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盛世危机(1 / 2)
第一节 官场积弊多
随着太平盛世的发展,许多官员贪图安逸,日渐懈怠,甚至为了一己私利,贿赂朝廷大员。于是,官场积弊日渐增多,盛世之下,危机渐伏。
乾隆初期的宽仁政策,一方面为乾隆安抚天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官吏队伍作风涣散。失去严厉约束的官吏甚至违法乱纪,贪污受贿成风。
要整顿吏治,就要加强对官吏的考核。
乾隆前期,对官吏的考核还是比较认真的,不少地方官因考核不及格或罢或降或休致。以乾隆十年(1745)为例,这一年的全国大计中,被劾为不谨、疲软、才力不及、浮躁、年老、有疾官共计180人。其中不谨官43人,疲软官17人,才力不及官35人,浮躁官13人,年老官40人,有疾官32人。一次大计,有这么多官员不及格,说明考核并非徒具形式。我们知道,乾隆初继位,提出了“宽仁”的政治主张,然而宽久必懈,宽久尤威,善政过度了也会出现副作用。乾隆在几年的政治实践中,发现以前自己的“宽则得众”等理论并未能建立一种理想化的政治形势,而且,“宽”的实施竟导致了吏治的一步步腐化和专制皇权权力的分散。于是,乾隆采用了“裁抑官僚,讲究效益”这一措施。
在对初期政事的反思中,乾隆曾这样表达自己的苦衷:“作为君主,以一人立于万民之上,宗社的安危、民生的休戚都系于一身。崇尚宽大,就会开启废弛的大门;稍事振作,就可以助长苛刻的风气;言路不开,就会耳目壅蔽;想要达到耳聪目明,那是无稽之言,勿询之谋,弛鹜并进,不但不足以集思广益,而且足以混淆是非。即以情理分析事情,议论的人都说这个君主不喜欢听取群众的意见,不能容纳其他的意见,遍观史册,比比皆是……即此一端,为君之难,就可知道了。”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乾隆已萌生了找寻其他施政方法的政治意图。
到了乾隆七年(1742年),出现了御史仲永檀泄漏机密案;乾隆八年(1743年),谢济世参劾田文镜且因著述诸事引起皇上反感而获罪,因这一案件,湖南全省高级官员全部被革职,其中有巡抚及湖广总督等。到了乾隆九年(1744年),因乾隆考虑到科举关系到官僚队伍的素质问题,所以,下令严格考场纪律。在顺天乡试时,乾隆特派亲近大臣严密搜检,甚至连考生的内衣、下体也不放过。结果,头场考试就交白卷的有68人,没有答完考卷的329人,文不对题的有276人;第二场考试时,因考生看到检查非常严,到点名之前就悄悄溜走的就有2800人。鉴于此事,乾隆感叹道:“人心士风,日益堕坏,还哪里渴望人才的兴起呀,成为国家寄予厚望的人又到哪里去找呢?”为重申科场考试之重要,乾隆下令地方考试监试各官:“尽心严查,务使作弊之人,不得漏网。”声称如果发现科场有假、有抄,必将监临提调等官,从重议处,并将考生的老师加以处分等等。
到了乾隆十一年(1746年),由于各地抗粮闹赈事件激增,乾隆认为“民风日刁”,训责官僚“以此懈怠废弛,盗风何由宁息”,遂加强了对莠民的镇压,并把安徽省自乾隆元年以来任臬司者,均交部察议。
同年内,为了整顿日益废弛的官场和军队,乾隆命亲近大臣讷亲南下巡视。这一年,乾隆发现各省亏空现象增多,他认为这都是因自己办理政事往往待人以宽,而使得下面官吏纵弛不绳,乾隆在七月间发现山东沂州营都司姜兴汉、奉天锦州府知府金文淳在百日丧期内我行我素,照剃不误。大概是以为你是满族我是汉族,你有你的习俗我有我的规矩吧。他哪里想到清朝下臣就是皇帝的奴仆,在专制制度下是不可能自由的。对此,乾隆大发雷霆,声言丧期内剃头按“祖制”立即处斩。到了后来,由于乾隆发现违制剃头者大有人在,遂决心抓住不放,狠狠地整饬一些不如意的官员。其实,早在雍正皇帝丧葬时,就有许多官员并没有遵照习惯,丧期内即已剃发,但乾隆当时正在鼓吹“宽仁施政”,并没有追究他们的责任。可是这一次,乾隆可谓龙颜大怒了。这与他当时恶劣的情绪有直接的联系,因而在烦恼焦躁中采取了过分严厉的惩罚措施。
