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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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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是历史之母,古代文明尤其如此。没有尼罗河就不会有古埃及,没有两河流域就不会有古巴比伦,没有印度河和恒河就不会有古印度。中国人把黄河称作母亲河,黄河之水哺育了华夏古文明。当然,地理的重要,不只体现在这些河流上,还体现在其他地理环境上,气候、位置、土壤、周边情况等,无一不对人的活动形式和内容、人的活动趋向、人的性格形成等产生极大的,甚至是永久性的影响。人是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下生存和活动的,失去了特定的地理场所,人就失去了借以生存和活动的条件。人是地球的产物。从某种意义上说,形式和内容各异的许多古文明,都是特定的地理环境的产物。古罗马也是这样。因此,我们在评述罗马帝国的兴亡时,探讨一下罗马的地理状况,特别是它的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罗马这个后来令整个地中海都战栗的帝国首都本是意大利半岛上一个不起眼的村镇。意大利半岛在地中海中部,就像一条伸入地中海的巨人小腿。“意大利”之名就是源于希腊语的“小腿”,加上半岛南端的西西里岛,则像一只巨大的靴子。这条巨人小腿把地中海一分为二:东地中海和西地中海。站在西西里岛的南端可与非洲隔海相望。意大利不仅是地中海东西两部分交往的纽带,也是欧洲和非洲之间的通道。意大利这种特殊的处于地中海中心的位置,是令人钦羡的。它似乎在预示这条巨人小腿将成为这一地区的核心,成为地中海世界的灵魂。但丁说,罗马人建立帝国是上帝安排的。我们当然不能同意他的论断,然而,意大利半岛的确是自然界的美妙创造物。

地中海是古文明集中的地方。这是任何其他地区的古文明都没有的生存环境。埃及、希腊、小亚细亚、两河流域都在它周围。它们之间交流之便利、竞争之激烈、互相影响之大、彼此学习模仿之容易,都是绝无仅有的,或首屈一指的。比较起来,中国和印度两地的环境就要封闭得多。特别是中国,西部高原、大山、沙漠几乎把中国和西方的众多古文明隔绝开来。可以说,华夏文明是独自发展起来的,它和地中海的相互影响、交流、渗透而发展起来的文明完全不同。

然而,地中海的众多古文明发展是不平衡的,有先有后。在罗马登上历史舞台之前,地中海的古文明都产生在东部。意大利虽处在地中海中间,但在地理上、文化上,却属于西部。和东部的文明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西部的荒凉和野蛮。意大利这条小腿面向西部,背靠东部。亚平宁山脉横贯全境,由西北而东,再沿东海岸折回意大利底部,结果,使东海岸多是悬崖险滩,没有可停泊舟楫的良港。因此,意大利东部虽和希腊隔海相望,只咫尺之遥,最早受希腊影响的却不是东部,而是西部和南部。意大利是一个半岛,三面环海,平均每150平方公里的土地就有1.6公里的海岸线。平均海岸线之长,仅次于希腊。这是罗马向海外发展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因为地中海是众多古文明集中的地方。海外文明,对罗马有无法抗拒的诱惑力,意大利必然要向海外发展。由于意大利的良港多集中于西部和南部,因而意大利走向海外,和其他文明接触不是从东部,而是从西部和南部开始的。

意大利多山,全境有3/4是山地,但意大利并没有像希腊那样被山峦切割成许多难以交往的狭小地块。相反,贯穿全境的亚平宁山脉和河谷地使它更适合成为一个政治、经济统一的地理单位。广大的山区和丘陵地带没有给意大利统一造成什么阻碍,却为发展畜牧业提供了良好的牧场。山区的艰苦环境也锻炼了古代罗马人坚韧强悍的性格。

和希腊没有大块平原不同,意大利有广阔的平原和低地,其面积约占总面积的1/4。最重要的平原是中部的坎帕尼亚平原和拉丁姆平原。这里土地肥沃、雨量充足,提供了希腊无法企及的发展农业的条件。罗马就在拉丁姆平原上。北部还有意大利面积最大的平原——波河平原。波河平原在古代很长一段时间里,并不被认为是意大利的一部分。这里先后被伊特拉斯坎人和高卢人所占据,被罗马人称为“山南高卢”,因为在它的北边是古代很难翻越的阿尔卑斯山。后来,在罗马的所谓帝国时期,这里由于有适宜发展农业的平原,能生产充裕的粮食,成为意大利最重要的粮食产地。罗马和意大利人,开始是纯粹的农业民族,这和希腊人完全不同。他们以农为本,以从事农事活动为最崇高的工作。他们并不看重工商业,甚至认为工商业是贱业,这点和中国一样,而和它的邻居希腊大相径庭。

不过,罗马终究和中国不一样,它最终还得走向大海,逞威地中海。这是它的地理环境决定的,一个内陆国家就无法向海上发展。意大利天生就是在海上发展的。它发展农业的条件虽较希腊好,但和中国、印度相比较,它三面环海的狭长半岛所能提供的发展空间太小了,而它优良的海港又为其向海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特别重要的是,海外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海外的文明,特别是地中海东部的众多文明,它们所拥有的财富和所取得的成就是令罗马人垂涎的。这就决定了罗马和意大利必定是外向型的、向外发展的。反观中国,虽也有良港和很长的海岸线,但由于内陆发展的空间太大了,似乎用不着向外发展。在中国历史上,这种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同时,也由于中国的海外,没有意大利的海外那么大的诱惑力。中国面对浩瀚无际的太平洋,除了产生虚无缥缈的海外仙山的琼楼玉宇遐想外,没有任何可诱惑或吸引中国走向海外的古文明。中国古代的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可惜的是,两千多年前,中国有名的一次由徐福率领众多少男少女的海外远航,不是通商,不是和其他古文明交往,而是为秦始皇寻找仙山,寻找长生不死药,而且最终一去不返。

意大利和欧洲大陆连在一起,但北部的难以逾越的阿尔卑斯山和令罗马人生畏的波河河谷的高卢人却阻止了,或者说,延缓了罗马向欧洲大陆的发展。而且,当时的欧洲大陆尚是蛮荒之地,如同中国的北部一样,没有地中海那么大的诱惑力。这种情况,也就决定了罗马的发展或意大利的发展是先南后北,在统一意大利后,是先海上,后大陆。

罗马是受周围古文明的影响发展起来的,是在众多古文明的基础上发展为不可一世的帝国的。不过,由于意大利面西背东,罗马的兴起也是由西而东的,由称霸西地中海进而称霸东地中海。地理环境对这种发展轨迹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罗马帝国的发源地是个普通的被称为罗马的小集镇。这个小集镇位于意大利中部的拉丁姆平原,在台伯河下游。台伯河是意大利最长的河,从中部山岳顺流而下。其流域之广在意大利位居第一。下游可以通航。罗马就在台伯河的一个重要渡口上。这里河中有一个河心岛,水浅时,无须舟楫就可涉水而过。其地距地中海约25公里。这样的距离既有利于向海上发展,又可避免处于海上入侵者的视线内。这里是个非常重要的交叉点,不仅台伯河有交通之便,它还是意大利许多天然陆路的汇集点,是南北东西交通必经之地。它还是亚平宁山区取盐要道和交换集散中心,沿台伯河顺流而下或沿河旁的陆路,可十分方便地到达宝贵的海岸盐场。

七丘之城

罗马周围有七个山丘:帕拉丁、奎林纳尔、埃斯奎林、卡皮托林、阿文廷、凯里安和维米纳尔。这些山丘给人提供了良好的居住条件,既可在台伯河泛滥时,免遭洪水淹没,又有宜于居住的宽敞的平地。这里的土地含有丰富的火山积灰,肥沃而又宜于种植。罗马就是在七座小山冈上建立起来的,所以也有人把罗马称为“七丘之城”,如同古代许多城市一样,优异的地理环境,既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和机会,也带来了和好处一样多的竞争和危险,从而使居住在这里的人们,自古就有强烈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

地理环境的变化,虽也有沧海桑田之说,但较之历史,这种变化仍是异常缓慢的。今天的地中海和古代的地中海,今日的意大利和古代的意大利虽不可同日而语,有了太多的不同,但相同之处可能更多。地理位置可以说没什么变化,气候也变化不大。我们可以较清楚地描述古代意大利和地中海的情况,而古罗马的早期历史,特别是它没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却扑朔迷离,掩盖在各种传说、神话的迷雾中,使我们很难看清它的真面目。我们只能通过考古发现和神话中所透露的古代罗马居民的一些信息,大概叙述一下罗马的起源和它的史前史。

神话反映了后人对历史的追忆和美化。几乎所有的民族都有有关自己民族起源的种种神话。其实神话传说也包含某些历史的真实内容,希腊的英雄时代,我们是通过《荷马史诗》了解的。《荷马史诗》中充满各种神话,但近现代考古学的发现,证明《荷马史诗》中所叙述的故事,不少是实有其事的,不过被艺术加工了而已。罗马没有《荷马史诗》这样的长篇巨著,罗马人没有希腊人那样丰富的想象力和艺术才能,但罗马也不乏远古神话。正如后人所说的:“罗马这个国家若是没有一个神圣的起源,它就不会拥有这样的威力。”这反映了后人要刻意美化祖先来抬高后人的一种普遍存在的观念。不过,有关罗马起源的一些神话,经近代考古发掘证明,也不都是空穴来风,我们从神话中多少可以了解一点罗马早期历史的端倪。

罗马城的创建者,按流行最广、影响最大的传说,是一位叫罗慕路的人。这个名字显然是后人给他取的,因为罗慕路的意思就是“罗马的人”,这不像真名而像个绰号。据古希腊史学家普鲁塔克《罗慕路传》所述,罗慕路的祖先是爱神维纳斯之子埃涅阿斯。埃涅阿斯是特洛伊城的贵族。特洛伊被希腊人攻陷后,埃涅阿斯率领部分族人,逃了出来,历经千辛万苦,落脚在意大利的拉丁姆平原,建立了拉维尼乌姆城。埃涅阿斯的后裔在离罗马不远的阿尔巴称王,王位传到努弥托和阿穆略两兄弟时,阿穆略将全部遗产分成了两份,一份是王国,另一份则是从特洛伊带来的金银财宝。努弥托选择了王国,阿穆略就占有了财富。阿穆略利用财富使自身变得比努弥托更有权势,从而轻而易举地从兄弟手中夺取了王国。努弥托就这样丢掉了王位。他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叫西尔维亚(也叫依利亚或雷亚)的女儿。阿穆略害怕这个侄女将来生下孩子,会动摇自己的王位,便强迫她做了维斯塔女神神庙的女祭司。维斯塔是灶神,按传统法规,她的女祭司必须保持童贞,终身不得婚嫁。这就剥夺了西尔维亚结婚生子的权利。阿穆略可以高枕无忧了。谁知西尔维亚做了维斯塔神庙祭司不久,却出人意外地怀孕了。谁使她怀上孕的?孩子的父亲是谁?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最流行的一种也是后来罗马人公认的说法,是战神马尔斯(Mars)。马尔斯一度是罗马的主神。神人交媾,这在古希腊、古罗马的神话里是司空见惯的。埃涅阿斯不也是爱神和人交媾的产物?神人交媾之后代,肯定是伟人,因为有神的血统嘛。阿穆略得知西尔维亚怀孕后,勃然大怒,要以违背维斯塔神法规的罪名处死她。阿穆略的女儿安托对西尔维亚的不幸处境十分同情,极力在父亲面前为她求情,西尔维亚才幸免一死。阿穆略把西尔维亚幽禁起来,想等她生下孩子后,把孩子处死。西尔维亚到底怀的是战神的孩子,不同凡响,在牢中也没影响胎儿的成长。足月后,西尔维亚竟生下了一对双胞胎。虽出生在牢中,由于是神种,孩子硕大健美,胜过凡人。阿穆略立即命令一个仆人,将孩子强行从西尔维亚怀中抱走,扔到台伯河里去。这个仆人遵照国王的命令,将婴儿放在一个木盆里,来到台伯河河边,见河水猛涨,激流汹涌,不敢近前,只把木盆放在河边就回去复命了。

