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走失的婢女:笼鸟风花在何处(2 / 2)
唐代对女性守节虽然也推崇,但总体来说,比唐以后的时代还是要宽容得多,女性守节与否,更多还是自己的选择。白居易在诗中,并没有大力赞颂推崇盼盼的守节,而是满怀怜惜地写盼盼在燕子楼中孤独凄清的生活,以及对她自锁楼中、韶华易逝的感慨。
后人将张仲素的三首《燕子楼新咏》挪到关盼盼名下,又衍演出白居易责怪关盼盼深受张愔宠爱却不肯随死,逼得关盼盼自杀的故事,流传甚广。但是,多读几篇白居易关于女性的诗作,读一读白居易自己写在《燕子楼三首》诗前的序言,就不会有这样的误解了。
白居易晚年,患了风疾,自感病体难愈,家中有歌姬樊素、舞伎小蛮(唐人称她们是“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青春正好,白居易虽然不舍,仍旧安排她们出嫁。樊素不肯离去,白居易执意送走她们。
临别时伤感不已,作《别柳枝》一诗:两枝杨柳小楼中,袅袅多年伴醉翁。
明日放归归去后,世间应不要春风。
伤感之余,还是没有改变自己的决定。
在“女祸”观念十分普遍的时代,白居易所作的《长恨歌》,虽然也讽刺了玄宗因为宠爱杨贵妃而造成的恶果,但是指责的矛头,很显然并不是对准贵妃本人,相反,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诗中对贵妃之美的赞颂,以及对贵妃的深切同情。
白居易对女性的同情,很多时候,是将其放在比较平等的地位来同情的,而不是那种居高临下的慈悲。对待女性,他固然也有诸多传统时代士大夫的局限性,但这一份能够设身处地为女性着想的同情心,已经使得他超出于太多同时代的士大夫了。
所以,再回到我们先前的问题,大概已经有了结论:白居易不是那种苛责甚至于虐待婢女的人。他的自责与懊悔,恐怕是那种对自己的道德要求比较高的人的自责与懊悔。
白居易虽然在坊门张贴了寻人榜文,但他对于找回这个出走的婢女,大概并不抱很大希望,感叹道:“笼鸟无常主,风花不恋枝。”
这里将婢女比喻为笼中鸟枝上花,以今人的眼光来看,似乎有些物化女性。
不过,在唐代,律法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婢女为主家所私有,可以自由买卖,支配其婚姻,不得与良民通婚;婢女如果无罪被主家杀害,主家须服刑一年,过失杀之则不问。还有其他不少规定,不须赘述,我们已经可以看明白,什么叫做“律比畜产”。
因此,从唐人一般的观念来看,白居易的这个比喻,其实很符合常情。网,站 .即 ,.將,关,闭, ,看 正 ,版 .請 .下 ,.載 番 .茄 ,小,说 ,a p,.P ,., .我.們 .提,.供 免 ,费 ,阅 读 ,。 ,.內.容 ,.实 ,.时 更,.新,.无 .廣,告 ,.。.下,載地 址 ,: ,
另外,唐律虽视奴婢为“贱”,但毕竟还是视为“人”,所以唐律在严格规定了婢女的低贱地位之后,又规定了相应的一些权利和保障:“诸奴婢有罪,其主不请官司而杀者,杖一百。”“良人殴杀他人奴婢者,徒三年。”“故杀他人奴婢,流三千里。”;无论婢女犯什么罪,其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主人概不负责;如主人若犯谋反、谋叛、谋大逆之罪,婢女还可以告发。
所以有学者认为,唐代婢女的地位,可以从“畜产”“贱人”“人”
三个不同的层面来认识。
一方面,婢女是没有人身自主权的笼中鸟、枝上花;另一方面,她们又有着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唐代传奇中既有不幸遭遇的婢女,也有努力抗争、力图掌握甚至于改变自己命运的婢女。比如《却要》一篇中,女奴却要用自己的才智避开了主人家几个儿子的调戏欺侮;《红线》一篇中,潞州节度使薛嵩的婢女红线,盗走魏博节度使田承嗣的枕边金盒,使田承嗣害怕被刺杀而放弃了兼并潞州的企图,红线谢绝了薛嵩的千金之赏,只请求“还其本身”,也就是放为良民—红线如此大功,只换得自由之身,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婢女想要从贱籍转为良籍的困难。
白居易家里出走的这个婢女,看起来颇有些却要、红线的刚强个性。
按照唐律的规定,婢女擅自逃离,“一日杖六十,三日加一等”。
但在白居易的诗中,并没有提起这个惩罚。这首诗的题目也是《失婢》而不是《逃婢》,意思是奴婢走失,而不是逃跑。他张贴的寻人榜文,可能也是寻找走失婢女,而不是逃走的婢女。
这是白居易的仁厚之处。
在感叹了婢女有如那笼中鸟离笼而走、枝上花随风而去后,白居易又开始为她担忧。
长安城有着严格的宵禁,宵禁后,行人无故犯禁是要被严惩的。
这明月夜里,一个孤身女子,能够到哪里栖身呢?
笔者没有找到这件事情的后续记载,无法知道这个出走的婢女后来的命运。
在那个时代,只能祝愿她能遇到一个如白居易一样仁厚,甚至于更为仁厚的主家,能够平安度过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