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仓里的一些人和事(2 / 2)
一开始,本田还只是小打小闹,但他明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贩毒随时都有可能会出事。于是,也就是在出事的前一个月,他决定最后赌一把大的,只等完成这一笔大交易后就金盆洗手,哪料事与愿违,最终把自己的性命也搭了进去。
话说在出事的头几天,广东的老客户打电话给他,要他从四川老家多弄一点”好货”下来,而且对方还承诺,这次的价格比以往也要高出许多。本田一见是笔大买卖,便决定倾其所有孤掷一注。为了筹集毒资,他还不惜找人借了一笔巨额的高利贷。然而,等他左躲右闪千里迢迢从四川老家赶到广东东莞交易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只见公安早已在那里布下了天罗地网,本田一到就被他们来了个瓮中捉鳖。原来,他被自己信任的老客户反水出卖了。
进到看守所后,一开始,他还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自己还有活命的机会,哪知后来庭一开,铁镣一戴,这才后悔莫及,可这时已经迟了。打这以后,他几乎每天都是以泪洗面,情绪也是极为低落。等到晚上的时候,就一个人拿着妻儿的相片反反复复地看,实在想得不行的时候,一个五六十岁的人就躲在被窝里抽抽泣泣地哭,日夜如此反复,把一双眼睛都哭成了个烂边。
至于第二个死刑犯,叫王多青。但肖恒对他的案情知之甚少,只知他是因情而杀人的,好像是因为他处了一个什么对象,谈了几年钱也用了不少,可到头来煮熟的女友却和别人飞了。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他,一气之下,就干脆操了一把斧头,把对方包括女友在内的全家给砍光了。有几次,肖恒好想去问他:冤有头债有主,这只是你和你女友之间的事,你干嘛要酿下灭门惨案呢?可是话到嘴边肖恒又忍住了,毕竟他人已走到这般田地,你再去问他,那不等于在故意揭人家的伤疤吗!
最后一个死刑犯叫应万刁。当时在刚调来的三名死刑犯之中,肖恒第一个就注意到了他——目露凶光只是一个方面,但这还不能全部概括肖恒对他的注意力。也是在初见的那会,肖恒只觉得这应万刁身上还有一股阴森森的邪气,也或者不如说,那邪气还带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对于应万刁这个人,肖恒是很不感冒的。尤其是他的案子,肖恒更是漠不关心。可是在一次与刘劲松的交谈中,才知道这应万刁犯的可不是一般的命案,而是一桩泯灭人伦、手段极其残忍的变态奸杀分尸案。
一觉醒来后,天已经完全黑了。应万刁这才起床打了个哈欠,然后出去把那些用来分尸的工具买了回来。接着不慌不忙开始肢解姨侄女那具下午还没有完全分离开来的尸体。也许是锯子斧头锋利,才不到半个小时,姨侄女那具本已面目全非的尸体被他砍得丁丁点点零零碎碎的,一些心肺肝胰小肠大肠之类的内脏也被他抛得满地都是,整个房间都充斥着一股令人着呕的血腥味。
直到这时,应万刁才感到自己胃里的东西直往上涌,恶心得都快晕倒了,但最终他还是撑住了。接着,他强忍着不适,捂着鼻子,把卸下来的肢体用了十几个黑色的塑料袋分别装好。等做完这一切之后,此时已差不多是夜里10点多了。于是趁着夜深人稀,他便分几次把这些装肢体的袋子像丢垃圾一样,全给扔在了离出租房不远的一处河道里。
等做完这一切后,他又重新回到了出租房内,仔细地把留在地上和墙上的血污和残留物冲刷得干干净净,当确认没有任何痕迹后,这才在床上放心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清早,为了不引起房东注意,应万刀又用姨侄女的手机给房东发了条信息,说有急事要先回老家一趟,房租等她回来再交。把这一切假象搞定后,他又把姨侄女所有的物品全部用袋子装好,然后锁门扬长而去。
好笑的是,这应万刁还一直以为这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竟然装着没事似的照样去厂里上班。殊不知,公安仅仅才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锁定了他。
当应万刁被抓捕归案后,在老家的妻子一开始打死也不相信,自己的丈夫竟是如此的丧心病狂,竟然会奸杀分尸自己姐姐的独生女。但很快,公安就把应万刁被抓捕的通知发到了家里来了,她这才相信了,于是二话不说就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就连一对亲生的儿女也不要,更甭说给看守所里的应万刁送衣送钱了。
进了看守所后,这应万刁自知必死无疑。整天不哭也不笑,形同行尸走肉一般。再加上他众叛亲离,又没外面的接济,日子也过得非常苦。比方说,人家吃不完的剩饭剩菜,他也不嫌脏,全都讨来吃得个精精光光,即便是那南瓜皮东瓜皮照样啃得津津有味。当然,这还只是他饿极时的一个方面。甚至有时,他只要一看见人家夹菜,就会端着饭兜站到他的跟前,那情形就像是一只馋极了的狗看见主人在吃肉时一样。
按理说,应万刁作为一名戴镣的死刑犯,仓里一般的犯人应该巴结他才是。然而当人家知道他犯的是奸杀自己亲姨侄女的案子后,无不对他嗤之以鼻,再要不就是离他远远的。毕竟这里是个讲等级的地方,哪怕是犯罪,也要看犯的是什么罪。就比如猥亵强奸,贩卖人口这一类的犯罪就特别让人瞧不起,换在以前,这种人不是被揍个半死也被骂个狗血淋漓。也正是这个原因,应万刁的日子才会过得如此凄惨。
除了上述这三条脚镣犯外,肖恒还对仓内其他犯人有了一点了解。比如那个成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来自四川大凉州的阿依乌且,就是“隔空取物”进来的(一种在网吧里,趁人不备用铁丝勾别人手机的行径);也比如广西那“砸车党”的波仔,(见他人在银行取钱然后一路尾随跟踪,趁其不曾防备时便砸其车玻璃,盗取车内财物)就是犯盗窃罪进来的;再比如“油耗子”(用吸管抽人家车箱里的油,然后低价倒卖)李三等等,反正,这里每个人犯罪手段各不相同又大致相同,因为这时,法律已赋予了所有人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就是“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