高涨的河水把木盆飘浮到下游一个平整的地方。这个地方叫克马卢斯。这个名称可能源于拉丁语“格尔曼”(兄弟)。两兄弟自己从木盆里爬出来,爬上了岸。他们的啼哭声,引来了一只母狼。这只母狼不仅没有伤害他们,还用自己的奶水喂养他们,这两个孩子就是吃狼奶活下来的。人们发现这兄弟俩时,他们正在欢快地吮吸着母狼的乳房。古罗马人把奶头叫“鲁马”(ruma),收养并抚育他们的人因此给兄弟俩取名叫罗慕路和罗慕斯。

兄弟俩长大后,练就了一身武艺,从抚养者口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回到拉维尼乌姆,在群众的支持下,推翻并处死了阿穆略,解救出了母亲西尔维亚,让外祖父努弥托重新当上了国王。兄弟俩不忘母狼喂奶之恩,回到母狼哺育的地方,许多希望得到他们保护的人也跟随他们来到这里,他们决定在这里建立一座新城。

在选择城址时,兄弟俩吵了起来。罗慕路建筑了罗马广场,主张新城就建在广场这里,罗慕斯在埃斯奎林山围了一块地,要把城建在那里。兄弟俩互不相让,可能因为是战神之子,吵变成了打,两人厮打又变成了众人之间的流血冲突。罗慕斯竟在这场冲突中被打死了。罗慕路埋葬了兄弟,开始建城。他先让人在帕拉丁山靠近人们集会广场的一块空地上,挖了一道环形壕沟,接着以这里的壕沟为中心,绕着它画了一个圆圈。这个圆圈就是未来的城的界线。他亲自将一个黄铜犁铧套在一头白色公牛和一头白色母牛上,绕着画出来的界线,犁出一道深深的垄沟。这条犁沟就成了这座新城的神圣边界。罗慕路给这座新城取名“罗马”(这个名称可能也源于“乳房”一词)。这一天是4月21日,因而,4月21日就成了罗马城的建城纪念日和国庆日,成了罗马人的大庆节日。罗慕路则成了罗马第一位国王。

这就是最为流行的有关罗马起源的神话。神话里有没有真实成分,罗慕路是否真有其人,根据现有的材料,都难以作出肯定的或否定的明确答复。不过,犹如希腊一些神话,逐渐被考古学证实确有其事一样,罗马的远古神话也由于考古手段愈来愈先进,而越来越接近其起源的真面目了。

当然,这个神话有浓厚的美化罗马人祖先的色彩。罗马人竟是两位大神——爱神维纳斯和战神马尔斯的后裔。其实把神和祖先连在一起,是所有古代民族的共同之处。罗马人把自己说成是神的后裔正是强烈民族自豪感的反映和重要源泉。中国也是如此,华夏始祖黄帝不是也乘龙上天了吗?我们今天祭奠黄帝,谁会计较黄帝是否上天呢?我们之所以不厌其烦地介绍罗马起源的神话,其一是我们如果不了解这些神话,就无法完全了解罗马兴起的奥秘,无法完全了解以后的罗马。其二是这一起源神话也给了我们一些真实的古代罗马信息。神话显示罗马人是外来人,而不是意大利的土著;神话也显示罗马有一个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时代;有一个崇拜女性、崇拜女性性器官的时代。罗马源于“乳房”一词就是罗马人对女性乳房崇拜的证明。神话还说明古罗马人的图腾是母狼。罗慕路兄弟是由母狼的奶水喂养的,正是罗马人和其图腾关系的形象表述。母狼在中国人眼中是凶恶的象征,在古罗马人那里却是受到特别尊崇的、和人有亲密关系的动物。中国自称是龙的传人,罗马人也可称为狼的传人。公元前6世纪的铜狼雕像和后来补上去的两个吮吸狼奶的小孩塑像,非常生动地说明了这一传说是多么深地扎根于罗马人的心中。这只母狼已不是普通的狼,而是象征战神马尔斯的神圣动物,正是它拯救了罗马的创建者罗慕路兄弟。

当然,我们不能把罗马的建城神话说成是罗马城的创建史。事实上,罗马城的建立,不是某一个人的功劳,而是经几代人逐渐发展而成的。正如西方流行的谚语所说的:“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罗马地区很早就有人居住,郊外发掘出了约3万年前的尼安得特人头盖骨。新石器时代,利古利亚人大概从非洲经西班牙和法国一带来到意大利。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古意大利人的祖先、操印欧语系的一些部落进入意大利,他们可能来自多瑙河沿岸和喀尔巴阡山周围。拉丁人就是这些部落中的一支。罗马人也是拉丁人。

拉丁人定居在意大利中部的拉丁姆平原。这是块约有48公里宽、96公里长的地区,从坎帕尼亚的北缘一直延伸到台伯河和罗马地区。这里的土著居民以畜牧业为主,土葬死者。新来的拉丁人主要经营农业,用轻便的犁翻耕土地,火葬死者。还有一些来自意大利南部的移民,他们和土著居民一样土葬而不是火葬死者。

到公元前1000年时,拉丁姆平原的居民就已基本过定居生活了,细耕农业取代了游牧生活,出现了一些城镇,罗马就是其中之一。随后,在公元前9世纪和公元前8世纪,又有一批移民定居罗马。他们虽也说印欧语,但习俗和前一批移民有所不同。前一批移民实行火葬,死者的骨灰被收集到骨灰瓮里,放入一个大的球形罐中,再将这个球形罐放进一个挖好的深深的圆形小坑中,上面用石板盖上。骨灰瓮的形状犹如人生前居住的房子的小模型。后一批移民实行土葬,死者的尸体被放入一个挖成凹形的原木或粗糙的石棺中,再埋入长方形的坑或沟里。有时旁边还放上一列石头。这两种埋葬死者的方,有时并排在一起,有的甚至靠得很近。这种情况说明,这两批人,可能还有更早来罗马定居的居民,逐渐地融合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早期的罗马人。

伊特拉斯坎人,这时也来到罗马。他们祖居何地,从何地迁移而来,至今也没搞清楚,或者说,没有一个得到公认的答案。有人把他们和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记》连在一起,说他们来自小亚细亚特洛伊城。这可能有一点牵强附会,创建罗马城的传说也说罗马人的祖先来自特洛伊。不过,伊特拉斯坎人来自东方是不容置疑的。在埃及的废墟中有伊特拉斯坎人公元前13世纪在三角洲沿海活动的痕迹。他们的文化遗存,明显地具有东方的特点,他们的艺术完全接受了希腊影响,但它所显示的强烈宗教感情与粗野体力的奇妙结合以及所显示的妇女的突出地位,却是无与伦比的。它既类似于希腊艺术的一种外省变种,又具有明显的独创性。他们的宗教信仰显示他们可能来自小亚细亚或比小亚细亚更远的地方。他们的农业技术令人想起两河流域的农业技术。伊特拉斯坎人使用的文字是由意大利南部希腊殖民者所使用的字母演变而来的,遗憾的是,除了能读出这些文字中的26个字母外,我们仍一无所知。这种语言文字似乎并不是印欧语系的一部分。这也进一步证实,他们可能来自东方。他们从公元前1000年开始陆续来到意大利,夺占了台伯河以北的大部分地区,定居下来。受地理环境的限制,他们大都聚集在有数的几个有吸引力的适宜定居的地方,创建他们的城市。按传统说法,伊特拉斯坎人在伊特拉里亚地区建立了12个城市。大概,12只是个约数。每个城市似乎都是独立的,树木茂盛的山林把这些城市隔开了。尽管名义上可能有一位统治全国的国王,实际上,每个城市都倾向自行其是。

伊特拉斯坎人

伊特拉斯坎人要比拉丁人文明和进步得多。正是在伊特拉斯坎人的影响下,特别是在伊特拉斯坎的南部诸城市的影响下,罗马才从一个杂乱的茅舍村落变成一个城市。伊特拉斯坎人是罗马人最早的启蒙老师。罗马台伯河上的浅滩是拉丁人和伊特拉斯坎人做交易的重要市场,有许多商人聚集在这里。这个浅滩是罗马的发祥地,伊特拉斯坎商人在这里用铁制的工具或武器交换拉丁人的谷物和牛。

罗马地区这时并不是只有拉丁人,罗马的各山丘上杂居着不同种族的人,除主要从事农业的拉丁人外,也有伊特拉斯坎商人和地主,甚至还有来自海外的陌生人,附近地区的各种逃难者也到这里来寻求庇护和谋生。可能在公元前7世纪早期,居住在帕拉丁、埃斯奎林和凯里安山坡上的几个集团,出于宗教和政治的目的,组成了七丘同盟。随后,七丘同盟又和奎林纳尔、纳米的尔的居民联合。这个新联合体的居民分属三个部落,包括以帕拉丁为中心的拉丁人、以奎林纳尔为中心的萨宾人和以凯里安为中心的伊特拉斯坎人。这个新的联合体组成了一个比七丘同盟更大的四区罗马。

四区罗马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的边界是一条神圣的犁沟,这条犁沟是由一头白色公牛和一头白色母牛拉着青铜犁犁出来的。罗慕路建城的传说可能是把这件事转移到罗慕路身上了。四区罗马的建立是罗马建城的标志。准确的时间现在还无法确定。传统的观点,认为是公元前753年。不过,这个年代,并无令人信服的证据,是不可靠的。确定这样一个年代,不过是一些历史学家为了说明罗马王政时代诸王的可靠性,而王政时代的诸王也是不可靠的。也有一些历史学家提出其他一些年代,但和公元前753年一样,无根据的推测成分要大于实事求是的论证。罗马城市化的时间可能要比公元前753年晚一些。

