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英帝国的肇始(2 / 2)
与殖民爱尔兰相比,17世纪初期,英国统治者对于在其他地区的商业扩张和殖民活动则表现得相当消极。英国大规模的海外殖民活动主要是由商人、投资者、宗教领袖、贵族及冒险家组成的民间力量发起和推动的,私人拓殖在大英帝国初创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就亚洲而言,英国虽然进入较晚,且处处遭到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早期帝国的挤压,但它并未因此放弃自己在亚洲的扩张企图,东方的原料和丝绸市场一直对英国的商人具有巨大的诱惑力。早在伊丽莎白时期,英国就把直接与印度、南洋以及中国建立商业联系作为对外扩张的重要目标,为此而进行的探险活动从未停止。1579年11月,著名海盗德雷克曾到达东南亚的马鲁古群岛,此后英国人在东南亚的探险、抢劫及商业活动十分频繁。这些活动尽管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却为此后英国在亚洲的殖民扩张奠定了基础,而葡萄牙等国对东方航道和商路的控制和垄断,又进一步激发了英国人向亚洲扩张的欲望。16世纪末,英国击溃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后,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而荷兰人在东方殖民扩张的成功,以及在欧洲市场上抬高香料价格的做法,则促使英国商人下定决心,直接到东方去进行竞争和贸易。160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之初,即获得从麦哲伦海峡到好望角之间为期15年的贸易垄断权。1609年,詹姆士一世继续给东印度公司特许权,使它的贸易垄断权永久化。此后,为适应扩张的需要,东印度公司被授予的权利越来越多,除贸易特权外,还可以拥有自己的武装与舰队,建立要塞,对外宣战或媾和,以及缔结条约等。因此,东印度公司虽名为商业贸易公司,实际上已具有政府功能。东印度公司的成立推进了英国向东方的商业扩展和殖民贸易,此后,它不仅与荷兰人争夺香料贸易,而且在印度东、西海岸甚至内陆地区大量设立商馆,成为英国在印度建立殖民地的前奏。
16世纪下半叶开始,英国在非洲的活动逐渐频繁,日益扩大。17世纪初,英国在非洲的贸易活动取得重要进展。1604年在与西班牙进行和平谈判时,英国政府就提出了与西班牙海外领地及几内亚(Guinea)进行自由贸易的要求,此后随着英西之间相对和平时期的到来,英国在非洲的贸易得到发展。英国的商业利益主要集中在从塞内加尔河到塞拉利昂之间的西部海岸,1618年,罗伯特·里奇(Robert Rich)等30名商人获得英王的授权,组建“伦敦冒险家对非洲港口贸易公司”(The pany of Adventurers of London Trading to Parts of Africa),又称“几内亚公司”(Guinea pany)。皇家特许状授予该公司从几内亚到贝宁(Benin)之间的贸易权,垄断那里的奴隶贸易。1618-1621年,公司为了寻找黄金,曾三度派人考察冈比亚河,以便打通通向沿海的冈比亚盆地。此次行动虽然失败了,公司亏了本,但它在河流入海处的詹姆士岛上建立了第一个英国商馆,并带回了许多其他非洲产品。从此,几内亚贸易就受到英国政府的保护。尼古拉斯·克里斯普爵士(Sir Nichos Crisp)组建另一个“商人几内亚开发公司”(pany of Merts Trading to Guinea),它名义上是个新公司,实际上只是对几内亚公司的改组。根据1631年英王颁布的特许状,该公司享有从布兰科角(Cape Bnco)到好望角之间31年的贸易垄断权。显然,英商的活动范围得到扩展,又得到政府的承诺,即支持反对外国竞争者,主要是荷兰人的斗争。17世纪30-40年代,公司在黄金海岸的一些地方陆续设立了商站。
但由于没有政府的直接参与,英国人早期在亚洲、非洲的殖民活动总体上举步维艰。为了寻找新的扩张机会,英国人不得不考虑改变殖民的方式和地区,于是美洲就成了殖民扩张的重点。
