后怎么穷追不舍。听到徐大眼命令,抬手就是一箭射出。

正在劝降的奚人斥候头目没想到对方在一百五十步外说射就射,听见羽箭破空声,欲带马躲避已经来不及。只好挥动手中的马缰绳去拨箭杆。软软的马缰绳怎可能拨得动李旭的含恨一射,羽箭稍稍偏了偏,“噗”地一声扎进了他的肩窝。

“啊!”斥候头目惨叫一声,跌落于马下。其他斥候见了,立刻抽出弯刀,咆哮着冲了过来。

“第一轮,射!”徐大眼命令。

李旭按九叔传授的口诀,快速搭箭,又一箭射出。这次他的羽箭落空,擦着敌人的皮帽子顶上飞了过去。与他搭档的杜尔经验丰富,他知道自己没有在百步之外射中人的把握,所以将羽箭描上了对方的战马。冲在最前方的那个奚人斥候正挥刀大喝,胯下坐骑突然发出一声悲鸣,长嘶着倒地。

马背上的斥候促不及防,被远远地摔了出去。身体缩成一团在痛苦地在雪地上来回翻滚,眼看就不得活了。

“第二轮,射!”看到敌人已经冲到了八十步内,徐大眼沉声发令。

拔细弥、萼跌泰两个人箭法亦是不弱,一个射中了人,一个射中了马。前来奔袭的斥候顷刻再折二人,剩下的依旧向前猛冲,呼喝声却渐渐弱了下去。

“第三轮,射!”徐大眼抬手发箭,一箭命中对方马脑。阿思蓝的羽箭又准又狠,从一名疾驰而来的斥候咽喉射了进去,箭尖却从对方的后颈透了出来。

李旭等人的马头本来就冲着自家部落方向,三轮射罢,不待徐大眼招呼,众人一夹马肚子,撒腿狂奔。边逃命,边扭过头来向斥候们放箭。匆忙中虽然没有了静止不动时开弓的准头,但扭头回射,既占着风向的便宜,又占着马速的便宜。若是从远处看,追过来的奚人斥候就像主动向往李旭等人的箭尖上凑,即便没被射中,也惊了个手忙脚乱。

有斥候骂骂咧咧地弯弓还射,逆着风却难以瞄准。李旭等人的坐骑又是在向前加速,羽箭往往没够到他们,已经被风吹歪了。

斥候们追出三、五里,既追不上李旭等人,又放心不下自己的头目,悻然退走。徐大眼立刻命令众人减缓逃命速度,让胯下坐骑慢慢行走以恢复体力。李旭那一箭虽然出人预料命中了目标,却不至于取人性命。当斥候们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心智后,肯定还会策马来追。而众人在路上多与他们纠缠一刻,就能为两个少女多争取到一分脱身机会。

形势变化果然如其所料,半个时辰之后,众人身背后又响起了马蹄声。这回斥候们不再试图将李旭等人劝降,而是分成了两股,一股直冲过来,一股斜着向北迂回堵截,显然欲将众人一战全歼。

“咱们不管前面迂回包抄的,先射身后的追兵几箭。然后抽刀砍这帮王八蛋,把他们冲散了,抢马!”徐大眼估测了一下对方的人数和距离,低声命令。

那斥候头目最不应该做的就是在得意中暴露了他自己一方的总人数。在方才的一次交手中,算上李旭射伤的那个,二十八名斥候至少有六人无法再投入战场。剩下的二十二人分成两股,每股的人数不会超过十五个。他们计算着徐大眼等人的马速,兵分两路,一路追赶,一路堵截,徐大眼偏偏要反头硬冲,让堵截那路来不及回头与追击的人汇合。

李旭等人闻令,再度带住战马。这次却趁奚人斥候不注意,把马头冲向了敌方。负责从后面追赶猎物的奚人斥候们见李旭等人停止了继续逃跑,以为他们要故伎重施,再来一次刚才那种占了便宜就跑的行为。怒吼一声,加快速度冲了过来。

“轮射!”徐大眼低声命令。

李旭和杜尔弯弓搭箭,照着冲在最前方的两个斥候射去。其中一箭命中的对方的胸口,另一箭因为斥候的战马在奔跑过程中斜向跳跃而落空。其余斥候对受伤者问都不问,径直奔李旭等人杀来。