推动建立四区罗马,或者说,罗马城市化的领导者,传说,是罗慕路,实际上,是伊特拉斯坎人。是比拉丁人文明进步的伊特拉斯坎人领导了罗马的城市化,建立罗马城邦,迈出了罗马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后来的罗马人出于优越感,不愿承认这一点,不愿承认后来被他们赶出罗马的伊特拉斯坎人曾是他们的领导人和老师。但从愈来愈多的考古发现来看,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甚至在所谓罗慕路之墓的墓碑上的文字都是伊特拉斯坎文。伊特拉斯坎人的统治在罗马历史上有无法抹掉的印迹。1930年在圣奥博诺底下挖掘出古代神庙,证实了公元前6世纪伊特拉斯坎诸王的存在。罗马成为伊特拉斯坎人的城邦,对罗马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一是使罗马迅速发展,城市化了;二是伊特拉斯坎人的统治,锤炼了罗马人的斗争精神和集体主义。伊特拉斯坎人开始时是拉丁人的老师、领导者,也是竞争对手,占上风的是伊特拉斯坎人。最早的罗马城的主人或统治者或领导人是伊特拉斯坎人,而不是拉丁人,或者说,不是罗马人。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也就是伊特拉斯坎人在罗马居于统治地位的时期,史称“罗马王政时代”。传说这个时期,罗马出现了前后相继的七个王,前面四个王是罗马人,也就是说是拉丁人,第一个王就是罗慕路。后面三个王是伊特拉斯坎人(考古只发现公元前6世纪的伊特拉斯坎诸王)。这个王政时代和罗马创建的传说一样,虚构的成分要大于事实。一是时间提前了,如果罗马城是罗慕路所建,时间只可能在公元前7世纪早期,而不会是公元前8世纪;二是前面四个拉丁人的王可能是出于民族自豪感的需要而虚构出来的。罗马人后来成了地中海的主人,他们自认是爱神、战神的后裔,受神的宠爱,是注定要当世界霸主的,他们决不愿意自己的历史从伊特拉斯坎人的统治开始,他们不允许自己引以为豪的祖先是伊特拉斯坎国王的臣民。罗马人虽缺乏想象力,但出于强烈的民族自豪感,还是虚构了前面四个拉丁人的王。

不过,罗马开始是个君主国的追忆却是可靠的。伊特拉斯坎国王已被考古学所证实。然而,所谓王政时代所列举的后三个伊特拉斯坎人国王的名字却也可能有虚构的成分,因为最后一名国王叫塔尔奎尼乌斯·休珀布斯。而休珀布斯的意思是“骄傲的”。这显然是个虚构的名字,目的可能是要把坏事都归罪于他。至少,这不是真名,而是绰号。

但是,这里的王(rex)类似古希腊荷马时代的“巴塞勒斯”,是军事首领、最高审判官和最高祭司,而不是具有专制权力的君主,犹如中国古代的尧、舜一样,既没有绝对的权力,也不是世袭的。他们的权力受到各种限制。

伊特拉斯坎人如何能成为主要居民是拉丁人的罗马的国王?传说告诉我们,第一任伊特拉斯坎人国王是和平地取得王位的,也就是说是在罗马人拥戴下登上王座的。战神的后裔怎么会拥戴一个伊特拉斯坎人做自己的领袖?这显然是为了掩盖罗马曾被迫归属异族的事实。事实是,公元前8世纪,伊特拉斯坎人在伊特拉里亚建立一系列城邦之时,罗马就是他们觊觎扩展的地方。大约就在公元前750年前后,也就是传说中罗慕路创建罗马城的时候,有一个伊特拉斯坎贵族率领一部分族人,渡过台伯河,赶走了拉丁族首领,占据了帕拉丁堡垒,并以此城堡作为王宫(regia,源于rex),进而又控制了罗马周围的村庄,逐渐地融合为罗马城。随后,伊特拉斯坎人的势力在拉丁姆进一步扩展,甚至拉丁部落的首镇阿尔巴·隆加也落入伊特拉斯坎人之手。罗马则完全成为伊特拉斯坎人统治下的城邦王国。

这个伊特拉斯坎人统治下的城邦,开始时,分成三个部落(特里布斯,tribus),一些学者认为,三个部落代表三个不同的种族,一个是拉丁人部落,一个是萨宾人部落,一个是伊特拉斯坎人部落。这和最初的罗马三个不同种族的居民相一致。但这三个部落的名称却都是伊特拉斯坎的,因此,它们可能是伊特拉斯坎统治者建立的无任何种族差别的新机构。每个部落分成10个胞族(库里亚,curiae)地区,每个胞族地区有10个氏族(gens)或家庭群(不一定按种族划分),共有300个氏族。王并没国王的真正权力,rex的原意是指导者,没有民政权力。王的职位是由前任推荐,由库里亚大会,也就是民众大会选出,而在第二次民众大会上正式就职。管理机构,除王外,还有元老院(senate)和库里亚会议(itra curiata)。元老院的元老来自各氏族的族长。他们最初是由某个氏族从某个家庭选出来的(“senate”一词由“senex”演变而来,原意为“老人”)。元老院的主要职责是作为王的咨询机构,是王对外对内政策的顾问。在王的参与下,元老院还有权批准和否决库里亚会议的决议案。每个氏族从某个家庭选元老逐渐成了惯例,结果形成了氏族显贵,产生了贵族家庭。库里亚会议是按库里亚,即胞族,召开的民众大会,是罗马最早的公民大会,是最高政权的代表。但实际上,大会只是通过王作出的决议,而这些决议又是王在和元老院磋商后交给库里亚会议的。王死后,继任者由库里亚会议选举产生。库里亚制度还是最早的罗马军事组织的基础。罗马军队由一支有3000名步兵和300名骑兵的军团组成,每一部落分别出1000人和100人,而每一个库里亚则分别出100人和10人。

古罗马的夫妻

罗马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是家庭。家庭或家族、氏族或家族群,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罗马人的家庭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没有一夫多妻的家庭。罗马没有妾的概念,像中国古代一妻多妾的假一夫一妻制也是没有的。一旦一对年轻人举行了所谓原始之圣礼的结婚仪式,确立夫妻关系,这种关系就不能破灭,妇女一生为夫之所有。家长在家庭中有绝对的权力。在家里,家长的话就是严格的法律,不仅妇女毫无权利,而且,只要他活着,他的儿子就决不会成年,就必须听命于父亲——家长,就没有独立性。这种观念,可以说,是罗马后来发展为有全能之王(国家之父)的帝国的思想基础。

罗马氏族间之婚姻,称为罗马之结婚,所生之子,即为罗马公民。诸氏族之外的任何人都没有罗马公民资格。公民与非公民所生之子,也不能算罗马公民。公民之子,称为“有父者”(patricii),“贵族”一词即源于此。与贵族相对的是平民(plebs),意为“充数者”。他们不属于罗马氏族成员,没有氏族权利,无权分得土地,但有服兵役的义务。尚有一种被称为“被保护人”(tes)的人。他们或是破产的氏族成员,或是平民。他们寻求得到某一贵族的保护,从贵族那里取得一块份地,但必须为贵族服役和负担一定的义务,战时还要以亲兵身份随同出征。

罗马人主要从事农业,并已普遍使用铁器。农业是最受人尊敬的行业,就像中国把农业看成是本业一样,罗马人也把农业看成是诸业之首。贵族除农业外,不从事其他行业。商业已超越了以物易物阶段,也不用牛和谷物做中介物,而开始用粗糙的铜板进行交易,不过铜板上刻有牛。

公元前6世纪,随着罗马的发展,贵族和平民的矛盾尖锐起来。传说中的第六任王塞尔维乌斯·塔利乌斯(约公元前578—前534年),依靠平民的支持,对国家制度进行了改革。

罗马原来的三个部落被他按地域重新分为四个部落,乡村附庸则分为17个部落。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组织被以地域关系划分的新部落所取代。新的部落组织是征兵和收税的基本单位。

库里亚会议也被新的森图里亚大会(itia aenturiata)所取代。森图里亚大会是建立在按财产多寡划分社会等级的基础上的。所有罗马居民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凡是能够负担兵役的,都按财产的多少分成五级,五级以下的贫民,被称为无产者,不列级。每级提供数目不同的百人队(森图里亚)。百人队是罗马军队的基本单位。公民服兵役要自带武器装备。森图里亚大会,不是按人投票,而是按森图里亚投票,一个森图里亚一票。由于富人组成了半数以上的森图里亚,因此,在森图里亚大会上富人的意见是决定性的。富人是森图里亚大会的多数党、执政党。在这种制度下,优先考虑的已不是出身,而是财富的多少了。原来库里亚会议宣布战争、选举官吏和宣判等权力都转归森图里亚大会了。

森图里亚也是新的军事制度的基础。军队以百人队,也就是森图里亚为基本单位,主要由那些有钱自备战马和盔甲的人组成。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支贵族的军队,人口最富裕的那部分组成了战斗力最强的重装备步兵和骑兵。考古发现证明,公元前6世纪,源于希腊的整套重装备武器,包括圆盾、金属盔甲和投枪等,开始被伊特拉斯坎人有效地使用了。由于军队和森图里亚大会结合在一起,因此,每年春天,森图里亚大会也成了罗马军队出征的战斗动员会。大会具有一种战斗的团结精神。罗马军队与森图里亚大会的这种关系,培养了罗马人严格服从的品性。

塞尔维乌斯改革使罗马进入一个新阶段,尽管有人认为,不能把改革归功于他,时间上大概要晚得多。改革措施是适合当时社会发展需要的,它破坏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这样,伊特拉斯坎人统治罗马两个世纪,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统治机构,同时,也使罗马的经济文化有了长足的进步。罗马的面貌大大改变了:在罗马修建了一条石块构成的、拱形结构的坚固排水沟,广场再也不会被洪水淹没了;在帕拉丁山修建了王宫;台伯河上架起了第一座木桥;卡皮托林矗立起朱庇特、朱诺和密涅瓦三位一体的大庙。朱庇特取代了马尔斯,成为罗马的主神。阿文廷山上修建了狄安娜神庙。狄安娜是光明女神、森林女神和生育女神。这些神的崇拜和神庙的修建,显然有希腊人的影响。希腊人是罗马人的又一重要老师。罗马的许多东西都有希腊影响的痕迹。罗马的不少神是和希腊神对应的,是希腊神的翻版。如朱庇特对应宙斯,维纳斯对应阿佛洛狄特等。

罗马的疆域扩大了,在西北,击破了拉丁人的重要城镇阿尔巴·隆加,一些阿尔巴的主要家族移居到罗马。在西南,扩展到海边,并在台伯河河口建立了奥斯提亚港,以便开发附近的盐场。

