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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猎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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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李旭就将自己随铜匠习武的事情拿来与徐大眼分享。铜匠没有要求他保守秘密,所以他也乐得邀请好朋友跟自己一起去学艺。徐大眼却微笑着拒绝,直到李旭再三相邀,才低声解释道:“这一人敌之术[1],我已经练了十年。战场上自保绰绰有余,再想有什么大的进境,恐怕不是找师父指点就能获得的。而万人敌之策,除了眼下,咱们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机会去!”

的确,除了这塞外部落外,在中原怎会有一个将军在相见之初就肯放心地把兵马交给陌生人折腾?李旭刹那间明白了上苍赠给自己和徐大眼的机会实在难得,便不再强邀对方去学武。徐大眼见李旭如此大方,自己也不藏私,拉着李旭将自己最近通过实际练兵与古之兵法对照所感悟出来的道理一一述说。李旭听得晕晕乎乎,头大如斗,但看在好朋友一番苦心的情面上,把这些心得一一硬背下来,留待日后参详。

第二日,李旭睡到辰时才爬起来。当他策马赶到铜匠家的作坊门前时,铜匠也是刚刚爬出毡包。师徒二人相视大笑,喝了口暖身体的小酒,找了两把弯刀继续开练。照例是从大劈开始,一个出招一个拆招。照例是不到一招李旭就趴到了地上,然后爬起来挥刀再战。

铜匠为人随和,对练武的要求却甚为严格,身体的协调,出招的角度,步伐的配合,无不要求李旭做到一丝不苟。高、低、中、平,每个可能出手的角度都要李旭做上数十遍才肯罢休。练了整整一个早晨,勉强把大劈的十几个常用变化一一练全了,眼看着周围人声渐起,铜匠又一脚把李旭踢出了家门。

李旭从雪地上爬起身,心情愉快地回到自己的毡包,带着甘罗应付完每天的日常巡视后,又接茬儿继续找没人的空地射箭舞刀。陶阔脱丝带着甘罗,一天来看他好几次。见李旭脸色不像原来那般阴郁了,少女也觉得心里甜丝丝的,比又穿了什么别致的漂亮衣裳还开心。

接下来的日子里,去铜匠家习武就成了李旭每天早晨的第一要务。陶阔脱丝跟着去了几回,受不了铜匠的踢打,一招过后便不再肯练。铜匠却也受不了她站在旁边让李旭分心,另教了一套姿势优美,却没有任何实战价值的剑舞让她回家去揣摩。陶阔脱丝有了事做,便不再早起,隔三差五拿了把镶嵌了宝石的长剑在雪地中卖弄,漫天飞雪、如霜宝剑,配上她一头流瀑般的长发,倒也令旁观者看得惊心动魄。

如是过了两个多月,李旭手中的弯刀渐渐生出风来。八个基本招式以及诸般变化都练全了,差得就是火候而已。跟师父拆招虽然还逃不掉被刀面拍翻的命运,却也能对付上一两个照面。铜匠经验丰富,知道李旭如果想有更大进境尚需时日,所以也不逼他太紧,把基本招式和变化演练娴熟后,便让李旭从步下转到了马上。

马上用刀又是另一番光景。步下练习时讲究的是全身协调,步伐配合招术,大腿、腰杆和手臂同时发力。而马上杀敌,却将身体的主动权交托给了战马。战马的速度和灵活性最为重要,人的动作反而要掉过头来配合坐骑。先前的横扫、直刺等气势磅礴的动作很少有机会能用得上,顺抽、挑撩、斜斩等几个靠速度杀敌的招术一跃成为了主流。再度拆招,铜匠手中的弯刀就裹上了毡子,沾上了冷水,以免掐拿不准要了李旭小命。

李旭纵马急冲,弯刀劈到空处,二马错镫,被铜匠用沾了水的毡子在背上拍出了一条污渍。他猛然记得此招是徐大眼当日狙杀斥候时所用,心有所悟,掉转马头冲回来试图给铜匠一个惊喜。二马刚一靠近,铜匠手中的弯刀却斜挥出一道冷风,“噗”地一声砸在了他前胸上。

“啊!”李旭被毡子上渗出的冰水冻得打了个冷战,惨叫着跑了出去。待他讪讪地拨转马头,铜匠挥舞着裹了毡子的弯刀又杀到面前,边用刀向李旭乱砍,边呵斥道:“招是死的,人是活的不清楚吗?冲杀时容不得分神,一眨眼睛就决定生死。只要能砍中敌手,你又何必管他正抽还是反抽!”

李旭被打得落荒而逃,奔出好远才敢兜回马来再度迎战。一早晨的工夫不知道被劈中了多少刀,连胯下战马都被砍得不好意思了,每次见了铜匠举起手就向两旁窜。铜匠见这样对练下去未必能收到成效,便替李旭想了个主意,命令他找个空旷之地树起两排战马高的木桩,每个木桩上绑一个装了沙土的草袋子,让他自己去练攻击准确性和控马能力。李旭怏怏地去了,一个人练了两天,第三天早晨再来找铜匠拆招,果然挨打的频率大减。

铜匠再度与他捉对厮杀,熟悉马上的基本动作要求。练了十余日后,又命令李旭将木桩拔起来重新摆放,不准再排成直直的两排,而是交错埋成各种步兵队列形状。

李旭领命照做,慢慢能做到纵马在木桩群中穿梭,可以于瞬间挥刀砍开草袋子却保证不被木桩蹭到的地步。铜匠见状,便令他撤了木桩,改为在空地上支起十几个高低不一的木架,每个架子上吊一个装满泥土的草袋子。李旭纵马从草袋旁跑过,用木刀抽砍草袋,却要避免被荡回来的草袋砸中。

这一下比应付固定目标难得多,李旭又对付了足足一个月,才勉强把此关过掉。在他练武的这三个多月内,徐大眼如何与索头奚部就赎买俘虏的事情讨价还价,如何指导诸霫联军演练骑兵列队冲击,如何暗中给其他部族的长老设圈套替苏啜西尔巩固兵马的控制权等等重大问题,他都没心思去想。徐大眼偶尔向他提起,以李旭目前的心机,也领悟不出其中奥妙之处,更甭说提什么好的有效的建议了。

他这般专注于习武,在刀马骑射方面的进境自然比一般人迅速。铜匠开始还骂他笨,到后来,“笨蛋”两个字骂出来已经有了嘉奖意味。师徒二人马上对刀,也不再是一个刀上裹毡,好整以暇,另一个拿着开了刃的弯刀就可上场乱抡了。两个人的刀上都裹了毡子,浸了冷水,李旭被打得落荒而逃之余,偶尔也能拼着被砍中要害的风险,给师父制造一个惊喜。每当此时,铜匠总骂他出手不知道轻重,打得老骨头一整天无法干活。

李旭抱着满脸歉意去替师父抡大锤,占了便宜的铜匠又眉开眼笑,夸他膂力惊人,身体本钱雄厚。建议他给自己打一把更重些的弯刀来与过人的臂力相配。

“若是太平年月,凭你的身材、相貌,足可以为皇帝老儿去擎礼刀!”铜匠一边替女人们磨着镜子,一边向给火炉中鼓风的李旭夸道。

礼刀是帝王出巡的仪仗专用,长而华丽。持刀者要求高大魁梧,如此才能举着刀保持同一个姿势数个时辰一动不动。李旭不知道师父是夸自己臂力大还是骂自己笨,正琢磨着词汇反唇相讥,又听铜匠说道:“只可惜你小子的胡子长破了相,才十五岁,居然有黑毛从腮上鼓了出来。今后少吃些牛肉,否则胡子会长得更快!”

这是李旭最烦恼的事情之一,读书人讲究“廉廉颇有须”,胡子要长也得长得漂亮稀疏。可他这几个月来却因为日日吃肉喝酒,非但身高明显蹿起了一大截,脸上的汗毛也渐多,一根根又粗又硬,足以和甘罗身上的硬毫相较。

“长就长吧,反正你也当不成什么读书人了。虬髯贩马,往来塞上,不也逍遥快活!”铜匠见少年捂着脸发愁,笑着安慰。他已经知道李旭为何而来塞外,对少年的遭遇甚为同情,却不觉得失去考科举的资格有什么值得惋惜。

“当官这件事情比练武打仗都麻烦。练武嘛,你只要肯下工夫就有进境。打仗嘛,胜败一眼可知,想搪塞也搪塞不掉。惟有当官,凭的不是谁有真本事,而是谁会讨好上司。你本领再强,不会拍上司马屁,也得不到好结果。拍了上司马屁,弯腰做人做习惯了,难免就弯成了驼背,挨到有直腰的机会,自己也直不起来了。”师徒二人喝酒时,铜匠曾经如是向李旭灌输。

刚刚踏足红尘的少年哪里听得懂这些精辟之言,支支吾吾地听着,心里却想起了步校尉当日的威风。

“槊不是这么用的!”当李旭拿着铁锤瞎比划时,铜匠忍不住出言指点。这个怪人的武艺很杂,从常见的刀、槊、棍、矛到不常见的铁蒺藜骨朵、大锤、狼牙棒,几乎每样都懂一点。一次趁着酒性舞剑,动作的潇洒利落,比陶阔脱丝的舞姿还飘逸绝尘,如不是对方身上那一袭油渍渍的皮裘,李旭简直怀疑自己遇到了一个传说中的山中隐仙。

“前辈若是在闹市持剑而舞,恐怕全城的女子都会轻招彩袖!”追随铜匠这么长时间,李旭多少也学得有些狂放不羁,笑着说道。

“此舞并非为别人而设!”铜匠举囊狂饮,满脸年少轻狂。每每与少年喝到眼花耳热的地步,他就想起当日的诺言来,传给李旭一些用槊的招式、口诀。第二天待李旭拿了第一天所学的东西请教,他却又忘记了。下一次喝醉时,李旭趁着酒性发问,他又改槊为锤,教导李旭一个大力士领军冲阵,最强横的杀法。教完了锤,又指导李旭如何破解锤招,占力士便宜。如此醉醉醒醒,破槊、破锤、破矛、破铁蒺藜骨朵的招术传了一大堆,至于这些招术将来在战场上是否有效,铜匠却一摊手,坦诚地说道:“这是我打铁时自己琢磨出来的,好使不好使我也不清楚!”

碰到这么一个“暗师”,李旭也毫无办法。只好把心思集中起来,力求在刀术上有所突破。越练下去,手中的弯刀越不顺手,有些招术明明可以把威力发挥得更大,却因为弯刀的长度和重量影响了挥击时的效果。此时他已经初窥了刀术门径,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臂力、臂长和弯刀重量不相配的缘故。想请铜匠帮忙量身定制一把弯刀出来,师徒两人忙活了好半天,却因为成品的质量太差不得不半途而废。

“刀之所以打成弯的,是为了保证同样刀身长度下,让刀刃的长度达到最大。这样才能发挥出骑兵在马上劈、抽两个动作的威力。被弯刀砍中的人大多数不是被砍死的,而是伤口太长,流血流死的!”对着一大堆不成功的刀坯,铜匠如是总结。

“这个长度和宽度是草原上弯刀的极限,如果想突破,重心、重量、平衡性和结实程度就得重新考虑。以我的手艺,用普通的精铁估计做不到。找星星铁应该可以,但没个三年五载你也凑不出那么多星星铁来!”在又一次尝试失败后,铜匠有些丧气地说道。

在打刀的材料收集方面,李旭倒不像铜匠那么悲观。他想打一把弯刀的消息被几个朋友知道后,神箭手阿思蓝,只剩下一只胳膊的杜尔,还有野丫头陶阔脱丝、娥茹等人都答应帮忙。草原上长达五个月的冬季马上就要结束了,地面上的积雪已经有了融化的趋势。待冰消雪尽后,大伙即使走遍整个草原,也要给李旭凑出一把弯刀。

“雪马上化了!”一天傍晚在毡帐里,徐大眼几个月来第一次有了闲暇时刻,像霫人般品着奶茶,跟李旭说道。

“嗯!”李旭心思还沉浸在白天新领悟的几招刀术上,一时没有回神,含混地回应。

“明天你别去帮铜匠打铁,缓缓体力。后天一早咱们领军出发!”徐大眼又喝了一口茶,闭着眼睛,如陶醉于其中滋味般闭目低语。

“出发?”李旭愣了一下,“上哪儿?”

“奚部?!”没等徐大眼回答,李旭再次惊问。

“嗯!”徐大眼闭着双目,发出梦呓般的声音。

雪已经开始化了,半夜的时候,毡帐外冰凌落地时发出的声音错落有致。泥地上,不知不觉中已经长成家犬大小的甘罗对着天空中的圆月,发出一声声嘹亮的长嚎:“嗷——”

“嗷——”附近的野狼以声相和,刹那间,整个草原都被狼嚎声从睡梦中唤醒。

“唉!”望着外边一天天开始融化的积雪,索头奚部的大埃斤俟力弗就不住地叹气。春天又要来了,但这个春天却是个死亡的春天,去年冬天的时候自己的部落去偷袭苏啜部,结果却被对方杀了个大败亏输。五千名部落身体最结实的牧人只回来两千余,并且个个都吓破了胆。

“苏啜部有银狼庇佑!”每个被赎回来的长老都这么说。仿佛不提到那头皮毛银灰色的怪兽,就不足以遮掩他们被敌人俘虏的羞耻。可越是这样,牧人们越提不起抵抗敌人的勇气。一个冬天过去了,还有八百多名牧人在对方手中做牛做马。部落里的百姓对长老们只赎自家子侄,不肯赎回普通百姓家儿子、丈夫的不公平行为非常不满,时常聚集在中央大帐门口抗议。可俟力弗没办法解决他们的困难,去年秋天部落被突厥人驱逐时已经大伤了元气,冬天那场惨败又让他们失去了仅有的牛羊储备。苏啜部狮子大开口,一名牧民要十头羊或两匹骏马来赎,索头奚哪里去弄那么多牛羊和骏马去?

“俟力弗,苏啜部不是准许咱们分批支付吗?公库里好像还有几百匹战马。”最早被放回来的长老乌一勒没头脑地提醒。老家伙被敌人吓破了胆子,明知道付出了赎金后,索头奚部的大部分人都无法熬过下个冬天,他还是坚持要与苏啜部停战。

“把战马给了他们,万一他们打来,咱们拿什么给自己的战士?”俟力弗大声反问,模样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没有人理解他的难处,牧民们笑他胆小,不敢和弟兄们同生共死。长老们嫌他固执,舍不得公库里最后那几百匹骏马。但谁肯替他想想,如果他当日战死了,索头奚就没了埃斤,貌合神离的长老们一定会趁着内乱把索头奚部瓜分掉。如果他今日用战马赎回了百姓,敌人杀过来时,勇士们就得徒步迎战。在宽阔的草原上以同样数量的步兵对抗别人的骑兵,这有获胜的可能吗?