就美洲的扩张而言,在整个16世纪,英国人只是“有节制地”参与,他们一直在寻求北美的立足点,但是直到17世纪初,尚无一块殖民地。失败的经历和欧洲其他强国在美洲的成功,促使“英国商人自然觊觎美洲,把它看作进一步扩张经济的地区。西半球的财富,早已为人们所熟悉并为之神往。英国的商人们,为增殖金银和扩大工商业活动所驱使,乐意和渴望开发新世界的财富。”同时英国人也认识到,“成功的殖民事业至少在起始阶段不是任何个人的力量和资财所能胜任的”。基于这种认识,当英国把殖民扩张的矛头指向北美时,英国的乡绅、商人纷纷集资成立合股公司,由国家赋予权力,从事商业殖民活动。这样就形成了英国殖民开拓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民间力量特别是民间商业公司成为开辟殖民地的主导力量,而政府退居二线。
17世纪初,英国社会各阶层前往美洲建立殖民地和进行贸易的愿望都十分强烈。根据1604年的英、西和约,西班牙默认了英国在北美所建的各个渔业根据地,同时又承认了英国对未占领地区的航海权。这既给英国向美洲扩张提供了合法依据,也极大地唤起了英国人前往北美的热情,一些实力雄厚的民间商业团体尤为热衷,并积极筹划赴美拓殖事宜。1606年,来自伦敦和普利茅斯的贵族、商人联合提出申请,希望英王特许他们在美洲建立殖民地。为了分担风险,并聚集更多的资金,他们决定建立股份公司,参加者依据其购买的股份,按比例分担盈亏。伦敦集团的拓殖兴趣主要在北美的切萨皮克(Chesapeake),而普利茅斯集团则钟情于新英格兰北部。1606年4月10日,“伦敦弗吉尼亚公司”(Virginia pany of London)和“普利茅斯弗吉尼亚公司”(Virginia pany of Plymouth)获得皇家特许状,据此可以在美洲弗吉尼亚及美洲的其他地方建立定居点,并进行拓殖活动。该特许状授权伦敦公司的殖民范围在北纬34°到41°,即现在的菲尔角(Cape Fear)到纽约市之间;普利茅斯公司的殖民范围在北纬38°到45°,即大致从波托马克河(Potomac)至缅因的班戈(Bangor,Maine)之间。
根据特许状规定,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的活动受双重领导:一是设在伦敦的公司委员会,它掌管公司事务,由它指派一名总督和一个13人组成的顾问委员会(或称参事会)负责殖民地具体事务;二是皇家委员会。它代表英国政府对公司行使监管权,管理与政府有关的事务,而英王对殖民地拥有最高裁判权,保证殖民地与宗主国在司法上的一致性。该特许状还特许,在最初移民的7年间,公司可以免税从英国输入各种生活必需品,但移民需向政府交纳殖民地收益租金,即交纳所开采金银的五分之一和铜的十五分之一。在此前提下,公司可以在英国招募移民,在殖民地获得土地,独占殖民地的贸易权和金矿开采权,并有锻造货币之特权。实际上,特许状提出了英国在北美殖民政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北美殖民地与宗主国的关系,为日后英国人在北美的殖民活动订立了规范。1606年12月,该公司组织第一批移民144人前往弗吉尼亚。1607年5月,他们在北美沿海的詹姆士河口附近的一个小岛登陆,在此建立了第一个永久性居民点,取名詹姆士敦(Jamestown),以纪念英王詹姆士一世。由此,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历史开始起步。
英国人殖民北美的根本目的,是获取丰厚的利润回报,但弗吉尼亚建立之初,移民们却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陌生恶劣的环境、公司和定居地混乱的管理、流行的疾病等,使大批移民很快死亡,给殖民地造成巨大威胁。最后,烟草种植的成功构成了早期移民生存的一个关键因素。到1617年,移民们已经能将两万磅烟草运往英国,1618年,弗吉尼亚的烟草出口达到五万磅,而到1620年,这个数字已经增长了6倍多。于是,“烟草殖民地”(Tobacco y)就成为弗吉尼亚的标签。为了实施有效的管理,公司决定将部分管理权下放给移民自己,由种植园主选举代表组成议事会(cil),议事会与总督任命的参事会共同拥有殖民地的立法权。1619年7月30日,新总督乔治·耶德利爵士(Sir Gee Yeardley)根据公司指示,召集了英属弗吉尼亚第一届代议制议事会。这是北美殖民地历史上的创举,尽管它不能与现代意义上的议会相提并论,但为殖民地居民参与管理殖民地事务开创了先例,并为其他英属殖民地提供了先例。此外,为鼓励移民、发展生产,弗吉尼亚公司还改革土地制度,主要是推行土地个体化和授地制度。但公司的活动并未取得预想的回报,并且几乎是一无所获,债台高筑,招致股东、移民等各方面的不满。1624年,英王以殖民地管理不善为由,决定解散伦敦公司,任命皇家总督接管弗吉尼亚,使其变成英国的第一个“王室直辖殖民地”(Royal y)。
