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狹義的部族政權下之士氣淸代乾嘉以前之學術(2 / 2)
淸初的政治情況,所以比較明中葉以下猶算差勝者在此。
然言世運物力,則實在淸不如明。康熙五十年所謂盛世人丁者,尚不及明萬歷時之半數。
康熙五十年各直省丁口數:
在長期喪亂凋殘之餘,社會秩序,亦以比較容易維持。
循而久之,社會元氣漸複,淸室的帝王便不免漸漸驕縱起來。如乾隆已不能如康熙、雍正之操心深慮。
而一輩士人則事過境遷,亦漸漸的腐化。
那時的學術文化,卻漸漸與政治事業宣告脫節。
江、浙一帶,本為南宋以下全國經濟文化最高的結集點,亦卽是淸初以來對滿淸政權反抗思想最流行的所在。
他們以鄙視滿淸政權之故,而無形中影響到鄙視科舉。在明季將次覆亡時,已有一輩學者感覺科舉之可鄙賤,無實用。又因鄙視科舉之故,而無形中影響到鄙視朝廷科舉所指定的古經籍之訓釋與義訓。
因此宋、元、明三代沿襲下來對於古經籍的義訓,一致為江、浙新學風所排斥。亦有因激於亂亡之慘,而猛烈攻擊傳統學風者,如顧炎武之於王守仁,顏習齋之兼及程、朱等。(時蘇州有唐甄,其議論態度與顏相似,可見不論南北,皆激於時變而然。)因有所謂「漢學」與「宋學」之目。「宋學」的後面,是朝廷之功令,為科舉取士之標準。
當時江、浙學者間,有不應科舉以家傳經訓為名高者。如吳學領袖惠棟,其家四世傳經。其第一代名有聲,字樸庵,明歲貢生。明亡,即足跡不入城市,與徐枋為莫逆交。其子周惕,孫士奇,曾孫即棟,治經皆尊漢儒,遂有「漢學」之稱。亦有一涉科第,稍經仕宦,卽脫身而去,不再留戀者。如錢大昕、全祖望等,此輩已到乾隆時代,與遺民漸無交涉矣。要之,在淸代這一輩學者間,實遠有其極濃厚的反朝廷、反功令的傳統風氣,導源於明遺民,而彼輩或不自知。
所以他們反朝廷、反功令的思想不至露痕跡者,一因順、康、雍、乾歷朝文字獄之慘酷,使學者間絕口不談朝政時事。
淸臣不敢自刻奏議,恐以得罪。淸代亦無好奏議。又不敢記載當代名臣言行。如尹嘉銓即以著名臣言行錄遇禍。乾隆八年,杭大宗以進士應禦史試,偶及朝廷用人不宜分滿、漢畛域,即遭嚴譴,幾至不測。放還終身,更不錄用。全祖望與杭略同時,著書刻意收羅鄉邦宋、明遺民,此其意態之有所鬱結,極可想像得之。
二因淸代書院全成官辦性質,以廩餼收買士氣。
袁枚書院議謂:「民之秀者已升之學矣,民之尤秀者又升之書院。升之學者歲有餼,升之書院者月有餼。士貧者多,富者少,於是求名賒而謀食殷。上之人探其然,則又挾區區之廩假以震動黜陟之,而自謂能教士,過矣。」按:書院厚其廩餼,臥碑嚴其禁令,開其為此,抑其為彼,士非愚癡,豈有不知?
一時名儒碩望,主書院掌教務者,旣不願以八股訓後進,惟有趨於篤古博雅之一途。
如盧文弨、全祖望、錢大昕、李兆洛等一時通儒,無志仕宦者,惟有居一書院,尚可苟全生業。其所教督,既不肯為科舉俗學,又不敢涉於人生實事。明人如良知家社會講學風氣,亦不為淸儒所喜。不媚古研經以自藏,複何以自全乎?