万般无奈,俟力弗只好一次次派乌一勒这个胆小鬼去向仇敌告饶。这老家伙被霫人羞辱的次数多了,已经练就了一副铁脸皮。俟力弗不指望恶毒的霫人能松口,只希望乌一勒老家伙能把敌人进攻的时间拖上一拖,只需要一个春天。远在额根河畔的突厥人阿史那家族已经得到了消息,看在索头奚部多年恭顺有礼的分上,他们答应雪化后派人出面调停此事,以各部落共主的身份命令诸霫联军放下他们的屠刀,给索头奚部留一条活路。

乌一勒去了五天,第六天清晨面色灰白地返了回来。他只带回了一句话:“苏啜西尔说他要自己来取赔偿!”然后就昏了过去。

俟力弗大惊,赶紧命人吹响号角,点燃狼烟,命令所有在外放牧的族人回营地备战。可除了几个长老的家族外,大多数族人都没有听从他的号令。河边的青草已经发了芽,如果春天时给牲口抓上膘,夏天时它们就会繁衍下一代。到了下一个秋末,家境稍富裕些的牧人们就可以自己赎回自己的儿子和丈夫。埃斤大人只顾自己逃命,长老们只顾赎回自己的子侄,大伙也只好自家为自家想办法。这很公平,谁也别抱怨谁心狠。

俟力弗一遍遍吹号角,一遍遍点狼烟,甚至亲自擎着代表埃斤尊严的大纛跑遍了方圆百里之内的草场。他一次次对着长生天发誓,一次次跪地祈求,答应牧人们只要部落挺过这次危机,他一定掏空公库把被俘的牧人赎回来。

第三天中午,俟力弗终于纠集起了四千名可以上马作战的牧人。其中有一千多人是老人和孩子,力量不足以拉满角弓。营地内部,还集中了五千多名妇女,关键时刻,她们也可以冲上前为自己的族人挡刀递箭。

派出去的斥候也陆续送回了情报,诸霫联军行军速度缓慢,几乎是带着羊群和牧奴,边放牧边行军。每天的前进速度不超过五十里,走半天歇半天。

俟力弗长出了一口气。如果照这种速度行军,敌军还需要三天时间才可能接近自己的营地。自己还有机会利用亲情把更多的牧人召回来,筹集更多的弓箭和战马。

傍晚的时候,斥候却送来截然相反的报告。诸霫联军三千多人突然加快速度,当天行军一百余里,照目前的走法,他们只要半天时间就可以突入索头奚的营寨。

俟力弗登时又慌了神,赶紧命令所有参战者严加防备。上次敌军就是趁自己夜里疏忽,把毡子绑在马蹄下劫了大营。这次,无论如何不能让同样的悲剧重演。

众人一夜未眠,第二天早上却又收到情报。诸霫联军昨日停在了距离部落五十里左右的搭拉甸子,一夜没有前进。俟力弗形神俱疲,他实在弄不懂以苏啜西尔为首的霫人到底要干什么。如果想与索头奚决一死战,快速掩进,快速接触才是最有效的战术。这种走走停停的行军法,不是由着对手做准备吗?

百思不解的俟力弗无奈,只好命令牧人们先入帐休息。命令刚刚传下,报警的号角又在草原上响起。一拨疲惫不堪的斥候匆匆来报,霫部联军再次拔营,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来。

“吹角,吹角!”俟力弗大声命令,他听见自己的嗓音里充满恐慌。这是他一生中从来没发生过的事情,即便当年独行在草原上遭遇到狼群,他也没吓到这种程度。当然,那件事情发生在他十六岁的时候,而现在他的年龄已经接近五十。

刚刚躺倒的牧人们又叫骂着爬了起来,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每个人都希望战争早点发生。这么打下去太折腾人了,是死是活,还不如一刀给个痛快。

万恶的霫人在距离索头奚部营地三里远的地方再次停住了脚步。近千名脚上套着牛皮索,瘦骨嶙峋的奴隶被从马队后押了出来,扛着木桩,在凶神恶煞般的霫人监工的皮鞭下,开始为宿敌搭建营垒。

霫人武士纷纷下马,不顾远处的哭喊声和仇恨的目光,好整以暇地喝酒、休息。然后,他们让俘虏传来口信,要求索头奚人要么一次性支付全部战争赔偿,要么离开月牙湖畔,否则,霫族武士的战马将踏平这个营地。

哭喊声和咒骂声响彻了整个索头奚部落,大部分长老的子侄都赎了回来。而那些陷落在敌人之手的,全都是普通牧人的子弟。他们的父母、兄弟此刻正拿着兵器,替大埃斤看守营垒。眼看着他们在敌人的皮鞭下受苦却无法去救,如果两军交战,万恶的霫人肯定拿俘虏当挡箭牌。

“他们说明天中午之前必须得到准确答复!”被遣送回来的族人喘息着说道。于敌方做牧奴的四个多月,他吃尽了苦头,在寒冷、饥饿和恐惧的多重折磨下,整个人已经变得形销骨立。

“召集族人,我们马上凑赔偿!”俟力弗无奈地说道。对方正在扎营的阵容他看见了,那不是目前伤痕累累的索头奚人能抵挡得了的。近三千名训练有素的武士,六千多匹战马,还有无数跟在队伍后护送给养的普通牧人。草原已经在这股力量下震颤,索头奚部不得不在恶魔面前屈膝。

徐大眼和苏啜西尔并辔站立在联军的正前方。大营外围的木栅栏已经接近完工,在皮鞭和弯刀监视下的奚族俘虏手忙脚乱地替自己的族人挖掘着坟墓。而经过一个多时辰休息的武士们已经把体力调整到最佳状态,重新整理过鞍、镫、缰绳的战马也焦躁地打着响鼻,等待着最后一刻的来临。

匆匆搭起的栅栏只有两尺高,虽然整齐,却挡不住骏马一跃。而残酷的监工和伤痕累累的牧奴吸引了对方全部视线,几乎所有奚人都忙着筹集物资赎买自己的家人,没人想到苏啜部的木栅栏只是为了迷惑他们的判断力。

跟在徐大眼身后的李旭有些不忍看向远处的营帐,身边的半截香燃尽后,那里将成为骑兵冲击的目标。徐大眼是个天生的阴谋家,他故意把交割的最后期限放在了明天正午。而对面营地中的大部分人,已经注定看不到明天早上的太阳了。

“他们杀了拔细弥和萼跌泰!”李旭感觉到自己握刀的手在颤抖,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攻击别人,除了一点点兴奋之外,从头发到脚底的肉皮都感到紧绷得厉害。可面前的徐大眼却镇定自若,仿佛正在玩一个有意思的游戏。

“跟在我身后!”徐大眼听见了李旭的呼吸声,回过头来,对着他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然后,他举起左手,在苏啜西尔的背上轻轻地拍了拍。

苏啜西尔手中的羊毛大纛突然举起,斜指向正前。

“轰!”仿佛天河在刹那间决了口子,养足了精神的霫族武士跨上马背,在各自旅帅[2]的带领下纵马越过营寨围栏和目瞪口呆的牧奴头顶,风一般向奚族的营地卷去。

徐大眼四个月的心血终于见到了成果,二十几个百人队在高速奔跑的过程中组成了三把利剑,一把砍向奚部营垒正中,一把砍向左,另一把砍向右。

没有呐喊,没有角声,只有扑面而来的罡风,夹杂着隆隆的马蹄声和浓烈的杀气,卷进了奚族的营地。

“敌袭!”一个正在清点自家凑出的牛羊的奚人抬起头,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随后,他的尖叫就被撕心裂肺的号角声所淹没。

俟力弗留了个心眼,没有让所有牧人都去收集牛羊。他将最精锐的一千名士卒安顿在寨墙后,并且在每隔二百步的距离上都放了一名带着号角的斥候。

只可惜,他没有计算过三里的距离战马需要多长时间能穿越,那点时间够不够他在得到敌方进攻的消息后做出正确决策。

事实给出了最正确的答案。当第三遍报警的号角声还没响完的时候,前冲的霫族武士已经松开了手中的弓。两千七百多枝羽箭破空而来,冰雹般砸在寨墙后。无论是正在慌乱中拉扯战马的奚族士兵,还是在恐惧中祈求上苍垂怜的老弱牧人,都被这一波羽箭覆盖在内。

羽箭射入躯体的“噗”“噗”声,鲜血喷出的咝咝声,还有人的哭喊,马的哀鸣,交织不绝。策马前冲的李旭看到阿思蓝抬手,将第二枝羽箭搭在的弓弦上。

“吱!”——带着哨音的响箭落在寨墙后。紧跟着,一股黑色的旋风从马队中升起来,追随响箭的轨迹射向了同一个地点。那是奚族武士最密集处,被第一波羽箭打懵了的他们不知道如何应对,持着刀,拉着马,乱作一团。

李旭看见了对方身体上冒出的血花,就像铜匠师父炉子里的火,红得炽烈。然后,他看见了一双双不甘心的眼神。接着,他的战马随着大队,从阿思蓝等人硬冲开的寨门闯了进去,踏着奚人的尸体冲向营地中央。

“分头前进!”李旭看见苏啜西尔挥舞起用蜀锦裁成的信号旗。那是他带来苏啜部卖的,色泽艳丽,是去年霫族女人最钟爱的衣裳材料。如今,被额托长老收购的那几块蜀锦露了面。李旭清晰地记得,看在额托长老对自己和气的分上,自己还给老人打了一成折扣。

蜀锦裁就的信号旗不垂不卷,色泽鲜明。各支队伍中一直盯着中央大纛的传令兵们看得清楚,掏出号角,把经历四个多月训练所熟悉的命令以长歌的曲调发布了出去。听到号令,冲进奚部营寨的队伍骤然分开,一支追随着徐大眼和苏啜西尔直奔对方的中央大帐,另一支调整方向,沿着营地围栏扫荡惊慌失措的奚人。无论对方手里有没有兵器,弯刀过处,留下的都是一片血光。

还有一支队伍没冲进营垒,而是顺着栅栏外侧绕向了奚族营地的侧后,他们的任务是侧翼突破,尽量分散奚人的抵抗力量。不断有惊慌失措的牧人跳过营地的栅栏试图逃走,在营地外旋风般前进的霫族武士用弯刀和羽箭追过去,心中没有任何怜悯。

俟力弗在敌军接近自己的中央大帐前一瞬,终于组织起了一支人数不足二百的抵抗队伍。大部分的奚族士兵都没来得及上马,高举着弯刀,用血肉之躯来迟滞敌军的战马。少数武士挽起了弓,试图在对方冲到近前时制造一点混乱,却被苏啜西尔身边的护卫用弓箭纷纷射翻在大帐旁,根本没来得及射出手中的羽箭。

俟力弗知道索头奚完了,在对方战马冲破营寨的木栅栏的瞬间,他知道从此大地上再不会有索头奚这个部落存在。族人的哀嚎声让他鼓起了最后的勇气,这次他没有选择逃走,而是骑着战马,带着最后的十几个勇士,飞蛾扑火般向苏啜西尔等人杀来。

双方的距离很近,羽箭来不及第二射。苏啜西尔将令旗交给身边的族人,拔出弯刀迎向了俟力弗。二人同是部落的埃斤。对方请求战死,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自己应该赐给他这个荣誉。

二马交错的瞬间,俟力弗突然改变了方向,绕开苏啜西尔,长啸着扑向苏啜西尔身后的大队。他看见了那头传说中的苍狼,也看见了苍狼身边那个魂不守舍的少年。

就是那个少年给索头奚部带来了厄运。没有他,斥候们不会纷纷谣传圣狼将力量赐给了一个异族少年;没有他,索头奚人也不会在强敌面前生不起抵抗之心。这个少年是毁灭索头奚人的罪魁祸首,俟力弗可以死,但一定要这个少年为自己殉葬。

瞬间的变化让很多人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徐大眼持矛拦截,却被跟在俟力弗身后的另一个奚族武士用身体挡住了战马。分配给李旭的护卫持刀向前,亦被最后几个红了眼的奚族武士纷纷冲开。

俟力弗以最快速度冲到了李旭的战马前,少年脸上的惊惶和举刀时的紧张他都看在了眼里。以他的作战经验,只需要一刀,肯定能将少年砍在马下。弯刀在斜阳下泼出一道闪电,直奔少年眉心。突然,胯下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高高地跳了起来。

势在必得的刀光迷失了方向,俟力弗在慌乱中看见一头银白色小狼晃动着尚显单薄的身体用牙齿吊在战马的脖颈上。他收刀去砍小狼甘罗,在手臂回弯的瞬间,感觉到胸口一阵冰冷。

二马错镫,李旭本能地使出了一记横挥,这是刀术的第二个基本招式,共有六个出手方位。当初学刀,在他第一次胸前空门大露时,铜匠师父就用此招拍中了他的身体。

“记得用刀刃!”铜匠当时的叮嘱李旭一个字也没忘。

“杀了贼酋了!”四下里欢声雷动,被吓得差点掉了魂魄的徐大眼刺死对手,纵马向李旭跑来,一边跑,一边向好兄弟伸出祝贺的手掌。

李旭提起左手,与徐大眼的右掌对拍了一下,脸上却没有一丝复了仇后的喜悦。他忘记了跳下马去割俟力弗的头,也忘记了像上次一样勇敢地冲过去砍翻羊毛大纛。只是纵马向前,向前,向前冲去。

哭喊声在他的周围响成一片,惊慌失措的奚人老弱跪在血泊里,不住地向武士们叩头乞命。李旭不想听哭声,不想看血光,他只想把当时带队袭击并欺骗自己的那个斥候头目揪出来。

不是为了给同伴报仇,他心里已经没有了仇恨。他只想问一问对方为什么袭击自己,为什么要主动发起进攻。虽然李旭心中清醒地知道,即便斥候们不发动袭击,这场战争也势必发生,可是,他希望自己能听到一个不同的答案,希望自己能得到一点解脱。

哪怕是虚假的一点点。

“附离,附离!”分配给李旭的一百名苏啜部武士欢呼着,跟在李旭身后往来冲杀。凡是有敌军抵抗的地方,李旭都要冲过去。一旦甘罗的身影在敌人面前出现,敌军的抵抗之火立刻被削弱,转眼就被苏啜部武士们扑灭在当场。

“附离是最勇敢的战士!”苏啜西尔看着那个渐渐远去的少年,目光里充满了赞赏。

“附离,附离!”战士们欢呼着李旭的突厥名字,充满自豪。

欢呼声外,失去亲人和家园的奚族妇孺们发出的哀嚎格外刺耳。

还是徐大眼明白好兄弟的心思,见李旭疯子一般哪里人多向哪里冲,知道他是第一次经历这么大规模的战斗,被部族仇杀时出窍的冤魂迷惑了心神,赶紧提矛冲了过去,附在其耳边用汉语大叫了一声:“春秋无义战,如果今天是我们输了,下场不会比这好过!”

一语惊醒梦中人,听完此言,李旭果然不再乱冲乱撞。揪出当日斥候头目为自己的行为找个借口的幻想虽然在瞬间破灭,脸上的神情却也不再那么迷茫。

草原就这么大,一个部族的崛起必然踏着另一个部族的尸骨。对于苏啜附离、阿思蓝等霫族武士,他们心里可没有李旭那么多负担。徐大眼用连环计击溃索头奚部,实际上等于在死亡边缘上将月牙湖附近的各个霫族部落拉了回来。否则,一旦让索头奚人在附近的草场上缓过元气,凭借该部的人口数量和对战争的理解能力,等待人口匮乏的霫族诸部的下场或者是被征服为奴隶,或者被驱逐到西边的戈壁上自生自灭。届时,索头奚部做的事情将与诸霫联军今天一样,不会心存半分怜悯。

武士们挥着刀,在索头奚人的营地内外尽情扫荡。这个被突厥人从索头水边赶出来的奚族部落非常富足,虽然已经在迁徙和战争中丧尽元气,但长老们家中储存的铜器、玉器、石雕等奢侈品亦远远超过任何一个霫族部落。特别是那些从长老们家中抄出来的玉石雕刻和混杂着金丝的皮革编织品,几乎件件巧夺天工。

奚人在北周时期就已经因手工精湛而闻名,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技艺更是已臻化境。很多物品当时长老们若是肯捐献出来向苏啜部交换战俘,随便一件都可以晃花诸霫联军中那些没见过市面的乡巴佬们的眼睛。甭说被扣留在苏啜部的八百多战俘了,就是人数再多上一倍,也可以平安无损地换回来。

只可惜诸霫联军事先不知道奚人的收藏这么富足,没提出以金银玉器交换战俘的要求。而索头奚的长老们也从来没打过自家财宝的主意,不会主动为了治下的牧人损耗自己的家产。到了如今,长老们只能趴在地上苦求,期待苏啜西尔等人在搬空了自己的财产后能发发慈悲,留下自己一家大小的性命。

无节制的屠杀和掠夺足足进行了两夜一天,直到第三天早晨,苏啜西尔才在徐大眼和李旭的劝说下,命令武士们停止了报复。到了此时,索头奚营地周边一百五十里范围内已经被武士们梳理了一遍。眼下这个总人口曾经超过一万的大部落几乎全族被俘,只有在更远的地方放牧,听闻战争消息即举家搬迁的四十几户牧人逃进了戈壁滩内。从此,自北魏以来闻名草原的奚族五部就变成了四部和一个零头,直到二十余年后,才在契丹人的帮助下慢慢恢复了五部争雄的局面。

“我知道你们中原人心软,但这是草原,事情必须用草原上的规矩来解决!”苏啜西尔望着属下供奉上来的如山珍宝,意犹未尽地向两个异族年轻人解释。“如果我不准他们抢掠,下次就没人愿意为部落而战。他们为部族流了血,就要用敌人的血和眼泪还回来!”

