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苏格兰、爱尔兰、威尔士(2 / 2)
自8世纪末开始,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诺曼人(维京人)在占据了奥克尼群岛和设得兰群岛后,开始入侵爱尔兰,掠夺土地并建立殖民点,都柏林、韦克斯福德等城镇就是在这些据点的基础上逐渐产生的。但诺曼人并没有建立统一的国家,而是长期处于军事首领相互割据乃至混战的局面中,这使得爱尔兰内部的一些部落显贵家族开始崛起。1001年,南部的部落首领布莱恩·博茹(Brian Boru)通过武力扩张占领了爱尔兰大部,成为爱尔兰国王。1014年,他率军在都柏林附近的克隆塔夫与诺曼人血战,与其子等战死。此后,爱尔兰又陷于长期的割据动荡之中。
到了12世纪,爱尔兰分裂成好几个小王国,相互展开混战。1166年,伦斯特的国王迪亚米德(Diarmaid Mac Murchadha)被反叛者和敌国联合势力驱除,流放到诺曼底。他以臣服英王亨利二世为条件,换取了英国支持其恢复爱尔兰王位的要求。1169年,在亨利二世的指令下,英国驻守威尔士边界的大贵族、绰号为“强弓”的彭布洛克伯爵、罗伯特·德·克莱尔(Richard de Cre)组织一支包括威尔士和大陆雇佣军在内的大军,在迪亚米德的带领下返回爱尔兰,很快夺取了伦斯特、都柏林等地,恢复了迪亚米德的王位。不久,彭布洛克伯爵还成为迪亚米德的女婿,并被指定为伦斯特王国的王位继承人。1171年,迪亚米德去世,王位争夺再起。亨利二世决定亲率大军征服爱尔兰。此时,罗马教皇哈德良四世为了在爱尔兰推行克吕尼式的宗教改革,也支持亨利二世的军事行动。亨利二世调集王家舰队运载500名骑士和4000名弓弩手登陆爱尔兰,凭借先进的骑兵和长弓、链甲等武器大肆掠夺爱尔兰的土地,将其一部分划为王领,由王子约翰掌管,另一部分分封跟随的贵族。同时,亨利二世还宣布沃特福德、都柏林等为王家直辖城市。到了12世纪末期,英国人已经统治着三分之二的爱尔兰领土。
到约翰王上台后,爱尔兰被正式纳入英格兰王权的统治之下,英王拥有了对爱尔兰的宗主权。这次征服对爱尔兰的社会结构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英国人在爱尔兰大力推行封建制度,爱尔兰的自由农民也随之农奴化。另一方面,英国人的教堂与城堡建筑、航海贸易、农业生产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也随之传过来,促使爱尔兰社会经济得到发展。而在生活习惯和语言上,英国文化和爱尔兰文化产生了明显的交融,英国贵族开始使用爱尔兰语言、习俗和衣饰。
到了14世纪,尽管英国加强了对爱尔兰的控制,但爱尔兰人时有反抗,同时,英国对爱尔兰的关系逐渐受到国内政治的影响。爱德华一世统治后期,他不仅为偿还债务让意大利的大商人垄断爱尔兰的羊毛贸易,而且让其亲信、大法官约翰·沃甘爵士(sir Jhon vaughan)负责统领爱尔兰事务。沃甘在爱尔兰建立了一支雇佣军,由阿尔斯特的“红伯爵”理查德指挥。不过,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也遭到了苏格兰人的威胁。1315年,苏格兰国王布鲁斯率领一支约6000人的武装入侵爱尔兰,到处攻打城堡,烧杀掳掠,但最终在1318年被击败。在反抗苏格兰的入侵中,一些爱尔兰的土著王公也滋长起民族独立情绪而反叛英国人。他们求助于教皇约翰二十二世,谴责英国人剥夺了他们祖先的法律,强调英国人在语言、习惯和行为上都与爱尔兰人不同。但教皇对这些反叛者不予支持,并且把支持他们的教士开除教籍。
