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昭昭天命(1 / 2)
——扩张与西进
杰斐逊的杰作
1803年5月2日早晨,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正在期待着法国巴黎传来的消息,由于通信不便,他并不知道就在此时,远在欧洲的巴黎,法国外长正在对美国特使说:“你买进了物美价廉的东西,好好享用它吧。”
托马斯·杰斐逊
原来,法国刚刚同美国的特使签订了一项协议,把北美洲的路易斯安那卖给了美国。这可是一桩少有的大买卖,美国以每平方千米5.77美元的价格从拿破仑手中购得了260万平方千米的路易斯安那。美国人难以相信,自己的国土在一个早晨就扩大了一倍还多,而付出的代价只不过是1500万美元。
路易斯安那在密西西比河和落基山脉之间,北起加拿大,南到墨西哥湾。在这块土地上,有着辽阔的山川河流、平原谷地、矿产资源和数不尽的野生动植物。特别是流经其中的密西西比河的水上交通以及贸易对美国人来说更是十分重要。当时,地处密西西比河咽喉地带的海港城市新奥尔良是美国重要的河海和海陆联运中心。
路易斯安那原本在西班牙控制之下,1800年,西班牙与法国签订了一项秘密条约,将路易斯安那地区秘密转让给了法国,当美国人得知路易斯安那将划归法国人时,大为担忧。那个地区关系到美国的利益和安全,刚刚经过独立战争、摆脱了英国统治的美国人,可不愿意与另一个欧洲强国法国为邻。尽管美国总统杰斐逊对法国文化很感兴趣,但他也绝不想法国人在北美坐大。美国人担心,如果法国控制了这片地区,那么美国在新奥尔良的权利就很难得到保障。如果法国不让美国人在新奥尔良港转运货物的话,美国东海岸和西部的贸易与交通就将被卡断。
1802年10月,一个消息使美国如坐针毡,原来,代管路易斯安那的西班牙取消了美国在新奥尔良港的存货权。一时间,美国群情激愤,舆论哗然,很多人高呼要不惜一战。新奥尔良港对美国来说事关重大,历任美国总统最大的心事就是要拿下新奥尔良。为此,杰斐逊派遣特使詹姆斯·门罗前往法国,与拿破仑洽谈购买土地事宜,希望能以200万美元购买新奥尔良及其周边地区。杰斐逊和门罗都知道,此行关系到新生美国的未来。
谈判开始的时候,拿破仑并无意将路易斯安那卖给美国,事情毫无进展,然而,在三个星期后,形势突变。1803年4月11日,当门罗和驻法公使利文斯顿同法国外长谈判,重提购买新奥尔良时,法国外长突然问道:“对整个路易斯安那,你们愿意出多少钱?”原来,拿破仑愿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将整个法属路易斯安那地区卖给美国。门罗和利文斯顿听到这个消息后,不禁大喜过望。尽管来时杰斐逊授权他们最高可以100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新奥尔良及周边地区,但他们还是做出决定,不等国内的回音,立刻拍板签订条约,因为他们担心拿破仑随时可能改变主意。
谈判出乎意料地顺利和迅速,4月30日,割让和付款条约签字,法国在仪式上正式将路易斯安那的主权移交给了美国。美国起先只想买密西西比河的出海口,结果法国却把整个路易斯安那全部卖给了美国。为了让协定安全抵达美国,三名信使分乘三艘海船赶回美国,带回了美国人做梦也没想到的好消息。
当年7月4日,杰斐逊向美国人民宣布了购地案的内容。美国国会于10月31日通过临时办法允许原属法国及西班牙的各地方政府继续治理辖区,授权总统使用军队维持治安,并积极筹备勘察与测量这块新到手的领土,也就是后来的刘易斯和克拉克的西部探险。
