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除非我死,不然我不可能喜欢他(1 / 2)
另一个混混见王九云没有行动,于是拿出了甩棍,“老强,这小子皮痒,还是先打一顿。”
然后提棍就上,劈头盖脸往王九云的额头打去。
“滚。”就在这时,王九云抬腿就是一脚。
“砰!!”这一脚有如雷霆,速度飞快,力气很大,一脚就把甩棍混混给踢到了墙上,连墙都是一震!
“啊!!”混混只觉得这一脚把他内脏都搅浑了,痛不欲生。
另一个拿着刀的混混见了,身体一颤,把刀往王九云一扔,然后转头就逃!
“妈的,这是什么怪物!”
“还是个练家子!等老子叫点人来,把你脑袋都打开花!”
他这般想着,但其实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
就在他奔跑之时,突见眼前人影一闪,王九云直接瞬移到了他的身前!
混混意识到不对,跪下就求饶,“大哥,饶我一命,我错了!我错了!”
“你错了我就得原谅?你以为我是什么慈善家啊?”王九云抬起了腿,落下重重一脚。
...
一分钟后,他走出了巷子。
他身后的巷子里躺着两个植物人,他的口袋里多了一串金链子和几千块钱。
至于为什么是植物人而不是死人呢?
因为有意识的植物人比直接死痛苦多了。
他往医院走去,路上拿出了手机,望着刚刚打来的号码思考。
周梦蕊?
哦,他想起来了。
这个时候,他在送外卖打工,准备为上大学攒点学费。
然后某一天,无意间看到了一个美貌少女要被人抓走,他舍命将其救下,于是躺在医院数天。
今天,正是出院的日子。
后面的剧情大概就是被对方爷爷招成赘婿。
不过有钱人家可不是那么好攀的,他没地位没人权,处处被排挤。
后面实在待不下去就跑了,然后机缘巧合之下去到了仙界修行,一去不回。
这一世嘛,可不一样咯,有些仇,是要报的。
...
盛世大唐是江城有名的餐厅,人均消费三十万,还很难预约。
此时,盛世大唐门口接待处坐着两个妙龄少女,似乎在等人,表情颇为不耐。
两个少女都身穿富贵,一身几万块钱上下。
区别在于,其中一个女孩要漂亮得多,头发乌黑,面容清丽可人,身穿jk短裙,露出一双长腿又白又嫩。
成了餐厅门口的一道风景线,凡是来者,都会情不自禁往女孩看去。
此时的大众焦点周梦蕊却愁容满面。
“莹莹,现在又不是封建年代,你说哪里还有什么包办婚姻的,你说爷爷不会真让我嫁给他吧?”
“就是,就因为救你一命,就要你以身相许,真当是古代啊。”
孙莹满脸嫌弃,“再说了,那人就一个送外卖的,真当救了你就能傍上你家,穷人翻身?”
周梦蕊抿了抿嘴,没有说话,显然更加委屈了。
孙莹皱了皱眉,给闺蜜出了个主意。
“放心啦,这种人很自卑的,我们这几天排挤一下他,让他认识到你们之间的差距,自然而然他就待不下去了。”
她抿了口咖啡,“到时候,给他栽赃个事,偷钱偷首饰啥的,不由得他不滚。”