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十六年(1 / 2)
[原文]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卯,卫世子蒯聩自戚入于卫,卫侯辄来奔。二月,卫子还成出奔宋。夏四月己丑,孔丘卒。
[原文]
〔传〕十六年春,瞒成、褚师比出奔宋。
卫侯使鄢武子告于周曰:“蒯聩得罪于君父、君母,逋窜于晋,晋以王室之故,不弃兄弟,置诸河上。天诱其衷②,获嗣守封焉,使下臣敢告执事。”王使单平公对,曰:“以嘉命来告余一人,往谓叔父:余嘉乃成世③,复尔禄次。敬之哉!方天之休④,弗敬弗休,悔其可追?”
夏四月己丑,孔丘卒。公诔⑤之曰:“天不吊⑥,不遗一老⑦,俾屏余一人以在位,茕茕余在疚⑧。鸣呼哀哉尼父!无自律。”子贡曰:“君其不没于鲁乎!夫子之言曰:‘礼失则昏,名失则愆。’失志为昏,失所为愆。生不能用,死而诔之,非礼也;称一人,非名也。君两失之。”
六月,卫侯饮孔悝酒于平阳,重酬之,大夫皆有纳焉。醉而送之,夜半而遣之。载伯姬于平阳而行,及西门,使贰车反于西圃⑨。子伯季子初为孔氏臣,新登于公,请追之,遇载者,杀而乘其车。许公为反,遇之,曰:“与不仁人争,明无不胜。”必使先射,射三发,皆远许为。许为射之,殪。或以其车从,得于橐中。孔悝出奔宋。
楚太子建之遇谗也,自城父奔宋,又辟华氏之乱于郑。郑人甚善之。又适晋,与晋人谋袭郑,乃求复焉,郑人复之如初。晋人使谍于子木,请行而期焉。子木暴虐于其私邑,邑人诉之。郑人省之,得晋谋焉,遂杀子木。其子曰胜,在吴,子西欲召之。叶公曰:“吾闻胜也诈而乱,无乃害乎?”子西曰:“吾闻胜也信而勇,不为不利,舍诸边竟,使卫藩焉。”叶公曰:“周仁之谓信,率义之谓勇。吾闻胜也好复言,而求死士,殆有私乎!复言,非信也;期死,非勇也。子必悔之。”弗从。召之,使处吴竟,为白公。请伐郑,子西曰:“楚未节也,不然,吾不忘也。”他日之请,许之,未起师。晋人伐郑,楚救之,与之盟。胜怒,曰:“郑人在此,雠不远矣。”
胜自厉剑,子期之子平见之,曰:“王孙何自厉也?”曰:“胜以直闻,不告汝,庸为直乎?将以杀尔父。”平以告子西。子西曰:“胜如卵,余翼而长之。楚国第,我死,令尹、司马非胜而谁?”胜闻之,曰:“令尹之狂也,得死,乃非我。”子西不悛。胜谓石乞曰:“王与二卿士皆五百人当之,则可矣。”乞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宜僚者,若得之,可以当五百人矣。”乃从白公而见之,与之言,说。告之故,辞。承之以剑,不动。胜曰:“不为利谄,不为威惕,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
吴人伐慎,白公败之。请以战备献,许之,遂作乱。秋七月,杀子西、子期于朝,而劫惠王。子西以袂掩面而死。子期曰:“昔者吾以力事君,不可以弗终。”抉豫章以杀人而后死。石乞曰:“焚库,弑王,不然不济。”白公曰:“不可。弑王不祥,焚库无聚,将何以守矣?”乞曰:“有楚国而治其民,以敬事神,可以得祥,且有聚矣,何患?”弗从。
叶公在蔡,方城之外皆曰:“可以入矣。”子高曰:“吾闻之,以险徼幸者,其求无厌,偏重必离。”闻其杀齐管修也,而后入。
白公欲以子闾为王,子闾不可,遂劫以兵。子闾曰:“王孙若安靖楚国,匡正王室,而后庇焉,启之愿也,敢不听从?若将专利以倾王室,不顾楚国,有死不能。”遂杀之,而以王如高府。石乞尹门,圉公阳穴宫,负王以如昭夫人之宫。
叶公亦至,及北门,或遇之,曰:“君胡不胄?国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盗贼之矢若伤君,是绝民望也,若之可不胄?”乃胄而进,又遇一人曰:“君胡胄?国人望君如望岁焉,日日以几,若见君面,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奋心,犹将旌君以徇于国,而又掩面以绝民望,不亦甚乎!”乃免胄而进,遇箴尹固帅其属,将与白公子高曰:“微二子者,楚不国矣。弃德从贼,其可保乎?”乃从叶公。使与国人以攻白公,白公奔山而缢,其徒微之。生拘石乞而问白公之死焉。对曰:“余知其死所,而长者使余勿言。”曰:“不言将烹。”乞曰:“此事克则为卿,不克则烹,固其所也,何害?”乃烹石乞。王孙燕奔黄氏。
沈诸梁兼二国,国宁,乃使宁为令尹,使宽为司马,而老于叶。
卫侯占梦,嬖人求酒于太叔僖子,不得。与卜人比,而告公曰:“君有大臣在西南隅,弗去,惧害。”乃逐太叔遗,遗奔晋。
卫侯谓浑良夫曰:“吾继先君而不得其器,若之何?”良夫代执火者而言,曰:“疾与亡君,皆君之子也,召之而择材焉可也。若不材,器可得也。”竖告太子,太子使五人舆从己,劫公而强盟之,且请杀良夫。公曰:“其盟免三死。”曰:“请三之后有罪杀之。”公曰:“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