拿破仑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把如此大片的土地卖给美国,连美国都感到不可思议。其实,拿破仑有他自己难言的苦衷。当时,法国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同英国开战,考虑到如果美国与英国结盟,法国将会又多了一个敌人,到时,英国必将会进攻路易斯安那。与其让它落入宿敌英国之手,还不如卖给美国,这样,法国无形中少了一个敌人,多了一个盟友,既能解除后顾之忧,又能筹集到一大笔军费,岂不是两全其美。所以,拿破仑不顾众人的反对,坚持把整个路易斯安那卖给了美国。
图为1803年美国购买的路易斯安那地区以及随后被并入美国版图的州及并入时间。
后来的史学家亨利·亚当斯是这样评价路易斯安那购买事件:“美国政府付出了如此少的代价,获得了如此多的东西。”用1500万美元购买26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对美国来说,确实是一笔太划算的买卖,时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将这笔购地案称为“给予我们后代的充足贮备和多方面的自由祝福”。
路易斯安那购地案无疑是杰斐逊在任期间最重要的政绩之一,它把美国的西部边境从密西西比河向西推进到了洛基山脉,堪称杰斐逊的杰作。不过,1500万美元对于当时美国的财力来说,的确是一笔难以负担的巨额资金。拿破仑要求美国立刻付款,联邦政府只能被迫从两家欧洲银行借款,20年后这笔贷款才还清。按此计算,到1823年时,购买法属路易斯安那地区的价格,连本带息已经超过2300万美元。
“切萨皮克”号事件
1806年,英法战争爆发,为了阻挠美国与法国之间的贸易,英国对美国下达了封锁令,从此,英国的军舰经常拦截过往的美国船只,并扣留船上的货物。为了减少美国商船的损失,美国总统杰斐逊被迫宣布实施对英国货物的进口管制,并禁止一切美国船只离港,这使美国的航运事业损失惨重。
这时,杰斐逊还是希望英美两国能够以礼相待,和平解决彼此的纠纷,他派驻英大使门罗与英国谈判,提出:只要英国尊重美国的贸易和航海自由,不再拦截、搜查美国的船只,并对被没收的美国船货做出赔偿,则美国将撤销对英国货物的进口管制。很快,杰斐逊总统就接到门罗的回信,他已经与英国达成了协议,并即将签署。然而就在这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海上冲突,骤然加剧了两国之间的紧张气氛,这就是“切萨皮克”号事件。
英国皇家海军在战争中出动了将近1000艘舰船封锁美国海岸,阻止美国对外贸易,并切断美国的海外救援通道。而面对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海上力量,美国根本无法与之抗衡。图为美国军舰在新泽西州的海岸沿线被英舰追击偷袭之后逃逸的场景。
“切萨皮克”号是一艘三桅巡防舰,这艘装配了38门火炮的战舰在美国海军中是位列前六的主力战舰,曾在抵抗海盗的战斗中表现出色。1807年6月22日凌晨,美国海军准将巴朗率领着“切萨皮克”号上的375名水兵,从美国的汉普顿港起锚,驶出了切萨皮克海湾。他们此行的任务是前往地中海接替正在那里为商船护航的美国“宪法”号战舰。
“宪法”号是美国舰队中最强大、最著名的军舰,因为它拥有同级别军舰中的最强攻击力和最快航行速度。此时,游弋在地中海的“宪法”号桅杆上的帆被松弛地放置着。官兵们在甲板上搭好的遮阳棚中躲避着太阳的炙热,不论站着还是坐着,都保持着沉默。对于生活和工作在驱逐舰上的舰员来说,最难以忍受的就是生活在一成不变的环境中。此时此刻,他们都眼巴巴地盼望着“切萨皮克”号的到来。因为它此次出行的时间早已超过了原定的换班期,所以,舰上的船员们无不士气低落。
“切萨皮克”号的这次奉命出行,实在是过于仓促,在一切应该有的准备工作都没来得及就绪的情况下,巴朗舰长就下达了出航的命令。由于行动匆忙,仓库内的弹药还没有开封和摆放到位,船上的火炮也没有经过调试,更为严重的是,此次出航,舰上的水手绝大多数都是新招募的,他们既没有受过必要的训练,也没有作战经验,许多人甚至从来没有碰过火炮,其战斗力可想而知。
