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三 韦贤传第四十三(2 / 2)
于 肃君子,既令厥德,仪服此 恭,棣棣其则。咨余小子,既德靡 逮,曾是车服,荒嫚以队。
明明 天子,俊德烈烈,不遂我 遗,恤我九列。我既兹恤,惟夙惟 夜,畏忌是申,供事靡惰。天子我 监,登我三事,顾我伤队,爵复我 旧。
我 即此登,望我旧阶,先后兹 度,涟涟孔怀。司直御事,我熙我 盛;群公百僚,我嘉我庆。于异卿 度,退其罔日。昔我之队,畏不此 居,今我度兹,戚戚其惧。
嗟 我后人,命其靡常,靖享尔 位,瞻仰靡荒。慎尔会同,戒尔车 服,无惰尔仪,以保尔域。尔无我 视,不慎不整;我之此复,惟禄之 幸。於戏后人,惟肃惟栗。无忝显 祖,以蕃汉室!
玄 成为相七年,守正持重不及父 贤,而文采过之。建昭三年薨,谥曰 共侯。初,贤以昭帝时徙平陵,玄成 别徙杜陵,病且死,因使者自白曰: “不胜父子恩,愿乞骸骨,归葬父 墓。”上许焉。
子 顷侯宽嗣。薨,子僖侯育嗣。 薨,子节侯沉嗣。自贤传国至玄孙乃 绝。玄成兄高寝令方山子安世历郡 守、大鸿胪、长乐卫尉,朝廷称有宰 相之器,会其病终。而东海太守弘子 赏亦明《诗》。哀帝为定陶王时,赏 为太傅。哀帝即位,赏以旧恩为大司 马车骑将军,列为三公,赐爵关内 侯,食邑千户,亦年八十余,以寿 终。宗族至吏二千石者十余人。
初 ,高祖时,令诸侯王都皆立太 上皇庙。至惠帝尊高帝庙为太祖庙, 景帝尊孝文庙为太宗庙,行所尝幸郡 国各立太祖、太宗庙。至宣帝本始二 百六十七所。而京师自高祖下至宣 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 庙,并为百七十六。又园中各有寝、 便殿,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 便殿。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 祠;便殿,岁四祠。又有一游衣冠。 而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孝文太 后、孝昭太后、卫思后、戾太子、戾 后各有寝园,与诸帝合,凡三十所。 一岁祠,上食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 用卫士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祝宰 乐人万二千一百四十七人,养牺牲卒 不在数中。
至 元帝时,贡禹奏言:“古者天 毁。及郡国庙不应古礼,宜正定。” 天子是其议,未及施行而禹卒。光永 四年,乃下诏先议罢郡国庙,曰: “朕闻明王之御世也,遭时为法,因 事制宜。往者天下初定,远方未宾, 因尝所亲以立宗庙,盖建威销萌,一 民之至权也。今赖天地之灵,宗庙之 福,四方同轨,蛮貊贡职,久遵而不 定,令疏远卑贱共承尊祀,殆非皇天 祖宗之意,朕甚惧焉。传不云乎? ‘吾不与祭,如不祭。’其与将军、 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 博士、议郎议。”丞相玄成、御史大 “臣闻祭,非自外至者也,繇中出, 生于心也。故唯圣人为能飨帝,孝子 为能飨亲。立庙京师之居,躬亲承 事,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尊亲 之大义,五帝、三王所共,不易之道 也。《诗》云:‘有来雍雍,至止肃 肃,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春 秋》之义,父不祭于支庶之宅,君不 祭于臣仆之家,王不祭于下土诸侯。 臣等愚以为宗庙在郡国,宜无修,臣 请勿复修。”奏可。因罢昭灵后、武 哀王、昭哀后、卫思后、戾太子、戾 后园,皆不奉祠,裁置吏卒守焉。
