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天下 得天下与治天下(2 / 2)
又如地处中原的梁国,国都睢阳(今河南商丘睢阳区),属县都是大县。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封梁共王一个儿子为侯,侯国为:张梁。元帝建昭元年(公元前38年)封梁敬王十四个儿子为侯,侯国为:贳乡、乐、中乡、郑、黄、平乐、菑乡、东乡、溧阳、高柴、临都、高、陵乡、厘乡。成帝永始二年(公元前15年)封梁夷王一个儿子为侯,侯国为:祁乡。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封梁荒王一个儿子为侯,侯国为:曲乡。梁国共“推恩”出十七个侯国,至元延三年(公元前10年)剩下八个县,面积缩小不少。
“推恩令”最妙的是,让诸侯王割自己的肉,他们却找不出任何抵制的理由,又深受诸侯王的子弟们的拥护,所以执行得相当顺利,没有引起诸侯王的反抗,朝廷在扩大郡辖地的同时没有付出什么代价。
侯国虽然也是个县级单位,但侯不是行政首长,只享受按侯国的户数收取的租税,作为自己的俸禄。就是这些俸禄,也是从诸侯王那里分出来的,不会增加朝廷的负担。相当于县长的侯相直接听命于郡守,郡守有时还负有监察侯的职责。因此侯国的存在对朝廷不会构成任何威胁。
要撤销一个侯国易如反掌,按照法律或惯例,随便找个理由就能将侯免去,或者治罪。如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汉武帝以列侯供奉宗庙的金子分量不够或成色不足,对祖宗不敬为由,一下子免去了一百零六位侯爵。其他如擅自离开封邑,不参加朝会,收留逃亡人口,藏匿犯人,放高利贷,淫乱,指使他人杀人,杀人,患重病,等等,因而被撤销。很多侯国还因“无后”而被撤销。
通过这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分封制对中央集权制的威胁完全被消除,郡县制有效地推行到全国,得到了巩固完善。到了东汉,虽然还有一些皇子受封的王国,但这些王除了享受俸禄外,不拥有任何行政权力,在行政制度上王国与郡没有什么区别。
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经过几次成功的开拓,汉朝的疆域北至阴山,南至今越南中部,东至朝鲜半岛中部,西至今甘肃敦煌,全国设置了百余个郡级行政区。三年前,又堵塞了已经泛滥二十三年的黄河决口。两年前,汉朝的军队进入西域,攻破车师国(国都交河城,在今新疆吐鲁番西北),俘虏了楼兰国(国都扜泥城,在今新疆尉犁东罗布泊西北孔雀河北岸)国王。汉武帝连续多年在国内巡游,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北巡。元封五年又南巡至九嶷山(今湖南宁远县南),又北至琅琊(今山东青岛市东南)。就在这一年,汉武帝设置了一个史无前例的职位——部刺史,并且任命了首批十三位刺史,命他们立即行使职权。从此这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制度,一直延续到东汉。
原来,汉武帝发现,在如此广阔的疆域内,朝廷要同时管理全国百余个郡级单位,往往力不从心。由朝廷(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监察的有一百多个郡级地方长官,往往没有办法了解到他们的具体情况,更不可能及时地进行检查。因为按照正常程序,只能是他们主动上报,县报到郡,郡直接报到朝廷。如果要朝廷同时监察管理这么多的郡级官员,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实际上是鞭长莫及。例如,要将一件军事公文从首都长安送到敦煌郡治敦煌县(今甘肃敦煌市),单程最快是四十天,往返就得八十天。而很多郡治与长安的距离比敦煌更远,道路状况更差。
特别是对这些郡级官员的实际政绩和个人操守,更难进行有效的督察。但如果要在郡以上再增加一个管理层级,就需要增加大量的人员和开支,成本太高,而且会影响中央集权体制的效率。所以汉武帝将全国除首都周围的七个郡级政区外,分成十三个部,分别称为豫州、兖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交趾、朔方。每一个部派一位刺史去巡察境内的地方官吏和强众豪族,称之为“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由于其中十一个单位都是用此前流传的州名命名的,又称为“十三州刺史部”或“十三州”。首都附近的七个郡级单位由朝廷直接管理,称为“司隶校尉部”,因督察方便,就不另外派人了。
刺史有明确的职责范围,总的任务是“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即巡视每一个郡级单位,考察了解行政治理的状况,根据官员的能力提出提拔或黜退的意见,审定纠正冤狱。但对巡视的范围严格规定为“六条”,不属于“六条”的事不许巡视。
哪六条呢?
