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出外 镶牙(1 / 2)
一个月后,一天上午肖恒正在车间劳动,只见犯医手里拿着一张单子急匆匆地走过来了。原来是监狱医院安排今天出外就诊,叫他马上做好准备。
由于事情来得过于突然,肖恒还真是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不过对于这种突然他也能理解,毕竟监狱作为特殊的监管重地,其保密之严也可想而知,何况还是把一个被监管的犯人带到狱外去,如果连这事都要提前通知的话,那才真让人感到意外了。
肖恒是在值班警官的看守下来到监狱医院的,等办完外出就医手续已是九点多了。
当医院救护车一来,负责监管的叶警官像刚才在车间一样,又对肖恒全身进行了仔细的搜查,直到确定肖恒身上没有任何可疑的东西后,这才向医院要了一副手铐和铁镣。另外还有一个类似于电子表似的东西。肖恒当然不认得,其实这东西叫电子跟踪脚环,是用来监控跟踪定位的,这就像导航一样,不论车走到哪里,它都能找到目标的准确位置。
肖恒自然理解,毕竟这是监狱出于安全和保险起见。于是他二话不说,主动配合警官戴上了手铐和铁镣,也包括了那电子跟踪脚环。
上了救护车后,肖恒这才有时间向车内环顾了一下。看样子,这辆救护车既非像看守所送自己来监狱时的“猪笼车”,也非像上次公安把自己从监狱带回分局的警车。因为在这辆车内,里面居然还摆放着一张折叠式的钢丝床。而床的旁边,则摆放着吊架和氧气瓶等医疗仪器设备。很显然,这是为急救病犯而准备的救护车。
救护车与警车“猪笼车”唯一的相似之处,就是车上的窗户都焊上了比拇指还要粗的大圆钢管。假如钢管外面不是又加了一层透明的钢化玻璃外,外人准以为这是一具关押野兽的兽笼。不过,在肖恒看来,所谓的救护车,其实就是一座移动的监狱。不过说到底,二者之间的本质倒是相通的,一个救人,一个还是救人。
车不车的姑且不论,到底还是外面有说服力。当救护车刚一驶出监狱大门,肖恒就一屁股坐在钢丝床上,全然不管固定在床边戒具的束缚,只知把目光直勾勾地望着外面。而在前面驾驶室里,叶警官正和另外两名警官谈笑风生,也许外面对于他们来说,早就司空见惯了。
四月的晚春,依然草木葱茏,到处一片绿意盎然。牢笼的沉闷,或者毋宁说是监狱的压抑,此刻似乎正在缓和。“自由”临近,事实上已经来到。尽管这自由仅仅仅只是限于眼睛和心灵,但对于“出狱”的肖恒来说,却不啻于一次精神餍足的神游。尤其是现在,为了能把窗外那触手可及的世界一网打尽,他甚至不惜忍住了戒具磨擦带来的疼痛,感动得接连擦了好几次眼泪。
眼前越来越明亮开阔起来,显然此时的救护车已驶出了监狱的领地。一条两边长满了泡桐的柏油路,像一条长长的黑绸带向前铺展。
车窗左边,楼房密密麻麻,一幢连着一幢;车窗右边,估计是一座人工湖。此时,阳光照射下的湖面上,水波淼淼,正散发着粼粼的光泽,几只栖水而居的天鹅,或凫水而过,或振翮直飞,一派怡然自乐的样子。
肖恒眼睛放大的同时,心也在兀地紧缩。可不是,作为一名在牢狱中呆了将近十几年的犯人,他早就像陶公《桃花源记》中的人物,已经不知秦汉、无论魏晋了。而眼下这种不期而至的新鲜,让他恍如转世般的茫然,摸不清东南西北了。
不过半个小时,车就停住了,而肖恒此时还沉醉在外面的景色之中。这时,叶警官已打开了后车门,对车内的肖恒说:“下来,到医院了,等下可不要乱跑,一切都得听我们的安排!”