然而,这时的罗马仍是个弹丸小国。这是所有城邦国家的特点,罗马就是在这样一个弹丸小国的基础上发展成大帝国的。

罗马虽长期处于伊特拉斯坎人的统治下,其主要居民却仍是拉丁人,说的语言也是拉丁语,伊特拉斯坎统治者没有也没力量同化罗马的拉丁人。大约在公元前510年前后,也就是中国的春秋时代,伊特拉斯坎最后一任国王塔尔奎尼乌斯·休珀布斯被罗马人赶下了台。休珀布斯是名暴君。传说罗马一个有夫之妇被他儿子强奸自杀了,激起了本来就对休珀布斯暴政不满的罗马人的公愤,罗马人暴动了,把暴君和他的家族驱逐出罗马,伊特拉斯坎王朝就这样结束了。

塔尔奎尼乌斯·休珀布斯随后虽想夺回被剥夺了的权力,却没有成功。其他一些伊特拉斯坎的城邦也曾攻击和威胁罗马,但也以失败而告终。随着伊特拉斯坎人大败于希腊人在西西里的最大殖民城市叙拉古和北上致力于在高卢发展,伊特拉斯坎人已无力也无暇威胁罗马了。

伊特拉斯坎国王被驱逐后,贵族控制了国家,但他们中还没有谁强大到可以称王的地步。罗马人民也由于刚摆脱了君主制,对君主制有强烈的厌恶情绪,特别是平民阶层。在这种情况下,贵族和平民之间达成了一个相互妥协的协议:永远废除王,废除君主制,实行共和制,由两个执政官来取代王领导国家。执政官任期一年,由森图里亚大会,也就是军人大会从贵族中选举产生。执政官是最高行政长官,有指挥军队以及解释和执行法律的权力,元老院和森图里亚大会也由他们召集和主持。他们虽由森图里亚大会选出,却并不对森图里亚大会负责,也不对元老院负责,而是受法律的限制。在某些方面,他们就像美国的总统。美国人在首创他们的总统制政府时,是深思熟虑地借鉴了古罗马人的经验。

授予执政官如此大的权力是和罗马人对共和国当局的尊重、服从和忠诚的信念一致的。不过,尽管执政官行使职权只受法律约束,而不对任何个人或集团负责,但他们所受的限制比今天任何一个国家的行政首脑都要大。一是他们的任期出奇短,短到只有一年。现代民选政府首脑任期没有如此短的,因为这样短的任期虽可防止权力的滥用,却也会给工作的效率和连续性造成很大的损害,甚至会损伤政府首脑工作的责任心。不停地换首脑也会造成社会的动荡。二是他们是权力相等的两个人,一个不能压倒另一个、高于另一个,他们彼此都受另一个否决权的约束。这有点类似联合国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安理会的任何决议必须五个常任理事国都不反对,只要一国反对,安理会就无法作出任何决议,这就是一票否决权。罗马的执政官就有这种否决权。一个执政官可以否决另一个执政官的任何决定。否决权反映出罗马人的政治智慧。这既可使执政官在作出决定时,尽量与他人磋商,又可避免在选出不称职的,甚至愚蠢的执政官时,造成无法容忍的错误。不过,有利也有弊,否决权的设立有时也会延误工作,也可能否决正确的决定。非常崇敬古罗马人的拿破仑,也曾仿效古罗马,自任执政官。不过,拿破仑的这一执政官和古罗马的执政官大相径庭。罗马人的两个执政官,权力相等。拿破仑所任的执政官是高居于其他执政官之上的首席执政官。古人的事,近现代人是无法照搬的。

开始时,几乎所有的政府事务都由执政官亲自掌管,随后,陆续增添了其他一些官职来协助执政官工作,如财政官、监察官、法官等。

元老院仍是一个重要机构。元老院在推翻伊特拉斯坎国王中可能起了重要作用,因而也获得了对国事的更大发言权。元老院完全由贵族组成,虽没有任何行政权力,是个纯粹的咨询机构,却可在国内外政策、财政和宗教诸方面,向当选的官员提出建议。由于执政官任期只一年,因而他们乐意听取元老院意见,以免离职后树敌太多。同时,元老们的地位、家庭的传统和成就也使元老具有令人生畏的威信。这种威信使元老院拥有了不可替代的指导地位。

元老院的元老们

森图里亚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制定法律、宣战、媾和、主持公审和选举执政官。由于大会是按森图里亚(百人队)投票选举,而不是一人一票,富人拥有比穷人多得多的投票权,执政官的候选人由元老院推荐并都来自元老院之元老。因而实际上,森图里亚大会是由元老院的元老们控制的。

罗马共和制下的贵族制还由于罗马独具的庇护制而变得稳固和有效。罗马社会除有贵族和平民之分外,还有有权有钱的庇护人和依附于他们的被保护人之分。被保护人是自由民,大都是平民,他们把自己委托给他人并接受他的保护。被保护人要尽自己所能,用各种方法,帮助他们的庇护人在公共生活中获取成功,增进他的利益;作为回报,庇护人则应照顾他的被保护人的私人事务,给予他们财政上和法律上的帮助。这种制度在其他社会很少出现,在罗马却无处不在,具有令人信服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仅体现在这种关系的契约性上,还体现在情感上。被保护人的身份是世袭的。庇护人甚至要在姻亲面前评价他的被保护人。双方要互相忠实。互相忠实被称为“菲得斯”。菲得斯也是古老的受人尊崇的女神。被保护人要像尊敬父母、祖国和神一样尊敬庇护人。

由于这种庇护制,由于被保护人在公共事务中有追随他的庇护人的义务,森图里亚大会作为富人的工具得到进一步加强,其民主性进一步削弱。富人不只是在大会中拥有绝大多数的投票权,参加大会的穷人大部分是富人和元老贵族的被保护人,他们有责任使他们的投票有利于庇护人,或有利于其庇护人的朋友和亲戚。

罗马人在驱逐伊特拉斯坎人后所建立的共和制度,除以执政官取代王外,新的东西不多。这个罗马共和国和希腊的诸城邦,特别是雅典,完全不同。雅典等城邦,其主要特点是公民在权力上的平等,并在这种平等的基础上形成一种直接民主的民主制度。尽管实质上并不是人人平等和完全民主的,但形式上总是如此。而罗马共和国权力完全掌握在贵族手中。贵族不仅垄断了共和国所有官职,垄断了元老院,控制了森图里亚大会,而且还垄断了宗教祭祀诸神的权力。这种宗教权力不仅是神圣的,而且也是无所不在的,因为罗马社会基本上是个宗教社会,做任何事都要进行宗教活动,获得神的认可和赞同才可进行。这种宗教权力一直由贵族掌握。在家庭里则由家长掌握,氏族里则是族长的特权。这种宗教权力,还包含对法律和历法的掌管,因为,在古代罗马,法律和历法两者都是宗教的。

贵族权力如此之大,但人数却少得可怜,还占不到罗马全体公民的1/14。当然,这里的罗马公民不包括奴隶和没有公民权的外来移民等。公元前5世纪,贵族家族只有53个。这是个极端封闭的有强烈排他性的集团,由不到1000个家庭组成。贵族只在贵族间互通婚姻,平民不能和贵族通婚。不仅在政治权力上,在社会生活方面,平民也和贵族有着严格的不可逾越的界限。

一个共和制城邦,全部权力集中在人数如此之少的贵族手中,平民的权力几乎荡然无存,这是很不正常的,也说明罗马的这种共和制是很不成熟的。贵族是离不开人数众多的平民的,平民对他们的处境当然有强烈的不满,他们奋起抗争,导致了一场延续两个世纪的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共和制在这场斗争中逐渐完善。

罗马公民中的9/10以上是平民(不包括奴隶,在古罗马,在其他古代社会也一样,奴隶是不被当作人看待的。也不包括没有公民权的外来人),不少平民同时也有被保护人身份。这种身份使他们可以得到他们庇护人道义上的帮助,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但并不是所有的平民都是被保护人,例如,外来的商人就被排斥在外,没有庇护人。而庇护人所能做的或愿意做的也不能完全消除平民的不满。

平民中较有势力和富有的那部分人,对完全被排除在有权势的职位——包括执政官和元老院的职位之外,愤愤不平。罗马的官职是无薪的,平民中只有他们能够支付得起任职的开销。他们有强烈的要从贵族手中分一杯羹的愿望,希望和贵族平起平坐。他们往往是平民进行这方面斗争的最活跃分子和领导人。

平民中的大多数没有谋取一官半职的要求,他们只反对权力的滥用。引起他们强烈不满的是他们的生活日益恶化和地位的日益降低。他们最迫切的要求,一是希望拥有一块可以谋生的土地;二是摆脱可导致他们丧失自由民身份的债务。

在推翻伊特拉斯坎人的统治后,罗马的经济情况恶化了。由于各方面敌人的反复袭击及和好几个拉丁同盟的竞争,罗马城竟贫困得成了只能勉强维持生存的、低水平的纯农业社会。许多平民没有可以谋生的土地,因为大部分土地是公地,而平民又无权参与公有地的分配和使用。有土地的平民也因为要经常参加无休止的边境战争,无暇耕耘,而使他们的农庄一片荒凉。在这种情况下,罗马不断闹粮荒,不少平民经常处于饥饿状态。大约在公元前497—前496年,为摆脱饥荒,罗马人在罗马修建了谷物女神刻瑞斯神庙,企求女神赐给他们粮食。然而女神既不能解决粮荒,也不能给平民土地。

农业状况的恶化使大批平民陷入令人绝望的债务中。不少人倾家荡产也无力还清欠债。按照法律,无力还债者,要用自己抵债。贵族债主往往把无力还债的债户拘禁起来,给他们戴上枷锁,使他们成为“戴镣铐的人”。虽然,严格地说“戴镣铐的人”还不是奴隶,但失去自由,地位和奴隶已没什么两样了。有些负债者就被债主作为奴隶卖往海外。债务问题成了平民和贵族冲突的一个主要原因。当罗马当局为维护债主的利益,也就是为了维护贵族的利益,而不公正地、专制地、强行执行债务法时,平民的怨愤达到了顶点,忍无可忍了,他们奋起抗争了。

