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奸细(1 / 2)
“哼哼哼……”商墨等陆延铭走后,一个人躺在沙发上翻着手机,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心情极为愉悦。
十年前他送陆延铭的生日礼物是一双球鞋。那会儿他爸已经断了他的经济来源,他身上的钱一部分是之前自己存的,还有陆延铭给的,另外就是自己的奖学金。
租房的租金和平时吃饭的开销都是陆延铭在付,他身上的钱几乎就没怎么动过。
所以在送礼物的时候他很舍得。
他那时选了很久才选了一双联名限量款,花了一万多美金。
商墨还记得刚穿上鞋的时候,陆延铭走路都不会走,生怕把鞋子弄皱弄脏了,他还笑话了好一阵。
【你不知道我穿这双鞋去学校的时候,那群人羡慕的眼神,哼,我这是我女朋友送的!让他们嫉妒吧!】陆延铭那时候兴奋的恨不得能把手脚调换。
如今想起来,商墨还是觉得那时候的陆延铭更好懂,喜怒也很直接明显。
不像现在。
他看不清陆延铭的心思,不知道对他到底是什么感情。
虽然还有两个月才到陆延铭的生日,但商墨还是挑选的很认真,而且一点都不觉得枯燥。
等到房间里彻底暗下来,他才发现已经很晚了,丛凛还没有回来。
他找到丛凛的电话打过去。
电话响了很长时间,就在快断的时候,电话里才传来丛凛很微弱的声音,“喂。”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外面?”商墨用遥控器开了灯。
“我、我迷路了。”丛凛声音有些哽咽。
商墨想到陆延铭说的话,丛凛人生地不熟来这里,为了避开他们,今天应该是走了有点远,也就没生气,“我把地址发你手机里,你打车回来,身上钱够吗?”
丛凛抽泣了一声,“够的。”
“小笨蛋有什么可哭的,我又不会骂你。”商墨以为丛凛是在担心挨训,又语气温和,“回来不用做饭,家里专门给你留了。”
挂了电话,商墨就把住址发给丛凛,把饭菜热进锅里,又在手机里选礼物。
而在一个简陋的修车厂里,丛凛全身赤裸的蜷缩着身体,瑟瑟发抖地看着自己的手机被抢走。
直到这一刻,脑袋上的枪口才挪开。
身前的两个探照灯几乎照的他无处可藏,可他却看不清探照灯后站了多少人。
从商墨的房子里出来后走着走着他就被人绑来这里,不等他表明自己没有钱,这群人架着设备,上来三个人扒光他衣服。
他不知道这群人想要做什么,但他无力反抗。
等到结束后,他除了一张脸,身上全是被凌辱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