为了惩罚不法官吏,乾隆严惩常安,意图“惩一儆百”,整顿渐已松弛的官风吏治。
乾隆元年(1736年)三月,江西巡抚常安因母亲去世而回京办丧事,当他耀武扬威地带领家人走到山东段运河仲家浅闸时,被闸门挡住了去路。当时正值禁运时间,而常安的家人无理取闹,违制开闸,并痛打闸夫,事情由河东河道总督白钟山报呈了乾隆。乾隆对朝中官员借宽风而屡屡犯错的各种行为也早有惩戒之心,所以,他马上抓住常安事件,乾隆下令对常安从严治罪,最后,常安被革职并发往北路军营监运粮饷,其家人被枷号鞭责。
乾隆继位时,正值清王朝的鼎盛时期,国裕民富,乾隆曾表示要继承父祖遗志,将清王朝的国势推向顶峰。然而在常安事件发生后的一段时期内,乾隆以其清醒的头脑发现现实并非如他想象的那般美好,他曾经实事求是地说:“现在政治虽然已经清明,但还没有达到尽善尽美;乡邻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困扰的事情,但还没有达到物资丰盈;风俗虽然还是不错,但还没有让所有的人革心而向道;官僚虽然非常整饬了,但还没有完全达到清廉。”
乾隆六年(1741年)三月,乾隆的话不幸被现实证实了:在仅仅一个月之间,朝廷中就发现了四起贪污案件。
这一年的三月初七,山西巡抚喀尔吉善参劾山西布政使萨哈谅:“收受他人钱粮,作威作福,伪造国家公文,纵容家人为非作歹,淫乐所辖地区百姓,贪赃枉法,肆意克扣国家下拨的各种钱财。”第二天,喀尔吉善又参劾山西学政喀尔钦:“接受当地各级官员的贿赂,罪证一目了然,并买有夫之妇为妾,声名狼藉。”
乾隆闻讯大怒,下令严查此两案,并严惩萨哈谅和喀尔钦。由于这两个案件给乾隆的震动非常大,他说:“我父皇整饬风俗、澄清吏治有十多年了,才做到国家吏治的澄清。现在不过几年时间,就又有如此贪污腐败的事情发生,你们这些做臣子的,既不知道感激我的恩惠,又不知道遵守国法,你们将使我父皇旋转乾坤的苦衷由此而废弛,每次想到这里,我实在是寒心啊。”因而乾隆怒斥两个贪官说:“我即位以来,信任大臣,体恤各级官吏,且增加俸禄,厚给养廉,恩施优厚,以为天下臣工,一定会感激奋勉,尽心尽职,肯定不会出现贪污腐败、违反国家法度的大臣,谁想却是这个样子,难道你们把我看成是无能而可欺的皇帝吗?”
乾隆不仅处死了两个贪官,连参劾他们的山西巡抚喀尔吉善也交刑部严察议处,讨论处理方案。之所以这样做,原因在于喀尔吉善的参劾是马后炮,而皇帝派人调查出这个问题在他之前,也就是说喀尔吉善是被动参劾的。乾隆为此警告各省总督、巡抚力戒此弊,否则必以法示人。借此机会,乾隆又连下谕旨,列举山西地方官员官官相护、贪赃枉法、苛索民财的种种行为,责令他们痛改前非。同时指出:如果不改悔,一定将大小官员从重治罪,绝不宽恕。
在乾隆的严厉整顿之下,山西巡抚喀尔吉善又上疏参劾贪赃枉法的山西省知州、知府等五人,乾隆都无一例外地给予了惩处。
然而,在这两起案件发生之后没过几天,左都御史刘吴龙又上疏参劾浙江巡抚卢焯。参奏中说卢焯一次就收贿银5万两。卢焯一案刚发数天,兵部尚书鄂善受贿案又发。在处理卢焯之后,乾隆亲自审理鄂善一案。
鄂善属朝中一品大员,乾隆在落实了他受贿之事后,垂泪令其自尽,自此开了乾隆朝诛杀一品大臣之例。乾隆之所以伤心,在于鄂善这般为自己所倚重的臣子竟公然受贿,这使他深感自己的从宽施政之不妥。因而叹息道:“我为这件事情,数日以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深自痛责。以为不如父皇之仁育义正,能使臣工兢兢业业奉法,自不致身陷重辟。水弱之病,是我自己造成的。如果再不明彰国法,则人心风俗,将败坏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又说:“宽纵这些人到这样的地步,何以统治臣工而昭显国家法度呢?”