第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也就是检查当地的豪族、富户占有的田地与住宅是不是超标,有没有利用强权去欺凌弱势,依仗人多势众欺压少数。
第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牟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就是直指那些郡守、都尉,即每年享受二千石俸禄这个等级的官员,检查他们有没有不遵照政令,不守法制,有没有假公济私,或者利用公文法律为私人谋利益,曲解诏书牟利,有没有侵犯百姓的利益,有没有非法敛财,贪赃枉法。
第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检查地方官有没有不及时处理冤狱,或者找借口杀人,发怒时滥用刑罚,高兴时任意赏赐,有没有用苛刻烦琐的手段剥削普通老百姓,为老百姓所痛恨,或者利用山崩、地震等自然现象伪造灾异,虚报祥瑞,散布流言,蛊惑人心。
第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检查地方官在推荐贤良、人事任免或者考核评比官员等方面有没有不公正的地方,或者有没有偏爱自己的亲近,提升这些人,挡住了那些贤能人的晋升道路,或者选了不中用的人。
第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矛头指向官二代,检查郡级官员的子弟有没有利用官员的权势,或者利用这样的家族背景在官员的职权或辖区范围内为人请托、说情。
第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检查地方官有没有违法降低标准,依附讨好地方上的豪强,接受他们的贿赂,破坏损害正常制度和政令。
可见“六条”主要是对针对地方官和他们的子弟,查他们有没有腐败,有没有假公济私,违法乱纪,有没有和地方上的豪强勾结。而且严格规定,不是“六条”的范围,是不许刺史去巡视、监察和追查的。一方面明确了他们的职责,另一方面也防止他们利用皇帝的权威干预、影响正常的行政系统和日常行政事务。
在制度上也有很巧妙的设计——位轻权重。刺史的行政级别不高,俸禄只有六百石,相当于一个大县的县令,也就是“县处级”干部,但他们的督察对象是二千石,相当于“正省级”。由于他们本身级别不高,除了皇帝给他们的特殊职权以外,没有其他职权,也不能去干预级别比他们高得多的郡守的正常行政,但他们有一个最重大的权力,就是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给“二千石们”极大震慑。刺史不能与“二千石们”平起平坐,也不能取代二千石级别的郡守、都尉的职责,却能使“二千石们”胆战心惊。
刺史部的成效是显著的,原来地方官的这些行为,除非他们自己在上报时不小心流露出来,或者朝廷在他们上报的材料里发现了矛盾,找到了纰漏,否则朝廷无法了解真相,更无法查处。因为在当时,信息的传递相当困难,特别是要把地方官和豪强的实际情况传到朝廷,传到皇帝那里,几乎是不可能的。郡级官员的下属或当地民众向朝廷举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使他们能有足够的财力承担长途旅费,要合法地离开当地进入长安也需要有地方官的批准。史书上记载的直接向朝廷举报郡级官员成功的例子极少,一般都是朝廷正好有这样的需要。
如果在郡以上再设置一个常设的行政机构,不仅要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起不到巡视、监察的作用,反而在中央集权体系下增加了一个层级,影响了行政效率。
正因为如此,刺史部只是划出了一个范围,规定每一位刺史巡视几个郡,却不是在这几个郡上面设立了一个行政管理机构。刺史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只能“永远在路上”,这个郡巡视处理完了,就得去另一个郡,没有赖在那里的理由,很难与其中某一个郡形成利益关系,也不会因为久驻一地而提高当地的行政地位。
到了东汉,刺史制度发生了变化。刺史有了固定的办公地点,常驻在某一郡的治所,或者在其中某一个城市。这必然减少了刺史巡视的次数和时间,刺史更多地依靠下面的汇报,而不是自己亲自调查处理。他们的驻地的行政地位因此而大大提高,实际成为这个刺史部的行政中心,超过了其中任何一个郡。另一个重大变化是,原来在刺史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的同时,郡向朝廷报告的制度继续存在,是双轨制,而且刺史的报告内容限于“六条”,不能取代郡守的报告。东汉时双轨合并为单轨,规定郡守只能通过刺史上报。名义上刺史只能转报,但转报什么、何时转报、如何转报决定于刺史。既然刺史垄断了报告权,郡守的实际地位就降为刺史的下属。
尽管名称没有变,此刺史已非彼刺史,巡视、督察的功能逐渐为行政管理功能所取代。
东汉后期,外患内乱频繁,单独一个郡很难对付,需要集中相邻几个郡的人力财力,统一调度方能有效。刺史部正好适应需要,于是刺史成了州牧——名副其实的郡以上一级的行政长官。牧,就是牧民,像牧羊人管理羊群那样管理百姓。州牧的驻地成了郡上一级的治所——州治。从秦始皇开始实行的郡县制是两级制,朝廷以下设“郡—县”两个层级,到这时演变为三级制,朝廷以下设“州—郡—县”三级,以后成为中国历代行政区划制度的常态。
公元25年8月5日,在鄗县(今河北柏乡县北)南的一个土坛上,刘秀宣布即皇帝位,建年号建武。不过在当时,除了刘秀的少数谋臣和将军外,大概很少有人相信,他会在十几年后一统天下,恢复汉朝,并使汉朝延续了近二百年。
因为当时更始帝刘玄还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称帝前的刘秀也是他的下属,而更始政权一度控制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在刘秀称帝前后存在的割据政权可谓多如牛毛,称王称帝的也不在少数,实力与他相当或者超过他的割据政权不下十个。