然而,平民没有把他们的怨愤化为暴力,他们没有采取武力抗暴,而是聪明地、理智地采取了和平的抗议方式。他们用一种集体撤离来表达他们的抗议、不满和不与贵族合作的决心。平民们和平地然而却是大规模地离开罗马,离开罗马的贵族。他们知道,他们的离开会给贵族沉重的打击。没有平民,贵族政府就什么事也办不成,就没有人充当战士、保障边境、扩张领土。他们可以通过这种不合作运动,迫使贵族让步,达到自己的目的。第一次撤离运动发生在公元前494年,一群平民,连同他们的家庭一起,离开罗马城,走向被称为圣山的阿文廷山。那时,阿文廷山还在罗马城墙之外。阿文廷山是熟悉民主观念的希腊商人经常出入之地。平民一到这里,就按古老的意大利惯例,宣读彼此支持的共同誓言。平民的撤离实际上把国家一分为二,暂时建立起一个国中之国。这不仅使罗马兵力锐减,经济遭到严重损害,而且国家有可能分裂。在这种情况下,贵族政府当局不得不妥协,答应了平民的主要要求,允许平民集会,选举一种被称为平民或人民的保民官的特殊新官员。这种新官员的职责,就像其名称所显示的,是保护平民,使平民免遭处死、逮捕和骚扰,包括不受债权人拘禁。保民官有责任为反对任何行政官员的行为说情,特别有意义的是,他们有否决权,有否决政府任何官员(包括执政官)的命令的权力,无论哪一个平民受到执政官的虐待,他们都有权取消执政官的命令。他们在法律不公正时,可以阻止法律的实施。这是一种奇怪的官职,他们没有从任何法律中得到权力,也不是政府的官员,政府和法律对他们没有约束力。他们是从平民维护他们神圣不可侵犯的誓约中取得力量的,任何对他们的侵犯都会招致一场灾难或死亡。保民官的人身神圣不可侵犯,这一特权保证了他们履行其保护平民的职责。最初选出的保民官都是有财产的、有维护平民志向的平民。保民官是古罗马特有的,古今中外,除罗马外,都没类似的可以否决政府一切法令的官员,近代的权力制衡理论或多或少有古罗马的痕迹。保民官其实源于古罗马特有的庇护制,是庇护制的延伸。保民官,就像庇护人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其被保护人一样,是平民的保护者。

保民官的设立是平民与贵族斗争所获得的第一回合的胜利。这一胜利成果说明罗马平民把自己的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同时也显示了撤离运动这一斗争形式的有效性。据说,此后平民还多次采用这种斗争方式。

不过,保民官只能将误判的死刑改过来,保护平民免遭一些不公正的待遇,而不能确保平民享受各种权利,既不能使平民获得土地,也不能使平民享有竞选执政官、进入元老院以及和贵族通婚等权利。保民官的权力主要是否决权。

保民官的设立虽使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有所缓和,但平民的斗争并没停止,这一斗争才刚揭开序幕,路还长得很。和其他地方同样性质的斗争不同的是,罗马平民的斗争虽是顽强的、不屈不挠的,却不是暴力的,没有选择战争、内乱等流血方式,而是采取和平的不合作方式——撤离运动。它类似近现代的工人罢工,印度甘地倡导的不合作运动也和罗马的撤离运动有点像。应当说,罗马平民的斗争方式是聪明的、成功的,反映出罗马人民在这方面的过人智慧。它也证明,在某种情况下,暴力并不是阶级斗争的最好的唯一方式。

大约在公元前471年,平民又迫使政府同意建立专门的平民协议会、平民大会,其成员只能是平民。平民协议会或平民大会,一年一次选举下一任保民官,提出和通过各种议案,处理某些类似的诉讼和审判。但是平民协议会和保民官一样,不是罗马官方机构,它的决定只是表达平民的意愿,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过,一般地说,政府还是非常重视它的决议案的,并明智地接受它们。

这样,罗马就有了三个公民大会。主要的公民大会仍是森图里亚大会,还有半失效的却并没废止的库里亚大会和非官方的新设立的平民协议会。平民协议会的创立,使平民可以按期选举保民官和有了一个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场所。三个公民大会是不同阶层利益的代表者,库里亚大会是氏族社会的残余,代表氏族的利益,森图里亚大会反映贵族的愿望,平民协议会是平民利益的代表者。

由于饥荒、瘟疫和频繁的边境战争,平民社会经济的困难处境并没有多少改变。当时的法律还是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法律的解释权操纵在贵族祭司集团手中,平民坚持要求把现行法律用文字刻写出来,公之于众,以便他们在碰到法律问题时能够找到法律依据。平民的要求又急切又猛烈,政府当局不得不在公元前451年暂停执政官的选举而建立一个由阿皮乌斯·克劳狄乌斯领导的、由10个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来负责编纂法律。经过一年努力,前450年,十人委员会完成了编纂工作,森图里亚大会通过了这部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并令人把它刻在12块铜表上。铜表竖立在罗马广场,以便所有的人都能看到。这就是罗马《十二铜表法》。

最初的铜表被高卢人入侵时销毁了,全文已不可知,但它部分典型的重要条文却在罗马当局以后编印的引文中保存了下来。《十二铜表法》虽然是由各种各样的、不完善的条款拼凑起来的,却是罗马在许多世纪里所拥有的唯一法典。它的内容十分庞杂,包括一些普通原则、各种细节、私法、公法和刑法以及从公共卫生到个人安全等各类事务的规则。《十二铜表法》文字简练准确,显示了罗马人在阐述法律条文方面的无可比拟的天赋。可以说,准确阐述法律是罗马人给人类文明的重要贡献。《十二铜表法》给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但是,《十二铜表法》一公布,招来的不是赞扬,而是平民的普遍反对。《十二铜表法》没有体现平民的愿望,没有任何改变平民命运待遇的条文。《十二铜表法》只是把已经存在的习惯法归纳成文,没有丝毫对旧风俗的改革或开明化。它承认贵族阶级和家长制家庭家长的特权,它规定债权人可以把他还不起债的债务人作为永久的“戴镣铐的人”或奴隶处理。不过,《十二铜表法》在涉及遗嘱权利、契约和财产权等方面却显示得特别开明和早熟。它规定,对于任何欺骗其被保护人的庇护人处以死刑。这多少可以慰抚一下许多是被保护人的平民,同时也反映了罗马人对庇护关系的重视。婚姻法规中规定,妻子年满25岁便有保存财产的权利,甚至规定妻子每年可离开丈夫的家在外过三天,以摆脱丈夫的合法控制。在适当的时候,在彼此同意的基础上,也可实行自由婚姻。在这种婚姻中,丈夫没有任何压倒妻子的权威。《十二铜表法》的这些规定,使罗马人在这方面走得很远了,使罗马妇女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远远超过了希腊妇女,中国古代妇女讲三从四德,对自由婚姻想也不敢想。

《十二铜表法》虽不受平民欢迎,但公开法律本身就是对贵族的专横的限制,因为法律公之于众,量罪定刑,就必须以法律条文为准。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可以说,《十二铜表法》的制定和公布是平民斗争的一次重大胜利,也是使罗马成为古代最重视法律的国家开始迈出的重要一步。而且,在罗马人眼中,法不只是治民的,也是保护人民权利的。

由于平民的斗争,公元前446年,平民与贵族通婚的限制被废除了。不过,限制虽取消了,平民仍很少有可能与贵族通婚。贵族顽固地对和平民通婚持厌恶态度。这种态度,对于贵族来说,是愚蠢的、自杀性的,贵族家庭的数量没有增多反而减少了。

公元前376年,李锡尼乌斯和塞克斯蒂乌斯当选为保民官。这时,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已延续了一个多世纪,而平民最关心的债务问题、土地问题以及平民担任高级官吏的问题仍未解决。由于高卢人的入侵和对罗马的掠夺破坏,平民所承受的军事、经济负担更繁重,生活更加困苦,因而,平民要求解决债务、土地和担任官职等问题也更加迫切。李锡尼乌斯和塞克斯蒂乌斯两位保民官,代表平民的利益,提出了解决上述三大问题的一系列法案,但遭到贵族的蛮横阻挠,他们的法案,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否决。而平民针锋相对地一年又一年、连续十年选举他们两人为保民官,支持他们所提出的反映了他们要求的法案。李锡尼乌斯和塞克斯蒂乌斯也不负众望,顽强地一年又一年地提出他们的改革方案。

在平民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斗争下,贵族终于让步了。公元前366年,李锡尼乌斯和塞克斯蒂乌斯的法案通过了。法案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调整债务关系。规定债务人已交的利息应当从他欠债的总额中扣除,所欠债务在三年内逐年交付。二是限制个人所占有土地的数量。规定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为500犹亩(iugum,古罗马土地面积单位,1犹亩约合我国4市亩)。这一规定是为了使穷困的平民能获得罗马侵占的土地中适当的一部分,满足平民渴望土地的要求。但是,这两项法案虽获通过,却由于贵族的阻挠,并没完全实施。平民为取消债务和获得土地还要走很长的路。三是规定今后执政官之一可以由平民担任。这一法案打破了贵族对执政官的垄断,满足了那些富裕平民的要求。在法案通过后25年,“可以”变成了“必须”,也就是说,执政官之一必须是平民。公元前351年,地位仅次于执政官的负责户口调查、评定公民应缴税额、确定选举事宜、监督人们日常活动、预防不道德事件发生的监察官(sensar)也可由平民担任了。公元前339年又颁布法令,规定监察官有一个必须是平民。这些法令的实施,使罗马社会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统治阶级。这个新的统治阶级或者说新的统治集团,不只是包括贵族(patricius),还包括所谓的新贵(nobititas)。新贵既有贵族也有平民,共同之处是他们都有先人当过执政官、监察官等高官,这也是“高贵的”(noble)一词的本意。

在随后的十多年里,罗马在社会进步和团结方面有了更多的发展,以至能腾出手来依次镇压外部敌人、大规模地扩张领土和掠夺资源财富。公元前326年,迫于平民的压力,同时也是为了适应正在进行的第二次萨莫奈战争的需要,罗马通过了执政官波埃蒂尼乌斯的法案。法案规定,债款可以用借款人的财产而不是他本人作保,债权人必须接受债务人交出的作为债务抵偿的任何财产,不经法庭判决,债权人不得对债务人采取任何极端行动。法案的规定实际上取消了债务奴役制。奥古斯都时代的古罗马史学家李维对波埃蒂尼乌斯改革评价甚高。他写道:“这一年(公元前326年)似乎是罗马平民的新纪元,因为债务奴役被取消了……执政官受命向人民提出……用来担保债务的应当是债务人的财产,而不是他的身体。这样,被奴役的人遂获得了解放,就是在以后也禁止奴役债务人。”如果我们联想到我国在辛亥革命后仍有大量以人身抵债的情况,联想到歌剧《白毛女》中杨白劳被黄世仁强迫以他女儿喜儿抵债时,联想到至今还有人认为喜儿抵债是有理的时,我们不能不惊叹波埃蒂尼乌斯法案的进步性了。这里反映了东西方的一个不同观念,西方把公民的人身权利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公民的人身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侵犯的,而东方没有这种观念。当然,这种人身权利是狭隘的,仅限于公民。奴隶的生杀则完全随主人意。罗马取消债务奴役也有希腊的影响,希腊一些城邦比罗马走得更远,它们干脆把债务一笔取消了。