但舰长巴朗对这一切似乎并不怎么担心,因为在到达地中海的漫漫航途中,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情,当然,也包括对那些新兵进行必要的操练。只是他没有想到,危机并不是在地中海,而是就在眼前。
原来,停泊在离密西西比河口不远的林恩港中的英国战舰“美林匹斯”号的舰长,早在半个月前就扬言要在“切萨皮克”号上搜捕3名逃役的英国船员。当时,美国海军的驱逐舰上很多舰员都是来自各国的水手,其中有几个来自英国的船员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对于英国人要在“切萨皮克”号上搜捕逃役英国船员的事,巴朗舰长当然也有耳闻,但他根本没放在心上,“切萨皮克”号可不是普通的商船,英国人虽然嚣张,也不可能到自己堂堂的主力战舰上来搜捕、抓人。
尽管如此,当“切萨皮克”号驶近林恩港时,巴朗舰长还是有些担心,他下令自己的战舰小心翼翼地前行。当他发现在林恩港中停泊的除了英国强大的五桅战舰“美林匹斯”号外,还有另外一艘战斗力更为强大的“战争女神”号时,心情无比紧张。还好,这两艘英国皇家战舰对“切萨皮克”号的通过视而不见,并没做出什么反应。在有惊无险地驶过那片水域后,“切萨皮克”号上所有人都如释重负。他们并不知道,真正的危险还在后面。
“切萨皮克”号继续前行不久,又与一艘英军战舰迎面相遇,这次遇到的是英国海军的“斑豹”号战舰。“斑豹”号与“切萨皮克”号可以说是同级别的战舰,虽然它装有50门火炮,毕竟相差不算太大。当两船相距不远时,“斑豹”号用旗语发出了一个信号,它希望“切萨皮克”号能够顺道帮它捎带一份公文到地中海。这种做法是当时海上行船的习俗,除非是交战国,否则一般不会拒绝。巴朗舰长没有多想,立刻下令回复,让“斑豹”号派一艘小艇把公文送过来。
当时,“切萨皮克”号完全处于毫无戒备的状态下,巴朗舰长还没有意识到,他其实已经犯了一个过错——在自己的战舰没有做好战斗准备之前,就不应轻易地让别国的战舰靠近,如果这个时候“斑豹”号突然开火,结果不堪设想。但此时的巴朗显然是掉以轻心,他觉得这是在美国的海域,“斑豹”号与“切萨皮克”号的实力又相当,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应该不会轻举妄动。当然,也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巴朗舰长明知道以“切萨皮克”号当时的情况,要想马上进入战斗状态其实也很难做到,索性摆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以免向英国军舰示弱。
很快,“斑豹”号派来的小艇把公文送到了“切萨皮克”号上,不过,这份公文并不需要顺道捎到地中海,因为它就是写给巴朗舰长的。公文的内容措辞很温和,说是在不破坏两国和睦关系的前提下,希望巴朗舰长能够提供协助,让英国人在“切萨皮克”号上搜捕英国的逃役船员。
这是巴朗舰长根本不可能接受的。让别国的军人在自己的战舰上抓人,这是一种不可忍受的奇耻大辱。送走了“斑豹”号的信使后,巴朗舰长立即下令:全速远离“斑豹”号,同时下令进入作战状态。
英国终究是海上霸王,它的战舰设计十分优异,“斑豹”号的航速要比“切萨皮克”号快出许多,所以尽管“切萨皮克”号全速奔逃,但还是很快就被“斑豹”号追到了身边。此时“斑豹”号的下甲板上,炮手们早已卸掉在风暴中装上的固定装置,准确而敏捷地打开炮门,拔去炮口木塞,装填上弹药,一管管长长的铁炮筒从炮门里伸出来。此时,炮手们正手持一段点着的引火线,只在等待着炮长的一声令下。“斑豹”号再次对“切萨皮克”号发出信号,要它立即停船。眼见开战已经无法避免,无奈之下,巴朗舰长只好下令:准备战斗。
