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高后纪第三(1 / 2)
卷三 高后纪第三
高皇后吕氏,生惠帝。 佐高祖定 天下,父兄及高祖而侯者三人。惠帝 即位,尊吕后为太后。太后立帝姊鲁 元公主女为皇后,无子,取后宫美人 子名之以为太子。惠帝崩,太子立为 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 下。乃立兄子吕台、产、禄、台子通
元 年春正月,诏曰:“前日孝惠 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议未决 而崩。今除之。”
二 月,赐民爵,户一级。初置孝 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夏五月丙申, 赵王宫丛台灾。立孝惠后宫子强为淮 阳王,不疑为恒山王,弘为襄城侯, 朝为轵侯,武为壶关侯。秋,桃李 华。
二 年春,诏曰:“高皇帝匡饬天 下,诸有功者皆受分弟为列侯,万民 大安,莫不受休德。朕思念至于久远 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于高 庙,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其 与列侯议定奏之。”丞相臣平言: “谨与绛侯臣勃、曲周侯臣商、颍阴 侯臣婴、安国侯臣陵等议:列侯幸得 赐餐钱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 位,臣请臧高庙。”奏可。春正月乙 卯,地震,羌道、武都道山崩。夏六 月丙戌晦,日有蚀之。秋七月,恒山 王不疑薨。行八铢钱。
三年夏,江水、汉水溢,流民四 千余家。秋,星昼见。
四 年夏,少帝自知非皇后子,出 怨言,皇太后幽之永巷。诏曰:“凡 地;上有欢心以使百姓,百姓欣然以 事其上,欢欣交通而天下治。今皇帝 疾久不已,乃失惑昏乱,不能继嗣奉 宗庙,守祭祀,不可属天下。其议代 之。”群臣皆曰:“皇太后为天下 计,所以安宗庙、社稷甚深。顿首奉 诏。”五月丙辰,立恒山王弘为皇 帝。
五 年春,南粤王尉佗自 称南武 帝。秋八月,淮阳王强薨。九月,发 河东、上党骑屯北地。
六 年春,星昼见。夏四月,赦天 下。秩长陵令二千石。六月,城长 陵。匈奴寇狄道,攻阿阳。行五分 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