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李澜视角1(2 / 2)
冬天给人家洗碗的时候,李澜就在想,我爸走了也挺好的,挣钱这么难,他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这一家子。
原来死了不是最痛苦的,死了是把生命中最痛苦的时间集中在一瞬间;而活着,则是把那一瞬间的痛苦分散在生命的长河里,让你一直能感受到痛苦的存在,但是又不至于让你承受不下去,偶而再给你一点甜头,让你觉得其实活着也挺好。
“你笑什么?”和他她一起洗碗的还有一个五十多岁的阿姨,但是看上去已经有六十多岁。
“没什么,”李澜冲了冲手中的水,准备回家:“我只是觉得,原来“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儿”是这个意思。”
我们家里穷,我还是直到上了初二,才知道原来还有手机这个东西。
我同桌觉得上课无聊,所以他偷偷把手机从家里带出来,然后下课的时候到处炫耀。
我感觉他这个样子和隔壁邻居的样子没有什么不同的,都令人厌烦。但是我没有疏远他,只是因为他说了一句,网上什么都可以搜到。
什么都可以?我问。
什么都可以。他肯定的回答。
我就告诉他,让他把手机借我用用,作为交换,我模仿他的笔记给他写一个星期的作业。
他说,一个月的作业才能让我带回家用一晚上。
我同意了。
那是我第一次用手机,手机上有很多不干净的页面,我尝试删去很多次,但无事于补,于是任由它刺啦啦地占据手机页面的大部分。
我在手机上搜了很多工作的办法,但是他们很多都要求要成年人。正准备我退出手机的时候,不知道点了什么,上面弹出来一个页面,花花绿绿的,上面写着:“兼职无门槛,要钱你就来。”
然后我就和他们联系,他们告诉我,只需要按照要求把拍到的照片发给他们就可以了。照片的价格不等,最低的都有一百五十块钱。
一百五十块钱,需要我在奶茶店兼职三个月,需要我在餐馆洗一个半月的碗。但是这一百五十块钱,足够我和我妈活半个月。
我同意了。
我告诉他们我没有手机,于是他们让我把我的个人信息还有家庭住址告诉他们,他们给我邮来一个手机,但是我拍的前五十张照片不能给钱。
我同意了。
我长得还算不错,所以我的一些小手段往往都能得逞,我把收集来的照片发给他们。最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不忍心,毕竟这些照片真的很恶心,但是每次我收到钱的极致的快乐就把心头这种淡淡的不安感冲散了。
我告诉我妈,最近我开始利用互联网兼职,并且再三向她保证,不会耽误我学习。
我妈只读了初中,她不懂什么是互联网,只是在听到这样做不仅不会影响我学习而且赚的钱比她还多的时候,悬着的心才稍微地放了下来。
但是她还是告诉我说,把重心放在学习上。
这样的快钱有一阵子一度让我疯狂,甚至产生了“上什么学,就这样活一辈子,不也可以”的想法,但是我想到小时候父亲说的话,我又把这样的念头压在心底,开始漫不经心地看着桌子上的课本。
但是那段时间我没有心思去学习。
于是我的成绩开始飞速下滑。
又是一次考试,成绩又一次大滑坡之后,我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挨批,刚好看见转学来的百范佳。
我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因为她就是我们老大点名要的照片的主人公之一。
突然我觉得去办公室挨批评也不是一件坏事儿。起码我知道,百范佳要转到我们班里边。
我和她一起从办公室里出来,班主任走在前边,我们俩像个鹌鹑一样跟在老师屁股后边。途中我瞟了她好几眼,想跟她搭话,但是她就像看不见我似的,低着头跟着地上的影子往前走。
那时候我心里想,这女的年纪不大脾气不小,清高都清高到我们老大那里去了。
我一定要拿到属于她的照片。
于是我开始想方设法接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