三則江、浙一帶經濟狀況,繼續發榮滋長,社會上足可培植一輩超脫實務的純粹學術風氣。
明萬曆六年全國戶口六千零六十九萬餘,而江、浙已佔一千零五十萬。乾隆時,直隸一省,不敵揚州一府。山西、陝西、甘肅、河南各省,均不敵松江一府。明季以來,江、浙兩省藏書家之多,尤勝前代遠甚。而揚州為鹽商所萃,其經濟力量,足以沾潤江、浙學士者更大。乾隆朝四庫全書凡七本,內廷占其四,文淵在紫禁城內東南隅,文源在圓明園,文溯在奉天,文津在熱河。而江、浙亦占其三。文匯在揚州,文宗在鎭江,文瀾在杭州。此亦可見當時學術偏聚江、浙之一斑。
四則自印刷術發明,書籍流通方便之後,博雅之風,自宋迄明,本已每展愈盛。
唐人博學,以當代典章制度為主,如杜佑通典之類是也。宋學之博,遠超唐賢,只觀通志堂經解所收,可見宋代經學之一斑。至史學如司馬光資治通鑒、鄭樵通志、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等,其博大精深,尤非唐人所及。而南宋尤盛於北宋。即易代之際人物,如王應麟、胡身之、馬端臨等,其博洽淹雅,皆冠絕一代。世疑宋學為疏陋,非也。卽如朱子,其學浩博,豈易窺其涯涘?明代雖承元人絕學之後,又深中科舉八股之害,然博雅之夙,亦且掩且揚。淸代考證學,頗亦承襲明人。社會書本流傳旣易,博雅考證之學,自必應運而興。惟宋、明更有氣魄大、關係大者鎭壓其上,故南宋必先數朱、陸,明代必先數陽明,而博古之家,只得在第二、第三流地位。不得謂宋、明學者皆疏陋,至淸始務篤實也。惟淸儒承宋、明之後,更易為力,又無別路可走,只得專走此一路,遂若淸代於此特盛耳。顧亭林日知錄嘗渭:「自宋之末造,以至有明之初年,經術人才,於斯為盛。自八股行而古學棄,大全出而經說亡,十族誅而臣節變。洪武、永樂之間,亦世道升降之一會矣。」而潘次耕序日知錄,則謂:「自宋迄元,人尚實學,若鄭漁仲、王伯厚、魏鶴山、馬貴興之流,著述具在,皆博極古今,通達治體,曷嘗有空疏無本之學?明代人才輩出,而學問遠不如古。是書(日知錄)惟宋、元名儒能為之,明三百年來殆未有也。」顧氏日知錄為後來博雅一派所推,然其師弟子自相稱許,亦不過在宋、元之間。然淸儒即如吳學惠家,以漢學治經負盛名,其為學亦兼及文史。同時如全祖望、錢大昕等,其文史之學亦皆足繼踵宋賢。專以經學誇淸儒,亦複失之。
故江、浙考據漢學,其先雖源於愛好民族文化,厭惡異族統治,帶有反抗現實之活氣。其後則變為純學術之探討,鑽入故紙堆中,與現實豔不相干。
江、浙學風這一種的轉變,雖於古經典之訓釋考訂上,不無多少發明,但自宋以來那種以天下為己任的「秀才教」精神,卻漸漸消沉了。至少他們只能消極的不昧良心,不能積極的出頭擔當,自任以天下之重。
淸代雖外面推尊朱子,自康熙命李光地等編纂朱子大全書,至五十一年朱子在孔廟升祠十哲,特表崇重。但對程朱學中主要的「秀才教」精神,則極端排斥。
乾隆有禦制程頤論經筵劄子後云:「夫用宰相者,非人君其誰?使為人君者,以天下治亂,付之宰相,己不過問,所用若韓、琦范仲淹猶不免有上殿之相爭,所用若王安石、呂惠卿,天下豈有不亂?且使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亂為己任,而目無其君,此尤大不可也。」以天下為己任,此乃宋、明學者惟一精神所寄,而為淸廷所最極端反對。又如雍正時,謝濟世注大學,不從四書集注本,順承郡王錫保參其謗毀程朱,雍正批諭渭:「朕觀濟世所注之書,意不止謗毀程朱。乃用大學內見賢而不能舉兩節,言人君用人之道,借以抒寫其怨望誹謗之私也。其注有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等語,則謝濟世之存心,昭然可見。」九卿議榭罪斬立決,後得旨免死,發往新疆充軍。又乾隆時尹嘉銓案,羅尹罪狀,有尹著名臣言行錄序列本朝大臣,諭謂:「朱子當宋式微,今尹嘉銓欲於國家全盛之時,妄生議論,實為莠言亂政。」又尹稱大學士、協辦大學士作「相國」,諭謂:「明洪武時已廢宰相,我朝相沿不改,祖宗至朕臨御,自以敬天愛民勤政為念,複於何事藉大學士之襄贊?昔程子云天下治亂系宰相,止可就彼時闒冗而言」云云。大學士等擬尹淩遲處死,家屬緣坐,特旨改絞立決,免其淩遲、緣坐。則淸廷之所謂尊程朱者,其情居可見。
他們只利用了元明以來做八股應舉得程朱招牌,他們決不願學者認眞效法程朱,來與聞他們的政權。