眼看“切萨皮克”号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斑豹”号的舷侧炮开始了雷鸣般的第一轮齐射。由于双方距离很近,“斑豹”号几乎弹无虚发,“切萨皮克”号的整个甲板上顿时火光四起,笼罩在一片硝烟之中。由于事先并没有进行过必要的操练,加上弹药也没摆放到位,尽管巴朗舰长坚持站在甲板上指挥,但全舰上下已是乱作一团。
仅10多分钟,“切萨皮克”号的三支桅杆全部毁坏,包括巴朗舰长在内,伤亡20多人,直到临近战斗结束前,“切萨皮克”号才发出了它在此战中唯一的1炮。当然,这1炮并没有命中任何目标,因为放此炮的作用是为了保住军人的荣誉,证明他们在此次海战中不是不战而败。随后,巴朗舰长痛苦地下令降下了他的帅旗,向英舰投降。
·美英开战的原因·
1812年的美英战争,导火索是英方坚持拦截、扣押美国商船,追求其深层次原因,则是领土和经济之争。英国虽然承认了美国独立,但是它在英属加拿大布置众多军队,时刻准备进攻美国,同时它挑唆美国各州独立,鼓动印第安人和美国政府发生冲突,为美国扩张设置阻碍。同时,由于英国的封锁,美国的贸易受到巨大打击,制造业面临破产境地。此时,和英国关系密切的联邦党人在美国国内失势,主战派共和党人控制政坛,双方再战不可避免。
“斑豹”号再次派人登上了“切萨皮克”号,在抓走了4名“英国逃役船员”后,扬长而去。其实在这4个人中,只有1个是真正的英国人,其他3人都是美国人,只不过他们曾在皇家海军中服过役。“斑豹”号离去后,失去风帆的“切萨皮克”号好不容易才驶到距离最近的诺福克港。
“切萨皮克”号事件传开后,引起美国人的哗然。英国人一直干涉美国的航运自由,本来就已经让美国人气愤难平,现在,英国军舰竟然在美国的大门口,炮击美国战舰,还大模大样地上舰抓捕美国公民,愤慨的美国人纷纷要求立即对英国宣战。
这时的美国对英属加拿大早已垂涎三尺,宣战是早晚的事,只不过它还要等待时机。杰斐逊总统一方面要驻英大使门罗向英国提出抗议,要求英方赔偿损失,并放还被捕人员,同时勒令所有英国船只必须马上离开美国水域。但是,英国对门罗大使提出的要求漠不关心,赔偿点钱可以,但认错不行,放人更是免谈。
杰斐逊对英国的响应极为不满,于是将门罗大使召回。杰斐逊和美国议会这时的心思,都已经放在寻找与英国开战的时机之上了。
火烧华盛顿
还在独立战争时,美国就已对富饶广袤的英属加拿大垂涎三尺,独立后的美国为扩张版图,居然打起了“娘家”领土的注意。正如杰斐逊所说:“今年将加拿大地区兼并,包括魁北克,只要向前进,向哈利法克斯进攻,最终才能将英国势力彻底逐出美洲大陆。”
从美国的先人移民起,就是一个对土地贪得无厌的民族,也是个领土扩张得最快的国家。它自己从英国分裂出来后,还想把英国在北美洲的另一份家当——加拿大也抢到手。在美国人的眼中,加拿大应该是属于美国的国土,美国必须控制整个北美洲大陆。
1812年6月18日,美国乘英国正在欧洲与法国的拿破仑打得不可开交之际,突然向英国宣战,第二次美英战争爆发。尽管美国是以“维护航海自由”为名发动战争的,但它真实的目标是占领加拿大,继续扩大自己的版图。宣战后,美军兵分数路向加拿大进军,7月12日,威廉·赫尔将军率领的3000名美军首先渡过底特律河,攻入加拿大。
这是一场关系加拿大生死存亡的战争。开战之初,当时英国正全力对付拿破仑的第一帝国,无暇抽身应对美国,此时,它的海军和陆军的主力都部署在欧洲,在加拿大只有区区5000人。英国在加拿大的最高军事长官得到的指令是:只要能抵挡住美军的进犯行动就行,以避免英国从欧洲和其他殖民地调兵增援。
当时,各方面形势都对美国有利,英国在加拿大的正规军只有5000人,另外还有1万名由加拿大居民临时组成的民兵;而美国通过紧急扩军,使正规军和由民兵改编的志愿兵达到了6.5万人,美国人认为,此时的加拿大绝对是一块“好啃的骨头”。
不过,美国人只看到了自己在人数上的优势,而忽略了那些没有受过正规训练的志愿兵战斗力极其有限,而且,美军也缺乏有战斗经验的军官。对美国人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当初大陆军的条件连这都不如,还不是把英国人打败了吗?
