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秋后问斩(2 / 2)
唯余张恒志内心百味杂陈,与李铁生相对而坐,久久无语。
两人便如此一直挨到了天光破晓,张恒志这才重新叫上马夫,带着李铁生重返长治县县衙。
路上也是一路无话。
直到马车在县衙门前停好,李铁生下车之前方才问了张恒志一句:“我会以命抵命吧?”
张恒志哑口无言,喉头干涩半晌方才答道:“刑罚之事,不归我管,一切还要看县令如何定夺。”
“原来如此。”李铁生闻言只是点了点头,面上并未显露半分不虞,反倒是冲着张恒志一脸憨厚的笑了笑,接着才道:
“那还要烦请先生为我家娘子带个话去,家里的地还没收完,连同被石勇侵占的一亩半分田,都需她来费心操劳了,今年收成好,多吃些辛苦,应该能过个好年。”
李铁生说罢,便头也不回的大步迈入县衙,对县令毫无保留的交代了案件经过。
结果也很快判了下来,按照大清律例,杀人者被统归为七种情况,分别是:谋杀、劫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以及过失杀。
其中,劫杀是指劫囚时杀人,谋杀是指有组织有预谋的杀人,斗杀是指斗殴中伤人致死,故杀是指临时起杀心杀人致死。劫,谋,故,斗,均按例律处斩、绞等死刑。
而李铁生戕杀石勇一案,依照律法,便属谋杀一列,虽事出有因,却依旧难逃预谋杀人的事实,最终还是被判处绞刑,只待秋后执行。
判决一下,张恒志从旁记录案情,执笔的手也是忍不住颤了一颤。
眼瞧着李铁生被一众衙役带走,内心更是五味杂陈,一时竟不知他此行前去桃源村究竟是对还是不对。
从升堂到结案,衙役匆匆来又匆匆去,一场案情了结仿似雁过无痕,只有张恒志最后收拾着文书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待到收拾好文书,方才失魂落魄的从县衙走了出去。
不知不觉间,竟又来到了那日初遇李铁生时的南街。
南街还是那个南街,茶馆还是那个茶馆,前后不过几日的功夫,张恒志此时在再站在这,心境却早已今非昔比,又在墙根踌躇徘徊片刻后,方才举步朝茶馆内走去。
然则今夜的茶馆却不似往日那般冷清,虽算不得高朋满座,却也零零散散坐了不少人。
原来是那说书先生竟一改昔日的陈词滥调,说起了李通判的事迹。
只见他身着玄色长衫,头顶依旧戴着顶小圆帽,一手扶在案几上,另一只手则掐着把折扇。
只听“啪”的一声脆响,绢面的折扇一开,露出游龙走凤的两个大字,笔迹分明的写着“活儿”,也就是回目的意思,别的不说,这说书的款儿摆得是有模有样。
张恒志也没打搅他,进门后兀自寻了张空桌坐下,接着便点了壶烧刀子自斟自酌起来。
至于这说书先生抑扬顿挫的说了些什么,他心烦意乱之下,竟也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嘴里喝着烧刀子,满心满腹想的还是那李铁生秋后便要问斩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