回顾数年统治实践和官场出现的贪风情况,乾隆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意识,他对群臣说:“看看现在,让当官的人以忠厚正直为其心,泯灭追求身价利禄的念头,是很难的啊;让文人学士以道德文章为重,而侥幸求取功名的意图不萌发,是很难的啊;让小民家家富足,民心趋于淳朴和端良,也是很难的啊;让兵士都骁勇善战,使之死心塌地地为朝廷尽忠效力,同样是不容易的啊。”面前的种种隐忧使乾隆无法乐观。
乾隆七年(1742年),乾隆采取一种姿态,为让群臣共勉,他专门下谕,通过这个谕旨的内容,可深见乾隆对前途的忧虑之深。深虑才有熟思,熟思才有对策,才有励精图治之说。乾隆是精明的,紧接着,乾隆从幼时读书明理和登基之后所虑之事,来居安思危地告诫群臣前途不甚光明,必须尽力而为,才可保长久大业,他说:“我小时候读诗书,颇懂得一点治理之道,即位以来,经常思虑天下太平富足的道理。八旗生活即使是不足的,然而八旗相对于天下百姓的生活而言就算小的事情了。现在天下百姓仍然有许多生活在困苦中,我们必须及时筹划让他们的生活逐渐好起来,如果我等君臣现在不及时筹划,又将等到什么时候呢?岁月如梭,我们这一代人不做好这件事情,那我们的后代就会笑话我们的平庸?你们这些大臣都大我几岁,分析问题应该比我深刻,因此你们要互相警惕,考虑问题要长远,这样才能把我们眼前的问题完整全面地解决好。”
乾隆整顿吏治并没有一味地采取镇压的态势,他认为必须从源头抓起,即从制定制度开始,让官员有所束缚,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官员的腐败。同时,他还提倡教化的功能,经常给予官员一定的教育,让他们知道贪污腐败的后果。此外,就是加大执行力度,对罪大恶极的贪官,他也毫不手软,坚决惩处。乾隆凭借这种高压和抚慰双管齐下的措施,有效地遏制了清中期官场风气一度恶化的形势。
乾隆的软硬兼施的治贪办法虽然在短期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君主专制本身的局限性,皇帝以一人之力无法兼顾群臣,所以,官场中贪污腐败、营私舞弊等弊端并未销声匿迹,而是不断累积,渐有危及皇权之势。
乾隆二年(1737年),山西学政喀尔钦在布政使萨哈谅支持下贿卖文武生员一案被揭露。乾隆为之震惊,他说:“没有想到竟然有山西布政使萨哈谅、学政喀尔钦,罪行昭然若揭,赃物堆积如山。实在是我梦想不到的,一个省尚且如此,其他的省可想而知了。”
乾隆六年(1741年)三月,左都御史刘吴龙又揭发浙江巡抚卢焯在处理嘉兴府桐乡县汪姓分家案件时,贪赃枉法,受贿银5万两,该知府杨景震受贿3万两。九月,总督那苏图参奏:姜邵湘管理荆关税务,肆志贪饕,横征暴敛,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荆关税课每年还有余银3万余两,姜邵湘年侵吞差不多一半。接着,又发生浙江巡抚常安贪污案、四川学政朱荃贿卖生童案等等。
面对日益增多的贪污案件,乾隆决定加重惩治。他说:“近年来,贪赃枉法的越来越多,而对这些人的处罚只是降降级,减少俸禄,结果虽然受到了处罚,但这些人仍然能中饱私囊,惩罚太轻,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就是说,对贪污犯采取罚没赃款、减少俸禄等办法不足以达到惩罚的目的。为此,他下令将乾隆元年(1736年)以来的重大贪污犯,陆续发往边疆军营充当苦力,以提醒将来想当贪官的人不要重蹈覆辙,此后贪污犯都照这个命令办理。乾隆十二年(1747年),他又降旨修改惩治贪污的法律。原法律规定,贪污官吏要等到秋审时确定罪责,此间大多数人都是上下打点替自己减轻罪责,所以到了该判决的时候,他们大多不至于被判处死刑。乾隆命令九卿于秋审时,根据原来的罪责判处,不许加入人情的因素,如果有,则待将贪官判决后,再追究人情方面的责任,从重惩处。
