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犯罪心理侧写(2 / 2)
因为凶手年幼或者年少的时期遭遇过不幸,这种不幸更多的会和家庭的财富情况挂钩。
虽然不愿意承认,可事实情况就是如此,家庭情况的富裕程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个孩子从小到大整个成长过程中的幸福与否。
当然我不是绝对的意思,只是说绝大部分情况下是这样一种状况。
除此之外,死者被挖掉双目,用刀插入嘴中。
凶手的这种行为是在愤恨死者。
他愤怒于死者看到了什么东西,却没有出声,因此凶手先挖掉死者的双目,再用匕首插入死者的嘴中。
符合这种情况的,很有可能是本案的中间人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死者看到了却没有发出自己的声音。
由此推断死者可能是某个案子或者事件的目击者。
而凶手犯案的原因很大的可能也是因为这个案子。
如果我们推断凶手是个连环凶杀案的凶手。
那么所有他犯下的案子都可能围绕着这个案子或者是事件!
梁局,以上就是我所有的犯罪心理侧写。不过毕竟我不是专业的,无法准确推测出凶手的年龄。
但我想应该不会超过30岁,而且一定是男性!”
梁城点头,对于朱志豪所谓的犯罪心理侧写,他持保留态度。
正在此时,梁城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进来。”
门被推开,进来的是一个刑警,这个刑警见到朱志豪的第一反应是愣了愣,但是看到梁城没有其他的表示,于是他将手里的一份文件递给了梁城。
“梁局,这是我们对死者冯根生的个人情况调查。
死者冯根生,杭城人,十几年前来到沪市,一开始就是个街上的混子,跟了个帮派。
后来沪市严厉打击这种涉黑团伙,他就跟人合伙成立了一个讨债公司。
不过很快讨债公司的活在沪市也干不下去了。
案发现场的这一栋自建房,就是他在一个欠债人手里拿到的。那个欠债人赌博欠了近两百万,无力偿还。
就把这套有宅基地的自建房已抵押一百年的形式抵押给了冯根生。
正好冯根生到了退休的年纪,这套房子他就自己住了。
他是2015年左右搬进来的这些年和附近的居民没什么交流,附近的居民也都知道他以前是干什么的,所以都不熟悉。
我们调查走访了附近所有居民,没有发现他跟什么人结仇。”
“那他的子女呢?”梁城问。
“冯根生的儿子现在在杭城开了一个模具厂,这段时间在外地出差,我给他打电话,结果他似乎并不在乎自己父亲的死亡,说是等他忙完了这一阵儿再回来。”
朱志豪听到这话深深皱眉:
“怎么会有这样的儿子?自己的爸爸死了竟然都不回来。到底是工作重要还是家人重要!”
那个刑警回答道:
“这个情况我们了解到了。因为他的儿子不回来,所以我们又联系了他的亲戚。
结果态度都是出奇的一致。
经过我们的询问,才知道了原因。
好像说冯根生从以前就不务正业,三天两头打架,还曾经因为聚众斗殴进过监狱。
后来又是混黑道,又是收债,家里的亲戚都跟他断了来往。
老婆也跑了,留下一个儿子,一直都在冯根生的弟弟家长大。父子俩情分很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