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跑腿第一单(6)(2 / 2)
黑色怪鸟清晰地记得,当初那里并不是山丘,而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小城。
当初它带着金鸟从仙界逃出来,原本是打算去八荒定居的,但路过这片森林时,发现了那座小城。城中当时热闹非凡,有许多修炼的飞禽走兽在城中来来往往。
它们原本是打算逛一逛,看看有没有什么有助于修炼的奇珍异宝,再继续赶往八荒的。
那天晚上,他和金鸟站在最高的那座高塔上,俯视着脚下这座灯火辉煌的小城。
“我们……不如就在这里定居吧。”
金鸟依偎在它身旁,低声说道。
“这座城市都是像我们这样的飞禽走兽,谁也不会将我们看作异类,也不会动不动奴役我们。”
那时候,它正低头看着一对麋鹿正一左一右护着一只小小的麋鹿,以防那只小麋鹿被撞倒,那场景十分温馨,让它回忆起多年以前自己的父母在忙忙碌碌地干活间隙,还不时分神瞧瞧它在做什么。
它欢快地点头,又陪着金鸟在小城的偏僻角落选择了一处空地作为临时栖息地。
后来,为了在小城中建起一座属于自己的巢穴,它还接了些短期的活,偶尔还需要离开小城,甚至离开这片区域。
三个月之后的某天,当它回到那处临时栖息地时,发现金鸟恹恹地躺在那里,说话也有气无力。
它十分恐慌,以为金鸟生了重病,安抚许久后,金鸟才告诉它,这小城的气候太过潮湿,导致它无法修炼。
它慌张地就要奔去城中最擅长疗伤的神医麒麟那里去,却被金鸟阻拦,尔后,金鸟掏出了那节骨骸。
那骨骸并不大,只有婴儿拳头般粗细,但却闪耀着金色光芒。
看见那节骨骸时,黑色怪鸟才恍然大悟,难怪金鸟催促它离开仙界,难怪它们一路还遭到了追杀。
金鸟当时羞涩而愧疚地告诉它,这节骨骸,是自己能够修炼和提升境界的唯一倚仗,那些追杀它们的人也是因为想要抢夺这节骨骸,才会对它们斩尽杀绝。
黑色怪鸟压住心底的疑惑,选择相信金鸟的话,并根据金鸟的要求,将这节骨骸埋在了那座高塔下。
这座小城,甚至整块丛林,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逐渐变得干燥,最后变成沙漠。
小城中,有些飞禽走兽离开,重新选择栖息地,有些飞禽走兽继续留下,最后却得了稀奇古怪的疾病,不治身亡。
只有它和金鸟,似乎越来越强壮。
而它,只以为这些变化是因为天道无常,竟从未往那块金色骨骸上联想。
一万年过去了,这座小城已经坍塌,被沙子重重叠叠地掩盖,但那座高塔,尽管倒塌,依然留下了一点点自己的印记。
它在半空盘旋,寻觅着当初那座高塔的基座。
黑色怪鸟落在沙地上,这里的沙子有些烫,让它的爪子有些不舒服,但它此刻无暇顾及这些,翅膀与爪子并用,扒拉着厚厚的砂砾。
扒拉了三四米,终于找到了那块他标记过的塔基砖石。
当时,它就是从这里钻进塔基,将那块金色骨骸,埋在第九行第七列的那块青石下。
“黑哥,你在这里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