刘秀似乎有一点优势,他一直自称是汉朝宗室。这一点的作用其实也很有限,因为刘玄、刘盆子、刘永等都是宗室。而在他以前,有的已经成了天下共主,有的已经建立政权。而且他只是刘邦的第九代孙子,从第六代长沙定王刘发以下就一代不如一代,他父亲刘钦只做过小小的县令,在他九岁时就死了。西汉末年刘氏宗室人口已超过十万,像刘秀这样的宗室车载斗量,何止万千,实在算不了什么。
当然,刘秀称帝还有理论基础,据说图谶里有“刘秀发兵捕不道,卯金修德为天子”——证明这是天意。但是当时熟悉图谶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其他的割据者几乎都有一套自欺欺人的图谶。图谶是人造的,也是靠人解释的。如果实在找不到现成的,成功以后也会有人出来弥补。
刘秀最后获胜的因素自然不止一个,但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从一开始就确立了统一天下的目标。
在刘秀为是否称帝而犹豫的时候,他的部将耿纯讲了一番话,使他下定了决心。耿纯说:“我们这些人率领宗亲子弟,占据了县城来投奔你,就是为了攀龙附凤,希望你成功了,我们这些人一起享荣华富贵。如果你不堂堂正正做皇帝,不以统一天下为目标,我们都会感到‘望绝计穷’,只能改换门庭了。”刘秀能够将包括“云台二十八将”在内的大批杰出人才网罗在手下,固然有他过人的长处,但对这些谋臣将士最大的吸引力还是为开国皇帝建功立业的机遇。
此后刘秀并非一帆风顺,对手也不都是草莽乌合之辈。但即使一时间无法消灭,或者不得不暂时容忍,刘秀也没有改变或降低目标,始终坚持了“君臣大义”。
在刘秀众多的对手中,对他威胁最大的是西北的窦融、隗嚣和西南的公孙述。更令刘秀担忧的是,只要这三人联合起来,不仅整个西北和西南不再为汉朝所有,而且关中也会腹背受敌。西北是窦融和隗嚣的势力,西南方向公孙述占据了汉中、巴蜀。为了集中有限的力量消灭中原的割据势力,刘秀对他们先是极力拉拢抚慰,争取他们的支持和服从。但即使在那时,他对最终统一的目标也是毫不让步的。
与刘秀相反,三人虽然都拥兵自强,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却从来没有一统天下的雄心。但三人的结局并不相同,窦融主动放弃割据,归顺刘秀,成为汉朝的功臣贵戚;隗嚣、公孙述既不敢与刘秀一争高下,又妄想长期割据自保,最终国破家亡,身败名裂。
窦融是西汉外戚的后裔,在西汉末年王莽执政时,他就分析了天下的形势,认为中原相当危险,所以不愿到关东是非之地去当太守,千方百计谋到了河西的职位,终于由更始帝任命为张掖属国都尉(相当于郡太守)。他立即举家西迁,在河西广结豪杰,抚慰羌族首领,培植和扩展了政治基础。当更始政权解体时,他就联合酒泉、金城、张掖等地的太守、都尉推举他行使“河西五郡大将军”职权,武威和张掖的太守孤立无援,只得挂冠而去,河西全部听命于他。来自附近的安定、北地、上郡,即今甘肃东部、宁夏和陕西北部的难民纷纷拥入,为他补充了大量人力。窦融在河西实力雄厚,地位稳固,又远离战乱。
窦融一开始就服从刘秀,接受印绶,采用建武年号。隗嚣表面上和窦融一样,也接受刘秀称帝的事实,实际却希望维持割据局面。刘秀竭力招抚窦融,以加强对隗嚣和公孙述的压力,向窦融发了一封充分展示恢宏气度和高超战略的“玺书”。刘秀点破当时的形势,要窦融在服从他与支持隗嚣、公孙述之间做出选择。刘秀坦率承认“天下未并,吾与尔绝域,非相吞之国”;最后声明:“王者有分土,无分民,自适己事而已”。这就是说,将来他可以给窦融等人“分土”,封他们为王;但绝不会同意“分民”,听任国家分裂,绝不会容许不同的政权并存。
玺书到达河西后,引起很大震动,大家看到刘秀的立场很清楚,也洞悉隗嚣等人的阴谋,所以窦融立即上书效忠,并让亲兄弟窦友随使者去朝见刘秀。
在隗嚣公开叛汉后,窦融一方面加以谴责和规劝,同时在五郡秣马厉兵,上疏朝廷询问出兵日程,请求配合。刘秀又将记录外戚世系的“外属图”与《史记》中的《五宗世家》《外戚世家》和《魏其侯(窦婴)列传》赐予窦融,正式承认窦融汉朝外戚的身份。
建武八年(公元32年),刘秀亲自西征,窦融率领五郡太守、羌族和小月氏等数万步骑兵、辎重五千辆与汉军会师,并以周全的礼仪朝见。隗嚣平定后,刘秀封窦融为安丰侯,破格划给他四个县作封邑。在刘秀东归时,又让他们全部返回河西驻地。窦融深知长期拥兵在外不安全,几次上书请求派人取代,但刘秀答复:“我与将军的关系就像左右手,你一再谦让,难道不理解我的心意?好好管理军民,不要擅离职守。”
四年后,汉军攻克公孙述最后的据点成都,窦融与五郡太守才接到“奏事京师”的诏令。一到洛阳城门,窦融就将凉州牧、张掖属国和安丰侯印绶全部上交。刘秀把代表俸禄的侯印退回,同意窦融辞去这两个集军政权力于一身的职位,另封为冀州牧,但不久便改任级别最高但无实权的文职——大司空。从此窦融安享殊遇,以七十八岁高龄善终。窦氏一门同时出现“一公,两侯,三(娶)公主,四二千石(年俸二千石的官职)”,享尽荣华富贵。
隗嚣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也是“识天命”的,他知道自己不具备统一的能力,主动向刘秀效忠。而且他一向谦恭爱士,倾身结交布衣,声望很好。更始覆灭后,长安一带的耆老和士大夫纷纷投奔他,使他网罗了大批人才。此时刘秀的势力尚未到达关中,而隗嚣不仅控制了西北,而且最有条件占据长安,但他的确没有取代汉朝的打算。
但当刘秀取得决定性胜利时,他却希望保持割据地位,非但不主动配合刘秀,反而多方牵制。