但美军的进攻并没有预想的顺利,加拿大当地的英籍移民和法籍移民都不希望被美国人统治,他们组成了民兵来对抗共同的敌人。而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也支持英军,并打算切断美军的退路。打了一年多,各路美军进展迟缓,并没取得什么战果。
1814年8月,英军进攻华盛顿,华盛顿民兵顽强抵抗。
1814年4月,法国拿破仑在莱比锡之战中战败退位,从欧洲战场抽身而出的英国很快就把增援部队送到了北美大陆,驻加拿大的英军开始转守为攻。威廉·赫尔将军见势不妙,在8月退回底特律,英军趁势南下,很快就包围了底特律。8月16日,底特律的2500名守军没发一枪,便向700名英军缴械投降。接着,英军转到中路,于10月12日夜又以1000名军队击溃了3000名美军的进攻,许多美军士兵还未交火,便四散逃散。
8月19日,在指挥官罗伯特·罗斯的率领下,2500英军在美国东海岸的切萨皮克湾登陆,在得到美国首都华盛顿防线薄弱的情报后,英军总指挥亚历山大·考克伦将军决定攻打华盛顿。
在3个月前,美军跨过伊利湖攻占加拿大境内的多佛港时,他们曾四处纵火,烧毁了许多私人财产,为了这件事,加拿大总督特地写信给考克伦将军,希望他能对美军的行为给予报复。因此,奉命进攻华盛顿的罗伯特·罗斯得到指示:可以自己决定给美军以相似程度的惩罚,但不能伤害非武装平民。
尽管英军很明显是在向华盛顿进军,但美军的高层直到这时还没看清英军的作战意图,他们的注意力还都在加拿大,对罗伯特·罗斯所率领的小股入侵英军并没加以重视,他们认为,这一小股英军的目标不可能是华盛顿,因为他们的人数实在是太少了,完全不足为虑。在对形势误判的情况下,美军只在马里兰州的布莱登斯堡布置了少量正规部队和一些由民兵组成的志愿军,这种志愿军士兵的年龄普遍都偏大,既没受过训练,也没有战斗经验,在战场上厮杀过的人都认定这些民兵队伍基本没什么用。
8月24日,在离华盛顿仅6英里的地方,英军同美军打了一场遭遇战。当时美军有正规军1500人,外加一个炮兵连,此外还有从巴尔的摩闻讯赶来的5000名民兵志愿军,而罗伯特·罗斯手中的英军只有2500千人,可以说,美军在数量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遗憾的是,缺乏训练的美军毫无战斗力,英军300人的先头部队只一个冲锋,美军便溃不成军。在仅仅伤亡了66人后,美军就扔下武器,四处溃逃了。不到3小时战斗便告结束,得胜的英军轻而易举直抵华盛顿城下。
英军突然兵临城下,令美国的军事部门手忙脚乱。当时华盛顿的防卫相当薄弱,美国国会急令征召民兵志愿军来保卫首都,可应召而来的还不到7000人,这些匆忙集结的志愿人员仓促应战,没多久就被英军击溃了。英军在罗伯特·罗斯的率领下,攻入华盛顿城中,麦迪逊总统和他的政府官员们仓皇出逃。
作为对美军在加拿大所作所为的报复,进入华盛顿后,罗伯特·罗斯下令放火。英军最先火烧了国会山,国会的许多建筑和图书馆中的图书都被烧毁。接下来,英军沿着宾夕法尼亚大道,直奔美国总统府而去。
被毁前的总统府
此刻,美国的第一夫人多莉仍在总统府中,对城中的情况并不了解的她做好了晚餐,正在等待丈夫的归来。但她没看到丈夫的出现,倒是看到了英军的身影。在卫士的催促下,多莉匆忙跳上了一辆马车。出走前,她还没忘了顺手带走了《独立宣言》的原件。这时英军已经逼近,幸运的是,她没有成为英军的俘虏。