说完,伸手胡乱一拨拉,将眼前的珍宝分成高低大小相等的三份,手指着其中一份说道:“一份归公,一份归我这个族长,另一份你们兄弟拿去分。咱草原上的规矩,谁的功劳大,谁拿最大的一份。”

“晚辈不敢贪功!”徐大眼笑了笑,婉言拒绝了西尔族长的好意。他帮助苏啜部练兵的目的只是找个机会将多年所学和领兵实践相印证,以便将来回到中原后可以建立更大的功业。至于苏啜西尔手指的财富珍宝,对店铺开遍河南河北的徐家而言,的确还看不上眼。

李旭的目光却在刹那间呆滞。他没有拒绝,也不敢笑纳。对于他这样一个出身破落商户的子弟而言,苏啜西尔赠送的珍宝已经超过了他梦中曾经梦到的最大数目。但那珍宝上的血腥味道,却熏得他浑身发冷。

“我是来草原避兵祸的!”李旭心中默默地想,“但我却给这里带来了兵祸!”

春秋无义战,草原上从来没统一过,所以任何一场战争的正义性都是相对的,或者说,没有任何一场战争属于正义。不是我杀你,就是你杀我,这种事情司空见惯。要想不被别人杀,自己就得提起刀来杀人,任何部族没有第三条道路可选。李旭不是死板之人,他理解诸霫联军的无奈。也明白苏啜西尔对自己是一番好意,换了别人,西尔首领未必会肯拿三分之一战利品与之分享。但他的耳朵里却充满了奚族人绝望的哀嚎声,每一声都如鞭子,抽打在他骨髓之上,让他忍不住想打哆嗦。

“怎么了,附离,你病了吗?”苏啜西尔正惊诧于徐大眼的客气,猛然见李旭在一边瑟缩,关心地问道。

“可能是血战后受了风!”徐大眼伸出手来,摸了摸李旭的额头。

初次上战场的人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血战后因为忙着脱下皮甲擦洗身体而着凉的事情时有发生。这种病可轻可重,身体强健的人几天就能恢复过来,身体单弱的人却有可能就此一命呜呼。

苏啜西尔听徐大眼如此说,再看看李旭那憔悴的脸色,大吃一惊。上前几步,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边用力挤压腕部的血管,边大声向外边喊道:“来几个人,赶快准备热水给附离洗澡。让额托长老准备几只活羊,今晚替附离驱邪!”

“呃,呃!”李旭如从噩梦中惊醒般低叫了一声,抬起了头。额托长老的治病手段他可是见识过的,什么草药、石头、泥灰煮上一大锅就向病人嘴里灌。把病人灌昏了后,一边向其身上淋羊血,一边摇着穿了铜铃的牛扇骨跳舞。苏啜部的人对这种治病方式信若神明,可在李旭和徐大眼看来,此方和刑罚差不多,好人被他这么治几次,十有八九也给治死了。

吃了这一吓,李旭不敢再继续发傻。看看满脸关切之色的苏啜西尔,再看看目光中带有责备意味的徐大眼,讪讪笑了笑,答道:“晚,晚辈没事,不用,不用麻烦额托长老。刚才只是觉得这些珍宝受之实在有愧,所以才一时呆住了!”

“真的?”苏啜西尔不敢相信地问。以往苏啜部对外打了胜仗,长老们因为战利品分配互相揭短辱骂的情况有,互相动手打架的情况也很常见,每次都让他这个族长头疼得要死。像徐大眼这种淡然拒绝和李旭这种发呆发傻的样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因此,西尔族长也猜不出李旭刚才发呆的样子是厌恶珍宝上的血腥。他摆了摆手,假装生气地说道:“第一战夺得了敌人的大纛,第二战砍翻了俟力弗大埃斤,还有每天带着圣狼给大伙鼓舞士气,这三项,哪一项不是实实在在的功劳?此时咱们站到帐外去问一声,又有谁敢跟你们二人抢这个头功?如果你们二人什么都不收,我这个族长岂不是更不该收这些财宝吗?”

“不,不敢!”李旭急得连连摆手。把这些珍宝带回故乡去,恐怕老李家立刻能一跃成为村中首富。族里那些平素对父亲和母亲冷眼相对的人也会天天赔着笑脸来认亲戚,惟恐落在了别人身后面。但自己如何跟父母解释珍宝的来源呢?告诉他们是好心的西尔族长送的?还是撒谎说做生意赚了个盆满钵圆?恐怕任何一套说辞被老实巴交的父母听了,他们也不会相信。一辈子没害过人的二老反而会固执地认为自己的儿子走入了邪途,辱没了李家的列祖列宗。

但这些话,他无法向苏啜西尔解释。霫族人瞧不起懦夫,对方不会理解他为什么逃避兵役。霫族人也不会认为掠夺被征服者有什么错误,你告诉他们自己不喜欢珍宝上的血腥味,他们会认为你在变相侮辱他们的尊严。

苏啜西尔见李旭面色窘迫,知道眼前这个少年是个直心肠,不会因为战利品多寡跟众人计较,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你们拿吧,不要客气。按咱草原上的规矩,勇士们缴获了战利品,其中一半要归族长和长老所有。而大箭、小箭们,也就是你们说的队正、伙长们,还要从底下的收获中再分一份走。几番分割后,能真正留在勇士们手里的东西并不多。你们二人如果不需要这么多宝贝,可以分给各自的朋友和护卫。这样,他们会永远记住你们今天的慷慨,将来为你们做事时也更尽心!”

李旭和徐大眼听西尔族长如此热心替自己考虑,实在无法拒绝对方的好意,只得走上前去,用勇士们抢来的麻布将分给自己的那份珍宝裹了,放到马背上留待回到霫部后再慢慢想办法处理。

苏啜西尔见二人把战利品收下,登时了却了一桩心事。手握着刀柄,志得意满地出去巡视,见各位旅帅们都将部属聚集齐了,高兴地用突厥语说了几句嘉勉的话,然后带着大队人马,押着俘虏,赶着牛羊,浩浩荡荡地返回自己的营地。

至于索头奚人被砸烂的营盘,苏啜西尔也不舍得将其一举烧毁。作为此次战斗的最大出力者苏啜部,他们理当分得这个营地和营地周围五十里内的草地。等盛夏来临的时候,即可赶着牛羊来这里放牧。

届时,被尸体和血水催肥的青草能长到一人多高,谁也不会记得今年春天冰雪消融的时候此地曾经发生过一场战争。霫族和奚族都没有自己的文字,而记载英雄的牧歌只会为胜利者吟唱。

回程的路上,李旭一直神情恍惚。徐大眼本来心里还有一些牛刀小试后的兴奋,见好朋友兴趣缺缺,也觉得有些意兴阑珊起来。倒是阿思蓝、苏啜附离等人快乐无比,一路上毫不顾忌地讨论着谁第一个冲进的营寨,谁杀死了第一个敌方勇士,仿佛惟恐长老们所编制的记录战争的长调里遗漏了自己那份功劳一般。

临近部落还有一整天的行程,联军中的勇士们已经开始整理衣甲。一个个不顾春天河水的冰冷,在扎营时轮流跳进去将身上的血腥味和汗臭味洗得干干净净。连同溅过女人鲜血的铠甲,刚刚杀过老人的弯刀,曾经从小孩尸骨上踏过的马蹄都清理得一尘不染。不少家境富裕的勇士还把悬挂在铠甲边角与发辫子之间铜、银两色的铃铛解下来,用河沙打磨得光可鉴人后,才又一丝不苟地挂回原处。

李旭和徐大眼看得有趣,多少忘记了些心中的烦恼。待队伍渐渐走近苏啜部的营地,眼前的景物立刻鲜亮。早已得到自家儿郎胜利喜讯的苏啜部老人、妇女们把营寨布置得如花园般漂亮,比起李旭记忆中那个冒着黑烟的奚族营地,这里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刚刚冒出头来的青草被女人们小心整理过,用手拔掉了其中的蒿子、刺狗等高茎植物。远远看去,营地附近的草地就像一大块翠绿的地毯,从左边的云端向右侧的天际遥遥铺开。

无论是部族中的长老,还是刚刚因立下功劳获得自由的牧奴,所有人都迎出了营寨。马奶酒的清醇和奶茶的浓香勾得人直抽鼻子,少女的笑声却比酒和茶更吸引人。在娥茹和陶阔脱丝两人的带领下,数以百计的如花少女捧着酒碗迎在了回家的战马前。

盛装的少女是全场男人关注的焦点,李旭明显听见了自己身边的几个侍卫喉咙发出的抽动声。男人们刚刚经历一场杀戮,迫切需要找一个温柔的港湾休整。而一个比一个娇艳的少女,则大方地对英雄仰起了自己的红唇。

娥茹走在队伍最前方,她穿了件用去年秋末从李旭和徐大眼手里买的那块黄色蜀锦所裁制的仿汉曲裾,改了型的曲裾综合了胡服的优点,故意收紧的腰身和以一道弧线从上到下滑落的裙口很好地衬托了她柔媚的身材。人间四月的阳光中,黄衫少女如春花般在绿野间绽放。

少女袅袅婷婷地走来,捧起一碗美酒,高举到自己父亲的马前,轻启朱唇,低声欢歌:“苏啜部的埃斤西尔,带领狼群驱逐了野犬,草原上的鲜花为你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你而明亮……”

“草原上的鲜花为你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你而明亮……”众少女齐展歌喉,用突厥语反复吟唱。对她们而言,是苏啜西尔及时地采取了进攻行动,挽救了部族命运。这首长调,苏啜西尔完全可以当得起。

李旭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如果纯粹站在霫人角度,这的确是一场值得纪念的大胜。虽然这些天来,他一直为杀戮而感到难过,但内心深处,他早已把苏啜部当做了自己的半个家。当家中其他人开心的时候,自己不能一人向隅扫了所有人的兴。

“草原上的鲜花为勇士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勇士的热血而明亮!”苏啜西尔在马上接过酒碗,回头向身后所有凯旋的将士们喊道。

“勇士西尔!无所畏惧的西尔!”将士们大声喊道。这是他们的传统,开心的时候,每个人都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让所有族人高兴。

苏啜西尔举起酒碗,用手指蘸了几滴洒向天空三次,然后再蘸了几滴三次洒向大地。最后,把碗中马奶酒一饮而尽。

两个不知名的美丽少女捧了一条长长的白色哈达,高高地举过头顶。苏啜西尔在马背上尽力将身体弓下,头垂低,让少女翘起脚来把哈达挂在自己粗壮的脖颈上。

“勇士西尔!无所畏惧的西尔!”将士们再次欢呼,苏啜西尔拔出弯刀,四下致敬,然后跳下战马,拉起缰绳走进欢迎的人群中。晴姨和苏啜西尔其他几个妻子立刻围拢过来,争先恐后地用胳膊将丈夫环住。一家人簇拥着,缓缓踏上从营寨门口一直铺向中央大帐附近的红毡。

“睿智的长老额托,他的目光比大海还深远……”娥茹捧起第二碗酒,轻轻吟唱着举给了苏啜部的长老额托。额托大笑着捧起酒碗,向天空、大地和勇士们致谢,然后饮酒,接受少女们献上的哈达,跳下马,蹒跚着走向自己的家人。

第三碗酒捧给了随军出战的舍脱部长老沙哥。少女的朱唇刚刚开启,舍脱沙哥却将战马轻轻带开,谦虚地说道:“舍脱部这次完全是借了苏啜部的威风,这碗酒老沙哥不敢喝。真正的英雄不是我们这些老人……”

“英雄是从中原来的少年!”参加了最后一战,跟着大队人马没少捞好处的必识部长老那弥叶最为机灵,见舍脱沙哥不肯居功,自然也不希望别的部落长老排在了自己前面,手一指徐大眼和李旭,向身边的霫族勇士们高声问道:“谁为我们定做了猎兽的陷阱?谁为我们带来了必胜的信心?谁砍倒了索头奚人的大纛?谁杀死了敌人的首领?”

“智慧如月牙湖般深的徐贤者!胆量比豹子还大的附离!”勇士们轰然答应。徐、李二人的功劳大伙都亲眼所见,没有人不心悦诚服。

娥茹的眼睛一瞬间变得比春天的阳光还明亮,双手捧起酒碗,颤抖着来到徐世绩面前,仰起头来,凝望着对方英俊的面孔,低声唱道:“智慧的风从南方吹来,擦亮勇士们的眼睛。勇敢的徐贤者从中原而来,帮助霫人保卫家园……”

听着这婉转的歌声,看着面前那明亮的双眸,徐世绩的大眼中迸出夺目的光彩,他大笑着端过酒碗,按照霫人的礼节向天、地和伙伴致敬。黑甲、红马、银色披风,刹那间,在少女眼里,所有的光华都被他一个人所遮盖。

徐大眼没有家人在草原,娥茹与他并肩走进了部落。望着好朋友意气风发的样子,李旭会心而笑。突然,一湾明澈的春水从草地上滑过,飘荡到他的面前。

陶阔脱丝穿的还是李旭和她初次相逢时那身天蓝色绸衫,乍暖还寒的春风吹得她双颊生火,少女却宁愿忍受些冷风,也要展示自己最动人的一瞬。她的身影如同碧野幽兰,她的嗓音如同师旷鼓琴,李旭再次迷醉了,昏昏沉沉忘记了身外所有烦恼。

完成一整套礼节后,陶阔脱丝挽着李旭的手向营寨内走去。今天是附近各个霫族部落的共同节日,已经将近二十年时间,月牙湖周围的草原上没有举办过类似的庆典。自己的心上人能坐在第一排观礼,少女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为此感到骄傲。

“我要嫁一个少年英雄!”去年夏天的成人礼上,年满十三岁的少女曾经对着天空的圆月祈祷。月光听见了少女的祷告,把一个英雄少年从千里之外送到了她的身边。

面临危险毫不退缩,万马军中砍断对方王旗,两军阵前斩宿敌于马下,这样的少年英雄,苏啜部一百年来也没出现过第二个。更令少女心醉的是,他曾在危难时刻舍身相救,虽然那天他骂人的样子很凶,但少女每每想起那个“滚”字,却觉得比任何一个同龄少年的情歌还动听百倍!