罢 郡国庙后月余,复下诏曰: 庙,万世不毁,所以明尊祖敬宗,著 亲亲也。朕获承祖宗之重,惟大礼未 备,战栗恐惧,不敢自颛,其与将 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 夫、博士议。”玄成等四十四人奏议 曰:“《礼》,王者始受命,诸侯始 封之君,皆为太祖。以下,五庙而迭 毁,毁庙之主臧乎太祖,五年而再殷 祭,言一禘祫也。祫祭者,毁庙与未 毁庙之主皆合食于太祖,父为昭,子 为穆,孙复为昭,古之正礼也。《祭 义》曰:‘王者禘其祖自出,以其祖 配之,而立四庙。’言始受命而王, 祭天以其祖配,而不为立庙,亲尽 也。立亲庙四,亲亲也。亲尽而迭 毁,亲疏之杀,示有终也。周之所以 七庙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 命而王,是以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 七。非有后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 者,皆当亲尽而毁。成王成二圣之 业,制礼作乐,功德茂盛,庙犹不 世,以行为谥而已。《礼》,庙在大 门之内,不敢远亲也。臣愚以为高帝 受命定天下,宜为帝者太祖之庙,世 世不毁,承后属尽者宜毁。今宗庙异 处,昭穆不序,宜入就太祖庙而序昭 穆如礼。太上皇、孝惠、孝文、孝景 庙皆亲尽宜毁,皇考庙亲未尽,如 躬节俭,不受献,罪人不帑,不私其 利,出美人,重绝人类,宾赐长老, 收恤孤独,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 海,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廷尉忠以 为,孝武皇帝改正朔,易服色,攘四 夷,宜为世宗之庙。谏大夫尹更始等 十八人以为,皇考庙上序于昭穆,非 正礼,宜毁。
于是上重其事, 依违者一年,乃 下诏曰:“盖闻王者祖有功而宗有 德,尊尊之大义也;存亲庙四,亲亲 之至恩也。高皇帝为天下诛暴除乱, 受命而帝,功莫大焉。孝文皇帝国为 固让而后即位,削乱秦之迹,兴三代 之风,是以百姓晏然,咸获嘉福,德 莫盛焉。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 为太宗,世世承祀,传之无穷,朕甚 乐之。孝宣皇帝为孝昭皇帝后,于义 一体。孝景皇帝庙及皇考庙皆亲尽, 其正礼仪。”玄成等奏曰:“祖宗之 庙世世不毁,继祖以下,五庙而迭 毁。今高皇帝为太祖,孝文皇帝为太 宗,孝景皇帝为昭,孝武皇帝为穆, 孝昭皇帝与孝宣皇帝俱为昭。皇考庙 亲未尽。太上、孝惠庙皆亲尽,宜 毁。太上庙主宜瘗园,孝惠皇帝为 穆,主迁于太祖庙,寝园皆无复 修。”奏可。
议 者又以为《清庙》之诗言交神 之礼无不清静,今衣冠出游,有车骑 之众,风雨之气,非所谓清静也。 “祭不欲数,数则渎,渎则不敬。” 宜复古礼,四时祭于庙,诸寝园日月 间祀皆可勿复修。上亦不改也。明 年,玄成复言:“古者制礼,别尊卑 贵贱,国君之母非適不得配食,则荐 于寝,身没而已。陛下躬至孝,承天 心,建祖宗,定迭毁,序昭穆,大礼 既定,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祠园宜 如礼勿复修。”奏可。
后岁 余,玄成薨,匡衡为丞相。 楚孝王亦梦焉。上诏问衡,议欲复 之,衡深言不可。上疾久不平。衡惶 恐,祷高祖、孝文、孝武庙曰:“嗣 曾孙皇帝恭承洪业,夙夜不敢康宁, 思育休烈,以章祖宗之盛功。故动作 接神,必因古圣之经。往者有司以为 前因所幸而立庙,将以系海内之心, 非为尊祖严亲也。今赖宗庙之灵,六 合之内莫不附亲,庙宜一居京师,天 子亲奉,郡国庙可止毋修。皇帝祗肃 旧礼,尊重神明,即告于祖宗而不敢 失。今皇帝有疾不豫,乃梦祖宗见戒 以庙,楚王梦亦有其序。皇帝悼惧。 即诏臣衡复修立。谨案上世帝王承祖 本,间者岁数不登,百姓困乏,郡国 庙无以修立。《礼》,凶年则岁事不 举,以祖祢之意为不乐,是以不敢 复。如诚非礼义之中,违祖宗之心, 咎尽在臣衡,当受其殃,大被其疾, 队在沟渎之中。皇帝至孝肃慎,宜蒙 祐福。唯高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 帝省察,右飨皇帝之孝,开赐皇帝眉 寿亡疆,令所疾日瘳,平复反常,永 保宗庙,天下幸甚!”
