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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統一政府文治之演進由漢武帝至王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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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白西漢文治政府之意義,先應注意到當時的一般情態。

古代封建社會,到戰國已逐步消失。軍人、游仕、商人,不斷由平民社會中躍起,他們攀登政治舞臺,而攫得了古代貴族之特權。

秦代統一政府在此種劇變過程中產生,因其歷年甚暫,那時的社會情態現在無可詳說。

就漢初情況而論,似乎秦漢之際雖經歷了幾次戰亂,而戰國以來社會變動的趨勢,依然照樣進行。

社會上一般生活,都起了絕大變動,只有農民,還比較呆滯在陳舊的狀態下過活。

封建時代的農民,對其上層統冶者,約有如下幾種負擔:

一曰稅。

此即地租。農民耕地,在政治觀念上,係屬於其地封君之所有,故農民對其封君每年應納額定之租稅。

二曰役。

因土地所有權的觀念,轉移到農民的身分,耕地者對其所耕地之封君有臣屬之關係。所謂「四封之內,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因此每年於農隙,又須對其封君為額定的幾天勞役。如浚河渠、築城防、起墳墓、建宮殿等。

三曰賦。

遇封君貴族對外有戰事,農民須對其封君貢獻車牛,或勞力。農民不能有披堅執銳之榮耀身分,僅在軍隊中服勞役,乃至追逐軍後助威作勞。

四曰貢。

此出農民情感上之自動,如逢年節,向其封君獻彘、兔、雞、鵝或絲、布之類。

上四項,一為粟米之征,二、三為力役之征,四為布帛之征。此皆已為一種規定之義務。一一沿襲到秦漢無變。就漢初情形言,農民對政府負擔大體如次:

一、田租。即稅

戰國以來租額無考,惟孟子屢言什一之稅,知戰國租額決不止什一。漢制則什伍稅一,又時減半徵收,則為三十稅一。自文帝十三年除民田租,至景帝元年後收半租。其間凡十一年未收民租,為歷史所僅見。

二、算賦。即後世之「丁口稅」。

「賦」本出車牛、供夫役之義。戰國以來,兵爭連年不息,於是非常的、即臨時的。無定期的賦,漸變為按年的經常項目。亦不必眞出車牛、夫役,而徑以錢幣替代,各處按人口輪派,遂成後代之所謂「人口稅」。秦人「頭會箕斂」,卽此。派人持大箕到各鄉村按人頭算繳納也。漢代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十五至五十六。其未滿年齡者,七歲至十四出口賦錢人二十。武帝征伐四夷,重賦於民,民產子三歲則出口錢,人二十三,三錢以補車騎馬,(即戰馬。)民至生子輒殺。又買捐之云:「文帝時民賦四十,武帝時民賦數百」,蓋亦時有輕重。

三、更戍。即兵役。

古代農民本無武裝,戰國以下,既征共賦,又編其丁壯為軍隊,於是農民於納賦外又須從軍;而「從軍」與「從役」兩事,在當時觀念上,往往不易分析。故漢人更戍凡分三項:

(一)中央政府之防衛 此名「正卒」,年二十三乃為之,以一年為期。古制二十成丁,授田百畝,三年耕有一年之畜,故至二十三乃可為正卒。三輔來者為「北軍」,掌衛京城;郡國來者為「南軍」,掌衛宮門。漢帝以正月行幸曲臺,臨饗罷衛士。又郡國材官、即步兵。騎士,亦為「正卒」,期亦一年。農民正式服兵役者凡二歲。於每年之九月都有「都試」,即大操也。

(二)邊疆戍守 此名「屯戍」,亦名「繇戍」。天下人皆直戍邊三天。雖丞相子亦在戍邊之列。亦每年輪值。不行者出錢三百入官,官以給戍者:是為「過更」。戍邊以三日者,古代封建侯國,四境相距不甚遠,故國人得輪值三日以均勞佚。秦既一統,乃適會稽戍漁陽,陳勝、吳廣遂以揭竿而起。漢人變通其制,許有過更則可無秦禍。

漢兵出於民,往來繇戍衣裝皆自補,遠征則食其郡國之粟,惟衛士得衣食縣官,罷遣侑享。因此漢無養兵之費。

(三)地方勞役 此名「更卒」。一月一更。即每年輪值一月。次直不往,出錢雇貧者,月錢二千。親服役曰「踐更」。賈捐之云:「文帝時,丁男三年而一事。」

此種負擔,在當時已為極重。尚有郡國對中央之貢獻,其詳不可考。

漢書食貨志在李悝盡地力之教,謂:「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歲收畝一石半,為粟百五十石,晁錯並謂:「百畝之收,不過百石。」除十一之稅十五石,餘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為粟九十石,餘四十五石。石三十,為錢千三百五十。除社閭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衣,人率用錢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此農夫所以常困,有不勸耕之心。」盡地力之教未必眞李悝語。且農民經濟變動較少,可以推見漢初情形。董仲舒則謂:「月為更卒,已複為正,一歲屯戌,一歲力役,三十倍於古。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