1318年以后,爱尔兰的岁入只相当爱德华一世时期的三分之一,远不足以维持英格兰人在当地的统治。爱尔兰不仅没有提供财政资源,反而成为财政负担。间歇性的远征未能重振英王在当地的权威,英格兰直接控制的区域也缩减为都柏林周围的“栅栏”(the Pale)区。到英王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爱尔兰的局势又有了新的变化,这主要表现为在一个已经爱尔兰化的英国贵族阶层的兴起及其对英国统治的抵制。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变迁,这些人对爱尔兰的语言、习惯和文化传统有了强烈的认同,而且对英国社会甚感陌生。这批人被英国人视为“堕落者”、“叛徒”。不过,他们并非是想要建立独立于英国的政权,而是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控制英国在当地的政府。
为了加强控制,爱德华三世于1361年任命其第三个王子莱昂内尔(Lionel)作为国王的副手前往爱尔兰统治,因其与厄尔斯特之女联姻,故获得“厄尔斯特伯爵”、“康纳切特之封君”的头衔。他率领一支约1500人的军队前往,然后四处武力征讨,期望将各地不服从的贵族纳入有效统治的轨道,但因人力物力匮乏而无多少建树。在他1366年回英时,爱尔兰各地割据乃自反叛的情况依然如故。不过,他在回英之前所颁布的《基尔肯尼法令》(Statutes of Kilkenny)对英国与爱尔兰的关系深有影响。这一实施种族迫害和文化隔绝政策的法令有35条条款,是针对“比爱尔兰人更爱尔兰”的英国人拟订的,目的是在英国人聚居的地区和服从英国人统治的郡巩固英国的控制,其中如:禁止英国人和爱尔兰人通婚;禁止英国人过继和抚养爱尔兰儿童;禁止英国人采用爱尔兰人的姓名和服装;规定这些地区的不懂英语的英国人必须学习英国的语言和习惯,否则要被罚没地产和财产;禁止爱尔兰人进入英国人聚居地区的教堂;禁止爱尔兰的僧侣和说书者进入英国人聚居的地区活动等等。这项法令实际上是放弃了英国将整个爱尔兰殖民化的企图,因此,有史学家认为,尽管它看起来“会被解读成对爱尔兰的战争宣言,但相反,却将被解读成一个失败的自白”。必须指出,这项法令最终是承认了爱尔兰人聚居地区非英国化的现实。尽管这项法令难以阻止逐渐爱尔兰化的英国人对爱尔兰民族性的认同,但它还是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在日后不断被颁布,最终造成了此后三个世纪中在爱尔兰“两个种族”并存对立的格局。
在1366年后,爱德华三世对爱尔兰的统治无多大起色,他之所以未能对爱尔兰大规模的用兵,乃在于此时英、法百年战争战事正酣,英国无力于此。到了英王理查二世统治时,英、法百年战争正处于休战期,英王对爱尔兰的控制开始趋强,但却始终受制于国内政局的动荡。1379年,理查二世派遣莫提梅尔伯爵埃德蒙德(Edmund)作为副手前往爱尔兰掌控,此人采取严厉措施让不少爱尔兰王公服从。但好景不长,1381年埃德蒙德在科克渡口不幸溺水身亡,其在爱尔兰的大片地产由其7岁大的幼子罗吉尔继承。但由于国内政治派别纷争,英王并未委派一个强有力的诸侯前往爱尔兰镇守。另一方面,理查二世的叔父格洛斯特公爵阿伦德尔(Arundel)是国王反对派的首领,此时乘机插手爱尔兰事务,并于1390年与莫提梅尔伯爵罗杰尔(Roger)的妹妹联姻。