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十殿判决----江歌(1 / 2)
“今日某地区发生一起凶杀案,凶手仍在逃离,提供线索者......”
我慵懒的躺在自己的房间里,一款老旧的电波机实时播放着新闻,其实这种惨绝人寰的事件,基本每时每刻都会有。
正在我想还给频道放松一下时,有人敲响了我的房门。“咚咚咚~”我平时没什么社交,所以很好奇会是谁在凌晨来找我。
“请进。”门被推开了,来人,哦不,来鬼竟然是马面。
我成立自己的部门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了,牛头马面等阴差职司是有自己的任务在身的,牛头需要巡察阴界,马面则需要抓捕孤魂野鬼。所以我们已经很久没见面了。
“马面,你来做什么?”正当我疑惑时,马面拽着一个女孩就进了房间。那女孩身上有多处砍伤,深可见骨,喉咙处有着撕裂伤,很明显是被人割了一刀后生生撕开的。
“这?”我看着那眼神空洞的女孩,又看向马面,只见马面缓缓的从怀里掏出了她的生平履历交以及审判书递交到了我手里。
“她过了十殿审判。帮帮她”说完马面就离开了,只留下我和那女孩的魂魄。
十殿审判——对已亡之人的科考验,当执念达到一定程度之魂魄,入不得轮回,需要被十殿阎罗王共同批判他的一生。如果觉得此人不该死,则会帮他完成一桩心愿,反之就放入地狱,磨其意志。
那女孩就愣愣的站在那,正常的鬼物是会遵循死前的遗态的,像是肥君,就会动不动的把空无虚有的东西塞进自己嘴里。
我翻看着她的生平履历。ps:此篇改编自江歌案!不喜勿喷!如有冒犯,秒删。
姓名:江歌
寿:1992年某月某日至2016年某月某日。
死亡时,脸部两处刀伤,颈部八处深度刀伤,胸部6处,双臂三处......
我又看向那判决书。
.......经判决,归还三日阳寿,由 《枫》协助其了却心愿,再入轮回。
很显然这是我们家那位阎王下的判决。我寻来了忘忧河下的江歌。很多人认为,喝完孟婆汤就会忘掉所有记忆,其实不然。
喝完孟婆汤你的记忆也好,灵体也罢就会跟你的生命本源剥离,他入轮回,你下忘忧。等到世界上再无人记住你时,你自然会消失。
当然一些被人们世世代代所铭记的伟人!是不归地府管的,他们会被上面直招入仙。有的谋职继续造福人间,有的则化身小仙,下凡游戏。
我恢复了江歌的肉身,许他三日自由身,了却人间恩愁怨。
我将她送到了自家楼下,我没告诉她的是,这三天发生的一切,都会被人们所遗忘。
我承认我游荡人间千百年,但这不代表我没有情绪。
江歌虽算不得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但是她的父亲却无过多记载,她成绩算不得优异,但她不甘于此,拼了命的需要挣破枷锁,她做到了。
不仅如此,她从不被世俗所看好的专科,自考上岸,但她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不停的努力终于她考入日本法政大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如果不是如此,这也仅仅只是起点。
接下来,我给你们讲讲这个案件!ps:如果有了解的,可以直接下一章。看我手撕贱人。
这就不得不提到本章的关键人物:刘!鑫!
刘鑫与江歌,是在日本相识的老乡,本就出身华国的二人在异国他乡也算有个照应。两人呢也算不上什么之心朋友。
刘鑫有个男朋友叫做陈世锋。两人也是谈了将近四个月的恋爱,在他俩同居期间刘鑫与陈世锋争执时有发生,在不积攒的怨气下,越是不断上演着分分合合的戏码。
终于在某一天彻底爆发了,刘鑫离开了陈世峰,陈世峰哭求无果,可能决定要除掉刘鑫。
由于刘鑫没有了住处,所以一直是与江歌合租,这也为江歌的离开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