弗吉尼亚创建不久后,巴尔的摩勋爵乔治·卡弗特(Gee Calvert,Lord Baltimore)和他的儿子塞西利厄斯·卡弗特(Cecilius Calvert)在弗吉尼亚以北创建了马里兰殖民地。该殖民地的出现,与英国国内的宗教问题直接相关。宗教改革后,受排挤的天主教徒一直希望离开英国,而地广人稀的北美遂成为他们安身立命的理想之地。天主教徒巴尔的摩勋爵既是议员和皇家官员,也是弗吉尼亚公司的股东,他有意在北美的切萨皮克为天主教徒建立一块定居地。1632年,他获得国王颁授的特许状,成为马里兰的业主,在切萨皮克湾(Chesapeake Bay)和波托马克河南岸之间1000万英亩的土地上,拥有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权在内的全部管辖权。他可以代表英王指派总督,建立法庭,建立具有咨询性质的议事会;未经他的签署,一切法律文件不得生效,而殖民地法庭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他有权将土地分封给他人,有权征税,有权指派牧师。从特许状的内容不难看出,卡弗特拥有广泛而至高的权力,其在殖民地的权威甚至超过英王在英国的权威。不过,卡弗特在特许状颁布前几个月就去世了,特许状遂由其儿子继承。1634年,塞西利厄斯·卡弗特组织两艘共载有200人的船只到达波托马克河口,并在此建立殖民地。为了纪念查理一世的王后亨利埃塔·玛丽亚,将它命名为马里兰。由于马里兰是英王赐予的一块封建领地,卡弗特一开始就分封了60个封建庄园主,另把1000到3000英亩不等的土地分授给自己的亲属和天主教徒,并收取代役租(Quitrent)。虽然马里兰未经过弗吉尼亚那样的饥荒年代,但这里的移民和开拓工作进展缓慢。与弗吉尼亚一样,烟草也是马里兰的主要经济作物。因此,这两块殖民地几乎拥有相同的经济活动和利益诉求。由于马里兰推行较为宽容的宗教政策,特别是容许天主教进行宗教活动,就吸引了大批的天主教徒前往,也有不少新教徒投奔而来。到1640年,马里兰的人口已达到2000人左右。此后,在英属北美殖民地中,只有马里兰允许天主教合法存在,并担任高官要职。
在弗吉尼亚建立殖民地的同时,新英格兰地区的殖民活动也陆续展开。早在1606年夏,普利茅斯公司就根据特许状授权,派出探险队前往北美。第二年,探险队来到今缅因州境内的萨加达霍克河(Sagadahoc)河口,并建立殖民据点。一年之后,由于冬季酷寒,特别是经费短缺,以及与当地印第安人的冲突,多数移民被迫渡海回国,在新英格兰建立殖民地的努力宣告失败。1616年,一批留居荷兰的英国清教徒,决定到北美荒野上去寻找信仰自由。为了解决合法性和资金问题,他们派人到伦敦,同当时对殖民活动感兴趣的伦敦公司商谈,获准前往伦敦公司的美洲属地弗吉尼亚,并得到了伦敦商人的资助。1620年9月,102名英国人搭乘“五月花”号(Mayflower)船离开英国的普利茅斯港,向弗吉尼亚进发。在经历了狂风巨浪的考验后,他们在11月抵达北美马萨诸塞湾东岸北端的科德角(Cape assachusetts Bay),没有抵达原定目的地弗吉尼亚。其中一部分人在此登岸,另有16人乘小船沿马萨诸塞湾继续航行,12月中旬在马萨诸塞湾西岸中北部登陆。几天以后,“五月花”号船也抵达这里。他们登陆后,便决定在此定居,并开辟殖民地。为了纪念他们出国时离开的港口,这里就被命名为“新普利茅斯”(New Plymouth)。为了能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下去,并最终实现殖民者的宗教理想,在“五月花”号靠岸科德角的普罗温斯敦(Proviown)之前,以威廉·布雷德福(William Bradford)为首的清教徒就在船舱里开会,共同签订了一个有关建立殖民地,并在其内部维持团结与权威的协议,这就是著名的《五月花公约》(Mayflower pact)。由于普利茅斯殖民地没有得到像弗吉尼亚那样的特许状,该公约实际上就起了正式特许状的作用。