由于国王权威的缺失,爱尔兰人在伦斯特王公马克·姆拉夫(Mac Murrough)的率领下开始攻城略地。面对如此严峻形势,理查二世在1394年秋率领一支7000人的大军前往爱尔兰征讨,一直持续到次年5月。在这期间,通过武力慑服,马克·姆拉夫等爱尔兰王公纷纷归附。理查二世在离开时,留下其亲信威廉·斯科普作为大法官,帮助国王的副手莫提梅尔伯爵掌控爱尔兰。但不久,马克·姆拉夫再次反叛,并宣称自己是爱尔兰国王,理查二世不顾此时国内统治空虚,于5月率军再次远征爱尔兰。但在6月抵达后,英国国内谣言四起,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带党羽返回英国,受到贵族的拥护,理查二世被迫离开爱尔兰回国,不久就被罢黜。
15世纪在兰开斯特王朝统治下,英法百年战争再起,以后又爆发玫瑰战争,英国对控制爱尔兰的兴趣逐渐减弱。但同时,英国在爱尔兰仍然任命国王副手来维持原有的统治格局,直到都铎王朝建立后英格兰才有时间来顾及爱尔兰。1494年亨利七世公布了一项法律,规定爱尔兰议会的决定只有在英格兰国王批准后才可以生效,而此时的英格兰,实际上只能对爱尔兰的东部部分地区才能实行有效的统治。
威尔士位于不列颠岛的西南部,这里地形起伏,沟壑交错,加之威尔士人剽悍好战,尤其擅长利用地形开展骚扰袭击,这使得那些进入不列颠群岛的外来入侵者很难对之征服。在11世纪,威尔士人尚未建立统一的王国,诸克尔特王公占地割据,势力范围拓展到与英格兰交界的地区。
诺曼征服之后,英王威廉一世也试图将威尔士纳入英王国的版图,他布置军队驻守南部威尔士边境,分封诸侯占据边界地区,诺曼封建主于是在那里修筑城堡,彼此呼应,不断向威尔士腹地推进,蚕食其大片领土,役使当地的威尔士人,遭到了威尔士人的不断反抗。威廉一世还曾经派军占领威尔士北部,但因后勤补给不便,英军被迫在1094年撤离。不过,经过多年的蚕食和推进,南部威尔士在英王亨利一世在位末期实际上被纳入英王的统治之下,由英王分封的“边地侯”(又称“边疆贵族”)镇守。从1135年起,北部威尔士人乘英国王位交替、内战爆发之机,在王公欧文·格威尼德(Owain Gwynedd)的率领下起兵反叛,驱除英国人并收复大部分北部领土,将东部边界大大推进。英王亨利二世即位后,立即亲率军队前往征讨,占据东格威尼德地区,迫使欧文讲和,交出其占领的威尔士东部地区,南部的贵族格鲁菲德则完全向英王臣服,但不久又反水。1165年,亨利二世再派大军征讨,但因天气恶劣,阴雨连绵,英军只好带着包括欧文的两个儿子在内的人马撤退,欧文则将领土再次扩展到东部的迪河一线。1172年,欧文的孙子卢埃林·阿普·罗尔威斯继位(Llywelyn ap Lorwerth),被称为“大卢埃林”,到了1200年建立了对威尔士大部分地区的个人统治。为巩固权力,是年他与英王约翰订立和约,并在1205年娶约翰王之女为妻。1208年,在约翰王的支持下,他翦除了南部的贵族割据势力。然而,两方关系并不稳固。1211年,约翰王派军侵入格威尼德,大卢埃林在威尔士贵族的支持下与英军对抗。
在1215年以前,威尔士的反抗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但到了这一年,英国国内的动荡为威尔士贵族带来了良机,他们着手夺回自己的土地和财产。1215年,大卢埃林与反叛约翰王的英国贵族建立联盟,巩固他对威尔士的统治。约翰王死后不久,年仅11岁的英王亨利三世因政局不稳,被迫与大卢埃林于1218年签订了《伍斯特条约》,承认大卢埃林是统治威尔士的唯一权威,大卢埃林则承诺威尔士从属于英国。