四庫館臣作四庫全書提要,對程朱宋學,均濫肆慢罵。此非敢顯背朝廷功令,實是逆探朝廷意志,而為奉迎。東吳惠氏有楹帖云:「六經尊服鄭,百行法程朱。」淸廷科舉功令,只是六經尊程朱而已。另一面則推波助瀾,假意提倡江、浙考據之學,務期學者只埋頭不張眼,則是百行法服鄭也。淸廷能自以私意操縱學風,正為其對中國學術文化有相當了解之故。
此等風氣,恰恰上下相浹洽,而學者精神,遂完全與現實脫離。應科舉覓仕宦的,全只為的是做官,更沒有絲毫以天下為己任的觀念存在胸中。淸代中葉以後學術雖日盛,而吏治卻日衰,正為此故。
淸代統治中國的傳統政策,一面箝制士大夫,社會中層而一面則討好民眾。社會下層
淸代討好下層平民最有名之著例,莫如丁賦攤入地糧,自康熙五十年以後,永不加賦一事。王慶雲石渠餘紀謂:「淸初丁徭之法,悉依明舊。順治十八年編審,直省人丁二千一百六萬有奇,至康熙五十年編審,二千四百六十二萬有奇。五十年間,滋生不過十分之二。蓋各省未以加增之丁盡數造報也。先是巡行所至,詢民疾苦,或言戶有五、六丁,只納一丁,或言有九丁、十丁,止納二、三丁。於是康熙五十一年定丁額,諭曰:海宇承平日久,戶口日增,地畝未廣,應將現今丁數,勿增勿減,永為定額。自後所生人丁,不必徵收錢糧,惟五年一編審如故。雍正初,定丁隨地起之法,直省丁賦以次攤入地糧,於是丁徭口賦,取之田畝,而編審之法愈寬。」今按:以丁歸田,其實唐楊炎兩稅已如此。然自楊炎兩稅以後,仍自有差役。王安石令民輸錢免役,而紹興以後,戶長、保正催錢複不免。李心傳謂:「合丁錢論之,力役之征蓋取其四,而一有征事,征夫之事又仍不免,是取其五矣。」及明代一條鞭法,實亦地丁合一也。淸之田賦悉照萬歷年間則例徵收,惟除天啟、崇禎諸加派,則丁糧固已在租中,而複有丁徭,是正如唐行兩稅而五代、宋室複有差役也。及將丁糧攤入田賦後,其後仍不斷有差役,則亦仍是一種朝三暮四,為狙公之賦芧而已。淸代賦役,較之晚明固見輕減,若以與唐代租庸調製之確立一代規模者相比,則未可同日語。且淸代此項政制,其先亦起於不得已。其時各直省對丁糧各有積虧,江蘇巡撫所屬七府五州,自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四年,積虧地丁錢糧至一千十一萬。甘肅自康熙末至雍正初,亦虧帑金一百六十餘萬。淸賦本重,民力已竭,故康熙五十年詔,有「戶口漸繁,地不加增,民生有不給之虞」之說。此後丁糧既不加征,則惟有攤丁於地之一法。且淸初征納錢糧,照例有「火耗」。每兩加三分。官吏舞弊濫收。據東華錄:「康熙二十四年,山西各州、縣每兩加至三錢、四錢不等。三十六年諭:山、陝火耗有每兩加至二、三錢不等者。雍正元年諭:火耗日漸加重,每兩加至四、五錢。」田文鏡最為雍正依信,亦謂:「山東錢糧積虧二百餘萬,雍正六年應屆完限,完不及五成;實由火耗太重,私派太多。」淸廷雖時頒禁令,而民間未見實惠。其後乃明定其額而歸之公。當時爭者謂:「耗羨歸公,卽為正項。今日正項之外加正項,他日必至耗羨之外加耗羨。」淸廷不納,而其後果然。火耗之外又繼之以「平餘」。火耗猶可說,平餘則明為不平矣。又複有「重戥」。錢糧又有所謂「浮收」。始乾隆三十年後。未幾而又有「折扣」。始猶每石折耗數升,繼乃至五折、六折不等。仍有「淋尖」、「踢腳」、「灑散」,多方糜耗。
此皆在雍、乾盛時,更不論中、晚以後也。則淸之討好民眾,固僅勝口惠,與確立一代規模之善政有辨。又淸代有捐納之制,官吏可以貲進。其始蓋以初入關,中國士大夫意存觀望,淸廷藉以網羅社會雄於資財之一部分人,亦可減削一時反對之氣勢,而補開科取士之所不足。文官捐始於康熙十三年三藩事起之後,旣可不加稅而餉足,又以官爵餌社會、安反側,其用意至深毒。然其後寖失本意,乃專為彌縫一時經費之急需。捐例大率不出三途:曰拯荒、河工、軍需。名器不尊,登進日濫,仕途郩雜。淸廷徒守「永不加賦」之美名,而捐例迭開,不啻縱數十、百餓虎饞狼於民間,其害較之加賦為更烈。
但到士大夫腐化了,吏治振作不起來,則民眾只有受苦,絕對沾不到惠澤。因此待到士大夫階層反抗淸代的意志漸漸消滅,即箝制成功,而士大夫趨於腐化。卽下層社會反抗淸廷的氣焰漸漸熾盛。因吏治敗壞,民不聊生。嘉慶十八年,蔣攸銛疏:「我朝累代功德在民,而亂民愍不畏法,此皆由於吏治不修所致。」可渭道破此中消息矣。這是狹義的部族政權不可避免的一種厄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