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原来是他(1 / 2)
说完,叶卿澜放回手中的纸,带着槿秋离开了沈羽珩的小摊位。
“哎,姑娘,真的不用那么多钱的……”
叶卿澜像是打赏般的银钱,沈羽珩着实不敢收。
他想追上前去,把钱还给对方,自己的摊位此时又来了生意。
“原来是他。”
她当这人怎么如此熟悉呢,走在街上,叶卿澜才想到刚刚的穷书生是谁。
沈羽珩,原书中男主顾祈年的心腹,她还想起,书中对她介绍是相貌出众、才高八斗,全京城第二个顾祈年。
文中写道,本是穷苦出身的他,虽才华横溢,却因不善巴结逢迎,在科举道路上屡次受到排挤。
按照沈羽珩的真实考试成绩,不是第一,也该是前三,在复杂交错的人际关系网中,每次都只能靠后。
好在,原书作者把他当做第二个儿子,让他应验了什么叫做逢考必过。
最后,殿试之上,更有男主顾祈年看中他。
为了沈羽珩,顾祈年不惜与群臣作对,力挺他成为启丰二十六年一甲新科状元。
有了顾祈年的大力支持,沈羽珩日后是步步高升,官至户部尚书。
顾祈年直接让他,顶替了自己老爹的职位。
要说,原书作者为什么把小儿子的命写的那么好。
在叶卿澜眼里看来,这个小儿子完全是为了大儿子顾祈年服务的。
因为受了当朝首辅的恩惠,在男主蓄意推翻整个王朝的计划中,沈羽珩为了报恩,可谓是出了不少力。
家国大义算得了什么,沈羽珩一颗心都扑在顾祈年身上,认为他做什么都是对的。
原本朝中还是有支持原主的保皇派的,就在沈羽珩力挽狂澜之下,顷刻间所有官员纷纷倒戈。
而原主也因众臣群起而攻之,面临崩溃,一夜之间从一问三不知的傻子,变成成天杀人取乐的疯子。
最后,就连身边的侍卫都想杀她泄愤。
叶卿澜清楚的记得,书中的结尾这样写道:
“那天,雪下的格外凶猛,像极了张开血盆大口欲要吃人的野兽。
京城城楼上站着一位没到二十岁的红衣姑娘,城墙下面围满了对她刀剑相向的士兵。
一跃而下的红衣,绽放成花朵,染红了白雪皑皑的陆地。”
“额,宿主,你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