当公孙述称帝自立,几次从汉中出兵,给隗嚣送来了大司空扶安王的印绶。隗嚣自以为与公孙述是平起平坐的敌国,不能向他称臣,杀了他的来使,又发兵击破公孙述的军队,使他无法北出。但他又认为天下成败未定,不必一心一意服从汉朝,当汉朝要“假道”他的地方出兵平定公孙述时,他千方百计地阻挠,这就使他在这场斗争间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他明知道无法对抗刘秀,却希望通过这种手段维持割据局面。所以刘秀很不耐烦,给他写了一封信,希望他认清形势,不要再玩花招:“隗嚣你是文官,应该懂道理,所以我再一次给你下诏。话说深了似乎不太客气,说简单了又怕解决不了问题。现在如果你真愿意投降,就拿出行动来,这样还可以保全爵禄,后福无穷。我快四十岁了,带兵十年,厌恶那种浮语虚辞。如果不愿意,就不必答复了。”隗嚣看阴谋已被刘秀识破,只得派使者向公孙述称臣,从此与刘秀彻底决裂。
平心而论,隗嚣没有干任何对不起刘秀的事,即使想割据自保,也只限于自己的辖境,没有侵占刘秀一寸土地。他没有听从刘秀出兵征公孙述的命令,无非是为了保存实力,又不愿失去公孙述这个潜在的盟友。但是他的做法阻碍了刘秀的统一进程,这是刘秀不能容忍的。刘秀很快调动兵力,以压倒优势,最终消灭隗嚣。尽管隗嚣这个“长者”很得人心,他的部下为他坚持到了最后。经过连年战乱,隗嚣的属地已是哀鸿遍野,连隗嚣本人也吃不饱饭了。建武九年(公元33年)春,又病又饿的隗嚣只好出城觅食,在悲愤中死去。
公孙述一开始就想当皇帝,让人制造图谶,并在自己的手掌刺上“公孙帝”三个字。在刘秀称帝之前两个月,公孙述就已经自立为天子。他控制的地盘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和秦岭以南的陕西,拥有很强的实力。更始帝败后,关中投奔公孙述的人数以万计,使他的部队扩大到数十万。他在汉中积聚粮食,又建造大船,甚至预先刻了全国各地的官印,似乎就要夺取政权。可是他的军队太不争气,两次出师关中都以失败告终,从三峡顺流而下的军队也攻占不了荆州的属县。
公孙述本来就对符命图谶感兴趣,又引经据典,从理论上证明他得天命的必然性,还派人到中原去散发。偏偏刘秀也深信图谶,他亲自给公孙述写信,指出他对图谶的解释有误,真正得天下的应该是刘秀自己。他在信里也明确表态:“天下神器,不可力争,宜留三思”,自己署名“公孙皇帝”。明确指出根据图谶的解释,真正的公孙皇帝应该是刘秀自己。
刘秀的目标很坚定的,对阻碍统一的势力不惜以武力清除。公孙述既然不愿投降,就没有任何犹豫的余地,可是他却满足于关起门来称王,一次次丧失与刘秀争夺天下的时机,坐待刘秀在消灭了其他割据势力后的最后一击。
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汉军节节胜利,长驱直入。刘秀再次写信劝公孙述投降,重申宽大政策,做了保证。公孙述把信给周围亲信看了,他们都劝他投降。公孙述却说:“哪有投降的天子?”从此左右再也不敢劝他。
面对压境的汉军,公孙述只好乞灵于暗杀,他先派人暗杀了汉朝将领来歙,又派人杀了岑彭,但还是阻挡不住汉军的攻势。
刘秀还想争取公孙述投降,又下了一道诏书,表示可以不追究他杀汉朝两个将领的罪行,只要他自行投降,还能保证他家族的安全。如果再执迷不悟,那只有悲惨的下场。
九月,吴汉率领的汉军进逼成都。公孙述用重金募集了一批敢死队,出奇兵打了一个胜仗。但挽救不了大势,十一月,汉军已攻至成都城北的咸门。此时公孙述翻了翻占卜的书,找到一句话“虏死城下”。他以为应验在吴汉身上,亲自率兵出城作战,结果被刺穿胸部,掉下马来,当晚就丧命。吴汉入城以后,将公孙述的妻儿族人全部杀光,公孙述的头被割下送往洛阳示众。吴汉又纵兵大掠,一把火烧了公孙述的宫殿,成都一片残破。
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正月,吴汉率领凯旋的汉军顺长江而下。此时刘秀正在洛阳宫中接受群臣的朝贺,其中就有大司空窦融,却没有本来也可能在场的隗嚣和公孙述——如果他们当初愿意投降,至少能保全性命吧!
从道义上说,隗嚣、公孙述与刘秀之争不存在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别,要是他们有能力,又能把握机遇,由他们来统一并非没有可能。但从统一与分裂的角度看,刘秀致力于统一,而隗嚣、公孙述既抵制刘秀的统一,自己又不愿从事统一,或者不具备统一的能力,他们的灭亡是必然的,咎由自取,只可怜增添了无数冤魂白骨。反之,如果刘秀容许这种局面存在下去,不仅东汉政权未必能巩固,战争不会断绝,汉朝的疆域或许从此就要分裂为不同的国家了。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三月,前南唐国主、三年前由违命侯改封为陇西郡公的李煜在开封一座住宅里结束了他四十二岁的生命。“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李煜留下了倾诉亡国哀怨的名篇,也留下了一个千古之谜——相传他是被宋太宗毒死的,尽管他死后被尊为太师,追封为吴王,皇帝还为他“废朝三日”以表示哀悼。
十年后的端拱元年(公元988年)八月二十四日,刚被改封为邓王的前吴越国主钱俶欢度六十大寿,朝廷特意派使者赐给他贺礼和宴席。一向对朝廷极其恭敬的钱俶陪同使者一直喝到日暮,当夜突然死亡。他被追封为秦国王,谥为“忠懿”,皇帝专门发布哀悼文告,为他“废朝七日”,还派特使护送他的灵柩归葬洛阳,可谓备极哀荣。此时离五代十国中最后一个割据政权北汉被灭已近十年,投降宋朝的前国君中只剩下一位北汉主刘继元,但已在两年前被封为保康军节度使,安置在最闭塞的房州(治所在今湖北竹山县),三年后身亡。
在中国历史上,宋朝对待亡国之君大概是最优厚的。尽管有好几位都死得不明不白,但身后无不被追封厚葬,子孙安享荣华富贵。不过,因为对待被统一的态度不同,这些前国王的际遇还是有很大差异的,其中最明显的是李煜和钱俶。
后周显德三年(公元956年),周世宗柴荣亲征南唐,至显德五年(公元958年)完全占据了南唐江淮之间的土地,兵临长江。南唐主李璟求和,将江北的十四州六十县全部割让,划江为界,向后周称臣,在国内去帝号,称国主,用后周的年号,降到了一个属国的地位。赵匡胤代周建宋以后,李璟继续保持恭顺,每年上贡大量金银土产。