乾隆对贪污案的处理虽较以往严厉,但乾隆一朝的贪污案,仍层出不穷。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发生了三起贪污案:一是深受皇恩、为帝赏识的一品封疆大吏、满洲官员恒文贪污纳贿案;二是满门高官重相的山西巡抚蒋洲贪赃案;三是包庇贪官的湖南巡抚蒋炳和九卿一案。于是,乾隆采取了“严饬科道,清明官场”的措施,将尚书、侍郎、给事中、御史等68名政府官员分别处以革职留任、降级留任、销级等处分。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的四月,云南巡抚郭一裕参奏云贵总督恒文让属员买金铸造用于进贡的金手炉,但却少给商家银子,借机牟利,并且还纵容家人收受属员门礼。乾隆听到这件事情后,开始并不相信恒文这等受他重用、又有思想觉悟的满族大臣会做出这种事情,虽然马上派了刑部尚书刘统勋去调查此事,但为防万一,还是要求他保密行事。此外,乾隆之所以没有像乾隆元年处理贪吏萨哈谅、喀尔钦那样在审理恒文案之前即将其定罪革职,原因在于他不相信恒文会有其事。首先从民族情感上来说,乾隆为政期间一直对满官极有好感,认为他们不会像汉官那样做出负恩之举;而另一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这个恒文有过人的才干。
恒文,满洲正黄旗人,起初只是雍正时期的一个小小生员,此后连续四次升迁,不到十年的时间就成为贵州布政使,清廷的二品大员。乾隆十二年(1747年),在清军征金川时,恒文因献良计被乾隆调任直隶布政使。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嘉其能治事,又升任他为湖北巡抚。恒文在任期间又在采矿、水利和粮仓储备问题上提出过很多较好的建议,于是到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即又接受皇恩,擢为一品大吏云贵总督。在任职总督期间,还弹劾了贵州粮道沈迁的贪污行为,因而深为乾隆所赏识。鉴于这些功绩,乾隆一向认为他确实是一个好大臣,所以在有人奏恒文贪污时,乾隆自然不相信了。
然而,事实终归是事实,经过刘统勋的深入调查,郭一裕所弹劾的恒文的各种贪污事情,确凿无误。乾隆听到奏报后既失望又生气,恒文这回勒派属员、短价购买金子,原意在于既能减少一些开支,又能为皇上贡献最好的物品,是为了皇上而违纪。这种情景,使乾隆并不好受。他在谕旨中说:“我本来就曾多次降旨,禁止群臣上贡进献,而恒文竟为进献金手炉而勒派属员,短价购买,以图余利,实在罪不可逃。我之所以惩罚他,也是不得已的决定。”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九月,乾隆忍痛下谕,勒令恒文自尽。他在谕旨中说:“恒文深负皇恩,如果有意将他的惩罚减轻,那日后还如何能够整顿吏治!”不久,乾隆又以地方官行贿于恒文,毫不为过,而将恒文下狱终身监禁,将贵州玉屏县知县等14位州县官员普降一级留任,其他涉及此案的38个官员均受到一定的惩罚。
恒文原本企图贡献珍品取悦乾隆,而乾隆却毫不留情,把他从一个飞黄腾达的治政能臣,变为声名狼藉的阶下囚,落得个人财两空。看来,乾隆对这些贪赃横行的大臣是舍得下狠心惩罚的,哪怕他以前功勋卓著,名望很高。