農民在無可聊賴中,首先是出賣耕地,出賣耕地後生活不免更苦。

董仲舒云:「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較國稅重十五倍。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荀悅云:「官收百一之稅,民輸大半之賦,官家之惠優於三代,豪強之暴酷於亡秦。」故漢文之輕徭薄賦,仍無救於社會之兼并。

其次只有出賣妻子乃至於出賣自身。如此則算賦、更役等負擔皆免。漢制奴婢倍算,然自有主人負之,與奴婢不涉也。此為漢代奴婢盛多之來源。

漢代公私皆盛畜奴,蜀卓氏至僮千人,程鄭亦數百。武帝時,楊可告緡,得民奴婢千萬數。元帝時,貢禹言官奴婢十餘萬。蓋有犯法沒為奴者,而不能完租賦、踐更役亦屬犯法。則自賣為奴與沒官為奴亦正等耳。自賣為奴猶較自由,有樂生之望,毋怪漢民自願賣身之多。後代不徵丁口稅,則不需出賣為奴。

否則亡命。即脫去籍貫,流亡他鄉。舍匿亡命有罪;而或則冒罪藏匿,因其別有可圖之利。 是為「任俠」。商賈必盛蓄奴婢,任俠必多匿亡命,二者形成漢初社會之中層。

當時商賈經營事業,據史記貨殖傳所載。約可分為採冶、製造、種殖、畜牧、運輸諸項。這些事業,第一有待於山澤禁地之解放,詳第五章。第二則有賴於大規模之奴隸運用。

貨殖傳所舉當時大富,如鐵冶、鼓鑄、燒鹽、轉轂即運輸。諸業,均有待於眾多之人力。即其所言末業為貧資,如種樹果菜,如畜養豕魚,如屠沽,如販糴,如制器漆髤,如皮革雜工等,亦待奴役以為操贏之算。大抵其時所謂商賈,以工虞農牧為本,以轉販居積為副,故奴婢為治產一要素。齊刁間收取桀黠奴,使逐魚鹽商賈之利,或連車騎、交守相,然愈任之,終得其力,起富數千萬。班固以「馬蹄噭千,牛千足,羊彘千雙,童手指千」並舉。張安世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遂富於大將軍霍光。漢樂府:「孤兒命當苦,兄嫂令我行賈,南到九江,東到齊與魯。」王褒僮約,列舉操作專案。諺曰:「千金之子不死於市」,則作於家賈於市者,皆奴也。其時奴隸率利用於製造及商業,而農業則己進為小規模的耕作,並無附著於土地,隨土地而買賣之「農奴」。奴隸生活待遇亦優。可以有家室、財產、兒女,甚至連車騎、交守相,此與歐洲羅馬農奴不同。

以錢幣買奴力以逐利長產,經營貨殖者為商賈。以意氣情誼收匿亡命共為姦利,甘觸刑辟而市權勢者則為任俠。墨經:「任士損己而益所為。」韓非八說:「棄官寵交謂之有俠。」史記遊俠傳謂:「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親屬,藉於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廠賢者,顯名諸侯,不可謂不賢者。此如順風而呼。而布衣之俠靡得而聞。」是戰國任俠本指四公子輩廣招賓客而言。漢書季布傳注:「俠之言挾也。」其時貴族階級猶未全泯,故有力挾眾。漢興,而閭巷之俠起,正可見世變。儒、墨皆不重俠,後人卽認儒、墨為俠,非也。

任俠之所舍匿,則曰「賓客」,然賓客與奴婢身分無殊。同樣逃避國家課稅,失其為公民之資格。任俠既以意氣肝膽匿亡命,則亡命者亦出肝膽意氣感激相報,乃至作姦剽攻、鑄錢掘塚之類,無所不為。後人乃漸以此等為「俠」。而此一團體之生活亦得維持。任俠之權勢與富厚,乃與商賈亦略相當。濮陽周氏舍匿季布,置之廣柳車中,並與其家僮數十人至魯朱家所賣之。則任俠間亦自有大批奴僮相賣買矣。

任俠與商賈,正分攫了往者貴族階級之二勢。一得其財富,一得其權力。吳、楚七國反,周亞夫至洛陽,得劇孟,曰:「吳、楚寧大事而不求劇孟,吾知其無能為已。」天下騷動,大將軍得之,若一敵國,其權力可想。皆以下收編戶之民,而上抗政府之尊嚴,只要政治上沒有一個辦法,此等卽是變相的貴族。故司馬遷稱貨殖富人為「素封」也。