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李煜继位,对宋朝更加恭敬谨慎。宋朝军队中有不少是原南唐的降人,宋朝要求将他们在南唐境内的亲属送去,李煜立即照办。每次得知宋朝出兵获胜或有喜庆之事,他必定派特使祝贺,并献上金银珍宝、粮食土产。在宋朝灭了南汉以后,他又主动请求除去国号,改“唐国主”为“江南国主”,请求在下诏书时直呼其名,境内的机构也全部降低规格。
李煜这样做的唯一愿望,就是宋朝能够维持南唐的属国地位,让他继续做小国国君,但这无异与虎谋皮。
南唐的服从没有能推迟宋朝的统一步骤,宋朝于开宝七年(公元974年)下诏,命令李煜到开封朝见。李煜当然知道“入朝”是有去无回的,所以称病不奉诏,宋朝找到借口出兵讨伐。南唐的军队毫无作为,李煜也根本不了解军事形势,在大军压境时,还寄希望于宋朝的怜悯,派他堂弟献上二十万匹绢、二十万斤茶叶、金银器物、王室用品等,结果他的堂弟被扣,宋军兵临城下。李煜又派徐铉去见赵匡胤。徐铉说:“李煜无罪,陛下兵出无名。他以小事大,就像儿子对待父亲,从来没有过失,怎么还派兵来攻打呢?”赵匡胤的回答直截了当:“既然是父子,怎么能分两家呢?”一个月后,南唐的都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已经危在旦夕,徐铉再次出使,最后一次请求赵匡胤保全南唐。他不断争辩,赵匡胤大怒,按着宝剑说:“不须多言!江南亦有何罪?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鼾睡邪!”(我躺在床上,床底下有一个人在打鼾,这怎么行呢?)道理已经讲得很明白。
开宝八年(公元975年)冬,江宁城破,李煜只好出宫门投降。赵匡胤没有太为难他,就免了他的罪,封他为光禄大夫、检校太傅、右千牛卫上将军、违命侯。前面的那些都是虚衔,违命侯虽为侯爵,却是一个不光彩的政治帽子,到第二年宋太宗继位后才改封为陇西郡公。
李煜降宋后的日子并不好过。他曾经申诉生活困难,宋太宗下令增加他的月俸,并一次性补助了他三百万钱。宋太宗新建崇文院(皇家图书馆),收藏了八万卷书,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从南唐缴获的。有一天宋太宗到崇文院看书,召来李煜和前南汉国主刘鋹,让他们自由翻阅。太宗问李煜:“听说你在江南时喜欢读书,这里的不少书就是你原来的,你来朝廷后是否经常看书呢?”李煜无言对答,只能叩头谢罪。
割不断故国情怀、受不尽亡国之痛的李煜只能以泪洗面,写下哀婉的词句,苟延残生。
比起李煜,钱俶更加识时务,知天命。但也是形势所迫,不得不然。吴越的辖境很小,只有今天的浙江省、上海市和江苏的苏州,军事上毫无能力对抗。所以钱俶始终服从中原王朝,无论是后汉、后周还是北宋。北周进攻南唐时,要他派军队配合,他也不顾唇亡齿寒,完全服从,赢得朝廷对他的格外恩宠。
北宋代周后,钱俶每年上贡的数额又有增加,并且还派儿子去进贡,但这些都不会影响赵匡胤的统一时间表。赵匡胤在开封薰风门外造了一所大住宅,占地好几个街坊,建筑宏丽,家具用品一应齐全。他召见吴越的进奉使者,告诉他:“我几年前就起草了诏书,最近又建了离宫,赐名‘礼贤宅’,就等着李煜和你的主人,看谁先来朝见,我就赐给他。”
开宝七年(公元974年)冬,宋军出师征南唐,赵匡胤又要求钱俶派兵配合。李煜曾经送了一封信给钱俶:“今日无我,明日岂有君?”宋朝今天把我灭了,明天还有你吗?钱俶非但不予答复,还将这封信上交朝廷,以示忠诚。他不顾大臣们的劝阻,亲率五万大军攻下南唐的常州,又派大将沈承礼随着宋军攻下了润州(今江苏镇江),进兵金陵(江宁)。
赵匡胤与这位立了大功的元帅约定:“你现在应该到开封来和我见面了。”还表示自己已经向上帝发了誓,决不食言,肯定会放他回去。开宝九年(公元976年)二月,钱俶只得带着妻子孙氏、儿子一起入朝。赵匡胤以最隆重的规格接待,派皇子到睢阳迎接,并亲自到礼贤宅检查接待的准备工作。钱俶一到开封,就成为礼贤宅的主人。其实李煜在此前已经到开封,不过他是亡国之君,丧失了入住礼贤宅的资格。
钱俶带着巨额的财宝物资,害怕赵匡胤不放他回去,所以不断地贡献这些财宝。赵匡胤对他也是优待有加,给了他最高礼遇,可以佩剑上殿朝见,皇帝下诏书的时候只称他为吴越国王而不用名字,又封钱俶的妻子为吴越国王妃。宰相提醒赵匡胤从来没有异姓诸侯王的妻子可以封妃的制度,他说:“那就从我朝开始吧,以示对他特殊的恩宠。”在举行家宴时,赵匡胤让他的两个弟弟,以后的宋太宗和另一个弟弟赵光美,与钱俶行兄弟之礼,吓得钱俶跪在地上磕头,哭着推辞。到了四月,赵匡胤说:“天气快热了,你可以早些回去。”钱俶表示今后愿意每三年来朝见一次,赵匡胤却说:“路途遥远,还是等我下诏再来吧!”只留下了他的儿子。
据说,临别时赵匡胤赐给他一个密封的包袱,让他在路上打开看。钱俶一看,都是宋朝的群臣要求将他留下来而上奏的章疏,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因此对赵匡胤更加感激。
其实取消吴越国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赵匡胤之所以不急于留下钱俶,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守信用,而是因为在吴越国以南还有在福建漳州、泉州的陈洪进,如果能用和平的手段解决这两个割据政权自然再好不过。只是赵匡胤自己来不及看到,他在毫无先兆的情况下突然去世。
两年后的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三月,钱俶再次被要求入朝,这次他带去了更多的金银财宝和土产礼品,宋太宗对他也格外隆重地接待。四月,同时被要求入朝的陈洪进向朝廷献出了泉州、漳州。钱俶知道时间已到,赶快请求撤销封他的吴越国王、天下兵马大元帅,将军队交给朝廷,并允许他回国,遭到拒绝。钱俶不得不做出最后的抉择,上表献出所辖的十三个州、一个军、八十六个县。宋太宗立即恩准,并且封钱俶为淮海国王。不久,朝廷出动了一千零四十四艘大船,将钱氏直系亲属和境内官吏全部送往开封。至此,五代以来南方的割据政权全部消灭。