英军进入了总统府,虽然只一步之差,没有抓住美国的第一夫人,但军官们还是享用了第一夫人给麦迪逊总统预备的晚餐,并且还喝了许多总统府中的名贵葡萄酒,总算不虚此行。而士兵们则忙着洗劫,总统府中许多物品成了他们的战利品,随后,英军放火焚烧这座建筑。
在那天晚上,总统府和国会的熊熊大火照亮了整个华盛顿,几十千米以外都可以看见。不过,第二天突降暴雨,不仅浇灭了华盛顿城中的火焰,还把英军赶回了军舰。因为罗伯特·罗斯已经完成了他此行的使命,他这点人马是不可能在华盛顿长驻的。所以,占领华盛顿的行动只持续了26个小时。
一开始,美国人以为这场战争能够轻松取胜,关于加拿大是大英帝国“软肋”的看法一度在美国政界盛行。文职领导人和军队将领都以为加拿大会立刻投降。然而,美国人不仅高估了加拿大人对他们的支持,也高估了自己的军事实力,却唯独低估了英国人的能力。美国不仅没能轻松取胜,相反,英国人予以美国一次毁灭性的打击。这次进攻的失败打碎了美国人的迷梦,也打碎了美国人的内心憧憬,即建立一个完全由美国主宰的北美。
9月1日,麦迪逊率政府官员们返回了华盛顿。由于政府部门严重被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美国政府和国会只能在邮局内开会。但总统不能没有立足之处,不久,美国政府开始重修总统府。为了掩盖被大火烧过的痕迹,原总统府棕红色的石头墙被涂上了白色,“白宫”因此得名。1902年,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正式将美国总统府命名为“白宫”。
刘易斯和克拉克西部探险
在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有一座192米高的不锈钢大拱门,这个造型奇特的大拱门是为了纪念杰斐逊总统开拓西部的功绩,也是为了纪念执行杰斐逊开拓西部计划的探险家刘易斯与克拉克的成功远征。
路易斯安那州位于美国南方密西西比河下游,东邻密西西比州,西接得克萨斯州,北抵阿肯色州,南濒墨西哥湾。密西西比河流贯穿该州东部,河两岸是宽广的冲积平原,河口处形成广阔的三角洲,伸入墨西哥湾。1682年,法国殖民者将此地命名为“路易斯安那”,并建立了许多殖民点,领地最初包括美国中部由密西西比河口至加拿大边境的很大一部分地区。1762年,西班牙从法国手中得到路易斯安那殖民地,但到了1800年时又转让给了法国,1803年,美国的杰斐逊总统从法国人手中购买到了路易斯安那,从此成为美国的一部分。
当时,生活在美国东海岸的人们对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大面积土地的认识还是一片空白,杰斐逊总统觉得有必要对这块刚刚从法国人手中购买到的地区派出一支探险远征队,去调查这块土地的状况,同时也想借此找到一条能够将太平洋与密西西比河相连接的河道,他的计划得到了国会的同意。于是,杰斐逊总统任命自己的私人秘书,年仅26岁的刘易斯上尉作为这支探险远征队的领队,他要求刘易斯在寻找水路的同时,还要认真记录下这片土地生长的一草一木以及那里的风土人情。作为鼓励,政府许诺奖励给每位探险队员320英亩土地,后来实际给了640英亩。
刘易斯会见肖肖尼人
探险队采用了军队编制,称号为“发现者军团”。当时,争相报名的有100多人,而刘易斯选择队员的要求是:未婚,有荒野中的生存技能,不怕苦,不怕死,有团队精神。刘易斯还向杰斐逊总统举荐自己的好友克拉克中尉作为助手,他认为克拉克在拓荒探险方面要比自己更强,对这次西部探险活动能有很大的帮助。事实证明,刘易斯选择克拉克作为自己的助手是完全正确的,克拉克是个有胆识的军人,他为人豁达、开朗、聪明,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而且从小就对印第安人很了解,在为期两年的远征探险旅程中,克拉克起了很大的作用。
