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们不要你,我要(2 / 2)
“他们说生我养我拿我六千块钱应该的,我竟然找不到理由还口。”
“是啊,生我养我,多伟大啊。”
“六千块钱而已,算个屁。”
钟喜欢咬着唇,都要给她气哭了,什么玩意儿!这算是什么父母!
钟喜欢抱着李凌燕说:“燕子,他们不要你,我要。”
“我有钱,我给你交学费,我养你。”
“算你借我的,等你以后有工作了富裕了再还我。”
李凌燕:“喜欢,我知道你有钱,但是这算什么啊?”
钟喜欢:“什么算什么?我是你的好朋友,我借点钱给你不行吗?再说了又不是不要你还,我是要你还的,这个钱也是我去咖啡店打暑假工赚的,又不是抢的,怎么?你用着会良心不安?”
李凌燕:“可是,喜欢,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你,最起码三年之内我可能都没办法还你了。”
钟喜欢:“嗯,没关系。”
第二天清晨,一早钟喜欢就去取了钱装在信封里。
她将信封递给李凌燕,说:“这里面是一万六,八千是学费,生活费每个月算一千就是五千,还有一千买生活用品。”
李凌燕紧紧握着信封,低着头说:“喜欢,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钟喜欢:“谢什么谢,我也没给你多算,生活费一个月一千可能不够用,不够用就去做兼职。”
“我也只有那么多能借你。”
其实,银行卡里还有十多万,但是钟喜欢不想让李凌燕觉得两个人差距太大。
她当然知道,这个时候李凌燕心里一定是无比自卑的,同样是女儿,她决不能再让李凌燕觉得两家父母天差地别的方式。
钟喜欢:“燕子,你要是不想回家你就住在这里,饭管饱。”
“我弟做菜可好吃了。”
李凌燕摇头,说:“要回去的,不回去他们担心我跑了。我要是跑了,家务谁干,以后弟弟岂不是就少一个人供着了。”
钟喜欢:“你还管他们做什么,我不信他们还会找到这里来。”
李凌燕:“会的,我怕丢人。”
钟喜欢:“好吧,那他们要是再抢你钱,你就报警,就算是法律也不会允许父母抢子女的钱。”
李凌燕点头,“嗯。”
“那喜欢,我就先回去了。”
钟喜欢:“好,你要有什么事儿,记得给我打电话。”
李凌燕:“嗯。”
送走李凌燕后钟毓泽才从卧室里出来。
钟毓泽:“姐,想吃什么?我下楼去买。”
钟喜欢跑过去抱着钟毓泽,“弟弟,我忽然就觉得你真是太好了。”
“以后,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做。”
钟毓泽:“哦。”
“香菇包和豆浆,茶叶蛋要吗?”
钟喜欢嘻嘻笑道:“两个茶叶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