钱俶识时务的抉择使他入宋以后的处境与李煜截然不同,他是所有亡国之君中唯一被封为王爵,并且一直保持到死的。钱氏子孙世代显贵,成为少有的大族,繁衍至今,名人辈出。虽然有人也怀疑钱俶的突然死亡是皇帝下的毒手,但是他入宋以后享了十年的荣华富贵,又活到六十岁(在当时已属高龄),应该心满意足了。还应看到,由于吴越国的辖境一直没有受到战乱的破坏,从唐朝后期开始经济持续发展,苏南、浙北成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到宋朝就有了“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说法,以及“苏、常(州)熟,天下足”的民谚。以后,这些地方一直在经济上领先于全国,也成为文化最发达的地区。总结这些历史,我们不能不肯定宋朝和钱俶双方所做的贡献。
公元959年,周世宗柴荣去世,由他七岁的儿子柴宗训继位。第二年元旦,朝廷接到警报,辽国的军队与北汉联合南下,朝廷立即派殿前都点检赵匡胤率大军抵御。军队出开封当天,就驻扎在附近的陈桥驿。第二天清晨,天还没有亮,将士们就包围了赵匡胤的大帐。他的部下石守信等人带着士兵,有些将士还拿着刀,围着赵匡胤说:“现在天下危急,皇帝年幼,无法控制局面,只有你出来继位才能挽救大局。”说完不由分说,把一件已经准备好的皇帝的黄袍披在他身上,拥着他上马,回师开封。赵匡胤就在当天继位,建立宋朝。
第二年,赵匡胤的谋臣赵普几次劝他解除下面将领的兵权。赵匡胤说:“石守信这些人不会背叛我的,你过虑了。”赵普说:“我倒也不是怕他们会背叛你,但是我看这些人都没有控制大局的能力,控制不了他们的部下。下面的人万一搞什么花样,他们会身不由己。”
于是有一天,赵匡胤将石守信等人召到宫里喝酒。大家喝得高兴,赵匡胤屏退左右,对他们说:“唉,要不是你们,我现在做不了皇帝,但是皇帝可不好做,还不如做个节度使那么轻松,我没有一天晚上睡得好觉。”
石守信问他是什么原因,赵匡胤说:“这你还不明白?谁不想做皇帝啊。”
石守信这些人一听,赶快跪下磕头:“陛下你怎么能说这话呢?现在天命已定,谁还敢有异心?”
赵匡胤说:“你们当然不会。但如果你们的部下要荣华富贵,你们挡得住吗?一旦有人将黄袍加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是想不做,办得到吗?”
石守信等人吓得不断磕头,哭着求赵匡胤:“我们太愚笨了,没有想到这一点,陛下你可怜可怜我们,给我们指一条生路吧!”
赵匡胤说:“人生在世就像白驹过隙,所以要追求富贵,不过就是要多积点钱,自己能够过好日子,也使子孙不要受穷。你们为什么不把兵权交掉,出去做大官,见好的田就买,见好的房子就买,为子孙立下永远花不完的产业,然后自己找些歌儿舞女,早晚饮酒作乐,颐养天年。我还可以跟你们结为儿女亲家,君臣之间从此毫无猜疑,上下相安,不是很好吗?”石守信等人听明白了赵匡胤的真意,赶快感谢陛下为他们想得那么周到。
第二天上朝,石守信等人纷纷上奏,有的说年纪大了,有的说以前受过伤,有的说现在精力不济,用各种借口要求放弃兵权。
赵匡胤全部照准,封这些人担任不同地方的节度使,只有石守信留任,但实际上已经没有兵权。但不久他又想让天雄节度使符彦卿掌禁卫部队,赵普就劝他:“符彦卿名威已经很高,怎么还可以委他兵权呢?”赵匡胤说:“我待他这么厚,他会辜负我吗?”赵普冷冷地说了一句话:“那陛下你怎么辜负了周世宗呢?”赵匡胤没有话说,也就不再动这个脑筋了。
以后王彦超等将领到首都来朝见,赵匡胤又请他们在后宫喝酒,酒喝足了,对他们说:“你们都是国家的功臣,长期驻守在外面很辛苦,这不是我优待你们的意思。”王彦超等人明白了,马上要求:“我们本来就没有什么功劳,一向蒙你恩宠。现在年纪大了,身体差了,还请让我们退休吧”。赵匡胤当然很高兴,一批节度使纷纷表态,都说自己以前打仗怎么辛劳,现在身体不好,纷纷要求罢官。赵匡胤说以前的事别提了,第二天上朝的时候,一律批准他们解除节度使职务。
表面看来很简单,喝两次酒,就把中央和地方上将领的兵权都解除了。其实哪一个皇帝不想解除下面将领的兵权?但往往解除了这几个,其他人又慢慢形成了对军队的控制权,而且弄得不好,来不及解除下面将领的兵权,自己却被他们推翻了。一些开国君主则走向另一个极端,因为对立下战功的将领不放心,又无法有效地解除他们的兵权,干脆大开杀戒,将功臣大将斩尽杀绝。
那为什么赵匡胤能够成功呢?
其实在这两次宴会的背后,赵匡胤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他的时机选择得很好,就在当皇帝不久,他的权威没有受到任何动摇。此时他主动实行这前所未有的变革,又采取巧妙的措施,迅雷不及掩耳,所以他成功了。要是等到年纪大了,控制能力差了,或者等到下面的将领已经形成很大的权势,尾大不掉,这个时候就来不及了。更重要的是他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比如他说到做到,真的给了那些将领很大的好处,给他们很高的待遇,甚至还给他们颁发丹书铁券。这个东西至今有实物传世,就是在一块方的铁块上面铸字,写明具体内容,嵌上红颜色,赐给那些将领,保证他们的子孙只要不是犯谋反大逆的罪行,可以凭这个证据免除一次或几次死刑。
但如果罢了这些将领的兵权,没有一个新的制度,无非是换了几个人,以后也难免不发生其他将领通过军权威胁到皇权的情况,而赵匡胤恰恰随之建立起相应的新制度。
首先,很多人被罢了兵权后,就被封为节度使。但是大家注意,这个节度使已经不是从唐朝后期到五代那个藩镇割据和分裂时候的节度使了。那时的节度使,实际上垄断了地方上的一切权力,既掌军权,又掌政权、财权,权力都集中在节度使手里,所以朝廷很难控制。而且在他死后,往往由部将和后人要挟朝廷,承认由他的后人继承,变相成为世袭。
但到赵匡胤“释兵权”以后,节度使已经变成了一个虚衔,只是有相应的待遇,既不需要上任,更不可能带兵,就是享受一个节度使(军区司令)的俸禄和礼遇。比如岳飞因为立了战功,宋高宗曾经封他为清远军节度使。清远军在广西融州,但岳飞根本没有去过广西。清远军节度使的头衔就是享受节度使的待遇,至于前面用什么军的名义无关紧要。岳飞自然不必去清远军赴任,也不会因此而有对那里一兵一卒的指挥权。
那么宋朝的兵权交给谁了呢?
