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会民众运动(2 / 2)
为了与“反谷物法同盟”对抗,1844年2月里奇蒙公爵(Duke of Rid)成立了“中央农业保护会”(tral Agricultural Prote Society),目的是维护《谷物法》。里奇蒙是极端的保守主义者,曾因反对威灵顿公爵的天主教解放法,而在1832年率托利党极端派加入格林的改革派政府。以里奇蒙公爵为代表的土地贵族认为,像科布登这样的工厂主,希望得到便宜的粮食,这样就可以降低工资、提高资本利润。
1845年末,由于农业歉收和爱尔兰马铃薯受灾,英国粮食严重匮乏,尤其在爱尔兰发生了大饥荒,有上百万人被饿死,同样多的人流落他乡,两者相加占爱尔兰人口总数的1/4.当时,解救饥荒的唯一办法就是放开粮价,让外国粮食自由进入英国。“反谷物法同盟”乘机加强了活动力度,在很多地区有一定土地的自由持有农发动强大的抗议活动,在有些郡,反谷物法同盟的地方分会实际上替代了地方保守党协会的作用。工人中也有一些反谷物法运动的支持者,1845年1月15日科布登引用一位名叫约瑟夫·肖(Joseph Shaw)的工人的话:“我希望你(科布登)能向罗伯特·皮尔先生转达一位工人对关于《谷物法》主题的话。我的观点是,《谷物法》严重伤害了工人阶级。我观察到,当食品价格高的时候,工资就低,……谷物价格低,工资就高。”可见,经过反谷物法同盟多年的活动,要求废除《谷物法》的群众基础基本具备了。
面对各种压力,尤其是爱尔兰大饥荒,首相皮尔决定采取行动,将废除《谷物法》正式提上议事日程。1846年1月27日皮尔在下院发表了三个小时的演讲,详细阐述了废除《谷物法》的必要性。为了不招致强烈反对,他提出三年的缓冲期,逐步降低粮食进口税。但保守党多数反对自己首相的意见,本杰明·迪斯雷利和乔治·本廷克勋爵(Lee Bentinck)等提出:废除《谷物法》会削弱土地所有者的传统权利,商业利益将摧毁英国的“领土构成”(territorial stitution)。在同一天的上院辩论中,里奇蒙公爵提交一份来自罗斯(Ross)的请愿书,该请愿书“反对对现行《谷物法》做任何修改”。
辉格党的罗素勋爵支持废除《谷物法》,他说:在英国历史上,天主教等旧制度存在了几百年,但是“我们都承认我们是这些制度消亡后的受益者;我希望现在是到了摧毁另一个制度的时候了”;《谷物法》是“本世纪最有害”的一项制度,“我们所有的人今后都会为参与制定一个新的更好的(贸易)规则而感到自豪。”经过几个月的激烈辩论,1846年5月15日夜晚,《谷物法》以329∶231的优势票决被废除。在废除《谷物法》问题上,两大党领袖居然站在一起,罗素勋爵代表辉格党阐明立场,对废除法案表示“真诚而衷心的支持”。
废除《谷物法》议案在辉格党议员的支持下获通过,保守党的斯坦利勋爵(Edward Geeoffrey Smith-Stanley)退出内阁以示抗议,此举得到包括迪斯雷利在内的保守党多数议员的支持。6月25日,在威灵顿公爵劝说下,上院也通过了废除法案;但同一天皮尔一项关于爱尔兰的法案却被下院否决,这是贸易保护主义者对皮尔的报复,他们联合辉格党和激进派议员共同否决了该议案。6月29日,皮尔辞职,罗素组建辉格党政府。
保守党因《谷物法》问题而分裂,皮尔派议员,包括阿伯丁伯爵和格拉斯顿,支持继任的罗素勋爵,使辉格党的一党优势又维持了20年;在此期间,保守党执政只有26个月。由此看来,皮尔既是把托利党转变成保守党的缔造者,同时又分裂了保守党。皮尔派加入辉格党后,辉格党也开始向自由党转变。
迪斯雷利在1868年成为保守党领袖,此后就不再提出贸易保护主义主张了。1868-1870年,反谷物法同盟的领导人之一布莱特出任英国贸易大臣;至此,两党均认可了自由贸易政策,土地贵族接受了已经变化的现实。作为直接后果,到1886年,谷物价格降到了31先令。19世纪英国进口食品的比重在30年代只有2%,到60年代上升为24%,80年代更上升到45%,其中谷物高达65%。英国谷物进口量在废除《谷物法》之后增速极大,如下表所示:
表30 1830-1909年英国进口小麦、大麦和燕麦的重量(单位:千夸脱/年均)
与此同时,英国铁与钢的出口量迅速上升,从1800-1809年的27.2万吨,上升到1850-1859年的122.5万吨。受谷物种植面积和价格等因素影响,很多农业人口移居到城镇,根据1881年的人口普查,农业人口比1871年减少了92250人,城镇人口则增加了53496人,因此废除《谷物法》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城镇化进程。
