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1 / 2)
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孝 平皇帝,元帝庶孙,中山孝王 子也。母曰卫姬。年三岁嗣立为王。 元寿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诏 曰:“大司马贤年少,不合众心。其 上印、绶,罢。”贤即日自杀。新都 侯王葬为大司马,领尚书事。秋七 月,遣车骑将军王舜、大鸿胪左咸使 氏退居桂宫。孔乡侯傅晏、少府董恭 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酒,中 山王即皇帝位,谒高庙,大赦天下。
帝 年九岁,太皇太后临朝,大司 马莽秉政,百官总己以听于莽。诏 曰:“夫赦令者,将与天下更始,诚 欲令百姓改行洁己,全其性命也。往 者有司多举奏赦前事,累增罪过,诛 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洒心自新之 意也。及选举者,其历职更事有名之 士,则以为难保,废而弗举,甚谬于 赦小过举贤材之义。诸有臧及内恶未 发而荐举者,勿案验。令士厉精乡 为亏恩,以不道论。定著令,布告天 下,使明知之。”
元始元 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译献 白雉一,黑雉二,诏使三公以荐宗 庙。
群 臣奏言大司马莽功德比周公, 赐号安汉公,及太师孔光等皆益封。 语在《莽传》。赐天下民爵一级,吏 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满秩如真。
立故东平 王云太子开明为王,故 桃乡顷侯子成都为中山王。封宣帝耳 孙信等三十六人皆为列侯。太仆王恽 大臣,大鸿胪咸前正议不阿,后奉节 使迎中山王;及宗正刘不恶、执金吾 任岑、中郎将孔永、尚书令姚恂、沛 郡太守石诩,皆以前与建策,东迎即 位,奉事周密勤劳,赐爵关内侯,食 邑各有差。赐帝征即位所过县邑吏二 千石以下至佐史爵,各有差。又令诸 侯王、公、列侯、关内侯亡子而有孙 若子同产子者,皆得以为嗣。公、列 侯嗣子有罪,耐以上先请。宗室属未 尽而以罪绝者,复其属。其为吏举廉 佐史,补四百石。天下吏比二千石以 上年老致仕者,参分故禄,以一与 偿其直。义陵民冢不妨殿中者勿发。 天下吏民亡得置什器储偫。
二 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 史、闾师,秩六百石。班教化,禁淫 祀,放郑声。
乙 未,义陵寝神衣在柙中,丙申 旦,衣在外床上,寝令以急变闻。用 太牢祠。
夏 五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大赦 天下。公卿、将军、中二千石举敦厚 能直言者各一人。
六月,使少府左将军丰赐帝母中 弟四人号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户。
封 周公后公孙相如为褒鲁侯,孔 子后孔均为褒成侯,奉其祀。追谥孔 子曰褒成宣尼公。
罢明光宫及三辅驰道。
天 下女徒已论,归家,顾山钱月 三百。复贞妇,乡一人。置少府海 丞、果丞各一人;大司农部丞十三 人,人部一州,劝农桑。
太皇太后省所食汤沐邑十县,属 大司农,常别计其租入,以赡贫民。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陉县为中山孝王后汤沐
邑。 二年春,黄支国献犀牛。
诏 曰:“皇帝二名,通于器物, 今更名,合于古制。使太师光奉太牢 告祠高庙。”
夏 四月,立代孝王玄孙之子如意 为广宗王,江都易王孙盱台侯宫为广 川王,广川惠王曾孙伦为广德王。封 故大司马博陆侯霍光从父昆弟曾孙 阳、宣平侯张敖玄孙庆忌、绛侯周勃 玄孙共、舞阳侯樊哙玄孙之子章皆为 列侯,复爵。赐故曲周侯郦商等后玄 孙郦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关内侯,食 邑各有差。
郡 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 亡。安汉公、四辅、三公、卿大夫、 吏民为百姓困乏献其田宅者二百三十 人,以口赋贫民。遣使者捕蝗,民捕 蝗诣吏,以石、斗受钱。天下民赀不 满二万及被灾之郡不满十万,勿租 税。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 药。赐死者一家六尸以上葬钱五千, 四尸以上三千,二尸以上二千。罢安 定呼池苑,以为安民县,起官寺市 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至徙所, 赐田宅什器,假与犁、牛、种、食。 又起五里于长安城中,宅二百区,以 居贫民。
秋,举勇武有节明兵法,郡一 人,诣公车。 九月戊申晦,日有蚀之。赦天下 徒。
使谒者大司马掾四十四人持节行 边兵。
遣 执金吾侯陈茂假以钲鼓,募汝 南、南阳勇敢吏士三百人,谕说江湖 贼成重等二百余人皆自出,送家在所 收事。重徙云阳,赐公田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