在与恒文同年发生的蒋洲贪污案,更让乾隆意想不到,也更让他下大决心要痛惩贪官,革除劣员。
蒋洲的父亲蒋廷锡是云贵总督蒋陈锡的弟弟,工诗善画,在康熙朝时官至内阁学士;到了雍正朝,蒋廷锡又深受雍正皇帝赏识。六年时间内,由内阁学士升至礼部侍郎,后升为户部尚书,兼领兵部尚书,又拜文华殿大学士,兼领户部,并受恩得到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职。
蒋洲的哥哥蒋溥,在乾隆年间历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后升至大学士、军机大臣等要职,身任重职近三十年,还颇有政绩。像蒋洲这样世代出身于书香门第、一家之中拜二相的朝中二品巡抚,竟侵吞帑银,勒索民财,收受贿银,真是不可思议;况且蒋洲的父兄都是科甲出身的大学士,他本应律己正身以报效皇恩。可是他竟丧失廉耻,见利忘义,贪污数量达到数万两,怎能不让乾隆惊骇愕然呢?乾隆又派自己比较信任的大臣刘统勋去审理蒋洲一案,由于案情的不断发展,此案牵连到山西省的巡抚、按察使、知府、知州、守备等等不少州官县官。
山西吏治之腐败使乾隆深为震怒,他叹道:
“山西一省,巡抚藩臬朋比为奸,毫无顾忌,吏治之坏,达到了这样糟糕的地步了,我将怎么相信其他的人,又怎么来用其他的人。地方官营私舞弊,自从我父皇整顿以来,基本已经肃清官场腐败现象,但是我没有想到这两年出了杨灏、恒文等案件,还多次发现其他一些案子,但那些案件都比不上蒋洲这一个案件,如果不加大惩处的力度,国家法律将不复存在!我实在是气愤!”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十一月,蒋洲被绑赴法场,成了刀下亡魂,而由此被追查出的山西贪官污吏也均被严厉惩处。
封建制度依靠庞大的官僚机构进行统治,而官场又总是伴着彼此倾轧、贪污腐败、营私舞弊、效率低下等不可克服的弊端,它威胁着独尊的皇权,也威胁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当这些弊端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须给其以震慑和调整,才不至于动摇统治基础。乾隆在悲痛之余,仍很清醒地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并坚决付诸实施,这足以收到冲刷官场积弊的效果。
然而古往今来,封建专制是吏治腐败的温床,贪官杀而不绝;只要专制存在,贪污受贿的官员就会像离离草原上的野草一样年年枯荣而又年年复生。所以说官场贪风自古有之,敢以身试法的人也大有人在。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时任浙江巡抚的王亶望前在甘肃任内贪污赈灾粮案发,牵连官吏60多人,王亶望等22人被诛,涉案的陕甘总督勒尔谨自尽。查办此案的闽浙总督陈辉祖在抄家过程中以金换银,将王亶望的赃物据为己有,乾隆命阿桂前往查询。
陈辉祖曾奏称:自王亶望家抄出的金子成色不足,他已与布政使商量以金换银,再解京师。然而,在当时,王亶望的4700余两黄金可换9万余两白银,陈辉祖解交户部的却只有73500两,还包括王亶望家的二三万两。这样一来,有四五万两白银没有下落。乾隆看准了这一点,命阿桂严查。
陈辉祖的贪污大案大白于天下后,乾隆发现浙江省的钱粮亏空额已达120万两。为此,他限令浙江省的各级官吏,于一年之内将亏空全部补齐。然而,吏治的全面腐败,早已成贪风越来越盛的态势。四五年后,全省的亏空额不但没能补齐,反而增加了。
