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助理小哥哥(1 / 2)
高晨见她已经完成了拍摄,赶紧把手里的毛巾和衣服递给张晓,张晓笑盈盈接过,高晨一脸宠溺地看着她。
跟拍师傅还在,这一幕被直播了出去。
【咦,这个小哥哥没见过,看着不像工作人员。】
【小哥哥好帅啊!是其他明星嘉宾吗?】
【哇,果然好帅。十分钟之内,我要知道这个小哥哥的全部资料。】
【据说是张晓的小助理。】
【啊?不会吧不会吧?张晓的助理这么帅的吗?】
【看小哥哥宠溺的眼神,我觉得不像是小助理,倒像是男朋友。】
【啊?什么?我错过了什么?张晓有男朋友了?】
【楼上不要胡说,帅哥哥不是张晓的男朋友,我家张晓独美。】
【张晓,张晓,看看弹幕吧!快说说这个帅帅的小哥哥到底是谁啊?】
弹幕被上面那句话刷屏。
总导演拿着对讲机工作人员交涉,张晓擦干头发,来到屏幕前,看到了刷屏的弹幕。
张晓对着镜头微微一笑。
“你们猜?”
弹幕出现短暂空档,继而疯狂刷屏:
【张晓,我是你的事业粉,你可不要谈恋爱啊!】
【张晓,无论是什么情况,晓珍珠永远爱你。】
【不能吧!张晓才18岁,事业刚起步,怎么可能交男朋友?你们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不第一时间澄清,还在这里含糊其辞,一定有问题!还没出道就开始瞎搞,贵圈真乱!】
张晓趁网友们猜测的空档换好了衣服。
来到镜头前,她边擦头发边跟网友闲聊(怼人):“《华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
有的人与其在这里胡咧咧,还不如赶紧去找证据!你必须为你的主张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明白吗?
无证据的污蔑他人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侮辱诽谤罪哦!”
【我还以为我会听到张晓亲自下场聊八卦呢!对不起,打扰了。】
【张晓说法条的时候完全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自然不做作,可想而知她的知识储备有多厉害。果然,省重点的学生就是牛!真厉害!未来可期。】
【大意了!我承认刚才我的声音大了点,打字积极了点。对不起!(滑跪到面前)张晓,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说你了!】
【我是晓珍珠,我永远支持张晓!】
【妈呀,我粉了个什么主啊?还背《民事诉讼法》和《刑法》法条?】
【懂法的金大腿啊,我得赶紧抱上。】
【本人在读法学生,张晓说的法条,完全正确。厉害了,我的晓。手动点赞。】
【哈哈哈,终于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张晓了!就喜欢她有仇当场报的性格!】
【哦!我亲爱的宝贝,不要跟那些人一般见识,他们只会影响你的美丽。好好爱自己哟!】
张晓:“时间差不多了,我要下播啦!拜拜咯!”
【宝,宝啊!那个小哥哥帅到我的心巴上了,能帮我要一个联系方式吗?】
【亲爱的,我们最爱的就是你。我们明天还会见到小哥哥吗?】
张晓:“看在你们这么爱我又这么可爱的份上,今天我就满足一下你们的好奇心!小哥哥确实是我的助理,但是是临时的,他只打暑假工。另外,请不要帮我立任何人设,喜欢我,明天就继续来直播间看我。不喜欢我,也可以明天来直播间骂我。好了,拜拜啦!明天见!”
说完转身就走,“别跟着我,我今天下班了!”张晓恶狠狠地对着跟拍师傅,一点不留情面的把镜头抬向天花板。
屏幕前的网友看到气鼓鼓、奶呼呼的张晓把镜头抬向天花板的画面,镜头晃了晃,而后显示直播结束。
总导演那边已经笑疯了,张晓太有意思了!综艺感强,智商在线,会抛梗,还会制造话题!简直就是为综艺而生的啊!
很快,张晓喜提热搜。
#张晓#民事诉讼法#刑法#
#张晓助理小哥哥#
#张晓新综艺#
张妈妈有点慌,赶紧联系了楠姐,楠姐看了一下,网友们称赞的多,批评的少。
自来的热度,不要白不要。
楠姐让张妈妈用张晓的账号发了条微博。内容很简单:综艺晓上线,欢迎围观!@冲啊!少年!栏目组#张晓新综艺。
下面配了三张张晓今天录节目时的照片。
张晓视频账号也同步更新图文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