经过一年多的准备,1804年5月,刘易斯和克拉克率领由40人组成的远征队,乘坐三艘船只,从圣路易斯郊外的远征队营地出发,沿俄亥俄河而下,进入到美国西部广袤的原野和丛林中。11月20日,他们到达有“众河之父”之称的密西西比河,随后开始逆密苏里河而上,沿途靠渔猎补充食物。在路途上,克拉克把大部分时间花在船上,制作地图及研究前进方向;而刘易斯则经常上岸,了解各处的地理情况。探险队出发的第二天,刘易斯就遇到了一次意外,他从一个高达300英尺的悬崖摔了下去,向下滑了20英尺,最后用一把猎刀让自己停了下来。
到了8月初,他们已经行进了1000多千米,首次遇到了一个印第安人的部落,双方友好交换物品,没有发生冲突。在这个时候,一名探险队员因急性阑尾炎而死亡,这是远征队在整个探险旅途中唯一去世的队员。
9月初,探险队来到了长满矮草的大平原,到处是美洲野牛,麋鹿数不胜数。刘易斯在他的日志中写道:“我朝一个方向看过去,看到了有3000多头牛的野牛群。”那个时候,每天的猎物都很丰富,9月8日一天,他们就打到了2只野牛、1只大麋鹿、1只小麋鹿、3只鹿、3只火鸡。
克拉克和刘易斯到达哥伦比亚河口,在印第安向导划的弓形舟陪同下,穿过俄勒冈森林之后的水路。
1804年11月,“发现者军团”到达北达科他州,由于天气已经渐渐冷了起来,他们在那里修建了过冬的营地曼丹堡,要在那里度过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季。在这段时间中,他们主要是与印第安人进行交易和狩猎,而刘易斯与克拉克则利用这段时间整理并写下了他们的旅行报告,其中包括108个植物标本、68个矿物标本以及克拉克制作的地图。这份地图详细记录了地貌景观,为后来者的进一步探险提供了极为有用的情报。
第二年开春,冰雪消融,“发现者军团”离开了曼丹堡,继续向西进发。5月,他们到达了北美大陆的分水岭落基山脉,11月中旬,到达了俄勒冈州的太平洋海岸,这是他们此行的终点。
11月18日,探险队来到了太平洋沿岸的哥伦比亚河入海口,用了1个月的时间考察太平洋海岸和附近的平原及印第安部落,他们在那里建造了科拉特索普堡,堡垒的建成宣告美国的势力延伸到了太平洋沿岸。
1806年9月,“发现者军团”在刘易斯、克拉克的率领下回到了圣路易斯,完成了这次西部探险活动。这次探险共历时两年半,总行程8000英里。当时,他们一进入茫茫荒原后就没有了音讯,人们都以为他们已经命丧荒原了,当他们突然出现在圣路易斯时,人们喜出望外。9月23日,在圣路易斯,欢腾的人群聚集在河岸上,鸣枪庆祝,欢迎从遥远的太平洋海岸探险归来的勇士们。
对杰斐逊总统来说,这是震撼人心的喜讯,刘易斯的探险队终于回来了,他们带回了人们翘首以待的对美国未来至关重要的西部信息。刘易斯和克拉克从这次探险带回的珍贵日记和地图资料,使更多的美国人了解了西部的风土人情,为美国的西进运动奠定了基础。在接下来的两个多世纪中,大批的美国人移民到西部地区,将原始森林和草原变成城市及农场,使得中西部成了美国的腹地,为美国的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西部探险的成功,使刘易斯成了美国的英雄,国会给了他双倍的奖金和1600英亩的土地。1807年,杰斐逊总统任命刘易斯为路易斯安那的州长,而克拉克则被任命为民兵准将,负责管理路易斯安那州的印第安人的事务。两年后,刘易斯不幸死于神秘枪杀,他被子弹击中了头部和胸部。