公元前287年,由于第三次萨莫奈战争造成的财政和社会危机,平民愤而使用撤离手段。他们携带武器,撤出罗马城,集合到台伯河北岸的一个山丘上。为解决平民撤离而造成的严重危机,平民昆图斯·霍尔坦西乌斯被任命为独裁官。独裁官是为解决严重危机而设立的权力极大、任期特短(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官职。霍尔坦西乌斯提出了一项具有制度性的法案来平息平民的怨愤。法案规定,平民协议会的决议无须得到森图里亚大会或元老院的赞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整个社会都具有约束力,不管是平民还是贵族都必须遵守。不过,这时的平民协议会参加者已不限于平民,贵族也可参加。平民协议会建立在部落的基础上,也被称为部落大会,或按音译被称为特里布大会,实际上,成了全体罗马公民都参加的公民大会。平民协议会或部落大会,与森图里亚大会不同,由保民官主持,分部落开会,以人人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一种意见,然后35个部落再各投一票,够18票就通过。平民在各部落中占多数,因此,特里布大会比森图里亚大会要民主得多。平民协议会最高立法地位的确立和它负责选举保民官、营造官、财政官以及其他较低级别官员的职能,使它成为罗马最重要的公民大会。

霍尔坦西乌斯法案的通过,说明罗马人民在法律上已有至高无上的立法权,平民协议会的法令成了罗马法的重要部分,延续了近两个世纪的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至此告终。

罗马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时间长,影响深远。可以说,这场斗争的结果为罗马的强大、征服意大利进而统治地中海世界、建立举世无双的帝国奠定了基础,是罗马兴起的关键所在。

斗争的最重大成果是平民获得了参政的权力。平民在平民协议会这样的公民大会上可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平民大会成了罗马最重要的最高立法机构,平民有了充任各种官职的权力,可以担当法官、财政官、监察官和执政官等高级官吏,平民可与贵族通婚,可以进元老院充任元老。原来由清一色的贵族组成的祭司集团,现在也要有一半成员是平民。在形式上,或者说,在一定意义上,罗马人民似乎拥有相当充分的完备的权力。由于每个成年男性公民,其中大多数是平民,都参与政治活动,个人与国家息息相关。这样,罗马人民就都有一种公民意识,有一种自己是国家主人翁的责任心和自豪感。他们把热爱并忠诚于自己的国家、尽力为国家服务作贡献,看作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至高无上的荣誉。因此,无论碰上多大的挫折和困难,他们都能团结一致坚持到最后胜利。当然,公民意识还含有一种公民的平等观念,中国古代贫民就不会有这种观念。他们无权,无参政权,因此,他们认为国家大事是当官的事,是富人的事,与老百姓无关,《曹刿论战》中的乡人就是如此。即使是当官的,也没有为国家办事的观念,他们一般把自己看作是某个君主的臣,是为君主工作。忠君是中国古人最高的道德要求。士人津津乐道的“士为知己者死”也是为某个知己的个人。国家在这里不见了,或者说,退居次要的地位了。

平民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平民有分享公有地的权利。虽然平民要求解决的土地问题并没彻底解决,但却有了良好的开端,有了希望。平民也分得了少量的公有地。债务奴役制度废除了,这不只是减轻了平民的经济重负,更重要的是使平民摆脱了沦为奴隶的命运,平民与奴隶之间有了明确的界限,平民的公民身份地位得到了国家的保护,公民的人身具有一定的不可侵犯权,从而使平民有了作为罗马公民的自豪感,国家也因此有了兵源保证。由公民组成的公民兵是罗马得以不断扩张的基础和力量所在。为国当兵作战是公民的责任和荣誉。

罗马人的公民权利包括政治、经济和军事各方面的权利,有公权,就是参政权,也有私权。有权利,也就有相应的义务。罗马人(包括平民)都把担任官职和从军作战看成是一个罗马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国古代人没有这种观念。奴隶和自由民没有什么严格的界限,自由民的地位不受国家保护,富豪的奴婢要比贫民神气得多。中国古人没有公民意识,也就不会有民主制度。中国古代没有希腊罗马那样的城邦,缺乏公民意识是一个重要原因。

罗马的共和制度在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过程中逐步完善了。行政机构配套了,完善了,官职增多了。由最初的由两个执政官包揽一切,逐步发展出由一系列次要官员如监察官、财政官(管理政府资金)、法官(处理法律纠纷)等和更次要的一些官员分工合作、协助和配合执政官工作的较完备的一套行政机构。在国家面临极度危急状态时,还可任命一位德高望重的人担任为期极短的独裁官。罗马的官员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任期短,执政官任期只一年,其他官职也一样任期短,最短的独裁官,任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二是除独裁官外,各种官职都不是一人独任,而是几人共任。执政官是两人,其他官员没有少于两人的。共任官员地位、权力相等,没有近现代的正职、副职之分,没有谁是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之区别。古罗马人的平等观念在官职上表现得很充分。这样两个特点,好处是避免了权力被一人独揽,权力受到牵制和限制,缺点是有时会影响工作效率。与东方和中国古代的官吏相比较,罗马官员还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官员是由各公民大会选举产生的;二是官员是无薪的。前一点,相当进步,后一点,反映了罗马人认为当官是为国尽责的观念,但却使当官成了富人的事,只有富人才有兴趣和条件当官。

立法机构完善了。过去组成和选举都极不公正的森图里亚大会,即军人大会,是最高立法机构,它完全受贵族操纵,实际上剥夺了平民的立法权。现在主要的立法机构成了平民协议会,即部落大会,平民有了发表意见的地方。表决方式,和森图里亚大会相比,也对平民相对有利了。

共和制的完善,一个适应国内形势需要的、有效的、有权威的领导体制的建立,是罗马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当然,罗马的共和制是在城邦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罗马称霸进程中,它将显示某些不适应性,甚至丑陋性。

那么,罗马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谁胜谁负呢?表面上看,是以平民的胜利而告终。实际上,罗马贵族并没有丢失什么,与其说是平民的胜利,还不如说,罗马贵族找到了发展自己事业的正确有效方式,扩大了统治基础,完善了统治体制。恩格斯说:“在罗马,氏族社会变成了闭关自守的贵族,贵族的四周则是人数众多的、站在这一社会之外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建立了国家,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融化在国家中了。”贵族的闭关自守只会毁掉贵族,平民的斗争,冲破了贵族的封闭性,给贵族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平民和贵族通婚了,一些平民由于担任高官而跻身贵族行列,成了豪门贵族。贵族的基础扩大了,得救了。贵族和平民融化在国家中,平民获得了一定的权利,这只会增强他们履行对国家义务的责任心,只会增强他们对国家的忠诚。罗马的种种改革和新的立法,当然是和平民的斗争分不开的,但也是迫切发展罗马国家事业的需要。

平民虽取得了种种权利,罗马国家的贵族性质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强化了。原来只有平民参加的平民协议会,成了部落大会,贵族也参加进来了。由于许多平民是贵族的被保护者,由于贵族的政治、经济地位,最能体现平民意志的平民协议会,也逐渐被有钱的成员控制了。平民可以当官了,但实际上,由于官员无薪,能当官的只有富裕的平民。这除了使少数富裕平民加入贵族行列、壮大贵族队伍外,对于广大平民,当官仍只是无法充饥的画饼。更有甚者,平民协议会的灵魂、和政府对立的、具有否决一切行政官员作为的平民保护者——保民官,也逐渐被贵族政府争取过去了。他们先是被允许进入贵族堡垒元老院听取讨论情况,接着又被授予向元老院提出动议的权力,最后,成了元老院最重要的成员,被授权召集并主持元老院。保民官员仍有平民保护者之名,却无平民保护者之实了,成为政府的亲信、元老院最重要的成员了。当然,这样的变化也是罗马发展的需要。保民官如果发展其否决权力,整个政府机器将无法运转,就可能陷入瘫痪状态。然而,从平民角度看,保民官的贵族化和与政府合作,显然是他们的失败。穷人今后更难找到真正的支持者、保护者了。

平民的斗争并没有削弱政府的权威,政府的权威增强了,政府机器运转更灵活有效了,人民对国家的忠诚也增强了。罗马人尊敬权力与纪律。他们对神、对国家、对自己的家族都心怀忠诚。执政官任期虽仅一年,罗马人民却对他们十分尊敬。执政官外出时,通常都有几位侍从官陪侍。侍从官打着象征国家权力的牌子,手持一束棒,当代意大利的政治词汇“法西斯”就源于这个拉丁词。这束棒意味着执政官有权鞭笞犯人,束棒中间突出一把斧头的标志,象征法律赋予执政官有宣判死刑的权力。其他高级官员外出也有侍从,不过人数稍少些。执政官和其他高级官员身穿镶着紫色边的白色长袍。他们离任后,仍可穿着这样的长袍参加某些宴会。

元老院虽然名义上仍是咨询机构,但权力和影响都增大了。过去,元老院成员是执政官从贵族中挑选的。现在,监察官被授权选择元老院成员,一般都挑选那些曾任职执政官的人,于是,出身平民任过执政官的新贵也有资格进入元老院。元老院出现了新人,增添了活力,成员增加到300人。他们人人都有从事政府和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丰富经验。只要罗马广场响起传令官的号声,所有元老都会闻声而来,在广场边的议会厅中各就各位。执政官是元老院院长,也是国家的行政首脑,他们的权力要大于其他元老,他们两人轮流主持元老院会议。不过,他们虽坐在高台上,俯身面对的却都是些深孚众望、智慧过人、英明贤达之辈,其中不少人也曾经坐在他现在的位子上,对执政官职责的熟悉程度比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官和元老院的关系有了新的变化。元老院集体的强大影响力,使执政官只能听取元老院的建议,实现他们的意愿,而不是告知元老院自己的想法和计划。也就是说,执政官要做的是尽量知道元老院要做什么、想做什么,而不是让他们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想做什么。执政官几乎成了元老院的管事了。

平民的胜利还由于许多平民生活在偏远的农村、生产活动的繁忙和路途的遥远,使他们不能来罗马参加公民大会,从而缩小了其意义。只有居住在罗马城区的少数公民才能出席公民大会,参加选举。由于平民自己对管理公共事务的无知和庇护制的影响,他们一般不会对元老院所决定的重大公共事务表示反对意见。实际上,随着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束,元老院发展成由经验丰富的政治家(他们都是富人)组成的一个大型委员会。正是这个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着罗马共和国,这个由贵族(包括豪门贵族)组成的群体以及由这个群体对罗马的控制,使罗马成了贵族专制的国家,只是披着一件华丽的共和政体的外衣而已。了解了这一点,我们便可知道,罗马从共和到帝制并非难事,甚至可以说是必然的。

长达两个世纪的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显示了罗马平民的集体主义和不屈不挠的顽强斗争精神,没有这种精神,就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撤离。斗争也显示了罗马平民尊重法律、照章办事的秉性,他们没有采取暴力行动。斗争的结果反映出贵族在处理和解决矛盾中的政治智慧。一切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共和国没有因这场斗争衰弱,反而日益强大起来。

罗马建立共和国之前,只是台伯河畔的一个小城邦。罗马的疆域只包括罗马城区和附近方圆几公里的地区。国小、民穷,外部条件也十分险恶,时时处处都在遭受外部世界的严重威胁和竞争。在长达两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罗马都在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进行着持续不断的艰苦战斗。这也是平民斗争获胜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打仗,就要战士,就必须得到充当战士的平民的支持。这些持续不断的对外战争,有时是面对单个敌人,有时则面对好几个敌人。战争的胜负有时甚至关系到罗马的生死存亡,决定着罗马的未来。