由皇帝自己管了。宋朝军队的主体称为禁军,集中驻扎在首都和战略要地。禁军只设教官,不设统帅,平时由教官负责训练。朝廷有枢密使,行使相当国防部长的职权,根据皇帝的诏令管理和调动禁军,而枢密使是由文官担任的。套用一个现代概念,国防部长是由文官担任的。边防有需要或进行征战,临时由朝廷任命统帅,调拨禁军归他指挥。战事结束或任务完成,统帅另行安排,军队交回朝廷。所以宋朝有“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传统,因为“将”都是临时派的,“将”和“兵”只有在这段时间里能相互“知”,而下一次派来的“将”大多会是另一个人,同一位“将”下次带的很可能就是另一批“兵”了。尽管这必定会影响军队的战斗力,但“将”要形成自己的“兵”,或利用“兵”达到个人的目的,包括谋反作乱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职业军人、将领也就没有干预政治的理由和途径了。
驻在地方上的军队称为厢军,主要负责治安,打击盗匪。宋朝将全国划分为十五路,路内行政分别由四位不同的官员主管,安抚使管军事民政,厢军由他指挥;转运使管财政兼监察;提点刑狱使管司法狱讼;提举常平使管仓储救恤。还规定各使的衙门设在不同地点,非经批准不能随意离开各自的任所,有的管辖区也不完全重合。虽然厢军归安抚使管理指挥,却离不开其他各使的配合,经费的调拨和监察得通过转运使,粮食和物资的分配调拨离不开提举常平使,如果涉及司法狱讼还得找提点刑狱使。如果涉及某一块不属本路某使管辖的地方,还得找其他路的主管。分权管理、相互制约的体制不仅使路的管辖范围内不可能出现一个集大权于一身的统治者,也使安抚使不能单独指挥厢军,更无法将厢军变成自己的私属,或利用厢军发动叛乱。当然在防御外敌入侵时,这种体制无法在短时间内组织、协调有效的军事行动,厢军起不了多少作用,甚至形同虚设。
从赵匡胤“杯酒释兵权”以后,宋朝没有发生过稍有规模的军事叛乱,也没有出现过军事政变。在两宋之际或金兵南下时,个别将领想趁机政变,很快就被挫败。正因为如此,宋朝开创的军队管理体制和地方行政分权制度,基本为以后各朝沿用。“杯酒释兵权”不仅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还是中国历史上一场重要变革的开端,一个重要的标志。
公元1279年3月19日,宋、元的军队在厓山(今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南海中)海上决战,宋军溃败,主将张世杰退守中军。日暮时分,海面风雨大作,浓雾迷漫,张世杰派船来接宋帝出逃。丞相陆秀夫估计已无法脱身,先命令妻子跳海,然后对九岁的小皇帝赵昺说:“国事如此,陛下当为国死。”背着他跳海殉国。
七天后,海面浮起十万余尸体,有人发现一具穿着黄色衣服、系着玉玺的幼尸,元帅张弘范据此宣布赵昺的死讯。消息传出,完全绝望的杨太后跳海自杀。
张世杰被地方豪强劫持回广东,停泊在海陵山(今广东阳江市海陵岛),陆续有一些溃败的部众驾着船来会合,与张世杰商议返回广东。此时风暴又起,将士劝张世杰弃舟登岸,张世杰说:“无能为力了。”他登上舵楼,焚香祈求:“我为赵家已尽了全力,一位君主死了,又立了一位,如今又死了。我之所以不死,是想万一敌兵退了另立一位赵氏后裔继承香火。现在又刮那么大的风,难道这是天意吗?”风浪越来越大,张世杰完全绝望,落水身亡。
至此,南宋的残余势力已经全部被元朝消灭。
近代有人散布一种说法:厓山以后无中国。我们来看看厓山之役的当事人,也就是宋朝最后几位忠臣他们的看法和做法。
首先是文天祥。文天祥是在宋祥兴元年(元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十二月被元兵俘虏的,他坚贞不屈,以各种方法自杀,或者故意激怒元朝方面,想求速死。被押解到大都之初,文天祥还是要求速死,但他的言辞间已经不否认元朝的既成地位。比如,他自称“南朝宰相”“亡国之人”,但称元朝的平章阿合马为“北朝宰相”,承认他是北朝的宰相,也就是把元朝看成是“北朝”,实际上承认它与宋朝这个“南朝”有平等的地位,当然也就是中国的一部分。
此后,文天祥的态度又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当有人向他转达元世祖希望他出仕的意向时,他说:“国亡,吾分一死矣。傥缘宽假,得以黄冠归故乡,他日以方外备顾问,可也。若遽官之,非直亡国之大夫不可与图存,举其平生而尽弃之,将焉用我?”有的人认为这种说法不足信,但实际上在其他的史料里也提到文天祥的态度是:“数十年于兹,一死自分,举其平生而尽弃之,将焉用我?”(你现在用我的话,就毁了我自己一生的志向,对你们有什么用?)所以可见他也承认元朝已经取代宋朝的事实。
而且,在文天祥被俘前,他的弟弟文璧已经在广东惠州投降元朝,以后又出任临江路的总管。据说文天祥在写给他三弟的信中说:“我以忠死,仲以孝仕,季也其隐”;明确了三兄弟的分工:我忠于宋朝必须死,老二他可以做元朝的官,以便尽孝,你就隐居下来,侍奉家人。
实际上,文氏家族的确是靠文璧赡养的。文天祥被杀以后,欧阳夫人由文璧供养,承继文天祥香火的也是文璧的儿子,因为文天祥自己没有后代。文氏家族继续繁衍,主要靠文天祥的两个弟弟,而他们都成为元朝的官员或百姓。