1852年,英国议会发表一项原则声明,称自由贸易是英国的国策,曼彻斯特学派的理念终于被整个国家所接受。维多利亚时代是自由贸易的全盛期,“自由放任”发展到顶峰,而英国的国力也臻于极致。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1846年废除《谷物法》。
另一方面,宪章运动衰落后,工会运动越来越成为工人活动的主要形式,最终取代了激进主义运动。工会运动从一开始就和激进主义不同,其宗旨是经济目标,而不是政治目的。1818年组成的曼彻斯特各业联合会“博爱会”(Phinthropic Society)的章程里明确写道:“为维护本会或代表会议的严肃起见,任何人不得在会内提出政治、宗教问题,违者罚款”,这表明它只从事单纯的经济斗争,并禁止参与政治活动。尽管参加工会的人有可能也参与激进运动,但是在工会内部,却不可以讨论政治、宗教问题,其实这很好理解:因为工会最注重的就是内部团结,这是他们与资方斗争的唯一手段,而政治与宗教问题是当时英国社会纷争最激烈的两个方面,工会不愿卷入其中而造成内部分裂。
按照韦伯夫妇的说法,工会是一种特殊的工人结社,是“工人一种继续存在之团体,为维持或改善其劳动生活状况而设”。工会同中世纪行会有着一定的联系,但并非由行会发展而来。最早的工会组织出现于17世纪末,而它的发展壮大却是工业革命以后的事。
18世纪下半叶工业革命已经开始了,工厂制带来工业结构上的变化,工厂中一些技术工人组织工会,目的是“在一个不断变化的工业环境中保持自己的合法地位和生活水平”,确保自己的工作机会不受其他工人竞争。因此,早期工会是少数技术工排斥一般劳动者的组织。早期工会对政治不感兴趣,只关心自己的工资收入、工作条件以及工作机会不受竞争,具有很多中世纪互助会的特点,因而对政府不造成威胁,也没有引起雇主的强烈反弹。但是在18世纪末,面对日益高涨的激进主义运动,托利党政府于1799年颁布《结社法》,禁止一切工人结社,工会也包括在内。不过正因为工会所具有的互助会性质,在此后20年时间里,许多地方当局认为其存在有助于解决工人群众所面临的生老病死问题,因此对它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1824年,激进派弗朗西斯·普莱斯(Francis Pce)在议员约瑟夫·休谟(Joseph Hume)的帮助下,说服议会废除了《结社法》,当时提出的理由是:一旦禁果不禁,就失去了神秘色彩,结社解禁后人们就不会再对它感兴趣了。但没有料到的是,《结社法》一经废除,全国立即出现了组建工会的浪潮,并且罢工四起。政府立即在1825年制定新的《结社法》,虽不像1799年《结社法》那样严厉,却也大大地限制了工会的行动。不过,工会却因此而获得了合法的生存地位。
纺纱工人组织的工会很值得关注,1829年成立的“联合王国工厂纺纱工总工会”(Gr and General Union of Operative Spinners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英国第一个全国性的工会组织,1831年解散,这是工厂工人组建工会的最早尝试,不仅清楚地显示了工会的阶级属性,即工厂工人的群众组织;而且一成立就声势浩大,立刻具有全国性特点。后来,它还试图建立跨行业工会“全国各业劳工保护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for the Prote of Labour),但因为缺乏资金,于1831年成立,到1832年就解体了。
相比之下,罗伯特·欧文(Robert Owen)领导成立的“全国大团结工会联合会”(Gr and National solidated Trades Union)更加重要。欧文出身贫寒,年轻时只是学徒工,后来通过自我奋斗开办了苏格兰的新拉纳克纺织厂,成为工厂主。但他始终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上为工人说话,不仅在自己的工厂里为工人开设各种福利事业,包括修建宿舍、开办学校;而且构想出一套社会主义理论,试图以此来解脱工人的苦难。
欧文认为,工人苦难的根源是不合理的竞争,工厂主为追求利润,不惜用机器去和工人的劳动竞争,把工人变成了机器的奴隶。因此,要消除苦难就要消灭竞争,而要消灭竞争,就必须消灭私有制,只有在建立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之后才能彻底清除竞争的土壤,让工人摆脱无穷的苦难。他主张将工人组织在一个全国性的大团体中,社会的原则应该是互助,而不是竞争。
