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和珅的崛起(2 / 2)
大学士三等忠襄伯和珅:承训书谕,兼通清汉。旁午军书,惟明且断。(《清高宗实录》)
就是说,和珅作为我的秘书,处理文件,出了大力。特别是他精通满语,所以处理军事文件,十分迅速。
所以“兼通清汉”是和珅的一项重要政治资本。乾隆朝最重要的政治文书,都是用满文写成的,特别是涉及军事机密的。这实际上就把许多汉大臣排斥在了最高决策圈之外。乾隆朝唯一参与最高机要的汉大臣张廷玉,也精通满文,因为他中进士后曾经专门学习满语。及至乾隆晚年,大臣中兼通满汉,而且对事情又有眼光有见解的,只有和坤一人了。
所以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在另一场战争,平定廓尔喀战争后,乾隆又下旨奖励和珅说:“去岁用兵之际,所有指示机宜,每兼用清、汉文。此分颁给达赖喇嘛及传谕廓尔喀敕书,并兼用蒙古、西番字者,殊难其人,惟和珅承旨书谕,俱能办理秩如。”(《清高宗实录》)就是说,去年用兵的时候,我下的指示,有的是汉文,有的是满文。而颁给达赖喇嘛等地方首领的诏书,用的是藏文和蒙古文。汉满藏蒙这四种文字都精通的人,实在太难找了。只有和珅一个人,四种兼通,所以帮我把这些事办得都很好。
所以说,和珅是有真才实学的,不是光靠钻营功夫上去的。
以上,我们说的是和珅的智商,符合乾隆的需要。这是第一点。那么除了智商外,和珅的情商还特别突出。和珅这个人,性格很活泛,全面发展,业余兴趣也十分广泛,所以他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特别是诗写得特别好。
当时的大诗人袁枚曾经这样夸和珅:“少小闻诗礼,通侯即冠军;弯弓朱雁落,健笔李摩云。”(冯佐哲《和坤评传》)就是说他文武双全,特别是诗歌写得好,这样和乾隆能够唱和。
更让乾隆感觉舒服的,是和珅特别善于与人相处,总能使对方感觉愉快。史书记载,和珅“行止轻儇(xun),不矜咸仪,言语便给,喜欢诙谐,然性机敏,过目辄能记诵”(《秦鬟楼谈录》)。就是说,他身上没有知识分子那种书呆子气,性格外向活泼,还特别爱开玩笑。
第三呢,和珅办事干练,善解人意,凡事从不用皇帝废话。比如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他充任钦差大臣赴云南查办云贵总督李侍尧贪污案,他办得非常好,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既迅速地查出李侍尧的罪证,把他定了罪,又没有涉及其他任何人,保持了当地稳定。所以这种处理方法非常符合乾隆的心意。
所以和珅这个人很不简单。我们现在一提到他,就只说他是大贪官。事实上,和珅也做过很多正面的事,比如在乾隆后期,他参与主编了《四库全书》《大清一统志》《三通》等大型丛书。因为精通多种语言,所以和珅实际上也充任了当时的外交部部长。英国使臣马戛尔尼后来在回忆录中评论和珅说,和珅在谈判中“保持了他尊严的身份”,说和珅“态度和蔼可亲,对问题的认识尖锐深刻,不愧是一位成熟的政治家”。(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
所以历史上一些野史把和珅描述成一个小丑式的人物,应该说是不合情理。和珅这个人,应该说还是有点深度的。和珅后来被赐死那天是嘉庆四年(1799年)正月十八日,和珅见到皇帝赐的白练之后,一点也没紧张,索要一支毛笔,在上面题诗一首:
五十年来梦幻真,今朝撒手谢红尘。
他时水泛含龙日,认取香烟是后身。(冯佐哲《和坤评传》)
就是说,五十年的生命,如果一场梦幻,如今,我就要告别这万丈红尘了。以后当太阳照在河水上的时候,那河上升起的雾霭,就是我的化身。
你看,一个在临死前能写出这样充满禅意诗句的人,应该是个有一点深度,有一点悟性,有一点定力的人。
以上我们介绍的,是和珅经国理政的才能。仅只有这些才能,已经足以使老皇帝乾隆离不开他了。更何况除此之外,和珅还有另一项天赋,那就是理财。
我们说过,乾隆晚年面临的两个矛盾之一,就是不断泛滥的物欲和“不增加百姓负担”的承诺。他既要享受生活,又不想破坏既定的财政制度,给老百姓留下什么话把儿。
而和珅恰恰就是一个理财的天才。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和珅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少有的大理财家。
一般来说,中国传统的士大夫往往拙于理财,甚至耻于谈钱,但和珅却有着天生的商业头脑。