拔细弥、萼跌泰两人发箭,合力射翻了一匹战马。奚人的冲锋队形被倒地的马匹阻挡,稍稍滞了一滞。徐大眼和阿思蓝瞅准机会,各自放翻了一个敌人。

“拔刀,反冲!”徐大眼一声断喝,藏弓,抽刀,率先向敌军冲去。阿思蓝边冲边挂弓于身侧,挥舞着弯刀护住了徐大眼左翼。拔细弥紧紧跟上,与阿思蓝一道把徐大眼夹在了当中。待到李旭冲出,杜尔和萼跌泰二人如法炮制,一左一右,将他紧紧护住。

奚人斥候们没料到四个牧人,两个半大孩子居然敢与自己硬撼,不觉一楞神。五十步的距离,两马对冲不过是眨眼间的光景。这么短的时间内,一楞神的错误足以致命。徐大眼手中的弯刀斜横,顺着与自己相对的那个斥候的前胸抹了过去。锐利的刀锋借助战马的速度,立刻将厚厚的皮衣连同肌肤同时切开,在奚人身上爆出一条尺余长的血口子。

“啊――”那斥候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被一个半大孩子砍中,惨叫着落马。徐大眼头也不回,舞刀冲向另一个斥候。阿思蓝和拔细弥各自迎住一个对手,替徐大眼挡住来自两侧的威胁。没有了后顾之忧,徐大眼的手脚更加利落,在二马错蹬的瞬间挑开了对方的弯刀,然后将自己手中的刀当皮鞭用,反手回抽回。

一抽之下,对手后背上立刻见血。那斥候不敢继续再战,夹住坐骑落荒而逃。逃出百余步后,却因为失血过多,一头栽到了马肚子下。受了惊的坐骑不知道主人已死,嘶鸣着继续狂奔。马镫拖着尸体,在洁白的雪地上留下一道又长又宽的红色印记。

能被挑选为斥候的奚人身手都算不弱,通常情况下以十三名斥候追杀四个牧人和两个少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谁又曾料想在草原上会遇到一个六岁开始练武,在兵器上下了十年苦功夫,被家族作为振兴希望来培养的中原俊杰。以徐大眼目前的身手,一对一的持刀互砍,甭说他们讨不到好处去,即使是找遍整个草原,也未必能找出一百个敌手来。所以双方刚一交手,斥候们便吃了轻敌的大亏,转眼间被徐大眼干净利落地解决掉了两个。卫护在徐大眼身边的阿思蓝和拔细弥既然能被长老们委以重任,刀上功夫自然也是不差,二人各砍翻了一个对手,护着徐大眼硬生生从奚人斥候队伍中间闯了过去。

李旭平生第一次拿刀砍人,手脚难免不听使唤。跟在徐大眼身后将弯刀乱舞,居然也能毫发无伤地透阵而过。看看自己和同伴身上都没见血,他刚欲长喘一口气。徐大眼却拨转马头,带着阿思蓝和拔细弥两人又冲了回去。

赶去前面迂回包抄的斥候很快就会发现他们扑了一空,如果不能在他们兜回来之前抢到马匹,大伙无论如何也逃不回部落去。所以李旭尽管感觉到胆汁已经涌在了喉咙口,尽管明知道自己的两条腿在不停地打哆嗦,还是尽力压住被血腥味道熏得上下翻滚的肠胃,拨转马头,紧紧跟在了徐大眼等人的身后。

霫人不会丢下自己的朋友独自逃命,李旭不是霫人,但不等于他的骨头比苏啜部的霫人软。至于手中的弯刀是否和他的骨头一样硬,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十三个斥候被众人在第一波对冲的过程里杀掉了四个,现在是以九敌六,两个人合战徐大眼,两个人拖住阿思蓝,剩下的五个对付李旭、杜尔、拔细弥和萼跌泰,力量还绰绰有余。

这回李旭的身体也不用再哆嗦了,砍不翻眼前的对手,他只有死路一条。杜尔和萼跌泰虽然有保护他的责任,却各自被一名奚人斥候给缠住,根本没精力分身来救他。李旭从没学过骑兵冲杀的技巧,甚至连弯刀之所以被打出弧形,就是为了加长刀刃长度以方便利用战马的速度对敌人进行切削的道理都不懂。骤然提刀与人拼命,立刻险象环生。好在他自幼在家里边帮着大人干粗活,武艺学得不精细,双臂上的力气却是不小。拿着弯刀当砍柴刀用,摆出一幅两败俱伤的拼命架势,虽然不能将对手砍到马下去,却也不至于一个照面就被人杀掉。只是如此一来,敌我双方都无法再利用马力,任身边的其他人冲来冲去,李旭和他的对手只是马打盘旋在原地互砍。