罗马北部是伊特拉斯坎人。他们曾是罗马的统治者,虽被赶了出去,但仍时刻都想打回来。台伯河南岸附近地区是和罗马人同宗的拉丁部落领地。东边山区散居着古意大利人的诸部落,他们中的一些人还过着游牧生活。艰苦的山区环境,既培养了他们强悍好斗的性格,又使他们时刻都在渴望下山,获取拉丁姆地区的丰富资源。

拉丁诸城镇,在伊特拉斯坎人统治罗马时,也曾受伊特拉斯坎人的控制和威胁。但伊特拉斯坎人被罗马人驱逐后,和罗马人同一种族的拉丁人立即就成了罗马难以对付的竞争对手。罗马共和国的第一仗就是和拉丁人打的,时间大约是公元前496年。一个距罗马仅26公里的海边城镇拉文尼乌姆,成了拉丁海岸城镇联盟的共同圣殿。罗马人把这看成是对罗马的严重挑衅。一场战争就这样爆发了。罗马在处理公民之间的矛盾冲突时,态度平和、文质彬彬,而在对外关系中,却显出一副凶神恶煞的面孔,动不动就诉诸武力,大打出手。战场在塔斯库隆领土的里吉勒斯湖,因为塔斯库隆在拉丁人抗击罗马人的斗争中处于军事领导地位。在骑兵的支持下,罗马的重装备步兵,显然要优于老式的拉丁骑兵,结果,罗马人胜利了。战后,罗马人把两个很早就在塔斯库隆受到崇敬的神卡斯托尔和波鲁克斯并入自己的宗教。这两个神,等于希腊的戴奥斯库里(骑士)。罗马人认为,这次战斗,这两个神奇迹般地帮助了他们,才使他们获胜。从此之后,这两个神就成了罗马骑兵或骑士们的保护神。这种把被征服地区的神拿来作为自己神的做法,罗马人以后经常使用。

里吉勒斯湖战役胜利后,不知是考虑到自己的力量还不足以完全压倒拉丁人,还是出于需要联合拉丁人对抗山区的古意大利人诸部落和仍在台伯河北岸的伊特拉斯坎人的考虑,罗马人没有以胜者自居,而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和拉丁人签订了和约。和约规定,在反对来自邻近山地的共同敌人的战斗中要互相提供支援,联合军队的统帅由双方轮流担任。和约还规定,互相承认私权。罗马后来经常这样做。罗马在这里不是和单个拉丁城市,而是和一个联合起来的共同体签约。这意味着,罗马的力量已足以和联合起来的拉丁城镇抗衡。

不久之后,罗马人获得了更为有利的位置。公元前415年,罗马被委托在阿尔班山组织拉丁同盟。随后,罗马人又和个别拉丁城市签订更有利于他们自己的条约。罗马人和拉丁同盟的联合虽仍是平等的,但主动权完全操纵在罗马人手中。

罗马人和拉丁人结盟后,联合拉丁人对山区的古意大利人各部落进行了一系列规模虽不大却持续不断、反反复复的战斗。对于罗马人来说,幸运的是,这些古意大利人,虽然吃苦耐劳,尚勇好斗,却组织性极差,既没有联合的统一领导,也没有协同作战的计划,基本上是各自为战。在装备上、作战技术上,他们也大大落后于罗马人。虽然有时也为争夺某一城镇或某一地区反复战斗,罗马人最终还是获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经过一个多世纪,古意大利人中的沃尔斯奇人和伊夸伊人,先是他们的要塞被攻破,随后是聚居地被占领,最后是完全被罗马同化了。不管是作为独立的分离实体,还是不同于罗马人的种族都不存在了。

征服这些古意大利人的一项重大收获,就是在被征服地区建立殖民地。最早建立的殖民地是公元前5世纪90年代,由拉丁同盟建立的拉丁殖民地。这里的殖民地不是近代意义的如同英国在北美建立的那种整片领土,而只是一些城镇,周围有一片可供耕作的土地,它们是以租借方式或以可自由支配的赠物方式,分配给农民战士开辟的居住区。它们既是对付敌人的可能的战斗基地,又是进行农业开发的生活基地。在随后的150年内,他们建立了14个这样的殖民拓居地。这些殖民地是和罗马人协商后,由拉丁人建立的,定居于这些地区的罗马公民必须放弃其原有的身份而成为拉丁同盟的公民。罗马人后来借用了拉丁同盟这一富有成效的办法。这种殖民,在随后的罗马和意大利发展中起了巨大的作用。

萨宾人也是古意大利人,居住在罗马东北部的亚平宁山脉的一些孤立山丘上。他们和罗马人的关系,比其他古意大利人亲密得多。传说,罗马城的创立者罗慕路曾为了解决移居罗马的男人的婚姻问题,而强抢萨宾妇女给罗马人为妻。萨宾人为抢回被罗马人抢去的女人,而和罗马人打了起来。这时,已做了罗马人妻子的萨宾妇女勇敢地挺身而出,站到了兵戎相见的丈夫与父兄之间,化解了这场战争。根据这个传说所述,罗马人有萨宾人的血统。萨宾人的声誉也好于其他古意大利人,他们以英勇、道德高尚和宗教虔诚而闻名。他们中的不少人渴望过上罗马人那样的生活。萨宾人的领导人之一阿特斯·克劳苏斯,在罗马共和国成立不久,就取得部落领导的同意,率领他的亲属和支持者的整个家族,共四千多人,移到罗马境内定居下来。这一家族后来成了罗马有巨大影响力的、伟大的克劳狄家族,产生了一些在罗马历史上堪称伟大的人物。罗马后来还有其他一些家族也声称有类似的萨宾血统。移居罗马的萨宾人肯定不只克劳苏斯一家,传说罗马最早的三个部落中就有一个是萨宾部落,是否真是如此且不说,可以肯定的是,罗马有萨宾血统的人相当多。但是,罗马人允许萨宾人移居罗马的友好态度,并没阻止萨宾人的威胁。萨宾人几乎是不间断地袭击罗马,他们的袭击比其他古意大利人的威胁要大得多。大约在公元前496年,萨宾人竟攻到了罗马城下;36年后,公元前460年,萨宾人甚至攻占了卡皮托林堡垒,幸运的是,一支来自塔斯库隆的拉丁援军及时赶到,罗马人才把占领者赶了出去。

抢夺萨宾妇女

公元前449年,罗马人多次打败萨宾人。如同他们过去把拉丁人的神拿过来作为罗马人的神那样,他们在打败萨宾人后也把一个萨宾人的神桑库斯改名为狄乌斯·费狄乌斯,这是个负责监督各民族间誓言、协议和互相信任的神。罗马人不仅借用了这样一位萨宾人的尊神,而且由尊崇这位神而形成一种仪式,这种仪式后来成了惯例。罗马人在宣战前,都要举行由宣战媾和祭司主持的隆重宗教仪式。仪式上,祭司向敌对国家声述罗马人的怨愤,有些是事实,有些是假话,并提出苛刻严酷的赔偿条件。对方不接受,祭司就依照传统方式,象征性地走到敌国边界,请神证明,罗马人的要求公正合理,然后将一件武器象征性地掷入敌国边界,表示战争开始。罗马人通过这样一种仪式来证明,罗马发动的所有战争都是正当的,以达到鼓舞罗马人士气的目的。后来,罗马人和萨宾人的冲突逐渐减少了。经过150年,两个民族合并为一了。经济上的互相需要可能是这种合并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在冬天牧场(萨宾的)和夏天牧场(拉丁的)之间转运羊群对双方都有利。

其实,对于罗马来说,最大的威胁不是来自这些落后的古意大利人,而是来自台伯河北岸的原是他们统治者的伊特拉斯坎人。伊特拉斯坎人虽被驱逐,影响仍在。伊特拉斯坎人的一个重要城邦维爱,离罗马只有须臾之遥,不到20公里。如此近的距离,使双方都感到对方的严重威胁就在眼前。维爱是个强大的城邦,处在一个险峻陡峭的高原上,三面有河山环绕,其中包括一条在罗马以北约8公里处流入台伯河的克雷默纳河。这条河在维爱城堡东面下方流过。维爱城由周围的一圈殖民地城堡和边境基地拱卫着。在文明程度上,维爱要高于罗马。对于罗马人来说,他们是比落后的山区部落更难对付的对手。

罗马和维爱相距太近了,双方在市场、土地和沿海食盐等方面的竞争都是无法调和的,台伯河又是一条双方都必须控制的、关系到两者生死存亡的交通干线。双方的矛盾和冲突最后只能以战争来解决。

开始,罗马人处于守势。公元前5世纪80年代,在罗马拥有巨大势力的费比家族,成了站在最前面的面对维爱的保卫者。这个家族传统上和伊特拉里亚连在一起,拥有临近维爱的土地。他们用私人军队进行防卫。起初,双方只是互相抢夺牲口。后来,费比家族在克雷默纳河河边盖起了一排房子,以便控制该河和附近的道路。维爱当然把这看成是罗马的一种挑衅行为,小冲突终于酿成一场战争。在这场名为克雷默纳战役的流血冲突中,费比家族的300个家庭成员和侍从全都战死疆场,靠近克雷默纳河的一排房子也被维爱人毁掉了。台伯河的整个西北部都被维爱人控制,他们甚至占领了可以直接俯瞰着罗马的矗立在台伯河北岸的詹尼库隆山。

然而,正当罗马处于下风时,命运女神却眷顾罗马了。公元前474年,伊特拉斯坎人的舰队被希腊移民城邦叙拉古的舰队击毁,这是对伊特拉斯坎人的重大打击。而这时,罗马人却为和维爱决战做好了充分准备。大约在公元前444年,罗马用三个拥有执政官权力的军事保民官取代了选举产生的、任期一年的两个执政官,这一改革显然是适应军事需要的。随后又设立了两个监察官,四年一选,任期18个月。监察官虽有多种职责,但其主要职责仍是军事的——负责新兵的征召。因为按照财产征召新兵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决战的准备一切就绪了。这时,罗马正遭受着饥荒和瘟疫的折磨,罗马成了一只饿狼,所有的罗马人都渴望通过战争掠取财富、夺占新土地。公元前435年,罗马人主动出击,占领了处于克雷默纳河和台伯河连接处的菲迪尼城。这是个战略要地,既是通往海边盐场大道的第一站,又控制着罗马北边的水道。维爱当然不甘心让这样重要的地方落入罗马人之手。维爱向它的同胞伊特拉斯坎同盟求助,但毫无回音。伊特拉斯坎人这种缺乏团结一致对外的致命缺陷帮助了罗马人。其他伊特拉斯坎城邦坐视不救,维爱只能靠自己的力量来抗击罗马。