这说明,根据文天祥的价值观念,他是宋朝的臣子,并出任过丞相,宋朝亡了他就应该殉难,至少不能投降元朝当它的官。但他承认元朝取代宋朝的事实,包括他的弟弟、妻子在内的其他人可以当元朝的顺民,甚至可以出仕。在文天祥心目中,这是改朝换代,北朝战胜南朝,新朝取代前朝。
另一位宋朝的孤忠的态度与文天祥相同。曾经担任宋朝江西招谕使的谢枋得,曾五次拒绝元朝的征召。在答复那些奉命征召的官员时,谢枋得说得明明白白:“大元制世,民物一新。宋室孤臣,只欠一死。枋得所以不死者,九十三岁之母在堂耳。”(现在进入新朝了,但我是宋朝孤臣,应该死,所以不死是因为家里还有九十三岁老母亲要我供养。)他甚至说“世之人有呼我为宋逋播臣者亦可,呼我为大元游惰民者亦可,呼我为宋顽民者亦可,呼我为大元逸民者亦可。”“且问诸公,容一谢某,听其为大元闲民,于大元治道何损?杀一谢某,成其为大宋死节,于大元治道何益?”他清楚表明承认元朝,“把我当成一个不接受你的逸民,也可以把我当作宋朝留下的一个逸民,为什么容不得我这个人?你把我杀了,对你有什么好处?”他承认宋朝已亡,元朝已立,只要元朝不逼他出来做官,他愿意当一名顺民,不会有什么反抗举动。但是元朝的福建地方官一直逼着他北行,他最终只能在大都绝食而死。可见他抗拒的是要毁坏他的名节、逼他出来做官,而不是抗拒元朝本身。他也知道抗拒不了,元朝的存在已经成为事实。
态度最坚决的是郑思肖。在宋亡后,他依然使用宋朝年号,表明他不承认元朝,希望等到宋朝的“中兴”“复兴”。但到了“德祐九年”,文天祥死后的第二年,他也不再用具体的年号记录了,证明他对复国已经完全绝望,已经不得不接受元朝存在的事实。不过,像郑思肖这样的人在宋朝遗民中也是绝无仅有的。
总之,最忠于宋朝的当事人也已经承认元朝取代宋朝,是另一个“中国”的事实。
我们要看到,元朝与宋朝的区别,最主要的是统治者成了蒙古人,统治民族成了蒙古族,但其他各个方面,它的土地、人口、制度,甚至主流价值观念都没有明显的改变。
我们现在讲是不是中国,就要看这个“中国”的含义在当时是不是像我们现在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其实前文我已经讲过,“中国”这个词的含义是不断变化的,总的趋势是它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大,最终成为我们国家的代名词。
在这个过程中,开始时只有中原王朝才认为自己是“中国”,被承认为“中国”。但是随着周边的其他民族不断地向中原扩张,甚至一度入主中原,他们在文化上、制度上、价值观念上,都逐渐地接受了“中国”和中原王朝的价值观念。这些民族建立的政权,一旦占有中原,甚至占有部分中原地区,他们就会自称“中国”。
在分裂时期,如果一个政权有统一目标,或者最终实现了统一,该政权必然会把自己看成“中国”,而把对方看成“非中国”。等到统一恢复,所有原来的政权都被以后的统一政权承认为中国。如唐朝就同时修了《北史》《南史》,元朝就同时修了《宋史》《辽史》《金史》,都被后世承认为“正史”,就是说这些政权记录的历史所覆盖的地域范围早已被承认为中国。
明朝的法统来自元朝,也给元朝修了一部《元史》,是“二十四史”之一。如果元朝已经不是中国,那明朝是什么国呢?
其实早在唐朝时,就已经有人从理论上阐述了“中国”这个概念。有位皇甫湜,他在《东晋元魏正闰论》这篇文章中就指出:“所以为中国者,以礼义也。所谓夷狄者,无礼义也。岂系于地哉?”也就是说,中国与夷狄的区别是礼义,而不是居住在什么地方。
另一位学者说得更明白:“苟以地言之,则有华夷也。以教言,亦有华夷乎?夫华夷者,辨在乎心,辨心在察其趣向。”就是说,如果从地域来分可能有华夏聚集地与夷狄聚集地。“以教言”,根据价值观念,难道也有华、夷的区别吗?所以他认为华夷之间“辨在乎心”,区别在于“心”——文化、意识;“辨心在察其趣向”,怎么辨他的心,就看他的行为规范、他的生活方式。所以从来没有把外族完全看成是夷狄,一旦他们进入中原,接受了中原的文化,接受了传统的价值观念,就是华夏、“中国”了。
如果将中国作为一个制度概念,那么从蒙古入主中原开始就基本接受和继承了以往各朝的制度。到了元朝,在原金、宋统治区和汉人地区实行的制度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但更趋于专制集权,权力更集中于蒙古人、色目人,从宋朝的文治、吏治倒退,并影响到以后的明朝、清朝。但是另一方面,从治理一个疆域辽阔、合农牧为一体的大国需要出发,元朝的制度又有创新,比如说元朝建立的行省制度,以后为明朝、清朝、民国所沿用,直到今天。这个制度不是中国的制度吗?
总而言之,从“中国”这一名称出现至今三千一百余年间,它所代表的疆域逐渐扩大和稳定,也有过分裂、缩小和局部的丧失;它所容纳的民族与文化越来越多样和丰富,总的趋势是共存和融合,也有过冲突和变异;它所形成的制度日渐系统完善,也受到过破坏,出现过倒退;但无论如何,中国是始终延续的,从未中断。
从秦朝至清朝,无论是膺天命还是应人心,统一还是分裂,入主中原还是开拓境外,起义还是叛乱,禅让还是篡夺,一部“二十四史”已经全部覆盖,当然包括元朝,包括厓山以后。无论“厓山”前后,都是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