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章 杀死神明的第二次(二)(1 / 2)
从天亮看到天黑,沈淮之依旧没能找出一丝破绽。对方做的太完美了,可越是完美就越是有问题。
他揉了揉有些犯困的眼睛,肚子适时的发出抗议。沈淮之放下捧在手里的法学书,在无数纸张之中站起身来,赤脚走到衣架旁边拿起放好的大衣随意的穿在身上,那双有些老旧的皮鞋是当年导师送给他的。
冷风透过衣服吹打在他的身上,他裹紧大衣走进那道偏僻的小巷,在小巷的尽头拐弯,“老板,来一碗馄饨。”
“好嘞!又是你啊小伙!”
沈淮之扬起笑脸冲和蔼的老板笑了笑,坐在一旁的板凳上沉思着。他还在想着一个月后的那场官司。
馄饨的香味飘进鼻腔让沈淮之从自己的思绪里出来,那碗热气腾腾的馄饨还冒着白烟摆在他的跟前。沈淮之饿极了,那碗馄饨很快就见了底。一丝暖汤顺着食道滑进胃里,温暖了娇贵的胃,身体也变得暖和起来。
沈淮之起身付了钱,又想起那年导师带他来吃馄饨的模样。
他扫去心里的杂念,裹紧衣服踏上了回家的路。
“小杂种,看我不打死你!”
“没爹没娘的野种,我呸。”
……
嘈杂的声音从小巷的拐角处传来,沈淮之本不愿多管闲事的,但那一声声咒骂将他拉回幼年时期,他没有在少年时期得到善待,所以他不忍心看着另一个自己重蹈覆辙。
他管了这个闲事,收获了一个限时的小尾巴狼。
他快步走到声音的来源处,果然一群人围着一个小孩,打骂着。他靠在墙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你们还要继续吗?”
那群人停下手里的动作回头,青涩的脸庞昭示着他们还只是一群少年。可悲的是,这样的罪恶总是出现在少年的身上。
“关你什么事?”
少年们凶神恶煞的模样明显没有把沈淮之的话放在心上。
他在心里默默悲哀着。也确实想救下那个可怜的少年,年少时没有被救赎的自己在青年时期假装被救赎。
他掏出自己的律师证“或许是一个可以让你们坐牢的人。”
“需要给你们写律师函吗?”
他佯装思考“只不过那时候就不止离开这么简单了,二十多岁的人因为施暴最少应该是判三年及以下?”
那群人倒也是贪生怕死的家伙,骂骂咧咧的离开了这晦气的地方。
地上的少年倔强的爬起来,脸上全是被殴打的痕迹,鲜血伴随着伤痕,却依旧遮挡不住少年好看的眉眼,优越的五官。
沈淮之走近他,扶住了踉跄的少年,目光透过他看到了彼时的自己,被人肆意欺压却始终得不到救赎……
因为自己淋过雨,所以沈淮之想为别人撑把伞——
“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提起家时,沈淮之明显感觉到扶着的人身体不自觉的颤抖。垂眸看到少年倔强的目光中含上了泪花,紧紧的咬着自己的唇。
只那一眼,沈淮之便明了他同自己一样孤身一人,无人怜爱。
他叹了口气,实在不愿意看到这个少年再被欺辱“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沈淮之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