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鲁雄据巴汉(2 / 2)
张鲁在汉中,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张鲁控制下的汉中地区居民,都得加人五斗米道,即使“流移寄在其地者”亦“不敢不奉”。初入道者皆称“鬼卒”;入道既久而又笃信不疑者称做“祭酒”,“各领部众”。祭酒本是当时社会上对某些有地位人的尊敬称号,因而“各领部众”的祭酒乃是五斗米道中的上层分子;领有部众特多、在五斗米道中特权更大者,则称做“治头大祭酒”。张鲁的统治办法是政教合一,“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即除在郡一级设太守府及其僚佐以外,郡以下的县,以及县以下的乡、亭等皆不设相应的官吏,而是“以祭酒为治”,使各级祭酒行使原基层官吏“治民”、“理民”的职能。祭酒既是宗教统治者,又是行政统治者,这样政教合一的政权组织,要比单纯的行政统治更为牢固和有效。张鲁的汉中政权,按照《太平经》的设想在政治经济方面采取了以下一些改良措施。
首先,初入道和治病者都得缴纳五斗米,作为祈祷费。此后鬼卒们要常年缴纳,“其供道限五斗米”,使原来道徒的一种宗教性负担,扩展成为普遍实施的通供赋税。另据李膺《益州记》记载:“受道者输米、肉、布、绢、器物、纸、笔、荐、席、五彩,后生邪浊,增立米民。”这样种类繁多的实物贡赋,对广大人民来说,无疑是一种沉重的负担。“米民”,则是把一部分贫苦农民控制起来,从事专门的粮食加工生产,以供养张鲁政权的粮谷需要。在此基础上,张鲁命“诸祭酒皆作义舍,如今之亭传”。义舍中置有米肉,据说是供“行路者量腹取足”之用,如果取得过多,“鬼道辄病之”。既然汉中居民都得信奉道教,张鲁义以道教组织体系作为其政权形式,这种义舍显然是为张鲁传布政教命令而设置的一种机构。义舍和义米、义肉,并不包含什么“共同生活”的意义。
其次,张鲁对传统的刑法亦有所改变。据《三国志·张鲁传》记载:“犯法者,三原,然后乃行刑。”这说明对触犯法纪的人,还是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只是在三次原谅之后,仍然坚持不改者,才使用刑罚。对于那些“有小过者”,则令其“治道百步”,可以免除其罪。这比旧的科条要减轻了许多。张鲁所以采取比较宽简的刑律,主要是为了安定巴汉地区的人心,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因为他是了解东汉政府汉中政权怎样被当地农民推翻的。
再次,张鲁政权“又依月令,春夏禁杀;又禁酒”,推行“其市肆贾平”的政策,以发展农业生产和工商业经济。在汉末天下大乱,全国经济凋敝,城乡一片残破的情况下,即使要巩固局部地区政权,也必须做到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否则都难免遭到覆灭的下场。曹操所以能够战胜群雄,统一北方,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他认识到了这一问题,而且能够认真去解决。他首先在许县实行屯田,当年得谷百万斛,以后又逐步推广到其所占领地区,积累了较充足的军粮,最终才得以战胜袁绍,统一北方广大地区。张鲁吸取了曹操的成功经验,非常注意经济问题,加之汉中、巴郡地区战争较少,关西之民来奔者数万家,使这个政权有了一定的实力,即使拥有益州大一部的刘璋对之也无可如何。张鲁实施的“保境安民”政策,史称“民夷便乐之”,这是他能够“雄据巴、汉垂三十年”的主要原因。当时的东汉政府,已无力约束张鲁,只好给以镇民中郎将,领汉宁(即汉中)太守的官位,承认了张鲁的割据。
建安二十年(215),曹操率领十万大军从散关出武都进攻汉中,至阳平关,张鲁遣五官掾接洽投降,其弟张卫不肯,率领部众数万人拒关坚守,曹军不得进。曹军军粮尽,曹操准备退兵,部下郭谌以为不可。他说:“鲁已降,留使既未反,卫虽不同,偏携(偏师)可攻。悬军深入,以进必克,退必不免。”曹操犹疑不定。是夜天色昏黑,曹军迷惑,误入卫营,张卫以为被曹操大军包围,遂降。张鲁闻说阳平关已被攻破,将要“稽颡归降”,部下闫圃认为;“今以迫往,功必轻;不如依杜濩赴朴胡相拒,然后委质(归顺),功必多,”劝张鲁南人巴中,投奔巴酋杜濩,然后与曹操谈判投降,可以获得更多利益。在张鲁逃奔巴中前,左右欲悉烧宝货仓库,张鲁止之日:“本欲归命国家,而意未达。今之走,避锐锋,非有恶意。宝货仓库,国家之有。”命人封藏完毕之后,才离去。曹操进入南郑,见宝货仓库保存完好,对张鲁很是嘉奖,遣人对之进行慰喻。张鲁本有降意,至此遂率领部众向曹操投降。曹操拜张鲁为镇南将军,封阆中侯,邑万户,张鲁的五个儿子及闫圃皆赐封列侯。曹操还特为其子彭祖聘娶张鲁之女为妻,进行联姻,以示宠信。张鲁建立的巴汉政权,至此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