马背上的英雄
18世纪初,美国人开始在俄亥俄州和肯塔基州放牧牛群。这两个州被印第安人称为“草原之国”,那里一望无际的青草地成了牛的乐园。到19世纪,牛群又向西推进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广大草原,得克萨斯州由此发展成了“牧牛王国”。南北战争之后,得克萨斯州的牧牛比战前成倍增长,数量达5000万头以上,是美国养牛最多的州。
牛虽然多了,但牧场主们却发愁了,为什么?在南方,由于内战导致的经济萧条,市场上对牛的需求并不旺盛,每头牛的价格最低时只能卖到2美元,这样的价格,不赔就算不错了,哪里还有钱赚?幸好天无绝人之路,美国北方这时由于工业化的开始以及移民的大量迁入,人们对牛肉制品的需求量倒是很大,在作为铁路交通枢纽的芝加哥,每头牛的价格可以高达40美元。如果能够把牛从德克萨斯州运到芝加哥,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利润。
芝加哥有个名叫约瑟夫·麦考伊的牛贩子挺有眼光和魄力,他深知将牛从南方运到北方的巨大利润,于是到了堪萨斯,那里是芝加哥到得克萨斯州的铁路终点,离得克萨斯州还有1000多千米的路程。麦考伊花了5000美元到处张贴广告,保证以高价购牛。
有一位牧场主得到消息后,花了5400美元购买了600头牛,雇人将牛赶到了堪萨斯,结果麦考伊以16800美元将这批牛全部买进,然后用火车送往芝加哥。这一趟,双方都挣到了大钱。从这以后,得克萨斯州的牧场主们纷纷雇人,将牛群源源不断地赶到堪萨斯,卖给麦考伊。而那些赶牛的人,一般都是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人们把他们称为“牛仔”。
把牛群从得克萨斯千里迢迢赶到堪萨斯,这种工作可不是一般人能胜任的。牛群的行走速度最快可以达到每天40千米,但这样的话,到了堪萨斯,牛就会掉膘变瘦,也就卖不出好价钱了。因此,牛仔们通常得把牛群的行走速度控制在每天只走20多千米,以便让牛有休息、吃草的时间,这样才可以保证牛的健康与体重。不过,按照这样的速度行走的话,从德克萨斯的牧场到堪萨斯得走两个多月的时间。
在长途跋涉中,由于牛群的数量有时高达数千头,牛仔既要照看牛群,不让一些体弱的牛掉队,还要控制牛的行进速度,这些对牛仔来说都是严峻的考验。牛仔长期在杳无人迹的旷野中驱赶牛群,随时会遇到各种危险。有时,大的电闪雷鸣会导致惊群,牛群会乱奔、乱窜。当时的牛大多是性情凶野的西班牙牛,牛仔要沉着地兜转它们,围成圈子,消除惊恐,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此外,牛仔们沿途还要时刻留意狼群等野兽的偷袭,没有强壮的身体和坚忍的毅力,是不可想象的。
娴熟的骑术是每一个牛仔必备的能力。在赶牛的途中,每个牛仔一般都配备有三匹好马,在孤独的旅途中,马匹就是牛仔最好的伙伴。在著名的牛仔歌谣《奇舍姆小路》中,就抒发了牛仔对自己心爱坐骑的感情,歌中唱到:“我骑在花斑马上。”由于牛仔的吃苦耐劳和热情奔放,他们被人们称为“马背上的英雄”。
下面几样物品是牛仔们必备的装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