虽然乾隆诛戮了一批巨贪大蠹,并且不少是总督、巡抚等高级官员,但官场的贪污腐败之风仍然愈演愈烈。这些大案要案均属事情败露不可掩盖,其余得到风声弥缝无迹的贪污案件更是数不胜数。贪污是封建专制制度下必然出现的,因为贪官们只要掩住皇帝的耳目就行了,所以贪污横行,到最后皇帝发现了,却已经牵扯太多,根本没法处理了。
乾隆看到了官场积弊,并对贪官污吏严加惩处,然而,到乾隆后期,贪污之风已经盛行,乾隆的惩处措施并没有能从根本上改变吏治,这些都为乾隆统治后期国力的衰败埋下了祸害的种子。
第二节 文 字 狱
乾隆初期,为了笼络人心,采取了“优待文人,清明盲路”的政策;中后期,为了控制文人言论,他又制造了文字狱,让文人安分守己。乾隆对于文人的态度有一个明显的转变,这是与他的政治需要紧密联系的。
乾隆初期,为了提高文人的地位,采取了不少措施,诸如重开博学鸿词科、开乡会试恩科和举经筵,禁扣举人坊银,优恤绅士和生员等等。
博学鸿词科起于康熙年间,是康熙为了发展文化和笼络文人学士而开设的,主要选拔“学行兼优,文词卓越”的人才。到了雍正年间,由于种种原因又停了,而乾隆刚继位便开此举科,优选士人,在继位第二年又连续开科选人,说明了他对文人学士的重视,对文化的崇尚。在清朝,若是逢新君登基,都要特别增加一次科举,称作恩科。乾隆在乾隆元年(1736年)和乾隆二年(1737年)分别举行乡试和会试,以显示他对人才的渴求。在考试中,选拔出了几百名进士,人数大大超过了正科,在这些人中就有后来权倾朝野的于敏中。乾隆还特别批准该年度的新取进士可以条奏地方利弊,显示出了对恩科进士的重视之意。
举经筵则是为皇上讲解五经四书,臣子们听其阐发经义的一种学习方式。不管是博学鸿词科的开办,还是乡会试恩科的举行,无非都是乾隆尊重儒家文化和文人的一种姿态,都是笼络文人学士的一种方法,是属于名誉上的东西。值得一提的是,乾隆还在经济和物质上来改善文人的日常生计。乾隆规定从元年冬天开始,将两江学政养廉银从原来的1500两和2000两增到4000两,以此来鼓励他们坚持操守,鞠躬尽瘁,公正廉明,自觉维护国家的法度。此外,还把州县学中的教官从九品升为正七品,学正和教谕定为正八品,训导也定为从八品。这些人政治地位一提高,经济收入也自然上涨了。
清朝原规定各省乡试考中的举人,每人由该省布政使颁给坊银20两,以资鼓励。但是有些省的官员竟贪污其中的资金,使举人只得到一点点,甚至是一点都没有;或者有的地方官员把坊银发下去了,举人还得将此银两来孝敬主考官。了解到这种种现象后,乾隆感到,这样下去既与朝廷鼓励人们读书上进的本意背道而驰,还助长了贪污之风,辜负了朝廷优恤文人的初衷。为此,乾隆下令说:“以前地方官或主考官扣发、收受坊银的事情一概不究,此后,考官等应该遵守行政制度,不许收受此银两,该藩司亦必照数给发,不得丝毫扣留,一定要让中第的举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皇上的恩泽。”这样也终于让实惠真的落在举人身上。
一般来说,在清代取得科举功名的人和退休官员都被称为绅衿,而这些人散居于乡间,只要争取到这些人的拥戴,那么大清政令就可以说得上是畅通无阻了,而对于各地方的安宁来说,在一定程度上,绅衿们也起了不小的影响。所以,乾隆为让各地绅衿感到皇恩浩荡,而下令说:“一切杂色差徭,则绅衿按照旧例应该优免,但是各省实行的不好,竟然有地方官员命令生员充当总甲图差之类的,这不是国家优恤士子的本意。以后凡是举贡生员等,一概都不得派给杂差,让他们踏实地从事学业。”