从占领菲迪尼开始的对维爱的战争,是罗马人经历的最重要的战争。他们的未来决定于这场战争的胜负。他们借占领菲迪尼城之威,进而包围了维爱。维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罗马人投入了可能投入的所有兵力,花了几乎10年时间,大约在公元前396年,才攻到维爱城墙北边,占领了从这个方向进城的平坦通道的唯一隘口。这里还有一条灌溉农田用的重要水渠。水渠流经开阔的田野,在城墙下通过,流入维爱城。这是维爱城防守设施的一个不为人注意的却是致命的缺陷。罗马人利用这条水渠把一批战士送入维爱城,摧垮了维爱人的一切反抗,占领了维爱。维爱战争的英雄是克米勒斯,他是罗马军队的主要指挥官。他也是我们从正史上所知的没有传说成分的历史人物,正是他,在开始围攻维爱不久,就强迫罗马人连续服兵役,不间断地收庄稼,据说,还实行了常备兵军饷制,从而把战争推向胜利的终点。

占领维爱,暴露了罗马人极具残酷的一面。这个独立的文明城邦被彻底消灭了,要塞被摧毁,所有的防卫设施都被铲平,全部或大部分居民被迫移到他处,变卖为奴。这样严酷地对待一个被打败和占领的城邦是罗马历史上的第一次,也是以后罗马人大量同样罪行的开始。罗马把维爱城毁掉了,把维爱人变卖为奴了,却把维爱的守护神朱诺接受过来,作为自己的神,并在阿文廷山建庙祭祀。朱诺,过去也受到罗马人的崇拜,但和维爱人的崇拜不一样,她只是被作为朱庇特的伴侣而受崇拜,而在维爱,她是女皇,代表活力和青春,也代表政治和军事力量,享受着规模宏伟的单独祭祀。现在,她成了罗马的保护神。罗马人这种观念有点奇怪,朱诺没有庇护维爱人,为什么会庇护罗马人?

战胜维爱,对罗马人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罗马的领土扩大了一倍。扩大的领土不是荒山秃岭,而是些由伊特拉斯坎人修建的道路连在一起的、有良好灌溉设施的土地,这些土地是罗马农民所渴望得到的,并将分给他们。罗马人根本没有要把这些土地分一部分给拉丁同盟诸城市的打算。维爱战争的胜利,使罗马去掉了前进路上的一个可怕的竞争对手,也使罗马人在国力上压倒了拉丁同盟。

自杀的高卢人 雕塑刻画了一个战败的高卢战士,为了不被敌人俘虏后受辱,先杀掉自己的妻子,然后自刎的情景。

不久,罗马人就遭到一次几乎使罗马毁灭的可怕打击。打击来自北方的高卢人。高卢人原住在中欧各地,说凯尔特语。公元前5世纪,有一部分高卢人,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的波河地区,掠夺并驱逐这里的伊特拉斯坎人。这部分高卢人后来被称为山南高卢。他们好勇善战,有着令人畏惧的军事组织和军事装备。他们的骑兵,骑在钉了铁掌的战马上,这种钉铁掌的战马是古代战争史上了不起的发明。他们的步兵则佩带有挥砍用的、锻造精良的宽剑。大约在公元前387—前386年,山南高卢国王布雷努斯率领大约3000名士兵,南下掠夺土地和财富。高卢人铁骑到处,有如摧枯拉朽,所向无敌,很快打到罗马跟前。罗马人派出了一支有1万到1.5万人的大军去阻击高卢人。这是罗马人第一次投入如此大的兵力,用于一次战役。罗马大军在距罗马城不到12公里的台伯河支流阿利亚河河边碰上了高卢人。罗马人虽在人数上占优势,战斗力却不如高卢人。罗马人曾令人生畏的携带投枪的重装备兵,在高卢人的骑兵和步兵面前,相形见绌。高卢人的骑兵更迅速,高卢人的宽剑也优于罗马人的武器,罗马方阵很快就被高卢人突破了,罗马军队开始惊慌溃逃,大部分战士被逼得跳入附近的河里淹死了。这场惨败几乎使罗马人没有保卫罗马的战士了。三天后,布雷努斯和他的军队攻进罗马城,大肆烧杀抢掠,城市的建筑付之一炬。这是罗马800年来第一次落到野蛮的侵略者手中,罗马永远不会忘记这次可怕的、令罗马感到羞辱的高卢人入侵。当时,罗马人唯一还没丢失的只有卡皮托林山的城堡。据说,高卢人乘夜色掩护,偷袭城堡。他们爬上一个山顶时,罗马人还在酣睡。危急关头,一群放在附近圣庙中的鹅突然嘎嘎叫喊起来,惊醒了卫兵,从而击退了汹涌而来的高卢人。高卢人对卡皮托林山城堡久攻不下,又传来他们自己在北方的领土遭到外敌威胁的信息,便在勒索了大量银两后,撤兵回去了。传说布雷努斯在用秤称量罗马人交的赎金时,罗马人怀疑秤砣有问题。他把他的宝剑扔进了秤盘说:“打败的人活该倒霉。”这句话后来在有关赔款和赎金的争论中,常常使用。高卢人后来还曾几次南下侵袭,却再也没有到达罗马。

高卢人的可怕袭击,罗马城的被毁,没有使罗马人灰心丧气,而是激励了罗马人去创造一个更新的罗马城,他们深感原有的、陈旧的、不堪一击的土壁垒已不能起防卫作用了。公元前378年,在维爱战争的英雄克米勒斯领导下,罗马人建筑了一堵环绕罗马的新城墙。新城墙由希腊人设计,用维爱的火山石砌成,厚3米,高7米,围绕的地区比旧城区要大得多。旧壁垒所围绕的地区只包括罗马七丘中的帕拉丁、凯里安、独自设防的卡皮托林、埃斯奎林、奎林纳尔和维米纳尔的一部分,新的城墙围地除七丘外,还包括阿文廷山以及和其连在一起的进行赛车比赛的大斗技场,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罗马新城墙拥有意大利诸城市中最长的围界。

伊特拉斯坎人被打败了,不再是罗马人的竞争对手了,可怕的高卢人撤回去了。昔日的同盟者拉丁同盟现在就成了罗马前进路上的障碍了。由于罗马日益强大,拉丁同盟诸城市对罗马的感情也日益恶化。一些大的城市,开始宁要独立也不要与罗马结盟。公元前381年,拉丁同盟的塔斯库隆首先发难。面对塔斯库隆的反抗,罗马采用了一项对于罗马未来来说具有深远意义的明智举措。罗马人一改旧习,没有立即动武,他们提出:只要塔斯库隆同意和罗马合并,就给予其居民完全的罗马公民权,并保留它自己的城市组织自治权利。罗马开出的合并条件太诱人了,甚至可以说是不可抗拒的。塔斯库隆接受了,一个拉丁城邦就这样成了罗马的一部分。

罗马人这一举措具有划时代意义。雅典、斯巴达等希腊诸城邦从未有也不愿这样做。它们把公民权看作是高于一切的纯属本城邦公民的特权,决不肯把这种特权给予其他城邦的人,这种狭隘保守最终导致了它们的灭亡。罗马开明的、颇有政治家风度的做法与希腊人完全不同,成了罗马强大的一个重要源泉,使罗马的扩张得以稳步前进。罗马人之所以显示如此不同于希腊人的明智态度,突破城邦制度的狭隘性,一方面可能是由于罗马从一开始就不是纯粹的单一种族,另一方面也因为罗马人在公民权的认识上和希腊人不同。罗马人并没有像希腊人那样看重公民权。希腊诸城邦,特别是雅典,是真正实行主权在民、直接民主的,公民权的扩大会彻底破坏这一城邦制度;而罗马的主权在民和直接民主,有点有名无实,领导罗马的人不是公民大会,而是元老院。扩大公民权并不会影响元老院对国家的控制。因此罗马元老院能允许另一个城市也拥有罗马公民权。实际上,获得罗马公民权的其他城市的居民是很难来罗马参加公民大会享受参政权的。

当然,塔斯库隆之所以接受罗马的条件,是因为罗马的强大。在一个世纪前,罗马还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不起眼的小城邦时,没有一个独立的拉丁城邦会受变拉丁公民身份为罗马公民身份的条件的诱惑,放弃独立,和罗马合并。现在,罗马的强大使拉丁人的感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罗马公民权对于拉丁人来说,是种保护,是种荣誉,拉丁贵族也因为和罗马贵族建立了亲密的关系而乐意接受这种合并。塔斯库隆和罗马合并后,很快就适应了罗马的新秩序,以至在以后的年月里,有不少塔斯库隆人当上了诸如执政官这样的高官。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拉丁城市都想和罗马合并。罗马对其他拉丁城市也不像对塔斯库隆这样开明和宽容。一般地说,拉丁姆平原上的诸拉丁城市和罗马结盟更有利于罗马人。在同盟的名义下,拉丁诸城市要向罗马提供兵源和粮饷,而对罗马的军政大事却无权过问。这当然有点不公平。敌视罗马的态度在拉丁集团中扩散,一些拉丁城市经常和罗马发生小规模冲突。这种敌视和冲突,最终由于罗马把它的势力扩大到坎帕尼亚而发展成为一场战争。

坎帕尼亚是意大利最主要的平原,在拉丁姆南边。坎帕尼亚的主要城市,也是全意大利位居第二的城市——卡普亚,十分富饶,农业和古铜冶炼业都十分发达。卡普亚距海岸也仅24公里。公元前7世纪和前6世纪,它是伊特拉斯坎人的城市,后来,萨莫奈人取代了伊特拉斯坎人。萨莫奈人是萨宾人的后裔,他们从山区下到坎帕尼亚平原,不仅夺取了伊特拉斯坎人的卡普亚,甚至还从希腊人手中夺取了丘米城。不久之后,萨莫奈人就完全控制了坎帕尼亚城市同盟,他们驱逐了希腊人和伊特拉斯坎人,却学习了他们的先进文明和经验,成为一个独特的坎帕尼亚部落。大约在公元前343年,这个坎帕尼亚城市同盟受到了来自山区的萨莫纽姆人的入侵,在卡普亚的领导下,他们作出了向罗马求援的重大决定。罗马本来就觊觎这块富饶地区,便非常乐意地接受了坎帕尼亚的请求,派兵进入坎帕尼亚。

可是,罗马军队进入坎帕尼亚却引起了一系列连锁反应。罗马人不愿在离家如此远的地方作战,罗马军队在公元前342年哗变了。邀请罗马帮助的卡普亚也很快后悔了,并转而和拉丁人站在一起。拉丁人则把罗马人出兵坎帕尼亚看作是罗马人要从两面包围他们,开始公开与罗马作对。他们乘罗马军队哗变、军事行动快要流产之机,向罗马提出了不能容忍的要求:罗马元老院的一半元老和执政官中的一个,应从罗马以外的拉丁同盟城市中产生。罗马坚决拒绝了,战争随即爆发,史称这场战争为“拉丁同盟战争”(公元前340—前3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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