不过,在接下来的15年中,大卢埃林与威尔士的英国“边地侯”贵族乃至英王的战事仍然不断,但有时也与这些贵族结盟,直到1234年以后,双方才处于休战与和平状态。1240年大卢埃林去世后,其子孙继续统治威尔士。以后,英国国内政局动荡,无力解决威尔士的问题。相反,英国贵族在与国王冲突的过程中求助于威尔士的统治者,1264年,西蒙率领的英国贵族武装在刘易斯之战中击败和俘虏英王后,即与威尔士统治者小卢埃林(Llywelyn ap Gruffydd)订约,以承认威尔士统治者的“威尔士亲王”头衔,来换取后者2万英镑的资助。西蒙失败后,小卢埃林在1267年与英王签订《蒙哥马利协定》,承认英王的宗主地位,每年缴纳1.6万英镑的贡金。亨利三世则确认他为“威尔士亲王”和斯诺登勋爵,成为所有威尔士酋长的君主。
《蒙哥马利协定》签订后,威尔士在小卢埃林的统治下取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但是小卢埃林生不逢时,自大而好战。英王爱德华一世即位后,小卢埃林开始转而对抗,拒绝向英王效忠和缴纳贡金,同时乘爱德华一世参加十字军东征之际,率军进犯英国的边界地区。爱德华一世回国后决定对威尔士采取进攻行动。1277年春,爱德华一世组织王家和诸侯的军队攻打威尔士中部和南部,迫使诸多威尔士贵族投降,小卢埃林失去了斯诺登和安格尔以外的大片土地。是年8月,他又调动大约1.5万人进攻威尔士北部地区,迫使小卢埃林求和,最后签订《康威条约》,卢埃林向爱德华一世行臣服礼,让出其所侵占的自切斯特至康威一线的大片地区。
在英王强权压制下,威尔士保持了短暂的和平与稳定,但在5年后,小卢埃林的胞弟戴维在其兄的支持下再次领导反叛,爱德华一世决定对之采取大规模的军事征讨,调动了约1万人的大军,其中包括骑兵、步兵和弓弩手等。这次征讨花费巨大,达到15万英镑,是第一次征讨费用的6倍。这次战争持续了约一年,在比尔思附近的战役中,英军最终取得胜利,小卢埃林阵亡,戴维被俘处死,威尔士绝大部分地区被纳入英王的统治版图。
为了实现有效统治,爱德华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他在威尔士修建了诸多城堡,其中以位于小卢埃林以前的统治腹地的四座巨大的城堡最为著名,即康威城堡、卡那封城堡、哈勒赫城堡、博马里斯城堡。这些城堡宏大坚固,成大圆圈形状,对威尔士产生了巨大震慑作用。1284年,爱德华一世颁布了《罗德兰法令》(Statute of Rhuddn),在威尔士西部和北部实行英国的分郡制,设置卡那封郡、麦里昂斯郡、盎格勒塞郡和拂林特郡,由王室直接派郡守前往治理。威尔士的其他地区,仍旧由边地侯贵族统治。同时,爱德华一世还在威尔士推行英国的法律和税收制度,引起了南部威尔士人在1294年再次反叛。爱德华一世在沃里克伯爵的支持下,彻底平息了这次反叛。1301年12月7日,爱德华一世又封其子即日后的爱德华二世为威尔士亲王,从此,威尔士直接处于英国王室的统治之下,被称作威尔士公国。这以后,英国王储都照例享有“威尔士亲王”的称号。1287年、1294-1295年与1316年威尔士又发生叛乱,尽管都被平定下去,但英方代价惊人,如镇压1294-1295年的叛乱就花费了大约5.5万英镑。另外,兴建城堡也耗资不菲,仅1277-1301年间建造城堡就花费至少7.5万英镑。
1284-1536年之间,英国君主对威尔士公国一直享有直接控制权。只是到了1536年都铎王朝颁布的《联合法案》将威尔士划分为13个郡,才进一步完成了英格兰和威尔士在政治和行政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