乾隆三年(1738年)四月,乾隆又做出规定:凡遇地方赈灾之时,由督抚传令教官,将贫生人名开报给地方官,按人数多寡从官府公款内拨出银米,移交本学教官,均匀散给那些贫困的学子,资助他们的生活。乾隆还强调指出:如果教官开报不实,散给不均,或者胥吏从中贪污,都要从严惩治。
乾隆不仅在这些措施上优待士人,而且在他出巡过程中,特别是南巡期间,还对前来迎驾的知识分子给予特别召试,并通过考试授予官职和功名。在南巡之地江浙等省份,还增加了岁试文童府学及州县大学名额。乾隆历次南巡时都召试士子,赐给出身,使一批有才华的读书人以文获进。他比较重视从科举选拔人才,曾经多次亲临贡院,巡视号舍,看到考场矮屋风檐,士子非常艰苦,便命发给考生蜡烛木炭,准许入场时携带手炉以温笔砚,还关心考场的伙食。因会试时正值京师严寒,还曾命延期3个月以待春暖。后来,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乾隆还增加了皇太后万寿恩科的考试。在乾隆爱惜文人才识的表率作用下,很多官员也多以培养人才,扶持后进为己任,像大学士于敏中,是编纂《四库全书》的最早倡导者之一,不但自己致力于古文诗词讨论典籍,讲求古今沿革利弊,熟研朝章国故,切磋久之,达于实用;而且他也非常重视人才的选用,当时人都称他“衡鉴人才,不失铢黍,屈申荣辱,惟人自为”。那时,公卿好士已成风气,大学士蒋溥极爱士,一旦有人来荐书,即安排吃住在自己的公寓里,即使不认识这个人也不计较。尚书裘日修,在内城石虎胡同,购买了一个亭子叫“好春”,退朝以后就来到这里休息,宾客门下士往来不绝,他们都不约而同地直接来到这个亭子处。下朝后,裘日修必定会来这里等待那些想要求取功名的士子。可见当时的文士是很活跃的,入仕的路子也是很多的。
对文人的优待和培养,使乾隆朝的人才之盛远远超过了前几代,这些人很多都成为文治武功的大家。有的精于考据,如汉学诸公;有的长于治理,如陈宏谋、梁国治、萨载、舒赫德、高晋等。虽说其中不乏寡廉鲜耻、营私败检之徒,但大多数人才学优长,尤善经世抚民。乾隆通过小小的恩惠,可以说达到了“天下之才全入我彀中”的目的,这也是清朝长治久安的根本。
为了加强对文人在思想上的控制,压制文人的反清思想,乾隆又掀起了文字狱。
早在乾隆二十年(1755年),乾隆就通过胡中藻文字狱案扫平了鄂派的势力;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又制造了彭家屏文字狱案。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到徐州,江苏学政使彭家屏告病在老家河南夏邑休养。夏邑县离徐州很近,乃前往接驾。乾隆询问民情,彭家屏奏称河南去年水灾造成庄稼歉收,他自己的家乡夏邑县和永城县灾情尤其严重,乾隆闻听,虽然立刻传旨讯问河南巡抚图勒炳阿,心中却在寻思:“以彭家屏为本地缙绅,不免有心邀誉乡里,言之过甚。”所以当图勒炳阿报告“夏邑等县仅少数低洼地方有积水,都有六、七分收成,可以不必给予赈济,酌情借一些粮食已经足够接济”时,乾隆也就放心了。在乾隆南巡回驾又经徐州时,河南夏邑县百姓张钦拦路告状,称上年夏邑受灾,地方官隐匿灾情不报,乾隆听到这些不觉大吃一惊。由于沿途见到徐州百姓困苦不堪,于是想到夏邑等县与徐州是近邻,恐怕受灾也不会轻,便派步军统领衙门微服前往密行访查,而步军统领未回之时,又有河南夏邑县农民刘元德状告地方官散赈不实等事。
