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俗人沈云虎(1 / 2)
几天之后,这座城市发生了三起命案。
城市太大,几乎每天都有人犯下罪行,这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有警察在忙碌的寻找真相。
兴盛公司的一个老板正往外走,他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的秘书,手里提着黑色的皮包。
这时,不知从哪儿窜出来的一个蒙面人抢过秘书手里的包就跑,秘书愣在原地,老板着急的喊:“追啊,里面的文件丢了,你就不用干了。”
听完,秘书这才反应过来,赶紧边追边喊:“站住!”
老板摇摇头,走到汽车旁,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双手揉搓,哈了一口气,以此缓解寒冷。
就在这时,黑色轿车突然“砰”得一声巨响,一团火焰包裹车身,吓得不远处的行人一惊,赶紧看向这边。
不一会儿,秘书拿着包,脸上挂着笑容回来,看到车正冒着熊熊火焰,赶紧冲过去,透过破碎的车窗,看到老板已经被烧的焦黑了,这才颤颤巍巍的拿出手机报警。
在一家医院里,一名医生走向一间单独病房。医生脸上戴着口罩,慢慢地推着车走了进去,看着躺在床上的病人,他是兴盛公司高管,医生却是眼神冷漠。
看了好一会儿,医生才从车上拿出一支注射器,里面的液体不多,他将注射器里的液体注射到输液瓶当中,随后,推着车离开。
没多久,一群医生匆忙地跑进病房,焦急的进行各种检查,最后,有一个医生叹了口气,说了句:“确认脑死亡。”家属顿时哭出了声。
在医院这种地方,每天都有人离世,除了让家属节哀,医生们找不到别的话来安慰。
一辆黑色轿车在路上飞驰,当车经过一片建筑工地旁边时,从远处竟然飞来一根锈巴巴的钢管,速度极快,刚好插在黑色轿车后座。
突发异常,司机紧急刹车,转过头一看,坐在后排的人已经被钢管对穿,当场毙命!司机吓得惊叫出声,慌忙打开车门,像个疯子一样的边跑边喊:“死人了......救命...来人啊...”
沈玉又来看王婷婷了,墓前放着三朵花,是她生前最爱的红色。
天空飘着细雨,沈玉撑着伞站在墓前,面无表情,但却眼神坚定。
“婷妹,我要走了,但请相信,我一定会回到你身边。因为我有预感,一切......还没结束。
喧闹的大街上,人来人往。所有人都低着头看着手机,或等车,或走路,真不知道那块发光的屏幕有什么魔力。
与这一切形成对比的,是一条条破烂的小巷子,没有喧闹,在城市里显得格格不入,甚至都会疑惑,在现在这个年代,居然还有这种破烂的地方。
今天,安静的小巷里却传来了不和谐的声音。有一个身穿黑红色衣服的青年玩命奔跑,后面跟着一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短袖和短裤,紧紧跟着黑红衣服的青年。
眼看距离越来越近,突然一个骑着摩托车的人冲了出来,在黑红色衣服面前停下,说了句:“走”。青年没有停步,借助惯性直接跳到车上,随着“嗡嗡”的气浪声,摩托车开始加速。
青年转过头,挑衅地对着身后那黑衣服的人说:“来抓我啊,哈哈哈。”
不知是不是被刺激到了,黑衣服没有停,依然跟在摩托车后面。
开车的人通过后视镜看着,黑衣服居然没有落下太远,还是紧跟着,不禁说了句:“我去,跑这么快,这还是人吗!”说完,直接将油门轰到底。
不远处就是红绿灯,有交警发现异常,往这边看过来,这时黑衣服开始加速,并大喊:“拦住他!”交警会意,拿出指挥棒示意摩托车停下,但后者根本不予理会。
前面是红灯,交警在摩托车快要撞到自己之前闪身躲开,从左边冲出一辆轿车,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摩托车直接被撞出十几米。
现场所有人看着这惊悚的一幕,黑衣服慢慢停了下来,赶紧把旁边的穿黑红衣服的青年给抓住,用手铐把他双手拷在身后。
刚才千钧一发,坐在摩托车后座的青年发现危险,也不管那么多,直接双手用力撑着身体向后弹起,重重得摔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好在反应迅速,这青年才捡了一条命。而开摩托车的那个人,连人带车都被撞的惨不忍睹。
回到警局,警察开始审问青年:“秦磊,你不要命了?差一点你就死了。”
秦磊冷笑,说:“警官,我现在不是没死吗?你这么关心我干嘛?”
警察被气的快冒烟了,起身离开,打开门走了出去,对黑衣服的人说:“你抓回来的,你去,我怕我忍不住打他。”
黑衣服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宋哥,别上火,犯不着”,然后走进审问室。
坐下之后,黑衣服平静地说:“我叫沈云虎,接下来由我来审问你,有问题吗?”
“有”秦磊没好气地问:“你干嘛抓我?我又没犯法,只是跟朋友在路上飙车而已。”
沈云虎说:“飙车飙到你朋友命都搭进去了,你就没有丝毫后悔?”
“没有”说完,秦磊偏过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地样子。
沈云虎随手翻了翻桌上的文件,继续面无表情地说:“好吧,这不是重点,我们来谈谈抓你回来的原因。
两天前的下午一点多,你的母亲被发现死在家中,身中七刀,其中三刀致命,最后因失血过多而亡,你知道吧?”