1834年,由欧文出面组织了“全国大团结工会联合会”,这个组织号称有百万会员,但正常缴纳会费的活跃分子只有约1.6万人。尽管如此,大团结工会成立后立刻引发新一轮罢工浪潮,它支持各地的罢工活动,给罢工工人发放生活补贴,由此就更加刺激了罢工的热情,一时间罢工活动遍及全国。但它终究不可能长期资助这些罢工,罢工基金有限,一旦资金耗尽,罢工就停止了,这一波工会高潮也就过去了。“全国大团结工会联合会”只存在了10个月。
宪章运动衰落后,工会成了主要的工人运动形式。1851年,威廉·阿伦(William Aln)和威廉·牛顿(William on)将一些地方性的机械工会整合起来,建立了“技师、机械工、锻工、磨轮机工和制模工混合工会”,简称“机械工人混合工会”(Amalgamated Society of Engineers),这是一种新形式的工会,被韦伯夫妇称为“新模范工会”(New Model Trade Unions),在英国工会运动史上,它是一块里程碑。这种工会有比较严密的组织结构,成员须交纳很高的会费,只有收入高的技术工人才能入会。工会设有带薪的全职干部,主要通过与雇主谈判、而不是罢工来达到自己的目标。“机械工人混合工会”成立后,很快为其他行业所模仿,出现了一批这样的工会,比如“木工细木工混合工会”、“锅炉与铁船制造工联合会”、“棉纺纱工混合工会”、“成衣工混合工会”等。大工会在伦敦设有总部,各总部间保持经常的联系,遇有重大问题采取一致立场。由于这种工会是由技术工人组成的,控制着各行业的关键生产部门,所以不容易被雇主破坏,加上它经费充足,又不轻易发动决战式的罢工,所以能长时间地存在下去,在工人激进主义日益消沉的年代里,它成了唯一的工人斗争形式。当然,它不轻易发动罢工,再加上它以高收入的技术工人为主体力量,因此被有些人称为“工人贵族”,他们应该对50年代以后工人阶级丢失战斗精神负责。但无论如何,“新模式工会”标志着英国近代工会的形成,工会运动也成为英国劳工运动的主流。
地方性小工会也在工会运动中起很大作用。1848年以后,各大城市内的小工会联合起来,它们以城市为单位形成“行业协商会”,到1875年,这种“行业协商会”遍及全国各地的城市,它突破了“新模式工会”的行业意识,而变成跨行业的工会组织。矿工也组建了几个地方性工会以及一个“全国矿工协会”,1863年,在矿工协会的基础上又成立“全国矿工联合会”(The National Union of Miners)。矿工工会受“新模式工会”的影响,但其成员是矿工,不是技术工种,可是矿工人数众多,采矿业在英国又特别重要,因此矿工联合会特别强大,在英国工会运动史上地位非常突出。
工会运动兴起,本主张避开政治领域,专注于工人阶级的经济利益。但工会提出的要求以及由此引发的相关冲突,必然涉及法律问题,同时工会的地位也需要法律界定。可是法律是由议会制定的,工人阶级在议会内没有代表,法律就很难体现工人阶级的意志。现实证明了这一点,1867年,蒸汽机制造工协会下属的一个地方分会因会费问题寻求法院保护,被驳回,理由是工会不是法人团体,因此不受法律保护。当时规范劳资关系的法律《主仆法》(Master and Servant Act)偏袒雇主,若工人违反雇佣合同将面临刑事审判,而雇主违约只需按民法处理。事实让工人阶级意识到经济利益需要得到政治的支持和法律的保护;同时,在第二次议会改革后,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已经得到选举权,这就有可能用它来维护工人的经济利益。这样,工会开始卷入政治活动。
“工会代表大会”(Trades Union gress)就是在这个背景下诞生的,它成为劳工运动的正式发言人。1868年在曼彻斯特召开了第一次工会代表大会,以后形成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参加工会代表大会的多数是“新模式工会”,各工会在代表大会上协调立场,交换观点,使它成了工会运动的一个全国性论坛。工会也已经介入政治活动,早在第二次议会改革期间,总部设在伦敦的五大工会领导人经常在一起协商,制定共同的立场观点,在改革斗争中发出自己的声音,为改革的成功作出了贡献。70年代,工会与自由党签订“自由劳工联盟”,工会开始派代表参加议会竞选,并且选出了工人议员。可以说,保守党的“新托利主义”和自由党的“新自由主义”都是对工会运动的一种应对,工人阶级已经成为一支政治力量了。