苏啜部的神奇猎手阿思蓝、一战中砍掉五个对手的舍脱部勇士哥撒纳、第一个冲进敌军营寨的侯曲利、堵住敌人逃走道路的阿失毕……一个个满面红光的勇士和陶然而醉的长老们被少女搀扶着走上观礼用的白毡。草原民族敬重勇士,今天的座位次序不依照他们在族中的地位,而是参照他们的战功而定。座位越靠前意味着功劳越大,自然也就成了少女们目光的焦点。

身着盛装的少女们蝴蝶般在座位间穿梭,为心目中的英雄捧上大碗的美酒,越坐在前排,送来的酒碗越多。不像中原女子那般羞涩,霫族少女看人的目光向来是肆无忌惮。她们笑颜如花,频繁地向前排的少年投送秋波,相比之下,营地正中央位置,部族长老们戴着面具,用尽全身力气而跳的祭祀天地和战死者英魂之舞反而没几个少女去看了。

霫人精心准备的庆典场面非常宏大。远古传说中的英雄、白天鹅化身少年挽救霫人苦难并让霫族少女受孕的故事被长歌完整地叙述,乐曲声里,戴着各色面具、衣服和头发上挂满铃铛的长老们卖力地跳着,舞着,仿佛用自己的生命来迎接霫族复兴的神圣时刻。

九十九名赤裸着上身的未成年男子持刀剑而上,他们是部族未来的战士,也是前来接受祖先祝福和牺牲英雄眷顾的重要对象。吟唱声中,一个八九岁模样、皮肤细嫩的小男孩勇敢地举起刀,率先割破了自己的大拇指。

九十八把弯刀高高地,被比弯刀长不了多少的胳膊挥舞着指向蓝天,指向草原,然后,少年们同时割破拇指,把指尖的血轮番滴在一个木盆中。鲜红的血液在阳光下冒着热气,被戴着面具的长老们举起,放下,放下,举起,再三之后,供奉在祖先的画像前。

少年们跑下去,牵来九匹骏马,十九头健壮的公牛,九十九只毛色雪白的羔羊。号角声连绵不绝,冲天杀气中,少年们互相协助着,将骏马、公牛和羔羊分批宰杀,将血献给苍天,将肉块献给祖先,将内脏掏出来摆在木盆内,双手捧着去敬献给冥冥中护卫部落的圣狼之魂。

李旭被宏大而血腥的场面震撼得有些头晕,悄悄地将目光从远处收回来,落在穿梭敬酒的少女们身上。突然,他看见娥茹红着脸被一群少女围在中间,而其中几个少女指指点点,热辣的目光正扫向自己身边的徐大眼。

“这下徐兄有麻烦了!”李旭赶紧把自己的目光从娥茹身上移开。按照他对霫族传统的理解,有了未婚夫的娥茹已经失去了选择帐篷的权利,今日狂欢后,一定有无数各部少女期待着能钻进徐大眼的毡帐,而娥茹之所以被她们围在中间,肯定是为了打听徐大眼的住处。

正当他准备提醒徐大眼一声,以报当时被此人嘲笑的一箭之仇时,耳垂处突然被人咬了一口,同时,鼻孔处传来一阵淡淡的幽香。

“舍脱部的女人在问你的毡包在哪里?”陶阔脱丝像头小狼般龇着好看的虎牙说道,话语里带着三分忌妒,七分自豪。

李旭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儿,他看见远处有少女在冲着自己笑,知道自己和陶阔脱丝现在的样子肯定会引起无数人的误解,想要将她轻轻推开,少女的身体却贴得更紧。鼻子轻轻扭起,很温柔地说道:“我今晚会让甘罗守着你的毡包,她们想来就尽管来吧,看甘罗先扑倒她们还是你先欢迎她们!”

“我的天!”李旭无辜地摊了摊双手。少女的酸酸的模样看起来别有一番滋味,他突然想起苏啜西尔分给自己的战利品中有一双淡红色的半透明的玳瑁发簪,倒是配得上少女那白中带金的长发。

此时他完全忘记了这批财宝的血腥味气,伸手摸了摸少女的头发,准备约她跟自己去取发簪,却见少女瞪大了眼睛问道,“你得了什么战利品,给我准备了礼物吗?”

如此心有灵犀,倒羞得李旭不敢把礼物说出来了。犹豫了一下,他低声回答:“一大堆,我留着没用。待会儿你自己挑吧,随便拿,别客气!”

“傻附离,你就不会自己给我送来吗?”少女嘟了嘟娇艳欲滴的双唇,气哼哼地问道。

“有区别吗?”李旭茫然地问,想要拉住陶阔脱丝说个明白,少女却狠狠踩了他一脚,小鹿一般跳走了。

“惟女子和小人难养也!”李旭在肚子里自己给自己找平衡。脚上传来的痛楚带着些温馨,让人心里暖暖的,仿佛又把甘罗抱在了怀中。

正午时分,庆典达到了最高潮。由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带领,一百多名手持利刃的武士用牛皮索将幸存的十余位奚族长老拉到了部落中央。

“跪下!”武士们粗暴地踢打着,将一个个衣衫曾经华丽,但现在已经满身泥浆马粪的长老们按倒在地上。

“他们要干什么?”李旭不由自主瞪大眼睛,低声问。

肩膀上传来一股充满关怀的压力,醉态可掬的徐大眼将右胳膊有意无意中搭在了他的肩头。

凄凉的号角声中,武士们围着垂头丧气的奚族长老跳跃,放歌。几段战歌过后,苏啜附离提起一把弯刀,缓缓地走到诸长老面前。那些长老们立刻瑟缩了起来,每个人的身体都尽力向远处偏,惟恐被苏啜附离第一个拉出队列。

苏啜附离四下看了看,一把揪住了乌一勒的衣领,人群中立刻欢声雷动。诸霫联军的勇士对乌一勒都很熟悉,四个多月来,苏啜西尔和徐大眼联手捉弄了这个倒霉的老人无数次,每次都给大伙留下了足够的笑柄。

“乌一勒长老,你愿意用自己的血洗刷族人的罪孽吗?”欢呼声中,苏啜附离将弯刀架在乌一勒的脖子上,大声质问。

“我,我,饶……”乌一勒想祈求饶命,但长老的尊严又不准许他这么做。反复嘟囔着,犹豫着,老人的精神终于崩溃,哭喊着祈求:“饶命啊,看在长生天的分上饶命啊,苏啜部的主人们!我,世代居住在索头河畔的奚族长老乌一勒,愿意终生做牛做马,报答您的不杀之恩!”

“轰!”周围的诸霫部众再度发出哄笑。乌一勒狼狈的样子让他们非常开心。自从去年秋天开始,远道而来且人数众多的奚部就像阴云般压在了附近几个霫部的头顶上。今天,乌云终于散尽了。

“我不会饶恕你,只问你愿意不愿意用自家的血给你的族人赎罪!”苏啜附离摇头,冷笑。

远处传来隐隐的哭声,被俘虏的奚人们听见了这边的欢歌与哄笑,推断出了残忍的苏啜部准备做什么事情。这是草原上的规矩,每个获胜的部落都会这样对待被征服者。

李旭突然有了一种站起来的冲动。杀俘,并且是虐杀,这种行为超出了他所读过的典籍中记录的一切暴行,也超出了一个中原少年的承受能力。更让他不能容忍的是,那一个个如花少女们也在拍着手,仿佛别人的死亡可以给她们带来最大的快乐。

肩膀上的压力却越来越重,徐大眼用力揽压着李旭,避免他真的跳起来。如果此时他突然发飙,恐怕所有功绩都平息不了霫人的怒火。

“这是草原,一切按照草原的规矩办!”徐大眼在李旭耳边,尽力用平静的语调说道,“俘虏的数量已经超过了苏啜部的总人口数,若不杀掉有威望的长老,将来会流更多的血!”

听完徐大眼的话,李旭不再挣扎,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场地中央,耳边的欢呼、呐喊、哄笑声仿佛在瞬间全部静止。在一片寂静的红色世界里,他看见苏啜附离举起刀,杀鸡一样割开了乌一勒老人的血管。然后,让红色的血喷进一个红色的木桶。

接着,青面獠牙、巨齿红发的苏啜附离走向下一个长老,把弯刀按在他的脖子上。

“你愿意赎罪吗?”红色的世界里突然不再寂静,李旭听见苏啜附离的声音雷鸣般地在自己耳边轰响。

“我要喝酒!”他用力侧开头,向远处的陶阔脱丝喊道。正吓得双手掩面的陶阔脱丝听见李旭用汉语发出的呼喊,赶紧侧着头跑过去,递给对方一个圆鼓鼓的皮口袋。

李旭解开绑着皮口袋的绳索,袋口对着喉咙,把满袋子酒灌进了肚子。周围的杀戮也好,狂欢也罢,都已经与自己无关。那一刻,他只想喝醉,只想回家。

“流干了长老的血,两族冤仇就此结束,俘虏们就可以成为牧奴!”狂饮中,李旭听见一个声音向自己解释,像是来自娥茹,亦像是来自晴姨,也好像来自陶阔脱丝。他不想再关心,只是整袋子整袋子地往喉咙中倒酒。

“牧奴的地位比奴隶高!”有人低声耳语。好像是徐大眼的声音,他的声音也在发抖。他后悔了吗?李旭悲凉地想,伸手抹了把湿漉漉的脸,抱着酒袋子沉沉睡去。

希望长醉的人往往比任何人醒得都早。半夜时分,李旭感觉到了毡帐里的燥热,他用力按了按疼得如被刀刺般的太阳穴,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

“附离,你醒了?”一个带着欢喜又带着几分恐惧的声音问。

李旭回头,看见陶阔脱丝穿着件白色的曲裾,静静地躺在自己身边,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双手却紧张地抓着身下的毯子不放。

“轰!”李旭觉得自己头顶上冒出了无数星星,又大又亮。喉咙更加干涩,身体也不听话地开始颤抖。

这是梦,李旭一遍遍告诉自己,目光却不受控制地扫向了身边的少女。

不可否认,少女美得无法形容,李旭也不想否认这一点。自从知道霫族的风俗后,他就很后悔那天逃出了帐篷。但当期盼中的机会再度摆到面前时,李旭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迷迷糊糊中,他记得自己曾低下头去,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光仔细观察少女的面孔。这是一张含苞待放的脸,就像一朵早熟的荷花般等着他去采摘。但他却不忍心去碰,只想轻轻地抚摩一下这张脸,只一下,只一下就全部满足。

少女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不住地颤抖。她能清晰地感觉到李旭粗重的呼吸,闻到对方身上浓烈的酒臭。她期盼着李旭对自己做些什么,心中却又害怕得要死,整个身体都僵硬起来,心中仿佛有无数小鼓在敲。

李旭的手轻轻地落在了少女的脸上,抚摩过双靥,睫毛,眉头,顺着长发向上滑去。少女紧张地期待着,期待着,期待并恐惧着传说中那个神圣时刻的来临,等了很久之后,她听见了雷鸣般的鼾声。

少女偷偷睁开了眼睛,看见李旭流着口水,头贴在自己肩膀上沉沉睡去,手还停留在自己的发梢边,睡梦中的笑脸得意洋洋,仿佛刚刚偷吃了一个被大人藏起来的桃子。

睡梦中,十五岁的少年心满意足。

枕边的余香尚在,少女又像第一次一样不见了踪影。李旭不敢肯定昨夜陶阔脱丝是否真的又钻进了自己的毡包,只是觉得有些心虚。自己可能又一次把事情搞砸了,如果梦中的事情真的在毡包里发生过,不出半个月,这件事将再度成为部落里所有男人的笑柄。

直到春天的太阳把整个毡包烤热,李旭才硬着头皮爬起身。仗打完了,不需要他再带着甘罗去鼓舞士气,如果没猜错的话,今天应该是参战的各部落长老们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分配俘虏的大日子。对拥有一群曾经被自己杀死了家人的奚族奴隶,李旭提不起半分精神头。自己和徐大眼早晚要回中原去的,除了陶阔脱丝及与她有关的记忆,李旭不想让这里的任何东西陪伴自己离开。

强者拥有一切,甚至可以对弱者的生命和尊严随意践踏。这是草原规则,既然与这规则格格不入,自己不如早一些回到家乡去。想起远在千里之外的家,还有那宁静得有些乏味的年少岁月,李旭悠然神往。当时未曾觉得那些日子有多美好,如今回忆起来,才发现所有的记忆都充满了温馨。

“如果征兵结束了,或者能打点官府……”李旭突然有些一厢情愿地相信起九叔所说过的大隋的官吏没那么差劲的话来。

“哥哥曾经为大隋捐躯,父母年老,再加上几块精美的玉器说话,地方官应该会讲些情面吧。”李旭默默地想着,信手拎起了堆放在毡包角落的麻布包裹。

包裹显然被人翻动过,里边的财宝被重新整理,擦拭得干干净净,从货堆的大小上看,所有财宝应该都在。李旭仔细翻了翻,发现自己曾经想送给陶阔脱丝的那根玳瑁发簪不见了。

“这野蛮丫头!”李旭苦笑了一声,知道昨夜醉中的梦境是事实。他望着自己的双手发了一会儿呆,将包裹系好,拎着走出了毡帐。

春天的阳光烤得人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坦。整个苏啜部落都沐浴在这仲春的阳光下,显得分外宁静、和谐。庆典留下的痕迹已经被奴隶们清理过了,血染红的地面上被挖出了崭新的黑土。草根的芬芳和羊毛烧焦的味道完全取代了空气中曾有过的血腥气,也让昨日的疯狂烟消云散。苏啜部还是那个热情好客的苏啜部,善良的牧人脸上的笑容依旧那么善良。只是在少年眼中,阳光下所有一切都已经改变了模样。

几个牧民带着妻儿,正兴高采烈地向自己家新分得的牲口身上做印记。他们或者在羊耳朵上缝一块布,或者在马屁股上烫一个花,长期逐水草而居的牧人们有的是办法让自己的财产和别人的财产分开,祖辈传唱的歌谣中教会了他们所有的生存技巧和规则。

两个身强力壮的牧人按住一名小女孩,把一个铁项圈套在她的脖子上。然后在女孩胸前垫上沾了水的毡子,提起烧化了的铅水,将项圈的封口焊死。女孩被铅水在毡子上溅起的热气熏得眼泪直流,却不敢放声痛哭。这个项圈是奴隶的标记,除非好心的主人放了她,或者因垂涎她的姿色娶她为小妻,否则,她永远不可以将铁项圈解下来。

李旭看得心里发堵,拼命加快了脚步。好在杜尔的家距离他的毡包不远,转眼就到。缺了一条手臂的杜尔没能参加最后一场战争,所以他家门前也不像别人家那般热闹。

杜尔自失去一条手臂后,因流血过多昏迷了四天四夜。部落里的长老都认为他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李旭却带着甘罗每天都来呼唤他,用圣狼赐福传说给了他活下去的动力。对于怪力乱神,李旭秉承圣人遗训,是向来不信的。但能用其来救人性命时,则又乐此不疲。

因此,杜尔一家对李旭很感激,见其拎着一个大包裹走进来,立刻捧出了奶茶和点心。李旭不会用草原上的方法做饭,所以几个月来的上午餐大部分都是在杜尔和阿思蓝家吃的。闻到了奶茶香味,他也不客气,盘坐在杜尔对面,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陶阔脱丝昨天钻你的毡包了?”杜尔第一句问话就差点让李旭被奶茶呛死。

“咳,咳,咳……”李旭拼命咳嗽着,脸红得像一个初冬的烂柿子。杜尔见他满脸尴尬,嘿嘿一笑,带着几分调侃的意味说道:“你小子的确有福,陶阔脱丝是部落里最美的少女,从上一个夏天开始,方圆几百里多少个男人做梦都想着她!”

“我什么都没干!”李旭在心里大叫,脸上的表情更加古怪。杜尔却以为他是年轻脸嫩,伸出惟一的左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鼓励:“别害羞,男人家有什么可害羞的。当年我才十四岁就……”

“叮!”杜尔妻子手中的银勺子碰在铜碗上,发出了清脆的一声响。独臂杜尔吓得吐了吐舌头,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内。

这种事情,越描越不清楚。李旭摇摇头,无奈地接受了眼前的事实。用奶酪、干肉与奶茶将肚子撑起来后,他拎过自己的包裹,从里边掏出几块玉雕,摆在了杜尔面前。

“附离,你这是干什么,欺负我只有一只胳膊吗?”热心肠的杜尔立刻翻了脸,和妻子并肩站起身,手握着腰间的刀柄说道。

“按草原的规矩,你曾和我并肩而战,作为圣狼护卫,我可以把自己的战利品转送给你!”李旭笑了笑,根本不受杜尔夫妇的威胁。草原上有很多不成文的风俗,任何人都得遵守,比如进入朋友的毡包中,你可以带送给他酒和活羊,却不可以送给他干粮或肉食,否则,就等于在骂朋友穷得已经揭不开锅。

李旭在苏啜部已经生活了小半年,对这里的风俗多少都了解了一点。如果以普通朋友的身份把抢来的财宝赠给杜尔,二人并非血亲,的确侮辱了杜尔的尊严。但以战友兼上司的身份赠送财物,杜尔却不可以拒绝。

平日,李旭的身份是圣狼护卫,地位等同于部族长老。战时,李旭可以统帅一百个勇士,而杜尔只是一个小箭。所以李旭把并肩作战四个字摆出来,杜尔夫妇立刻无话可说。

夫妻两个明白李旭的一番好心,不得不坐了下去。眼前的玉雕却不肯收,从不能继续保护附离大人到李旭和杜尔不互相统属,找了无数个理由推辞。直到李旭再次摆出了护卫的架子,杜尔才勉强命令妻子将玉雕收起。

杜尔在苏啜部属于富人,见多识广,知道两块玉雕中任何一块的价格都足以换一百头活羊,心中也明白李旭之所以这样做,是担心自己失去了一条手臂后生活无着。他感动之余,便提出将自己家的骏马送给李旭。李旭不忍继续推脱下去伤了杜尔的心,想了想,说道:“马就算了,我估计长老们还会从战利品中分给我几匹好马。我一个人,平时也用不到那么多马。我家的羊倒是不太多了,你送我五头,晚上咱们到我家去喝酒!”