“废话,那是我妈,你们不是问过我了吗?你们不去抓凶手,抓我干嘛?”秦磊有些不耐烦地说。
“那好。”沈云虎靠在椅子上说:“当时问你的时候,你说自己在房间,只听到开门和关门的声音,以为是母亲出门去了,没在意。等到邻居发现大门敞开,你母亲满身鲜血地躺在沙发上,这才报警,我说的没错吧?”
“沈警官,说重点好吗!”秦磊表现得很不耐烦说:“这些你们不都知道吗?”
“我还没说完”沈云虎不管不顾的继续说:“凶器没有指纹,七刀都在身前,按理说你母亲应该会挣扎,你一点都没察觉?”
“当时我在玩游戏呢,我家的门开关声音挺大的,所以我听见了,其他的声音没有听到。”
沈云虎说:“我们调取一楼过道监控发现,在十二点五十分的时候,有一个身穿黑色衣服全身包裹严实的陌生人进入,他进去后再也没有离开,十分钟后,你母亲被杀,现场窗户大开,你说他是怎么跑的?”
秦磊开始有些紧张,目光游离,小声说“也许...跳窗跑的吧”。
“嗯...三楼,现场窗户也是打开的,跳窗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据邻居说的,你家的门是打开的,所以他才发现死者,而你和邻居都听到两次门响的声音,也就是说凶手是先打开门,然后把门关上,再跳窗跑了,你觉得合理吗?”
“也许是他想到一楼有监控,自己身上有血,容易被人发现,所以......”说到这儿,秦磊睁大了眼睛。
沈云虎满意的说:“我们确实在楼下不远的草丛里发现一件血衣,胸前都是血,按理说死者躺在沙发上被杀,应该只有双手才会有大量血迹,而且逃跑后居然把血衣扔在楼下,这是生怕我们找不到啊。
还有,如果是那个穿黑衣服的陌生人做的,从他进门到跳窗逃跑,开门声应该只有一声,但你和邻居都听到两声。”
秦磊两手用力扣在一起,眼神闪躲,不敢看沈云虎。
“这又能说明什么呢?”秦磊眼神闪烁,继续问。
“说明,你也是凶手之一,至少,你在说谎。”沈云虎用鹰隼般的目光盯着秦磊,就像看着猎物在自己面前慌乱。
“你...你...这就是瞎猜,证据呢?”秦磊继续反问。
沈云虎拿出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张银行卡,说:“这张卡是我们在死者房间找到的,混在几张银行卡之间。里面有二十万,就是死者被杀当天打进去的。
我们调查过,死者生前没有这么大的资金来源,并且这上面没有指纹,这就很可疑了,这上面应该有死者的指纹才对,显然是被清理过。
我想这是你的卡吧,故意放到死者遗物里,你是死者唯一的亲人,最后,这卡也会到你手上。”
秦磊沉默地听着。
沈云虎继续说:“死者指甲里有残留的皮屑,检测出了你的DNA,也就是说,你也是凶手之一。
之所以没抓你是因为检测结果没出来,但好在我们提取了你的样本,要不然,你就成漏网之鱼了。”
秦磊吞了吞口水,依然沉默。
“让我猜一下”沈云虎继续说:“那天上午,你把你家的门打开,然后虚掩着,只要门没关实就不会发出声音。
等到你和你母亲吃过午饭,趁你母亲转身的时候,你打开门,让黑衣人进入你家,这时门并没有发出声音。为了防止被发现,你把门关上了,这才是门响的第一声。
然后,黑衣人从背后捂住你母亲的嘴,你母亲想用手扯开黑衣人的手,这时,你戴上手套,用刀连刺七刀,你母亲又用手来阻止你,最后失血过多,失去意识。
你们把她放倒在沙发上,你把染满鲜血的衣服和手套脱下来,连着凶器一起递给黑衣人,然后黑衣人跳窗而逃,衣服和手套被随手一扔。
你打开门,这是第二次门响,等着邻居发现尸体。然后洗澡,同时把之前穿在里面的塑料服一起洗干净,晾在阳台上,之后,你便回到房间。”
沈云虎继续说:“在我们一开始的设想中,认为血衣上一定会有凶手的皮肤碎屑,但后来发现那是件新衣服。
再新的衣服只要人穿过都会留下痕迹,除非,凶手为了防止血液浸染,在衣服里面还穿了一件不会被血浸染的衣服,于是我们注意到了你母亲的塑料工作服。
工作服晾在阳台上,我们发现塑料服被什么划开了,最后在死者指甲里找到破碎的塑料服碎片,以及你的皮肤组织。”
秦磊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坐下来,两眼无神的问:“你怎么会......”
“我怎么会想到拿你的样本是吗?”沈云虎说:“那个黑衣人全身包裹,就是不想让人知道他是谁,他又怎么可能还把染满鲜血的衣服扔在楼下呢?
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混淆视听,让我们以为他是凶手,从而忽略你。应该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这种做法太刻意了,而你又是唯一在现场的人,很难不让人怀疑。虽然你是死者的亲儿子,但我们办案这么久,亲人之间犯罪的也见过很多,因此对你也有所怀疑。”
看着秦磊无精打采的样子,沈云虎知道他的防线已经攻破了,继续说:“为了二十万杀自己的亲生母亲,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