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被记录在册的女人们(1 / 2)
离婚后,我买了个小本子,上面记着每一个和我上过床的女人。
刚结婚时,我没有什么本子。妻子占有欲很强,嫉妒心发作起来不仅历时漫长,而且程度夸张。她会撕烂我的新衣服,可我毫不在乎。
我的世界里,还居住着其他女人,在妮丝面前,我会掩藏起她们的存在。那时,我不用什么本子,但已经开始和别的女人上床了。妮丝的妒火,总是能被我一个无辜的动作煽起,比如在饭店里看一眼经过我们桌边的女士。有时,仅仅作为一种猜想练习,我会想象她知道我偷腥后会有何举动。但我不会冒险一试究竟的。地址簿、情书、照片这种私密的东西,往往都会被发现。
我为什么和她分开呢?也许是因为再也不能忍受妮丝给我买的那些“最新潮”的衣服了吧。有段时间,我都觉得自己的穿着甚是滑稽。
和每个懒人一样,我颇具幽默感。记得一次晚宴,在场的都是些穿着得体、打扮讲究的寻常人物,其中有一位十分漂亮的金发女郎,竟夸奖起我的衣服来。我说这是妮丝帮我挑选的。
金发女郎扭头面向她的丈夫——位着装正式、开着空调仍然汗流浃背的律师——说他应该以我为榜样。当晚在场的还有另外几对夫妇,其中有自由职业者、企业家,还有一位造型艺术家。
他们大多穿着时下最流行的衣服,讨论着妻子是否应该帮丈夫选衣服。那是一场热烈而漫长的讨论,那个不大喜欢我的律师啰里啰嗦,是当晚话最多的一个。
离婚第二天,我收拾一些旧衣服和几本诗集,搬了出去。前妻幼稚至极,竟然把我留下的新衣服通通撕碎,以为这样就报复了我,还请了那个蠢货律师,想敲我一笔,可是未能得逞。
我们的婚姻依靠惯性维持了三年。每一桩婚姻里,男人都是靠这种消极的惯性抵抗住三天两头的各种地震,无论震级多少。
我是个懒人,但是懒惰从未影响我征服女人、占有女人的冲动。只是我不想再结婚了。我的生活里,这种动力意味着一切。正如一些学者所言,这是心灵的能量,是让机体运动不息的张力,它决定了我们一切的行为。有时我认为,它也是我的不幸。
我想征服什么样的女人呢?有名的?不感兴趣。
一个有名的女人,无论她怎么出的名,往往都是缺点大于魅力,即便长得很漂亮。有钱的?动力为零。
有学问的?优雅的?这倒有点意思,但还不够—当然,我说的优雅不是指穿着,而是别的东西。
运动型的?何必呢?就为了找个胸口别着心率测量计的,和我一起在海边跑步?显然,零动力。
我想找长得漂亮、脾气也好的女人,就这么简单。
当然了,如果长得丑点儿,但是身材好看,她也能进入我的小名册。毕竟嘛,身材比脸蛋重要得多。
为了追求那些记大名册的女人,我都遇到过哪些困难呢?我想找漂亮的,但有时漂亮的碰巧还很聪明。
理论上讲,一个聪明女人很快就会发现,我是个猎艳老手。理论上是这样。可是实际上,她们比母驴还蠢,例如我本子里的倒数第二个,那个叫萨菲拉的女人。
讲述前先声明一下,我喜欢在认识的第二天和女人上床,因为头一天就上,显得过于急率,应当避免。
匆忙是完美的敌人,这句话是我最喜欢的老生常谈。俗话套话往往是对现实的真知灼见,即使被滥用,我也不介意。如我所言,认识萨菲拉的第二天,我就照例提出了上床的要求。
“你不觉得,我们应该等到恰当的时机吗?”
对此我早有陈词应对。
“渴时饮水,随时做爱,正是这点将人与兽类区分。”
忘了说了,我还会讲法语,这个凡是懒汉都能学会。
萨菲拉还年轻,没听过这陈年老调,也不知道作家和剧名。她只听说过莫扎特的同名歌剧,法语也只会一点点,不过,她还算比较聪明,知道我所言不虚:我们与动物的区分就是渴了就要喝水,随时可以做爱。
这是我们人类天性以及本质的一部分。萨菲拉终于领悟到,人应该听随自己最纯真的本能,于是和我上了床。我可以把她的名字写进本子里,再简短记录一下她的主要特点。
我还可以讲讲其他那些数不胜数的风流韵事,但我又自感不胜冗繁。不过,安德莱萨不能不提,她可是块难啃的骨头。
安德莱萨出生在一个新贵家庭——这个阶层的人绝不会给女儿起玛丽亚这种普普通通的名字。她第一天不和我上床,第二天、第三天没有——难以置信,对吧?—甚至第四天也没有。
“你就这样看女人?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性工具吗?”我最后一次争取时她如实问我。
我表示强烈抗议,并且告诉她,吸引我的是她外表、品德、才智还有人格的一个整体。
我感觉到,自己的鲜明表态并未让她信服。她对我满腹狐疑,不知我是否值得信任。
对于我这种懒人来说,事情这么费劲,叫人倍感挫败。但是,正如此前所言,我的那份动力,或者说不幸,就像西西弗斯的意志,是那样强韧不屈。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终于求得她来我家再见一面。就在如此关键的日子,我把记着女人名字的小本子忘在了客厅桌子上,本子的红色封面上还写着:我爱过的那些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