又 告谢毁庙曰:“往者大臣以 为,在昔帝王承祖宗之休典,取象于 天地,天序五行,人亲五属,天子奉 万世不堕。继烈以下,五庙而迁,上 陈太祖,间岁而祫,其道应天,故福 禄永终。太上皇非受命而属尽,义则 当迁。又以为孝莫大于严父,故父之 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 子不敢 同。礼,公子不得为母信,为后则于 子祭,于孙止,尊祖严父之义也。寝 日四上食,园庙间祠,皆可亡修。皇 帝思慕悼惧,未敢尽从。惟念高皇帝 圣德茂盛,受命溥将,钦若稽古,承 顺天心,子孙本支,陈锡亡疆。诚以 为迁庙合祭,久长之策,高皇帝之 意,乃敢不听?即以令日迁太上、孝 业。今皇帝未受兹福,乃有不能共职 之疾。皇帝愿复修承祀,臣衡等咸以 为礼不得。如不合高皇帝、孝惠皇 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孝昭皇 帝、孝宣皇帝、太上皇、孝文太后、 孝昭太后之意,罪尽在臣衡等,当受 其咎。今皇帝尚未平,诏中朝臣具复 毁庙之文。臣衡中朝臣咸复以为天子 之祀义有所断,礼有所承,违统背 制,不可以奉先祖,皇天不祐,鬼神 不飨。《六艺》所载皆言不当,无所 依缘以作其文。事如失指,罪乃在臣 衡,当深受其殃。皇帝宜厚蒙祉福, 庙皆同文。
久 之,上疾连年,遂尽复诸所罢 寝庙园,皆修祀如故,初,上定迭毁 礼,独尊孝文庙为太宗,而孝武庙亲 未尽,故未毁。上于是乃复申明之, 曰:“孝宣皇帝尊孝武庙曰世宗,损 益之礼,不敢有与焉。他皆如旧 制。”唯郡国庙遂废云。
元帝 崩,衡奏言:“前以上体不 平,故复诸所罢祠,卒不蒙福。案卫 思后、戾太子、戾后园,亲未尽。孝 惠、孝景庙亲尽,宜毁。及太上皇、 孝文、孝昭太后、昭灵后、昭哀后、 园官,故定著令,敢有擅议者弃市。 至元帝改制,蠲除此令。成帝时以无 继嗣,河平元年复复太上皇寝庙园, 世世奉祠。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 并食于太上寝庙如故,又复擅议宗庙 之命。
成帝 崩,哀帝即位。丞相孔光、 大司空何武奏言:“永光五年制书, 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 建昭五年制书,孝武皇帝为世宗。损 益之礼,不敢有与。臣愚以为迭毁之 次,当以时定,非令所为擅议宗庙之 意也。臣请与群臣杂议。”奏可。于 庙而迭毁,后虽有贤君,犹不得与祖 宗并列。子孙虽欲褒大显扬而立之, 鬼神不飨也。孝武皇帝虽有功烈,亲 尽宜殿。
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议曰:
臣闻 周室既衰,四夷并侵,猃狁 最强,于今匈奴是也。至宣王而伐 之,诗人美而颂之曰“薄伐猃狁,至 于太原”,又曰“啴々推推,如霆如 雷,显允方叔,征伐猃狁,荆蛮来 威”,故称中兴。及至幽王,犬戎来 伐,杀幽王,取宗器。自是之后,南 夷与北夷交侵,中国不绝如线。《春 是故弃桓之过而录其功,以为伯首。 及汉兴,冒顿始强,破东胡,禽月 氏,并其土地,地广兵强,为中国 害。南越尉佗总百粤,自称帝。故中 国虽平,犹有四夷之患,且无宁岁。 一方有急,三面救之,是天下皆动而 被其害也。孝文皇帝厚以货赂,与结 和亲,犹侵暴无已。甚者,兴师十余 万众,近屯京师及四边,岁发屯备 虏,其为患久矣,非一世之渐也。诸 侯郡守连匈奴及百粤以为逆者非一人 也。匈奴所杀郡守、都尉,略取人 民,不可胜数。孝武皇帝愍中国罢劳 北攘匈奴,降昆邪十万之众,置五属 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东伐 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 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结乌 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隔婼 羌,裂匈奴之右肩。单于孤特,远遁 于幕北。四垂无事,斥地远境,起十 余郡。功业既定,乃封丞相为富民 侯,以大安天下,富实百姓,其规橅 可见。又招集天下贤俊,与协心同 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 下之祠,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后, 定诸侯之制,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 帝建大业,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 也,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 为武世宗,此孝宣帝所以发德音也。