传统社会中的财富观念是静态的,人们有了钱,第一选择永远是买地,把流动资产化为固定资产,“入土为安”。而和珅却不这样,他知道要让现金流动起来,现金流动起来能产生巨大的威力。因此在不动产与现金面前,他对现金更感兴趣。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庄头许五德与他人发生矛盾,托和珅帮助打官司,并答应“事后或送地六十顷,或银一万两”。(冯佐哲《和坤评传》)和珅听后明确表示,“不要地亩,要银一万两”。(冯佐哲《和珅评传》)他的贪污受贿所得,一小部分用于扩大不动产,更多的部分,则用于各种工商业投资,其范围涵盖了金融、地产、矿山、物流、医药、商业等许多行业。(冯佐哲《和坤评传》)根据相关资料统计,他在当时的北京城内拥有当铺十二座,其中永庆当、庆余当、恒兴当、恒聚当等,都是典当业巨头。此外他还经营印铺、账局、瓷器铺、药铺、古玩铺、弓箭铺、柜箱铺、鞍毡铺、粮食店、酒店、杠房、石灰窑等。此外,他家还专门栓了八十辆大马车,从事运输业。这些行业的收益率,当然远远高于地租。可以说在当时,只要是赚钱效益快的行业,就有和珅的身影。值得一提的是,当时采矿业由于风险巨大,管理复杂,投资多,见效慢,一般人不敢经营,和珅却敢于尝试。他看中了煤矿业是朝阳产业,曾投巨资在北京的门头沟和香山两地开了煤矿。和珅巨大家业的积累,贪腐所得当然是大头,但是他自己的投资收益也并非无足轻重。
传统士人往往耻于谈钱,和珅却有着强烈的契约意识,在金钱面前亲兄弟明算账,虽然至亲好友也毫不含糊。他的外祖父伍弥泰官至大学士,向他借过两千两银子,他担心外祖父不能及时还账,逼着老头拿自家地契抵押,“取田契价值相当者署券归偿”(《郎潜纪闻》)。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档案《内务府来文》中记载,他岳祖父英廉的孙子向他借钱,也是拿地契为抵押品才借出去的。
成为乾隆皇帝的私人助理后,他的这种经营天才迅速得到了体现。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他出任内务府大臣。在此之前,内务府经常是入不敷出。而他就任之后不久,就面貌一新,不但弥补了以前的赤字,还出现了盈余。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皇帝加派他充任崇文门税务监督,在他的经营下,这个税关收入一下子跃居全国三十多个税关的前几位。这两炮打响,乾隆对和珅的理财本领愈加刮目相看,在乾隆眼里,和珅简直就像一个魔术师,总是能出人意料地制造出财富。所以乾隆把所有与财政有关的部门渐渐都划归和珅一人把持,他先后任户部侍郎、户部尚书、管理户部三库、内务府大臣。
以上我们说的,都是和珅的正面品质。如此正面,为什么他最后还一败涂地呢?这是因为和珅身上有一个致命的地方,就是他是一个没有操守、没有原则的人。如果说他的一生有什么原则的话,那就是现世的享受,要做最大的官,要享受最好的生活。这是他的追求。他身上没有传统士大夫那种为国家为民族献身请命的精神,那种“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理想主义追求。
为什么呢?第一个原因,和珅这个人自幼对钱比较看重。为什么呢,我们说过,和珅早年丧父,十岁的时候,父亲常保就在福建都统的任上去世了。父亲一去世,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断了,所以《清史稿》说和珅“少贫”,就是小时候家里比较贫穷。这样,和珅小小年纪,就充分认识到了钱的重要性,所以走上仕途之后,对钱看得也比一般人要重。
除了和珅自身的人性弱点之外,他做官不讲操守,这还与乾隆皇帝本身的统治政策有关。我们说过,乾隆中期,为了保持社会稳定,乾隆刻意制造了许多冤案,限制当时人们的思想,防止人们乱说乱动。结果造成了什么呢?虽然一时收到彻底稳定之效,却造成了一个更为严重的后果,那就是清代后期士大夫道德与精神的迅速堕落。
可以说,乾隆打断了当时官员和士人的脊骨。他告诉大臣们,你们不要追求什么人格独立,什么个人尊严,你们只需要给我做好奴才,对我百依百顺就行了。所以从乾隆中期起,乾隆朝的大臣就越来越平庸,越来越没有操守,越来越没有骨气。和珅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因此,和珅的所作所为,就不考虑大清王朝的长远发展,只顾满足皇帝的眼前需要,有很多措施,就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比如“议罪银”的制度化,这是和珅制造财富的一个出奇手段,是他的一个天才发明,但却也是加快清王朝毁灭的一个加速器。
那么究竟什么是“议罪银”呢?