現在再看上層政府裡面的人物。

漢高得天下,大封同姓及功臣,並明約「非劉姓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所謂有功,大體上只指軍功而言。即相助劉氏得天下者,此即商鞅在秦所定「尚首功」之制也。漢二十級爵承襲秦制,自步卒到封侯,皆以戰功為階級,是漢亦以軍人代貴族,明亦。此為政府的最上層。其次的官僚,則大半由郎、吏出身。

郎官是隨從在皇帝近旁的一個侍衛集團。掌守門戶,出充軍騎,無定員,多至千人。其制度略近於戰國時代國君乃至於貴族卿相門下的食客與養士。或曰:「郎之為言廊也」,因傳衛宮殿廊廡之下而得名;或則曰:郎之得名,蓋猶周宮鬱人、鬯人、雞人之「人」。

郎官來歷,不出下列數途:

一、蔭任。

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歲,得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如蘇武、韋玄成皆由此出身。此卽戰國策趙老臣觸簪見趙太后,願其少子「得補黑衣之數」之類也。

二、貲選。

家貲滿五百萬,得為常侍郞,如張釋之、司馬相如皆以貲為郎。蓋高貲者得上書自請宿衛,祿不豐而費大,故張釋之為郎十年不得調,謂其兄曰:「久宦減仲產」,欲自免歸也。楊惲傳:「郎官故事,令郎出錢市財用,給文書,乃得出,名曰山郎。移病盡一日,輒償一沐。或至歲餘不得沐。其豪富郎日出遊戲,或行錢得善部。貨賂流行,轉相仿效。」是郎署多富人,武帝后猶然。

三、特殊技能。

衛綰以戲車為郎,荀彘以禦見侍中,此如戰國策馮煖欲為孟嘗君客,孟嘗君先問「客何能」也。東方朔上書自衒鬻,用三千奏牘,武帝讀之,輙乙其處,二月乃盡,得為常侍郎。然史謂東方朔「與枚皋、郭舍人俱在左右,詼啁而已」。其先東方朔侍遇乃與侏儒等。文士之與誅儒,同樣為皇帝一時好奇心所愛好,而畜之宮中,則與戲車、善禦皆一例也。此外尚有以孝廉為郎者,如王吉、京房、蓋寬饒、杜鄴、師丹之類。有射策為郎者,如蕭望之、馬宮、何武之類,皆後起。

第一項是變相的貴族世襲,第二項是封建貴族消滅後的新貴族,富人。第三項則是皇帝私人。郎官集團性質之分析,不過如此。然而政治上之出身,卻正在此。後漢書明帝紀,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羣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則民受殃。」又按:郎官制度蓋為政制淺演之民族所必經之一級,如後世金人以世胄或士人為內侍,(見斜卯愛實傳。)又如元之四怯薛制等,皆略相似。

郎以外有吏,吏是各官署的幫辦人員。吏的來歷,亦無一客觀標準,大體仍多為富人所得。

漢制吏途凡三:一曰郡縣吏,不限資格,平民自願給役者皆得為之。賈誼、張湯、王吉、龔勝、瞿方進、穀永,皆由吏出身。然韓信「以家貧無行,不得推擇為吏」,大抵在上者擇家貲,在下者惟有行,如高帝以長者得為亭長是也。則小吏亦複有貲選也。二曰中都官掾屬,自丞相以下各官府皆可自辟署,或先為郡吏,或本為布衣,亦不限資格,優者則薦於朝。如楊敞、蔡義、楊雄,皆由此進。三曰獄吏,猶今時法官,以明習法令名。公孫弘、于定國、丙吉、尹翁歸、薛宜,皆曾為之。然景帝后二年詔,謂:「今貲算十以上乃得宦,應劭曰:「十算,十萬。」漢一金值一萬,文帝云:「百金中人十家之產」,則中人一家產當十萬也。減為貲算四得宦。」董仲舒言:「長吏多出於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選郎、吏又以富貲,未必賢,此卽「蔭任」與「貲選」二途。是以廉恥貿亂,賢不肖混淆。」是當時吏途,亦大率為富人也。

如是則當時的政洽組織,第一層是宗室,封建諸王。第二層是武人,以軍功封侯。漢制非封侯不得拜相;亦有以外戚恩澤侯者。第三層是富人,得以貲進為郎、吏,謀出身。第四層是雜途。無論為郎為吏,皆須憑機緣進身而得在上者之歡好。文學、儒術亦雜途之一。

要論漢初學術,必推溯及於先秦。

從另一觀點言之,則先秦學術可分為一古官書之學,即漢初人所謂「詩、書古文」之學,亦中漢以後人所謂「六藝」之學,或「六經」之學,乃由早起儒、墨兩家所傳播,所謂「稱詩、書,道堯、舜,法先王」,為先秦較舊之學派。又一百家之學。「家」乃私家之稱,此乃民間新興學。儒、墨以後,百家競起,率自以其所見創新說,不必依據古經典,寓言無實,為戰國較新之學派。

