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1 / 2)
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昔 在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 黎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 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 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林甫其 后也。当宣王时,官失其守而为司马 氏。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间, 司马氏适晋。晋中军随会奔魏,而司 马氏入少梁。
卫,或在赵,或在秦。其在卫者,相 中山。在赵者,以传剑论显,蒯聩其 后也。在秦者错,与张仪争论,于是 惠王使错将兵伐蜀,遂拔,因而守 之。错孙蕲,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 更名夏阳。蕲与武安君坑赵长平军, 还而与之俱赐死杜邮,葬于华池。蕲 孙昌,为秦王铁官。当始皇之时,蒯 聩玄孙卬为武信君将而徇朝歌。诸侯 之相王,王卬于殷。汉之伐楚,卬归 汉,以其地为河内郡。昌生毋怿,毋 怿为汉市长。毋怿生喜,喜为五大 夫,卒,皆葬高门。喜生谈,谈为太 史公。
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太史公仕于 建元、元封之间,愍学者不达其意而 师悖,乃论六家之要指曰:
《 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 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 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 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尝窃 观阴阳之术,大详而众忌讳,使人拘 而多畏,然其叙四时之大顺,不可失 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 其事难尽从,然其叙君臣、父子之 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 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 也。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 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 一,动合无形,澹足万物。其为术 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 撮名、法之要,与时迁徙,应物变 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 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 人主天下之仪表也,君唱臣和,主先 臣随。如此,则主劳而臣佚。至于大 道之要,去健羡,黜聪明,释此而任 术。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神 形蚤衰,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夫 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 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 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 以为天下纪纲。故曰“四时之大顺, 不可失也”。
夫 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 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 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 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 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
墨 者亦上尧、舜,言其德行,曰 “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剪, 采椽不斫;饭土簋,歠土刑,粝梁之 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 天下法若此,则尊卑无别也。夫世异 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 遵”也。要曰“强本节用”,则人给 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 不能废也。
法 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 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 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 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 相逾越,虽百家不能改也。
名 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 意,剸决于名,时失人情,故曰“使 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 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 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 万物之情。不为物先后,故能为万物 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 度,因物兴舍。故曰“圣人不巧,时 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 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 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 谓之款。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 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 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 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 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 者不可复合,故圣人重之。
由 此观之,神者生之本,形者生 之俱。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 治天下”,何由哉?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 曰迁。
迁 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 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上 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沅、湘。 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夫子 遗风,乡射邹峄;厄困蕃、薛、彭 城,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 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 莋、昆明,还报命。
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发愤且 卒。而子迁适反,见父于河、洛之 间。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予先, 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虞、 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 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今天 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予不得从 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予死,尔必 为太史;为太史,毋忘吾所欲论著 矣。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 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 此孝之大也。夫天下称周公,言其能 论歌文、武之德,宣周、召之风,达 稷也。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 衰,孔子修旧起废,论《诗》、 《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 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 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 统,明主贤君,忠臣义士,予为太史 而不论载,废天下之文,予甚惧焉, 尔其念哉!”迁俯首流涕曰:“小子 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不敢 阙。”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 史 记石室金鐀之书。五年而当太初元 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历始 改,建于明堂,诸神受记。
太 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 继《春秋》,本《诗》、《书》、 《礼》、《乐》之际。’意在斯乎! 意在斯乎!小子何敢攘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