面对这支力量,两党相继对劳工立法进行改革,以争取工人阶级选票。根据1871年《工会法》(Trade Union Act1871),工会得到了收取会费的合法权利;1875年的《密谋与财产保护法》(spirad Prote of Property Act1875)规定,工会罢工时采取的和平纠察(picket)行为属于合法,同年以《雇主与工人法》(Employers and Workmen Act1875)替代《主仆法》,将劳资关系界定为“雇佣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在后来人眼中,1875年这两项立法是“工会运动大宪章”,它使从来就处于法律边缘上的工会运动取得了几乎完全合法的地位。这以后,工会就成为一支体制内的力量了,英国统治集团用这样一种方式,把一支原本具有很强离心力的力量,从体制外拉到了体制内。
19世纪最后15年,工会运动又出现新的变化,以前的“新模式工会”,因其主要由技术工人组成,越来越不能体现大多数工人的愿望,于是在英国出现一种新的工会,称“新工联主义”(New Unionism)。这种工会主要由非技术工人或半技术工人组成,它收取很低的会费,面向工人阶级底层群众,比如码头工人、运输工人、工厂女工等,它们能提供的福利待遇比较低,但人数众多,战斗力强,经常采用激烈对抗的方式,争取更高的工资或更好的工作条件,很多新工会领袖还赞同社会主义思想。“新工会”一般按产业原则组建工会,与“新模式工会”的行业组建模式基本不同。
新工会的出现,是英国工会运动史上一个重大转折,它把大多数工人都组织到工会中。19世纪80年代相继出现了一批新工会,如“码头工人工会”(Dockers''Union)、“煤气工人工会”(Gasworkers Union)等。在新工会领导下,罢工活动进入新的高潮期,各种罢工此起彼伏,其中以1889年伦敦码头工人大罢工影响最大。
码头工人要求增加工资,把每小时工资提高到6便士,但遭到雇主的拒绝。于是在约翰·伯恩斯(John Burns)、汤姆·曼(Tom Mann)和本·蒂利特(Ben Tillett)的领导下,码头工会决定罢工。罢工工人采用游行示威、散发宣传品等方式制造声势,向雇主施加压力;罢工得到国内外工会运动的经济支援,也得到英国公众的广泛同情。最终雇主们作出让步,满足了码头工人的复工条件。大罢工再次引起英国人对维多利亚时期英国贫穷问题的关注,被视为英国工人运动的一个里程碑。
与此同时,工会进一步卷入政治活动,1868年,在“工会代表大会”诞生的当年就任命一个议会委员会,目的是选送工会代表进入下院。1874年大选,两位工人候选人在自由党的帮助下竞选成功,成为英国最早的工人议员。这以后,工会在大选中一般都支持自由党,“自由劳工联盟”逐步形成。可是从80年代起,自由党因爱尔兰自治问题发生分裂,工会开始反思是否还应该继续与开始衰落的自由党保持联盟关系。另一方面,作为商人、资本家的政党的自由党,不可能代表工人阶级的经济利益,双方的联盟关系并不牢固,在“自由劳工”的框架下,大选中仍然会发生分歧。这样,工人独立参加竞选活动的尝试就开始了。
基尔·哈迪(Keir Hardie)是矿工领袖,早期也是自由党的支持者,但格拉斯顿政府的经济政策让哈迪认识到,自由党不可能充分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1888年4月,哈迪以独立劳工候选人身份参加议员选举,但未获成功,不久后就出现一个独立的工人政党,目的是帮助工人代表参加议会选举。8月25日“苏格兰工党”(Scottish Labour Party)在格拉斯哥宣布成立,哈迪当选为第一书记。1892年,哈迪再次参加大选并竞选成功,而自由党拒绝提供帮助。哈迪牢记自己是一名工人议员,第一次进入议会大厅时,他身着夹克进入会场。1893年,在哈迪等人的努力下成立了独立工党(Indepe Labour Party),并宣布其目标是保障“一切生产、分配和交换手段的集体所有制”。独立工党以苏格兰矿工为基础,代表了英国最贫穷阶层的利益,这个纲领没有得到工会代表大会的支持;在1895年大选中,独立工党提出的28名候选人全部落选,包括哈迪在内。
让人意外的是,此时事态发展让工会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地位非常不稳,从法律方面来看,工会的存在是有问题的,在1899年的里昂斯对维尔金斯案(Lyons vs Wilkins)和次年的塔夫谷案件(the Taff Vale case)中,这种情况充分暴露出来了。1900年6月,南威尔士的塔夫谷铁路公司工人罢工,要求改善工作条件,罢工在未取得任何成果的情况下宣告失败,但铁路公司却向法院提起诉讼,将“铁路员工联合会”(Amalgamated Society of Railway Servants)告上法庭。1901年7月,在经历了长达12个月的审理后,上院作出终审判决:铁路员工联合会须支付塔夫谷公司2.3万英镑赔款及诉讼费,铁路公司全面胜利了。