若以時期言,古官書之學在前,百家言在後。若以地域言,古宮書之學盛於東方齊、魯,所謂「鄒、魯之士,縉紳先生,多能言之」也。,百家言遍及中原三晉。三晉之士,急功好利,率務趨時,不樂為純粹學理之研討。兵、刑、農、法、縱橫皆在也。道家如莊、老,陰陽如鄒衍,持論運思較玄遠者,皆近東之士。荀卿以趙人而游齊,雖深染東方學風,而不脫三晉習氣。其弟子韓非、李斯,則皆中原籍也。游秦者以中原功利之士為多,東方齊、魯學人,少有入秦者。

秦代焚書,最主要者為六國史記,即當代官書。其次為詩、書古文,即古代官書之流傳民間者。而百家言即後起民間書。非其所重。按:此三類分法,已見莊子天下篇,漢書藝文志因之。謂秦焚書而詩書古文遂絕者,有史記六國表序,太史公自序、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揚雄劇秦美新、王充論衛書解、佚文、正說諸篇。謂秦焚書不及諸子者,有論衡上述諸篇、趙岐孟子題辭、王肅家語後序、後漢天文志、劉勰文心雕龍諸子篇、逢行珪注鬻子敘等。此乃自漢以下之相傳之說,至唐後而失之。漢武立五經博士,罷黜百家,則正是秦始皇焚書、禁以古非今後一反動也。

焚書本起於議政衝突,博士淳于越東方齊人。稱說詩、書,引據古典,主複封建,李斯極斥之,遂牽連而請焚書。李斯請史官「非秦紀皆燒之,即第一類。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即第二、第三類。而又附禁令數項:一、趕偶語詩、書棄市。百家語不在內。二、以古非今者族,此即依據古官書、歷史成典,法先王而議新政,如淳于越之徒是也。偶語詩、書,迹近以古非今,故亦棄市。至百家言往往與時政不涉,故不預。吏見知不舉與同罪。此二條為重法。三、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此一條為輕法。可見當時重禁議政,輕禁挾書也。坑儒亦為誹謗、妖言亂黔首,不為求仙樂。

漢興,學統未嘗中斷。

秦雖焚書,史官、博士官仍未廢,史官乃古代政府中之學官,即掌官書者。博士官掌新興百家民間學,為後代政府新設之學官也。著述亦未中輟。漢書藝文志有儒家羊子四篇,名家黃公四篇,皆秦博士。又有成公生,游談不仕,著書五篇。零陵令信著書一篇。下迄漢惠四年。除挾書律,前後祗二十三年。漢廷羣臣,亦多涉學問,如張良、陳平、韓信、張蒼、酈食其、陸賈、婁敬、朱建、叔孫通之徒皆是。名人巨德,雜出其間。如申公、穆王、白生在楚,蓋公在齊,四皓在朝,魯兩生在野。

惟漢室初尚黃老無為,此乃代表一時民眾之心理要求。繼主申韓法律,既主黃老無為,則勢必因循秦舊,乃至以法為治。學問文章非所重,平民政府不注意學術,為當時歷史演進一頓挫。學術尚未到自生自長的地位,至文帝時,始下求書之詔。其時則古文六經之學,不免因亂衰微,有所缺失。於是游仕食客散走於封建諸王間,以辭賦導獎奢侈,以縱橫捭闔是非,辭賦、縱橫本屬一家。辭賦又兼神仙。安居奢侈則為神仙,雄心闊意則務縱橫。依然是走的破壞統一的路。文學之與商賈、遊俠,同樣為統一政府之反動。

漢初諸王招致遊士,最先稱盛者如吳王濞,有鄒陽、齊人。嚴忌、枚乘吳人。諸人。吳既敗,繼起者為梁孝王,鄒、枚諸人皆去吳歸梁。又有羊勝、公孫詭皆齊人。之屬。司馬相如亦去中朝而來梁。再下則有淮南王安,招致賓客方術士數千人,著淮南王書,已在武帝世。此為南方之一系,大抵皆辭賦、縱橫文辯之士也。曹參相齊,召齊諸儒以百數,而得蓋公。景、武之間,有河間獻王德,盛招經術士,多得古文舊書。蓋河間偏重於古官書之學,而淮南則慕百家言,南北兩王國,正分得先秦學統之兩系。

中央王室恭儉無為之治,不能再掩塞社會各方之活氣。經秦末大亂,經濟破產之後,最先起者為商人與遊俠;次之有諸侯王之富盛驕縱;再次有文學遊仕之活動。在此種種不安定不合理之狀態下,中央政府覺悟到必須改變其態度,而要一積極勇敢的革新。於是遂有漢武一朝之復古更化,為西漢文治政府立下一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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