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年少时的誓言(1 / 2)
一句话说,过去是喜欢人十分,表现三分,现在是喜欢三分,表现十分,倒也不是为了骗别人,主要是为了骗自己。想演着演着,能把自己演进去。
本质上是觉得自己跟这个世界都没什么关系了,不会为别人太动心了,心里空荡荡的。没有任何人,希望能通过自我暗示来跟这个世界有多一点联系。
现在的我们获得了年幼时不曾拥有的东西,却也把最宝贵的东西留在了哪里,永远的留在了哪里,永远不会回来。
那时候我们总是对着对方说着简单的想法,不在乎世俗的东西,不在乎周围的人,只要是对方,只要是她,只要是我,一切就可以。
她对我说,她有一个想法,想我们两个在一个时候,一个不被周围所束缚的时候,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坐车,就是徒步,走到哪里累了,就在哪里歇息,走到那里饿了,就在哪里吃饭,没有目的,也没有终点。
在一起的那些时间里,都没有去做过这个事情,直到分开,依然记得,只是不在执着。没有去做的原因可能就是,高中没有时间,大学没有精力,也可能是我在认真,而对于她而言,可能没有那么在意了。
直到最近,才去做了这个事情,只是不同的是身旁的人不是她了,也是有目的的,从晚上九点走到第二天早上五点,没有看成都的日出,目的地是石经寺,不为求缘,只为拜佛。
走到了后,没有太多的感觉,只不过脚确实很痛,后来回想,路还是那些路,目的地也还是那些目的地,风景没变,变的只是我们,只是不在青春的我们。
那时候的了解都很简单,部分的细节,更多的直接询问,就好像我问她,喜欢吃什么东西,不喜欢吃什么东西。她也会直接的回答,也不会有不开心。她说,不喜欢喝草莓味的东西,酸奶喝原味的。
她的喜欢,直到现在还记得,从那时候开始,直到现在,没有喝过一口草莓味的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因为那时候,去超市买东西,说买酸奶,第一句就是不要草莓味的,次数多了后,就连超市阿姨都知道我不喝草莓味的东西,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不是我不喜欢,只是那时我喜欢的人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