杜尔一听,心中大乐,连忙请求父亲帮忙去野外将自家的绵羊抓五头膘最厚实的回来。春天是抓膘和受孕的好季节,牧人们很少在这个时间里宰杀自家牲口。但李旭给的礼物实在太过贵重,所以杜尔的吝啬鬼父亲嘎布勒虽然肉痛,还是高高兴兴地跨上了马背。

“这次跟着我和徐兄身后一同出征的,还有两百名勇士!”李旭喝了口奶茶,继续说道,“我们两个想分一些财宝给他们,但是害怕厚薄不均,想听听杜尔有什么好注意!”

“什么,你们分财宝给部下?”杜尔诧异得险些被奶茶呛到。草原上没有军饷之说,以往部族之间发生战争,向来是士兵将掠夺来的战利品供奉给上司。虽然通情达理的上司最终会拿出些财物来奖励那些作战有功者,但绝不会出现将属于自己的所有战利品平分给属下的事情。敢这么做的人,要么是得了失心疯,要么是收买人心,图谋不轨。

经过杜尔再三解释,李旭终于明白自己和徐大眼的想法的确非常幼稚。西尔族长那天说的话,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有个理由收下战利品而已。

“弟兄们辛苦,我要把这些东西分给弟兄们!”每个长老在分战利品时都会这么说,甚至为了自己麾下的某个勇士没收到应有的奖赏吵得面红耳赤。实际上,他们从来不会真的把战利品平均分给下属。这是几百年来约定俗成的规矩,就像处死战败者中的德高望重者一样,谁也不会计较其是否合理。

望着一大堆财物,李旭再次发了呆。内心深处,他一直把这些财物与拦路抢劫的赃物等同。偶尔高兴时忘记了,过后想起当日奚人发出的哀嚎,心里依旧不是个滋味。作为一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户人家的少年,阅历和本性使得他做不到把其他人不当人看的地步,哪怕对方是异族或仇敌。

理财的事情杜尔还算拿手,见朋友为了一个荒诞的理由发愁,笑着给对方出主意:“玉器、珠宝的价值,一般人都弄不懂。并且包裹里的东西价值不一,除非你把它们都砸烂了,否则根本没可能给大伙平分。不如拿出几件来跟长老们换羊。但不可以多,给你和徐贤者麾下的每个勇士分两头羊就足够了。太多,反而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李旭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好按照杜尔设计的方案执行。杜尔又建议这种事情他和徐大眼最好别亲自出面去做,找个苏啜部的勇士效果更佳。二人又拎了财宝来找阿思蓝,把代为赠送礼物的事情托付给了对方。阿思蓝也是个爽快人,见李旭说的真诚,从包裹中挑了两件成色还过得去的鸡血石,一条翡翠手链,高兴地去帮着换羊。

李旭和杜尔又挑了些成色好的玉雕送到了萼跌泰和拔细弥家,两家老人正因儿子的阵亡暗中垂泪,见附离如此真心相待,心情多少好了一些,以部属家长的身份,千恩万谢地将礼物收下了。

与杜尔约好了晚上喝酒的时间,并把杀羊和煮肉的事情都交托给了他们夫妻去安排后,李旭又提着包裹去拜访铜匠师父、晴姨和几个曾经照顾过自己的牧人朋友。待将一个大圈子兜完,天色已经渐渐发黑。

几个年轻人在李旭毡包前的空地上架起了火堆,一边喝酒吃肉,一边放声欢歌。最近一战苏啜部损失甚微而缴获丰厚,所以每个人心情都很愉快。李旭心中昨日所受的冲击虽然还没消散,对着一大群年龄相仿,性格开朗乐观的朋友,脸上的笑容也不再那么勉强。

“这次驱逐索头奚人,纯淤部的巴可若族长没有守约出兵,而是找了很多借口推搪。我听说,西尔族长对此非常生气!”酒正酣时,阿思蓝故作神秘地向大伙透漏道。

“巴可若那小子本来就是个表面光的牛屎,娥茹嫁给他,真是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一战中砍掉五个对手的舍脱部勇士哥撒纳偷偷看了看徐大眼,低声嘟囔。

娥茹看向徐大眼时炽热的目光,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其中意味。苏啜西尔联合附近部落攻打仇敌,纯淤部的巴可若没有守约出兵襄助,等于摆明了将来如果苏啜西尔与执失拔争夺汗位,他不会站在自己的未来岳父一边。

所以,无论从娥茹自己和其家族方面来讲,这份婚约都值得重新考虑了。侯曲利、阿失毕等少年英杰都举起酒碗相碰,目光却都偷偷地扫向了徐大眼。阿思蓝今天的话恐怕另有玄机,整个事情的关键现在不取决于娥茹,而是取决于眼前这个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

“眼下和纯淤部闹翻不是个好主意!”徐大眼仿佛没看见大伙目光里的期盼,喝了口酒,冷静地分析道,“距离咱们远的部族不明真相,会认为西尔族长得了势头就翻脸无情。将来苏啜部与执失拔部起了冲突,人心会倒向执失部一方!”

众人都沉默了,徐大眼说得的确是实情。部落与部落之间的联姻,本来就带有浓厚的利益交换色彩,况且娥茹还是西尔族长的掌上明珠,方圆几百里内数得着的美女之一。悔婚的事情很简单,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恐怕苏啜部需要仔细考虑清楚。

“哎!”杜尔端起酒碗,幽幽地叹气。

“哎!”阿思蓝跟着摇头。

烤在火堆上的羊肉油脂一滴滴落下,烈焰升起来,照亮所有人的眼睛。

年轻人心里尘杂少,几口闷酒下肚后,话题就又转到了别处。从各家牛羊的春膘,到徐大眼梦一般的用兵布阵,每提起一件来,都能引发出一阵开心的大笑。

草原上喝酒向来是不醉不休。因为心情愉快,一向喝酒甚为节制的徐大眼今天也破了例,边跟大伙讲着笑话,边一碗接一碗地与众人对饮,很快,他就第一个倒了下去。阿思蓝等人哈哈大笑,继续举碗互敬,直到所有人的身体都开始晃悠,才大笑着散席。

李旭凭酒量再次技压群雄,收了摊子,熄了火堆,仍觉得头脑清醒。看看醉成一堆烂泥的徐大眼,他摇摇头,把好朋友扛上了肩膀。徐大眼并非是因为开心而找人拼酒,性子粗犷的霫人看不出来,李旭却知道朋友心中难过。

“其实,你娶了娥茹,别人还能说什么?大不了咱们跟纯淤部也打上一架!”把徐大眼放在毡塌上,李旭边替朋友准备火盆,边低声劝道。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方圆数百里内的确没有任何部落敢招惹。西尔族长提出退婚,本来就理亏的纯淤部未必真敢提什么异议。

“仲坚,你不懂!”徐世绩睁开惺忪的醉眼,喃喃地说道。

“难道你不喜欢娥茹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什么不懂的!”李旭吹着了火种,一边向火盆中加炭,一边问道。

“徐家娶媳妇,嘻,徐氏家族!”徐大眼冷笑着翻了个身,再无声息。

距离自己的毡包还很远,李旭就看见了从门缝里面透出来的昏黄灯光。有人等的感觉让他感到很温暖,一瞬间觉得自己好像又有了一个家,连草原上料峭的夜风也不那么令人难挨了。

有灯,有炭火,有人烧好了茶在炭火旁边等,自己还奢求什么?李旭微笑着推开了裹着毡子做的小门。应该是野蛮丫头又来了,今天头脑清醒,正好可以跟她把彼此之间需要说的话说清楚。李旭知道自己有些喜欢毡帐内的这个野丫头,但无论是出于做人的本分还是对父母的尊重,都应该在与她成亲之前跟双方的父母打个招呼。自己家不是徐家,母亲一定为自己能娶一个如此漂亮的媳妇而感到高兴。自己的家人也不会像徐氏家族一样,认为迎娶一个异族女子是家族之羞。

期待中的少女却没有出现,炭盆边滚起一个身影,像受惊的羊羔般匍匐在了地上,一边以头叩地,一边哆哆嗦嗦地喊道:“奴婢阿芸参见主人,主人安康!”

这是哪里跟哪里啊,李旭的眉头几乎拧成了一个大疙瘩。“主人?我……”他拼命地揉了揉眼睛,以确定自己没有喝醉眼花。炭盆前的确趴着一个少女,不是陶阔脱丝,而是一个奚族人,从脖颈上的铁项圈和露出半截小腿的羊皮裤上,李旭立刻辨认出了来人的身份。

少女的身子很单薄,因为惊吓过度,脊背还在微微地颤抖着。李旭没有命她起身,她亦不敢抬头,只是把脑门顶在毡垫,哆嗦得像风中的枯草。

“你是什么人?谁叫你来的?”再次确定了自己不是做梦后,李旭蹲下身,低声问道。

头顶上传来的压迫感立刻让少女的身体抖得更加厉害,半裸着的小腿不住向后蹭,每蹭一下的动作又不敢太大,回答李旭的声音里分明已经带上了哭腔:“是晚晴夫人,是晚晴夫人命奴婢来伺候附离主人的。奴婢伺候不周,请主人责罚!”

“你回去吧,我这里不需要奴婢!”李旭叹了口气,低声说道。下午的时候他去给晴姨送礼物,不过是想答谢对方当初高价收购蜀锦的情谊,却没想到收了礼物的晴姨又回赠了一个大活人回来。出身江南望族的晴姨自然习惯了使唤奴婢,可对于自己一个从小习惯生活琐事自己动手的人,毡包里多一个人出来反而觉得分外别扭。

“奴婢不该睡着,请主人责罚!求主人千万别送奴婢回去,奴婢知道错了,知道错了!”少女磕着头,语无伦次地说道。刹那之间,白色的地毡上就见了血。

李旭没想到自己一句话把少女吓成这种样子,赶紧伸手去搀。大手刚刚碰到少女的肩膀,对方的身体突然颤抖了一下,瞬间僵硬成了一个木棍状。

“你,你起来说话,别磕头,我看着头晕!”李旭从少女煞白的脸色看出了她的恐惧,尴尬地缩回手,远远躲了开去。

少女吃了他一吓,反而不敢哭了。哆嗦着,挣扎着站起来,身体靠着毡包,仿佛对面的李旭是一头猛兽,随时会把自己吃掉般恐慌。

“晴姨派你来的?”李旭尽量找了一个能沟通的话题向对方问。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看起来凶恶,能把一个女孩子吓成这般模样。眼前的少女比陶阔脱丝略矮些,但从长相上看年龄应该在陶阔脱丝之上。黑色的头发,苍白的脸孔,如果不是她的手臂看上去略粗些,李旭甚至怀疑自己遇到了一个被人贩子拐带来的中原女子。

“是,是晚晴夫人吩咐奴婢来伺候附离大人!”少女用一种腔调比较怪异的突厥语回答道。看看李旭没有随时扑过来的欲望,将颤抖的膝盖微微直起了一些。

“我不是怪你睡着,我真的不需要伺候!”李旭和气地冲对方笑了笑,露出了一口整齐的牙齿。

少女一哆嗦,扑通一声跪倒,哭喊着叫道:“奴婢可以为主人洗衣服,奴婢可以为主人烧茶,奴婢可以为主人做任何事情,求求你,不要吃我,不要吃阿芸!”

“吃你?”李旭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吃人魔鬼?露一下牙齿也能把女人吓成这个样子!

“阿芸,阿芸不好吃!身体脏,没洗!”少女的神经终于坚持不住了,牙缝里蹦出几个字,身体一翻,晕倒在地毡上。

“我吃人?”李旭把双手放到自己眼前,反复观看。确定了上面没有长出倒刺后,慢慢明白了对方为什么这样害怕自己。

当初自己为活命误打误撞咬死了一个斥候,又为了救杜尔宣称是圣狼赐予了力量。苏啜部为了壮大本族一方的声势,把圣狼赐福的无稽之谈大肆宣扬。而战败后急于找借口的奚部长老们又把这个谣言放大了十倍,反复宣扬。于是,自己就成了一个吃人的恶魔。尽管从去年两族开战到现在,自己只杀死过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倒霉斥候,另一个是对方的族长。

想清楚了事情原委后,李旭颓然坐到了火盆旁。他不敢去掐那个女子的人中,以免真的把对方活活吓死。也不敢靠那个女子太近,省得对方从昏迷中醒来后,再引发更多的误会。一边喝奶茶醒酒,一边想着出塞后发生的一切,李旭突然觉得半年来的遭遇真如一场大梦,每一个瞬间都足够荒诞离奇。

在他饮尽第四碗奶茶的时候,火盆另一侧的少女终于苏醒了。紧闭着眼睛不敢睁开的她哆嗦了好半天,大约终于感觉到自己没缺胳膊少腿儿,才慢慢地向门口滚了滚,一点一点艰难地爬了起来。

“我不吃女人,他们没告诉过你吗?”李旭尽量用平缓的语气问道。向眼前这个少女解释自己不吃人,对方肯定是不会相信的。与其让她活活吓死,不如把自己的食物范围缩小一些。

“没,没人告诉奴婢。”少女贴着毡包壁,哆嗦着回答。昏迷了这么久还没有缺胳膊少腿儿,让她多少有些相信李旭说的是实话。

“我不吃女人,也很少吃男人。只有作战的时候,圣狼才会把它的力量赐给我!”李旭和颜悦色地解释。

少女听李旭的话不像是刻意欺骗,大着胆子向对方望了望,这时她才看清楚了传说中的吃人怪物其实是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少年。对方和气的笑容让她心里稍觉安稳,四肢的动作也慢慢开始自然起来。

李旭叹了口气,不再说话。把少女连夜送走显然是不现实的,此刻西尔家的人肯定早已入睡,另外,自己提出退回二字,少女肯定又要磕头没完。但如何安顿这个少女也让她头疼,自己虽然没有吃人的习惯,陶阔脱丝如果发现毡包里多了一个女人后会不会命令甘罗咬断对方的脖子,可是没有把握的事情。甘罗现在跟陶阔脱丝的感情比所有人都亲密,有时候连自己这个圣狼侍卫的话都没陶阔脱丝的一个眼神好用。

少女见李旭不说话,自己也靠着毡包壁开始发呆。可能是因为还不适应目前这个身份的缘故,她总也想不出能做些什么事情讨好自己的主人。

“这个主人好像没有他们说的那么恶!”少女偷眼看了看李旭,暗自想道。

“明天早上一定把她亲手送回晴姨那里。如果我给她一个普通牧人身份,不知道西尔会不会答应?”李旭看了一眼少女,打着哈欠想。

二人目光在半途中相遇,立刻彼此闪避了开去。少女的苍白的脸色慢慢开始发红,身子又开始哆嗦起来。哆嗦了好一阵子后,见李旭已经开始整理被褥,她慢慢地蹭上前,低声问道:“主人要安歇了吗?奴婢伺候主人就寝!”

“嗯!”李旭背对着少女答道。顺手抄起两条杜尔夫妻送的毛毯递了过去,“我睡这边,炭盆那边给你。夜里冷,炭盆边上热乎一点儿!”