“是!报告叶警官,全听您的安排!”随着一阵咣当咣当的响声,肖恒提着脚镣链子已下了救护车。
听肖恒对自己如此保证,而且他也戴上了手铐脚镣,叶警官这才放下心来。便转过头对另外两位随行的警官说:“老刘、小张,那就麻烦你俩在这里先照看一下犯人,我先去医院挂号办手续,如果有什么事,就用对讲机呼我。”说完,就故意当着肖恒的面,把对讲机弄得“嗞嗞”作响。
“老叶,你就放心办事去吧,这里就交给我们,谅这小子也不敢怎样!”那名叫老刘的警官满有把握似的对叶警官说。
等叶警官一走,刘警官便马上从口袋里摸出一包“芙蓉王”来,他先是递了一支给他旁边那姓张的警官,当他准备也给自己来一支时,忽然想到了蹲在地上的肖恒,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竞然冲肖恒问了一下:“抽不抽烟?”
“抽,谢谢刘警官!”对于香烟,肖恒哪有不抽之理,何况还是“芙蓉王”。
“接着!”刘警官满心菩萨似的,竞真的丢了一根给肖恒,说:“算你醒目!”
“谢谢,谢谢!”接过烟的肖恒,在又接着道了两声谢后,便迫不及待对着烟屁股猛“吧”了一口,顿时,一股浓烟把眼泪都呛出来了。
可等他揉了一把眼睛后,眼前的景物让他一时百感交集:只见医院门口前的街道上人来人往,男女老少摩肩接踵,各种各色的小经济买卖呼和于道。什么小吃、菜品果子、脍鲊之鲜都一溜儿摆在路边的地摊上。一对对时髦男女或一对对夫妇带着儿女欢声笑着走过,就连靠近垃圾桶旁的那只打滚的狮子狗也是显得那么可爱。
“肖恒,这原本也属于你的!”一个声音这时兀地在肖恒耳边响起:“原本你也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和家人一起,在街上自由自在开开心心,可是你却偏偏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这怨不得谁,要怨也只能怨自己,谁叫你置法律于不顾呢?”
一开始的时候,肖恒还没听明白,等他终于听明白了,可是又感到自己明白得太迟了。
“卖红薯啰,刚出炉的红薯,新鲜又便宜!”这时,又响起了一个声音,不过这回这声音可不是来自肖恒的脑中,而是离他不远一处岔道的路口上。
肖恒迅即用脚碾灭了烟蒂,马上循着吆喝声望了过去。
只见叉道路口那儿正围着一群人,而人群中间放着一个约半人高的铁桶,铁桶旁边则站着一个幽黑的老汉,刚才吆喝声正是他发出来的。
从打扮上,他应该是个乡下人,但从神情来看,他却一点也不感到卑微。相反他脸上还堆满了笑容,此时他正气饱神足地拿着一个刚出炉的红薯,对着围观的人群口沫横飞地推介他面前的土特产。
这红薯肖恒认得,在他老家有的是。说句不好听的话,当年母亲都是用这东西来喂猪的,想不到这会它竟变得如此稀罕。尤其是那似曾熟悉的香味,让肖恒不由得垂涎欲滴,仿佛瞬间又重回到了孩提时代。也或者不如说,自己在这一瞬间已爱上了这喧闹的情景:比如市井买卖,比如欢声笑语。看着眼前的这一切,他觉得这才是他应该过的日子。
“去、去去,看什么看,你们没看见我们正在执法吗?”突然,刘警官在大声训斥着。
原来不知何时,街上的人群已把他们三人围得水泄不通。显然这些人不是看刘警官和张警官的,而是来看戴了手铐和脚镣的肖恒。
面对看热闹的人群,肖恒只觉得无地自容。尤其是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顿时一种莫名的羞耻感让他不得不把头低了又低。
“妈妈,那叔叔手上和脚上戴的是什么东西呀?”这时,一个小孩拽着他妈妈的衣角,指着肖恒的手铐和铁镣不解地问他的妈妈。
“小孩子不要问这个,这叔叔是坏人,他做了坏事。”那妈妈只好这样对儿子解释道。
“年轻人,有手有脚,干嘛要做坏事呢?”
“他活该,谁叫他正路不走走歪路,这种人也值得你们怜悯!”
……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对着肖恒指指点点的,你一言我一语的也越说越难听了。
肖恒满腹委屈,几次想张嘴为自己辩解一番,但又没这份勇气。因为他只觉得眼下的自己,实则成了众人眼中的一只猴子,而这些人也是看他的把戏而来的。
既然成了玩把戏的猴子,那还不如把这个角色演到底。于是,他吐了吐舌头扮了个鬼脸,然后把链子甩得“哗啦哗啦”的响,故意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我就说嘛,这种人没得救了!”一个声音说。
“么人嘛这是,真不要脸!”第二个声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