议罪银是由“罚俸”演化而来。罚俸古已有之,扣除官员几个月至几年的“基本工资”,是惩罚轻微过错的常用手段。但是到了乾隆中期,乾隆觉得只罚这么点工资,意义不大,起不到惩罚作用。所以又法外加罚,动辄上万,改称“议罪银”。应该说,乾隆皇帝的初衷,不过是想让大臣们“肉痛”一下,并没有想把它制度化为一项财源。
可是和珅当政后,马上发现了“议罪银”的妙处。罚俸的决定权在吏部,款项由户部承追,银两也交给国库,过程公开透明。而议罪银并非国家旧制,可以不纳入国家财政,而是归入皇帝的小金库,并且过程及数额都可以不公开。因此,在和珅的力荐下,乾隆皇帝批准将议罪银制度化,并且将罚银的范围大大扩展,从财政亏空之类的重大错误到在奏折中写错几个字,都可以一罚了之。
此举一出,那些“聪明”的大臣们马上就发现了妙处。他们知道,交议罪银可以讨得皇帝的欢心。以小过而甘重罚,既说明大臣们对自己要求的严格,又为乾隆皇帝小金库的充实不声不响地立了功,可谓一举两得。所以不少大臣主动要求交纳议罪银。比如河南巡抚毕沅以“未能迅速搜获要犯”,自请罚银二万两;陕甘总督勒尔谨以失察客商走私玉石自行议罪缴银四万两。河南巡抚何裕城有一次不小心,把香灰弄到了朱批奏折上,因此“惶惶不可终日”,积极要求自请罚银三万两。手笔之大连乾隆皇帝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遂降旨说:没有那么严重,加恩宽免银二万两。交一万两上来就可以了。
在和珅的操作下,议罪银制度为晚年乾隆皇帝的钱包里注入了大量现金。仅从现存的《密记档》统计,在短短十三年中,重大的议罪银案件即有六十八件,平均每年五件。罚议罪银少则万两,通常三万两上下,见于记载的最多一次高达三十八万四千两。
这是一项后果极为严重的恶政。
贪腐政治一个不变的规律是,个人从贪腐中所得的,与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相比,往往微不足道。应该说,乾隆晚年虽然从议罪银制度中得到的几百万两零花钱,但是却给大清王朝造成的损失要以亿万计。所谓吃人的嘴短,用人的手短。在享受花钱的快乐的同时,老皇帝对于那些踊跃交纳议罪银的官员不可能不高抬一点贵手。因此议罪银实际上起不到任何惩戒作用,反而变相为犯罪提供了保护伞,“免死牌”,为贪官们壮了胆,让他们贪污腐败、为非作歹起来心里有了底。就像对于非法经营的商户一罚了之,只能促使他们扩大非法经营业务,来弥补被罚的损失一样,这一制度让乾隆朝的大臣们贪腐起来更有动力。正是和珅力荐的“议罪银”,最终催生出乾隆朝一桩又一桩惊天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