少女手捧着毛毯愣在了原地。做主人的把最温暖的地方让给奴才住,在她自己的家中,少女可从来没这样对待过自己的女奴。

“去啊,愣着干什么?”李旭回过头,见少女抱着毯子又在发傻,奇怪地问道。

“晚晴,晚晴夫人命令奴婢给大人侍寝!”少女见李旭发问,横了横心,咬着牙回答。

“侍寝?”这回轮到李旭发呆了。在中原时,他听说过大户人家给儿子买婢女,白天伺候读书,夜晚用来侍寝的这个传闻,却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混上这种“优厚”待遇!

少女见李旭站直了身体,轻轻放下手中毛毯,跪在了地上,如兰十指颤抖着摸过去,颤抖着去解李旭的腰带。

“不,不必了,不必了!”李旭从震惊中缓过神来,摆着手连连后退,一张黑脸瞬间羞得像紫茄子般。

“看来晚晴夫人吩咐的是真事!”少女见李旭脸红,立刻误会了他的意思,再次叩了个头,柔声解释道:“其实,那件事情很简单。做一次就会,没什么可怕的!”

“陶阔脱丝!”李旭发出一声惨叫。他终于明白下午去送礼物的时候,西尔家的几个女人看见自己时为什么笑得那样神秘。原来大伙把自己当成了天阉。所以晴姨才好心地送了一个女人来陪自己练习男女之事!天啊,难道豪门的习俗是这样的吗?

少女被李旭的叫声吓了一跳,停住手,笔直地跪在了毡榻旁,进也不是,退开也不是,看着李旭,满眼迷惑。

跌坐在毡榻上的李旭欲哭无泪。他没想到自己一番郑重,居然换回了这样的结果。想想西尔家女人怪异的眼神,猜猜小丫头向晴姨告状时恶毒的模样,他抱住了自己的脑袋,在心里默默发誓:“野丫头,明天我一定要你好看!”

一晚上李旭好说歹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阿芸相信自己不需要她的“教导”,并保证不会将她退还给晴姨后,才筋疲力尽地睡去。第二天一早,当他正一边享受着阿芸熬的奶茶,一边琢磨着如何解决眼前这个大麻烦时,陶阔脱丝却自己找上了门来。

看见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子鸠占鹊巢,陶阔脱丝立刻变了脸。那女婢阿芸年龄远比陶阔脱丝大,最是明白这少女心机,见对方脸色突变,立刻跪倒,低声叫道:“奴婢阿芸,见过女主人,祝女主人吉祥安康!”

陶阔脱丝本欲拔刀拼命,听了这一声问候,再瞪起矇眬的睡眼来看清楚了阿芸脖子上的奴隶项圈和赤裸着的小腿,心中怨气立刻烟消云散。诸霫联军一战消灭索头奚部,男女俘虏抓了五六千名,其中苏啜部功劳最大,出兵人数最多,所以分得的战俘数量也最多。像对方这种脖颈被套了项圈的男女奴隶,几乎苏啜部每名战士都能分到一两个。何况李旭在此战中居功至伟,按草原的规矩,苏啜部如果不分给他十个八个奴隶,反而倒是族长和诸位长老处事不公了。更令陶阔脱丝欣慰的一点是,女奴即便受宠,也永远取代不了主人的位置,所以她完全不用为李旭被别人抢走而担心。

“就你一个人吗?怎么没人给你搭建毡包?”陶阔脱丝伸手将阿芸搀扶起来,故作和气地问道。能理解李旭拥有奴隶是一回事,能宽容到让心上人与别的女子总是同住一个毡帐则是远超出少女的心胸之外的另一回事。不把是非曲直弄清楚,少女永远不肯善罢甘休。

“徐贤者说主人不喜欢使唤别人,所以分给主人的其他奴隶都被族长换成了牛羊。奴婢是晚晴夫人送给主人的,说是伺候主人日常起居。昨晚刚来,还没来得及搭帐篷,蒙主人开恩,允许奴婢在门口睡了一夜!”阿芸垂着头,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想想昨夜自己分明睡的是整个毡帐最温暖的火盆旁,偷偷向李旭投过了感激的一瞥。

“哦!”陶阔脱丝微微点头,脸上的笑容更加明朗。既然阿芸是卧在门口睡了一夜,自然和附离这个“笨蛋”不会发生什么。再上下打量了一遍阿芸,偷偷和对方比了比身高和肤色,她心中的自信更满。她从手腕上退下一串银铃,尽量学着大人的口吻说道:“这个赏你了,一会儿我会命人给你在旁边搭一个毡帐。既然你是伺候附离的,我自然不会亏待你!”

几句话说得不伦不类,像是在示威,又像在讨好。女婢阿芸心中暗笑着把银铃接了,再度跪倒叩头。晚晴夫人安排她到李旭的毡包,就是为了让她以过来人的身份指导两个主人男女之事,陶阔脱丝如果好言相待,阿芸自然也决定尽心尽力。如果陶阔脱丝刚一见面就给人下马威的话,那就休怪阿芸在传授“技艺”时故意把李旭向歪道上指引了。

李旭自然不知道片刻之间,两个少女已经交手了十几招,里边的攻守杀伐一点儿不比两军交兵的激烈程度差。本来还在发愁怎么向陶阔脱丝解释阿芸的事,见两个少女突然就熟络起来,根本不需要自己这个毡包的主人圆场,打心底长出了一口气。他正欲请陶阔脱丝就座喝一碗奶茶,好歹也算在自己的毡包里招待过一回朋友,野蛮少女却伸手过来抓住了他的胳膊,不由分说地向毡包外边扯。

“附离哥哥,今天不是说好了出去赛马的吗?我特地从马群中套了匹骏马给你,出去看看你喜欢不喜欢。”说罢,示威般将头靠在了李旭肩膀之上。

李旭登时大窘,外人面前既不敢拆穿陶阔脱丝的谎言,说自己从没约过与她出外踏青,又不敢避开肩膀伤了少女颜面,只好红着脸,任凭陶阔脱丝像草原情侣一样与自己并肩出了家门。

“奴婢恭送主人!”女婢阿芸努力憋住肚子里的笑意,把二人送到了毡包口。部族突遭大变,自己的身份一下从部族长老的孙女、人人呵护的明珠变成了别人的女奴,令阿芸的心痛得已经麻木。待见了两个相恋少年懵懵懂懂的模样,已如死灰的心中多少又见到了些亮光。

“是努力教导主人如何猜女人心思呢,还是不教?”望着李旭和陶阔脱丝的背影,阿芸微笑着想。

毡包外果真拴着两匹浑身上下没有半根杂毛的桃花骢。每匹骏马都配了新漆过的马鞍、镀了锡的马镫,摇头摆尾,神俊异常。

不由分说,陶阔脱丝将李旭推上马背,自己跨上另一匹战马,扬鞭向部落外的旷野中驰去。李旭见对方满脸神秘,以为她要找个僻静之处说二人之事,赶紧纵马跟了上来。

此时草原上正值春暖花开,红的、黄的、紫的、蓝的各色鲜花满眼。马蹄踏在织锦般的原野上,拂面春风中还带着醉人的花香气,天地之间诸般风景,无一处不令人心旷神怡。再衬托着碧蓝碧蓝如水洗过般的天空,隐隐约约飘荡于草尖上的牧歌,不知不觉间,二人已经迷醉于其中,想说的话也似乎都忘记了。

“陶阔脱丝,我,我有话要对你说!”李旭尽情享受了一会儿草原上的风景,终于鼓起了勇气,吞吞吐吐地说道。马蹄声细碎,他的声音又过小,根本没激起对方丝毫反应。

“陶,陶阔脱丝,你慢一点,我有,有话!”李旭知道陶阔脱丝没听见自己的话,正要加大声音重复一遍,马背上的少女却侧过头来,对着李旭大喊道:“快点走,正午之前要赶到月牙湖!”

“那咱们到湖边再说!”李旭心里嘟囔了一句,策马紧紧跟上。奚部被消灭后,这一带的草原已经全被霫族诸部占据,所以跑得再远,也不用担心二人的危险。况且能和陶阔脱丝并辔在原野中疾驰,李旭心中觉得非常快意,不知不觉间希望这种纵马逐风的时间能长一点,再长一点,长到自己厌倦为止。

春风得意马蹄急,月牙湖距离苏啜部虽然远,对两个热恋中的年轻人而言却是转瞬而至。陶阔脱丝放慢缰绳,与李旭并肩围着湖兜了半个圈子,找了湖水看上去最蓝的一处岸边跳下了马背。

“陶阔……”李旭一边下马一边叫道。自一大早出来,野蛮少女脸上的表情就神神秘秘的,连话都不像平时那么多。这种反常的状态让李旭心里感到七上八下,既怕对方按照霫人习俗再弄出什么古怪事情来,又期盼着在春天的旷野间能发生些什么。

“嘘!”陶阔脱丝做了一噤声的手势,制止了李旭啰嗦。从马背上取下一个麻布口袋倒着一扯,倒出来的却是崭新的红铜炭盆和小半袋精制木炭。

“点火!”望着茫然不解的李旭,陶阔脱丝低声命令。

“嗯!”李旭木然地吹燃了火折,整个心乱成了一团。诗经里有过男女在野外相遇,筑巢而居的句子。但十余年的书读下来,李旭早已把那些句子当成了托物言志。眼前少女如花,炭火如酒,四野间春色无边,如果此时陶阔脱丝再有什么异常举动……李旭感觉到自己心中有一种焦灼的渴望在慢慢升腾。

果然,少女在炭盆中的火焰开始发蓝时,红着脸叫道:“你,你转过身去!”

“啊——”李旭下巴差点落到了地上,连忙转身,面红耳赤地听着背后窸窸窣窣的衣服摩擦声,结结巴巴地解释:“陶,陶阔脱丝,你,你对我好,我,我心里,心里其实是明白的!我,我自己也,也非常非常喜欢你……”

“附离哥哥,我知道你喜欢我,否则,我也不会厚着脸皮一再地来缠你!”少女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突然带了几分羞意。

“雪,雪化了,商队……”不知道是因为炭火太热,还是过于紧张,李旭满头大汗,喘息着说道。他想告诉陶阔脱丝,等下次商队来时,自己就托九叔给父母带信,禀明自己与陶阔脱丝的感情。这样,估计下次商队来临,自己就可以娶陶阔脱丝过门。在霫部这些日子,他已经攒了不少牲口、财富,加上苏啜西尔的赠给,自己无法送出的那部分,足够让陶阔脱丝跟着自己离开好杀的霫部,找个安静的地方去衣食无忧地过完这一生。

这些想法虽然好,李旭的嘴巴却没有脑子这么利落,才来得及把商队马上会到来的话说完,身后却传来了“扑通”的一声。

“陶阔脱丝!”李旭再顾不得男女大防,赶紧回头,却见到陶阔脱丝在水面上做了个鬼脸,一个猛子向水底扎去。

“陶……”李旭望着摆在石头上的一堆钗环铃链,心中追忆着方才在水面上消失的一双洁白脚丫,不觉又痴了。

“月牙湖水四季一个温度,冬天看上去冒白烟,夏天时却能把人冻死!”阿思蓝等人当日的介绍又浮现在耳边。猛然想到这一层,他心中旖念顿失,跑到炭盆边,拼命地用嘴巴将火吹旺。

正急得心里火烧火燎般时候,水面上突然泛起了一串涟漪。陶阔脱丝那一头白中透金的长发率先从湖中露出,紧接着,是一张冻得白中透青的脸,痴痴的目光看了看李旭,感动地叫道:“傻瓜,炭吹不旺。我马上就回来,你别担心!”

说完,少女长吁了一口气,又消失在淡蓝色的波光深处。

在中原时,李旭只在庄子前的小河里边扑腾过几下,水性甚差,游泳技能仅限于狗刨,所以无论此刻陶阔脱丝在湖中做什么,他都只有在岸边干着急的份儿。等着,等着,好不容易盼到陶阔脱丝再度于水面上露头,赶紧把手拢在嘴巴边上大声招呼对方上岸。

“傻附离,不要担心,我曾经在这个湖中游过很多次!”少女冲着李旭扮了鬼脸,一低头,又潜了下去。

“水中冷,小心些!”李旭冲着水面上的涟漪徒劳地喊了一声,又开始了新一轮漫长的等待。

这下足足等了半炷香时间,陶阔脱丝才再度将头探出了水面。双唇已经冻成了青黑色,面孔也因为湖水的寒冷而愈发苍白。但却有一份真实的笑容绽放在如此苍白的脸上,仿佛拣到了什么珍宝般,少女笑着冲李旭喊道:“附,附,附,附离,绳,绳子!”

李旭被那冻僵了的声音吓得心慌意乱,以为对方是戏水脱了力,没有办法游回岸边。赶紧顺着陶阔脱丝示意的方向回头去找,在二人的坐骑背上,果然各自挂着一大团绳索。他三步并做两步冲过去,解下其中一根,一头拎在手中,另一头奋力向少女抛去。

“笨,笨附离,把两根绳子结在一起!”少女在水面上瑟缩着,上下牙不断碰撞。

“哎,哎,你快些上来!”李旭心疼地喊。此番也顾不上男女大防了,只觉得瞪大眼睛看着陶阔脱丝爬上岸边来才能安心。

“快,接绳子,水里冷!”陶阔脱丝不断扑腾着,哆哆嗦嗦地喊。

李旭拗她不过,只好将两根绳索接成一根,自己握住了绳索的最末端。陶阔脱丝留给他一个冻僵了的微笑,牵着绳子的另一端再度快速潜了下去。李旭看得心惊肉跳,不知道古怪少女到底想干什么,心中只盼望这次是最后一回下潜了,千万别再弄出什么花样。不知道又等了多长时间,一炷香,或几百年,直到握着绳子的手臂都开始发软,水花突然一翻,全天下最美丽的脸孔终于又探出湖面。

“拉!”陶阔脱丝已经冻得说不出话,一面奋力向岸边游着,一面比比划划地示意。

李旭用力扯动绳索,初时手上觉得空无一物,到了后来绳索绷直,又觉得仿佛有千斤重负系在绳子另一端,用尽全身力气才能扯得其动上一动。

少女爬上岸,牵过一匹马,将绳索末端套在了马脖子上。然后拉住缰绳,死命将战马朝远离岸边的方向扯。战马唏溜溜一声长嘶,四蹄绷了个笔直,二人一马齐心协力,终于让长绳一寸寸向岸边回收,一寸、两寸,沙岸上脚印串串,慢慢靠向了炭盆。突然,水面上腾起一股巨浪,一团黑乎乎的物体跃将出来,被绳索快速拖上了堤岸。

“成了,我知道湖底一定就有!”陶阔脱丝大叫一声,缓缓软倒在了草地上。

李旭顾不上去看绳索另一端系的是什么宝贝,赶紧跳到少女身边,解开长袍子,把冻僵了的陶阔脱丝抱在了怀中。少女的身体一震,立刻变得僵直,紧接着不由自主地开始哆嗦。被湖水浸透了的小衣将彻骨寒意一波波散入李旭怀中,不断换回来的,却是少年男子身体上特有的坚定和温暖。

李旭抱着冰块一样的陶阔脱丝,心中无一丝尘杂。尽管陶阔脱丝下水时只穿了贴身小衣,被水浸透后那层薄薄的衣衫已经遮不住任何春色,但他却不敢涌出任何轻慢之意。只是用力抱着对方,惟恐一松手,上苍赐给自己的宝贝就化作一场春梦散掉。此刻,那长索另一端系着的“宝贝”他已经看得清楚,那是一块二尺多长,半尺多宽,锈迹斑斑的黑色石头。

是星星铁,草原上牧人眼中的至宝!有的人在草地上寻觅经年,也凑不齐一把刀分量的无价之宝!数百年来,附近所有草场几乎都被人找遍了,却没有人想过到寒冷的湖面下碰一碰运气。聪明的陶阔脱丝想到了,所以她才带着炭火,在阳光最明媚的时刻来到月牙湖畔。

想想刚才陶阔脱丝解衣服时自己心中那些旖旎想法,李旭就觉得面红耳赤,暗骂自己枉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却把如此真诚的情义总向歪里想。在如此真实的情义面前,什么世俗礼教,什么男女大防,统统可以去见鬼。“她是真心真意地对我好,所以我也要真心真意地对她,绝无半分辜负!”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怀中僵直的少女身体慢慢开始变软,颤抖的感觉不再,代之的是一股冰雪消融般的温柔。李旭缓缓地低头,正看见陶阔脱丝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二人目光相遇,少女立刻红霞满脸,眼睛紧紧闭住,长长的睫毛却颤抖出了人间最美妙的韵律。

轻轻地低下头,李旭将双唇碰在那双睫毛上。不用人教,这是他出于本能的表达方式。少女的身体再度僵硬,仿佛寒意未散尽般颤抖不止,鼻孔中的呼吸也瞬间沉重,喷在李旭脸上热浪滚滚。

李旭抬起头,对着那双娇艳的双唇吻了下去。七分紧张,两分温柔,一分幸福的感觉瞬间涌遍全身,他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头脑中传来阵阵晕眩,紧闭的双目中却看到了万丈阳光,那阳光是如此绚丽,令草原上的春日黯然失色。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旭缓缓地抬起头。他感觉到自己瞬间长大了,瞬间变得强壮无比。哪怕是草原上的暴风雪突然而至,他亦可挺直身躯,给怀中人一个无风、无雪,世界上最宁静、最温暖的栖息之地!

