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不速之客(1 / 2)
京市迷宫一样的胡同里同样吃完了早饭的宋家人,却在开门的时候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来人叫丁明,是宋焰父亲宋志勇的好兄弟。
宋志勇在建筑工地上工作,因为为人仗义豪爽,做事又干净利落,所以宋志勇非常得领导赏识,很快就在农民工中脱颖而出,成了一个小组长。
然而他的兄弟丁明却跟他恰恰相反,是个小肚鸡肠爱斤斤计较的小男人,平时在工地上活干的不咋地,手脚也不怎么干净。
若非不是看在一起光屁股长大的情分上,宋志勇也不会在当上小组长后拉拔他一把,给他一份工作。
丁明在有了工作之后,很快就成家娶了媳妇,也不知走的哪门子狗屎运,结婚没多久他媳妇的肚子就有了消息。
十个月后给他生了个大儿子,许是身上多了一份责任,丁明也的确多少有了点人样。
可相对应的一些之前的毛病更加显著了起来,譬如手脚不干净的事他干的是越来越多。
毫不夸张的说,在京市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项目都是国坤所有的。
这一次两次没人发现,可这次数多了,难免不被人抓到痛脚。
国坤管理这方面的主管决定来一次大换血,这个丁明赫然就在下岗名单中位列第一。
今天一大早跑到宋志勇家里来,为的就是能让宋志勇帮忙想想办法。
“宋哥啊,你一定要帮帮我啊,你是知道的,我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我不能没有这个工作啊。”
丁明这话说的不含半点水分,正所谓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丁家老太太是老来得子,一直宠的跟什么似的,算得上是彻底把丁明给养废了。
小时候还好些,小玩具小零嘴,经济大环境不好,富裕的跟穷一些的看不出什么太大差别。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丁明要的越来越多,丁家老两口满足不了,便打起了卖女儿的主意。
虽说那个个年代卖儿卖女的也犯法,可嫁闺女总归是合情合法的。
而且也没有什么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求,即便是有,也没多少人在乎那张结婚证。
有的甚至连酒席都不摆一桌,披个红盖头就算是嫁人了,就连一件像样一点的新衣服都不见得个个新娘都能穿得上。
更何况是花大价钱娶回来的小媳妇,这跟买卖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为了换更多的彩礼钱好给唯一的宝贝儿子挥霍,丁明上面的十个姐姐,绝大多数都没得到一个好归宿。
个顶个的惨,不是嫁了个傻子,就是嫁了个残废,还有嫁给鳏夫的,能出大价钱娶小媳妇的鳏夫,不出意外的话上一任媳妇都是被活活打死或者凌虐至死的。
因为没有好人家的父母愿意将自家闺女往火坑里面推,所以这彩礼才会越来越高。
对于丁明的父母来说,未来女婿人如何不重要,只要彩礼给的足,能让小儿子开心,那就是好女婿。
至于女儿的意愿根本不重要,他们给了她们一条命,供吃供喝供住,没让她们在一个个灾年饿死,没有易子而食,她们就应该感恩戴德。
就理所应当为老丁家这唯一的金贵独苗苗倾其一切付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