在追查出段、刘两名官员时,受命微服私访的步军统领从夏邑返回,向乾隆报告说:“夏邑、永城、商丘、虞城四县灾情严重,庄稼连年歉收,积水干涸,无法下种,百姓惨不忍睹。”步军统领仅花了几百个铜钱就买了两个男孩子,并有卖身契约为证。至此,证明彭家屏及告状农民张钦、刘元德所说句句属实,而且还把灾情隐瞒不少。乾隆遂将巡抚图勒炳阿革职,发往乌里雅苏台,夏邑、永城知县皆被革职,此案自此了结。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未到此结束,乾隆一向视民告官为刁风恶习。所以又反过来下令对刘元德严加审讯,以此告诫百姓,务必安分守法。在严刑逼供之下,刘元德供出支使他告状的是生员段昌绪等人,还为他们告状提供了路费。夏邑知县又报告说从段昌绪家中搜出吴三桂当年使用过的檄文一张,乾隆想到彭家屏也定有伪书之嫌,便派人到彭家屏家中严查。
接着,乾隆又亲自提审彭家屏,向彭家屏声称:“你是朝廷重臣,一直身受国家的恩惠,如果你自首的话,还有一线生机。”彭家屏称:“吴三桂的伪檄我实在没有看到过。”乾隆再三盘问,彭家屏才承认家中藏有《豫变纪略》、《酌中志》、《南迁录》等明末野史。但是,到彭家中搜查的官员却并未发现任何悖逆书籍。乾隆在一怒之下,遂转而指责彭家屏之子彭传笏焚毁书籍,让图勒炳阿等将彭家屏的儿子及家人严行审讯,明白开导,下令让熟悉彭家屏底细的人主动招供,以使其无可(■詨)赖,乾隆传话给彭家屏如能主动承认,还是可以宽恕的,如果顽固不化,马上按照律法从重办理,严加正法,不再给予宽待。
在这种威逼利诱下,彭传笏只得承认逆书系自己焚毁。然而乾隆并不满足,进一步将案情引向严重,指责彭家屏有校点逆书之嫌,将彭及其子定斩监候、家产入官。
后来,图勒炳阿奏彭家屏刊刻族谱《大彭统记》,乾隆闻讯,又抓住此事大做文章,将其置之死地。他说:“彭家屏称大彭得姓于黄帝,太狂妄了,身为臣子,自称为帝王苗裔,这是何居心?而且以《大彭统记》命名,实在是大逆不道,又斥责彭家屏不避讳皇室宗庙名字,朕综合他所有的罪状,决定赐他自尽,用以告诫其他负恩狂悖的大臣。”
事实上,彭家屏文字狱是彻头彻尾的冤案。
首先,乾隆自始至终没有找到彭氏收藏逆书的物证,彭家屏承认收藏是在乾隆的诱逼之下做出的;彭传笏之所以承认焚书,也因为有乾隆的威胁。
其次,就算彭氏藏有明末野史,其所供出的几本书也达不到清朝“逆书”的标准。《豫变纪略》写的是“闯贼之祸”,与清人无关,《酌中志》、《南迁录》虽记明清史事,但并未诋毁清人。至于指责《大彭统记》将彭姓与黄帝相联系为用意不纯,则是欲加之罪。这是因为,托名上古帝王及名臣后裔为当时普遍的社会时尚,乾隆对此不会一无所知。不避庙讳、御名也许是唯一可以成立的罪状,但乾隆曾经公开宣称:“自从我即位以来,从来没有因为触犯御名、忌讳而获罪的人!”而唯独因此事与彭家屏过不去,显然是别有用心。
从其他一些材料中可以得知,导致彭家屏惨遭文字之祸最重要的原因,是他的政治表现与皇帝的专制独裁意志发生了冲突。彭家屏有朋党之嫌。雍正朝军机大臣鄂尔泰、张廷玉二人去世后,朋党即为官场一大忌讳,而彭家屏的师生、门户观念甚深,与乾隆“惟知有君”的要求相去甚远。乾隆更毫不隐讳地攻击彭家屏的人品:“彭家屏是李卫门下的一个走狗,他的性情阴鸷,恩怨最为分明,从前每当奏对时,对鄂尔泰、鄂容安无不极力诋毁,我因此十分轻视他的为人。”所以,乾隆决定杀彭家屏,是继胡中藻案后,对官场中各种可能出现的朋党现象的又一次严重警告。
第三节 由盛转衰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是乾隆朝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山东王伦起义,揭开了各族人民大规模反抗斗争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