《 礼记·王制》及《春秋穀梁 传》,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 士二。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 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此丧事尊卑 之序也,与庙数相应。其文曰:“天 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 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故德 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春秋左氏 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七者, 可预为设数。故于殷,太甲为太宗, 大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为 《毋逸》之戒,举殷三宗以劝成王。 繇是言之,宗无数也,然则所以劝帝 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庙言之,孝武皇 帝未宜殿;以所宗言之,则不可谓无 功德。《礼记》祀典曰:“夫圣王之 制祀也,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 则祀之,能救大灾则祀之。”窃观孝 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在于异 姓,犹将特祀之,况于先祖?或说天 子五庙无见文,又说中宗、高宗者, 宗其道而毁其庙。名与实异,非尊德 贵功之意也。《诗》云:“蔽芾甘 犹爱其树,况宗其道而毁其庙乎?迭 毁之礼自有常法,无殊功异德,固以 亲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 数,经传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 文虚说定也。孝宣皇帝举公卿之议, 用众儒之谋,既以为世宗之庙,建之 万世,宣布天下。臣愚以为孝武皇帝 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 宜毁。
上览其议而从之。制曰:“太仆 舜、中垒校尉歆议可。”
歆 又以为“礼,去事有杀,故 《春秋外传》曰:‘日祭,月祀,时 大禘则终王。德盛而游广,亲亲之杀 也;弥远则弥尊,故禘为重矣。孙居 王父之处,正昭穆,则孙常与祖相 代,此迁庙之杀也。圣人于其祖,出 于情矣,礼无所不顺,故无毁庙。自 贡禹建迭毁之议,惠、景及太上寝园 废而为虚,失礼意矣。”
至平 帝元始中,大司马王莽奏: “本始元年丞相义等议,谥孝宣皇帝 亲曰悼园,置邑三百家,至元康元 年,丞相相等奏,父为士,子为天 子,祭以天子,悼园宜称尊号曰‘皇 考’,立庙,益故奉园民满千六百 陵、孝昭太后云陵园,虽前以礼不复 修,陵名未正。谨与大司徒晏等百四 十七人议,皆曰孝宣皇帝以兄孙继统 为孝昭皇帝后,以数,故孝元世以孝 景皇帝及皇考庙亲未尽,不毁。此两 统贰父,违于礼制。案义奏亲谥曰 ‘悼’,裁置奉邑,皆应经义。相奏 悼园称‘皇考’,立庙,益民为县, 违离祖统,乖缪本义。父为士,子为 天子,祭以天子者,乃谓若虞舜、夏 禹、殷汤、周文、汉之高祖受命而王 者也,非谓继祖统为后者也。臣请皇 高祖考庙奉明园毁勿修,罢南陵、云 陵为县。”奏可。
司 徒掾班彪曰:汉承亡秦绝学之 后,祖宗之制因时施宜。自元、成后 学者蕃滋,贡禹毁宗庙,匡衡改郊 兆,何武定三公,后皆数复,故纷纷 不定。何者?礼文缺微,古今异制, 各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观诸儒 之议,刘歆博而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