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一眼万年(1 / 2)
按老曹的理论,就不能把矿上这些工人和司机当人,跟他们客气个鸟。
这一点我实在不敢苟同,但又隐隐觉得有些道理。这非常矛盾,可人本就是复杂的动物,矛盾是常态。
老曹这丫要生在乱世,八成是个狗腿子,欺压良民的一把好手。
不过,通过老曹,我学到了一件事。
要么别有良心,要么干脆做个好人。良心让狗吃了一半,还剩一半的人,只是在为难自己,不会幸福。
公司原有四名女保安,钟姐离开后,科长直接从以前的简历中,挑选了一位姓沈的女保安。
这女的比我大三岁,个子不高,穿着鞋大概在一米六七左右,实际身高可能只有一米六五。
骨架有点大,虎背熊腰,该凸的地方没凸起来,身材不是很理想。
面部倒是非常有特点,天生的黑眼圈,似是一只熊猫,倒是不难看,还有点可爱。
我年轻时记忆力出奇的好,只要扫过一眼的人,身高体重相貌特征,都会估算出来,哪怕过了几年,都不会忘记。
这是天生的本领,和警校那些后天经过练习,故意养成这种习惯的警,有本质上的区别。
可惜这天分没用在学习上,不然科学家是当不成,当个小镇做题家,考个清华北大,问题不大。
我见到沈姐第一眼就觉得眼熟,当然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对她没半点兴趣。
我只是有种感觉,一定在某个地方,见过这女人。
有一次我在办公室和沈姐抽烟,她叼着烟卷的样子,让我更加感到熟悉,她告诉我,自己毕业于十三中,我突然想起她是谁了。
这特么得是开玩笑吧!我刚上初中那会,见过沈姐,只是当时的沈姐拽的跟二五八万似得,压根就没正眼看过我。
我们学校和十三中是死对头,两个中学隔得较近,整天打群架。沈姐就是十三中的大姐头,我刚上初一那会,沈姐都快毕业了。
我记得初一那年的初冬,天气开始变冷,第一场雪尚未降临,我和姜涛还有另外两个同学,放学后不想回家,找了块空地打玻璃弹珠。
我们那会娱乐项目较少,有钱的时候就去游戏厅,要不就打几把台球。
家庭条件较好,比较开通的父母,会给孩子购买任天堂游戏机。大部分家庭要么条件有限,要么被老师洗脑,认为打游戏机打台球都是坏孩子,不肯给孩子买。
许多人看到了商机,一次性购买十几二十台游戏机,和大量卡带,在家里做起了小生意。
合不合法不知道,那会还小,根本不关心。反正是单人玩两块钱一小时,双人玩一台机器,三块钱一小时,五块钱两小时。
单人玩不合算,我们一般都是双打。
实在没钱的时候,那就只能玩玻璃弹珠了。
我们正玩的兴起,一群明显年纪比我们大几岁,叼着烟卷的杂碎,突然过来把我们围了起来。
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年纪小,人数也少,现在打起来没胜算。
这些人问我们带没带钱,让我们去买两盒烟。
他妈的,我们要有钱还至于大冷天,跑这打玻璃球啊!
我回答说没有,这些人知道我们是哪个学校,让我们明天这时候,每人凑两盒烟钱,不然就到学校门口堵我们。
姜涛说好,没问题。
结果这帮人刚走,姜涛就回家,把家里打猎的土枪找了出来。
有枪的年月,最大的好处就是不怕被欺负,哪怕平民也可以保护自己。若遇上不公的事,也有反抗的能力。
当然,禁枪的好处更多,凡事有利必有弊。但仅以我个人的观点,把命运交到别人手中,其实是一种悲哀。
我回去往书包里塞了把西瓜刀,第二天放学,姜涛先回家取了土枪,为了以防万一,把手榴弹塞进了书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