“当、当!”李旭连挡了对方两刀后,看准机会一刀砍了回去。这一刀砍得大开大阖,胸口、肩膀、大腿,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是破绽。可那个斥候却没有把握在把李旭的血管切开的同时,不被他用弯刀活活砸死。只好回转刀头,硬接了李旭一记。双刀在半空中相遇,发出一声刺耳的共鸣,李旭被震得肩膀发木,脑袋发蒙。却死死咬紧牙关,把被人挡开的刀头当作狼牙棒,再次抡了回来。

“当!”斥候用弯刀再次将李旭的兵器碰歪,虎口处疼得像被针扎过一般。他本来看准了李旭最弱,所以才冲上前拣这个大便宜。却没想到眼前这个半大毛孩子居然如此难缠,臂力大过了平常少年一倍不说,性格也倔犟得出奇。有几次自己明明已经将弯刀递到了他身边,他非但不知道闪避,反而硬把兵器砸向自己面门。

一命换一伤的“便宜”买卖斥候不愿意干,部落中如今缺医少药,身体被人砍出了个大口子,和被人当场杀死的结果差不多。不想与对方同归于尽,面对着招招拼命的李旭,斥候只好利用自己的丰富经验,尽量寻找更好的杀人机会。除了他这一对,附近还有三组人马是以多打少,斥候不相信自己的同伴在二打一的情况下,还解决不掉一个霫族牧人。只要任何一组同伴得了手围拢过来,眼前这个少年力气再大,也不过是头待宰的野驴而已。

机会转瞬即来,就在李旭的弯刀与斥候的弯刀又一次碰撞到一处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了一声惨呼。

“是拔细弥!”李旭心神大乱。六个人中除了徐大眼和阿思蓝是以一抵二外,只有拔细迷不是在与人单挑。他的武艺不如徐大眼和阿思蓝,猛然和人对砍一、两刀没危险,时间一长,肯定坚持不住。少年人关心同伴生死,本能地侧头去瞧。目光刚扫到俯身在马背上的同伴,来自敌手刀风已经刮到了胸前。

“啊!”李旭在被弯刀割在身上之前的一瞬间侧开上身,藏到了战马的腹侧。这是极其高难度的一个闪避动作,他只在奚族斥候躲避羽箭时看到过一回。关键时刻凭借本能做出来使自己躲过了一劫,整个身体却失去了平衡。艰难地挣扎了一下,僵尸般从马背上落下。跟他放对的斥候看到便宜,立刻策动坐骑绕过空了鞍的战马,恶狠狠地向李旭冲来。李旭在高度上吃了大亏,无法再用兵器与人硬碰,只好把身子一低,顺着自家马肚子下钻到了战马身体的另一侧。

“快上马!”杜尔在危难之机大声提醒。放弃对手,想过来救援,却被砍伤了拔细弥的另两个斥候死死缠住。没人救援的李旭哪里有上马的机会,被对手追逐着,从战马的肚子下面钻来钻去。反复几次,那斥候追得不耐烦,刷地一刀砍在了李旭的坐骑屁股上。“唏溜溜!”战马痛得发出一声长嘶,再不顾自己的主人死活,张开四蹄纵向了远方。

就在这一瞬间,李旭也发了狠,冒着被马蹄踏翻的危险扑到了斥候身侧,弯刀一挥,直接砍在了对方的马脖子上。那斥候的坐骑哼都没来得及哼,立刻软倒。李旭一招得手,立刻扑将上去,挥刀冲着斥候的脑袋猛剁。斥候的脚还陷在马蹬里边,无法闪避,只好用刀将李旭的必杀一击挡开。不料李旭这一次却冲得狠了,刀被挡开,人却扑到了斥候身前。

李旭的刀在外,斥候的刀在内,如此近的距离,他注定在兵器上要吃亏。千钧一发之际,少年人被同伴的血烧红了眼睛,未持刀的左手死命抓住了斥候的右腕,膝盖抬起来直顶斥候的小腹。

这是他在乡间与人打架时学来的流氓招术,只要膝盖顶上目标,即便只使出三成力气,对方也只有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喊娘的份儿。只可惜那斥候不是乡间小泼皮,见自己握刀的手腕被李旭抓住了,立刻照方抓药,用左手握住李旭握刀的手腕,然后在抬起马镫中的右腿,挡在了自己腹前。

