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章 杀死神明的第二次(一)(1 / 2)
“针对被告方提出的家暴倾向,我方呈否认态度。首先我方委托并未对被告方施以暴力,是被告方污蔑我方委托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被告方已严重对我方委托造成影响,当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处之。”
“对方辩护有什么补充吗?”
“首先对于原告方所言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之事我方拒不承认。我方委托人身上多处淤青,医院的诊断书尚且还在,请法官先生一阅。”
沈淮之将放在桌上的文件交给站在旁边的陪审员,由其交给法官,他双手合十继续说道。
“原告方不仅对在婚姻期间对我方委托实施暴力,依据《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且原告方在婚姻期间多次出轨于我方委托,违反了《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出轨的证据我方委托人已成功收集,请法官大人过目。”
“原告方空口无凭,倒打我方委托,而我方委托证据确凿,请法官明鉴。”
严肃的法庭再一次沉寂下来,法官和陪审团看着眼前赤裸裸的证据,敲下钟锤“全体起立。”
“本院认为,被告人证据充沛,证据确凿,原告污蔑事实,利用舆论抨击真正的受害者,多次对被告实施婚内暴力以及婚内出轨,驳回原告律师诉讼。依据《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判决如下:”
“婚内财产归被告方所有,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退庭。”
一场辩护终于划上了帷幕,被告方含泪握着沈淮之的手“沈律,谢谢你,谢谢你……”
“伸张正义,是我的职责。”“我不会让任何一桩罪行在我面前溜走,以后好好生活。”
沈淮之安抚好被告人,脱下律师袍转身进入人群。
这是他入职律师的第五个年头,清风事务所数一数二的金牌律师,为无数深陷绝望的人们打赢了官司,将真相公之于众。
他被人熟知的第一场官司,是一位被老板欺压的小员工,走投无路时碰到了沈淮之,心怀善意,他接下来这个案子,承诺一定帮他胜诉。
在官司打起来之前,没人觉得这场官司能赢,但事实相反,这场官司打的极其漂亮,不仅揭露了老板藏在暗处的罪行,还普通员工一个公道,也打响了沈淮之的第一枪。
沈淮之所打的官司无一败绩,不管官司有多难打。
沈淮之成为了律师界需要被仰望的存在。只要是沈淮之接的案子,无人觉得他会输。
屏幕里的少年意气风发,胸怀炙热,入庭前的胸有成竹和少年气概在他的身上尽显。审判结束,少年挥了挥衣袖,离开了是非之地。
“野,一个月之内帮我杀了沈淮之,报酬随意。”
那人抬头看了一眼屏幕里熠熠闪光的少年,勾起唇在电脑上打字。
“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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