《五月花公约》是一个契约式的宪章,它首开按照多数人的意志管理政府的先例,其原则成为普利茅斯殖民地政府的基础,也是新英格兰殖民地共同模式的基础。这批被称为“移民始祖”(Pilgrimage Fathers)的人们,在普利茅斯定居下来后,便按照《五月花公约》的内容进行社会治理,成立了由全体居民参加的市镇大会,由市镇大会选出负责市镇管理的总督和助理。虽然普利茅斯殖民地发展十分缓慢,但是很稳固。20年后,普利茅斯不仅移民人口增加,而且殖民地范围越来越大,新的市镇不断建立,定居下来的移民们之间的距离愈来愈远。此时,由于交通困难,自由民难以直接出席全体大会了,1639年公司实施重大的政治改革,全体自由民出席的市镇大会改成了由自由民选举的代表出席,于是,全民政治改成了代议制。
作为第一个清教徒殖民地,普利茅斯的开创对英国日后的宗教移民产生了示范作用。正如西蒙斯所说:“移民始祖抵达普利茅斯可以被看成是英国殖民地史上一个转折点,因为它标志着宗教上心怀不满而自愿迁往美洲的一切运动的开端。”其直接的昭示作用,就是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建立。1628年,一部分公理会清教徒在伦敦成立“新英格兰公司”(New Engnd pany),目的是前往北美从事贸易活动。1629年,以新英格兰公司为基础的“马萨诸塞湾公司”(Massachusetts Bay pany)组建起来,并获得了国王颁发的特许状。据此,该公司在美洲北纬40°至48°之间拥有殖民特权,在“不违背英国法律”的前提下,对在此区域内所建的定居地享有统治与管理权。特许状还设定了殖民地的政治框架与主要官职。同年8月26日,清教绅士约翰·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和其他11位有影响的东部圣公会清教徒一起,在伦敦北面的剑桥(Cambridge)签订了一份《剑桥协议》(Cambridge Agreement),他们保证前往马萨诸塞湾公司在新英格兰的殖民地,将公司管理机构和成员都转移至马萨诸塞。1630年3月,公司总督温思罗普率领第一批700名移民越过大西洋,前往马萨诸塞,完成了公司从英国向北美的转移。这一转移,使公司的特许状变为殖民地的特许状,事实上就结束了商业公司的殖民历史,完成了公司与殖民地的合二为一。同时,它也拉开了一直持续到1642年的清教徒北美“大迁徙”的序幕。在随后的10年间,每年赴马萨诸塞的英国移民都超过1000人。到1647年,马萨诸塞的村镇已发展到33个,其中包括波士顿(Boston)、伍斯特、罗克斯伯里(Roxbury)、沃特敦(Watertown)和剑桥、查尔斯顿(Charleston)等居民点。1640年,马萨诸塞已经有3万人居住,人口规模超过切萨皮克湾。在30年中,波士顿人口增长到原来的3倍。
根据特许状,马萨诸塞殖民地的行政管理权由“自由民”选举的总督、副总督及助理会议(cil of Assistants)行使。由于清教徒是殖民地的主导力量,宗教理想是他们的目标,所以马萨诸塞殖民地实行“政教合一”,以维系清教的“纯洁性”。这种排斥甚至驱逐异教的做法,引起了部分教徒的不满。1635年,独立派年轻教士罗杰·威廉斯(Roger Williams)因不满殖民地当局的专制统治,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带领部分追随者离开马萨诸塞,来到罗德岛(Rhode Isnd)的纳拉甘西特湾(Narraga Bay),并建立普罗维登斯(Providence)等村镇,这是罗德岛殖民地的起步。随后又有其他不满者从马萨诸塞来到这里,建立新的定居点,罗德岛殖民地不断扩大,并于1644年获得英国议会的特许。1663年,罗德岛获得英王查理二世授予的特许状,成为“自治殖民地”(Self-G y)。
与罗德岛一样,康涅狄格也是马萨诸塞的分支。起先,荷兰人曾宣称对该地拥有主权,但普利茅斯和马萨诸塞的英国皮货商是先于荷兰人进入康涅狄格河谷的。1635年,马萨诸塞的部分居民得到马萨诸塞殖民当局的批准,在康涅狄格河谷地带开辟定居点,并吸引了其他人一同前往。1639年,清教少数派牧师托马斯·胡克(Thomas Hooker)联合温莎等三个定居点共同制定《康涅狄格基本法》(Fual Orders of ecticut),根据此法,康涅狄格成为完全的自治殖民地,并设立拥有较大权力的大议事会(Great cil)。1662年,康涅狄格取得英王特许状。除康涅狄格外,新英格兰殖民地中的新罕布什尔(Neshire)和缅因也与马萨诸塞有关,前者起源于1635年罗伯特·梅森爵士(Sir Robert Mason)在马萨诸塞北部的所有地,1641年以后从属于马萨诸塞,1679年成为王室直辖殖民地;后者始建于1639年,以后为马萨诸塞所控制,并入马萨诸塞。
