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乡村社会经济变迁(1 / 2)
因为黑死病、战争等因素的作用,晚期中世纪英国人口以及与之相伴随的社会与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庄园制度开始解体,农奴制度走向衰落。农业生产乃至农村居民的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14世纪中后期开始,英国各类庄园自营地出租成为经济史上极其突出的一个现象。从整个英格兰来看,几乎所有为学者们的研究视野所观察的地产与庄园,或先或后或大或小,都发生过庄园自营地出租的情况。自营地出租的原因,自然要从其经营的成败中去找寻。14世纪初期的气候变迁所导致的歉收,1348年的黑死病所导致的人口锐减,土地荒芜,以及农奴的逃亡与反抗,这些都是当时各个自营地所要共同面对的社会经济环境。从经济本身考虑,则市场整体情形不利于自营地的经营,即各种物价尤其是谷物价格下降,而劳动力工资则飞快上升。14世纪中期开始,农业工人工资迅速上涨,以至于国家要颁布法令来禁止。1349年和1350年的劳工法令规定了农业工人(还有其他工人)的最高工资标准,违背此法令的雇主将受到惩罚。与此同时,物价则呈现下降的趋势。
总体价格指数来看,设定1450/1-1459/60=100,则1350-1360年为125,1360-1370年为145,1370-1380年为118,1380-1390年为93,1390-1400年为97,1400-1410年为115,1410-1420年为107,1420-1430年为99,1430年-1440年为130,1440-1450年为88,1460-1470年为99,1470-1480年为102,1480-1490年为122,1490-1500年为96.可以说,谷物价格从未恢复到14世纪初期的水平。这是造成自营地放弃直接经营的主要原因,也是租地农场经营者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家畜及畜产品的价格相对稳定中有所上扬,但此时的许多自营地牧场及家畜饲养仍然在领主手中。与农产品价格下降相对的是,雇佣劳动工资却在上涨。以农业雇工中的脱粒及扬谷为例,若1330/1-1346/7的工资指数为100,则1350-1351年为148,1360-1361年为113,1370-1371年为121,1380-1381年为177,1390-1391年为136,1400-1401年为149,1410-1411年为142,1420-1421年为157,1430-1431年为148,1440-1441年为150,1450-1451年为212,1460-1461年为203,1470-1471年为203.
对此困境,领主自然要寻求解决的方法。谷物价格下降,使一些自营地试图缩减谷物种植而增加养羊来代替,但对于大多数自营地而言,这不太现实,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此外,在一些地方,领主试图强制农民附着于土地之上,从而出现了“领主的反动”或者“封建反动”。这样的情形,也被称为“新农奴制”。然而,领主的反动或者新农奴制并不成功。最终,出租逐渐成为一种为各类自营地所采取的流行方式。
自营地出租的时间表,各地自然不同。事实上,14世纪中后期开始的庄园自营地出租并非什么新鲜事物。早在12世纪,英国就有出租庄园的现象,且相当普遍。即使是13世纪自营地经营繁荣的时期,英国也不断有出租的现象发生。但是,14世纪的自营地出租远比12世纪的更加引人注目;而且,它所产生的影响也更为深远。其中行动较早者,在13世纪末、14世纪初就已经开始。当然也有行动迟缓者,则可能维持其直接经营到16世纪。但学者们多认为,到15世纪后期,英国各类地产中的自营地已经大多出租,甚至最为保守的教会地产也是如此。
14世纪后期开始,自营地出租相当普遍。让领主加快出租步伐的,仍然是经济因素。在14世纪后20年,谷物价格下降更加明显。或许是领主们已经放弃了以后还要收回以直接经营的希望,此时的出租多以分割的方式进行,即自营地以小块土地出租给小承租者。在温切斯特主教地产上,承租土地绝大多数都是“庄头和农奴”这样的农民。农民承租者占主导的情形,一直到16世纪才有所改变。不过,有时候领主没有跟承租者一个个打交道,而是将土地以集体的名义租给某一村社或者群体,再由后者去分配。1368年6月11日,兰开斯特公爵冈特的约翰的总管和其他人一起做出了出租庄园自营地的决定,包括耕地、草地和牧场共1000英亩和半鲁德(rood),还包括所有渔业。这些都整体性地租给庄园的不自由佃户,而那些奴役佃户每年要支付162英镑4先令6便士。这些佃户以自己及其继承人的效忠和租金来承租该自营地,然后在他们中间分配。由于采取分割出租方式,普通农民也能够获得承租的机会。
降低土地租金和延长土地的租期是吸引佃户的常用手段。诺福克郡冯塞特庄园自营地出租自14世纪后期开始:出租租金在逐渐下降。每英亩土地租金的情形如下:1376-1378年,10便士;1401-1410年,9便士;1422-1430年,7便士;1431-1440年,8便士;1441-1450年,7便士;1451-1460年,6便士;1461-1470年,7便士;1471-1480年,6便士;1481-1490年,8便士;1491-1500,7便士。在土地租金下降的同时,冯塞特庄园的自营地出租的租期却在逐渐延长,以至于发展出了一种永久租期(fee-farms)模式(见下表)。
土地租期长度变化及所占比例(%)
冯塞特庄园的情况不只是个案,而是此时英国各地普遍现象,有些地方的租期甚至达到5000年的夸张程度。出租年限的变化,从领主方面来看,是其面对当时地多而人少的比例关系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宁可长期出租以保持土地不被闲置。而从承租者来看,则是其争取最大利益的一种体现,因为长期承租不仅租金固定,不会因地租市场波动而波动,而且长期承租所带来的土地性质以及承租者身份的变化也是其所期待的。
英国农奴制形成于12世纪末,13世纪是其鼎盛期,而14、15世纪就走向衰落。一如其兴起,英国农奴制度的衰落问题仍然有诸多难明了之处。首先,英国农奴制度消亡的具体或者精确的时间,并不能够确定。许多学者认为,14世纪英国农奴制度已经走向衰落,16世纪已经消亡或者死亡,但17、18世纪仍然可以看到农奴制的残余。希尔顿曾经认为,“那些农奴制度维持得最长的地方,通常是建立最早和建立最牢固的地方。”但诺福克郡的情形并不支持希尔顿的观点。因此,不能夸大农奴解放的程度与范围。由于庄园之存在时间长,故与之伴随的农奴制度一直存在。
农奴制度衰落肇始于作为农奴制核心的劳役的废除。早在13世纪英国各地就已经流行将劳役折算。1389年9月29日至1390年9月28日的克劳雷村庄头账本中习惯劳役工作完成情况的记录特别详尽,可以看出某些重要的变化。
应履行劳役,已完成与未完成的劳役表
说明:秋天,从8月1日到9月28日,共计8周又2天(减去节日);冬天,从9月29日到1月31日。共计43周又6天(减去3个宗教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