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郑国有个好总理(八)(1 / 2)
而在作丘赋的前一年,子产做了一件令贵族们大惊失色的事——铸刑书!
西周以来,国君立了什么法律条文,推出了什么新的政令,都是以“悬象魏”的方式来公布的。
所谓“象”,早期(周初甚至周朝以前),受教育的人很少,识字的人寥若晨星,文字创造得也不多,所以,有什么法律条令或政令,都是用一大块纺织品,把法律条令画成犯罪者受刑的解说性图画,以震慑、恐吓老百姓(“以怖其民”),因此名之曰“象”,图象的象。后来受教育的人多了,就改为直接用文字书写,但“象”这个名称则一直流传了下来。
所谓“魏”,就是在天子和诸侯的王宫、侯宫的宫门上面筑起一个高台,高台中间建个房子(门屋),所以天子诸侯的宫门又称“台门”。在门屋的两旁再各建造一个重屋,使之高出于门屋之上,因为是两边的重屋高,中间的门屋低,中间似个缺口,所以重屋又被称为“双阙”;又因为重屋最高,可以在上面向远处观望,又称为“两观”,“魏”就是指两观和双阙。而“象”总是悬挂在魏上面的,所以叫悬象魏。
据《周礼》说,象通常是在正月初一那天悬挂,悬挂十天后就收起来。天子和诸侯之宫的宫城至少也得五六米高吧,城上筑个高台,起码也得三四米,魏建在高台上,离地有十多米,上面挂一块写了字的象,字写得再大,也没几个人能看清,何况又只在王都或国都里悬挂,其他城邑,以及广大的野,根本不悬挂,而且悬挂时间还这么短,等于没公布,那根本就是成心不想让老百姓知道!
法律条文不知道,有权的贵族们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祸国殃民很是方便,为所欲为,这对国家的安定也是不利的,所以,后来诸侯们希望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和政令,于是就延长悬象魏的时间,不再是挂十天就收,而是长期地挂着。以鲁国为证,鲁哀公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司铎宫发生火灾时,那象魏还悬挂着没收起来,估计是全年悬挂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