工会受到沉重的打击,因为审判结果对工会活动造成重大威胁,判决实际上取消了工会的罢工权和纠察权,而工会离开了罢工,就什么也做不了,工会的生存权利其实就不存在了。工会意识到这种威胁不是通过司法手段可以解除的,它必须进一步进入政治领域,直到这个时候,工会才决定支持工人阶级竞选议员,而在此之前它一直反对这样做。1899年工会代表大会批准一项动议,同意召开一次特别代表会议,讨论组建工人阶级政党。1900年2月会议在伦敦召开,出席会议的除全国各工会外,还有社会主义团体费边社、社会民主联盟和独立工党的代表。会议决定在议会建立独立的工人党团,在议会中采取独立的政治立场,为此,会议决定建立一个竞选组织,称“劳工代表权委员会”(Labour Representation ittee),任务是帮助和组织工人阶级候选人参加大选。在这次会议上,组建了“劳工代表权委员会”的执行委员会,由独立工党的12名代表、工会方面的7名代表、社会民主联盟的2名代表和费边社的1名代表组成。
1906年,在“劳工代表权委员会”的帮助下,29名工人当选为议员,另有25名工人以自由党的名义进入议会。同一年,该委员会正式更名为“工党”(Labour Party),由此而更具备政党的性质。工党最初只吸收集体党员,其中工会会员占绝大部分,1906年建党时,工党中的工会会员约有90万人,1914年超过150万人。工党的经费主要来自工会捐款,这使工党与工会之间具有一种特殊关系,这种特殊关系是工党吸引选民、赢得选举和最终取代自由党的关键因素;许多工会领袖因此认为,工会是工党的“父亲”。但工会当初参与建党,其目标只是在议会中制定有利于工人阶级的立法,以解决工人的赔偿金、失业保险、退休金、妇女与儿童的津贴等问题,因此工党在很长时间里并没有政治纲领,它只局限于关注一些具体问题,直到1918年,工党才制定了一部党章,这时才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共同体”的目标。
在工党建党及明确其斗争方向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团体发挥了重要作用。英国的社会主义分成很多流派,包括马克思主义、费边主义、道德社会主义、基尔特社会主义、市政社会主义、合作社社会主义等等,其中除了马克思主义,其他社会主义流派的共同特点是主张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框架内,以渐进方式对资本主义进行改良,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在所有这些社会主义的流派中,费边社对工党的形成和发展影响最大。
费边社(Fabian Society)得名于古罗马将军费边的迂回军事战术,它主张一点一滴地改造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费边社总共只有一二百人,几乎都是知识分子,没有严格的组织机构和纪律约束,但这些人却成为工党的主要思想库和精英阶层的主要来源,比如,1918年工党党章的主要起草人韦伯是当时费边社的负责人,而三次担任工党领袖的阿瑟·韩德逊(Arthur Henderson)也是费边社的主要成员。费边社的目标是:“通过把土地和工业资本从个人和阶级所有中解放出来以改组社会,并为了全民的利益将其收为社会所有。”
另一个重要的社会主义团体是社会民主联盟(Social Democratic Federation)。1881年,亨利·海因德曼(Henry M.Hyndman)组建了“民主联盟”,并于1884年改称“社会民主联盟”,自称信奉马克思主义,其成员最多时只有1000人左右,大多数是中等阶级出身,马克思的女儿艾琳娜也曾参与其中。这个组织对工会采取敌视态度,称其为资产阶级的走狗,它内部又纷争不断,矛盾重重,得不到工人群众支持。1901年,社会民主同盟因劳工代表权委员会拒绝接受“阶级斗争”概念而退出该委员会,很快萎缩成一个小宗派团体。
由于得到工会的支持,工党建党后发展很快,其地方组织从1906年的73个发展到1914年的179个,当1916年自由党陷入分裂时,工党已经具备了接替自由党并成为两大政党之一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