“砰!”二人膝盖相撞,都疼得呲牙咧嘴。谁也不敢放开对方的手腕,彼此纠缠着,翻滚在战马尸体旁。

到了这个地步,二人已经没有了任何章法。额头,膝盖,牙齿,能用以攻击对方身体的器官全部发挥了作用。打得满脸是血,却谁都不能把对手尽快摆脱掉。就在此时,身边又传来了一声惨叫,是杜尔,他被三个斥候围攻,本事再大也难逃一劫。

李旭又听见了同伴的惨呼声,浑身的血都涌上了头顶。在部落里停留近一个月来,杜尔、拔细弥等人日日与他形影不离,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像好兄弟一样亲近。情急之下,他几乎变成了一头发怒的老狼,喉咙里发出一声沙哑的嘶鸣,以头为锥,连连向对手的额头上猛撞。

额头对额头,双方谁都不占便宜。李旭自觉眼前一片血红,斥候的脑门也是鲜红一片。头晕脑涨间,那斥候吃痛不过,侧了侧身,李旭一头撞偏,刚好看见对方脖颈。毫不犹豫,张口咬了下去。

“啊!”斥候疼得厉声惨叫,不断用膝盖、双脚去攻击李旭。李旭却发了狠,蜷起半条腿护住裆部,任对方怎么翻滚,怎么碰撞,就是不肯松口。

忽然,他感觉到斥候的双腿双手都松了劲儿,随即,一股又腥又热的液体顺着牙缝钻进了自己的喉咙。握刀的手得以自由,弯回来捅入了斥候腹部。然后一刀,两刀,三刀,无数刀捅过后,李旭从斥候的尸体上站起来,张开大嘴狂吐不止。

斥候们至此已经占尽了上风,虽然被徐大眼和阿思蓝又砍翻了三个。却也将拔细弥和萼跌泰砍到了马下,杜尔虽然还没有死,左臂上的伤口却深可见骨,整个人已经失去了战斗力。

以六个打两个半,斥候们只要再坚持半柱香时间,迂回包抄的那九个同伴就可以赶来加入战团。但是,他们却看到了毕生难忘的恐怕景象。

一个血人从自己同伴的身体上爬起来,刀尖上挂着半条肠子,大口吐血。而自己的同伴被此人活活咬死在地上,脖子上缺的一大块肉,红红的,刚好被那个恶鬼从嘴里吐出来。

“啊―――”,李旭吐了两口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别人的血,仰天长啸。

“啊――”剩余的六个斥候放弃对手,撒腿就逃。他们身上不乏提刀战死的勇气,被恶鬼活活咬死的勇气提不起分毫。

“拔细弥,拔细弥!”李旭哭喊着,去翻拔细弥的身体。只见拔细弥的前胸后背各有一条尺余长的刀口,浑身的血已经流尽,被积雪擦净的脸就像纸一样苍白。

他摇摇晃晃地从拔细弥身边站起来,去救助萼跌泰。此时的萼跌泰还没有气绝,见李旭安然无恙地向自己走来,抬起大拇指向对方比了比,阖目而逝。

“仲坚,上马!”徐大眼策马冲过来,抬手给了李旭一个脖搂。李旭被打得转了半个圈,痴呆呆看了看徐大眼,突然惨笑一下,捡起一把染了血的弯刀,走到了匹无主的战马前。手拉住的缰绳,脚却不知道向马镫中伸。

“赶快上马,敌人立刻就能赶来!”徐大眼与阿思蓝跳下坐骑,一人架起一支胳膊,硬把李旭推上了马背。三个人牵着十余匹空了鞍子的战马,夹着因失血过多而迷迷糊糊的杜尔,斜斜地向东南方逃去。

正如徐大眼所料,他们刚刚逃出一千多步,负责堵截在前方的斥候们就带着满腹的疑问兜转了回来。肩膀上曾挨了一箭的斥候头目难以置信地检视着双方交手的现场,他看见两具苏啜部牧人的尸体,同时发现了更多自己一方的同伴。

十三个斥候追杀四个牧人和两个半大孩子,却被人砍死了七个,吓跑了六个,还被抢走了十三匹战马。想想下午时那一百五十步之外的飞箭之威,斥候头目突然后悔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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