“附离哥哥……”怀抱中的少女梦呓般地叫。可能是因为受寒或者其他缘故,她的鼻孔仿佛有些堵,声音听起来带着尾音,萦萦绕绕。

“嗯!”李旭梦呓般地答。仿佛也受了些寒,声音低沉若磁。

两匹战马受不住这般甜腻的声音,四散奔逃。一匹因为没有负荷而远遁,另一匹却因为拖着一块巨大的星星铁而无法撒开四蹄,只好向前挣扎了几步,趴在了地上,把耳朵埋进了草丛中间。

“附离哥哥,你是不是嫌我出身胡族?”少女叹息般幽然相问。

“不是,绝对不是。我李旭对长生天发誓,如果……”李旭赶紧举起右手大叫,方欲赌咒,一根春葱般的手指却轻轻地挡在了他的双唇之间。

“傻瓜,不是就不是了,干什么要发誓呢?我又不是不相信你!”少女笑面如花,陶然地说道。

“我,我只是……”李旭心中又是感动,又是甜蜜。想了一下,终于鼓起勇气说道:“按我们中原的习俗,如果喜欢一个人,必须先告知双方父母。然后男方请了媒人去提亲,待女方父母允许后,才能在众人面前接受长者祝福,然后才能,才能入洞房行周公之礼!”

李旭突然间加大的声音,将心中所有想说的话都说了出来。他不想再隐瞒,也不想再逃避。他要让陶阔脱丝知道,从第一眼见到她起,自己就喜欢上了对方。真心地喜欢,也知道她的一片心意。所以,待禀明父母后,他要堂堂正正地娶陶阔脱丝过门,堂堂正正地让她做自己的新娘。

“傻瓜,谁答应做你的新娘了!”陶阔脱丝虽然不明白周公之礼是什么意思,从李旭涨红的脸上却也猜到了些大概。胸口的担忧尽散,甜蜜和幸福的感觉将所有空白之处紧紧填满。她笑骂了一句,轻轻垂下了头,从脖颈到耳根尽是一片霞光之色。

“我从来没嫌你是胡女,就像你从来没嫌我是汉儿一样。我先前,只是对你的尊重!”李旭低头啄了一下粉红色的脖颈,在少女耳边说道。

少女的身体愈发柔软,春雪一般“融化”在李旭胸口,一动不动。半晌,才换了个更舒服的依靠姿势,紧闭着双眼追问道:“那,那麻子叔,疤瘌叔他们,他们为什么没有成亲,就,就……”

说到后来,因为害羞,声音已经细不可闻。

“他们那是露水夫妻,做不得真的!”李旭叹了口气,低声向陶阔脱丝解释。眼前却瞬间浮现出徐大眼酒后那失落的模样。娥茹对徐大眼的感情,恐怕也如陶阔脱丝对自己这般炽烈。可若她知道徐大眼是因为家族名誉而不肯相娶,不知道她会有多伤心。

“什么是露水夫妻?”陶阔脱丝低声追问。她的汉语师父是晴姨,对于一个大家豪门女子来说,露水夫妻这个词,想必是从没在异族面前提起过。

“就像草尖上的露水,只在夜晚存在,天一亮就被日光晒干,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李旭想了想,用陶阔脱丝能理解的话打了个贴切的比方。在中原,这种行为见不得光,所以他的话中不知不觉间已经带上了轻蔑味道。

“露水夫妻,这个词真美,你们汉人就是聪明,能造出这么有意思的词来!”陶阔脱丝根本没感觉到词汇中的贬低之意,在李旭怀中扭动着身体,对露水一词悠然神往。

对相恋的人来说,时间总是过得太快。当李旭与陶阔脱丝从月牙湖畔返回苏啜部营地时,天色已经擦黑。无数个火堆点在营地正中央,远远看上去就像星星在草尖上滚动。火堆旁,远远传来牧人的歌声,有对长生天的歌唱,更多的是对男女情愫的直接表白。李旭和陶阔脱丝对望了一眼,又快速把目光避开去。甜丝丝的感觉在各自的心头荡漾,仿佛呼吸的风中都充满了花蜜的味道。

“你们可算回来了!”正带领着族人在营地外围巡视的阿思蓝看见李旭,跑过来低声抱怨。按照常规,陶阔脱丝一定会跳起来回敬一句:“谁要你管!”可今天,众人等了半晌却没听见小蛮女的动静。大伙奇怪地瞪起眼睛,发现陶阔脱丝的脸色红红的,目光中竟带着一种别样的温柔。

“原来,草原上的花开了!”有人促狭地说了一句,立刻引来了一大串哄笑声。陶阔脱丝的脸色更红,猛地一夹马肚子,冲开众人,向自己家的方向落荒而逃。

“看来附离大人不但刀法好,骑射也好!”阿思蓝跟着调笑了一句,策马挡住了李旭的去路。他和妻子平时没少被陶阔脱丝这个小恶人“欺负”,此刻得到机会,岂能不抓紧时间一雪前仇?

李旭被众人笑得两耳发热,偏偏又不能像陶阔脱丝那样纵马走开。只好瞪大了眼睛,装做对阿思蓝等人的突厥话似懂非懂状。待众人笑闹够了,才拱了拱手,低声问道:“阿思蓝大哥找我有事情吗?怎么今天部落里点了这么多火堆?”

“你的族人来了,西尔族长正在设宴招待他们。舍脱部、必识部和达喜部的勇士还没走,所以大伙正好凑在一起吃烤羊。春天的羊刚抓上膘,正是鲜嫩的时刻!”阿思蓝笑着向李旭介绍。去年正是商队的到来给苏啜部提供了会盟其他霫人诸部的契机,这次众人再次来临,苏啜部自然要竭尽所能地招待。况且这些人都是附离和徐贤者的族人,诸霫牧人爱屋及乌,也会对商队表现最大的善意。

“九叔吗?太好了!”李旭狂喜地叫道。今天真的是万事如意,才与陶阔脱丝有了终生之约,九叔就带着人赶来了。自己回毡包里写一封家书托他带回去,估计用不了多久……

“你的族人长相都一样,我认不清谁是谁!”阿思蓝苦笑着承认。在他们眼里,几乎所有汉人长得都差不多。在一起混得像李旭和徐大眼这样厮熟的,阿思蓝自然能分清楚二人之间的差别。像九叔、张三等只有数面之缘的,在霫族男人记忆中几乎是毫无差别的同一张面孔。

“你快去吧,徐贤者和族长的弟弟苏啜附离带人去和东边的契丹人缔约了,要小半个月才回来。你的族人方才还在四处打听你们的住处呢。”侯曲利上前推了李旭一把,笑着说道。

“谢谢阿思蓝大哥,谢谢侯曲利兄弟,咱们改天喝酒!”李旭拱手与众人道别。族人这个称呼让他感觉非常温馨,虽然上次旅途中曾经留下过很多不愉快的记忆,但时间久了,这些不愉快的记忆就被慢慢淡忘,心中剩下的仅仅是乡音的亲切和对故园的眷恋。

一缕若有若无的乡愁包拢了李旭,他不断地催促着坐骑,希望能在最短时间内与那些熟悉的面孔相遇。然而,火堆旁的脸孔却让他有些失望,九叔不在,郝老刀不在,甚至连令人讨厌的杜疤瘌都没有出现。接连走过了三四个围满了陌生面孔的火堆后,他终于看到了几个旧日相识。

“旭……李大人,您可回来了。族长正和我们谈论您的功业呢!”张三大笑着从营地中央那个最大的火堆旁站起,以比篝火还炽烈十倍的热情向李旭喊道。

“见过李大人!”几个熟悉和陌生的商贩同时起身,向年龄不及他们一半的李旭郑重施礼。

“李大人?”李旭长这么大,还没有长辈给自己施礼的经历,所以在一瞬间的表情非常不自然,整个人也觉得晕晕的,好像刚刚被灌了十几皮袋马奶子酒。

仔细想了想,才明白李大人指的是自己,他赶紧从马背上跳下来,一边向众人还礼,一边叫道:“张三叔,麻子叔,你们这是干什么?折杀晚辈了,折杀晚辈了!”

“应该的,应该的,李大人在苏啜部所建立的功业,我们听了都觉得脸上光彩!”王麻子上前几步,抱着李旭的双肩说道。

“哪里有什么功业了!麻子叔千万别这么说。九叔呢?怎么没看到他的身影?”李旭轻轻地将身体挣脱,向众人追问。张三和王麻子等人过分的热情让他感觉到十分不习惯,如此虚伪的客套对他而言,还不如当年路上那“倒霉小子”的呵斥来得更实在。

一句九叔,缓解了所有尴尬。众人听得李旭发问,立刻紧紧地闭上了嘴巴。直到被李旭追问不过了,张三才垂下头,以极低的声音说道:“九哥遇到点儿麻烦事儿,这次没能来。具体如何,咱们待会儿去你的毡包里说吧。令尊托我带了家书给你,待与族长大人应酬过后,我亲自送到你的府邸!”

令尊、族长大人、府邸,李旭听着这些一个比一个别扭的词汇,心中仅剩的一点高兴也被冲得烟消云散。九叔没来,自己和陶阔脱丝的事情交给谁回禀?准备带回中原的银器交给谁捎带?张三不是可靠之人,从他前倨后恭的行为就可推断出其品性。其他人呢?老色棍王麻子难道可以信任吗?

李旭心情不好,这场酒自然吃得寡淡。没有九叔这个宽厚大气的头领,众商贩们好像也失去了很多精神头儿,吃了小半头烤羊,便相继放下了切肉刀。西尔族长见商贩们不像上次一般喝得爽快,以为他们是因为旅途过于劳累了,所以也加快了宴会过程。众人约好了开集时间,又说了些不相干的客套话后,便宣布散席。

此番到来的商队规模远远超过了上次九叔所带的那支,张三的约束能力又远远小于九叔。众商贩们挨挨挤挤,为了储货位置和毡包好坏争执不休。李旭陪着苏啜部的牧人们忙了小半夜,才把大伙都安顿了下去。在帮商贩们摆放行囊时,他惊诧地发现,除了徐氏家族几个伙计带的是纸张外,几乎每个人的货物都以蜀锦为主。而牧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茶叶、麻布等,供货者却是寥寥。

“唉!”李旭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是自己和徐大眼两个去年卖蜀锦发财的先例导致了这次商贩们的一致行动,只是如此一来,大伙必然会失望而归。以他半年来对部落的了解,并不是每个牧人家都为女人买得起蜀锦。阿思蓝、杜尔、陶阔脱丝等人自然不在乎几串银铃,但他们都是年轻一代中的俊杰或长老的亲戚,部落中数得着的富户。对于大多数普通牧民而言,男人皮甲外的铜铃和女人手上的银链几乎是代代相传之物,那是他们儿子的聘礼或女儿的嫁妆,只有那么几件儿,不到万不得已,很少有人肯将家族的荣誉卖掉。

“附离大人是担心九哥吗?我知道大人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老孙能交上你这么个朋友,也算他没白在这条道上走这么多年!”一直尾巴般跟在李旭身边忙碌的王麻子听见了李旭长长的呼吸声,咧着嘴巴问道。

“是啊,九叔到底遇到什么事情了,怎么连行商都分不开身?”李旭点了点头,担心地问。整个商队中,孙九几乎是惟一对他和徐大眼友善的长者。在李旭的心里,早已把这个豪爽、大气而不失智慧的老者当作了自己的亲人。

“唉,附离大人啊,您是个有远见的,知道今后要发生什么,所以才留在苏啜部过冬,给自家买的马匹也是没人看得上的驽马。我们这些没眼力架的,当时还偷笑您迂!”王麻子长叹一声,不着边际地说道。

“怎么了,难道是卖马赔了本吗?九叔呢?他好像只买了两匹马啊,并且他当时出的价钱也不高。”李旭停住脚步,焦急地问道。跟王麻子说话太费劲,此人似乎从不知道重点在哪里,总扯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不是趁机挤对人,就是拼命拍马屁。仿佛不这么做,就不足以证明他是真正的王麻子。

“要是赔了,还好说。是让人给抢了啊,让官府给抢了!附离大人啊,还是您聪明,整个商队,官府就没看上您家那两匹马。剩下的,作价七百文官收,给的却不是钱,而是折成了陈谷子,让我们回乡去领。附离大人啊,您说,这不是明着抢吗?”王麻子揉了揉眼睛,声音已经有些哽咽。

“老麻子,你又喝高了,满嘴说胡话了吧?”一个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打断了王麻子的哭诉。李旭皱着眉头转过身去,看见张三带着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晃晃悠悠地向自己走来。

王麻子听到了张三的呵斥,立刻止住悲声,一边轻轻抽了自己两个嘴巴,一边自责道:“看小老儿这张臭嘴,看小老儿这张臭嘴,一喝了酒就没有把门儿的,一喝了酒就满嘴跑舌头!”

“行了,行了,麻子叔,您爱说什么说什么。出了苏啜部,没人还记得您说过的话!”李旭有些愤怒地拉住王麻子的手腕,大声命令。

张三何等精明,见到李旭不快,赶紧上前几步,先唱了个肥喏,然后低声说道:“令尊托小可带了一封家书给附离大人,孙九哥也捎了个口信给大人,大人在苏啜部地位显赫,却为我等忙碌,真是折杀我等了!”

客套的话让人头皮发麻,目光却黄鼠狼一般四下猛扫。李旭见到张三如此举动,亦明白了他制止王麻子说话,是怕此处人多嘴杂,将来招惹麻烦。他无奈地摇摇头,向张、王二人发出了邀请:“三叔和麻子叔千万别客气,我可不是什么大人。我的毡包距此不远,二老可否赏光到毡包中坐坐?”

“不胜荣幸,不胜荣幸!”张三得意洋洋地四下看看,故意把声音抬得老高:“附离大人相邀,是小老儿的荣幸。咱们当年共闯塞外的情谊,小老儿什么时候都铭刻于心的!”

众商贩方才与牧人们喝酒时,已经知道了李旭是部落中的贵客,族长西尔的未来女婿。此刻听见张三和王麻子被邀请到附离大人的毡帐喝茶,立刻将羡慕的眼光投射了过来。李旭被众人眼中的羡慕盯得浑身不自在,四下拱了拱手,然后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坐骑。张三、王麻子和两个陌生少年赶紧跟上,在众人复杂的目光里走向部落的核心位置。

女奴阿芸还没敢休息,见毡包里来了客人,赶紧上前倒茶。张三和王麻子见李旭已经可以使唤奴婢,更是羡慕不已。一个赞叹附离大人有见识有运气,另一个则自我标榜和李旭父亲的交情好。乱了半炷香时间,才终于从怀中取出了精心收藏的一个厚纸信封。

“这是令尊托付小老儿交给附离大人的,大人请查验上面火漆!”张三双手捧起信封,恭恭敬敬地举到李旭面前。

“三叔,这里没外人,您还是叫我旭子好一点!”附离大人四个字,李旭听得实在别扭,一边接信封,一边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那怎么成,那怎么成!当初是小老儿见识短,才敢自居长辈。您现在是苏啜部的大官儿,我们能进您的毡包喝茶,已经是高攀,又怎敢再自命为长辈!”张老三连连摆手,客套道。

王麻子和两个少年也随声附和,李旭没办法,只好由他们乱叫。反正附离只是自己的突厥名字,算不上什么官职。至于大人二字,就当没有听见。

众人都在,他也不方便读信。借着打水的由头把阿芸支开,然后低声问道:“三叔,麻子叔,这里已经没有了外人,九叔到底遇到了什么麻烦?我能不能给他帮些忙?”

