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送我浪费(1 / 2)
十月下旬的一个周六早上,天气已经有些凉了,三个室友昨晚照例睡的都很晚,这会都还没起,孟夏和平时一样,定了7点钟的闹铃,洗漱完就套上了一件大衣出了宿舍。
宿舍的三个人可能是高中的时候学的太苦了,上了大学之后除了必要的上课和学习之外,平时都不愿意花额外的时间学习了。
所以自从开学后,孟夏就一直独来独往,上课、吃饭、去图书馆,做什么都是一个人。
这样的生活她早已经习惯了,从上学之后,她就不怎么和同学来往,所以她也就不觉得独来独往有什么。
反而是强行融入某个圈子,或者宿舍的三个室友强行想和她搞好关系的时候,会让她觉得更加不适。
不是同类的人,没必要非强行装出是朋友的样子,孟夏一直是这么觉得的。
从小到大,她唯一能聊得来的同龄人,也就只有沈盛雪了。
不光是因为沈盛雪是她的姐姐,两个人天天在一起,沈盛雪对她又处处照顾,更加因为她很欣赏沈盛雪,她聪明、有理想、愿意为了自己的理想去拼搏、谈到未来的时候眼睛很亮很亮,沈盛雪是和她一样的人,所以孟夏才喜欢沈盛雪,有什么事也都愿意和她说。
甚至她还曾经偷偷的崇拜过沈盛雪,因为她不仅努力,而且真的是孟夏见过最聪明的人了,沈盛雪的数学总是能考145分以上,高考也不例外,在没怎么复习的情况下,沈盛雪还拿到了全国高中生数学竞赛的三等奖,单凭这一点,孟夏知道,自己是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达到的。
孟夏在食堂吃了个早饭,就直接去了实验室。
周六早上,实验室还没有人,孟夏是第一个。
进门之后,孟夏习惯性的先看了一眼陆宇卿的位置。
他的桌子收拾的很干净,只有一台台式机,旁边有一小排书,其他东西一概都没有。
孟夏觉得,从一个人的习惯是可以看的出来这个人的性格的,就比如陆宇卿,他的人就像他的那张桌子一样,简单、直白、不喜欢多说话,却总是能抓住事物最本质的东西,而且,他是一个很纯粹的学霸。
但今天,孟夏却注意到,在陆宇卿桌子的那排书旁边,放了一个不算大的玻璃瓶,里边有一只用巧克力糖纸折成的纸鹤。
她之所以知道那个是巧克力的糖纸,是因为妈妈从国外带回来的巧克力也是用这种糖纸包的。
这明显不是属于陆宇卿风格的东西,孟夏看到之后,眉心狠狠的一跳。
这难道是有女生向他表白送的吗?
孟夏捏了捏手指,转身回了宿舍。
陆宇卿早上起来就去了食堂,八点半还能赶上食堂的最后一波包子。
韭菜猪肉包,是沈盛雪最爱吃的。
但沈盛雪现在周末已经起不来了,每次都要睡到9点钟。
所以陆宇卿每个周末起床的最大动力就是给沈盛雪买她喜欢的韭菜猪肉包。
沈盛雪拿了包子之后回宿舍吃早饭,然后两个人再一起去图书馆、或者逛街、看电影、去博物馆、去公园。
十月的几个周末,他们基本上就是这样过的。
这周末陆宇卿要帮实验室的师兄跑一篇论文的数据,所以不能和沈盛雪一起出去了,陆宇卿去实验室,沈盛雪去图书馆,两个人约好了中午和晚上一起吃饭。
晚上吃完饭,陆宇卿仍然要回实验室看实验结果。
实验室里还有几个学长学姐在,陆宇卿跑完了最后的结果,关了电脑,打算去图书馆接沈盛雪,送她回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