纽黑文(New Haven)是新英格兰最后建立、也是较早消失的殖民地。这是一个教会统治的村镇,1638年由伦敦富商西奥菲勒斯·伊顿(Theophilus Eaton)及教区牧师约翰·达文波特(John Davenport)建立。1662年,纽黑文与康涅狄格合并。
当英国在北美打下殖民地基础的同时,在西印度群岛的殖民争夺中,英国人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阶段性成果,而民间力量同样成为这一地区殖民争夺的主体。16世纪时,英国人一直企图在西印度群岛夺取立足点,但未获成功。17世纪初,随着英西战争结束及英国取得胜利,英国人在西印度群岛的殖民活动得到了新的契机。早在1595年,沃尔特·雷利爵士就来到圭亚那,他经过探查后确信,位于西班牙控制区北部和葡萄牙所占巴西南部的这块无人居住区,应当成为英国的第一块热带殖民地。1596和1597年,他派出两支探险队陆续进行探险,1604年,查尔斯·利(Charles Leigh)来到维阿波科河(oco)岸边,并建立了一个小殖民据点。1609年,罗伯特·哈考特(Robert Harcout)又试图在维阿波科及其附近河口建立几处贸易据点,但都未成功。1612年伦敦弗吉尼亚公司对百慕大殖民成功,这是英国人染指西印度群岛的关键一步。从地理上看,百慕大远离西印度群岛,但它是西印度群岛和北美大陆殖民地之间航运和贸易的连结点和中继站。此后,北美殖民地不断有人来到百慕大,进而向西印度群岛进发。1613年,哈考特和另外几位绅士获得了亚马孙和埃塞奎波河(Essequibo)之间土地的专有权。1610年,托马斯·罗伊(Thomas Roe)勘测了亚马孙河地区,并于1612年在亚马孙河上游大约300英里处建立一个定居点。不久,他从爱尔兰引入一批定居者,以巩固这个定居点,该定居点共存在了八年时间。尽管雷利、哈考特等人的尝试失败了,但在随后的10年左右时间里,英国人仍一如既往地前往圭亚那和西印度群岛的其他地区进行贸易与殖民活动。罗杰·诺思(Roger North)曾参与雷利的南美探险,1619年他向王室提出特许状申请,创立和组织“亚马孙公司”,旨在开拓维阿波科河和亚马孙三角洲之间的殖民地。后来,他在亚马孙三角洲设立了一个百人哨所,开始种植烟草,并与印第安人做生意。几年之后,由于遭到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强烈反对,英国人基本停止了在这一地区的活动。
在亚马孙的殖民活动,使英国人发现了通往小安的列斯群岛(Lesser Antilles)的道路,并开始了占领这些地方的殖民进程。1624年,曾参与早期在圭亚那和亚马孙殖民探险的托马斯·沃纳(Thomas Warner)带领一批人来到位于小安的列斯岛的圣克里斯托弗(Saint Christopher),开创了英国在西印度群岛的第一个永久殖民地。该殖民地建立三年后,更大、更重要的巴巴多斯殖民地也开始建立。
对大英帝国的发展来说,17世纪初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此期间,英国追求的帝国设想不仅得以付诸实施,而且取得初步成效,切萨皮克湾殖民地、新英格兰殖民地和西印度群岛殖民地的建立,标志着殖民扩张第一阶段的结束。英国不仅在亚洲获得了贸易立足点,更重要的是在美洲取得了初步成功,为以后的帝国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如《美国的历程》一书所评论的那样:“到17世纪中叶,英国人已经布满北美各殖民地。更多的移民还要从英国或别的地方来到这里。但在新英格兰沿岸和切萨皮克湾,已经可以看见未来的景象。英国人已经移入,而且,无论他们赞成像马里兰和罗德岛那样的信仰自由,还是赞成马萨诸塞那样的不容异端,无论他们是捕鱼还是种植烟草,这个大陆已经是实实在在地属于他们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