“附离大人啊,您是个有心的。九哥他如果看到了,也会觉得感激。这个忙,恐怕谁也帮不得!”张三叹了口气,说道,“上次托您的福,大伙都赚了些钱。不知道是命中注定还是被冲昏了头,每个人都买了高头大马。本想着回乡去威风威风,咳,哪知道命里没有终归无……”

“是啊,我们命贱,不该学人家那么摆阔!”王麻子摇着头插了一句。

两个老商贩你一言我一语,终于把九叔的遭遇说了个大概。原来众人得了好坐骑襄助,回中原路上甚为顺利,不到二十天已经到了渔阳郡。正当大伙骑着骏马拉风的时候,官差却突然拦住了整个商队。

孙九等人以为自己没打点周全,赶紧上前赠送孝敬。谁料到官差们却不吃贿赂,而是拿着郡守大人的手令,告诉所有商贩,按朝廷最新圣旨,边塞骏马一律官买。给每匹骏马打了张七百文的纸条,命令商贩们回乡找地方官领钱,随后就要把马匹强行拉走。众商贩求了又求,最后搬出了虎贲铁骑的步校尉出面说情,官差老爷们才把马价涨到一吊钱,并答应给商贩们三天时间重新购买脚力,三天之后,所有被官府看上的坐骑必须被主人牵了自行到衙门交割。

民自古斗不过官,大伙也只好认命。一边想方设法收购驴、骡等畜生替骏马驮货,一边将大部分皮货就地甩卖。如此一来,收益比预计的折损了一半。好在众人此行的红利足够多,才勉强保住了本钱。

随后大伙就各自回乡,孙九去易县替李旭捎了趟货,回乡的时间就拖延了三五日。到了家乡后,县令却不肯按官府白条上的价格支付其马钱,只是付了百十斗陈谷子顶账。孙九恼怒官府失信,拒绝收谷子,拿着白条到郡里讨说法。结果还没等走出县界,就被差役们以偷羊的罪名给锁了回去。

“这,这不是栽赃陷害吗?”李旭从来没听说过如此离奇的故事,愤怒地说道。

“岂止是栽赃,孙九他这么多年行走塞上,谁见过他贪过别人一文?他们分明是想要九哥的命啊!九哥家里多少也有几头羊钱,他的两个女婿凑了钱去县衙门赎人,县太老爷却说他以民告官,有伤风化。非但不肯放人,还要治孙九一个充军的罪名!”张老三摇头,不住叹息。

“这天杀的狗官!”李旭气得长坐而起,伸手就去摸刀。手掌摸到了腰间的革带上,才猛然想起来自己是在塞外。如果回了中原,恐怕连靠近衙门口的资格都没有。那个狗县令显然是准备置孙九于死地,出钱赎买的方法已经行不通,而中原官场上,自己好像没一个熟悉的人。徐大眼家里倒是有些门路,可徐大眼去与契丹人交涉,人在千里之外。等他回来想办法,恐怕九叔早已遭遇不测了。

“原来,我依然一点力量都没有!”孙九只是偶尔得罪了官府,就落得如此下场。父亲让自己以经商为名出塞避祸,一旦被官府追究了……李旭的手颤抖着,脸色慢慢苍白。

“附,附离大人,您和步校尉有些交情。所以咱们这次出塞,就,就想请您给步校尉去封信,让他老人家想办法救,救一救九哥。官对官的事情,怎,怎么也比民对官好糊弄些!”整晚上说话词不达意的王麻子终于口齿利落了一回,结结巴巴地劝道。

在李旭心中,早已把孙九当作了自己的一位亲人。听王麻子说事情尚有转机,休说是写一封信,即便是要他亲自跑一趟渔阳,也是千肯万肯的。他当即出帐找来纸笔,准备托步校尉救人,待把墨蘸饱了狼毫,才猛然想起来自己居然连步校尉的名字都未曾问过。

“步将军名讳单一个兵字,小老儿归家途中曾经打听过!”王麻子做事倒有几分眼色,见李旭提起毛笔迟迟不写,立刻猜到了他不记得步校尉的名字。另一边的张三闻言却变了脸色,如果李旭当日连对方名字都没问的话,交情想必也是泛泛。以萍水相逢的交情去求人家出头,恐怕步校尉不会有太多闲工夫。况且以虎贲铁骑校尉的身份去过问地方政务,本来也不能算作举手之劳。

李旭跟在徐大眼身后历练了这么久,早已不似当日出塞时那般毫无心机,见张三突然间冷了脸,知道他是为九叔的未来担忧。他笑了笑,放下笔,低头从屋角的木箱子中掏出了一只玉樽摆到了桌案上。

“不知道这一只酒杯,可否让县令大人的火气小一些?”李旭一边继续修书,一边问。

“那,那,那自然会,会消,消些怒气!”张三被玉的颜色晃得两眼发直,结结巴巴地回答。他知道李旭在苏啜部地位不低,却万万没想到半年不见,一个懵懂少年突然间变得如此有钱。官场上的事情,向来是哪里不抹油哪里不转动。有这样一个玉樽送上去,甭说是买通县令放孙九一马了,就是买通郡守大人向县令施压也足够了。

“九哥就是太,太相信那些当,当官的!”王麻子吞了口唾沫,叹息道。一个玉樽,足够上百头羊的价。九哥如果去年不非和官府斗气,大伙分了玉樽,今后都可以回家养老了。现在可好,两匹马钱没讨回说法来,上百头羊又倒贴了进去!

“王叔,你的货全部折给我。明天一早,就麻烦您和徐家大伙计二人赶回中原去,把这封信交给步校尉,然后,用这只玉樽替九叔打点!”李旭放下笔,一边吹纸张上的墨,一边说道。

把九叔的救命钱交在王麻子手里,他实在不放心。但眼下也没有什么人可托,只好让徐家的伙计监督着王麻子行动。徐大眼和自己结义的事情,徐家的长者已经知晓。借着好兄弟这个靠山狐假虎威一番,想必伙计们也不敢不从。

这已经是明显的不信任了,王麻子立刻黑了脸。但他又不敢向李旭发作,只好强压着火气答应下。李旭看了看对方的脸色,知道自己的小心思已经被人猜透,摇摇头,又笑着补充了一句:“您老放心,货物交给我来卖,绝不会赔本。我这里还有些金银,待您救九叔脱了难,我必然会感谢您的好处!”

说完,信手把自家存放金银的储物箱盖一掀,露出半箱子的黄白之物。

“为九哥尽力,也,也是应该的。你,你还小,这些钱应该,应该攒,攒起来,说,说媳妇!”王麻子的喉咙拼命移动着,话已经说不成句子。箱子里的宝石、金玉随便拿出几件,都够他半生衣食无忧。李旭今日既然许诺了大伙分账,将来当着孙九的面儿,即便是反悔,也会拿出一部分来虚应故事。而有了其中一两件宝贝,谁还千里迢迢地在塞上吃这风霜之苦,找大城闹市盘个门脸,后半生都能吃香的,喝辣的……

李旭又拿出了几件银器,交给王麻子作为路上的盘缠,喜得麻子叔眉开眼笑,把刚才的得罪之处全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待敲定了所有细节后,王麻子收起了信和盘缠,抬手把两个跟班的年轻人拉到了李旭面前。

“这,这是老张和小老儿的犬子,您的两个侄儿,想,想在塞上讨口饭吃。拜托,拜托李,李大人照顾!”王麻子一边向李旭拱手,一边解释道。

“见过李叔!”两个比李旭大上好几岁的年轻人立刻下拜,一口一个李叔,亲热无比地叫了起来。

李旭早就注意到跟在王麻子身后的两个年轻人,一直以为他们是张三和王麻子雇佣的伙计。猛然间大了对方一个辈分,登时闹了个措手不及,他赶紧向旁闪身,一边伸手搀扶对方,一边连称不敢。

张三见李旭神色尴尬,怕他不肯收留,立刻上前祈求道:“李,李大人,小老儿知道自己对不住你。可小老儿就这么一个儿子,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官府拉到辽东去。您,您就行行好,让他们跟着您在霫部混口饭吃吧!”说完,撩起衣服便欲下拜。

王麻子见张三说得凄凉,也冲上前跪倒磕头。李旭搀了这个,拦不住那个,只好硬着头皮把此事答应下了。如今他已经算个小财主,养活两个闲人也不费什么力气。况且有了这两个年轻人在,麻子叔替九叔奔走也会更尽心尽力些。

“我早就说过,旭子,不,李大人是个厚道人!”王麻子见李旭答应留下自己的儿子,眉开眼笑地说道。李旭当日为什么放着书不读而出塞从事贱业,他和张三早已推测了个清清楚楚。今年边塞诸郡已经开始大肆征兵,把孩子送到塞外躲避的确是小户人家的最佳选择。况且自己的儿子远比李旭机灵,人家能半年内飞黄腾达,自己的儿子数年后少不得也弄个富家翁做。

“犬子不懂事,还请李大人费心。你是他们的长辈,该收拾他们就收拾,千万别手软!”张三见的世面比王麻子多,说出的话也更有条理。

李旭知道人家赖定了自己,只好笑着把照顾两个年轻人的事情应了。五个人各怀心思地说了几句闲话,阿芸又进来添茶。张三和王麻子彼此用目光打了个招呼,站起身说道:“时候已经不早了,咱们不能再打扰大人休息,回去吧,明天好忙九哥的事!”

“明天一早,我会给麻子叔准备好快马!”李旭站起身,打着哈欠回应。不到半个时辰的交谈,竟然令他感觉比打了一场恶战还疲惫。

待毡包中又只剩下了阿芸和他两个,无力的感觉才再度从四肢百骸涌上心头。“官府没有那么差劲!”这是半年前九叔信誓旦旦跟他说过的话。当时老人还劝他不要留在塞外,待征兵风声过去后早日返回中原。可如今,王麻子和张三的后辈也跟着逃到了塞外来。中原那个家近期显然是归不得了,而苏啜部……想想当日苏啜附离给俘虏割喉放血的情景,李旭浑身的毛孔就开始发紧。

“主人,您要安歇吗?”阿芸将火盆向李旭的脚边挪了挪,怯怯地问。眼前这个少年并不像传说中般可怕,甚至在某些方面比草原上的男人还温柔,经历了昨夜一场风波后,她清楚地明白了这一点。但对方毕竟是她的主人,无论怎样温和的主人发了怒,对奴隶来说其伤害力都绝对不亚于一场暴风雪。

“睡吧!明天我找人给你起一顶毡包!”李旭心不在焉地答应了一声,倒头栽于毡榻上,胸前被硬硬地硌了一下,才想起还有一封家书尚没有读。借着昏暗的酥油灯光扯出信纸,他看见父亲那生硬亲切的字迹。这种家书历来都是一切安好之语,父亲和母亲即使遇到任何危难事都不会说出来让远在千里之外的儿子担忧。偶尔流露出几分思念的味道,也很快被要他闲暇时尽量多读些书的激励之语冲淡了。倒是对于孙九的遭遇,父亲和母亲都非常关心,一再叮咛李旭如果力所能及,定然要想尽一切办法。

“我一定尽早回去!”把信盖在胸口上,李旭默默地想。夜色已深,四肢百骸无一处不酸痛,他却无法尽快睡着。野蛮蒙昧的苏啜部,对自己情深意重的陶阔脱丝,温馨却无法归去的家,交叠在一起,让他辗转反侧。

阿芸静静地卧在炭盆边,听着不远处那个少年的粗重呼吸。此人是苏啜部的大贵人,除了族长、个别长老外,全部落几乎没有任何男人比他的地位尊贵。这一点让初为奴隶的阿芸多少感到有些安心。按奚部的人生经验,跟在一个强大主人身后的奴隶远比跟在弱小主人身后的奴隶安全,所以短时间内她不必再为自己的生命而担忧。但他太年轻了,年轻得根本预料不到眼前可能出现的风雨。如果不提醒他,将来自己难免也要跟着受很多牵连。

已经成为奴隶的阿芸不指望自己还能恢复往日的地位,只期待能平平静静地活下去,忘掉当日的那场杀戮,忘掉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一切。

“阿芸,你睡着了吗?”猛然间,毡榻上的李旭低声问。

“没,没睡着!”阿芸的身体立刻僵硬起来,颤抖着声音回答。好心的晚晴夫人交给了她一个任务,同时,也给了她一个改变自己身份的机会。如果主人需要……

阿芸感到火盆突然热浪滚滚,浑身上下的血液也开始燃烧。她知道自己期待着什么,她不想掩饰身体的任何渴求。

“你,你恨我冲进你的部落吗?”毡榻上,传来李旭的翻身声,还有幽幽的问话。

“恨?”阿芸愣住了,热情立刻无影无踪。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这样的话,脖颈上的奴隶铁圈已经剥夺了她恨的权利。从戴上这个铁圈的那一刻起,她已经甘心接受长生天赐给自己的命运。

恨吗?父母、兄弟、姐妹,无数倒在血泊和火光中的族人。梦魇一般的记忆中,一个手持弯刀的人,将族长砍于马下。

“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毡榻上传来的声音带着几分祈求,仿佛在期待着某个答案。

“这是草原上的规则,尊贵的附离大人!”阿芸擦了把嘴唇上的血,非常老到地回答。

早上起来,阿芸在李旭眼中看见了深密的血丝。那困惑而迷茫的目光绝不应该出现在一个不到十五岁少年的眼中,在草原上,即使比李旭大十岁的人目光也不会像他那样深沉,深沉得令人心痛。这让阿芸多少感到有些负疚,但负疚的感觉很快就被一丝丝报复的快意所取代。“是他摧毁了索头奚人的斗志!”奴隶少女快意地想,洁白的牙齿不觉又碰在昨夜的伤口上,泛起一丝丝温柔的痛。

“你准备些奶酪,下午我请人帮你起毡包!”李旭的声音却不像阿芸想象得那般虚弱。经过了一个不眠之夜,他仿佛又长大了几岁般,连说话的腔调都带上了几分成年人的平静。

晨光中,少年的肩膀显得很宽,脊梁很直。暂时抛开彼此之间的恩怨来看,这是一副草原少年中都很稀有的好身板,坚实、厚重,靠在上面可以忘记一切风雨。

“是,主人!”阿芸慌乱地答应了一声,仿佛全部坏心思都被人看穿了,细细密密的汗珠从额角、鼻尖同时向外涌。

“需要什么你自己去换,我名下的牛羊都记在箱子里的羊皮上,用的是汉字!”李旭笑着叮嘱了一句,转身离开。

“主人怎么知道我认识汉字?”阿芸不敢看李旭的眼睛,直到对方的脚步声渐渐远了,才抬起头来,默默地想。

“莫非他知道昨天我翻看了他的箱子?那他为什么不发怒?他为什么要信任我?难道他不怕我卷了他的财宝逃走吗?”阳光中,拎着铜壶的奴隶少女眉头逐渐聚拢成团,半壶清水淅淅沥沥地湿了脚面。

李旭却没有精力顾及身后的流水声,自从昨天晚上起,如何营救九叔脱险就成了他心中第一要务。苏啜部距离中原路途遥远,几匹骏马是必须准备的。沿途野兽出没,盗匪横行,只让王麻子和徐家大伙计徐福二人南返显然也不是一个稳妥的谋划。若是凑更多的人与王麻子同行,就得让更多商贩提前清空手中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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